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的权利与义务

合集下载

教师的6个权利和义务

教师的6个权利和义务

教师的6个权利和义务作为一名教师,他们有一些权利和义务,这些权利和义务不仅是教师的职业责任,同时也是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以下是教师的6个权利和义务:1. 教师的权利:教学自由教学自由是教师的一项重要权利。

它意味着教师有权选择自己认为最合适的教学方法和课程内容。

教师可以根据自己的经验和教学风格来设计教学计划,并且在授课过程中自由地表达自己的想法和观点。

教师的义务:确保学生的学业进展作为教师,他们有义务确保所有学生都能够获得适当的教育,这意味着他们必须确保学生的学业进展。

他们需要确保学生掌握课程内容并能够应用到实际生活中。

此外,他们还要确保学生的学习环境安全和有利于学习。

2. 教师的权利:参与教育决策教师应该参与教育决策的过程,这可以确保教育政策的制定和实施与教师的实际经验和需求相符合。

教师可以通过与教育行政部门进行沟通,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以帮助改善教育制度和政策。

教师的义务:提升自己的教育水平教师应该通过不断地学习和提升自己的教育水平来提高自己的专业能力。

他们需要不断地关注教育行业的变化和发展趋势,并不断更新自己的知识和技能。

此外,教师还应该寻求教育培训和持续专业发展机会,以提高自己的教育水平。

3. 教师的权利:维护自己的权益教师有权要求公正的薪酬和工作条件,以及维护自己的职业权益和尊严。

他们可以通过与学校管理层进行沟通和协商来解决工资和劳动条件等问题。

教师的义务:履行职业道德作为教师,他们有义务履行职业道德,包括对学生的尊重、保护学生的隐私和保护学生的权益。

他们还应该积极参与学生的个人和社会发展,鼓励学生成为有思想、负责任和独立的成年人。

4. 教师的权利:享有职业保障教师应该享有职业保障,包括稳定的职业和退休金等福利。

这可以帮助教师更好地专注于教育工作,提高教育质量和水平。

教师的义务:保护学生的安全和健康教师有义务确保学生的安全和健康。

他们应该确保学生在校园内安全、健康、有良好的学习环境,并且能够得到必要的医疗和心理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的权利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的权利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的权利和义务教师是一个社会责任重大、光荣而神圣的职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进一步明确了教师的权利和义务,以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推动教育事业的发展。

下面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相关的教师权利和义务的参考内容。

1. 权利:a. 享有公平、公正的职称评聘、聘任和工作调动的权利:教师有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申请职称评聘,聘任和工作调动的权利,无论性别、民族、宗教信仰、残疾等都不得被歧视。

b. 享有以德育人、以身作则的尊严和权威:教师有权依法在教育教学中行使权威,对学生进行教育、管理并进行适当的惩戒,维护校园秩序和学生的健康成长。

c. 享有专业发展和提高的机会:教师有权利参加相关培训、学术研讨和职业发展机会,提升自身的教育教学水平和专业能力。

d. 享有合理的工资和福利待遇:教师有权利获得相应的工资和福利待遇,并享有社会保险和福利。

e. 享有依法行使教育管理权力的支持和保护:教师在依法行使教育管理权力时,有权得到学校和相关部门的支持和保护,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2. 义务:a. 忠诚担当、遵守教育教学纪律:教师应当忠诚担当、尽职尽责,严守职业道德和教育教学纪律,为学生的全面发展提供积极的教育服务。

b. 尊重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教师应当尊重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不得侵犯学生的人格尊严和隐私,并维护学生和家长的合法利益。

c. 提高教育教学能力:教师应当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能力,积极参加培训、研讨和教育教学实践,不断改进自己的教育教学方法和手段,为学生提供优质教育。

d. 爱岗敬业、勤勉工作:教师应当爱岗敬业,勤勉工作,不得怠工懒功,保证教育教学的质量,并保护教育教学秩序。

e. 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教师应当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严守保密义务,不得泄露教育教学相关的机密信息。

总之,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明确了教师的权利和义务,旨在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和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为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和学生的全面成长提供了法律保障。

教师法第二章

教师法第二章

教师法第二章教师法是我国对教师职业行为规范和教师职责的法律依据,旨在保障教师权益、提升教师教育水平、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

第二章《教师的权利和义务》是教师法中的重要章节,规定了教师的权利和责任,下面是该章节的参考内容。

第一节教师权利1.教师拥有平等接受教育、参与学术研究的权利,学校应为教师提供相应的学习和培训机会,并保障其参与学术讨论、进行科学研究的条件。

2.教师有依法享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示威游行等权利,行使这些权利应当在合理范围内,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公共利益和学校教育教学秩序。

3.教师享有表达个人意见和批评的权利,有权参与学校事务决策和管理,提出改革建议和合理要求,对个人职业发展有权进行规划和申诉,并依法享受职业保险和福利待遇。

4.教师在行使教育教学活动中,拥有合理的课程设置和调整权,有权选择适合的教育教学方法和手段,保障合理的教师编制,并享有适当的课堂管理权。

第二节教师义务1.教师应该恪尽职守,充分发挥专业知识和技能,真实开展教育教学工作,维护教育教学质量,充分尊重学生人格,注重学生的全面发展。

2.教师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保护国家、社会和学校的利益,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不得违背国家政策法律,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

3.教师应当严守职业操守,不得有虐待、体罚、变相惩罚学生或者以言语、行为侮辱学生等不当行为,不得有违反师生道德、破坏学校纪律和学风的行为。

4.教师应当热爱教育事业,积极参与学校和社会公益活动,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增强自己的专业素养,不断学习、钻研教育教学知识和方法,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第三节教育行政部门的职责1.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教师队伍的管理,制定教师考核评价标准,对教师进行规范和激励,推动教师队伍的专业发展和素质提高。

2.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健全教师考核评价制度,包括定期评估教师职业道德和教学水平,对优秀教师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不合格教师予以相应处罚和纠正。

教师的权利和义务记忆口诀

教师的权利和义务记忆口诀

教师的权利和义务记忆口诀(最新版)目录一、教师的权利1.教育教学权2.科学研究权3.指导学生权4.获取报酬权5.提出建议权6.参与管理权二、教师的义务1.履行教育教学职责2.参与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3.指导学生学习和发展4.评定学生品行和学业成绩5.遵守教育法律法规6.为人师表,身教言传正文教师的权利和义务是教育工作中不可或缺的部分。

在我国,《教师法》第二章明确规定了教师的权利和义务。

教师的权利和义务可以概括为以下几点:一、教师的权利1.教育教学权:教师有权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2.科学研究权:教师有权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并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以促进学术繁荣和个人专业发展。

3.指导学生权:教师有权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为学生提供学术指导和职业规划建议,以帮助学生更好地实现自身价值。

4.获取报酬权:教师有权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以保障其基本生活需求和合法权益。

5.提出建议权:教师有权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6.参与管理权:教师有权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对学校的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以促进学校工作的不断改进和完善。

二、教师的义务1.履行教育教学职责:教师应认真履行教育教学职责,为学生提供高质量的教育教学服务,以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2.参与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教师应积极参加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不断探索创新,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满足学生发展需求。

3.指导学生学习和发展:教师应关注学生的学习和发展,为学生提供必要的指导和帮助,以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4.评定学生品行和学业成绩:教师应客观、公正地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以激励学生的学习和发展。

5.遵守教育法律法规:教师应遵守国家的教育法律法规,不得有违法违规行为,以维护教育教学的正常秩序和学生的合法权益。

教师和学生的权利和义务

教师和学生的权利和义务

教师的权利:1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试验2从事科学研究,学术研究,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3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4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5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6参加锦绣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义务:1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2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3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爱国主义和民主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和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参加有益的社会活动4爱护关心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的品德智力体质等反面全面发展5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成长的现象6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学生的权利:1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3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学位证书4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一发提起诉讼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义务:1遵守法律法规2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3努力学习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4遵守锁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管理制度。

教师职业道德的作用:教育作用,调节作用,导向作用,促进作用,评价作用,师范作用,调节作用为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

1爱国守法是教师职业的基本要求。

热爱祖国是每个公民也是每个教师的神圣职责和义务2爱岗敬业是本质要求。

没有责任就办不好教育,没有感情就做不好教育工作3关爱学生是师德的灵魂。

没有爱就没有教育。

4教书育人是教师的天职。

教师必须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

教师的权利与义务

教师的权利与义务

案例分析2:
2003年10月23日下午,绥德县某乡镇中学初 二年级英语竞赛中,马某为监考老师。临开考马 某强调考场纪律时,考生景某突然发笑。马某随 即将该生叫上讲台,问其笑因及名字未果的情况 下,马某恼羞成怒在景某的左右脸部大扇耳光。 马某发完试卷后又带景某来到其办公室,继续施 暴。考试结束后景某感觉病情严重,到榆林市第 一医院治疗。住院6天后,景某被家人送往西安交 大第二医院治疗。因诊断与榆林第一医院相同, 景某又被安排回绥德县一医院住院19天。后经榆 林中院法医鉴定为左耳鼓膜外伤性穿孔。2004年 8月17日,绥德县法院一审因马某犯故意伤害罪 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由马某及绥德 县中学赔偿景某治疗及各种费用39152.19元。
思考与讨论:学校可以扣发参加进修的教师 的工资吗?杨某应该怎么办?
分析:
◎学校无权扣除杨某工资。杨某有权向学校所在地 的教育行政部门申诉。
◎《教师法》第7条规定,教师享有参加进修或者其 他方式的培训的权利。《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 第4条规定:“参加继续教育是中小学教帅的权利 和义务。”第16条规定:“经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 批准参加继续教育的中小学教师,学习期间享有国 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学费、差旅费按各地有关 规定支付。” 根据以上规定,杨某经过教委和学 校批准参加进修.学习期间享有国家规定的工资福 利待遇,学校不得扣发其工资,而且还应按当地规 定向杨某支付学费相差旅费。对于学校扣发其工资, 杨某可向学校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申诉,以维护自 己的合法权益。
案例分析2:
某中学,因翻修校舍,急需一部分资金,1990 年扣留了全体教师从7月份到9月份的全部工资款共 计4.32万元。全体教师对学校的行为极为不满,联 名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其申诉依据是“《中 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国家保 护教师的合法权益……教师的工资报酬、福利待遇, 依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 法》第七条第四款规定,教师享有“按时获取工资 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 薪休假”的权利,要求学校马上归还扣留的教师的 全部工资。 经县教育行政部门的深入调查,查明该校拖欠教 师3个月工资的情况属实。县教育行政部门责令该 校及其责任人限期归还被挪用的教师工资,修建校 舍的经费由该校另行解决,并决定对该校领导及其 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

教师权利和义务

教师权利和义务

教师权利和义务教师是教育工作者的重要角色,担负着培养和教育学生的责任。

作为教师,既享有一定的权利,也承担着相应的义务。

本文将详细讨论教师的权利和义务,以期更好地了解教师的职责和使命。

一、教师的权利1. 教学自由权教师享有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自主权。

他们有权根据学科特点和学生需求,自主选择教材、制定教学计划,并根据教学进度和学生情况调整教学方法。

教师的教学自由权保障了他们开展创新教学和激发学生积极性的能力。

2. 评价权作为教育者,教师有权对学生的学习成果进行评价。

他们可以独立地制定评价标准,根据学生的知识水平和能力,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评价权的行使有助于促进学生的学习动力和提高教学质量。

3. 职业发展权教师有权参加各类教育培训和进修课程,提升自己的教育水平和专业能力。

他们也有权根据自己的兴趣和专业背景,选择教学领域和研究方向,实现职业发展的个人追求。

二、教师的义务1. 教育责任教师的首要义务是履行对学生的教育责任。

他们应该尽心尽力地培养学生的知识和技能,引导他们形成正确的价值观和积极的人生态度。

教师应该积极关注学生的身心健康,为他们提供必要的心理支持和引导。

2. 守法义务作为教育工作者,教师有义务遵守法律法规和教育道德规范。

他们应该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学生树立正面榜样。

教师应该规范自己的言行,维护学校的声誉和形象。

3. 自我提升义务教师应该不断提升自己的教育理念和教学技能,并保持与时俱进的教育观念。

他们应该不断学习、研究教育理论和实践,以提高自己的专业素养和教学水平。

教师的自我提升不仅有助于提高学生的学习效果,也有助于推动教育事业的发展。

总结:教师作为教育工作者,不仅享有一定的权利,也承担着相应的义务。

教师的权利包括教学自由权、评价权和职业发展权,这些权利保障了教师进行科学教学和个人成长的能力。

教师的义务则包括教育责任、守法义务和自我提升义务,这些义务确保了教师积极履行教育职责和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教师的六大权利和义务

教师的六大权利和义务

教师的权利与义务,你真的了解吗?
教师作为一份神圣的职业,不仅要教学生知识,还要育人。

这里介绍六大教师权利和义务,帮助教师更好地履行自己的工作。

一、权利:
1. 独立开课权:教师根据教学大纲,可以自选教材,制定教案和备课,灵活设置教学进度和内容。

2. 教育教学自治权:教师可以自主选择授课方式,根据学生情况进行有效的教育教学活动。

3. 批改试卷权:教师有权对学生的作业和考试试卷进行评估、分数打分,并给出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

4. 学生管理权:教师有责任对学生的言行进行引导和管理,维护教育秩序。

5. 课程设置权:教师有权协调调整课程,制定适合学生的教学计划。

6. 参与管理权:教师有权参加学校管理、决策及评价活动,可以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提出改进教学、学校管理环境等建议。

二、义务:
1. 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师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全国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规定,坚持为人师表,拥有高尚
的师德、师风。

2. 教学规范义务:教师要遵守教学规范,确保教学质量。

3. 学科教学要求:教师要根据学科的教学要求进行科学的教学设
计和评估。

4. 面向学生的工作热情:教师要热情工作,积极面向学生。

5. 面向社会和国家总体发展的工作热情:教师要对社会和国家教
育总体发展负有责任心和工作热情。

6. 个人专业发展和继续教育:教师要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
促进个人专业发展和继续教育。

总之,教师的权利与义务是相互关联的,只有合理行使自己的权利,才能更好地履行自己的职责和义务,为教育事业的发展做出贡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的权利及义务知识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的权利及义务知识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的权利及义务知识点《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自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自1994年1月1日起施行。

其地位是我国教育史上第一部关于教师的单行法律,主要是维护教师的合法权益。

在本法中,教师享有的具体权利和义务如下:第七条【教师权利】教师享有下列权利:(一)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二)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三)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四)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五)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六)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第八条【教师义务】教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三)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四)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发展;(五)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六)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以上是教师权利和义务的主要内容,针对具体知识点,我们结合习题来做相应的练习进一步巩固。

习题:下列选项中属于教师享有的权利的是( )。

A.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B.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教育C.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

D.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发展答案:AC。

教师具备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教师的权利和义务

教师的权利和义务

教师的权利和义务教师作为教育事业中不可或缺的一员,既享有一定的权利,也承担着相应的义务。

教师的权利和义务的明确规定,对于提高教师的专业素质,维护教师的合法权益,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教师的权利和义务两个方面进行探讨。

一、教师的权利1. 教育教学自主权教师作为教育教学工作的主体,应当享有教育教学自主权。

这体现在教师具有自行设计教学方案、采用多样化教学方法、选择教材和参与教育教学改革的权利。

教师应当根据学生的特点和教学目标,自主决定教学方法和内容,创设有利于学生全面发展的教育环境。

2. 评价反馈权教师有权对学生的学习成果进行评价,并给予反馈。

教师应当建立科学公正的评价体系,根据学生的实际水平和努力程度进行评价。

同时,教师还应当对学生的学习情况进行及时反馈,帮助学生发现问题、改进学习方法,为学生的进步提供指导。

3. 个人尊严和隐私权教师作为专业人士,应当受到尊重和保护。

教师有权享受相应的社会地位和待遇,不受歧视和侮辱。

此外,教师还有权保护自己的隐私,不被他人非法侵入和窥视。

4. 继续学习和专业发展权教师应当具备持续学习和专业发展的能力和意愿。

教师有权参加研讨会、培训班等学习机会,提升自身的专业水平。

同时,教师也有权参与学科建设和教育教学改革,为提高教育质量和促进学生发展做出贡献。

二、教师的义务1. 坚守教育教学岗位作为一名教师,首要的责任是坚守教育教学岗位,完成教学任务。

教师应当恪尽职守,敬业爱岗,不断提升教育教学水平,为学生的全面发展提供优质的教育资源和服务。

2. 关爱学生,尊重个体差异教师应当关心学生的身心健康,积极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同时,教师还应当尊重学生的个体差异,理解和包容学生的不同特点,为每个学生提供平等的发展机会和个性化的教育。

3. 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教师应当严守职业道德,遵守法律法规,不得违背教育教学纪律和职业规范。

教师应当保护学生的安全和利益,积极营造良好的学校环境,为学生的成长提供保障。

谈谈幼儿教师的根本权利和义务。

谈谈幼儿教师的根本权利和义务。

谈谈幼儿教师的根本权利和义务。

谈谈幼儿教师的根本权利和义务
一、幼儿教师的根本权利
1、享有人权:幼儿教师享有与其他国民一致的人权,有权享受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和保障。

2、享有尊严:幼儿教师有权受到政府及社会各界的尊重和尊严,不受歧视和损害。

3、享有学习和职业发展机会:幼儿教师有权得到政府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和补助,并有权参加学术交流和职业技能培训,以保证自己的职业发展。

4、享有保护:幼儿教师有权受到政府及社会各界的社会保护,以确保自己的正当权利和合法利益。

二、幼儿教师的义务
1、担负责任:幼儿教师应对自己作出的教育决定负责,实行优质的教育服务,以保证儿童的正常发展。

2、按照法律法规办理事务:幼儿教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办理与其有关的各项事务,遵守规章制度,保护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正当权利和利益。

3、遵守职业道德:幼儿教师应严格遵守教育职业道德,在教育工作中严谨纪律、恪守岗位职责,保护学生的安全及禁止一切形式的暴力。

4、爱护学生:幼儿教师应坚持把学生放在教育的第一位,在实
践中把关爱、爱心、温暖传递给学生,以培养学生的独立及人格品质。

教师的权利和义务

教师的权利和义务

教师的权利、权力和义务一、教师的权力(一)教育教学权。

《教师法》第7条第1款规定:教师有权“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改革和实验。

”这是教师最基本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非法剥夺在聘教师从事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改革和实验这一基本权利。

其基本含义包括(1)教师可依据其所在学校计划,教学工作量等具体要求结合自身的教学特点自主地组织课堂教学。

(2)按照教学大纲的要求确定其教学内容和进度,并不断完善教学内容。

(3)针对不同的教育对象在教育教学的形式方法具体内容等方面进行改革、实验。

(二)科研学术活动权。

《教师法》第7条第2款规定教师享有“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发表意见的权利”。

(三)管理学生权。

《教师法》第7条第3款规定教师有权“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生成绩。

这是与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的主导地位相适应的基本权利。

教师有权根据学生的身心发展状况和特点,有针对性地指导学生的学习,并在学生的特长、就业,升学方面给予指导。

教师有权对学生的品德学习、社会活动、劳动文体活动,师生及同学关系等方面的表现作出公正的评价。

教师有权利严格要求学生,对好的行为进行表扬,对不良行为提出批评。

并根据学生的个性指导学生的发展方向”。

(四)获取报酬待遇权。

《教师法》第7条第4款规定“教师享有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的带薪休息”的权利。

(五)参与民主管理权。

《教师法》第7条第5款规定教师“享有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形式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称为“教师的民主管理权”(六)进修培训权,《教师法》第7条第6款规定教师享有“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培训的权利”。

(七)人身权,《教师法》第35条规定:“侮辱、殴打教师的,根据不同情况,分别给与行政处分或者行政处罚;造成伤害的,责令赔偿损失;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教育法律法规之教师权利和义务

教育法律法规之教师权利和义务

教育法律法规之教师权利和义务(实用版)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序言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文档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谢谢!并且,本店铺为大家提供各种类型的实用资料,如职业道德、时事政治、政治理论、专业基础、说课稿集、教资面试、综合素质、教案模板、考试题库、其他资料等等,想了解不同资料格式和写法,敬请关注!Download tips: This document is carefully compiled by this editor.I hope that after you download it, it can help you solve practical problems. The document can be customized and modified after downloading, please adjust and use it according to actual needs, thank you!In addition, this shop provides you with various types of practical materials, such as professional ethics, current affairs and politics, political theory, professional foundation, lecture collections, teaching interviews, comprehensive qualities, lesson plan templates, exam question banks, other materials, etc. Learn about different data formats and writing methods, so stay tuned!教育法律法规之教师权利和义务教育法律法规在江西省教师招聘中是一种题型多变的考察点,除了论述题之外,在单选、多选、辨析、案例分析题中均可出现,由于法律法规表述十分专业,与我们平日的表述有很大的不同,因此在识记方面对同学们来讲有一定的困难。

教师的权利和义务

教师的权利和义务

教师的权利和义务教师享有的权利:1(“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的权利; 2(“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发表意见”的权利;3(“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习成绩”的权利; 4(“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有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的权利;5(“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的权利; 6(“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的权利。

教师应履行的义务:1(“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的义务;2(“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的义务;3(“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的义务;4(“关心、爱护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的义务;5(“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利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的义务;6(“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的义务。

教师的权力、义务对每一个教师来说,都是共存的,有此权利必须履行此义务,有此义务必须享有此权利,这不仅是公平合理的表现,也是教育教学的需要。

“教师权利”可以分解成两个词: “教师”和“权利”。

要讨论法律意义上的“教师权利”, 首先分别讨论法律意义上的“教师”和“权利”。

法律意义上的“教师”在我国表述为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 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

我国《教师法》的立法解释表明: 法律上的“教师”包括四种对象: 第一种, 指经费由国家负责、面向社会的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的教师及教育教学辅助人员; 第二种, 指由某一行业系统拨付经费的各类学校和其教育机构中的教师和教育教学辅助人员, 如企业、军队所办的学校和教育机构; 第三种, 指自收自支社会办学和民办公助的教师及教育教学辅助人员;第四种, 指直属于某一国家机关、实行行业管理和待遇标准的学校和教育机构, 如公安、法院系统的教师和教育教学辅助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的权利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的权利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的权利和义务
一、教师的权利
1、享有平等的就业权利,不受宗教、种族、性别、政治观点
和出身的限制;
2、享有劳动安全保障和社会保险;
3、享有合理的劳动条件,包括合理的工作时间、休息时间和福利待遇;
4、享有教育、培训和考核的权利;
5、享有教育事业中主持、参与、监督和改革的权利;
6、享有向有关部门投诉和提出建议的权利;
7、享有文学艺术、科技研究和新技术开发的自由;
8、享有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权利。

二、教师的义务
1、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恪尽职守:
2、认真履行教育教学任务,切实履行教育教学职责;
3、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教学管理的规定,遵守学校的纪律;
4、尊重学生的人格,坚持正确的教育方向;
5、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公开负责任;
6、积极参加文化、科技和教育活动,发挥社会主义劳动者的模范作用:
7、维护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保护社会稳定;
8、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发挥社会公德作用。

教师的权利和义务

教师的权利和义务

一.教师的权利教师的权利是指教师依照教师法的规定所享有的权利,表现为教师可以自主作出一定的行为,或要求他人作出相应的行为,在必要的时候可请求国家以强制力保障其权利的实现.教师法第7条对我国教师的权利作出了规定.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教育教学权.教师有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的教育教学权,这是教师为履行教育教学职责必须具备的基本权利.它主要指教师可以依据其所在学校的培养目标组织课堂教学;按照课程计划、课程标准的要求确定其教学内容和进度,并不断完善教学内容;针对不同的教育、教学对象,在教育、教学的形式、方法、具体内容等方面进行自主改革,实验和完善.非依法律规定,任何组织或个人均不得剥夺在聘教师的这项法定权利.2.学术研究权.教师有从事教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发表意见的权利,这是教师作为专业技术人员所享有的一项基本权利.教师在完成现定的教育、教学任务的前提下,有权进行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撰写学术论文或者着书立说,依法成立或参加学术团体、发表自己的观点、开展学术争鸣等权利.3.指导评价权.教师有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的指导评价权,这是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居于主导地位的基本权利.教师有权依据学生的身心发展状况和特点因材施教,针对学生的特长、就业、升学等方面的发展给予指导;教师有权对学生的思想、品德、学习、劳动等方面给予客观、公正和恰如其分的评价;教师有权运用一定的方式、方法,促使学生的个性和能力得到充分的发展.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非法干预教师这项权利的行使.4.获取报酬权.教师有权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这是教师的基本物质保障权利,是宪法赋予公民的劳动的权利和劳动者休息权利的具体化.它主要包括教师有权要求所在学校及其主管部门根据国家法律及教师聘用合同的规定,按时足额地支付工资报酬;教师有权享受国家规定的医疗、退休等各种福利待遇和优惠,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等权利.5.民主管理权.教师有权向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的权利.这是教师参与教育民主管理的权利,是宪法赋予公民的民主权利在教育领域的具体适用.保证教师此项权利的行使,能够调动教师对教育教学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加强对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的监督.它主要包括教师享有对学校及其他教育行政部门工作的批评权和建议权;教师有权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会等组织形式及其他适当方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讨论学校发展与改革等方面的重大问题;教师有权引导学生,培养学生的民主与法制意识,促进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教师有权参与教育的民主管理.6.进修、培训权.教师有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培训的权利.这是教师享有的接受继续教育,不断获得充实和发展的基本权利.它主要包括教师有权参与进修和接受其他多种形式的培训,不断更新知识,调整知识结构,提高自己的思想品德和业务素质,保障教育教学质量;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开辟多种渠道,保证教师进修培训权的顺畅行使;教师有权参加达到法定学历标准和达到高一级学历的进修或以拓宽知识为主的继续教育培训等.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作出规划,采取各种方式,开辟多种渠道,为教师参加进修和培训创造条件,提供机会,切实保障教师权利的实现.二.教师的义务教师的义务是指教师依照教师法的规定所承担的必须履行的责任,表现为教师必须作出一定的行为或不得不作出一定的行为.教师法第8条对教师的义务作出了规定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的义务.教师必须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宪法和法律是国家、社会组织和公民活动的基本行为准则.教师要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更应当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自觉培养学生的民主意识和法制观念,使其成为遵纪守法的公民.作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应当遵守职业道德,以自己高尚的品质和行为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对学生思想品质、道德、法律意识的形成发挥积极的影响.这不仅是教师自身的行为规范,也是法律要求教师应尽的基本义务.2.完成教育教学工作的义务.教学工作是教师的本职工作.所以,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必须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遵守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其他教育机构制定的教育教学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和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的具体的教学工作计划,履行聘任合同中约定的教育教学工作职责,完成职责范围内的教育教学任务,保证教育教学质量.3.进行思想品德教育的义务.教师的工作是教书育人的工作,通过教书,达到育人的目的.所以,教师在教育活动中有义务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教师应自觉地结合自己教育教学的业务特点,将德育工作落实于教育教学工作的全过程中.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不仅是政治思想品德课教师的职责,也是每一位教师的基本义务.4.关心爱护学生,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的义务.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应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热爱学生是教师的天职和美德,教师应当一视同仁地对待所有的学生,尤其是尊重每一个学生的人格尊严,帮助其形成健康完善的人格,为其全面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特别是对于有缺点、错误的学生,更要满腔热情地帮助他们.要树立尊重学生人格尊严的法制观念,不歧视学生,更不允许侮辱、体罚学生.对于极个别屡教不改、错误性质严重、需要给予纪律处分的学生也只能以理服人,不能压服.教师违反本法规定,侮辱、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5.保护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义务.教师有义务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和身心健康成长,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作为教师,自然更负有保护学生合法权益和身心健康成长的义务.教师应当在学校工作和与教育教学工作相关的活动中,对侵犯其所负责教育管理的学生的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予以制止,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也应当对社会上出现的有害于学生身心健康成长的不良现象进行批评和抵制,这既是全社会的责任,也是教师义不容辞的义务.6.不断提高思想觉悟和教育教学水平的义务.教师应不断提高自己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水平.教育教学工作是一项专业性较强的工作,担负着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随着社会的进步,科技的发展,知识的更新速度不断加快.据美国技术预测专家詹姆斯马丁预测,人类知识在19世纪是每五十年增长一倍,20世纪上半叶是每五年增长一倍,而目前已达到了每两年增长一倍.所以作为一名教师,要想胜任工作,跟上时代的发展步伐,就需要不断学习,加强自身的思想道德修养,提高业务水平.综上所述,依据我国法律规定,一方面,教师既享有作为一般公民依法规定的一切权利,同时,又拥有教师法规定的一切权利;另一方面,教师既要履行作为一般公民依法规定的一切义务,同时,又要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一切义务.值得指出的是:权利既可以行使,也可以放弃,但这里列出的义务是教师的法定责任,必须严格履行.。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二)教师职业的产生与发展
? 1.教师职业的非专门化阶段 ? 2.教师职业的专门化阶段 ? 3.教师职业专业化培养模式多元化阶段
二、教师的地位与作用
(一)教师的社会地位 一门职业的社会地位,主要由四个部分
组成,即专业地位、经济地位、政治地位与 职业声望。由此推之,教师的社会地位也由 教师的专业地位、经济地位、政治地位与职 业声望等四个方面构成。
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的义务 ? 3.对学生进行宪法所规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
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 组织和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 4.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 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的义务 ? 5.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 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 6.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依据《教师法》第七条的规定,我国教师享有以 下权利:
? 一、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 二、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
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 ? 三、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 ? 四、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
假期的带薪休假 ? 五、参与教育管理权即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
? 1.教师在社会的延续和发展中起桥梁与 纽带的作用
? 2.教师对塑造一代新人的思想品德起着 特别重要的作用
? 3.教师对人的智力开发起着奠基作用
第二节 教师的权利
教师权利作为一种职业权利,与教师的义务相 适应,主要由相关的法律给予规定和保障的,具有 不可侵犯性。教师的权利,是以公民的基本权利 (如生存权、选举权,享受各种待遇和荣誉等)为 基础,围绕履行教育教学职责依法行使的权力和享 有的利益。表现为国家对教师能够作出或不作出一 定的行为,以及要求他人作出或不作出一定行为的 许可和保障。
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 他形式,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权利 ? 六、进修培训权即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培训的权利
第三节 教师的义务
《教师法》第八条(共 6 款)规定,教师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 1.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 2.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
? 1.教师的专业地位 ? 2.教师的经济地位 ? 3.教师的政治地位 ? 4.教师的职业声望
(二)教师在教育过程中的地位
? 教育者不仅是教育实践活动的一个 基本要素,而且是教育实践活动的主体。 教师作为教育过程中“教”的主体,在 教育过程中处于教师职业的社会作用
第八章 教师的权利与义务
本章将帮助你学习
1.教师的概念 2.教师职业的产生与发展 3.教师的地位与作用 4.教师的法定权利 5.教师的法定义务
第一节 教师职业概述
一、教师职业的产生与发展 (一)教师的概念
受社会的委托,在学校中对学生的身心 施加特定影响,把其培养成为社会所需要的 人,以此为主要职责的专业人员。这就是教 育学意义上所说的教师。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