论过失犯罪
从我个人的角度,谈谈你对过失犯罪专项学习的认识及看法
从我个人的角度,谈谈你对过失犯罪专项学习的认识及看法犯罪过失的种类,是指根据犯罪过失本身的性质和特点二分成的犯罪过失的不同门类与称谓。
我国刑法中把犯罪过失分为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
疏忽大意的过失从认识因素与意志因素情况来看,疏忽大意过失的认识因素表现为行为人对危害行为及其结果没有认识和预见,意志因素表述为行为人懈怠这么一种心理状态。
所谓没有预见,是指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没有预见,这一客观事实。
具体可从以下两个方面来理第一行为人对危害结果及行为本身都没有认识、预见。
如,司机甲通宵玩麻将,第二天早上未休息就匆忙出车。
在行驶途中,因困倦,边开车边打瞌睡,导致汽车偏离轨道,将正在等候公共汽车的一家三口撞死。
在这种情况下,过失行为可以说是在无意识的状态下发生的,行为人对其行为及结果的发生都没有预见,所以,认定我来并不困难。
第二行为人意识到自己所实施的行为及其结果,但没有认识到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
由此可见,在过失行为是有意识实施的情况下,尤其要注意正确地认定对危害结果有无预见,以避免定性发生错误。
为了区分疏忽大意过失与意外事件不能仅仅从没有预见这一个特征去理解,还应当从行为人应当预见这个角度去考虑。
简单的说,行为人必须有预见的义务,这是构成疏忽大意过失的前提之一。
行为人须有预见能力,就是根据行为人的个人情况,行为人具有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结果的能力。
行为当时当地的情况下行为人还必须具备能够预见的客观条件。
过于自信的过失根据刑法第十五条的规定,过于自信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已经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里状态。
在此,我们注已经预见,这是过于自信过失与疏忽大意过失区别所在,也是构成过于自信过失的前提和基础。
确定行为人对自己行为是否造成危害结果有无预见和认识,刑法上有两个标准:一是看行为人是否认识到行为构成犯罪的事实情况,主要是指犯罪的结果事实。
关于过失犯罪的思考
关于过失犯罪的思考过失犯罪是指犯罪行为的实施者在行为发生时并无犯罪的故意,但由于其疏忽大意或者过失,导致了不可预见的、不应有的后果。
过失犯罪与故意犯罪相比,其犯罪主体并没有主观上的故意或者目的,但行为结果却造成了实际的损害。
对于过失犯罪的思考,不仅要研究其法律层面,还要深入探讨其社会、心理、道德等方面的问题。
首先,过失犯罪的存在必然引发对相关法律规范的思考。
针对过失犯罪,现行法律对其进行了一定的规范和处罚,但在实践中,如何准确界定过失的界限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例如,在道路交通事故中,驾驶者因疲劳驾驶而导致事故发生时,是否可认定为过失犯罪?还是将其归类为一般的过失行为?这需要法律制定者进行深入研究,以期制定更加科学、合理的法律准则。
其次,过失犯罪还引发了对行为主体的心理思考。
过失犯罪者并没有故意犯罪,但由于其疏忽大意或不当行为导致了严重后果。
这让人们不禁思考,为什么有些人容易在关键时刻疏忽大意?是否可以通过心理教育和培训来提高人们的警觉性和责任感,减少过失犯罪的发生?另外,过失犯罪还引起了对社会责任和道德关怀的思考。
作为一个社会的成员,每个人都有义务维护社会和谐和公共安全。
过失犯罪行为的发生,不仅给受害者带来了损失,也对整个社会造成了伤害。
社会应该加大对过失犯罪的宣传教育力度,通过强化道德意识和责任观念来减少过失犯罪的发生。
此外,还需要思考对过失犯罪者的处罚方式和措施。
相比故意犯罪,过失犯罪的行为主体对其行为结果并没有主观上的预期和控制,因此单纯以刑罚来惩处过失犯罪者似乎不太合理。
可以考虑通过强制教育、社会服务或者赔偿等方式来让过失犯罪者对其行为进行反思和补偿。
最后,对过失犯罪的思考还需要从更宽泛的角度来考虑。
过失犯罪的发生需要社会各个领域的共同努力。
政府需要加强法律的完善和宣传教育的力度,司法机关需要严格执法,同时个人也应该增强自我约束和责任感。
只有社会的共同努力,才能最大限度地减少过失犯罪的发生并保障社会的安全与稳定。
《刑法中的过失犯罪认定和处罚问题》
《刑法中的过失犯罪认定和处罚问题》摘要:本文围绕刑法中的过失犯罪认定和处罚问题展开,从过失犯罪的概念和要件入手,阐述了其认定标准和处罚原则,详细分析了过失犯罪与故意犯罪的区别和联系,并针对目前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建议。
关键词:过失犯罪、认定标准、处罚原则、故意犯罪、法律责任正文:刑法中的过失犯罪是指在犯罪行为中,虽然未有故意,但因疏忽、失误或过失等原因,导致了危害结果的发生,从而构成了犯罪行为。
具体而言,要想认定一起过失犯罪,必须具备以下三个要件:行为违法、过失成因、危害结果。
其中,行为违法是指犯罪嫌疑人的行为违反了法律,过失成因是指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具有一定的过失性质,也就是说,当事人在行为中存在疏忽、失误等情况,并存在一定的过失程度。
危害结果指的是由于犯罪嫌疑人的行为,直接或间接地造成了某些不良后果。
在过失犯罪的认定标准上,我国刑法规定了“应当预见”的标准,即行为人应当预见到可能导致的危险,并采取必要的措施,避免或减轻危险。
此外,我们还应当根据具体案件的情况,综合考虑行为人的年龄、职业、文化程度、行为动机等一系列因素,形成科学合理的判断和认定。
在过失犯罪的处罚原则上,则需要考虑犯罪嫌疑人的过失程度、危害结果的严重程度、社会危害性等因素。
一些重要的过失犯罪行为,如交通肇事、非法占有等,其罪名和处罚也没有因嫌疑人未故意,而对其减轻处罚。
需要指出的是,过失犯罪与故意犯罪之间并非划分一道“分界线”。
在一些案件中,过失犯罪与故意犯罪之间是存在联系和重叠的。
比如,在极端情况下,犯罪嫌疑人即使未有故意,其极端的过失行为不仅“应当预见”,而且也表现明显的不负责任态度,这种情况下,其行为后果往往是十分严重的,并不应该只处以过失犯罪的刑事责任。
结语:对于过失犯罪的处理,应当兼顾减轻犯罪嫌疑人的责任,但也不能轻视危害结果的严重性。
为了更好地解决过失犯罪认定及处罚问题,我们应当时刻关注社会变化、法律规范以及犯罪行为及其后果的实际情况,遵循“区分公正、规范执法、人性关怀”的原则,依法从严惩治过失犯罪,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论过失犯罪
这 种结果 , 因而构成犯罪的 , 是过失犯罪 。其 内涵应理解为 : 行为 素表述为行为人懈 怠这么一种心理状态。 所谓没有预见 . 指行为人对 自己的行 为 : 是 可能发生危 害社 人 因违反注意义务 .疏忽大 意或过于 自信 。以至于发生危 害结 这一客观事实 。具体 可从 以下两个方面来理 果. 因而构成犯 罪。其 外延包括两部 分 : 忽大意的过失犯罪 和 会的结果 没有 预见 。 疏
解( ) 1行为人对危害结果及行为本身都没有认识 、 预见。如 , 司机 第二 天早 上未休息就匆忙 出车。在行 驶途 中, 因 这个 概念与我 国刑法 中所下 的定义相 比,加 了 “ 构成犯 罪 甲通宵玩麻将 . 边开 车边 打瞌 睡 , 导致 汽车偏离轨 道 , 正在 等候 公共 汽 将 的” 这一限制 , 更具有科学性 、 理性 。它将过失犯罪与犯罪过失 困倦 , 合 过失行为可 以说是在无 意识 这两个 概念区别开来 。实 际上 ,二者是既有联 系又有 区别 的概 车的一家三 口撞死 。在这种情况下 ,
预见或者 已经 预见 而轻 信能够避免 以致这种结果 发生 的一种心 理态度 对 于该定 义 . 我也加 以认 同 , 因为它 首先 指出 了犯罪过
失是对社会危 害性 的一 种心理态度 .这样揭示 了犯罪 过失作为 种 罪 过 形 式 所 具 有 的 共性 .也 进 一 步 指 明 了犯 罪过 失 特 殊 属 性。 因而其也成为我 国刑法学界 的同说 。
文章编号 :0 8 9 5 (0 ) — 0 5 0 1 0 — 2 X 2 1 07 0 7 — 2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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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当今社会 , 着经济 随 科技 的快速发展 。 产业化 、 信息化的不断推进 , 生产、 管理 、 交通运输等 日益复杂化 、 化0过 现代 失犯罪 的质与量也 因此 大大提 高 其对社会所造成的危害 日益严 重 但 同刑法理论界对故意犯 罪的研 究相比较 , 同过失犯 罪 的质与量 大大 高的形势相 比・ 提 关于过失犯罪的研 究仍显得 不足 。我们应该 注重过失犯罪在 现实生活 中的影响 , 以对它的 加 关注 本文从 四个方面 失犯 罪进行研究 ’ 对过 以期 加深对过 失犯罪 的理 解 , 并能找 出一 些重点和 不足之 处 , 以完 善。 加 关键词 : 失犯罪 研 究 提 高 完善 - 过 -0 。
刑法之过失犯罪疏忽与犯罪责任的法律规定
刑法之过失犯罪疏忽与犯罪责任的法律规定过失犯罪是刑法中的一个重要概念,它主要指的是以犯罪主体在实施犯罪行为时的疏忽、粗心或疏于监管等行为导致了犯罪结果的发生。
过失犯罪的法律规定主要涉及到两个方面,一是过失犯罪的构成要件,二是过失犯罪的犯罪责任。
一、过失犯罪的构成要件过失犯罪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过失和犯罪结果。
过失是指犯罪主体在实施犯罪行为时,由于疏忽、粗心等原因未能尽到应有的注意义务,导致犯罪结果的发生。
犯罪结果是指由于过失行为所致的损害、伤害或者危险。
在过失犯罪中,根据过失的程度和危险性的大小,可以分为一般过失犯罪和重大过失犯罪。
一般过失犯罪是指犯罪主体在实施犯罪行为时存在轻微的疏忽或不谨慎,导致犯罪结果的发生。
而重大过失犯罪则是指犯罪主体在实施犯罪行为时存在明显的疏忽、粗心或过失,导致犯罪结果的发生,并对社会造成严重的危害。
二、过失犯罪的犯罪责任过失犯罪的犯罪责任主要包括过失犯罪的惩罚和法律责任的承担。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过失犯罪一般需要具备过失犯罪的犯罪责任能力,即具备刑事责任能力。
对于无刑事责任能力的人或者限制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实施的过失犯罪,法律规定了特殊的处理措施。
对于一般过失犯罪,犯罪主体虽然存在疏忽或者不谨慎的情况,但是其过失程度相对较轻,对社会危害较小。
因此,一般过失犯罪所承担的法律责任相对较轻。
一般过失犯罪的惩罚主要以罚金、拘役等轻刑来进行,对犯罪主体进行警示和教育。
而对于重大过失犯罪,犯罪主体的过失程度明显,造成的社会危害也较大。
重大过失犯罪的犯罪责任相对较重,一般需要以拘役、有期徒刑等重刑来进行,旨在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保护公共安全。
此外,对于过失犯罪的法律责任承担,还需要考虑到行为的后果和社会的危害程度等因素。
对于导致他人死亡、重伤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过失犯罪,一般需要以刑罚进行惩处。
对于没有造成严重后果或者社会危害较小的过失犯罪,则可以采取其他非刑罚形式来进行惩处,比如罚款、行政处罚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3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3条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3条是关于过失犯罪的法律条款。
该条款规定了过失犯罪的认定标准和处罚范围。
过失犯罪的定义过失犯罪是指犯罪人因疏忽大意或未尽到应尽的注意义务,导致损害发生的行为。
过失犯罪的认定标准根据刑法第13条,过失犯罪的认定标准主要有以下两点:1.过失的主观方面:犯罪人在实施行为时,没有故意实施犯罪行为,但也没有尽到应尽的注意义务。
2.引发结果的客观方面:犯罪人的疏忽大意或未尽到应尽的注意义务导致了某种严重后果的发生。
过失犯罪的分类根据刑法第13条,过失犯罪可以分为三类:一般过失犯罪、严重过失犯罪和特别严重过失犯罪。
一般过失犯罪一般过失犯罪是指犯罪人在实施行为时没有尽到应尽的注意义务,导致了社会危害的发生。
对于一般过失犯罪,刑法规定了相应的刑罚。
严重过失犯罪严重过失犯罪是指犯罪人由于疏忽大意或未尽到应尽的注意义务,导致严重社会危害的发生。
对于严重过失犯罪,刑法规定了更严厉的刑罚。
特别严重过失犯罪特别严重过失犯罪是指犯罪人的过失行为严重危害了国家安全、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或者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
对于特别严重过失犯罪,刑法规定了最严厉的刑罚。
过失犯罪的处罚根据刑法第13条,对于过失犯罪,刑法规定了相应的处罚。
处罚的程度主要取决于过失的严重性和对社会造成的危害程度。
1.对于一般过失犯罪,刑法规定了较为温和的刑罚,针对个人的罚款、拘留等。
2.对于严重过失犯罪,刑法规定了更严厉的刑罚,如有期徒刑。
3.对于特别严重过失犯罪,刑法规定了最严厉的刑罚,如无期徒刑或死刑。
实施过失犯罪的防范为了防止过失犯罪的发生,我们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加强法律宣传教育,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
2.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加强对潜在危险因素的监控和管理。
3.提高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对安全生产和公共安全的重视,加强安全管理和事故防范措施。
结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3条明确了过失犯罪的认定标准和处罚范围。
过失犯罪法律后果(3篇)
第1篇一、引言过失犯罪,是指行为人因疏忽大意或者过于自信而导致的犯罪行为。
在我国刑法中,过失犯罪与故意犯罪有着明显的区别。
过失犯罪的法律后果主要体现在刑事责任、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等方面。
本文将从过失犯罪的概念、法律特征、刑事责任、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等方面进行探讨。
二、过失犯罪的概念和法律特征1. 概念过失犯罪是指行为人由于疏忽大意或者过于自信,导致危害社会的行为,造成严重后果,触犯刑法的行为。
2. 法律特征(1)主观过错:过失犯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疏忽大意或者过于自信,与故意犯罪的主观方面存在明显区别。
(2)客观后果:过失犯罪必须造成严重后果,才能构成犯罪。
(3)违法性:过失犯罪的行为违反了刑法的规定,具有违法性。
(4)社会危害性:过失犯罪的行为危害了社会的正常秩序和公共利益。
三、过失犯罪的刑事责任1. 刑事责任的概念刑事责任是指犯罪行为人对自己的犯罪行为所承担的法律后果,包括刑事责任、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
2. 过失犯罪的刑事责任(1)刑事责任原则:我国刑法规定,过失犯罪应当承担刑事责任,但与故意犯罪相比,刑事责任较轻。
(2)刑罚种类:过失犯罪的刑罚种类包括主刑和附加刑。
主刑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
(3)刑罚适用:过失犯罪的刑罚适用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四、过失犯罪的民事责任1. 民事责任的概念民事责任是指侵权行为人因其侵权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依法应当承担的民事法律责任。
2. 过失犯罪的民事责任(1)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过失犯罪的民事责任构成要件包括侵权行为、损害事实、因果关系和过错。
(2)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过失犯罪的民事责任承担方式包括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恢复原状、消除影响等。
五、过失犯罪的行政责任1. 行政责任的概念行政责任是指违反行政法规、规章,侵害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应当承担的行政法律责任。
论过失犯罪4000字
论过失犯罪4000字篇一:浅论过失犯罪[摘要]:在20世纪的刑法学中,无论是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中都没有哪个领域展开了像过失犯一样活跃的议论。
然而,就我们国家来说,虽然近几年来理论界在这一领域有了比较深刻的探讨,但是,在实践中还是存在着大量的关于如何准确界定过失与故意疑难。
本文主要是从过失的一些概念等基础问题,来探讨是否能够将过失犯罪与故意犯罪有效的区分开来。
以达到维护司法公正的作用。
[关键词]:过失过失犯罪故意故意犯罪无罪过心理自古以来,在我们的潜意识里,一直认为犯罪以故意犯为典型,而处罚过失犯为例外。
但是,随着人类工业革命的发展,大量的先进技术被广泛的应用于社会,这些技术在为社会创造巨大财富的同时,也不可避免的产生了大量的致险源,致使过失犯罪的发案率也不断上升。
因此,对如何惩治和防范过失犯罪就显得日益重要。
但是,就目前而言,中国对过失犯罪理论的研究还显得较为薄弱,在现实中的操作手段还显得非常稚嫩。
因此,本文即是在借鉴国内的一些文章的基础上,对过失犯罪的基础问题尤其是注意能力和注意义务问题进行探讨。
一、过失犯罪的概念过失犯罪是与故意犯罪相对应的一种犯罪类型。
行为人对行为造成的危害结果之心里态度的不同是两者区别的关键。
因此,要准确的界定过失犯罪的概念,首先就必须对犯罪过失和犯罪故意的区别进行分析。
对于故意与过失的区别标准而言,“国外刑法理论曾有过认识说、希望说、动机说、盖然性说和容忍说等等诸多见解。
但是由于认识说将过于自信过失纳于故意的范围之内,希望说将间接故意拒之于故意的范围之外,盖然性说中的危害结果发生可能性大小的难以判断性,因而这几种学说目前已为多说学者所不采;唯有主张将认识因素和意志因素相结合的动机说和容忍说为多数学者所赞同。
目前,中国刑法和刑法理论主张容忍说。
所以,在我国从行为人的认识和意志因素两个方面来分析,就成了具体区分过失和故意的界限的重要手段:在认识因素上,故意是行为人已经认识到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过失是应认识到而未认识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或者虽已经认识而同时否认了这种认识;在意志因素上,故意是行为人对发生的危害社会的结果持希望或者放任的意志态度。
解读刑法中的过失犯罪
解读刑法中的过失犯罪过失犯罪是刑法中一个重要的概念,指的是犯罪行为主体由于过失或疏忽,而不是故意犯罪。
过失犯罪通常包括两个要件:主观过失和客观过失。
本文将对刑法中的过失犯罪进行解读,并探讨其在司法实践中的适用。
一、过失犯罪的主观过失主观过失是指犯罪人在犯罪时主观上存在的过失心理状态。
刑法规定了三种不同的过失心理状态,分别是故意过失、认识过失和轻微过失。
故意过失是指犯罪人明知其行为可能导致犯罪结果,但在犯罪时故意忽视或轻视这种可能性。
比如,某人明知驾驶机动车时不能饮酒,但仍然酒后驾车,造成了交通事故。
此时,驾驶人的故意忽视了自己的醉酒状况,属于故意过失。
认识过失是指犯罪人在犯罪时没有预见到犯罪结果,但根据常人的认识能力和经验应该认识到的错误。
比如,某人在野外进行射击练习时,没有注意到周围有无他人,结果误伤他人。
此时,射击者并非有预谋要伤害他人,但他应该预见到射击可能会伤及他人。
轻微过失是指犯罪人在犯罪时没有预见到犯罪结果,并且在日常生活中存在的过失并不十分严重。
比如,某人在家中不慎打翻了一瓶化学品,导致火灾。
此时,由于该化学品并非常见的危险品,因此可以认为打翻化学品属于轻微过失。
二、过失犯罪的客观过失客观过失是指犯罪人在犯罪时客观上存在的过失行为。
刑法将客观过失分为主客观过失和客观的结果过失。
主客观过失是指犯罪人在实施犯罪行为时存在违法规定的行为方式或者违法规定的操作程序。
比如,某人没有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爆破操作,导致了爆炸事故。
此时,爆炸事故的发生是由于犯罪人的操作不当所致,属于主客观过失。
客观的结果过失是指犯罪人在犯罪行为实施过程中并未达到预期的目的,但是却导致了其他没有预见到的严重后果。
比如,某人在进行盗窃时,意外触动了报警器,导致了警察进行抓捕并发生了搏斗,最终致使被抓捕的人死亡。
此时,虽然犯罪人的目的是进行盗窃,但其过失行为导致了严重后果,属于客观的结果过失。
三、过失犯罪的适用在司法实践中,过失犯罪的适用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
论过失犯的构造
论过失犯的构造
过失犯罪是指犯罪主体主观上没有达到故意犯罪的标准,但由于其过失行为或疏忽导致了一定的犯罪后果。
在我国刑法中,过失犯罪是刑法体系中的一个重要构成部分,其构造一方面包括犯罪主体的主观方面,另一方面包括行为的客观方面。
过失犯罪的构造包括过失主体和过失行为两个方面。
过失犯罪的构造包括过失主体。
过失主体是指犯罪行为人在实施犯罪行为时,由于自己的疏忽或犯错导致无法预见和控制犯罪后果的发生。
过失主体一般包括三个要素:认识不足、预见不足和注意不足。
认识不足是指犯罪主体对于自己的行为和犯罪后果认识不足,导致他无法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导致犯罪后果的发生。
酒后驾驶的行为人可能由于酒精的影响而无法正确判断自己的驾驶行为对交通安全可能造成的影响。
预见不足是指犯罪主体由于自己的疏忽或无知,无法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导致的犯罪后果。
飞行员在驾驶飞机时由于未能注意到附近的天气状况而导致飞机失事,这种行为可能构成过失犯罪。
违法性是指犯罪主体的行为本身是违反法律规定的。
酒后驾驶、医疗事故等行为都是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
行为性是指犯罪主体的过失行为是通过某种实质行为方式而实现的。
酒后驾驶是通过操纵车辆而实现的,医疗事故是通过实施手术而实现的。
结果性是指犯罪主体的过失行为导致了一定的犯罪后果。
酒后驾驶导致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导致患者伤亡等,都是一定的犯罪后果。
基础法律知识刑法中的过失犯罪与刑责
基础法律知识刑法中的过失犯罪与刑责刑法是法律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规定了社会成员在特定行为上所需遵守的行为规范,并为犯罪行为设定了相应的刑罚。
其中,过失犯罪是刑法中一种常见的犯罪形态,本文将从过失犯罪的概念、构成要件和刑责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过失犯罪的概念过失犯罪是指犯罪嫌疑人在实施某一行为时,由于疏忽、粗心或不称职而造成他人财产损失、人身伤害或其他严重后果的犯罪形式。
相对于故意犯罪,过失犯罪强调的是犯罪嫌疑人的主观故意不明显或者缺乏故意,但其疏忽或粗心导致了危害结果的发生。
二、过失犯罪的构成要件过失犯罪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两方面,即主观过失和客观过失。
1. 主观过失主观过失是指犯罪嫌疑人在实施犯罪行为时对于可能发生的危害结果存在一定程度的预见,但由于疏忽、玩忽职守等原因,未能采取预防措施或适当回避行为,导致危害结果的发生。
2. 客观过失客观过失是指犯罪嫌疑人在实施犯罪行为时未尽到特定的注意义务,即未按照普通人所应当采取的注意措施进行行动,结果造成了事故或危害的发生。
三、过失犯罪的刑责过失犯罪与故意犯罪相比,其刑责通常较轻。
根据犯罪的严重程度和社会危害程度,刑法对过失犯罪的处罚进行了相应的规定。
1. 法定刑和量刑原则过失犯罪的刑责在刑法中通常是由法定刑来确定的,法定刑是指刑法对每一种犯罪都规定了一个具体的刑罚范围。
根据犯罪的具体情节和危害程度,法院会根据法定刑的范围,参考量刑原则对犯罪嫌疑人进行量刑,并综合考虑嫌疑人的主观故意和社会危害程度来确定刑罚。
2. 刑事责任承担过失犯罪也会使犯罪嫌疑人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具体包括刑事追究、刑罚执行等。
犯罪嫌疑人在刑事追究过程中,有权利进行辩护,法院会依法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
刑罚执行阶段,犯罪嫌疑人应按照判决执行刑罚,并接受相关的教育、改造和社会矫正。
四、过失犯罪的防范与引导过失犯罪的发生往往与社会成员的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有关。
为减少过失犯罪的发生,我们需要加强对法律知识的普及与教育,提高人们的法律素养和安全防范意识。
过失犯罪行为的法律后果(3篇)
第1篇一、引言过失犯罪是指行为人因疏忽大意或过于自信,违反法律法规,导致他人或公共财产遭受损失的行为。
与故意犯罪相比,过失犯罪在主观上缺乏恶意,但在客观上同样造成了严重的后果。
我国《刑法》对过失犯罪行为规定了相应的法律后果,旨在维护社会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本文将从过失犯罪行为的法律后果入手,分析其特点、类型及处理方式。
二、过失犯罪行为的法律后果特点1. 责任性质:过失犯罪行为的法律后果具有过错责任性质,即行为人因自己的过错导致他人或公共财产遭受损失,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惩罚力度:与故意犯罪相比,过失犯罪的惩罚力度相对较轻。
这是因为过失犯罪在主观上缺乏恶意,行为人并非故意追求犯罪结果的发生。
3. 处罚方式:过失犯罪行为的法律后果主要包括行政处罚、民事赔偿和刑事责任三种方式。
三、过失犯罪行为的法律后果类型1. 行政处罚:对于过失犯罪行为,行政机关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给予警告、罚款、吊销许可证、责令停产停业等行政处罚。
2. 民事赔偿:过失犯罪行为给他人或公共财产造成损失,行为人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民事赔偿的方式主要包括赔偿损失、恢复原状、支付违约金等。
3. 刑事责任:对于过失犯罪行为,情节严重、后果严重的行为人,将承担刑事责任。
刑事责任主要包括罚金、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
四、过失犯罪行为的法律后果处理方式1. 行政处罚处理:对于过失犯罪行为,行政机关应依法进行调查、取证,根据违法事实和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2. 民事赔偿处理:对于过失犯罪行为造成的损失,受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应依法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3. 刑事责任处理:对于过失犯罪行为,司法机关应依法进行调查、取证,对行为人进行审判。
在审判过程中,应充分考虑行为人的主观过错、犯罪情节、社会危害性等因素,依法确定刑事责任。
五、案例分析以下是一起过失犯罪行为的法律后果案例:案情简介:甲某驾驶一辆汽车行驶在道路上,因疏忽大意,未能发现前方道路上的障碍物,导致撞上行人乙某,造成乙某重伤。
关于过失犯罪的思考
关于过失犯罪的思考
过失犯罪是指犯罪主体并非有意造成法律后果,而是由于疏忽、粗心等原因造成的犯罪行为。
在我看来,过失犯罪不容忽视,因为虽然行为人没有恶意,但却给他人造成了伤害或损失,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首先,过失犯罪涉及到对他人生命、财产等权益的侵害,给社会造成了不良影响。
例如,驾驶员因为疏忽大意导致交通事故,造成他人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虽然没有故意伤害的意图,但却不能免除责任。
这种行为不仅违法,更是对他人权益的侵害,需要受到法律的严惩。
此外,对于过失犯罪行为要实施严格的法律制裁,以维护社会正义和公平。
虽然过失犯罪与故意犯罪不同,但其造成的危害同样严重。
法律应该对过失犯罪实行适当的惩罚,让行为人意识到自己的疏忽会给他人带来的伤害,并借此警示他人,避免类似的犯罪行为再次发生。
同时,也要通过司法程序确定过失犯罪的责任人,让被害人得到赔偿,维护公共秩序和社会安全。
最后,对于过失犯罪行为应该采取教育、预防等措施,引导个体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念和行为准则。
通过开展安全教育、行为规范培训等活动,提高人们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避免过失犯罪的发生。
同时,也要引导个体关注他人的权益和利益,倡导互助和合作的精神,建立和谐、安全的社会环境。
综上所述,过失犯罪虽然是由疏忽、粗心等原因造成的,但其所造成的后果同样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和惩罚。
只有通过严格的法律规范、加强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实施法律制裁等措施,才能有效预防和减少过失犯
罪的发生,维护社会的安全和稳定。
希望广大公民能够增强法治意识,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共同努力建设和谐、法治的社会。
过失犯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过失犯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过失犯罪,指在过失⼼理⽀配之下实施的、根据刑法的规定已经构成犯罪的⾏为。
犯罪过失,是指⾏为⼈应当预见⾃⼰的⾏为可能发⽣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意⽽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的⼼理态度。
犯罪过失包括疏忽⼤意的过失和过于⾃信的过失两种类型。
接下来,店铺⼩编就带来这⽅⾯的法律知识。
过失犯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为⼈主观上必须对危害结果的发⽣持根本否定态度。
2、⾏为必须发⽣了危害结果,从刑法分则的规定看,这些结果⼀般都是较为严重的结果。
3、必须有处罚该类过失犯罪的分则明确规定。
过失犯罪的两种形式
1、疏忽⼤意的过失,即⾏为⼈应当预见⾃⼰的⾏为可能发⽣危害社会的结果,由于疏忽⼤意⽽没有预见,以致发⽣了这种结果;
2、过于⾃信的过失,⾏为⼈已经预见⾃⼰的⾏为可能发⽣危害社会的结果⽽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了这种结果。
过失犯罪的基本特征
1、在客观上已经发⽣法定的危害社会的结果;
2、主观上存在过失。
⾄于如何判断⾏为⼈是否应该预见可能发⽣危害社会的结果,最主要的是根据案件的具体体现,认真查明和分析⾏为⼈的年龄、教育程度、专门知识、⼯作经验、技术⽔平、担任的职务、所负的责任等,综合全⾯考虑,进⾏正确判断。
过失的法律后果(3篇)
第1篇在法律体系中,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状态。
过失行为在法律上通常被视为违法行为,但相较于故意违法行为,过失行为的法律后果相对较轻。
本文将探讨过失的法律后果,包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一、民事责任在民事法律关系中,过失行为的主要法律后果是承担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1. 赔偿损失:过失行为导致他人遭受财产损失或人身损害的,行为人应当赔偿损失。
赔偿范围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2. 恢复原状:在可能的情况下,行为人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恢复受害人的原状。
3. 停止侵害:行为人应当立即停止侵害行为,防止损害扩大。
4. 排除妨碍:行为人应当排除对受害人的妨碍,保障受害人的合法权益。
5. 赔礼道歉:在适当的情况下,行为人应当向受害人赔礼道歉,以消除不良影响。
二、行政责任在行政法律关系中,过失行为可能承担行政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责任主要包括:1. 警告:对轻微过失行为,行政机关可以给予警告。
2. 罚款:对过失行为给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财产损失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处以罚款。
3. 没收违法所得:对通过过失行为获得的违法所得,行政机关可以依法没收。
4. 责令停产停业:对过失行为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行政机关可以责令停产停业。
5. 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对过失行为违反行政许可规定的,行政机关可以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三、刑事责任在刑事法律关系中,过失行为可能构成犯罪,承担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过失犯罪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 过失致人死亡罪:行为人因过失导致他人死亡的,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2. 过失重伤罪:行为人因过失导致他人重伤的,构成过失重伤罪。
过失犯罪案例分析
过失犯罪案例分析过失犯罪是指犯罪人因过失,即由于过失疏忽、玩忽职守或者过失管理,造成了危害后果的行为。
下面将通过分析一起过失犯罪案例来探讨其特点和影响。
案例背景:地发生了一起严重的交通事故,造成了多人伤亡。
警方经过调查发现,事故的肇事者是一名司机,他在驾驶车辆时严重超速,并且没有遵守交通信号灯的规定。
案件分析:钟是一名年轻司机,他平时开车习惯性超速,并经常忽视交通信号灯的指示。
在事发当日,钟开车行驶到一个路口时,不顾交通信号灯的红灯指示,违规行驶造成了严重的交通事故。
这起事故导致了多名行人和其他车辆的伤亡,并给社会带来了不小的损失。
案例特点:1.因犯罪人的过失导致的危害后果:该案件中的肇事司机钟因过失行为导致了严重的交通事故,造成了多人伤亡。
这些伤亡事件本来可以通过司机的合理行为避免,但由于他的过失行为,导致了严重的后果。
2.行为的过失性质:过失犯罪特点是犯罪人并没有明确的故意去造成危害后果,而是由于对自身行为后果的不当考虑或者疏忽大意造成的。
在该案例中,司机钟超速和闯红灯行为都属于过失行为,他并没有故意去伤害他人。
3.社会损失和影响:由于这起交通事故,多名行人和其他车辆受伤,造成了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除此之外,道路交通秩序也受到了严重破坏,给整个社会带来了不小的影响。
4.公共安全责任:交通事故属于公共安全范畴,司机作为驾驶员,有着维护公共安全的责任。
在该案例中,司机钟过失行为违反了交通规则和法律法规,严重破坏了公共秩序和安全。
案例影响:通过这个案例,我们可以看到过失犯罪的危害后果是严重的,可能导致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同时,过失犯罪也带来了对公共安全的影响。
公众对此类行为的普遍批评和谴责也在不断提高。
针对过失犯罪,对司法机关和执法部门来说,更加重视对过失犯罪的打击和惩治是非常重要的。
司法部门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对犯罪人进行量刑,并对相关法律进行修改和完善,以提高对过失犯罪的预防和打击能力。
此外,社会也需要加强公众对交通安全的重视和宣传教育。
刑法中的过失犯罪
刑法中的过失犯罪过失犯罪是刑法中一个重要的概念,它指的是犯罪行为中的过失成分。
与故意犯罪相对立,过失犯罪是指在实施犯罪行为过程中,犯罪人对其行为的危险性或者犯罪结果的可能性没有充分预见,由于疏忽、疏漏或者不谨慎导致的犯罪行为。
在刑法中,过失犯罪的处罚轻于故意犯罪,但也不能因此将其忽视。
在刑法中,过失犯罪包括过失杀人、过失伤害、过失致死、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等不同的构成要件。
无论是哪种过失犯罪,其成立都需要主观过失和客观过失同时存在。
主观过失是指犯罪人对其行为的危险性或结果的可能性没有充分预见,客观过失是指犯罪人的行为违背了一定的注意义务。
过失犯罪的处罚一般较轻,这是因为其与故意犯罪相比,犯罪人缺少了犯罪的恶意成分。
然而,过失犯罪的处理也是比较复杂的。
首先,过失犯罪需要具备一定的主观和客观要件,这使得判定过失犯罪存在的难度相对较高。
其次,过失犯罪既涉及到犯罪人的过失行为,也涉及到事实和结果的过失。
对于不同的过失程度,处罚的轻重也有所区别。
对于过失犯罪,法律要求从多个方面进行判定和评估。
首先,法律将其划分为轻过失和重过失。
轻过失是指犯罪人基于自己的行为,在应有的注意义务下犯罪,但由于过错的轻微程度,不具备故意犯罪的成立条件。
例如,驾驶人在交通信号灯未有明显故障下,由于未注意交通信号灯而引发的交通事故。
重过失是指犯罪人并未尽到应有的注意义务,或者故意或存任意不顾的情况下犯罪。
例如,驾驶人明知交通信号灯故障却未注意,导致交通事故。
对于轻过失犯罪,刑法处置会相对宽容,通常会降低处罚幅度。
例如,轻过失杀人的判刑幅度会低于故意杀人,但仍然需要进行依法追究。
这是因为轻过失行为可能会给他人的生命、身体或财产带来严重损害,犯罪人应当对自己的过失负责。
重过失犯罪则需要严厉追究,因为犯罪人的过失行为已经具备了一定的恶意成分。
重过失行为可能导致严重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对于这类行为,法律需要采取相对严格的处罚以达到维护社会秩序和保护个人权益的目的。
刑法中的过失犯罪
刑法中的过失犯罪过失犯罪是指犯罪人在没有直接故意犯罪的意图下,由于粗心大意或缺乏谨慎导致侵害他人权益的行为。
在刑法中,对过失犯罪通常采取较为宽松的处罚标准,但并不意味着过失犯罪不会受到惩罚。
本文将对刑法中的过失犯罪作一简要探讨。
I. 过失犯罪的定义与特征过失犯罪是指犯罪人在进行某种行为时未尽到应有的注意义务,由此导致了犯罪结果的发生。
与故意犯罪不同,过失犯罪并无直接的主观意图去实施犯罪行为。
过失犯罪通常涉及到对他人身体、财产或公共利益的侵害。
与故意犯罪相比,过失犯罪的危险性较低,因为犯罪人并没有直接的故意去伤害他人或违法行为。
然而,过失犯罪依然造成了一定的社会危害,并对被侵害人的权益产生了不可挽回的损害。
II. 过失犯罪的类别与案例过失犯罪涉及到广泛的领域,包括交通事故、职业过失、环境破坏等。
下面将分别介绍几个典型的过失犯罪案例。
1. 交通过失致人死亡交通事故中的过失犯罪是最为常见的案例之一。
例如,驾驶人在行驶过程中未保持足够注意,因分神或超速导致交通事故致人死亡。
虽然驾驶人没有故意伤害他人的意图,但其过失行为造成了严重的后果,需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 职业过失致人伤害职业过失犯罪是指在职业领域中,因疏忽大意或违反规定而导致他人身体伤害或死亡。
例如,医生在手术中出现疏忽失误,导致患者伤残或死亡;建筑工人在施工过程中未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导致工人意外受伤。
这些职业过失行为触犯了相关法律法规,应受到法律的制裁。
3. 环境破坏由于环境破坏的严重性,一些国家法律体系中也对环境过失犯罪进行了规制。
例如,企业未采取必要的环境保护措施,导致严重的环境污染,对生态系统和居民健康造成了损害。
这种环境过失犯罪的行为应受到法律追究。
III. 过失犯罪的刑罚与法律制裁在刑法中,过失犯罪通常采取较为宽松的处罚标准。
这主要是因为过失犯罪的危险性较低,犯罪人在行为中并没有直接故意去犯罪。
然而,过失犯罪依然对社会、个人产生了一定的危害,因此也需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过失犯罪论
过失犯罪「内容摘要」长期以来,司法界中偏重于对故意犯罪的研究,相关的成果可谓汗牛充栋,而过失犯罪成为刑法理论中一个相对薄弱的领域,有关的论著寥寥可数,这同过失犯罪对社会造成的严重危害、同惩治过失犯罪的实践需要是不相谐调的。
本文以过失犯罪在我国日益严峻的现状及特点为切入点,通过对刑法中过失犯罪构成进行了法理分析,陈述主张单位成立过失犯罪构成之原因,最后阐述了过失犯罪所引发的法律责任问题,从而浅显的论述了加强关于过失犯罪的理论研究在我国刑法中的重要性与必要行。
一、当前我国过失犯罪的特点近年来,在我国经济高度发展的同时,因过失导致的各种安全事故频频发生,所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触目惊心。
每年因安全事故死亡均在10万人以上,平均每天因各类事故造成300人丧生,每年因名类安全事故所造成损失接近1000亿元,加上间接损失近2000亿元,相当于两个三峡工程的投资。
现代社会中的过失犯罪日趋严重,已经成为影响人类生存质量的一个重大社会问题。
当前我国过失犯罪的发展态势具有如下特点:1、过失犯罪的总量在不断增加,对社会的危害越来越大。
随着现代工业和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社会生活中的危险源大大增加,同时,繁忙复杂的工作和高节奏的生活加剧了现代人的心理负荷,加之社会规范疏漏、监督管理不力等因素,致使越来越多的过失犯罪行为发生,并且给社会带来无法估量的损失。
仅以交通事故为例,据有关资料,在过去五年间我国因交通事故共死亡7.5万人,而各种过失行为是导致交通事故的首要原因。
2、业务过失在过失犯罪中的比重逐步加大,过失犯罪的罪种范围也在增大。
普通过失与业务过失是现代刑法学对犯罪过失的一种重要分类。
在传统农业社会中,因生产力不发达,科技水平相对落后,因而普通过失占据着犯罪过失的主导地位,如我国封建社会中最完备的法典—《唐律》中的“过失”一词,专指过失致人死伤的情形。
而近代以来,业务过失犯罪伴随着工业化进程和科技革命迅速增长,甚至有赶超普通过失犯罪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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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长期以来,司法界中偏重于对故意犯罪的研究,相关的成果可谓汗牛充栋,而过失犯罪成为刑法理论中一个相对薄弱的领域,有关的论著寥寥可数,这同过失犯罪对社会造成的严重危害、同惩治过失犯罪的实践需要是不相谐调的。
本文以过失犯罪在我国日益严峻的现状及特点为切入点,通过对刑法中过失犯罪构成进行了法理分析,陈述主张单位成立过失犯罪构成之原因,最后阐述了过失犯罪所引发的法律责任问题,从而浅显的论述了加强关于过失犯罪的理论研究在我国刑法中的重要性与必要行。
「关键词」过失犯罪法理分析责任一、当前我国过失犯罪的特点近年来,在我国经济高度发展的同时,因过失导致的各种安全事故频频发生,所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触目惊心。
每年因安全事故死亡均在10万人以上,平均每天因各类事故造成300人丧生,每年因名类安全事故所造成损失接近1000亿元,加上间接损失近2000亿元,相当于两个三峡工程的投资。
现代社会中的过失犯罪日趋严重,已经成为影响人类生存质量的一个重大社会问题。
当前我国过失犯罪的发展态势具有如下特点: 1、过失犯罪的总量在不断增加,对社会的危害越来越大。
随着现代工业和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社会生活中的危险源大大增加,同时,繁忙复杂的工作和高节奏的生活加剧了现代人的心理负荷,加之社会规范疏漏、监督管理不力等因素,致使越来越多的过失犯罪行为发生,并且给社会带来无法估量的损失。
仅以交通事故为例,据有关资料,在过去五年间我国因交通事故共死亡7.5万人,而各种过失行为是导致交通事故的首要原因。
2、业务过失在过失犯罪中的比重逐步加大,过失犯罪的罪种范围也在增大。
普通过失与业务过失是现代刑法学对犯罪过失的一种重要分类。
在传统农业社会中,因生产力不发达,科技水平相对落后,因而普通过失占据着犯罪过失的主导地位,如我国封建社会中最完备的法典—《唐律》中的“过失”一词,专指过失致人死伤的情形。
而近代以来,业务过失犯罪伴随着工业化进程和科技革命迅速增长,甚至有赶超普通过失犯罪之势。
由于业务过失主要发生在高度危险的行业,因此造成的损害后果往往比普通过失犯罪更为严重。
一些新的过失犯罪罪种进入了刑事立法,如过失污染环境的犯罪、医疗事故犯罪等。
3、过失犯罪的因果关系趋于复杂,认定难度加大。
在传统社会中,生产、生活方式较为简单,普通过失是犯罪过失的主要形式,因普通过失致人死伤或造成财产损失的案件,表现样态一般不甚复杂,因果关系比较单纯,因而易于认定处理。
但在物质文明和社会关系都日益丰富多彩的现代社会中,尤其在知识经济、信息革命、网络技术蓬勃发展的大背景之下,过失犯罪的表现形形色色、成因错综复杂、涉及方方面面,这无疑增大了对其认定、查处的难度。
如在不少医疗事故罪案件中,患者生命健康受损的不良后果的发生,既有医务人员违反医疗规章和诊疗常规的责任性因素,也有医疗设备运行不佳、主治人员对疑难病症缺乏诊疗经验等技术性因素,同时还可能涉及医院后勤保障不力、患者不配合诊治、药品质量存在瑕疵以及病情自然转归等因素,即便是单独考察医务人员的责任问题,也可能牵涉到多名医务人员、多个科室甚至多家医院的责任。
再如,在一些工程重大安全事故案件中,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均负有责任,而建筑材料供应商提供伪劣产品、主管行政领导玩忽职守等,也可能是导致事故发生的重要因素。
1999年发生的重庆綦江虹桥垮塌案,即是这方面的典型案例。
[!--empirenews.page--] 有关部门的调查研究资料表明,当前中国重大安全事故多为责任事故,是违章作业造成的,其中绝大多数是完全可以避免的。
近年发生发生的烟台海难、武汉空难等特大事故均属于因过失造成的责任性事故。
据调查,交通事故每死3个人,有2个是由于违章驾驶。
违章的原因主要是超重、超载、超车和酒后驾车。
目前我国过失犯罪激增、重大事故频发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例如:部分公民法制观念不强,安全防范意识谈薄;一些企业片面追求眼前经济利益,放松安全管理,安全生产方面投入不足;个别领导干部官僚主义严重,漠视国家人民利益,甚至于徇私枉法、见利忘义,为存在安全隐患的违法生产者大开绿灯,在事故发生之后又欺上瞒下、弄虚作假、极力袒护肇事者等。
除此之外,还应当看到,理论上对过失犯罪的内在特性、生成机理、控制对策等缺乏深入的研究,也是影响到有效防治过失犯罪的原因之一。
二、我国过失犯罪的法理分析从刑法发展史看,我国早在西周时代,就把犯罪的故意和过失区分开来。
但真正对犯罪进行系统研究并且形成一套理论,则是西方国家古典刑法时期的事情。
以费尔巴哈为代表的古典刑事学派,基于心理强制主义刑法观,为自由意志设定了心理注意义务,确立了影响至今的过失犯罪理论:行为主体应当预见犯罪事实的发生并且能够预见,因其违反注意义务而未预见以至发生危害结果的,属于过失犯罪。
[1]在长达一个半世纪多的时间里,这种理论逐渐发展并且通行于世,已被绝大多数国家的刑法所采用,我国刑法亦吸取了这一理论的基本原理。
在国外的刑法理论中,确定违反注意义务的主观责任标准主要有三种:一是主观说,即以行为主体本人的注意能力为标准;二是客观说,它以社会一般人的注意能力为标准;三是折衷说,也就是主客观标准相结合,或称调和说。
在我国刑法理论中,除上述标准外,还有以主观标准为主,结合考虑客观标准说。
[2]笔者认为,这些所谓的标准,充其量是一种思维倾向,实践的结果往往是法官的自由裁判。
由于这些标准本身都缺乏客观的确定性和具体的可操作性,这就给任意裁判提供了充分的理论根据。
实践中,法官认为能够预见,该行为就有罪;法官若认为不能预见,该行为就无罪。
岂不全都成了法官的主观标准。
依据这一理论,所谓应当预见,是以客观上能够预见为前提的。
从这个意义上说,客观上能不能预见危害结果的发生,不但是确定主观责任的前提条件,而且是界定罪与非罪的核心要素。
然而如何确定客观上能够预见危害结果的发生呢?又如何确定违反注意义务的主观责任呢?下面就对这些问题逐一进行分析: 1、对过失犯罪中注意义务的分析 .行为主体在什么情况下才负有应当注意,或者是应当预见的义务?这是一个较为突出的实践问题。
比如樊某之妻张某因琐事与邻居荆氏母女发生争吵,荆氏母女二人将张某压倒在地上殴打。
樊某见状,即上前将压在张某身上的荆某拉起推向一边,致荆某倒地后碰在一块石头上,造成后颈四椎体前脱位伴高位截瘫,经鉴定属于重伤。
审理该案时有三种意见,一种认为樊某的行为具有主观能动性,属于故意犯罪。
第二种意见认为,樊某应当预见而没有预见可能致荆某重伤,是过失犯罪。
第三种意见认为,樊某的行为具有防卫性质又不过当,并且不可能预见到致人重伤,属于意外事件。
法院认定樊某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后又改为过失犯罪。
再如案例某甲得知众多村民哄抢其家庭承包本组的苹果园时,即由家中赶往果园前去制止。
到果园门口,被某乙及数名村民挡在门外,不许入内。
某甲闻听园内人声吵杂,坚持要进园内,双方推拉中致某乙倒地,某乙自行回家,约一小时后昏倒,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经鉴定认为,某乙系对冲性脑损伤及脑组织水肿而死亡。
法院审理该案时,仍然争论在故意犯罪、过失犯罪和意外事件三种定性之间,最后以某甲犯有过失杀人罪而定案。
[3][!--empirenews.page--] 笔者认为,要确定该案是否构成过失犯罪,首先要确定行为主体是否负有应当注意预见的义务。
而要确定是否负有该项义务,首先要考虑行为[1][2][3]下一页是否合法。
因为注意预见义务,是对不法行为而设定的。
对于合法行为,则不能附加这一特定义务。
这两位主体的行为都具有防卫性质,况且防卫强度并不过当,显属合法行为,因之并不负有所谓应当注意预见的义务。
有一种观点认为,行为主体起码应当预见一推可能致人倒地,而倒地后也可能碰撞石块。
笔者认为,这种不论行为是否合法,均负有注意预见义务的观点,是值得商榷的。
假如说这种观点能够成立的话,那就无异于完全剥夺了公民正当防卫的权利。
就拿案例四来说,如果樊某不用拉起推开侵害人的方法去排除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试问还有什么更为妥当的防卫办法呢?通常来讲,推人一把,打人一拳,一般只能造成他人一时的肉体疼痛,或者是轻微的精神刺激。
而不会发生致人伤残甚至死亡的严重后果。
许多过失致残致死的原因,并不完全在于一拳一掌,或者是一推一拉。
往往是在行为之前,就已经潜伏着一定的致残致死因素,或者是在行为的同时及其之后,又介入了促使结果发生,乃至直接引发结果的某种原因。
这些都是行为主体当时无法预见到的。
但是,即使不能预见其行为可能发生严重危害社会的结果,也不能说明其主观方面毫无过错,更不能一概定为意外事件。
众所周知,刑法上所谓的过错,与民法上所指的过错是紧密联系的,并不是互不相干,更不是互相矛盾的。
这就要求刑法与民法在过错规范上,进行合理有效的衔接,保持刑事责任与民事责任的连贯性。
[4]在刑法理论上,所谓犯罪主观方面的要件,是指主体对其危害社会的行为及其结果,所持的心理态度诸要素。
犯罪的心理态度,直接反映主体的恶性及其程度,并且影响罪行的大小以及刑事责任的轻重。
应当注意而没有注意,或者是应当预见而没有预见的心理状态,既不是主体对其过失行为所持的心理态度,也不是对其行为结果所持的心理态度,而是一种没有产生任何实际内容的空白心理状态。
由于这种心态始终没有进行思想活动,因之就不能成为一种思维形态,更不能反映出主体的主观恶性及其程度。
如果进一步推敲这种空白心态的内在属性及其实际作用,就可以得出一个既客观实在又合乎逻辑的结论,即:它并不能成为犯罪主观方面的构成要件。
理由主要是:其一是没有预见的空白心态,并不必然表明违反注意义务。
所谓注意,是指一种心理义务,它属于表象思维的范畴。
所反映的问题是大脑进行思维了没有。
所谓预见,则是指一种意识能力,属于实体思维形态。
所反映的问题是大脑思维的内容是什么。
是否注意,反映出主观上是否作出积极的努力,即想不想感知客观事物及其发展走势。
而是否预见,则标志着主体的智力及其实际认识水平,即是否感觉认识到客观事物及其运动趋向。
因此,不能说只要注意,就一定能够预见到。
更不能说没有预见到,就必然是违反了注意义务。
其二是没有预见的空白心态,其本身是无可责备的,由于这种心态没有进行实际思维,根本不包含任何实在内容。
也就是说,客观事物及其内在运动还没有反映到人的大脑中去,或者说大脑还没有关于这一事物及其内在运动的感觉和意识,当然就谈不上判断,更谈不到上升为意志。
人的思想,是从客观事物的感觉开始的。
没有感觉,就谈不上意识。
没有意识,就不可能有思维过程,也不可能涉及正确与错误,更不可能涉及是否违法。
我们不能说已经预见就是合法正确的思想,更不能说没有预见就具有错误甚至违法的属性。
[!--empirenews.page--] 其三是没有预见的空白心态,其本身就没有主观能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