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工程勘测设计专业分工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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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本A

山东鲁能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标准

Q/02-205.101-2008

管理工作文件

电力工程勘测设计专业分工规定

2008—01—30发布 2008—02—05实施山东鲁能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发布

前言

本程序根据质量、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QHSE)管理体系要求,结合山东鲁能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建立并实施三标一体化管理体系要求进行编制。

通过本程序的实施,对本公司鲁能院各专业在电力工程设计中的分工做了明确的规定;建立并保持本程序,是确保工程质量的一项重要措施。

本管理程序我公司第一次发布。

本程序规定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

本规定由质量安全部编制、归口管理并负责解释。

本规定编写人:王毓琇

校核人:刘金栋

审核人:王雷鸣

批准人:侯学众

电力工程勘测设计专业分工规定

Q/02-205.101-2008 版本A 修改码0

山东鲁能工程有限责任公司2008-01-30批准 2005-02-05实施

1 范围

本规定对工程公司鲁能设计院在电力工程设计中各专业间存在的若干分工做了具体规定。

2 引用文件

中国电力规划设计协会《电力勘测设计技术管理制度DLGJ159.1~9-2001》

Q/02-208.104-2005勘测设计专业间配合资料作业程序

3 职责

3.1 公司鲁能设计院各专业主要设计人、专业室主任、主任工程师负责本规定的执行。

3.2 工程设计总工程师负责本规定执行过程中的监督与协调。

3.3 公司鲁能设计院院长(副院长)负责本院部门之间各专业执行中问题的协调。

3.4 副总工程师(专家)负责协助总工程师对执行中重大问题及本规定未作规定的分工问题的协调及新分工项目的审定。 3.5 总工程师负责新分工项目的批准。

3.6 质量安全部是电力工程勘测设计专业分工问题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修订与发布,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 管理内容与程序

4.1 分工原则

4.1.1 设计专业分工规定是根据鲁能院目前专业设置,针对各专业间存在的若干分工不清问题进行编制的,本规定不表述按专业性质已明确的专业间分工条目。

4.1.2 本着专业间联系配合工程主题和基础专业先行的原则,本规定条目编排顺序基本上是按电力生产、输送工艺流程排列,依次为发电工程、送变电工程、系统等工程,按区域排列依次为发电厂厂区、主厂房、炉后区、变电

Q/02-205.101-2008 版本A 修改码0 电力工程勘测设计专业分工规定

站、出线走廊及送电线路。

山东鲁能工程有限责任公司2008-01-30批准 2005-02-05实施

4.1.3 个别新的设计项目和课题,各生产部室应根据本规定的精神按分工协作、互相支持的原则在工程中由总工程师协调裁定,并贯彻执行。

4.1.4 对今后出现的分工新问题进行扩充。

4.2 勘测设计专业分工

4.2.1 勘测设计主要分工项目分类及编号

1 厂区主要入口大门及装饰性围墙设计

2 厂区管道(包括架空、地面铺设、直埋和沟道内管道)

3 厂区浴室

4 厂内热网加热系统及其管道

5 主厂房墙板

6 主厂房内热力系统的汽水分析仪表的测点、取样架、分析器各类设计图纸

7 热负荷调查

8 煤质调查

9 煤源及煤运调查

10 入炉煤在线检测系统

11 运煤系统(包括煤仓间皮带层)的煤尘治理

12 锅炉房和煤仓间(皮带层外)的煤尘治理

13 除灰

14 灰渣综合利用

15 烟囱出口直径、内筒线型

16 电除尘器、空预器、省煤器灰斗排灰设计

17 烟气脱硫部分

18 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CEMS)

19 循环流化床锅炉石灰石系统

20 水源地泵站区总平面及竖向布置

21 油区消防泡沫管道、消防冷却水管道

22 循环水管道

23 工业用水回收

24 主厂房内工业用水管道

25 主厂房内沟道排水及屋面排水

26 冷却、工业、生活用水及水处理水源取样

27 废水的处理、回收、排放

28 化学补给水(生水)的予热

29 设备冷却水系统

30 冷却水塔

31 直接风冷系统

32 支架、桁架、钢梁、钢梯、钢平台、钢步道

33 收集与暖通设计有关的气象资料

34 压缩空气站及其管道

35 辅机配套的电气设备

36 发电厂事故用柴油机保安电源

37 配电装置及发电机小间等网门、围墙、两隔断和电气设备安装型钢

38 屋外电气(变压器)用贮油坑、总事故油池、汽机事故油池

39 防洪设计

40 防火与消防设计

41 火灾报警设计区域

42 厂级监控信息系统(SIS)

43 辅助系统(车间)集中控制系统

44 仪表控制

45 发电厂控制室照明设计和灯具选型

46 电动、气动门订货

47 变频调速器与软启动器的选用、布置和接线

48 DCS(含DAS、CCS电气信号及电缆设计)

49 热控220V电源的电缆设计

50 程控系统电缆设计

51 制造厂设备信号的电缆设计

52 电动机就地电控箱及配套电缆

53 电缆清册与敷设

54 电量自动计费系统

55 送变电工程可研阶段的专业分工

56 送电线路工程与发、变电工程的划分界限(以出线门型架为分工界限)

57 出线走廊与送电线路长度

58 系统远动和继电保护

59 线路阻波器、耦合电容器、电容式电压互感器结合滤波器

60 微波通信工程

4.2.2 分工内容

电力工程勘测设计专业分工规定见附录A(资料性附录)

5 报告和记录

本规定无报告和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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