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体系建设指南设计
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朔州市“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方案的通知
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朔州市“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8.08.29•【字号】朔政办发〔2018〕60号•【施行日期】2018.08.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社会工作正文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朔州市“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方案的通知朔政办发〔2018〕6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朔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朔州市“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8年8月29日朔州市“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8〕27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省市平台对接工作的通知》(晋政办发电〔2018〕36号)要求和市领导有关批示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建设目标2018年8月底前,建成覆盖全市的市级统筹、部门协同、整体联动、一网办理的市、县一体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满足政务服务“一网通办”要求,大幅提升政务服务智慧化水平,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方便、更快捷、更高效。
二、建设内容(一)平台体系架构设计以山西省“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的架构设计为基础,重点建设基础平台体系、业务支撑体系、关键保障技术体系和评价考核体系,依托省统建的各种平台和系统,充分利用市政务云、市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市政务外网,结合朔州市的自身特点及个性化需求,积极做好市“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工作。
(二)平台组成“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主要由互联网政务服务门户、政务服务管理平台、业务办理系统和政务服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四部分构成。
互联网政务服务门户是统一展示、发布政务服务信息,提供用户注册验证、政务服务事项定位和查询、政务服务网上预约和申请、办理过程和结果反馈、用户专属信息管理和互动咨询等服务。
“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体系建设指南
“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体系建设指南目录引言一、总则(一)指导思想(二)总体目标(三)重点任务1.业务支撑体系建设2.基础平台体系建设3.关键保障技术体系建设4.评价考核体系建设二、“互联网+政务服务”的主要容(一)按事项性质分类(二)按服务对象分类(三)按实施主体分类(四)按服务主题分类(五)按服务层级分类(六)按服务形式分类(七)按行政管辖分类三、“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总体架构(一)总体构架1.总体层级体系2.平台系统组成3.建设方式(二)业务流程(三)平台技术架构1.基础设施层2.数据资源层3.应用支撑层4.业务应用层5.用户及服务层(四)用户注册和认证体系1.分建方式2.统分方式3.统建方式四、政务服务信息的汇聚、发布与展示(一)需求侧(面向社会)1.用户访问——“我”2.信息资讯——“我要看”3.信息检索——“我要查”4.服务引导——“我要办”5.咨询问答——“我要问”6.监督评价——“我要评”7.个性化推送——“我的”(二)供给侧(面向政府部)1.事项清单标准化2.办事指南规化3.审查工作细则化4.业务办理协同化5.事项管理动态化五、政务服务事项的一体化办理(一)互联网政务服务门户(外部服务)1.建设管理要点2.主要功能3.用户(自然人和法人)信息管理(二)政务服务管理和业务办理(部办理)1.基础业务功能(1)政务服务事项管理(2)政务服务运行管理(3)电子监察管理(4)电子证照管理(5)网上支付管理(6)物流配套管理2.功能拓展与流程优化(1)并联审批(2)加强事中事后监管(3)打通基层政务服务“最后一公里”(4)政务服务热线(5)公共资源交易六、互联互通与信息共享(一)统一数据交换1.目录与交换体系2.平台架构及功能3.备份机制及运行保障(二)各地区现有政务服务相关业务办理系统对接1.分类、分层级对接2.部门业务办理系统对接3.数据交换容(三)省级平台与国务院部门相关系统数据对接1.对接要求2.对接方式(四)基础资源库共享共用1.共享共用模式2.访问方式和访问流程3.基础资源目录管理(五)建立数据共享利用长效机制七、关键保障技术(一)平台支撑技术1.统一用户与认证2.电子证照3.电子文书4.电子印章(二)平台保障技术1.安全保障2.运行管理(三)深化新技术应用1.运用大数据,实现政务信息资源有效利用2.充分利用政务云,实现集约建设、共享利用八、网上政务服务的监督考核(一)监督考核原则1.客观公正原则2.用户导向原则3.分类考核原则4.外结合原则(二)部监督(三)第三方评估1.评估方法2.指标体系3.评价方式(四)评估实施1.实施主体和考核围2.结果反馈与运用附录一: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要素附录二:政务服务公共信息资源目录信息规附录三:数据交换容与标准附录四:自然人和法人实名注册协议附录五:省级政府网上政务服务评估参考指标体系附图:“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总体层级架构和信息流架构示意图引言本指南在梳理总结各地区各部门政务服务现状和共性问题基础上,吸收了、、、、、、、、、及、、等地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动政务服务大厅和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等方面探索实践的成果经验,着眼可推广、可复制、可持续,力求突出操作性、迭代性、前瞻性,坚持供给侧创新和需求侧牵引两端发力、群众“点餐”和政府“端菜”有机结合、线上服务和线下办事紧密融合,推动构建全国统一规的“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体系,不断提升政务服务供给能力和水平。
包2建设方案
包2-建设方案第一章项目概述3、项目建设方案编制依据1)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体系建设指南2)政务信息资源类规范、标准3)国家、省级、行业建设规范中办[2003]27号文件(关于转发《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关于加强信息安全保障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公通字[2004]66号文件(关于印发《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公通字[2007]43号文件(关于印发《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的通知)公信安[2009] 1429《关于开展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安全建设整改工作的指导意见》GB 17859-1999 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划分准则GB/T 25058-2010 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实施指南 GB/T 22240-2008 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定级指南 GB/T 20270-2006 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基础安全技术要求GB/T 20271-2006 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通用安全技术要求GB/T 20272-2006 信息安全技术操作系统安全技术要求GB/T 20273-2006 信息安全技术数据库管理系统通用安全技术要求 GA/T671-2006 信息安全技术终端计算机系统安全等级技术要求GA/T 709-2007 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模型GB/T 22239-2008 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T20269-2006信息系统安全管理要求ISO/IEC 27001 信息系统安全管理体系标准GBT 25070-2010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安全设计技术要求GB/T 28448-2012 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要求《国土资源部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关于国土资源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印发〈国土资源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土资信办发〔2007〕14号)《国土资源部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关于国土资源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土资信办发〔2012〕6号《关于开展全国重要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工作的通知》(公通字〔2007〕861号)《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密码管理办法》《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商用密码技术要求》4、项目概况4.1 项目背景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是我国信息安全保障的基本制度、基本策略、基本方法,是促进信息化发展、维护国家信息安全的根本保障。
“互联网+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的思考
标准课堂 / S t a n d a r d C l a s s r o o m08在供给侧改革中,“互联网+政务服务”为政府开创政务服务新局面、创新政务服务新模式提供了良好契机和基础条件。
2017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体系建设指南》中强调规范各地区各部门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实现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办事指南、审查工作细则、考核评估指标标准化等。
2018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实施方案》中提出建立健全“一网通办”的标准规范,加强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
“互联网+政务”是以政务服务平台为基础,以公共服务普惠化为主要内容,以实现智慧政府为目标,运用互联网技术、思维与互联网精神,连接网络与现实社会,实现政府组织结构和办事流程的优化重组。
“互联网+政务服务”是“互联网+政务”的重要组成部分。
“互联网+政务服务”通过“云端化”解决了由各地各部门的分散建设演化为集群、集约式规划与建设,实现效率最大化,并提高了安全可靠的效能,是政务服务体系中“升级重塑”,实现“为群众提供公开透明、高效便捷、公平可及的政务服务”的重要环节。
标准化不仅是现代化管理的重要标志,也是现代化管理水平提升的重要手段。
魏礼群提出将标准化理念、原则、方法引入到行政管理服务部门,通过制定和实施适用于政务服务的标准体系,提高政务服务质量和水平,是提升国家标准化水平必不可少的内容。
面对各级政府在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方面虽进行了大量积极有效的探索,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仍然存在亟待解决的现实困境,杨惠等人提出应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资源标准化,结合国家最新的“互联网+政务服务”顶层设计,在遵循政务服务发展规律的基础上,有的放矢地探索“互联网+政务服务”架设的实现策略。
目前国内对于“互联网+政务服务”的研究主要集中在电子政务服务的新模式,大多聚焦国外政务服务经验介绍和“互联网+政务服务”的顶层制度设计与创新路径。
国务院印发《“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体系建设指南》
国务院印发《“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体系建设指南》佚名
【期刊名称】《信息技术与标准化》
【年(卷),期】2017(0)1
【摘要】为进一步加强全国一体化的“互联网十政务服务”技术和服务体系整体设计,不断提升各地区各部门网上政务服务水平。
国务院于2016年12月20日印发《“互联网十政务服务”技术体系建设指南》(以下简称《建设指南》)。
【总页数】1页(P4-4)
【关键词】服务体系;互联网;国务院;政务;指南;技术;一体化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TP393
【相关文献】
1.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务院办公厅“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体系建设指南的通知 [J], ;
2.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体系建设指南》 [J], ;
3.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体系建设指南的通知 [J], ;
4.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体系建设指南》 [J],
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体系建设指南的通知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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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政务服务”标准体系指南
“互联网+政务服务”标准体系指南一、总则(一)指导思想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等重要工作部署,以促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措施落地为目标,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优化政务服务供给,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解决影响企业办事创业的“难点”“痛点”“堵点”,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
通过建设“互联网+政务服务”标准体系,推动行政机关依据法律法规,运用标准化原理、方法和技术,优化行政权力运行流程,约束自由裁量权,以标准化提升政府服务的集成化、高效化、便捷化、精准化、智慧化、普惠化水平,为建设全区及全国行政审批“一张网”、实现“一网通办”奠定坚实基础。
(二)编制依据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开展信息惠民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23号)2.《国务院关于印发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6〕51号)3.《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55号)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体系建设指南的通知》(国办函〔2016〕108 号)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39号)6.《国务院办公厅电子政务办公室关于开展“互联网+政务服务”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国办电政函〔2017〕50号)7.《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网信办关于印发<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指南(试行)>的通知》(发改高技〔2017〕1272号)8.《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网信办中央编办财政部审计署关于印发<加快推进落实《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工作方案>的通知》(发改高技〔2017〕1529号)9.《行政许可标准化指引(2016版)》10.《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指导意见》(厅字〔2018〕22号)1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8〕45号)12.《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内政发〔2017〕40号)13.《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梳理进驻自治区本级实体政务大厅和网上服务平台相关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的通知》(内政办发〔2017〕101号)14.《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互联网+政务服务”及电子政务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15.《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自治区本级“互联网+政务服务”实体大厅窗口设置和进驻人员选派等工作的通知》(内政办发〔2018〕6号)(三)原则和目标1.建设原则(1)科学合理。
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最新)
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x〔x〕55号),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x年底前,建成省、市、县三级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
统一技术构架、数据标准、版面设计、考核评价和管理规范,省级网上政务服务平台与省政府门户网站前端整合、升级,增加便民服务、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公共资源交易和大数据应用等栏目和服务功能,编制政务服务事项目录,优化网上服务流程,抓好信息惠民试点,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网络化水平。
--x年底前,建成全省统一身份认证体系和政务服务安全保障体系。
省、市、县三级网上政务服务系统联动应用,实现一次认证、单点登录、全网通办,实体政务大厅和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有效衔接,多渠道受理、一平台办理、多渠道反馈。
提升信息安全支撑保障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
--x年底前,建成全省统一数据交换共享系统。
整合经济发展、社会管理、文化建设、城市服务等数据资源,编制网上政务服务信息共享目录,建设电子证照互认共享系统,实现基础信息库互联互通,支持政务信息资源跨地区、跨层级、跨部门互认共享,为提高网上政务服务能力提供有效数据支持。
--x年底前,建成覆盖全省、联通国务院的整体联动、部门协同、省级统筹、一网办理的“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
提供权威、全面、便捷的一站式政务服务,进一步加强网络基础设施和信息安全保护,提高政务服务供给能力、智慧城市现代化治理能力,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方便、更快捷、更有效率。
上述年度任务涉及省内主要工作,要在x年底以前完成,为总体目标实现提供基础支持和完善空间。
二、工作任务(一)优化再造政务服务。
1.编制统一标准的政务服务事项目录,规范政务服务事项内容。
省、市(地)、县(市、区)政府(行署)和所属部门要依据法定职能全面梳理行政机关、公共企事业单位直接面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具体办事服务事项,编制全省统一标准的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统一规范政务服务事项的名称、依据、条件、流程、时限、收费标准、注意事项等,统一规范提交材料的名称、格式、份数、签名签章等要求,提供规范表格、填写说明和示范文本,提供咨询、投诉的电话、邮箱,通过本级政府门户网站、网上政务服务平台集中公开发布。
“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建设项目案例
“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建设项目案例发布源:北京北大软件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一、建设背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
“两会”政府工作报告中也明确提出,要加快国务院部门和地方政府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形成全国统一政务服务平台。
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做出的重大决策部署。
为进一步加强全国“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和服务体系整体设计和标准化建设,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体系建设指南》(以下简称《建设指南》)。
《建设指南》按照“坚持问题导向、加强顶层设计、推动资源整合、注重开放协同”的原则,以服务驱动和技术支撑为主线,提出了优化政务服务供给的信息化的解决路径和操作方法,为构建统一、规范、多级联动的“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和服务体系提供保障。
二、提升客户价值建成环保部跨部门协同、一网办理的“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和服务体系,实现政务服务的标准化、精准化、便捷化、平台化、协同化,政务服务流程显著优化,服务形式更加多元,服务渠道更为畅通,群众办事满意度显著提升。
一是政务服务标准化。
实现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标准化、办事指南标准化、审查工作细则标准化、考核评估指标标准化、实名用户标准化等,让企业和群众享受规范、透明、高效的政务服务。
二是政务服务精准化。
按照公众和企业办事需求,群众“点餐”与政府“端菜”相结合,将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要素和审查工作细则流程相融合,删繁化简,去重除冗,减条件、减材料、减环节,实现政务服务精准供给,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三是政务服务便捷化。
以用户为中心,整合政务服务资源和流程,提供个性化政务服务,实现一站式办理。
对政务服务办理过程和结果进行大数据分析,创新办事质量控制和服务效果评估,大幅提高政务服务的在线化、个性化、智能化水平。
四是政务服务管理平台化。
打造线上线下融合、多级联动的政务服务管理平台体系。
着力破解“信息孤岛”,建成网上统一身份认证体系、统一电子证照库,推动跨部门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
互联网+网上服务大厅建设方案设计
“互联网+”网上服务办事大厅平台建设方案目录一、建设背景和意义 (3)1.1项目建设背景 (3)1.2行政审批弊端 (4)1.3行政审批意义 (6)1.4项目建设目标 (8)1.5项目建设原则 (9)二、平台需求分析 (10)2.1系统使用对象需求分析 (10)2.1.1公众、企业用户 (10)2.1.2政府部门办理人员 (11)2.1.3领导、监察人员 (12)2.1.4系统管理人员 (12)2.2项目建设内容 (12)2.2.1审批服务 (12)2.2.2公示咨询服务 (14)2.2.3监督监察 (16)2.2.4统计分析 (17)三、平台功能实现 (17)3.1平台建设框架 (17)3.1.1平台总统体拓扑图 (17)3.1.2平台功能拓扑图 (18)3.2功能实现 (19)3.2.1审批服务系统 (19)3.2.2公示咨询系统 (22)3.2.3监督监察系统 (23)3.2.4后台管理系统 (25)3.2.5与其他系统接口 (30)3.3基础能力 (32)3.3.1统一身份认证 (32)3.3.2全文检索 (32)3.3.3统一收费、统一支付 (33)3.3.4手写签批、电子签章 (33)3.3.5统一物流 (34)3.3.6业务数据全方位分析 (34)四、平台技术路线 (35)4.1 J2EE技术 (35)4.2 中间件技术 (36)4.3 Web services (36)一、建设背景和意义1.1项目建设背景行政审批是指政府为了达到某些自身所预期的目的,根据自设的标准,通过审查公民或法人的条件具备情况,决定是否允许其从事某种活动。
我国的行政审批制度主要由行政许可(持续性的授权)、行政审批(一次性的授权)、行政登记(确认权利能力或行政能力)和行政认证(认证自然人的从业资格或法人的从业资质)四大部分组成,核心是解决“谁可以干什么”这一问题。
行政审批制度的实质在于为政府主观中的公共利益而限制公民和法人从业的权利与自由,使公民和法人的社会实践活动(营利的或非营利的)符合于政府偏好的价值序列。
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一、内容描述以提升政务服务质量为核心目标,强化政府数字化转型意识,深化政务服务的互联网应用,实现政务服务从线下到线上的全面升级。
构建统一的政务服务网络平台。
整合各类政务服务资源,打破信息孤岛,形成一站式政务服务平台,提供包括政策查询、业务办理、在线支付、进度跟踪等全方位服务。
推进政务服务事项的全面上网。
梳理现有政务服务事项,制定详细的上网计划,逐步将各类政务服务事项迁移至网络平台,实现政务服务事项的全覆盖。
优化政务服务流程。
借助互联网技术,简化审批流程,缩短办理周期,提高办事效率。
推行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等应用,减少办事过程中的纸质材料使用。
强化数据共享与安全保障。
加强政府部门间的数据共享,避免重复采集,减轻企业和公民的信息负担。
加强网络安全防护,确保政务服务网络的安全稳定运行。
建立健全政务服务评价体系。
通过线上评价、反馈等方式,实时收集公民和企业的意见和建议,持续优化政务服务质量。
推进移动政务服务建设。
开发移动政务应用,方便公民和企业随时随地获取政务服务,提高服务的可达性和便捷性。
1. 背景介绍(当前政务服务现状、互联网政务服务的发展趋势)。
随着信息化时代的来临,数字技术与社会发展的融合不断深化,人民群众对于政府服务的质量和效率要求也越来越高。
传统的政务服务方式在某些情况下已不能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亟需进行改进和创新。
在此背景下,互联网政务服务的推广与应用显得尤为重要。
我国政务服务虽然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在服务流程、服务效率和服务质量等方面仍存在诸多问题。
一些政务服务仍然依赖于传统的线下办理方式,流程繁琐、效率低下,给人民群众带来了诸多不便。
政务服务的透明度和公开性也有待提高,以便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提升政府公信力。
与此互联网政务服务的发展趋势日益明显。
随着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互联网政务服务具备了更高效、更便捷、更智能的可能性。
国家电子政务标准体系建设指南
国家电子政务标准体系建设指南电子政务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和建设服务型政府的战略举措,也是政府部门提升管理能力的重要手段。
标准化是电子政务落实和推广的基础和前提,是整个电子政务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发展电子政务的决策部署,全面推进电子政务工作,进一步落实《“十三五”信息化标准工作指南》等文件部署,制定《国家电子政务标准体系建设指南》。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电子政务的决策部署,推动电子政务标准化发展,优化电子政务标准体系,完善电子政务标准,突破关键技术标准,强化标准实施与监督,增强电子政务标准化服务能力,为推进国家电子政务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走有中国特色电子政务发展道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二)建设目标。
按照“急用先行,循序渐进”的原则,研制一批支撑政务信息资源开放共享、公共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业务协同、政务服务一体化、安全保障所需的基础性、关键性、共性标准,标准的有效性、—3—先进性和适用性显著增强,并带动行业应用标准的研制。
2020年,调研现有电子政务标准使用情况,完成对现有电子政务标准的复审,搭建国家电子政务标准体系;到2021年,依据行业实际需要,制修订政务信息资源、电子文件、政务服务平台等电子政务基础共性标准和关键应用标准,基本满足电子政务标准化需求,补充完善国家电子政务标准体系;到2022年,全面覆盖电子政务基础共性标准、关键应用标准、安全保障标准,建立较为先进的国家电子政务标准体系,有效指导电子政务建设,建设电子政务标准应用服务平台,提升标准服务能力,提高标准应用水平。
二、标准体系(一)标准体系结构图。
电子政务标准体系框架由总体标准、基础设施标准、数据标准、业务标准、服务标准、管理标准、安全标准7部分组成,如图1所示。
—4——5—图1国家电子政务标准体系(二)标准分类说明。
电子政务平台建设指南
电子政务平台建设指南第1章电子政务概述 (4)1.1 电子政务的发展历程 (4)1.2 电子政务的基本概念与内涵 (4)1.3 电子政务的国际发展趋势 (5)第2章电子政务平台建设的目标与原则 (5)2.1 建设目标 (5)2.2 建设原则 (5)2.3 电子政务平台的效益分析 (6)第3章电子政务平台需求分析 (6)3.1 政务业务需求调研 (6)3.1.1 政务业务流程梳理:分析政务部门的组织架构、业务职能及业务流程,明确业务办理的各个环节,为电子政务平台提供业务支撑。
(6)3.1.2 政务信息资源分析:调查政务部门内外部信息资源,梳理政务数据类型、数据来源、数据用途等,为电子政务平台的数据整合和共享提供依据。
(6)3.1.3 政务管理需求调研:深入了解政务部门在行政审批、公共服务、监管执法等方面的管理需求,保证电子政务平台能够满足政务管理的实际需求。
(6)3.2 用户需求分析 (6)3.2.1 政务部门内部用户需求:分析政务部门内部员工的业务操作需求、信息查询需求、协同办公需求等,提高政务部门工作效率。
(6)3.2.2 政务部门外部用户需求:调研广大民众、企业等外部用户在使用政务服务平台时的需求,包括办事指南、在线申报、进度查询等,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7)3.2.3 特殊用户需求:针对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分析其在使用电子政务平台时的特殊需求,保证平台的无障碍服务。
(7)3.3 系统功能需求 (7)3.3.1 政务信息公开:提供政务新闻、政策法规、通知公告等信息发布功能,保证信息及时、准确地传达给公众。
(7)3.3.2 在线办事服务:提供行政审批、公共服务等在线申报、办理、查询等功能,实现政务事项“一网通办”。
(7)3.3.3 政务数据共享:实现政务部门间数据资源的整合与共享,提高政务数据利用效率。
(7)3.3.4 协同办公:提供政务部门内部通信、文件传输、日程管理等协同办公功能,提升工作效率。
邢台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邢台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邢台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7.04.01•【字号】邢政字〔2017〕9号•【施行日期】2017.04.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邢台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邢政字〔2017〕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大曹庄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邢台市人民政府2017年4月1日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55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冀政发〔2017〕4号)精神,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运用“互联网”思维,提高政务服务质量、效率,最大程度利企便民,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为目标,坚持统筹规划、问题导向、协同发展、开放创新的原则,按照“贯通、标准、共享、整合”的要求,加快建设全市一体化的网上政务服务平台,逐步推进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持续改善营商环境,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让企业和群众少跑腿、好办事、不添堵,共享“互联网+政务服务”发展成果。
(二)工作目标。
按照省政府统一工作部署,建设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完善各级政务服务大厅功能,加强政务信息资源整合和互认共享,全面提升全市“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水平。
2017年11月底前,建成全市一体化的网上政务服务平台,上连省级平台,贯通市、县、乡和市直各部门。
全面公开各级各部门政务服务事项,实现部分事项的网上办理,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和网络化水平,增强政务服务的主动性、精准性、便捷性;2020年6月底前,实现互联网和政务服务深度融合,建成与国家和省级平台互联,覆盖全市的市级统筹、整体联动、一网办理的“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大幅提升网上办事服务能力和智能化水平,让政务服务更加高效、透明,让群众和企业办事更方便、更快捷。
毕节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
毕节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毕节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7.08.19•【字号】毕府发〔2017〕16号•【施行日期】2017.08.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毕节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毕府发〔2017〕16号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5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开展信息惠民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2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体系建设指南的通知》(国办函〔2016〕108号)、《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黔府发〔2016〕30号)和《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关于比照制定<2017年“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重点任务进度表>的通知》(黔政务通〔2017〕3号)精神,落实全省政务服务“工作一盘棋、办事一张网”建设工作部署,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切实提高政务服务质量与实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深入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围绕“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目标,秉持“开放、互动、平等、共享”互联网思维,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促进政府职能转变。
创新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方式,促进部门业务融合,切实增强政务服务的主动性、精准性和便捷性,持续有效推进政府治理创新。
(二)工作原则——坚持统筹规划。
依托省网上办事大厅资源设施,加强集约化建设,推动各类政务服务平台整合,按照全省统一的制度标准规范,促进政务信息资源开放共享、多方利用。
电子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指南
电子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指南第一章:概述 (3)1.1 电子政务服务平台定义 (3)1.2 电子政务服务平台发展背景 (3)1.3 电子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意义 (3)第二章:政策法规与标准规范 (4)2.1 政策法规概述 (4)2.2 电子政务服务平台标准体系 (4)2.3 电子政务服务平台建设规范 (5)第三章:需求分析 (5)3.1 用户需求分析 (5)3.2 业务流程分析 (6)3.3 功能需求分析 (6)第四章:平台架构设计 (7)4.1 技术架构设计 (7)4.2 业务架构设计 (7)4.3 数据架构设计 (8)第五章:关键技术与应用 (8)5.1 云计算技术 (8)5.2 大数据技术 (8)5.3 人工智能技术 (9)第六章:平台安全与运维 (9)6.1 安全体系建设 (9)6.1.1 安全策略制定 (9)6.1.2 安全防护措施 (9)6.1.3 安全培训与宣传 (9)6.2 运维管理策略 (10)6.2.1 标准化运维 (10)6.2.2 资源管理 (10)6.2.3 变更管理 (10)6.3 灾难恢复与备份 (10)6.3.1 灾难恢复策略 (10)6.3.2 备份策略 (10)6.3.3 恢复策略 (11)第七章:用户体验与服务优化 (11)7.1 用户体验设计 (11)7.1.1 用户研究 (11)7.1.2 交互设计 (11)7.1.3 视觉设计 (11)7.1.4 用户体验评估 (11)7.2 服务流程优化 (11)7.2.1 服务流程梳理 (12)7.2.3 服务流程实施与监控 (12)7.2.4 持续改进 (12)7.3 用户反馈与改进 (12)7.3.1 用户反馈收集 (12)7.3.2 用户反馈分析 (12)7.3.3 改进措施制定 (12)7.3.4 改进效果评估 (12)第八章:平台建设与实施 (13)8.1 项目管理策略 (13)8.2 建设流程与步骤 (13)8.3 项目验收与评估 (13)第九章:平台推广与培训 (14)9.1 推广策略 (14)9.1.1 定位目标用户 (14)9.1.2 优化平台内容 (14)9.1.3 利用社交媒体 (14)9.1.4 合作与联盟 (14)9.1.5 线下活动 (14)9.2 培训体系 (14)9.2.1 培训目标 (14)9.2.2 培训课程设置 (14)9.2.3 师资队伍 (15)9.2.4 培训教材 (15)9.2.5 培训效果评估 (15)9.3 培训方式与内容 (15)9.3.1 线上培训 (15)9.3.2 线下培训 (15)9.3.3 实操演练 (15)9.3.4 案例分析 (15)9.3.5 互动交流 (15)第十章:绩效评价与监管 (15)10.1 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15)10.1.1 指标体系构建原则 (15)10.1.2 指标体系构成 (16)10.2 监管机制 (16)10.2.1 组织监管 (16)10.2.3 外部监管 (16)10.3 绩效评价与监管流程 (17)10.3.1 绩效评价流程 (17)10.3.2 监管流程 (17)第十一章:国际合作与交流 (17)11.1 国际电子政务发展概况 (17)11.2 国际合作与交流策略 (17)第十二章:案例分析 (18)12.1 国内电子政务服务平台案例分析 (18)12.1.1 案例一:某省政务服务网 (18)12.1.2 案例二:某市电子政务服务中心 (19)12.2 国外电子政务服务平台案例分析 (20)12.2.1 案例一:美国egov平台 (20)12.2.2 案例二:韩国egov平台 (20)12.3 成功案例总结与启示 (21)第一章:概述1.1 电子政务服务平台定义电子政务服务平台是指利用现代信息技术,特别是互联网技术,为机构、社会组织和公众提供政务服务信息查询、办理、交互、反馈等功能的系统平台。
互联网行业互联网政务与公共服务方案
互联网行业互联网政务与公共服务方案第一章:概述 (2)1.1 项目背景 (2)1.2 项目目标 (2)1.3 项目意义 (3)第二章:互联网政务与公共服务现状分析 (3)2.1 我国政务与公共服务发展现状 (3)2.2 互联网政务与公共服务发展瓶颈 (4)2.3 国际经验与启示 (4)第三章:总体架构设计 (4)3.1 架构设计原则 (4)3.2 系统模块划分 (5)3.3 技术选型与标准 (5)第四章:互联网政务服务 (6)4.1 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与开放 (6)4.2 政务服务流程优化 (6)4.3 政务服务渠道拓展 (7)第五章:互联网公共服务 (7)5.1 公共服务资源整合 (7)5.2 公共服务模式创新 (7)5.3 公共服务个性化与智能化 (8)第六章:信息安全与隐私保护 (8)6.1 信息安全策略 (8)6.1.1 安全架构设计 (8)6.1.2 信息加密与传输 (8)6.1.3 访问控制与权限管理 (8)6.1.4 安全审计与监控 (8)6.2 隐私保护措施 (8)6.2.1 数据脱敏与脱密 (8)6.2.2 数据最小化原则 (9)6.2.3 用户隐私设置 (9)6.2.4 用户教育与培训 (9)6.3 法律法规与标准制定 (9)6.3.1 法律法规制定 (9)6.3.2 标准制定 (9)6.3.3 监督与检查 (9)6.3.4 法律责任追究 (9)第七章:平台建设与运维 (9)7.1 平台建设流程 (9)7.1.1 需求分析 (9)7.1.2 设计方案 (9)7.1.3 开发与测试 (10)7.1.4 部署与上线 (10)7.2 运维管理体系 (10)7.2.1 运维组织架构 (10)7.2.2 运维制度 (10)7.2.3 运维工具 (11)7.3 监控与预警机制 (11)7.3.1 监控体系 (11)7.3.2 预警机制 (11)第八章:人才培养与团队建设 (11)8.1 人才需求分析 (11)8.2 人才培养模式 (11)8.3 团队建设与管理 (12)第九章:政策环境与市场推广 (12)9.1 政策环境建设 (12)9.1.1 政策法规制定 (12)9.1.2 政策扶持与引导 (13)9.1.3 政策评估与调整 (13)9.2 市场推广策略 (13)9.2.1 市场需求调研 (13)9.2.2 品牌建设与宣传 (13)9.2.3 产品与服务创新 (14)9.3 合作伙伴关系建立 (14)9.3.1 合作伙伴筛选 (14)9.3.2 合作模式创新 (14)9.3.3 合作伙伴关系维护 (14)第十章:项目评估与持续优化 (14)10.1 项目评估指标体系 (14)10.2 项目实施效果评估 (15)10.3 持续优化与升级策略 (15)第一章:概述1.1 项目背景互联网技术的飞速发展,我国互联网行业已经渗透到社会经济生活的各个领域。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贯彻实施《“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体系建设指南》的通知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贯彻实施《“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体系建设指南》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7.05.12•【字号】甘政办发〔2017〕80号•【施行日期】2017.05.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电子信息正文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贯彻实施《“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体系建设指南》的通知甘政办发〔2017〕80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省政府各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省属有关企业: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将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作为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关键举措。
2016年9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55号),对全国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进行了顶层部署;2016年12月,在吸收浙江、江苏、贵州、甘肃、青岛等省市开展“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实践成果的基础上,国务院办公厅组织编制并印发了《“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体系建设指南》(国办函〔2016〕108号,此件已在中央人民政府网站公开发布,以下简称《建设指南》),为构建统一、规范、多级联动的“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和服务体系提供指导;2017年1月,省政府印发了《甘肃省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甘政发〔2017〕14号),对全面、深入推进我省“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做出了总体安排。
我省自2015年开展甘肃政务服务网建设以来,各地各部门依托甘肃政务服务网,积极推进网上政务服务系统建设,开展网上办事,较好地优化了政府服务、方便了企业和群众办事,营造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环境。
但由于各地、各部门网上政务服务起步时间和发展水平、基础设施和应用情况、建设模式和数据标准不尽相同,不少地区和部门网上政务服务系统仍然存在分头建设等原因,导致网上政务服务内容不规范、事项不统一、可办事项少、服务不便捷、平台不统一的现象比较突出,网上政务服务系统互联互通难、数据共享难、线上线下融合难的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急需推动各地各部门网上政务服务系统的规范化建设。
阜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阜新市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
阜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阜新市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阜新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7.03.15•【字号】阜政发〔2017〕11号•【施行日期】2017.03.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阜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阜新市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阜政发〔2017〕11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现将《阜新市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阜新市人民政府2017年3月15日阜新市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宁省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辽政发〔2016〕8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政务服务是指各级政府及其部门或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确认等行政权力和提供公共服务的行为。
公共服务事项包括各级政府行政部门、事业单位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职能,提供的公共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险、社会服务、卫生计生、住房保障、文化体育、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等事项。
具有公共服务职能的国有企业提供的水、电、气、公共交通、通讯、网络传媒等社会公共服务,根据实际情况,可纳入政务服务范畴。
“互联网+政务服务”即搭建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和政务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动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最大程度利企便民,让企业和群众少跑腿、好办事、不添堵。
2017年底前,初步建成全市一体化的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全面公开政务服务事项,政务服务标准化、网络化水平显著提升。
2020年底前,实现互联网与政务服务深度融合,建成覆盖全市、市级统筹、整体联动、部门协同、一网办理的“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实现与国家、省政务服务平台无缝对接。
二、全面梳理规范政务服务事项(一)梳理编制政务服务事项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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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体系建设指南目录引言一、总则(一)指导思想(二)总体目标(三)重点任务1.业务支撑体系建设2.基础平台体系建设3.关键保障技术体系建设4.评价考核体系建设二、“互联网+政务服务”的主要容(一)按事项性质分类(二)按服务对象分类(三)按实施主体分类(四)按服务主题分类(五)按服务层级分类(六)按服务形式分类(七)按行政管辖分类三、“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总体架构(一)总体构架1.总体层级体系2.平台系统组成3.建设方式(二)业务流程(三)平台技术架构1.基础设施层2.数据资源层3.应用支撑层4.业务应用层5.用户及服务层(四)用户注册和认证体系1.分建方式2.统分方式3.统建方式四、政务服务信息的汇聚、发布与展示(一)需求侧(面向社会)1.用户访问——“我”2.信息资讯——“我要看”3.信息检索——“我要查”4.服务引导——“我要办”5.咨询问答——“我要问”6.监督评价——“我要评”7.个性化推送——“我的”(二)供给侧(面向政府部)1.事项清单标准化2.办事指南规化3.审查工作细则化4.业务办理协同化5.事项管理动态化五、政务服务事项的一体化办理(一)互联网政务服务门户(外部服务)1.建设管理要点2.主要功能3.用户(自然人和法人)信息管理(二)政务服务管理和业务办理(部办理)1.基础业务功能(1)政务服务事项管理(2)政务服务运行管理(3)电子监察管理(4)电子证照管理(5)网上支付管理(6)物流配套管理2.功能拓展与流程优化(1)并联审批(2)加强事中事后监管(3)打通基层政务服务“最后一公里”(4)政务服务热线(5)公共资源交易六、互联互通与信息共享(一)统一数据交换1.目录与交换体系2.平台架构及功能3.备份机制及运行保障(二)各地区现有政务服务相关业务办理系统对接1.分类、分层级对接2.部门业务办理系统对接3.数据交换容(三)省级平台与国务院部门相关系统数据对接1.对接要求2.对接方式(四)基础资源库共享共用1.共享共用模式2.访问方式和访问流程3.基础资源目录管理(五)建立数据共享利用长效机制七、关键保障技术(一)平台支撑技术1.统一用户与认证2.电子证照3.电子文书4.电子印章(二)平台保障技术1.安全保障2.运行管理(三)深化新技术应用1.运用大数据,实现政务信息资源有效利用2.充分利用政务云,实现集约建设、共享利用八、网上政务服务的监督考核(一)监督考核原则1.客观公正原则2.用户导向原则3.分类考核原则4.外结合原则(二)部监督(三)第三方评估1.评估方法2.指标体系3.评价方式(四)评估实施1.实施主体和考核围2.结果反馈与运用附录一: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要素附录二:政务服务公共信息资源目录信息规附录三:数据交换容与标准附录四:自然人和法人实名注册协议附录五:省级政府网上政务服务评估参考指标体系附图:“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总体层级架构和信息流架构示意图引言本指南在梳理总结各地区各部门政务服务现状和共性问题基础上,吸收了、、、、、、、、、及、、等地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动政务服务大厅和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等方面探索实践的成果经验,着眼可推广、可复制、可持续,力求突出操作性、迭代性、前瞻性,坚持供给侧创新和需求侧牵引两端发力、群众“点餐”和政府“端菜”有机结合、线上服务和线下办事紧密融合,推动构建全国统一规的“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体系,不断提升政务服务供给能力和水平。
本指南围绕促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措施落地,针对企业和群众反映的办事难、审批难、跑腿多、证明多等突出问题,从充分发挥信息化作用的角度提出规行政权力运行、优化政务服务供给的解决路径和操作方法。
全文分为8个章节,第1章到第3章从总体原则、业务畴和技术架构的角度对“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体系进行总体介绍,第4章到第8章分别从业务支撑、一体化平台、信息共享、关键技术、监督考核等角度提出具体技术方案和保障措施。
其中,总则是本指南的总纲,明确了“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体系建设的总体目标和原则;“互联网+政务服务”的主要容是业务基础,明确了政务服务的分类;平台总体架构是顶层设计,描述了平台总体架构模式、业务流程、技术平台、用户注册认证体系;政务服务信息的汇聚发布与展示、政务服务事项的一体化办理是“互联网+政务服务”的业务核心,分别规了政务服务静态信息发布和动态业务办理的数据流转及功能需求;互联互通与信息共享、关键保障技术是支撑,提出了推动信息共享、证照互认等关键技术实现和应用方法;网上政务服务的监督考核是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重要抓手,提出了政务服务评估评价的参考指标体系和实施方法。
此外,本指南以附录形式列出了技术体系建设涉及的5个主要标准规要点,分别对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要素、公共信息资源目录信息、数据交换、实名注册协议、评估参考指标体系等进行规。
本指南适用于各级政府及其具备相应主体资格且行使相应政务服务事项的工作部门、部门管理机构、依法承担行政管理职能的单位和组织、列入党群工作机构序列但依法承担行政职能的部门、具有公共服务职能的企业(本指南中统称政务服务实施机构),组织开展“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体系建设。
各省(区、市)要按照本指南要求,结合实际统筹推动本地区“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充分发挥地区特色,开展政务服务相关体制机制和应用服务创新。
国务院有关部门要依照本指南相关要求,做好本部门政务服务资源汇聚和审批服务系统整合,推动部门纵向业务办理系统与地方政务服务平台安全对接。
国务院办公厅将根据法律法规、管理制度、技术发展等条件的变化以及各地区各部门的实践,适时组织对本指南进行修订。
一、总则(一)指导思想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促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措施落地为目标,进一步规行政权力运行、优化政务服务供给,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解决影响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的难点堵点,进一步激发社会和市场活力;以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创新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方式为手段,坚持问题导向,强化顶层设计,注重资源整合,优化各地区各部门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建设,不断简化优化企业和群众办事流程,促进网上政务服务运行规、程序严密、过程透明、结果公开、监督有力,切实增强政务服务的主动性、精准性和便捷性,为推进政府治理创新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
(二)总体目标2017年底前,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普遍建成网上政务服务平台。
2020年底前,建成覆盖全国的整体联动、部门协同、省级统筹、一网办理的“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和服务体系,实现政务服务的标准化、精准化、便捷化、平台化、协同化,政务服务流程显著优化,服务形式更加多元,服务渠道更为畅通,群众办事满意度显著提升。
——政务服务标准化。
实现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标准化、办事指南标准化、审查工作细则标准化、考核评估指标标准化、实名用户标准化、线上线下支付标准化等,让企业和群众享受规、透明、高效的政务服务。
——政务服务精准化。
按照公众和企业办事需求,群众“点餐”与政府“端菜”相结合,将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要素和审查工作细则流程相融合,删繁化简,去重除冗,减条件、减材料、减环节,实现政务服务精准供给,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政务服务便捷化。
以用户为中心,整合政务服务资源和流程,提供个性化政务服务,实现一站式办理。
创新应用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等新技术,分级分类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
对政务服务办理过程和结果进行大数据分析,创新办事质量控制和服务效果评估,大幅提高政务服务的在线化、个性化、智能化水平。
——政务服务平台化。
打造线上线下融合、多级联动的政务服务平台体系。
着力破解“信息孤岛”,建成网上统一身份认证体系、统一支付体系、统一电子证照库,推动跨部门、跨地区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推动政务服务平台向基层延伸,促进实体办事大厅规化建设,公众和企业办事网上直办、就近能办、同城通办、异地可办。
——政务服务协同化。
运用互联网思维,调动各地区各部门积极性和主动性,在政务服务标准化、精准化、便捷化、平台化过程中,推动政务服务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业务协作。
开展众创、众包、众扶、众筹,借助社会资源和智力,加快政务服务方式、方法、手段迭代创新,为企业和群众提供用得上、用得好的“互联网+政务服务”。
(三)重点任务根据总体目标,围绕构建统一、规、多级联动的“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体系,以服务驱动和技术支撑为主线,重点建设“互联网+政务服务”业务支撑体系、基础平台体系、关键保障技术体系、评价考核体系四个方面容。
以服务事项标准化提升规化发展能力,以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提升协同化治理能力,以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提升整体化服务支撑能力,以强化权力运行监督提升流程化约束能力,以政务数据开放和应用提升智慧化服务能力。
1.业务支撑体系建设针对办事事项不全面、不规、不统一等问题,加强业务支撑体系建设。
围绕服务事项发布与受理、服务事项办理、行政职权运行、服务产品交付、服务评价等关键环节,制定相关标准规、管理办法和制度措施。
各地区各部门组织梳理政务服务资源,建设形成统一的政务服务事项库,实现事项名称、事项类型、法律依据、基本编码统一,建立事项信息库动态更新机制和业务协作工作机制。
优化政务服务办理流程,深化并联审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促进政务服务向街道、乡镇和城乡社区延伸。
与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信息惠民建设等工作形成合力,不断创新政务服务方式,提升政务服务供给水平。
2.基础平台体系建设针对网上政务服务平台不互通、数据不共享等问题,加强“互联网+政务服务”基础平台体系建设。
围绕平台架构、数据交换和信息共享等方面,开展各地区各部门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实现政务服务事项统一申请、统一受理、集中办理、统一反馈和全流程监督,避免线上线下政务服务平台“两皮”、不同地区和部门现有平台无法交互等突出问题。
开展各地区现有各类业务办理系统整合,推进国务院部门统建系统数据对接,建设各级政务服务数据共享平台,推进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数据共享、身份互信、证照互用、业务协同,实现就近办理、同城通办、异地可办。
3.关键保障技术体系建设针对开展网上政务服务的普遍技术障碍,加强“互联网+政务服务”关键保障技术建设。
针对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建设运行、安全保障等关键技术环节,制定相关标准规、管理办法和制度措施,完善“互联网+政务服务”配套支撑体系。
建成网上统一身份认证体系、统一支付体系、统一电子证照库,促进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等在政务服务中的应用,不断提升政务服务便捷化、个性化、智慧化、安全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