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中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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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中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分析报告
2018中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分析报告
(一)
——基于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调查和数据高鸣郭芸芸近年来我国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稳步发展,企业数量和规模水平不断提高,市场竞争和发展带动能力显著增强。特别是2012年3月,国务院出台了《关于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10号,以下简称“文件”),厘清了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总体思路、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明确了加快发展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政策措施,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迎来了新的发展“黄金期”。农业产业化龙头文件明确提出,进一步推进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在基础设施建设、规模化、标准化等方面提供政策扶持,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融资信贷方面提供便利。文件规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不仅包括上市公司,而且包括拟上市公司,还进一步包括了一些地区龙头和细分行业的龙头企业。广大龙头企业以此为契机,进一步优化产品结构,强化质量管理,创建知名品牌,进入快速发展的新阶段,展现出快速发展的新特征。一、发展概况据农业部统计,截止到2016年底,我国农业产业化组织数量达41.7万个,比2015年底增长
8.01%。其中,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达13.03万个,同期增长了1.27%。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年销售收入约为9.73万亿
-45亿元之间的龙头企业为150家,而2亿元-15亿元营业收入的龙头企业数量最多(444家),8000万-2亿元营业收入的龙头企业数量为101家,低于8000万营业收入的仅有35家。从中可知,我国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营业收入主要集中在2亿元-15亿元,占比53.3%。2016年,江西省正邦集团有限公司的营业收入达到706亿元,成为最高营业收入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高于100亿元营业收入的企业数量为50家,占比6%,高于50亿元营业收入的企业数量为89家,占比10.68%。在课题组统计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500强中,其营业收入均高于4.5亿元;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100强中,其营业收入均高于46亿元;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50强中,其营业收入均高于100亿元。我国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布局呈现中间大、两头小的格局,要充分发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在农业产业链中的火车头作用,还需要相关部门根据其规模特征进行科学引导,针对其经营规模和所处阶段进行扶持。另外,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来说,进一步强化自身的市场竞争力,提高自身综合实力,做大做强,是顺应市场和自身发展的需要。图3部分地区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营业收入与利润对比图图3是对部分地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营业收入和利润进行对比,通过对比可以看到,吉林省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利润率相对较高,达到了14.22%;安徽省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平均利润为
4147.65万元,利润率为2.60%;湖南省是传统的中部农业大省,2016年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平均利润为8693.59万元,利润占比2.34%;江苏为东部沿海省份,其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较高,而该省份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平均利润为8232万元,利润占比2.67%;山东作为农业强省,其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较好,农业企业走出去水平较高,该省份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平均利润为2.32亿元,利润占比6.16%;陕西为中国的西部省份,其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利润占比为5.63%。各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发展状况与其产业结构布局和农业经济基础紧密相关。此外,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在促进农业经济发展、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等方面作用突出,也为相关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提供了多种类的社会化服务。数据显示,我国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所提供农产品及加工制品占农产品市场供应量1/3,占主要城市“菜篮子”产品供给2/3以上,有效保障了市场供应。二、区域经营状况分析当前,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已经成为中国农业产业化经营的一种基本形式。在不改变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条件下,通过与农户的契约关系,将一家一户分散经营的农户组织起来,实现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和一体化经营,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解决生产、加工、销售相脱节、农户小生产和大市场相矛盾的状况提供一条切实可行的途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在不同的经济区域,呈现不同的发
展水平。为推进各地区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发展,各地区根据本地区的资源禀赋条件,开展了不同内容的管理工作并制定了相应的发展规划等。例如,福建省制定了《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农产品行业协会发展的意见》《福建省农业产业化经营规划》等文件,安徽省主办名牌农产品评选,湖北省组建了农业产业化信用担保公司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融资进行担保,江苏省开通网络和组织技术交流等工作,广东省组织有关专家开展财政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推进农地流转等。表1 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分布表注:数据根据农民日报社三农发展研究中心调研整理得出。根据对833家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分析结果,有286家龙头企业位于东部沿海地区,占比34.33%;有337家龙头企业位于中部地区,占比40.46%;有212家龙头企业位于西部地区,占比25.45%。从数量上可以看出,中部传统农业省份等地区在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具有明显的量的优势,并明显高于东部和西部地区。图4 100亿元以上营业收入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分布占比图图4是营业收入为100亿元以上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分布情况,从中可以看出,东部沿海地区有31个龙头企业的营业收入高于100亿元,占比63%;中部地区有13个营业收入高于100亿元,占比27%;西部地区有5个营业收入高于100亿元的龙头企业,占比10%。结合表1和图4可知,尽管东部沿海地区的
龙头企业数量不及中部地区,但是营业收入高于100亿元的龙头企业数量远远大于中部和西部地区。这也进一步的反映了我国中部地区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数量多,但规模相对较小的现象。与之相反,东部地区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数量少于中部,但规模体量较大。西部地区无论从数量或者体量上都与东部和中部地区有差距。三、类型与品牌化发展分析在我国,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类型多样,在不同行业中表现突出,充分发挥了对农业发展的引领作用。十九大报告中提到,要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粮食生产方面表现尤为亮眼。粮食生产加工类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致力于优化农业种植、养殖的生产布局,改善农产品的供给结构,引导优势区调优调精、非优势区调减转向,是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的重要部分。图5 涉农类上市公司的类型分布根据相关数据显示,农业上市公司是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重要部分。截至2017年,我国上市公司合计3034家企业,涉农类(不包含茶类)企业合计为121家,占比约4%。其中涉农制造业69家,农业52家。在我国的农业上市公司中,食品制造业占涉农类上市公司的31%,食品加工业同样占比31%,两类农业企业占所有涉农类上市企业的62%,这表明我国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主要分布在食品行业。另外,农业种植业占比13%,仅次于食品制造业与食品加工业,这主要集中在粮食、油料等品种的种植;牧业养殖业占比12%,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