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外银行业监管方法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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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外金融监管模式的比较研究

国内外金融监管模式的比较研究

国内外金融监管模式的比较研究近些年来,全球金融危机的爆发让金融监管变得日益重要。

各国都加强了金融监管的力度,以防范金融风险的发生。

然而,不同国家在金融监管模式方面存在着显著的差异。

本文将从国内外金融监管角度出发,对比研究各国的金融监管模式。

一、国内金融监管模式我国金融监管体系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组成。

这些机构在其所管辖的领域内发挥监管职责,确保金融市场的稳健运行和保护消费者权益。

我国金融监管模式的特点在于,由于金融市场的发展相对较晚,在建立现代化监管机制方面还存在着一些困难。

一些监管机构建设不够完善,监管制度相对薄弱,监管缺位等问题都需要解决。

国内金融监管模式需要更加完善,在某些方面需要进行改革创新,以适应当前金融市场的发展需要。

二、国外金融监管模式1.美国金融监管模式美国金融监管模式以市场为导向,主要由政府与自律机构合作组成。

该模式主要依靠市场的自我纠正机制,政府只对市场不稳定和风险性事件进行干预。

自律机构则通过自身的监管体系,保证市场的健康稳定运行。

然而,在金融风暴事件中,美国监管机制因为泄漏、腐败等问题露出了明显的弊端。

这也促使美国加强了对金融监管的力度和改革,以防范类似的事件再次发生。

2.欧洲金融监管模式欧洲金融监管模式主要由欧洲联盟(EU)和欧洲中央银行(ECB)负责。

欧洲联盟内部存在欧洲议会、欧洲委员会、欧洲法院等机构,各成员国的监管机构各司其职,欧洲议会则起到协调作用。

欧洲对金融监管的态度相对保守,更侧重于稳定性而非创新性。

监管力度相对较弱,也导致了欧洲金融市场不够发达的局面。

三、中外金融监管模式比较1.机构设置以美国为例,其监管机构相对于我国要复杂得多,并包含了诸多自律机构。

相比之下,我国的监管机构数量较少,但随着金融市场的逐步发展,监管机构的设置也需要逐步完善。

2.监管力度在监管力度方面,各国存在差异。

美国主要采用市场自律的方式,而其监管机构也主要依靠公开数据和红线警告机制,对金融市场进行监督。

国内外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模式比较

国内外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模式比较

国内外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模式比较在银行风险管理中,资本充足率是一项非常关键的指标,它反映了银行的风险承受能力。

资本充足率管理模式直接关系到银行的经营稳定性和安全性。

本文将从国内外两方面,就资本充足率管理模式进行比较,深入探讨其差异和优劣。

一、国内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模式我国的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是在《商业银行法》和《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的框架下建立起来的。

该管理模式采用了风险加权资产法统计各项风险资产,计算其资本充足率。

该法将各种资产按风险程度分别进行权重比例的区分,以计算出银行在资本市场上的风险承受能力。

在我国的资本充足率监管中,提高银行资本充足率,降低银行风险是重要的目标。

我国的监管部门通过压缩杠杆率、加强内部控制等措施,来保障银行资本充足率的稳定性。

虽然我国的资本充足率管理模式已经建立起来了,但是由于我国的金融市场尚未完全开放,银行的盈利能力较弱,因此资本充足率低的情况相对较为普遍。

同时,我国银行的资本充足率监管政策还存在着许多缺陷,例如政策制定不够灵活、监管手段不够完善等问题。

二、国外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模式与我国的资本充足率管理模式相比,国外的监管政策更加严格。

以美国为例,美国的银行业监管部门——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FED)要求银行每年发布CCAR评估报告。

该报告包括了对银行的财务、经营、风险等各方面的评估,以判断银行是否满足监管部门规定的最低资本充足率。

在欧盟的监管政策下,银行资本充足率也是非常重要的指标。

欧盟指令要求银行需要提供稳健的经济资本,以保证在风险大幅上升时有足够的.“缓冲资本”来抵御风险。

欧盟也鼓励银行增加缓冲资本以应对金融危机等突发事件。

三、国内外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模式比较从国内外两方面的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模式来看,不难看出其差异。

国外的监管政策更加严格,不仅要求银行高标准地公布CCAR评估报告,还要求银行增加缓冲资本,以应对突发事件。

而我国的监管政策相对较为灵活,而且尚未完全开放的金融市场导致了银行盈利能力不够强。

比较分析不同国家的金融监管制度

比较分析不同国家的金融监管制度

比较分析不同国家的金融监管制度金融监管制度是各国经济的核心部分之一,其建立的目的是为了保护金融市场的稳定和保障金融市场中各方的合法权益。

不同国家的金融监管制度由于其国情和发展阶段的不同,呈现出不同的特点和优劣。

本文将就此问题进行探讨,从英国、美国和中国的金融监管制度分别进行比较分析。

英国的金融监管制度一直是欧洲金融市场和监管机构的典范之一。

自金融服务法案的制定以来,英国金融监管体系已经进行了多次修订和升级。

该制度比较注重市场发展和参与度,采用分层次、自主执业、专业执行、表彰优秀的管理模式。

其中,银行业的监管由英国银行业监管局承担,证券和期货交易的监管由金融市场行为监管机构负责。

英国的金融监管制度在保障金融市场的独立性、市场透明度、保护参与者权益和及时进行行业调整方面表现良好。

美国的金融监管制度以宏观经济调节和保障金融市场稳定为核心。

首先,美国的金融体系属于分散化和多边化的市场体系。

其次,美国金融市场监管体系属于联邦式监管,主要是通过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简称美联储)的严密监管和强有力的法律制约来控制和调节市场。

此外,美国政府与监管机构之间的合作极为紧密,监管责任也更为明确,力求保障金融市场的稳定以及各方权益的合法性。

中国的金融监管制度目前还在不断的建设过程中。

自 2003 年以来,中国为加强金融监管制度,相继成立了银监会、证监会以及保监会,以分别监管银行、证券和保险市场,目前正处在协同监管的新阶段。

中国为了保护和规范市场秩序,积极推进金融监管制度的合规化发展,加强了金融监管制度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培训,鼓励各金融机构积极配合相关监管业务。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发现不同国家的金融监管制度具有不同的特点和优势。

相比而言,英国的金融监管制度更具有市场化推进的特点,在保障市场透明度和保护参与者权益方面表现良好。

美国的金融监管制度更注重在金融体系稳定和宏观调节方面的优势。

中国的金融监管制度目前还处在不断发展的阶段,强调了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培训,目前还处在不断完善和提高的阶段。

当今世界上投资银行的监管体制主要有哪几种类型

当今世界上投资银行的监管体制主要有哪几种类型

当今世界上投资银行的监管体制主要有哪几种类型?试对其进行比较和分析。

你认为我国应采取那种监管体制,依据是什么?当今世界上投资银行的监管体系主要有三种:一是国家集中统一监管体制,二是自律型监管体制,三是中间型监管体制。

三种监管体系各自有各自的特点,有各自的优势和劣势,各国根据各国不同的文化背景和当地的经济状况选择适合自己国家的监管体制。

一、国家集中统一监管体制国家集中统一监管体制(简称集中型监管体制)是指国家通过制定专门的法律,设立隶属于政府或直接隶属于立法机关的全国性证券监管机构对投资银行业进行集中统一监管,而各种自律性组织,如证券业协会、证券交易所等只起协助性作用。

这种监管体制以美国、日本、韩国等国为代表。

中国目前投资银行业的监管体制也属于这种类型。

这种监管体制的特点在于集中的监管对于投资银行的监管相当的严格,有着国家的权威来约束投资银行的市场行为,另外拥有一趟完整严密的专门性法律来约束投资银行的行为,具有绝对意义上的权威性和控制力。

这样可以稳妥的进行市场经济下金融市场的控制,防止大范围的因为金融主体的自私的牟利行为尤其是作为市场上最活跃的投资银行的经济行为而引起的经济的巨大波动。

它具体的优点可以概括为三个方面:1、具有统一的证券法律和专门的法规,使证券行为和投资银行业务活动有法可依,提高监管的权威性。

以法律形式的市场经济行为的控制,对于市场上参与证券和投行业务的投资银行提供了强有力的约束。

例如,可以防止投行因为恶意炒作而引起证券市场上证券价格的巨大波动,从而也可以有力的避免因为虚拟资本的过度炒作而引起实体经济的频繁波动和受损。

2、有一个统一的监管机构,能公平、公正、严格地发挥监管作用,防范市场失灵情况出现。

市场经济虽然是最有利于资源配置的,但是市场不是万能的,市场失灵的状态不可避免。

但是作为政府,出台尽量可以维持经济稳定的政策和法规,这样有利于尽量减少市场经济因为市场失灵而带来的危害,从而维持经济的稳定发展。

银行业服务外包监管制度对比研究与政策建议

银行业服务外包监管制度对比研究与政策建议

银行业服务外包监管制度对比研究与政策建议标题:1.银行业服务外包监管制度概述2.国内外银行服务外包监管制度对比研究3.银行服务外包监管制度现状与问题分析4.银行服务外包监管制度优化方案建议5.银行服务外包监管制度实践案例分析一、银行业服务外包监管制度概述随着科技和互联网的发展,银行业务越来越多地向数字化与信息化方向发展,这也催生了银行业对外部服务供应商的需求。

银行服务外包监管制度是指对银行业机构外包活动的监管,以保护金融稳定、防范风险、保护客户合法权益等目的为出发点进行制定和实施。

银行业服务外包监管制度不仅能帮助金融机构实现业务外包,还可保证金融市场安全,维护投资者权益,促进经济发展。

二、国内外银行服务外包监管制度对比研究银行业服务外包监管制度在国内外均有规定。

在国外,银行业服务外包监管制度主要由欧盟、美国、日本等国家制定。

在欧盟,欧盟委员会颁布了《欧洲银行服务质量标准的公告》,规定了银行对外部服务供应商的要求。

在美国,银行服务外包监管制度主要由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Federal Reserve Board)规定。

在日本,日本银行及金融机构等设立国际银行服务质量标准(ISQC)等监管机制,以防范相关风险的出现。

在国内,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等部门也制定了一系列有关银行服务外包监管的政策法规。

三、银行服务外包监管制度现状与问题分析尽管银行服务外包监管制度在国内外都有规定,但在实际应用中仍存在着一些问题。

首先,银行服务外包监管制度的监管时间与监管主体的范围存在差异,导致相关规定难以完全适用于所有银行机构。

其次,银行服务外包监管制度存在一定的风险难以掌控,如数据安全、客户隐私、金融稳定等方面的风险。

此外,银行服务外包监管制度缺乏统一的标准,导致监管效果难以保证。

四、银行服务外包监管制度优化方案建议针对银行服务外包监管制度存在的问题,建议银行业机构在加强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的同时,加强同外部供应商的合作,同时加强监督和管理,以避免各类风险的出现。

银行证券保险业监管比较

银行证券保险业监管比较

银行证券保险业监管比较张晓红【摘要】银行、证券、保险三行业因其业务特性不同,从而面临的主要风险及风险表现的特征也不同。

各行业的风险管理既表现出针对主要风险、服从业务特征的共性,也表现出在具体管理技术、方法上的差异性。

因此,三行业的监管导向及监管实践都存在着差异和侧重:银行业突出系统性、监管协调和对资产的监管;证券业强调监管对象的多层次性、监管的透明性和对业务的监管;保险业以承保风险为核心,突出母国鉴定和对负债的监管。

%Because of the business difference, the risks that the banking, the security and the insurance sectors are faced with are different. Risk management, esp. the management technology and methods of the three sectors, is therefore different too. As for their regulatory guidance and practice, the difference is obvious :the banking emphasizes systemic risks, regulatory coordination and focuses on banks'assets ; the security sector highlights the multilevel nature of the targets to be monitored, regulatory transparency and focuses on specific businesses respectively; and the insurance regulator focuses on the underwriting risk and the corporational liabilities, and relies mainly on home country's regulation.【期刊名称】《山西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年(卷),期】2012(024)009【总页数】4页(P27-29,35)【关键词】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风险;监管【作者】张晓红【作者单位】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金融稳定处,山西太原030001【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F83金融监管随着金融业的发展而不断改革,尤其是本轮金融危机以来,金融监管改革在国际组织、各国内部都大刀阔斧地进行。

分析中西方商业银行的异同点,结合分析

分析中西方商业银行的异同点,结合分析

分析中西方商业银行的异同点,结合分析一、内部控制环境差异分析:1、产权制度差异:从国外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看,商业银行采用的是现代银行法人产权制度,其主要表现为股份公司的形式,这种产权制度的主要特点可以概括为:(1)实现了产权结构的多元化、银行资本的社会化。

通过发行股票,可以筹集到数量极其庞大的资本,补充银行资本不足的状况,解决了银行发展对资本金的需求,提高了银行抗风险的能力。

(2)它有效地分解了经济上的所有权(财产终极所有权)和法人所有权(法人财产权),从而使得出资人同企业资产的实际营运相分离。

商业银行获得了独立的法人财产权形式和资格,能够自主地支配、使用、处理其实际财产和从事金融交易活动。

(3)出资人或股东的责任有限。

当银行亏损或破产时,出资人或股东只承担以出资额为限的有限清偿责任,以其投资对商业银行负责,实现了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经济关系,对股东利益的保护、银行组织的稳定与发展都有积极的意义。

传统国有银行在产权上的特征是:(1)占有权、收益权、转让权均高度集中于国家。

(2)银行财产的非法人性。

银行不具有独立的支配法人财产的资格,从某种程序上讲,不能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微观主体。

政府对银行行使行长的任免权、资源的配置权、经营的监督权。

(3)经营责任的无限性。

国家惟一拥有银行的剩余索取权,同时,国家也承担银行经营的无限责任,风险全部由国家承担。

(4)产权的不可转让性。

产权边界事先被国家界定,其他产权主体不能通过市场合约依法进入,从而表明银行产权的不可转让性。

2、公司治理结构的差异:产权制度造成的“所有者缺位”使得我国商业银行治理结构与国外现代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结构有明显的区别,具体表现在:(1)政府与行长之间的委托代理契约仍然是行政性的,国有商业银行仍然在政府的行政性约束之下,并不能保证其独立产权主体的法律地位和独立的经济利益,是一种非经济性的委托代理关系。

(2)在激励机制方面,主要实行的是官本位的激励机制,通过行政级别的升迁来实现激励,干部的任免、奖惩以政治觉悟、思想品德、任期政绩为主要内容,从而造成银行高级管理层注重短期政绩,实际工作中短期行为明显。

银行监管体制

银行监管体制

西方发达国家普遍拥有比较健全发达的银行业,由于政治、经济、文化等历史渊源各不相同,各国纷纷建立了各具特色的银行监管体制。

通过以美国、英国、日本这几个主要的西方发达国家为研究对象,对其银行业监管的法律基础、框架模式、制度内容进行比较分析,对我国建立一种符合当今复杂情况的现代化银行监管制度是不无裨益的。

一、银行监管法律基础比较(一)美国的“规范管理”。

美国是一个以法制化著称的国家,尊重法律、处处依靠法律是美国民族的特点之一,因而其管理制度常被学者标上“规范管理”的典范,也成为其区别于英国注重银行的自律监管、以“习惯法”为主的监管特色。

自建国以来的短短两百多年里,美国颁布了众多的金融法规和条例,不仅有银行大法①,还有各种各样的专项法律②,并且不断出台或修订银行条例及规章制度,由此建立了一套完整的、以法律框架为基础的、手段先进、机构复杂严密、理性量化管理的银行监管体制。

从其银行监管条例的重心看,30年代立法主要从防止银行大量破产影响经济稳定出发,以保证银行安全,维护稳定的金融秩序为主,1933出台的《格拉斯-斯蒂格尔法》确立了美国银行分业管理的格局;70年代立法倾向于保护消费者利益;80年代立法转向放松管制,提倡效率和竞争;90年代在西方国家纷纷改革金融体制、由分业经营向混业经营转变的浪潮的推动下,1999年美国颁布了《金融服务现代化法》(Financial Services Modernization Act,又称为Gramm-Leach-Bliley Act of 1999,GLB法),允许金融控股公司通过设立子公司的形式经营多种金融业务,由此打破了美国半个多世纪以来银行、证券、保险严格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格局。

(二)英国的“非正式管理”。

英国是老牌君主立宪制国家,由于历史、地理及其政治环境的影响,加上英国人冷静理智、善于自我克制、尊重社会权威和秩序、保全声誉、遵纪守法的传统,使英国社会采取了以“习惯③法”为主,并与“成文法”相结合的独特的银行监管法律体制。

银行业监管的主要内容与方法

银行业监管的主要内容与方法

2013年中级经济师《金融》复习资料11经济师考试银行业监管的主要内容与方法(一)银行业监管的主要内容概括地说,银行监管当局的监管内容主要包括市场准入监管、市场运营监管和市场退出监管。

1.市场准入监管市场准入监管是指银行监管当局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对银行机构进入市场、银行业务范围和银行从业人员素质实施管制的一种行为。

银行监管当局对要求设立的新银行机构,主要是对其存在的必要性及其生存能力两个方面进行审查。

具体的是要求银行必须有符合法律规定的章程,有符合最低额规定的注册资本,有具备任职专业知识和业务工作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与业务有关的其它设施等。

市场准入监管应当全面涵盖以下几个环节:(1)审批注册机构经银行监管当局许可后,领取营业执照才能进行经营活动。

(2)审批注册资本设立金融机构的首要条件之一,是必须保证一定数量的注册资本来承担可能的风险和亏损。

(3)审批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审批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是指在市场准入过程中,银行监管当局应当对银行机构的法定代表人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查。

未经审查同意,其董事会不得进行聘任。

确定任职资格的标准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一是必要的学识水平,二是对金融业务的熟悉程度。

(4)审批业务范围银行机构经营的业务范围都有一定程度的限制,只是限制的范围、程度和方式有所不同。

2.市场运营监管市场运营监管是指对银行机构日常经营进行监督管理的活动。

(1)资本充足性主要包括核心资本和附属资本。

资本充足性的最普遍定义是指资本对风险资产的比例,是衡量银行机构资本安全的尺度,一般具有行业的最低规范标准。

衡量资本充足性还有其它许多标准,如资本存款比率、资本对负债总量的比率、资本对总资产的比率等。

根据2004年3月1日起施行的《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我国资本充足率的计算应建立在充分计提贷款损失准备等各项损失准备的基础之上,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的计算公式为:其中,资本包括核心资本和附属资本。

国内外银行业发展状况分析

国内外银行业发展状况分析

国内外银行业发展状况分析随着全球经济的快速发展,银行业作为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国内外均发挥着重要作用。

本文将分析国内外银行业的发展状况。

国内银行业的发展状况:在中国,银行业作为金融体系的核心,起到了资金的储蓄、信贷与支付结算的功能。

随着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银行业也取得了长足的进步。

首先,国内银行业的规模不断扩大。

随着金融体系的和对外开放,国内银行业的规模不断扩大。

各大银行的资产规模和业务范围都在不断增加,具备了更强的国际竞争力。

其次,国内银行业的产品创新迅速。

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国内银行业已经能够提供更加多样化和个性化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如网络银行、手机银行等,在满足客户不同需求的同时,也提高了操作便利性。

再者,国内银行业的风险管理能力不断增强。

银行业在风险管理方面尤为重要,国内银行业通过加强监管和风险控制,提升了自身的风险管理能力,进一步增强了市场信心。

最后,国内银行业的竞争加剧。

随着金融体系的逐渐开放,外资银行纷纷进入中国市场,加剧了国内银行业的竞争。

国内银行业面临着来自国内外竞争对手的压力,需要进一步提升自身的服务水平和产品创新能力。

国际银行业的发展状况:与国内银行业相比,国际银行业的发展也取得了显著进展。

首先,国际银行业的全球化程度更高。

国际银行业由于跨境业务的特点,其全球化程度更高。

很多国际银行都在全球范围内拥有分支机构,能够为客户提供跨国交易和金融服务。

其次,国际银行业的技术创新更为突出。

在信息技术和金融科技的推动下,国际银行业积极探索数字化转型,推出了更多的智能化金融产品和服务,如云计算、区块链等,提高了运营效率和客户体验。

再者,国际银行业的监管要求更为严格。

国际银行业在履行金融中介和风险管理职责的同时,面临着来自国际金融监管机构的严格监管要求,以确保金融稳定和风险防范。

最后,国际银行业的合规风险更高。

由于国际银行业的全球化特点,其面临着更多的合规风险,如洗钱、反恐融资等。

因此,国际银行业需要加强合规管理,提高风险防控能力。

主要国家银行业监管体系介绍

主要国家银行业监管体系介绍

“双重多头”金融监管体系
“双重”是指联邦和各州均有金融监管的权 力
“多头”是指在一个国家有多个履行金融 监管职能的机构。
联邦一级的主要金融监管机构
联邦储备体系(Federal Reserve System,FRS)、 货币监理署(Office of the Comptroller of the Currency, OCC)、 联邦存款保险公司(Federal Deposit Insurance Corporation, FDIC)、 证券交易委员会(Securities and Exchange Commission,SEC)、 联邦住房贷款银行委员会(Federal Home Loan Bank Board)、 联邦储备贷款保险公司(Federal Reserve Loan Insurance Corporation)、 全国保险监管者协会(NACI)、 储蓄机构监理署(Office of Thrift Supervision,OTS) 国家信贷管理局(NCUA)
货币监理署
负责美国国民银行以及联邦注册的外资银行分支机构的监管。
美国成立最早的联邦政府金融监管机构,隶属于美国财政部,下 设9个职能部门。 国民银行监管部主要负责监管政策的制定 大银行监管部负责监管23家大型国民银行,即总资产在250亿美元 以上,业务较为复杂的银行,其监管力量主要集中在23个监管派 驻组和伦敦监管局 中型银行\社区银行监管部负责资产在250亿美元以下的中型银行 及社区银行的监管,下设有4家大区分局、52家支局和25家办事处 国际与经济事务部是监管工作的宏观经济、技术方面的支持部门, 主要为现场检查提供技术支持
联邦存款保险公司
由美国国会在1930年大萧条时期大量银行被挤兑后创立 的。

中外金融监管的比较与启示

中外金融监管的比较与启示


没有设立对银行整体操作风险进行计量 的机构。机构上的不健全 和功 能上的不完善使得监管层很难从整体上掌握全行的操作风险 状况、风险变化趋势 以及操作风险对银行资本金的要求。 ( ) 银 行 内控 意 识 的淡 薄 二 我国的自律不足主要表现在 :自律组织管理混乱 ,目前的我 国银行业协会和地方行业协会大多属于官办机构 ,使该组织独立 的职能作用得不到有效发挥 ,行业 自律功能不强 ,表现为过多地 追求盈利而忽视其应尽 的监督职能,对成员的违规行 为惩戒力度 偏弱 。金 融监管机构和金融机构在风险管理中的责任不清 ,把防 范和化解风险 的责任完全归于监管机构 。就我 国商业银行而言: 1 科层重叠机构 设置,使得总行对分支机 构缺乏有效 的约束 。 . 2 内部相 互制约机制不健全,对决策层没有足够的监督。3对重 . . 要的金融业务没有建立风险评价和监测机制。嘲巴林银行 的倒 闭 固然 有其 外 部监控 不利 的原 因 ,但 自习分 析整 个过 程 ,其 内 部控 制 的混 乱状 况可谓 其致 命 的一环 。发 生在 我 国的 “ 信 广 事件 ”,① 则可 以视 为我 国金 融转轨 过程中 的金 融外部监 管不 力,尤其是内部监 管控制极其混乱的一个典型事例 。 [ e ] 三 、我国银行业监管的启示与改革 ’ 在开放条 件下,我 国商业银行 面临 的市场风 险与 日俱增 。 为 了避免发生类似 于 巴林银行 的惨 剧,我 国的商业银 行必须加 强市场风 险防范意识 ,引进先进 的市场风险管理方法 ,加强对 市场 风 险 的管 理 。 1调整信贷 结构加 强贷后管理 . . 建 设银 行 全 面 启动 以垂 直 管理 和 平 行作 业 为 核心 的风 险 管理 体制 改 革 。改进 结 构 调 整政 策 过 程 中存 在 一 些 问题 。继 续推 进 信 贷结构调整,核心在于客户结构调整,稳定大客户 ,拓展优质中 小企业客户,加大劣质客户压缩退出力度 。根据近期开展的宏观 经济对不 良贷款影响的压 力测试结果显示 ,如果经济增速下 降到 8 ,在不采取任何管理措施的假设下 ,全行不 良率将上升到42 % .% 左右 ,贷后管理一 直是信贷流程 中的薄 弱环节 ,形成 以 “ 首席 风 险 官 一 风 险 总 监 一风 险 主 管 一风 险经 理 ” 为 主 线 的垂 直 风 险 管理 架构 ,以专职 审批 人制度为核心 的信贷 审批机制 ,以风 险 经 理 和 客 户 经 理 平 行 作 业 为 重 点 的授 信 管 理 流 程 。 2加 大产 品创新和风险监管力度 . 金融 创新 必须 以完 善制 度和 银行 的 组织 结构 为前提 ,广 泛借 鉴国 内外 同业 的相 关经验教训 ,建立严 格的 内部控制监督 制度 。 目前 ,建设银行在 总行 已经建立 了产 品管理部 门和创意 收集评估 体系 ,用六西 格玛分析客户价值和行 为偏好 ,以及与 市 场 的 贴 合 度 。 内部 控 制 和 外 部 控 制 相 结 合 , 由 行 内 的评 估 对 象对产 品创新效果按照 一定得评估体系和评 估流 程进行 自我评 价 ,并形成 自我评估报 告,外部评估系统 ( 管部 门等 )收集 监 信息做 出外部评估 。对 于交易人员或管理人 员设定一定的交易 权 限,通 过严 格审核和 防止越权 交易的发生 ,了解 产品 目前的 风险状况 ,市值重估情况 ,为产 品的后续处理提供 依据, 同时 法律部门参与衍 生产 品的法律合 同的审核。 在鼓励金 融创新 的同时,要 注意创新带来 的负面 影响 ,需 要不断地 改进 内部监管体系 ,以美国次贷危机为前车 之鉴,构 建适合我 国国情 的业务创新机制 ,加强对金融风 险的控制 和预 防,同时规范法律来完善 内部控制机制。 四 、 结论 从金融发展 的角度 来看 ,金融机 构的 自律 ,是金融监 管必

国内外金融市场监管制度比较

国内外金融市场监管制度比较

国内外金融市场监管制度比较第一章、引言金融市场是国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对经济发展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但同时,金融市场的稳定性、透明度等问题也给经济发展带来了风险。

因此,金融市场监管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是非常必要的。

本文将比较国内外金融市场监管制度,旨在为我国金融监管制度的优化提供参考。

第二章、国外金融市场监管制度比较2.1 美国金融市场监管制度比较美国金融市场监管比其他国家更为严格,它有着复杂而完善的监管制度。

美国金融市场分为股票市场、债券市场和商品期货市场等。

针对不同市场,美国有专门的监管机构。

其中,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是负责股票市场的监管机构,负责监管股票市场的中介机构;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CFTC)则是负责期货市场的监管机构,负责保护期货市场参与者的利益。

2.2 英国金融市场监管制度比较英国金融市场监管制度在欧洲国家中处于领先地位。

其监管机构主要包括英国金融稳定监管局、英国金融市场行为监管局、英国证券监督管理局等。

英国金融稳定监管局负责金融体系风险的监管,英国金融市场行为监管局则负责金融市场行为的监管。

第三章、国内金融市场监管制度比较3.1 中国金融市场监管制度比较近年来,我国金融监管逐渐走向更为完善,建立了较为完备的金融监管制度。

主要的监管机构包括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

中国人民银行负责金融稳定安全的维护,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则负责银行和保险机构的监管,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则负责证券市场的监管。

3.2 香港金融市场监管制度比较香港金融市场发展历史悠久,监管制度相对成熟。

香港的监管机构主要包括香港金融管理局、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香港保险业监管局等。

其中,香港金融管理局作为香港金融市场的总监管机构,负责香港各类银行、保险公司和信托业的监管;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则负责监管证券市场和期货市场,监督市场参与者的行为。

第四章、国内外金融市场监管制度的比较分析由以上内容可以看出,美国和英国在金融市场监管制度上比中国要完善。

中外银行业监管比较与启示

中外银行业监管比较与启示
内部 风 险评 估 报 告 。通 过 对 公 司 自身 评 估 报 告 的
系控制着美 国所有 的银行 ,建立起 了一个有系统
分工 的 、纵 横 交 错 的金 融 管 理 网络 。其 目标 是 适 应 银 行 业 发 展 的 内在 要 求 和 经 济 、金 融 形 势 的变
化 , 立 既保 障银 行业 安全 又 富有 竞争性 和 活力 , 建 公 平 与效 率 并 重 的健 全 的银 行 监 管 体 制 。 “ 级 两 多元化 ”的监管体 制是美 国银行业 监 管最 突 出的 特 点 。法 律 一 方 面 赋 予 联 邦 监 管 商 业 银 行 的 职 能 ,另一方 面又授权 各 州政府行使 监 管职责 。美 国的银行也 因此分为“ 国民银行” 州立银行” 和“ 。
中图分类号:F830. 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 一 4392(2006)03 一 0028 一 02
( 二 ) 监 管措 施 1. 各监 管 主体之 间 , 管者与被监 管者 的高 监
一、 国外 发 达 国家银 行 业 监 管 现 状
在世 界各 国银行 监管 领域 ,美 国的银行 监管 . 被公认 为是 最成熟 、 最完备 、 最具代 表性 的 。 ( 一 ) 监 管组 织机 构 目前 ,美 国银行监 管体 系是一个 以美 国联 邦 储 备银行 为 主体包括其 他政 府金融管理 机构共 同
救 助 问题 。 中央银 行 是 最 后 贷 款人 , 出现 流 动 性 对
风险和退出市场金融机构提供资金支持。银行监
管 部 门应 当在 对 金 融 机 构 风 险 正 确 评 价 的基 础
承诺 水平 ,美 国监 管 当局将 对其 给予提 高资本充 足率 的惩 罚 。这一方案 主要适 用 于 内部 风 险管理

我国证券业资本监管与国际银行业资本监管的比较与借鉴

我国证券业资本监管与国际银行业资本监管的比较与借鉴
关键词 : 证券业 : 资本监 管 ; 比较 借 鉴 中图分类号 : F 8 3 2 . 0 文献标识码 : A 文章编号 : 1 0 0 7 — 4 3 9 2 ( 2 0 1 3 ) 0 9 — 0 0 4 9 — 0 3


与 巴塞 尔 资本 协 议 的 比较
1 9 8 8年 巴塞 尔资本协议 的推 出确 立 了资 本监管制度 的基本模 式 随着全球 几乎所 有的 国家 陆续 采用 巴塞 尔 资本协议 。 这一模 式所体现 的“ 以资本约束 风险 , 进 而保 持银行 体系稳健 ” 的思路逐步成 为现代银行 监管 ( 乃至 金 融监 管 ) 的根本 范畴 。为适 应金 融环 境 和银行 资本监 管套 利活 动 的变 化 , 经 广泛征 求 意见 , 巴塞尔委 员会 于 2 0 0 6年 推出了新 的巴塞 尔资本协议 ( 简称 巴塞尔协议 1 I ) , 建立 了以三大支柱 ( 资本充 足率 、 监 管部 门监督检查 和
《 华 北金 融》
2 0 1 3 年第 9 期
我 国证券业资本 监管 与 国际银行 业资本监 管的 比较 与借鉴
马军 伟
( 中 国人 民银行 南京 分行 江苏 南京 市

2 1 0 0 0 4 )
要: 2 0 0 6年 以 来 , 在 借 鉴 巴塞 尔资本 协 议 等 国际 经验 并 结 合我 国 实 际情 况 的基 础 上 , 我 国对证 券
借 鉴 巴塞尔 资 本协 议对 资本 的定 义 .仅允 许 永久 性 资本如 股 东权益 及 部分具 有 股权性 质 的长期 次 级债务 作 为 证券 公 司的 资本 。 从 而夯实 了证券 公 司资本 实 力 。 增 强 了全行 业抵 御 风险 的能 力 。 二 是全 面反 映风 险 。 金融 机 构 面临 的风 险除信 用 风险外 , 还 包括 市场 风 险 、 操 作风 险等 。 在借 鉴 巴塞尔 资 本 协议 全 面风 险管理 理 念 的基础 上 , 我 国证券 公 司资本 监 管制 度在 净资 本 、 风 险 资本准 备计 算 中全 面考虑 了 证 券公 司面 临 的市场 风 险 、 信用 风 险 、 操 作 风 险及 表外 业 务风 险 , 根 据各项 资 产 、 业务 风 险 的大 小 , 规定 不 同 的净 资本 折 扣 比例 和风 险资本 准 备计 算 比例 , 敏感 地反 映 了各项 风 险对证 券公 司 资本充 足 的动态 影 响 。 三是 建 立 了业 务 规模 与 资本 相 匹配 的约束 机制 。 为避免 资本 实力 不 强 的证 券公 司盲 目扩张 . 形 成 新 的风

银行业的金融市场监管和稳定措施

银行业的金融市场监管和稳定措施

银行业的金融市场监管和稳定措施近年来,随着金融业的迅速发展,银行业作为金融市场的核心组成部分,扮演着监管和稳定金融市场的重要角色。

本文将从监管政策、风险管理以及稳定措施三个方面探讨银行业的金融市场监管和稳定措施。

一、监管政策1. 宏观审慎政策宏观审慎政策是银行业监管的基础,其目的在于通过调节金融市场的运行,避免竞争过度和金融市场异常波动。

宏观审慎政策通常包括资本充足率、流动性风险管理、风险集中度等方面的监管要求。

2. 财务监管银行业的财务监管主要关注银行的财务状况和经营风险,确保银行业不会因为财务问题导致系统性风险。

监管机构通常会要求银行按照会计准则报表向其提供相关财务信息,以便监管机构对银行的财务状况进行评估和监管。

二、风险管理1. 信用风险管理信用风险是银行业面临的主要风险之一。

银行在金融市场监管中通过建立严格的授信制度、加强风险评估和监控以及建立风险准备金等措施来管理信用风险。

此外,银行还会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物并对其进行严格审核,以减少信用风险的发生。

2. 市场风险管理市场风险是指由于金融市场价格波动导致银行业资产负债表价值降低的风险。

银行业通常采取多样化的投资组合和分散化的投资策略来管理市场风险。

此外,银行还会通过制定止损政策、建立风险管理系统等手段来有效控制市场风险。

3. 流动性风险管理流动性风险是指银行面临的无法满足资金需求的风险。

为了管理流动性风险,银行会建立合理的流动性管理框架,包括制定清算政策、建立流动性缓冲区域、建立紧急融资计划等,以确保银行在极端情况下也能满足资金需求。

三、稳定措施1. 系统性风险监测与评估银行业监管机构会定期对银行体系的系统性风险进行监测和评估,以及时识别潜在风险,并采取相应的预防和应对措施。

这些措施旨在防止系统性金融危机的发生,保持金融市场的稳定。

2. 危机处置在金融市场出现系统性危机时,银行业监管机构会制定相应的危机处置方案,以稳定金融市场并保护投资者利益。

商业银行的国际比较与经验借鉴

商业银行的国际比较与经验借鉴

商业银行的国际比较与经验借鉴——基于中、美、德商业银行体系的比较摘要: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要全面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如何把握好市场与管控的平衡,无疑是当前我国商业银行改革发展的关键所在。

因此,本文选择具有典型代表性的中国、美国及德国商业银行,在体制、机制和管控三个层面进行全面对比研究,以期借鉴国际经验,推动我国商业银行体系市场化改革进程。

关键词:商业银行改革国际比较借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全面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在新形势和新要求下,如何把握好市场与管控的平衡,无疑是当前我国商业银行1改革发展的关键所在。

据此,本文选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商业银行(以下简称我国银行体系)、以美国为代表的“完全市场经济”商业银行(以下简称美国银行体系)、以德国为代表的“社会市场经济”2商业银行体系(以下简称德国银行体系)进行全面比较,以期寻找我国现阶段商业银行改革发展的切入点和平衡点,为推进金融改革提供参考及借鉴。

一、中外商业银行根本金融制度的比较与西方资本主义商业银行相比,我国商业银行根本金融制度的区别在于,始终坚持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

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经济体制,使得我国的商业银行体系具有明显的国有主导性质,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国家信用和隐性担保,一旦银行经营中出现危机,国家1因各国划分标准不一,本文中的“商业银行”泛指具有商业银行性质或业务的金融机构。

2就“社会市场经济的范畴”而言,“市场”是指市场经济,“社会”是指社会保障,前者为主,后者为辅,但二者又彼此制约,其实质是一种以私有制为基础的国家宏观控制的市场经济。

通过不良资产剥离、财政注资等手段增强商业银行的风险抵抗能力,我国商业银行体系在经历了多次危机后,依然保持健康蓬勃发展之势。

资本主义商业银行体系则实行的私有制,国家对商业银行治理大体上采取放任发展,认为金融市场同样具有自我调节功能,出现经营危机时亦不积极采取救助措施,银行机构倒闭破产现象较为普遍。

中外银行监管目标政策比较分析

中外银行监管目标政策比较分析
融产品、 服务 和相应风 险的识别 和了解 ; 四, 第 努力减少金融 犯罪 , 维护金融稳定。然而 , 中国银监会 的监管 目标定位虽从 形式上看是多 目标 的,但实质上仍然没有将效率性 目标和公 平性 目标概括进来 , 能对监管法定 目标进行补充和完善 。 未 首先 , 保护广大存款人和消费者 的利益成为银行监 管的 首要 目标 , 明监管者设计监管 目标 的根本 出发点是维 护金 表 融稳定 和银行 体系稳健 运行 。但 是 , 目标设计除 了显性地 该 表现为保 护存 款人 和消费者利益之外 , 隐含着政府对 国有 还 资产 占主导地位的银行产业集 团利益 的保护动机。在 目前 中
目标 由于各 国历史 、 经济 、 文化背景和发展水平不 同, 在监管 实践中其具体监管 目标也有所差异 , 主要可以分 为三类 :
发现并阻止金融犯罪 。匈牙利根据其 19 9 9年颁布的《 国家金 融机构监 管法》 规定其金 融监管局 的监管 目标 : 一是促 进金
融市场的稳定运行 , 护金 融机构的客户 和消费者 ( 保 投资者 )
美 国联 邦政 府对 银行 进行 监管的主要 目标是 保护银行 、 存款
人 以及银行所在 的社 区免遭银 行倒 闭的损失 , 另一个 目标是 促进银行业竞争 。
四个具体 目标 : 第一 , 通过审慎有效的监管 , 护广 大存 款人 保 和消费者 的利益 ; 第二 , 通过审慎有效的监管 , 增进市场信心 ; 第三 , 通过宣传教育工作和相关信息披露 , 增进公众对现代金
业运行稳定 , 以达到促进国民经济发展 的最终 目的。
国银行业 尚未 建立存 款保 险制度 的情 况下 ,保 护存 款人 、 消 费者 成为监管 者维 护社会稳 定和市场 信心的立 法需 要 , 而银 行业 资产 中 占主导地位 的国有资产保值 增值成 为政府保护 自身利益 的内在需要 。第二 , 增进市场信心是对维护银行业 稳定 的监 管 目标 的重申和强调。第三 , 增进公众对现代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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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外银行业监管方法比较
提要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成立大大提高了对银行这一特殊行业的监管质量。

但是,由于我国长期的计划经济体制所造成的客观现实,对我国商业银行的监管还处于初始阶段。

无论在风险防控、法律环境或是技术监管方面,国外商业银行监管的实践经验都对我们有借鉴意义,可以给我们很多启示。

一、我国银行业监管分析
(一)我国银行监管制度现状。

2003年4月28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银监会”)在北京挂牌成立,至此,标志着中国人民银行自成立之始50多年来所肩负的“执行货币政策与履行银行监管职能相结合”的专属职能开始走向细分。

其主要职责是:拟订有关银行业监管的政策法规,负责市场准入和运行监督,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等。

目前,中国银监会下设36家银监局,296家银监分局,以及1753家监管办事处。

负责监管的各类银行业金融机构法人近3.4万家,资产总额达31.6万亿元,占我国全部金融机构资产总额的90%以上。

按照一个具有国际水准的良好的监管机构的具体标准,中国银监会的监督工作目标有四个:(1)通过审慎有效的监管,保护广大存款人和金融消费者的利益;(2)通过审慎有效的监管,增进市场信心;
(3)通过金融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和相关信息的披露,增进公众对现代金融的了解;(4)努力减少金融犯罪,维护金融稳定。

银监会的成立,实现了货币政策与银行监管职能的分离。

被剥离了监管职能的中国人民银行可不再受制于商业银行的安全与利益,从而能够从整个金融业乃至国民经济的全局出发来考虑货币政策的制定。

而银监会专司银行监管,无法借助货币政策来掩饰监管的不足,从而专心致力于自身监管水平的提高,有利于维护我国金融安全。

(二)我国银行业监管的不足之处
1、监管法律法规仍然不够健全,执行起来欠规范。

我国目前施行的金融法律法规中,部分尚未建立与之配套的实施细则,在实际业务中难免存在很多无法解释的地方,使在处理具体问题时定性难、执行难,一些管理制度滞后于实践,给违规者带来可乘之机,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现象较为普遍。

更值得一提的是我国仍未严格按照世贸组织基本法律原则的要求和我国日益完善的银行业市场的需要来着手建立和完善新的银行法律制度,而且目前法律尚未为我国三大金融监管机构之间协同监管,从组织体系上形成合力制造条件。

2、对风险的重视程度不够,防控力度不到位。

长期以来,特别是1995年以前,中国金融监管的重心主要放在了市场准入管理即金融机构设立的审批上,而没有放在对金融机构经营风险的监控和防范上。

由于审批管理不严,致使一些不合格的金融机构进入了市场,进入市场后,对金融风险的内部控制与外部监管又没有相应跟上,使金融机构的经营行为得不到有效的规范与监督,风险得不到及时的控制和化解,致使金融领域内部矛盾重重,突出表现为信贷资金流向失控,信贷资产质量低下,金融运行风险加剧。

随着金融业对外开放和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化和金融创新的发展,所面临的市场风险会逐渐放大。

3、监管技术落后,效率低下。

这主要表现在金融信息依然是通过现场收集和银行机构填报报表汇总而来,以手工操作为主,而且各家银行填报的数据带有一定的随意性,水分大,监管信息依据的真实性、可靠程度受到严重影响。

就目前来说,在银行监管方法上主要侧重于银行等机构的注册登记和报表资料的分析,对于其他非现场检查、现场检查等日常监管工作相对较弱,存在着重审批、轻管理,重事后管理、轻事前管理的现象,且尚未形成一套规范、科学的定性标准和定量指标体系。

二、国外银行业监管实践及发展新趋势
1、剥离中央银行的监管职能。

目前,欧洲的中央银行(德国、法国、瑞士、瑞典、丹麦、比利时、英国等)和加拿大的中央银行一般不直接负责金融监管,只是在制定法律或管理方面有一定程度的参与。

而亚洲的中央银行(日本、韩国、新加坡、泰国、香港、印度)、大洋洲的中央银行(澳大利亚、新西兰)和美国的中央银行均在很大程度上负有金融监管责任。

2、监管机制多元化。

监管机制多元化突出表现为国家专门监管机制、银行内控机制、自律机制和市场约束机制的齐头并举。

传统的监管体系偏重于国家专门监管机构的专门监管。

但是,由于银行经营的自主性、业务的复杂化、道德风险等因素的存在及法定监管主体的力量、能力等的局限,使得专门的国家监管机制并不能保证监管目的得以真正有效实现,于是各国日益重视内部监督机制、自律监督机制和市场约束机制的使用和完善。

3、放宽资本充足率标准。

在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第三次定量影响测算(QIS3测算)中,由43个国家的365家银行参加的结果显示,新协议要求的监管资本与1988年协议下的监管资本基本持平。

其中,对于使用高级法的美国、欧盟的大银行来说,信用风险资本要求下降了17%,操作风险资本要求增加了11%,二者相抵,资本要求下降了6%,这一结果是巴塞尔委员会希望看到的。

4、各国银行监管当局加强交流与合作。

从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1975年开始发布《对国外银行机构监督的原则》,到1997年发布的《有效银行监管的核心
原则》,无一不显示出该委员会对银行监管的重视。

尽管这些协议原则不具有硬性的约束力,但由于其适应了全球银行监管的现实需要,而得到了国际银行业和各国监管当局的普遍接受和运用,因此具有事实上的国际经济法的性质。

不遵守这些规则,就可能在国际金融活动中处于被动地位。

三、国外银行业监管实践对我国的启示
(一)完善银监会与其他监管机构之间的配合与协调机制。

由于中国人民银行在我国经济与金融中的特殊地位和作用,它不但要监测我国银行体系的运营指标和运行状况,同时也监测证券市场和保险市场的运营指标和状况,这就要求在中国人民银行与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中国保监会之间建立起金融监管的协调机制。

首先,应该建立央行与监管部门的双边或多边的紧急磋商制度;其次,尽快落实对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协调制度;最后,应当建立金融监管部门与央行的监管信息定期报送制度。

(二)注意权衡监管的成本与效益。

成本与收益的衡量是当前各国金融监管发展中的焦点。

金融监管的力度与成本成为监管效率的重要考核指标,许多国家的监管机构提出了降低监管成本的目标。

我国的银行监管应注重成本和收益的权衡,特别是要降低银行监管成本,提高监管效率。

为此,应该对不同风险水平和财务状况的银行实行分层管理,这种分层管理应该根据各家银行的风险水平和财务状况等指标,设计一个明确的、界线清晰的分层标准,据此将所有银行进行分类,对于处于不同分层等级的银行采取不同的监管措施。

(三)加强金融监管的国际合作。

可喜的是,我国银监会自成立以来,高度重视并积极推进跨境银行监管合作。

按照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确定的跨境银行监管原则,主动推进与境外银行监管机构之间建立正式的监管合作机制。

目前,已与美国、加拿大、英国、德国、法国、韩国、新加坡、香港、澳门等12个国家和地区金融监管当局签订了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和英国、日本、韩国、美国、香港和澳门监管当局建立定期磋商制度。

其合作内容涵盖信息交换、市场准入和现场检查中的合作、人员交流和培训、监管信息保密、监管工作会谈等多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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