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专项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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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部门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2016年部门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2016年部门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一、部门(单位)概况(一)机构组成: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个,独立核算机构数1个。

(二)机构职能: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电算化工作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

2、按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的规定,做好乡镇财政性资金国库集中支付,规范财政性资金支出行为,会同有关部门对财政性资金集中支付过程实施管理和监督,加强财政支出管理,确保财政性资金支付准确、及时、安全。

3、根据县财政局批复的乡镇分月用款计划和授权支付额度,具体审核办理资金支付业务,并进行会计集中核算。

4、定期与县财政局、代理银行、乡镇核对账目,向县财政局提供财政性资金支付和清算信息,报告财政性资金支付情况。

5、管理乡镇的预留印鉴卡,受理乡镇预留印鉴卡变更事宜。

6、受理乡镇、商品或劳务供应商的账务查询事宜,并对乡镇财务会计资料保守秘密。

7、完成县财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人员概况: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人数4人,年末实有在职人数6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2016年收入决算总额为49.07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49.07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2.4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2016年支出决算总额为46.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0.02万元,住房保障和就业支出2.1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94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5.37万元。

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乡镇财政性资金国库集中支付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39.99万元,是用于保障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三公经费(2016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1、因公出国(境)经费根据单位工作拟安排出国境0次,出国境0人,安排出国(境)经费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万元。

2016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2016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2016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县财政局:2016年8月,《关于印发城步苗族自治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城政办发〔2016〕45号)三定方案正式出台,原工商局、质监局、药监局三局合一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但鉴于原三局年初是分开预算,经费也入原三个单位账户,经请示县财政,2016年度分开决算。

按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我局对2016年度部门整体支出进行绩效自我评价,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一、部门概况根据《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市县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意见》(湘发〔2014〕14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省级以下工商质监行政管理体制的通知》(湘政办发〔2014〕67号)、《中共城步苗族自治县委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城委〔2015〕1号)文件精神,设立城步苗族自治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加挂城步苗族自治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城步苗族自治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为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共设13个内设机构,编制人数150个,其中全额拨款编制数143个,自收自支7个。

实有在职人员115人,其中全额拨款113人,自收自支2人。

退休人员51人。

(原工商局共有派出机构6个,直属机构3个,内设机构16个,挂靠社团2个。

核定编制102人,其中行政及参公82人,事业编制12人,工勤编制8人。

截至2016年12月底,实有在职人员83人,实有退休人员37人。

)二、部门职责(一)组织实施国家、省、市、县食品(含食品添加剂,酒类食品,保健食品,下同)安全,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保健品安全管理法律、法规,规章;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等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拟订并组织实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发展建设规划;拟订相关规范性文件、政策和措施,经批准后监督实施。

2016年部门支出绩效评判自评报告

2016年部门支出绩效评判自评报告

2016年部门支出绩效评判自评报告(米易县丛林经营所)一、部门概况(一)大体职能米易县丛林经营所在大体职能是县属国有林的监管和经营,并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及机构情形我单位现有事业编制10名,实有事业人员8名。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形(一)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整体情形。

2016 年今年收入决算总额为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万元)2016 年今年支出决算总额为万元,(其中:一样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形米易县丛林经营所预算安排支出要紧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和本单位承担的其他工作。

大体支出万元,用于保障林业生产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大体工资、津贴补助、住房公积金和日常公用经费等。

按支出功能分类要紧用于以下方面:(一)农林水支出万元,要紧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和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进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万元,要紧用于机关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三)住房保障支出万元,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依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四、2016年履行职能工作情形2016年,我所在县林业局的领导和大力支持下,依照既定的工作思路与工作重点,牢牢依托全所职工、林业站工作人员、巡山护林员,踊跃进取,尽力开拓,顺利完成了各项工作。

一、完成工作情形。

一、加大执法力度,震慑违法行为。

2016年,为更好爱惜好国有丛林资源,震慑违法行为,在米易县检察院的支持下,我所对造成国有丛林资源严峻损失3户农户进行了刑事附带民事的起诉,收取林木损失费20000余元,通过起诉既冲击了违法行为,又对村民进行了法律知识的教育。

二、及时调查火灾损失,合理要求赔付。

2016年,我所对县管国有林因丛林火灾造成的损失进行了调查,并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经保险公司核实,对造成的损失共赔付8万余元。

完成了2017年度丛林保险的参保工作,2017年国有林共参保401846亩,其中公益林169134亩,商品林232712亩。

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2016年度)填报单位(盖章):XX区妇联填报人: 期:联系电话: 填报日项目单位:(盖章)项目名称:妇女儿童发展填报人:联系电话:填报日期:项目单位:(盖章)项目名称:妇女干部训、创建市级妇女之家2016年高校毕业生专场招聘会”和“迎’三八’女性人才就业大会”,吸引 一大批规模企业入场招聘。

同时,继续在田心街道开展手工编织工作室,组织辖区待业妇女微创业。

秋瑾故居在申报XX 市“巾帼文明岗”;清水塘小学在积极创建市级妇女之家;报亭、井龙社区在创建区级“示范妇女之家”;陈 建玲家庭被推荐为市级“最美家庭”,欧阳山同志被推荐为 XX 市第四届十大孝星候选人;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

为引导广大妇女和万千家庭树立家 庭美德观念,形成良好文明家风,提升家庭文明水平, 最大限度扩大群众的 参与面,力争活动深入乡镇、村 (社区),使活动真正接地气,真正到基层。

区妇联和田心街道北岭社区共同举办了最美家庭才艺秀大型文艺汇演,受 到了群众的热烈欢迎。

7月中旬,省文明办主任刘进龙、省妇联副主席龚健、 市委副书记阳卫国等领导分别到我区调研,对我区最美家庭活动给予了充/ V r H.分冃定。

填报人: 期:项目绩效情况(项目成 本控制、节约情况、项 目完成进度和质量情 况、经济效益和社会效 果情况、受益群众和服 务对象满意度情况等等)联系电话: 填报日项目单位:(盖章)项目名称:“三八”国际妇女节庆祝“三八”节,更好开展了女性“创业经验交流会”、妇女干部联谊活动,活动的开展极大地丰富了全区广大妇女的精神和文化生活,展现了新时代妇女积极进取、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为构建文明、和谐的下花园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项目绩效情况(项目成本控制、节约情况、项目完成进度和质量情况、经济效益和社会效果情况、受益群众和服务对象满意度情况等等)填报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报告项目单位:(盖章)项目名称:维权、帮扶送温暖来信来访85起,办结82起,办结率为96%特别是针对妇女群众反映比 较集中的家暴问题、农村妇女征地拆迁权益问题多次进行认真仔细的调解 处理,主动与区公安局、派出所以及当地乡镇(街道) 、村(社区)妇联 联系,基本做到了事事有答复,件件有落实,努力为妇女儿童伸张正义, 积极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与司法局共同成了妇女儿童维权负责点。

3.福建省地方税务局2016年度专项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3.福建省地方税务局2016年度专项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2016年度专项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征管信息化建设项目)一、专项支出项目概况(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福建省地方税务局于1994年全国实行分税制时组建,至2016年底,全省地税系统设有9个设区市地税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地税局及1所税务学校,83个县(市、区)地税局(其中9个县国税、地税机构未分设),39个设区市地税局直属及派出机构,649个基层税务分局(所)。

全省地税系统依法负责全省地方税、共享税和国务院、省政府以及国家税务总局指定(或委托)的基金(费)的征收管理。

2016年全省地税组织各项收入2460.83亿元,减收56.56亿元,同比下降2.2%,扣除营改增因素可比口径增长15%。

其中:税收收入1603.4亿元,减收131.46亿元,下降7.6%,可比口径增长16.5%;非税收入857.43亿元,增收74.9亿元,增长9.6%。

(二)项目基本情况2016年我局依据往年信息化建设维护工作开展情况,提出并实施福建省地方税务局2016年度征管信息化建设维护项目,简称2016年度征管信息化项目。

项目的总体目标是:确保信息系统核心平台的安全稳定运行,为广大纳税人及地税系统工作人员提供持续高效的信息技术服务;同时科学预期涉税(费)业务的中长期发展需求,为全省统一的信息系统环境提供持续稳定、安全可靠的技术保障;实施总局“金税三期”福建地税配套工程建设,确保“金税三期”系统在我省平稳上线,新旧系统顺畅衔接,推动我省地税系统信息化水平再上新台阶。

我局信息化项目由85项子项构成,主要分为运行维护类及建设类两大类(建设类42项、维护及服务类41项、其他类2项)。

运行维护子项目主要包括数据中心机房租赁服务,以及网络安全设备、小型机、服务器、中间件、数据库、综合业务管理系统、内外网站等设施与平台的维护服务。

建设子项目主要为金税三期福建地税配套建设项目(含小型机,虚拟化技术应用,备份、存储及负载均衡等子项),金税三期工程特色软件改造,税收分析系统建设,数据中心网络集成等投入。

2016年级财政专项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2016年级财政专项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2016年省级财政专项支出绩效自评报告(烈士纪念设施维修改造经费)一、专项支出项目概况(一)项目单位大体情形烈士纪念设施是各级人民政府为表扬烈士而修建的永久性纪念设施,是宏扬烈士精神的重要基地,是对广大人民群众专门是青青年进行爱国主义教育、集体主义和共产主义教育的重要阵地。

全省现有县级以上烈士纪念设施130个,其中,国家级8个,省级7个,设区市级6个,县级109个。

县级以上烈士纪念设施中99个设置了处(科、股)级治理机构(8个国家级、7个省级、3个市级、81个县级),现有人员编制283名,临时聘用人员178名;其他县级以上烈士纪念设施在未设专门机构和专职人员的情形下,本地民政部门安排机关干部或自聘人员进行治理。

(二)项目大体情形(立项申报情形、项目范围、要紧内容、整体目标)项目申报依据及对象:福建省“十三五”民政事业进展计划拟投入亿元对全省127处县级以上烈士纪念设施进行维修改造,为开展烈士纪念活动提供更好的场所。

要紧内容:2016年度省级共安排500万元福彩公益金(闽财社指[2016]61号)重点支持用于开展烈士公祭活动的县级以上烈士纪念设施维修改造项目,优先安排新建、改扩建、比较全面修缮和已经批准立项或在建项目,依照各地申报项目情形,经研究,2016年度对7个项目予以资金扶持。

整体目标:烈士纪念设施是广大人民群众瞻仰烈士英灵,同意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阵地。

增强烈士纪念设施爱惜治理,为开展烈士纪念活动提供更好场所,切实发挥烈士陵寝的爱国教育、烈士表扬的重要基地作用。

二、专项支出项目实施大体情形(一)项目组织治理情形烈士纪念设施爱惜治理要紧体此刻对纪念设施的维修改造上,2016年度省级共安排500万元福彩公益金(闽财社指[2016]61号)重点支持用于7个烈士纪念设施维修改造项目。

省级业务主管部门采取责任到人原那么,对各单位的项目动工进展情形进行督导,对延期未动工的单位通知其查摆缘故,并协调沟通有关单位助其尽快动工,完成年度任务。

2016级财政专项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2016级财政专项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2016年度省级财政专项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光荣院集中供养的孤老优抚对象伙食补助经费)一、专项支出项目概况(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光荣院是国家集中供养孤老和生活不能自理的抚恤优待对象(以下简称集中供养对象),并对其实行特殊保障的优抚事业单位,隶属于县(市、区)民政局。

主要接收老年、残疾或者未满16周岁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和进入老年的残疾军人、复员军人、退伍军人,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抚养人或者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抚养人无赡养、扶养、抚养能力且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待遇的优抚对象。

全省现有光荣院60所,2016年度集中供养的孤老优抚对象共计682人。

(二)项目基本情况根据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光荣院集中供养的孤老优抚对象伙食费标准的通知》(闽民优[2010]184号)文件精神,全省光荣院集中供养的孤老优抚对象的伙食标准统一调整为每人每月不低于510元,其中210元由省级财政负担,从2011年起,各级将本级负担的伙食费补助经费列入本级财政年初预算安排。

根据《关于下达2016年光荣院集中供养的孤老优抚对象伙食费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社指[2016]30号)文件,下达了2016年伙食费补助资金171.86万元(按每人每月210元,共682人测算),其余由县(市、区)级财政预算等配套解决。

项目总体目标在于解决各地普遍反映的集中供养对象的伙食费标准偏低问题;体现省委、省政府对集中供养对象的关心关爱之情;照顾好集中供养对象的晚年生活。

二、专项支出项目实施基本情况。

(一)项目组织管理情况1.全省60个光荣院均设立了食堂,配备管理人员。

食谱安排讲究荤素搭配、花样多变,口味以清淡为主,做法以细、软、烂为主。

2.大米、干货、食用油等便于储存的食品,由专人保管并登记出入库。

3.财务管理方面,伙食补助经费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

(二)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光荣院集中供养的孤老优抚对象伙食补助经费项目总投入171.86万元,实际总支出171.86万元,不足部分由县(市、区)级财政资金补助。

2016年昆明市民政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2016年昆明市民政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2016年昆明市民政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按照《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的实施意见》(昆政发﹝2016﹞21号)和《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6年度市本级预算支出绩效自评工作方案的通知》(昆财绩﹝2017﹞24号)要求,昆明市民政局对2016年项目支出绩效进行自评,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项目基本情况(一)项目基本情况昆明市民政局(以下简称“市民政局”)为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委和省政府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认真落实民生工作,组织、协调救灾工作,落实全市优待抚恤政策,指导基层民政政治建设和基层政权建设工作,居家养老实现全覆盖,养老服务设施和站点覆盖所有城市社区、90%的乡镇和60%以上的农村社区。

2016年涉及项目绩效自评包括:社会救助项目、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民办养老机构一次性建设补助、民办养老机构床位运营补助、高龄老年人保健补助、全市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等,主要用于优抚对象、城乡困难群众、军队离休干部医疗补助、村(居)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顺利开展以及新上任主任的履行职能职责相关培训、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等方面,涉及项目资金37,805.36万元,详见下表:项目明细表(二)绩效目标设定及指标完成情况市民政局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制定项目绩效目标及相关数量、质量指标,截至2016年末,完成绩效目标及指标项目22个,未完成1个,详见下表:绩效目标及指标情况表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一)绩效评价目的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项目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截至2016年12月31日,市民政局项目资金预算37,805.36万元,均为公共财政预算资金,已全部拨付至各县(区)民政局、村(居)委会等单位,项目资金拨付及时,无结余资金。

(三)项目组织情况分析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关系到困难群众的衣食住行,坚持“应保尽保、公平公正、动态管理、统筹兼顾”的基本原则,遵循属地管理制度、民主评议制度、公示制度、审核制度、审批制度,定期对受保对象进行核查,并接受社会公众举报投诉。

2016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判报告

2016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判报告

2016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判报告华容县供销联社依照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16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单位组织专门力量对2016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判进行了全面综合评判,现将评判情形汇报如下:一、单位概况(一)组织机构及人员情形我单位属于参照公事员治理的事业单位,内设股室8个。

无下属二级机构。

机关在职人员编制30个,其中:行政编制22个,全额事业编8个。

年末实有人数28人(离退休及行政25年人员58人年内已全数转入县社保站)。

(二)职能概述县委、县政府给予我单位的职能要紧有:一、宣传、贯彻党和政府及上级供销社有关农村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和《党章》。

二、负责研究制定供销社的进展战略和计划,指导供销社的改革和进展。

3、围绕“三农”需要,组建基层社及社属企业,领办农人专业合作社。

4、依照资产保值增值的要求,对社有资产进行监督治理。

五、巩固改革功效,保护系统稳固。

六、承办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供销社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2016年重点工作打算一、保运转。

确保机关正常运转。

二、保稳固。

合理处置改制遗留问题,保护系统稳固。

3、增进展。

立足三农,踊跃谋划供销社进展,踊跃推动土地托管,踊跃领办农人专业合作社,踊跃进展农村电商,踊跃重建新型基层供销社,踊跃筹建村级综合效劳中心。

4、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

二、单位整体支出治理及利用情形一、大体支出。

详见附表。

咱们本着节约节约、从严治理的原那么,严把开支关,制订和健全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强化了费用开支审批制度,加大了民主办财力度,标准了“三公”经费的支出和核算。

二、专项支出。

无专项支出。

三、专项组织实施情形今年度无项目建设和项目资金投入。

四、整体支出绩效情形2016年,依照年初工作计划,踊跃履行职责,强化治理,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

通过增强预算收支的治理,不断成立健全内部治理体制,单位整体支出治理情形取得了提升。

其支出绩效情形如下:(一)经济性评判一、预算指标执行到位。

2016年度市级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2016年度市级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2016年度市级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报告——九三学社南平市委参政议政经费绩效评价一、项目概况(一)立项情况立项情况:2016年,13万元,确保根据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深入调研,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社会服务咨询等工作的正常运转,为南平绿色发展科学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九三学社部门设办公室1个科室、属一级预算单位。

参政议政经费属于经常性业务费,用于九三学社2016年度开展参政议政日常经费。

主要内容包括:开展业务工作的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接待费、调研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立项时间:2016年年度财政预算。

立项依据:根据《中共南平市委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九三学社南平市委员会机关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南编〔2002〕6号),为落实九三学社机关工作职责,我社根据文件精神申报2016年九三学社参政议政业务经费13万元,南平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6年市直单位预算的通知》(南财预[2016]1号)予以批准。

执行年限:2016年1月-2016年12月。

(二)资金情况2016年,市财政预算安排九三学社参政议政经费13万元,实际支出12.1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业务工作的办公费、差旅费、培训费、会议费、接待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其中办公费0.71万元,差旅费1.47万元,会议费3.56万元,培训费3.46万元,接待费0.21万元,调研费0.9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74万元(三)项目情况我社根据市委、市政府和社省委的工作指示精神,制定了《九三学社南平市委2016年工作计划》,科学设定工作任务和责任目标,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群众热点问题建言献策,拓展思路,开展主题教育,提高参政议政、民主监督能力。

(四)主要绩效目标项目年初绩效共计时效目标、成本目标、数量目标、质量目标、社会效益目标、服务对象满意度目标6个二级指标。

1.时效目标:2016年资金到位13万元。

2.成本目标:2016年九三学社参政议政经费支出12.10万元。

邵阳2016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doc

邵阳2016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doc

邵阳2016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邵阳市2016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自评单位邵阳市粮食局(单位公章)日期2017 年04月9日一、部门概况1、邵阳市粮食局是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现有干部职工119人,在职干部职工34人,离退休人员85人,行政编制29人,内设9个科室。

主要负责全市粮食(含食用植物油)流通行业管理、行政执法、行业指导和地方储备粮工作;承担粮食监测和应急责任,负责全市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保障军队粮食供应;落实国家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

2、2016年市粮食局整体支出1021.12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和专项业务经费,包括人员工资、津贴、维持正常办公运转的办公经费、指导行业发展、地方储备粮监管、清仓查库、粮食质量检测和开展社会平衡调查等专项业务工作经费。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1、在总支出当中,在职人员工资、津贴等开支352.3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开支459.99万元,维持正常办公运转的办公经费、指导行业发展、地方储备粮监管、清仓查库、粮食质量检测等专项业务工作经费70万元,其他支出93.74万元,其中“三公经费开支44.68万元(交通费23.83万元、招待费20.25万元、出国费0万元)2、2016年,市粮食局没有专项建设项目资金。

三、资产管理有关情况截止2016年12月,市粮食局固定资产总值1065.71万元,主要配置在办公楼913.43万元,其他办公107.65万元,对主要的办公设备都有专门的明细帐目,做到有专人使用、专人管理,专人负责,工作变动有移交,对专项资产的处置必须经过党委会研究决定。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在粮食局整体支出当中,人员支出848.38万元,占总支出的83,按时发放了所属人员的工资、津贴和各种社会保障费用,促进了人员和谐,为各项工作的开展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其他工作经费163.74万元,主要做好了如下工作(一)粮食安全责任得到落实一是成立了领导小组。

2016年绩效考核自评报告

2016年绩效考核自评报告

2016年绩效考核自评报告2016年绩效考核评估自评报告邵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6年12月15日2016年,邵阳市工商局紧紧围绕市政府绩效考核各项指标,将落实绩效考核工作作为推进邵阳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有力抓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尽心尽力完成上级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通过自查,各项工作全部达到或超过规定指标,现将2016年度绩效考核评估工作指标完成情况报告如下:一、绩效考核工作采取的措施我们把绩效考核工作当作推动事业发展的重要手段,科学谋划绩效考核,采取多项措施全面推进绩效考核工作。

一是强化认识,积极动员。

为把干部职工的思想和认识统一到争先进位的目标上来,我们多次召开会议对绩效考核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3月13日,市局召开市局机关干部职工大会,确定了争先创优的工作目标。

9月12日,在城区工商系统局长座谈会上,我们提出了狠抓考核落实的要求。

11月12日,市局又召开局务会,对绩效考核迎检工作进行了再次调度,听取了各科室绩效考核工作的落实情况汇报,要求各责任单位对照考核指标,全面查漏补缺,并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努力创先争优。

二是加强领导,协调推进。

4月21日,市局成立了绩效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市政府绩效考核的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

形成了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了绩效考核工作整体有序进行。

三是完善机制,落实责任。

为切实做好考评迎检工作,市局制订了详细的《2016年度市工商局绩效考核评估办法》和《2016年度绩效考核评估责任分解表》,将相关考核任务分解到各班子成员和相关科室,进一步明确了责任领导和责任单位,并将绩效考核评分情况与个人绩效考核成绩挂钩,要求各单位必须详细对照考核办法和评估指标,进行周密安排部署,一环扣一环,不疏忽任何细节。

四是注重督导,务求实效。

我们将绩效考核工作纳入重点工作督导范畴,11月底对各科室负责的绩效考核项目开展了为期一个星期的督导,通过细致全面的检查,对各单位的绩效考核工作情况进行深入了解,并及时将各单位在绩效考核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有效促进了各单位绩效考核工作的落实。

2016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2016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2016年海宁县安监局专项资金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为进一步加强财政投入资金管理,规范和强化部门责任意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全面贯彻落实长县财【2017】2号《关于开展2016年度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及相关文件精神,我单位于2017年3月10日成立专项资金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小组,于2017年3月10日至3月30日对海宁县安监局2016年度专项资金项目支出实施了绩效自评。

评价采用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从预算决策、预算执行、预算监督、项目决策、资金使用、财务管理、项目管理、项目绩效等方面对专项资金的政策情况、管理情况、安排情况、使用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现将我单位专项资金项目支出自评情况报告如下:一、评价情况评价小组对本次专项资金绩效评价采取到项目负责部门查看项目申报、评审、公示等资料和抽查项目单位现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价。

海宁县安监局2016年财政拨付“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以补代投)经费”220万元(其中用于标准化以奖代投181万元,政府领导批示调整预算39万元用于“安全生产电子监测监控平台建设”)。

本次绩效自评对该专项资金使用项目的申报资料、评审资料、验收报告等资料进行了查看,具体情况如下:二、项目概况:(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项目申报理由及依据:2010年7月《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明确规定,要深入开展以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为内容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凡在规定时间内未实现达标的企业,要依法进行处罚。

一是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三大高危行业企业及工贸企业2016-2018三年达标率在100%;二是按要求开展职业卫生现状评价的企业。

为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拟采取以奖代投方式,鼓励企业开展安全标准化建设和职业卫生现状评价。

2016年度82家企业达到三级安全标准化要求,2家企业达到二级标准化,3家企业达到职业卫生现状评价达标。

2016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2016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概况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一)绩效自评的目的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三)自评组织过程
1.前期准备
2.组织实施
按自评标准逐一进行项目打分 ,分析项目实施情况 。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司法行政促进依法治 省的意见》(云发【2013】20号)文件精神,在厅党委的正确领导 下,我厅认真履行部门职责 ,深入贯彻落实省委 、省政府和司法部 的工作部署,使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取得较大发展 。维护社会安全稳 定成绩显著、执法管理不断规范 ;“六五”普法规划顺利实施完 成,“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全面推动 ,普法宣传向广度和深度迈 进,法制教育成果得以巩固 ;司法行政队伍素质不断提升 ,人民群 众的法律意识得到普遍提高 ,在确保司法公正方面取得了较为满意 的成绩。 需进一步加强制度性建设 ,促进绩效结果运用 。陆续形成《云南省 司法厅省本级预算经费管理使用办法 》(试行)、《云南省省对下司 法专项资金分配管理暂行办法 》、《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执法执勤用 车使用管理规定 》、《云南省司法厅机关公务出行租车经费管理规 定》等管理办法,进一步落实绩效管理责任 ,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 平和使用效益。 在以后项目执行过程中 ,运用结果及时掌控项目的进展和资金使 用情况,有效预防及纠正偏离预算绩效目标的行为 。 需进一步加强制度性建设 ,进一步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促进绩效 结果运用。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七、其他需明的情况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目标 任务名称 编制预算时提出的2016年任务及措施 绩效指标实际执行情况 执行情况与年初预算的对比 相关情况说明

2016年专项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2016年专项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2016年专项支出绩效自评报告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开展省直部门2016年度专项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闽财绩函〔2017〕1号)以及绩效评价相关文件要求,我厅选取了福建省金融监管信息系统(一期)等3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工作。

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项目主管单位基本情况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以下简称“我厅”)主要职能是协助省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省政府、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发布的公文;研究省政府各部门和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请示省政府的事项;组织有关调查研究,及时反馈情况,提出建议,为省政府领导科学决策服务等。

二、专项支出项目概况我厅在开展专项支出绩效自评工作时重点考虑与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保障密切相关的资金量比较大、代表性较强的重点支出项目,结合实际情况,选取了省金融办福建省金融监管信息系统(一期)项目、省食安办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专项、省应急办应急通信平台建设项目等3个项目作为2016年度财政专项支出绩效评价项目。

选定的3个项目资金总量达8994万元,占我厅专项资金预算总额的65.74%。

1.省金融办福建省金融监管信息系统(一期)项目(以下简称省金融办专项)属于省委省政府研究确定的专项资金。

该项目建设将为全省金融监管部门提供统一的金融综合信息和非现场监管平台。

各部门可以通过本平台对全省省直部门、主要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和准金融机构等单位所报送的基础信息、报表信息、金融信息进行监督管理和风险预警等。

有效提升全省金融工作效率,促进金融政策落实和金融风险防范。

2.省食安办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专项(以下简称省食安办专项)属于省委省政府研究确定的专项资金。

用于保障我省食品安全工作的开展,食品安全形势保持总体稳定向好,全省不发生重大以上食品安全事故。

2016年省食安办专项资金用于创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示范点项1目、创建餐饮服务“明厨亮灶”示范单位项目、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工作、创建福州市食品安全示范城市项目、建设漳州市食品安全全程可追溯平台项目、食品安全宣传经费、食品安全消费者满意度调查项目、省粮油质量监测所转基因检测实验室建设项目等八大方面。

2016年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2016年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2016年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按照资财绩[2017]18号文件工作部署,根据财政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等文件要求,资兴市资兴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及时对2016年部门整体支出进行绩效自评。

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资兴市环卫处成立于1985年6月,位于唐洞新区兴华路兴华巷,归口市城管局管理的副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处机关设有办公室、财务室、督查室、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公室等,处下属部门有资兴市万洁环境卫生有限责任公司(分唐洞、鲤鱼江、新区3个片区)、资兴市固体废弃物处理中心。

2016年年初,市环卫处有正式在编干部职工28人(含固体废弃物处理中心4人),2016年年末,有正式在编干部职工33人,共有编制27个(含固体废弃物处理中心4个编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城市公厕管理办法》、《湖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负责唐洞市区、东江街道办事处等中心城区52条主次干道和郴永大道资兴段等209.56万㎡区域的清扫保洁;城市公厕、垃圾中转站的日常运营管理;负责城市生活垃圾的收集运输、无害化处理;负责市区环卫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维护以及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征收等管理工作。

二、2016年绩效目标(一)绩效总目标:按照国家政策法规规定和本单位实际情况,建立健全财务基础管理制度和约束机制,依法、有效地使用财政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在完成部门职能目标中合理分配人、财、物,使之达到较高的工作效率和水平。

(二)社会效益总目标: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经济建设目标,不断根据外部环境进行结构调整和创新的能力,实现“2016年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市政府工作报告136项主要工作任务”提出的有关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的各项具体目标。

三、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市环卫处成立了财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一系列的财务管理制度,全部资金已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改进措施:
建议根据近三年机关支出实际情况,将未列入预算中的支出项目追加进预算中。
整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党委政府下达的年度工作任务及本部门发展规划实施情况,描述年度内单位使用财政资金达到的产出和效果)
1、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反贪污贿赂工作:查办了3起大要案件,严厉打击了商业领域中的犯罪。
(2)反渎职侵权工作:积极查办了2起国家工作人员中的渎职侵权犯罪。
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2016年度)填报单位(盖章):
部门(单位)名称:株洲市人民检察院
单位负责人:胡波
年末职工人数:170人(人员编制:174人)
年末资产总额:万元;负债总额:万元
年度预算收支情况
1.年初预算资金万元。2.单位年度总收入万元,其中:财政拨款万元,其他收入万元。3.单位年度总支出万元,其中:项目支出万元,基本支出万元,人员支出万元,公用经费支出万元,比上年减少%,三公经费万元,比上年增加%,公车购置和维护费万元,公务接待费万元,出国经费0万元。4.单位基建维修支出万元。其中基建费用0万元,维护费万元,主要用于机关零星维修维护和机关食堂零星改造维护费。
万元,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
审核意见
绩效管理科意见:(盖章)
填报人:联系:填报日期:
(3)批捕起诉工作:审查批捕63人,共起诉90人,无应捕未捕、应抗未抗案件,无错案。
(4)控告申诉工作:热情接待上访群众,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按时完成市人大、市委政法委交办案件。
(5)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受理民事诉讼44件,积极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6)监所检察工作:加强对监管场所的监督,书面监督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的284人。
(1)长期聘用人员每年预算仅60万元,但实际工资经费等2016年支出为216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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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专项支出绩效自评报告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开展省直部门2016年度专项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闽财绩函〔2017〕1号)以及绩效评价相关文件要求,我厅选取了福建省金融监管信息系统(一期)等3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工作。

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项目主管单位基本情况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以下简称“我厅”)主要职能是协助省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省政府、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发布的公文;研究省政府各部门和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请示省政府的事项;组织有关调查研究,及时反馈情况,提出建议,为省政府领导科学决策服务等。

二、专项支出项目概况我厅在开展专项支出绩效自评工作时重点考虑与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保障密切相关的资金量比较大、代表性较强的重点支出项目,结合实际情况,选取了省金融办福建省金融监管信息系统(一期)项目、省食安办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专项、省应急办应急通信平台建设项目等3个项目作为2016年度财政专项支出绩效评价项目。

选定的3个项目资金总量达8994万元,占我厅专项资金预算总额的65.74%。

1.省金融办福建省金融监管信息系统(一期)项目(以下简称省金融办专项)属于省委省政府研究确定的专项资金。

该项目建设将为全省金融监管部门提供统一的金融综合信息和非现场监管平台。

各部门可以通过本平台对全省省直部门、主要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和准金融机构等单位所报送的基础信息、报表信息、金融信息进行监督管理和风险预警等。

有效提升全省金融工作效率,促进金融政策落实和金融风险防范。

2.省食安办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专项(以下简称省食安办专项)属于省委省政府研究确定的专项资金。

用于保障我省食品安全工作的开展,食品安全形势保持总体稳定向好,全省不发生重大以上食品安全事故。

2016年省食安办专项资金用于创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示范点项目、创建餐饮服务“明厨亮灶”示范单位项目、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工作、创建福州市食品安全示范城市项目、建设漳州市食品安全全程可追溯平台项目、食品安全宣传经费、食品安全消费者满意度调查项目、省粮油质量监测所转基因检测实验室建设项目等八大方面。

3.省应急办应急通信平台建设项目属于涉密项目,该项目已按要求开展专项支出绩效自评工作。

绩效自评报告、自评表及相关材料由我厅存档。

出于保密需要,涉及该项目的内容本报告均不体现。

三、项目实施总体情况(一)项目组织管理情况我厅高度重视绩效评价工作,制定《2016年专项支出绩效自评工作方案》,对此项工作进行全面部署。

厅行政处牵头全程指导、督促各项目承担单位以绩效目标为导向开展工作。

目前3个项目都完成了预定的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良好。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各项目承担单位均有指定专人负责或成立项目建设小组,制定工作计划,建立跟踪、沟通、协调、反馈机制,及时处理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项目实施的人员条件、必要的场地设备、信息支撑等均到位及时、完备,保障了绩效指标的有效完成。

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纠偏,例如省金融办专项在建设过程中,发现由于全省金融形势的快速变化,原有的规划无法满足更高更多的需求,及时调整建设方案,扩展金融综合工作平台的内容,并向省发改委报送了新增建设内容方案的函件,得到省发改委的批复同意。

又如省食安办根据实际情况将食品安全宣传培训及舆情监测费用预算金额由85万元调整为31.97万元,调减53.03万元。

同时为更规范有效地开展工作,不断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各项目业务管理制度和财经制度均较健全。

财经制度有:《福建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办公厅《财务管理暂行规定》等;业务管理制度有:《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检验检测专项资金管理暂行规定》《货物与服务采购管理暂行规定》《工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电子政务工程建设程序》等。

在项目的立项、招投标、组织实施、经费的拨付使用、验收等环节中能够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业务管理规范,资金使用安全合规,相关材料基本齐全并及时归档。

(二)项目资金使用情况严格执行各项财经制度的规定,资金拨付审批流程和手续完整,项目资金除了省食安办专项中省粮油质量监测所转基因检测实验室建设资金未到位外全部都及时拨付到位;经费支出按项目进度审批支付,成本控制在计划或概算之内,固定资产有专人管理;财务核算规范,专项资金能够专项核算、专款专用;会计信息真实及时完整。

资金使用未发现截留、挤占、挪用等违规情况。

1.项目资金投入情况(1)省金融办专项截至2016年12月31日累计到位资金477万元。

其中2015年12月收到项目一期建设资金276万元,2016年12月收到项目一期新增建设内容拨付的资金201万元。

(2)省食安办专项各地方项目承办单位2016年度实际收到专项资金1546.97万元。

其中:创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示范点资金200万元,创建餐饮服务“明厨亮灶”示范单位资金200万元,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资金300万元,建设漳州市食品安全全程可追溯平台资金300万元,食品安全宣传经费31.97万元,食品安全评价抽检工作经费500万元,食品安全消费者满意度调查资金15万元。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省金融办专项支出资金74.33万元。

其中:支付金融监管信息系统(一期)可行性报告方案编制费9.80万元;支付监理服务费50%首期款2.25万元;支付技术开发合同30%预付款62.28万元。

省食安办专项各项目承担单位支出资金合计1122.61万元。

其中:创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示范点支出200万元,创建餐饮服务“明厨亮灶”示范单位支出200万元,食品安全评价抽检工作经费支出333.62万元,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支出252.17万元,建设漳州市食品安全全程可追溯平台支出89.85万元,用于食品安全宣传经费支出31.97万元,用于食品安全消费者满意度调查支出15万元。

四、项目绩效分析(一)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我厅根据省财政厅文件精神认真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工作,遵循“谁使用、谁评价”的原则,督促、指导项目承担单位做好绩效自评工作,及时上报绩效自评表和自评报告。

本次绩效评价采用项目实施单位自评、项目主管单位省政府办公厅组织人员并委托第三方独立机构复评的方式开展。

经复核,各项目承担单位对资金的投入和使用情况、项目的管理和核算情况、项目实施后所取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可持续效益等方面进行了较为客观的总结评价,提出了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建议。

自评报告格式规范,内容完整;均按规范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绩效自评指标体系,自评表指标设置涵盖了投入、过程、产出与效益三大类指标,指标级次全部细分到三级并设定了明确的评分标准,自评指标和评分标准设置合理,还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设计了有针对性的绩效个性指标。

指标体系基本能够真实全面反映项目绩效情况。

评价方法采用比较法和因素分析法,对绩效目标与实施效果进行对比分析,客观评价项目取得的经济、社会效益。

(二)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从总体上看,三个项目基本都实现了预期绩效目标,指标完成情况良好,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较好。

1.投入目标完成情况(1)省金融办的福建省金融监管信息系统(一期)实际上线试运行日期比预定目标提前了一个多月。

从系统上线试运行情况看,该系统的建设纵横贯通了省、市、县三级金融工作部门及各有关金融机构,实现互联互动、信息汇聚、动态跟踪、常态监管。

平台涵盖企业信贷风险防控、银行司法化解清收、交易场所监管、互联网金融、自贸区金融、基金管理等业务板块。

有力地提升了全省金融工作效率,促进了金融政策落实和金融风险防范。

经费支出控制在预算内。

(2)省食安办专项中的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及舆情监测、组织全省食品安全评价抽检及设区市政府食品安全工作考核、以及其他支出项目均按预定目标及时完成,各项经费支出控制在预算内。

2.产出目标完成情况(1)省金融办专项完成预定目标。

2016年系统已实现与兴业银行、厦门国际银行、厦门银行、交通银行省分行、工商银行省分行5个单位的数据对接工作;上线试运行故障率为零。

(2)省食安办专项除一项指标外基本完成预定目标。

创建了115家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示范点并通过验收;开展各地食品安全状况评价性抽检及开展消费者食品安全满意度调查各1次;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3场,编发食品安全舆情信息汇总19期,未遗漏有关舆情信息;省委、省政府、省食安委确定的食品安全其他支出项目应完成补助项目5项,实际补助项目3项。

3.效益目标完成情况(1)省金融办专项超额完成预定目标。

各项贷款余额3.78万亿、全省接入金融综合工作平台单位和企业数量达到410家、省级金融工作部门平台使用率为100%。

(2)省食安办专项完成预定目标。

主要食品质量安全状况不断好转,抽检合格率达到年度治理指标要求,全省没有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食品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三)项目绩效分析根据绩效自评指标体系,投入占比30%,过程占比30%,产出与效益占比40%,总分值100分。

指标设置涵盖了项目实施的各个环节,总体上看各指标完成情况良好,汇总绩效评价得分94分,评价等级为优秀。

具体构成如下:1.投入指标:细化为时效情况、项目立项和资金落实三个指标进行评价,设置权重分别为5%、13%、12%。

总体完成情况良好,评价得分26分。

(1)时效情况指标:实际实施月份未晚于计划月份,得5分。

(2)项目立项指标:分解为绩效目标合理性(权重3%)、绩效指标明确性(权重3%)、绩效指标完成率(权重4%)、项目立项规范性(权重3%)四个指标进行评价。

得分12分,扣1分,系绩效目标合理性指标扣0.5分和绩效指标完成率指标扣0.5分。

绩效目标合理性扣分是省食安办专项中将食品安全宣传培训及舆情监测一项费用预算由85万元调整为31.97万元,系根据食品安全实际工作需要而做的纠偏调整;绩效指标完成率扣分是省食安办专项中省粮油质量监测所转基因检测实验室因建设资金未及时到位,影响项目实施进度,造成项目未按计划建设完成。

(3)资金落实指标:分解为成本控制率(权重4%)、资金到位率(权重3%)、到位及时率(权重3%)和支出实现率(权重2%)四个指标进行评价。

得分9分,扣3分,系到位及时率扣1分和支出实现率扣2分。

到位及时率扣分是省粮油质量监测所转基因检测实验室400万建设资金未及时拨付到位,主要是省财政厅于2016年12月30日下达该建设资金指标,后又将其列为2016年结余结转资金,需转成2017年指标并按程序下达预算指标后才能办理资金拨付手续,造成该项资金未能及时到位;支出实现率扣分的原因是省金融办专项资金年底才拨付到位,同时支出是按照合同约定来支付,因此支出实现率不够高。

2.过程指标:细化为业务管理、资金使用管理和会计信息管理三个指标进行评价,设置权重分别为9%、15%和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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