赋比兴手法在诗经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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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诗三百)中,开创了赋、比、兴的创作手法,为今后的诗歌创作提供了范例。
一、《诗经》中的赋
《周南·芣苢》:采采芣苢,薄言采之。采采芣苢,薄言有之。采采芣苢,薄言掇之。采采芣苢,薄言捋之。采采芣苢,薄言袺之。采采芣苢,薄言襭之。
朱熹《诗集传》说:赋也。
方玉润《诗经原始》:殊知此诗之妙,正在其无所指实而愈佳也。夫佳诗不必尽皆征实,自鸣天籁,一片好音,尤足令人低回无限。若实而按之,兴会索然矣。读者试平心静气,涵咏此诗,恍听田家妇女,三三五五,于平原绣野、风和日丽中群歌互答,余音袅袅,若远若近,忽断忽续,不知其情之何以移,而神之何以旷,则此诗可不必细绎而自得其妙焉。……今世南方妇女登山采茶,结伴讴歌,犹有此遗风云。
二、《诗经》中的比兴
《卫风·硕人》:手如柔荑,肤如凝脂。领如蝤蛴,齿如瓠犀。
《陈风·泽陂》:彼泽之陂,有蒲与荷。有美一人,伤如之何!寤寐无为,涕泗滂沱。
郑玄《毛诗笺》:蒲以喻所说(悦)男之性,荷以喻所说(悦)女之容体也。
三,赋比兴表现手法的作用
赋是最基本的,最常用的一种表现手法。它的特点就是敷陈、直言,即直接叙述事物,铺陈情节,抒发感情。
比分为比喻和比拟。比体诗的特点是以彼物写此物,诗中所描写的事物并不是诗人真正要歌咏的对象,而是借用打比方的方法,来表达诗人的思想感情。例如,《硕鼠》一诗中,就是运用了比的表现手法,通过描写令人憎恶的老鼠,将奴隶主贪婪残忍的本性表现的淋漓尽致。为什么不直接表达而要用比呢?运用比拟表达喜爱的事物,可以使它栩栩如生,给人亲切之感;用它表现丑恶的事物,可以使它原形毕露,给人厌恶之感。
兴,即起兴,在一首诗的开头,或一章诗的开头。先让我们来看一首诗。《风雨》中运用兴的表现手法的句子是“风雨凄凄,鸡鸣喈喈;风雨萧萧,鸡鸣胶胶;风雨如悔,鸡鸣不已。”为什么不直接说出要写的内容,而要先言他物呢?通过对《诗经》的研究,有些诗中的兴起到了渲染气氛的作用,例如,《风雨》写的是在傍晚时节,外面下班着小雨,刮着风,女主人公正在思念着自己的夫君,此时,听见了外面的鸡鸣声。烘托出女主人公的相思、愁怅之情。兴在这里就起到了渲染了一种凄凉的气氛,加深抒情女主人公的相思之情。在研究中,我们发现,有些诗中的兴没有起到渲染气氛的作用,与下文也没有什么联系。例如,《黄鸟》的“交交黄鸟,止于棘,止于楚,止于桑。与下文的子车家的三个儿子为秦穆公殉葬没有联系,兴就起到了提示、渲染一种气氛,帮我们完成从日常生活到诗歌欣赏的过度作用。
人们常常把比、兴两种表现手法截然分开,在研究中我们认为,比兴两种表现手法不是截然分开的,有些诗中是有一定联系的,例如,《氓》中,就是用自然现象来女主人公感情生活的变化,由起兴的诗句来引出表达感情生活的诗句,由叶子的鲜嫩而至的枯黄,来比喻感情生活的幸福而至的痛苦,这里的兴就具有了比的作用。
兴在诗歌中占有极其重要的作用,失去它,诗歌也就失去了美学价值,失去了感染力。
作为中国古代对于诗歌表现方法的归纳,赋比兴是根据《诗经》的创作经验总结出来的。最早的记载见于《周礼·春官》:“大师……教六诗:曰风,曰赋,曰比,曰兴,曰雅,曰颂。”后来,《毛诗序》又将“六诗”称之为“六义”:“故诗有六义焉:一曰风,二曰赋,三曰比,四曰兴,五曰雅,六曰颂。”唐代孔颖达《毛诗正义》对此解释说“风、雅、颂者,《诗》篇之异体;赋、比、兴者,《诗》文之异辞耳。……赋、比、兴是《诗》之所用,风、雅、颂是《诗》
之成形。用彼三事,成此三事,是故同称为义。”今人普遍认为“风、雅、颂”是关于《诗经》内容的分类;“赋、比、兴”则是指它的表现方法。
“赋、比、兴”之说提出后,从汉代开始两千多年来,历代都有许多学者进行研究和论述,但在具体的认识和解说上,一直存在着各种分歧意见,众说不一。
汉代对赋、比、兴的解释汉代解释“赋、比、兴”最具有代表性,对后世产生了较大影响的是郑众和郑玄两家。郑众说“比者,比方于物……兴者,托事于物。”(《毛诗正义》引)他把“比兴”的手法和外在世界的物象联系起来,认为“比”是修辞学中以此物比彼物的比喻手法,“兴”是“起也”,即托诸“草木鸟兽以见意”的一种手法。论述虽较简单,但总的说,是抓住了“比兴”这一艺术思维和表现手法的特点的。郑玄的解释则不同,他认为:“赋之言铺,直铺陈今之政教善恶。比,见今之失,不敢斥言,取比类以言之。兴,见今之美,嫌于媚谀,取善事以喻劝之。”(《毛诗正义》引)这里,除了讲“赋”的特点是表现手法上的铺陈其事,比较符合实际外,其他的解释则都跟政治、教化、美刺联系起来,这就把一定的表现手法看成了某一特定文体的特征,不免牵强附会。《毛传》、《郑笺》中对于《诗经》的解释,常常在径情直遂的诗歌中,离开艺术形象去寻求有关君臣父子的“微言大义”,例如把爱情诗《关雎》说成表现“后妃说乐君子之德”等,和这种对于“赋、比、兴”的穿凿曲解,是有直接关系的。所以后来孔颖达就不同意郑玄把“比兴”分属“美刺”的说法,指出:“其实美刺俱有比兴者也。”(《毛诗正义》不过,郑玄把“比兴”提到美刺讽谕的高度来看待,对唐代陈子昂、白居易等所标举的“美刺比兴”说,是有启迪作用的。
魏晋南北朝时期的论述魏晋南北朝时期,论述“赋、比、兴”的代表人物主要有挚虞、刘勰和钟嵘。挚虞继承了郑众的观点,认为:“赋者,敷陈之称也;比者,喻类之言也;兴者,有感之辞也。”(《艺文类聚》卷五十六)他并且对汉赋的不“以情义为主”而“以事形为本”、极尽闳奢巨丽之能事,提出了尖锐的批评。“赋”的表现手法在汉赋的创作实践中得到了广泛的运用和发展,以致形成了一种独特的文体,这是一方面;但另一方面,也造成了相当一部分汉赋专门去铺采□文地描摹宫室之美、田猎之盛等,以致缺乏深刻的、有意义的思想内容。挚虞对汉赋的批评是切中其弊的。由于汉赋中大量运用了比喻性的辞藻,容易使人误认为“赋”与“比”有较密切的联系,和“兴”似乎无关,所以刘勰在谈到汉赋时,称其“日用乎比,月忘乎兴,习小而弃大”,结果是“比体云构”,“兴义销亡”(《文心雕龙·比兴》)。实际上这里所说的“比”是“赋”中之“比”。由于这一原因,同时也由于中国古代抒情诗远比叙事诗发达,所以人们有时略“赋”而标举“比兴”,以“比兴”概括诗的“三义”。
刘勰对“比兴”的论述,曾受到《毛传》和《郑笺》牵强附会说诗的影响,如他说过“《关雎》有别,故后妃方德;‘尸鸠’(指《召南·鹊巢》贞一,故夫人象义”(《文心雕龙·比兴》)等等。但他同时又继承了郑众的见解,并作了进一步的发挥,认为“比者,附也;兴者,起也。附理者切类以指事,起情者依微以拟议。起情故兴体以立,附理故比例以生。”又认为“比”的要求是“写物以附意,□言以切事”。这就概括了“比兴”作为艺术思维和表现手法的特点。他还指出“诗人比兴,触物圆览”。即认为“比兴”的思维和手法必须建立在对外部事物观察、感触的基础之上。这些意见,都是很可取的。“赋比兴”的观念在早在春秋时代就有,不断积累,先由《周礼·春官·大师》总结:“教六诗,曰风,曰赋,曰比,曰兴,曰雅,曰颂。以六德为之本,以六律为之音”。[1]汉代《毛诗序》的作者,根据《周礼》的说法提出了“诗之六义”说:“故诗有六义焉,一曰风,二曰赋,三曰比,四曰兴,五曰雅,六曰颂。”[2]很明显,风、雅、颂是属于《诗经》的文体分类,赋、比、兴是指什么,则没有说明。唐代孔颖达《毛诗正义》说:“赋比兴是诗之所用,风雅颂是诗之成形”;意思是前者是诗的作法,后者是诗的体裁。一般说,赋、比,都比较清楚,兴就有疑问,后人的解释分歧很多。至今也没有定论。刘勰所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