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变更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设计变更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设计变更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项目设计变更管理,提高设计质量和工程管理效率,保证工程项目的正常进行,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所有工程项目设计变更管理的过程。
第二章变更管理的程序第三条变更管理的程序包括设计变更申请、评审、批准、须知、备案和监督等。
1.设计变更申请(1)设计变更申请应由项目设计人员填写,明确变更内容、原因和影响等方面的信息,并提交给项目负责人。
(2)项目负责人应审查设计变更申请,确保申请的合理性和真实性,并将申请报送给相关部门进行评审。
2.评审(1)评审部门应根据设计变更申请的内容和影响,进行评估和论证。
必要时可以邀请相关专家参与评审。
(2)评审部门应及时完成评审工作,并将评审意见和建议报送给项目负责人。
3.批准(1)项目负责人根据评审意见和建议,进行综合分析和决策,并及时向申请人和评审部门作出批准或者驳回的决定。
(2)批准后,项目负责人应组织编制设计变更须知。
4.须知(1)设计变更须知应包括变更的内容、时间和责任人等方面的信息,明确工程变更后的设计要求和工程实施要求,并发送给相关设计人员和施工人员。
(2)设计人员和施工人员应按照变更须知的要求进行设计和施工,并及时向项目负责人报告工作进展和问题。
5.备案(1)工程项目设计变更应规范备案,备案包括变更申请、评审意见、批准文件、变更须知和相关设计文件等。
(2)项目负责人应负责组织备案工作,并将备案材料提交给相关部门进行审核。
6.监督(1)相关部门应对工程项目设计变更进行监督,确保变更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2)监督部门应及时发现和处理变更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风险,并及时向项目负责人报告情况。
第三章变更管理的原则第四条变更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合理性原则设计变更应符合工程项目实际需要,并经过评估和论证,确保变更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2.真实性原则设计变更申请应真实有效,变更须知应真实准确,变更的实施应符合变更须知要求。
工程项目设计变更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设计变更管理办法一、背景工程项目设计变更是在项目实施和建设过程中常见的情况。
设计变更可能因为各种原因发生,包括技术层面、商业层面或者规划变更等。
有效的管理设计变更对于项目的进度、质量和成本都至关重要。
二、设计变更管理的目的设计变更管理旨在确保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设计变更进行有效的识别、评估、审批、跟踪和控制,以最大限度地减少设计变更对项目造成的负面影响,确保项目按照原定方案和目标进行顺利实施。
三、设计变更管理的原则1.及时性:对设计变更的识别、评估和处理应尽早进行,以减少对项目的影响。
2.有效性:设计变更管理应当从项目整体利益出发,综合考虑技术、经济、管理等各方面因素,确保变更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3.规范性:设计变更的处理应当符合相关规范、标准和法规,保证项目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4.沟通协作:设计变更管理需要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各相关方应及时有效地进行沟通和协作,确保设计变更的流程顺畅。
四、设计变更管理流程步骤一:设计变更识别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各相关方应及时发现并记录设计变更需求,明确变更内容、原因、影响等信息。
步骤二:设计变更评估项目团队应对设计变更进行技术、经济、安全等方面的评估,分析变更对项目进度、成本、质量等方面的影响。
步骤三:设计变更审批设计变更经过评估后,需要提交给相关审批机构或负责人审批,确保变更的合理性和符合规定。
步骤四:设计变更实施经过批准的设计变更应当由项目团队按照变更要求进行及时实施,确保项目的正常进行。
步骤五:设计变更跟踪对已实施的设计变更需要进行跟踪和监控,确保变更达到预期效果,及时调整和反馈。
五、设计变更管理的考核与改进工程项目设计变更管理需建立相应的考核机制,对设计变更管理的效果和流程进行定期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对设计变更管理办法进行改进。
设计变更管理应当是一个持续改进的过程,不断总结和积累经验,提高管理水平,确保工程项目设计变更管理的有效性和高效性。
六、结语工程项目设计变更管理是项目管理中重要的一环,对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和工程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建筑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
建筑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有效管理建筑工程设计变更,确保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提高项目管理水平,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结合工程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建筑工程设计变更,包括施工图设计变更和扩大设计范围的变更。
第三条设计变更是指对已经完成或部分完成的设计图纸和方案进行调整、修改或扩大。
第四条建筑工程设计变更应当遵循“安全、经济、合理、可行”的原则,确保变更后的设计能够满足工程的要求。
第五条设计变更应当按照设计变更程序进行,包括需求调研、方案设计、评审审核、审批批准等环节。
第二章设计变更的流程第六条设计变更的流程应当明确,包括需求调研、变更设计、评审审批、施工变更等环节。
第七条设计变更的需求调研应当充分了解变更的原因、范围、影响等,编制变更需求报告,并提交工程管理部门审批。
第八条设计变更的方案设计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编制变更方案设计报告,并提交工程管理部门审批。
第九条设计变更的评审审批应当由专业评审机构进行,包括技术审查、合规性审查等,确保变更方案符合相关技术标准和法律法规。
第十条设计变更的审批批准应当由工程管理部门进行,对通过评审的变更方案进行审批,并书面通知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
第十一条设计变更的施工变更应当由施工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按照变更方案进行施工,并将变更情况记录在施工日志中。
第三章设计变更的控制第十二条设计变更应当设立变更控制组织,负责统一协调变更过程中的工作和信息沟通。
第十三条变更控制组织应当由工程管理部门负责,组织编制变更控制手册,并进行培训和督导。
第十四条设计变更应当及时记录,包括变更的内容、原因、过程、结果等,记录应当真实可靠。
第十五条设计变更应当及时通知相关方,包括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确保各方能够了解变更情况。
第十六条设计变更应当进行跟踪和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变更过程中的问题,确保变更顺利进行。
第四章设计变更的责任追究第十七条设计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设计变更的责任,并保证变更后的设计满足工程的要求。
设计变更管理办法
设计变更管理办法一、工程经济签证及工程设计变更范围1、经济签证指在主体工程以外发生的零星工程、无法计算工程量而发生的零星拔工、机械台班等,需办理结算的书面材料。
2、设计变更指主体工程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安全及其它方面的要求,由设计部门或其他单位对原设计内容中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修改,需办理结算的书面材料。
3、同一张经济签证单总额不得超过公司有关规定,即同一张签证单原则上不超过一万元。
4、同一单位工程发生的经济签证不得超过工程总造价的5%o5、单位工程变更增加的总价款不得超过工程总造价的5%,超过原设计总价款5%,或概算以外的项目施工,须由工程管理部门出具申请报告,由矿务会研究确定报公司批准后施工。
二、工程签证的内容1、经济签证内容应表明具体施工工程内容和工程数量,具体台班数量。
2、经济签证原则上不得出现具体金额;3、经济签证上不允许出现误工、补偿、索赔、损失赔偿等内容;4、经济签证不允许出现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单价,费率,套用定额名称等具体工程结算标准。
三、工程经济签证管理的程序1、工程管理部门凡是安排需签证的工程施工的,必须先出具施工联系函,一式三份(施工单位一份、经营部门一份、工程管理部门一份),然后才能安排施工,杜绝口头随便安排施工单位施工;2、工程施工联系函必须有工程管理部门负责人和矿分管领导签字才能生效;3、工程经济签证工程施工完毕后必须办理验收,参加验收人员必须在现场签字,杜绝验收人员离开现场后补办验收手续;4、所有工程签证必须有现场验收的原始记录,并办理工程验收签证单,所有参与人员共同签字;5、签证工程施工完毕后,工程管理部门必须在48小时内办理完签字手续后,交经营部门,作为结算依据;6、工程经济签证单中的工程内容及工程数量必须与现场验收相吻合,凡是交经营部门结算的经济签证单必须附工程验收单;7、工程经济签证必须有工程管理部门负责人、分管矿领导、及其他矿领导签字才能生效。
8、如零星工程和临时工程施工应由技术部门出具施工图纸,经分管领导、总工程师签批后,方可施工,技术部门按照工程进行管理,验收时按照施工图纸进行验收,不得以经济签证的形式出现;四、设计变更办理程序1、设计部门提出设计变更,由设计部门提出申请经矿分管部门、分管领导、总工程师签字同意后,直接下达设计变更单给施工单位;2、施工单位提出设计变更,先向矿方提出申请由矿工程管理部门、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交矿总工办门,经总工办门办理相关变更手续,经总工程师签字后,由总工办门下达变更单给施工单位;需由设计院批准同意的,还需要设计签批。
设计变更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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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变更设计原则 (1)第三章变更设计条件 (2)第四章设计变更的等级 (4)第五章变更设计的有关规定 (6)第六章变更的办理程序 (7)第七章变更履行的审核程序 (10)第八章变更设计审批的权限 (12)第二章变更设计原则(一)设计文件是建设项目的施工组织及工程造价的主要依据,一经批准不得随意更改。
(二)变更设计必须坚持高度负责的精神,在确保工程质量标准的前提下,在降低工程造价、节约用地、缩短工期等方面有显著效益以及设计与实际不符合时,可考虑变更设计。
(三)进行变更设计,事先应周密调查、备有图文资料,并填写《变更设计报审表》(A-22表),详细申述变更设计理由(包括与原设计的经济比较)按照审批权限逐级报请审批。
每项设计变更在实施前必须向指挥部提出申请,未经正式批准,一律不得实施。
(四)变更设计后的工程费用按本章规定办理。
(五)变更设计后的工程工期,属一般变更的,仍按原工期完成。
属重大变更项目,指挥部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及有关专家论证,审查确认后报省建设局初审,初审通过后报省交通厅批复。
第三章变更设计条件(一)设计文件存在下列问题,可以按本办法的规定对原设计文件进行变更。
1、设计文件中存在错、漏;2、设计文件虽然可行,但明显不够合理。
3、勘察资料不详尽,导致设计不准确甚至存在重大质量隐患及安全隐患;4、设计与实际自然条件(含地质、水文、地形等)不符;(二)为合理利用和保护自然资源、提高工程建设效益,在下列情况下,可以按本办法对设计进行变更。
1、有利于确保工程施工安全和环境保护,或有利于节省占地、避免水土流失,或改善施工条件的设计调整或修改。
2、由于农田、水文、水利、地质、工矿、文物、城镇规划、景区开发、生态建设、环保等方面的不可预见因素,需要变更原设计方案和完善的,可以按本办法规定对局部工程设计进行变更。
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
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一、总则1. 为了加强工程设计变更的管理,规范工作流程,保证工程质量、进度和投资控制,特制定本办法。
2. 本办法适用于[具体工程项目名称]的设计变更管理。
二、设计变更的定义及分类1. 设计变更的定义设计变更是指工程项目自初步设计批准之日起至通过竣工验收正式交付使用之日止,对已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技术设计文件或施工图设计文件所进行的修改、完善等活动。
2. 设计变更的分类重大设计变更:指涉及项目的规模、功能、标准、结构形式、关键技术方案等方面的重大改变,对项目的质量、安全、投资、进度等产生重大影响的变更。
一般设计变更:指除重大设计变更以外的其他设计变更,对项目的影响相对较小。
三、设计变更的提出1. 设计单位提出设计单位在设计过程中发现设计存在缺陷、错误或优化需要时,应提出设计变更建议。
2. 建设单位提出建设单位基于使用功能、投资控制、进度要求等方面的考虑,可提出设计变更要求。
3. 施工单位提出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图纸与实际情况不符、施工条件发生变化或其他原因,认为需要进行设计变更时,应提出设计变更申请。
四、设计变更的审批流程1. 一般设计变更审批流程提出单位填写《设计变更申请表》,详细说明变更的原因、内容、影响等,并附上相关的证明材料。
监理单位审核《设计变更申请表》,提出审核意见。
建设单位工程管理部门组织相关专业人员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设计单位根据审查意见出具设计变更文件。
建设单位审批设计变更文件,签署《设计变更审批表》。
2. 重大设计变更审批流程提出单位填写《设计变更申请表》,详细说明变更的原因、内容、影响等,并附上相关的证明材料。
监理单位审核《设计变更申请表》,提出审核意见。
建设单位工程管理部门组织相关专业人员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
建设单位组织专家对设计变更进行论证,形成论证意见。
设计单位根据论证意见出具设计变更文件。
建设单位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设计变更文件。
上级主管部门审批通过后,建设单位签署《设计变更审批表》。
工程变更设计管理办法
工程变更设计管理办法一、总则为了加强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变更设计管理,规范变更设计行为,保证工程质量、进度和投资控制,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各类工程项目在实施过程中的变更设计管理。
二、变更设计的定义及分类(一)变更设计的定义工程变更设计是指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对已批准的设计文件进行修改、完善、优化等行为。
(二)变更设计的分类1、重大变更:指涉及项目的规模、标准、功能、结构、工艺流程等方面的重大改变,可能对工程质量、安全、投资和进度产生重大影响的变更。
2、一般变更:指在不改变项目的规模、标准、功能、结构、工艺流程等前提下,对局部设计进行的调整和修改,对工程质量、安全、投资和进度影响较小的变更。
三、变更设计的原则1、必要性原则:变更设计必须是基于工程实际需要,确有必要进行的修改。
2、科学性原则:变更设计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规范,遵循科学合理的原则。
3、经济性原则:变更设计应在保证工程质量和功能的前提下,尽量节约投资,降低工程成本。
4、时效性原则:变更设计应及时提出、及时审批、及时实施,避免影响工程进度。
四、变更设计的提出(一)提出主体1、建设单位:基于项目的总体要求、功能需求的调整等提出变更设计。
2、设计单位:在设计过程中发现原设计存在缺陷、错误或需要优化时提出变更设计。
3、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施工条件、施工工艺、材料设备等原因无法按照原设计施工,或发现原设计存在影响工程质量、安全和进度的问题时提出变更设计。
4、监理单位:在监理过程中,发现工程存在质量、安全隐患或不符合设计要求时提出变更设计。
(二)提出方式变更设计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包括变更设计申请报告、变更设计方案、相关的计算书、图纸等资料。
五、变更设计的审批流程(一)一般变更设计审批流程1、提出单位填写变更设计申请报告,详细说明变更的原因、内容、影响等,并附上相关的资料。
2、监理单位对变更设计申请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
设计变更管理办法(终修改版)
设计变更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国电电力广东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工程建设期间设计施工图的管理,确保工程设计变更科学、合理、正确,减少因设计变更而带来的造价增加或延误施工工期,结合现场建设期间施工图设计变更的实际情况,明确设计施工图变更的提出、接收、审核、批准和实施过程,确保工程完工及时结算,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国电集团、国电电力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工程设计变更必须坚持有利于工程项目在功能、质量、投资方面实施优化的原则。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资及控股新建、扩建及改建的工程项目建设期间的设计变更。
第二章职责和权限第四条公司职能部门职责和权限(一)工程建设部:负责组织公司各相关职能部门、各相关参建单位对设计变更进行内部评审;负责对由于设计单位因设计原因引起的设计变更,应按照设计合同相关规定对设计单位提出考核;设计变更单必须经主任签字、加盖部门公章方为有效。
(二)工程项目部:负责设计变更的管理,负责设计修改内容、工作量确认;负责一般设计变更的初步审查,并报送工程建设部审核;协助工程建设部组织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以及有关专家对重大设计变更进行内部评审;设计变更单必须经主任签字、加盖部门公章方为有效。
(三)计划经营部:负责对设计变更的增减工程量进行复核,审定变更引起的增减费用;设计变更单必须经主任签字、加盖部门公章方为有效。
第五条参建单位职责和权限(一)监理单位:负责对设计变更提出进行审核,并提出监理初审意见;设计变更单必须经总监签字、加盖监理项目部公章方为有效;负责公司已批准的设计变更的签发;(二)设计单位:负责对各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提出设计意见,出具变更方案;对已经批准的设计变更进行核定,并出具设计变更单;设计变更单必须经设总签字、加盖设计院项目部公章方为有效;第三章管理内容和方法第六条设计变更的提出条件(一)设计图纸有差错或设计内容深度不够;(二)由于其他原因引起设计条件变化需要变更设计;(三)现场条件所限,采用的材料规格、品种、质量不能完全符合设计要求,经有关部门审查、批准确需变更材料;(四)上级单位要求变更设计;(五)施工错误造成有关图纸需要修改;(六)为节约投资、改善运行等原因要求修改;(七)技术改进和合理化建议。
工程施工设计变更管理办法
工程施工设计变更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工程施工管理,规范设计变更行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控制工程投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国境内各类工程施工项目的设计变更管理。
第三条设计变更是指自工程施工项目初步设计批准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之日止,对已批准的初步设计进行的修改活动。
第四条工程施工设计变更应遵循先批准、后变更的原则,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变更已经批准的初步设计。
第二章变更管理第五条工程施工设计变更应由项目法人或者项目主管部门负责审批。
第六条施工图设计应严格按照批准的初步设计方案进行,建设过程中确需变更设计的,应当向项目法人或者项目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第七条项目法人或者项目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设计变更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并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
第八条经批准的设计变更,项目法人应当及时通知勘察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并按照变更后的设计方案进行施工。
第三章变更控制第九条项目法人应当加强对工程施工设计变更的实施管理,确保变更设计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第十条勘察设计单位应正确处理好优化设计与重大设计变更的关系,积极开展优化设计,提高勘测设计水平和质量。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批准的设计变更进行施工,不得擅自修改或者变更设计方案。
第十二条项目法人、勘察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重大设计变更,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第四章法律责任第十三条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擅自变更已经批准的初步设计的,由项目法人或者项目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十四条项目法人、勘察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项目法人或者项目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一)未按照批准的设计变更进行施工的;(二)未及时通知项目法人或者项目主管部门的;(三)未按照规定提交相关材料的。
第十五条项目法人、勘察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工作人员在工程施工设计变更管理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索贿受贿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设计变更管理办法及一般、重大变更表格
设计变更管理办法及一般、重大变更表格×××集团设计变更管理办法根据×××年7月10日召开的“×××集团组织架构调整改革大会”会议精神及部门职责~设计中心本着对项目公司支持、服务、指导、监督的工作原则~对今后的设计变更工作规范如下:1(设计变更控制原则:1.1设计变更是对经过集团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修改~形成书面设计文件的行为~包括设计变更审批与设计变更图纸。
,规划调整和景观、建、结、水、电、暖等专业重大设计方案调整及在原招标项目基础上增加新的项目不在设计变更工作范围内,。
1.2严格控制设计变更的发生~减少设计变更次数。
设计变更发生的控制应坚持“先研讨再测算最后决策”的控制原则~简单说来~先从技术上验证是否可行~然后从成本上验证是否可行~最后决策是否变更。
1.3设计变更应遵循先出图,或设计变更单,后施工的原则。
1.4设计变更应是对原设计中不满足国家规范、法规及集团有关规章制度的部分进行变更~使之满足国家规范、法规和集团有关规章制度。
1.5设计变更应是对原设计中不合理的部分进行变更~变更后应比原设计更理、更满足使用功能。
合1.6在不影响使用功能、满足国家规范和集团规章制度的前提下~变更方案应更加节约成本。
1.7在不影响使用功能、满足国家规范和集团规章制度的前提下~变更方案应更缩短施工周期。
2(变更内容:2.1原设计中不符合国家规范、法规及集团有关规章制度的内容。
2.2原设计中某些施工工艺做法和技术设备现场难以实现、改进后更加合理的内容。
2.3原设计中某些功能要求不能达到或违背销售承诺而必须要调整的内容。
2.4原设计中存在的遗漏、缺陷等内容。
2.5客户提出的变更。
2.6由于某种需要集团提出的对原设计的更改内容。
3(流程及权责:3.1为提高工作的效率和效果~设计变更由项目公司提出并进行实施控制,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除外,。
建筑工程变更设计管理办法
建筑工程变更设计管理办法随着现代建筑工程的不断发展和建设过程中的各种变化,建筑工程项目中的变更设计成为了常见的现象。
为了保证建筑工程的顺利进行,合理管理和控制变更设计是至关重要的。
因此,本文将详细介绍建筑工程变更设计管理办法,以帮助各位建筑工程相关人员更好地进行变更设计的管理。
一、变更设计的定义在建筑工程项目中,变更设计是指在原设计方案的基础上,由于各种原因对设计方案进行修改、调整或补充的行为。
变更设计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方案的变更、材料的替换、施工工艺的调整等。
二、建筑工程变更设计的管理原则1. 及时性:变更设计应在发现问题或需要修改的时候及时进行,避免对工程进展产生不利影响。
2. 合理性:变更设计应基于合理的安全性和经济性原则,确保变更后的设计方案符合工程要求。
3. 可行性:变更设计应可行,即在工期和预算的限制下能够成功实施。
4. 统筹性:变更设计应与原设计方案相互协调,确保整个工程的连贯性和一致性。
三、建筑工程变更设计的管理流程1. 变更设计需求确认: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如果发现需要进行变更设计,首先需要进行需求确认。
相关责任人员应及时与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进行沟通,明确变更的具体需求和目的。
2. 变更设计方案制定:基于变更设计需求,由设计单位编制变更设计方案。
变更设计方案应包括变更的具体内容、技术要求、施工工期、造价影响等相关信息。
3. 变更设计方案评审:设计单位应将编制好的变更设计方案提交给建设单位进行评审。
评审内容包括技术可行性、工程影响、预算变化等方面的分析和评定。
4. 变更设计方案批准:经建设单位评审通过后,对变更设计方案进行批准,并将批准意见及时反馈给设计单位。
5. 变更设计方案实施:设计单位按照批准的变更设计方案进行具体实施,以确保工程按照变更后的要求进行施工。
6. 变更设计方案记录和归档:对于进行了变更设计的工程项目,应当保存相关的变更设计方案记录和归档,以备后期查阅和参考。
四、建筑工程变更设计管理的注意事项1. 变更设计应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的要求,遵循相应的设计、审批程序。
设计变更管理办法
(试行)编制审核批准日期日期日期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设计变更主要类型 (1)第三章设计变更执行原则 (1)第四章设计变更金额审批权限 (2)第五章设计变更流程管理 (3)第六章设计变更时效要求管理 (8)第七章设计变更审核要点 (9)第八章各流程责任部门 (10)第九章附则 (1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了规范公司建设项目的设计变更管理工作,满足施工进度和控制成本要求,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合用范围:本办法合用于公司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设计变更管理。
第三条未尽事宜均按国家现行有关施工、验收和监理管理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设计变更主要类型第四条本办法中的设计变更,是指公司自认可施工图设计文件之日起,至建设项目通过竣工验收正式交付使用之日止,对已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所进行的修改、优化、实施、验收等活动。
第五条设计变更的主要类型(一)政府要求:由于法律法规及规范改变造成的变更。
(二)设计原因:由于调整使用功能、设计标准或者修正设计错误等造成的变更。
(三)各类优化:优化带来的设计变更。
第三章设计变更执行原则第六条先审批后实施原则除紧急事项外,设计变更必须做到事前控制,必须按照设计变更的审批权限完成申请审批程序后方可实施,严禁先实施后补审批手续。
第七条紧急事项先实施原则确因事项紧急需尽快实施的变更,经公司相关领导审核确认后,可先行实施,但须在允许先行实施后 3 日内按设计变更正式流程审批。
第八条及时确认原则设计变更完工后,相关人员应及时组织验收,填写《设计变更完工确认单》。
第九条原件结算原则必须有齐备、签字齐全的《设计变更申请单》、《工作联系单》或者《工作联系函》及附件、《设计变更技术审核单》、《设计变更审批单》、《医疗功能需求审批单》、《设计变更通知单》、《设计变更完工确认单》等原件作为结算必要条件。
第十条归口管理原则(一)施工单位负责发起《设计变更申请单》、《设计变更完工确认单》。
(二)公司相关部门、设计单位、监理单位负责发起《工作联系函》和《工作联系单》。
设计变更管理办法
设计变更管理办法设计变更是指在项目执行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需要对设计方案进行修改、调整或补充的情况。
设计变更的发生可能是由于工程实施的需要,也可能是由于原设计存在缺陷或者需求变更。
设计变更的管理是确保项目顺利进行的关键环节,因此,制定并执行科学有效的设计变更管理办法至关重要。
一、变更提出与评估设计变更的提出可以由项目主管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或者监理单位等提出,也可以由项目管理团队发现潜在的变更需求。
无论是哪个部门提出变更,都需要经过评估来确定变更的可行性和对项目的影响。
评估应该包括变更理由、变更内容、变更影响分析等,以便综合考虑项目的技术、经济和安全等方面的因素,做出决策。
二、变更审批与决策根据变更评估的结果,设计变更需要经过相应的审批程序。
审批程序应该明确变更的审批流程,包括变更的提出、评估、报批、审批等环节。
审批流程应该依据项目的组织结构和管理规定进行规范,并明确各个审批环节的责任和权限。
决策过程中,应该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综合考虑项目的整体利益,确保变更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三、变更管理与执行变更管理阶段是对变更进行有效执行和控制的过程。
在这个阶段,需要明确设计变更的具体要求和目标,制定变更实施计划,并明确责任人和相关的时间节点。
同时,变更管理还应该建立相应的变更控制机制,包括设计变更的追踪、审核和记录等,以确保变更得到有效实施并及时反馈变更结果。
四、变更沟通与协调变更管理涉及到多个项目参与方的利益关系,因此,进行变更沟通与协调至关重要。
变更沟通包括向相关方传达变更信息、变更原因和变更影响等,以确保各方对变更的理解和认可。
变更协调则需要通过有效的沟通渠道、协作机制和冲突解决方法来解决各方之间的分歧和冲突,保证变更的顺利进行。
五、变更评估与总结设计变更的实施过程中,需要不断进行变更评估和总结。
变更评估旨在评估和控制变更的效果和质量,及时发现并解决变更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变更总结则是对变更过程和效果进行评价和总结,以提高变更管理的效率和质量。
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6月1日
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6月1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管理的规定,制定本办法,以规范工程设计变更的管理,确保工程设计变更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安全性。
第二条工程设计变更是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工程实际情况的变化,需要对原设计方案进行调整或更改的行为。
第三条工程设计变更必须坚持科学、合理、经济、安全的原则,遵循工程建设管理的规定,确保变更后的设计方案能够满足工程建设的需求。
第四条工程设计变更应当经过严格的审核、批准和监督程序,由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评估和确认,并由建设单位负责实施。
第五条工程设计变更应当及时进行,确保工程建设的连续性和延续性。
建设单位应当根据变更情况及时更新相关设计文件和施工方案。
第六条工程设计变更的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不得转嫁给设计单位或其他参建单位。
第七条建设单位应当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对工程设计进行全过程管理,并对工程设计变更进行记录和归档。
第八条建设单位应当加强对设计单位和其他参建单位的指导和监督,确保设计工作的质量和进度。
第二章设计变更的分类和受理第九条工程设计变更分为前期设计变更和施工过程设计变更两类。
前期设计变更是指在工程建设前,对设计方案进行调整或修改。
施工过程设计变更是指在施工过程中,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的变化,对已批准的设计方案进行调整或修改。
第十条建设单位在发现工程实际情况与设计方案存在差异时,应当及时组织召开设计变更会议,由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对设计变更进行评估和论证。
第十一条建设单位应当编制设计变更申请报告,详细说明工程实际情况变化的原因和影响,提出合理的变更方案,并提交设计单位进行审核。
第十二条设计单位应当对设计变更申请进行审核,评估变更对工程的影响和风险,并提出建议。
第十三条设计变更申请应当附带相关的技术资料和数据,并按要求进行登记和归档。
第十四条建设单位应当在收到设计变更审核意见后,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执行设计变更,并及时通知设计单位。
第三章设计变更的批准和实施第十五条设计变更应当经过专业技术评审委员会的审核和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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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交建福清二期工程项目总经理部第一分部设计变更管理办法
编制:
审核:
审批:
二〇一四年五月
第一章变更设计原则
(一)设计文件是建设项目的施工组织及工程造价的主要依据,一经批准不得随意更改。
(二)变更设计必须坚持高度负责的精神,在确保工程质量标准的前提下,在降低工程造价、节约用地、缩短工期等方面有显著效益以及设计与实际不符合时,可考虑变更设计。
(三)进行变更设计,事先应周密调查、备有图文资料,并填写《工程洽商记录》,详细申述变更设计理由(包括与原设计的经济比较)按照审批权限逐级报请审批。
每项设计变更在实施前必须向总经理部提出申请,未经正式批准,一律不得实施。
(四)变更设计后的工程费用按本章规定办理。
第二章变更设计条件
(一)设计文件存在下列问题,可以按本办法的规定对原设计文件进行变更。
1、设计文件中存在错、漏;
2、设计文件虽然可行,但明显不够合理。
3、勘察资料不详尽,导致设计不准确甚至存在重大质量隐患及安全隐患;
4、设计与实际自然条件(含地质、水文、地形等)不符;
(二)为合理利用和保护自然资源、提高工程建设效益,在下列情况下,可以按本办法对设计进行变更。
1、有利于确保工程施工安全和环境保护,或有利于节省占地、避免水土流失,或改善施工条件的设计调整或修改。
2、由于农田、水文、水利、地质、工矿、文物、城镇规划、景区开发、生态建设、环保等方面的不可预见因素,需要变更原设计方案和完善的,可以按本办法规定对局部工程设计进行变更。
3、有利于提高综合环保水平。
矿渣、粉煤灰等废弃物的利用,能够降低噪音和粉尘的施工工艺,更加完善的绿化方案等。
4、有利于改善行车条件,节省工程的维修养护费用或便于日后工程改造和扩建,但不增加投资或投资不多。
5、保持原设计标准、质量,可降低投资或节省良田。
6、保持原设计标准、质量,不增加投资或增加投资不多,能解决特殊的工艺、技术问题、对缩短工期效果明显
7、尽量在不增加投资的情况下,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有利于提高工程质量标准、提高工效、促进技术进步。
8、由于施工过程中出现的不可预见因素及工程事故。
9、贯彻交通主管部门对工程建设提出新的工程建设要求,可以按规定对原设计进行变更。
第三章变更的办理程序
(一)工程洽商单填写
1、变更的工程项目、部位或合同某文件的内容。
2、变更的原因、依据及有关的文件、图纸、资料。
(二)资料收集
督促相关部门会同监理受理变更,所有的工程变更应邀请设计代表参加。
变更意向通知发出时,必须着手收集与该变更有关的一切资料。
包括:变更前后的图纸(或合同、文件);技术变更洽商记录;技术研究会记录;来自上级单位等方面的文件与会谈记录;行业部门涉及该变更方面的规定与文件;上级主管部门的指令性文件等。
(三)费用评估
根据掌握的文件资料和实际情况,按照合同的有关条款,考虑综合影响完成下列工作之后对变更费用做出评估。
(1)计算变更工程数量,评审的主要依据是:
a.变更通知及变更图纸;
(2)估算变更工程的单价:有清单单价的按清单单价计量,无清单单价的按施工预算下浮相应百分点计量。
(3)变更工程费用评估的依据:
a.工程量清单内的单价;
b.合同内规定的单价计算方法;
c.国家、部、省(市)级机构颁布的概预算定额及价格参考书;
第四章变更履行的审核程序
(一)项目总工负责组织变更设计工作,建立变更设计管理台账。
(二)变更设计必须坚持“先论证,后变更;先批准,后施工”的原则。
(三)变更设计审批程序为项目部发出工程洽商单,经总经理部许可后报送监理单位,监理审核后报送设计单位审查后报送中交投资有限公司及福建城投公司,未经批准不得施工。
变更设计以洽商记录的形式体现参见附件。
(三)变更设计批准后,应及时修改原设计文件,当批准后的变更设计取代原设计文件时,应及时对原设计文件加注“作废”字样并实行封存,防止误用。
(四)项目部指定专人掌握变更设计动态,妥善保管变更设计通知单及各种附件(包括会议纪要、工程数量增减签认单、照片/影像资料等),作为编制竣工文件和变更索赔的依据。
工程洽商记录
质控(市政)表C.0.3 共页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