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古霉素在成年病人中的治疗监测

万古霉素在成年病人中的治疗监测
万古霉素在成年病人中的治疗监测

万古霉素在成年病人中的治疗监测

美国卫生系统药师协会,美国感染病协会,传染病药师协会

Michael Rybak, Ben Lomaestro, John C. Rotschafer, Robert Moellering Jr.,William Craig,Marianne Billeter, Joseph R. Dalovisio, and Donald P. Levine

Am J Health-Syst Pharm. 2009年; 66:82-98

万古霉素是一种糖肽类抗菌药物,最初主要用于治疗产青霉素酶的金黄色葡萄球菌引起的感染,在临床使用近50年。在美国,万古霉素是应用最广泛的几种抗菌药物之一,主要用于治疗革兰氏阳性菌引起的严重感染,包括耐甲氧西林金黄色葡萄球菌(MRSA) [1] . 万古霉素上市早期,曾发生一些药物相关不良事件,包括输液相关反应、肾毒性,还可能包括耳毒性。进一步研究发现,早期万古霉素制剂中的杂质是造成上述不良反应的主要原因[1 – 4].随着半合成青霉素类药物(如甲氧西林,苯唑西林,萘夫西林)的逐步上市,这些药物的毒性反应较少,导致万古霉素的临床使用有所减少[1 – 4].然而,二十世纪80年代初以来,MRSA 感染发病率稳步上升,使万古霉素再次成为治疗这些致病菌所致感染的主要药物.

多年以来,万古霉素一直是研究最为广泛的抗菌药物之一。在不同的病人人群中进行了大量的药动学研究,市售的试剂盒使测定血药浓度非常方便,上述条件使医生能够将万古霉素血药浓度准确地控制在一个较窄的范围内。很多医务人员认为通过血药浓度调整给药剂量,在获得有效药物浓度的同时,可有效降低药物耳肾毒性。但是必须提出的是,常规监测万古霉素血药浓度并调整给药剂量的临床意义尚存争议[5-9]。矛盾主要表现在万古霉素血药浓度是否能够真正用于预测或者预防药物相关毒性,是否能够作为判断治疗效果的指标。近期研究发现,在常规用量(1g/12hr或者15mg/kg/12hr)的前提下,万古霉素的耳肾毒性很低,除非病人同时使用已知肾毒性药物或者大剂量用药[10-12]。本文将对万古霉素血药浓度监测相关文献进行评价讨论,在现有依据上提出相关建议。

指南编写过程

这是一份由美国医院药师学会(ASHP),美国感染病协会(IDSA)和感染病药师协会(SIDP)共同制定的指南。编写委员会成员分工负责万古霉素监测相关不同课题。编写委员会所有成员对参考文献进行浏览,随后ASHP、IDSA,和 SIDP专家进一步评审,编写委员会确定具体课题和建议,经过认真的讨论和审议形成定稿,定稿代表了编写委员会多数成员的意见.

通过PubMed进行检索,检索词包括:万古霉素的药代动力学,药效学,疗效,耐药性和毒性.检索范围是1958年到2008年之间所有英文文献。根据加拿大医学协会制定的分级标准(表1 )[13],对提出建议的依据和建议内容进行分级。专家小组的建议见表2 .

本指南具有局限性,针对万古霉素监测相关前瞻性、随机临床研究非常少,绝大多数研究都是关于万古霉素治疗金葡菌感染的描述性、观察性研究。本指南不涉及小儿病人的万古霉素监测.

概述:万古霉素药代动力学和药效学特性

利用先进的药代动力学研究方法(例如Bayesian法和非室模型)推导万古霉素药物代谢动力学参数。万古霉素的血药浓度随时间的变化很复杂,曾被描述为一室模型、二室模型和三室模型。肾功能正常的病人,α-分布相历时30分钟到1 小时,β -消除相半衰期为6小时至12小时.表观分布容积为0.4~1L/kg[14-18]。

万古霉素的血浆蛋白结合率不同报道差异很大,通常报道值为50%~55%[19,20]。万古霉素的对不同组织的穿透能力差异很大,并受到炎症反应和疾病状态影响。例如,据报道,不存在脑膜炎时,脑脊液中万古霉素浓度为0到4mg/L左右,存在脑膜炎时,万古霉素浓度范围为6.4到11.1mg/L [21]。万古霉素在皮肤的分布受到疾病状态的影响,糖尿病病人皮肤药物浓度低(中位数0.1mg/L,范围0.01~0.45mg/L),非糖尿病病人皮肤药物浓度稍高(中位数,0.3mg/L; 范围0.46~0.94mg/L),药物组织浓度与血药浓度的比值,糖尿病人低于非糖尿病人[21]。对健康志愿者和病人的研究发现,肺组织中的万古霉素浓度是同期血药浓度的5%至41% [5,6,22,23]。严重创伤病人,呼吸道粘膜上皮内层粘液(Epithelial lining fluid,ELF)中药物浓度变化很大,同期血药浓度与ELF药物浓度的比值为6:1 [23,24]。

万古霉素在成年病人中的治疗监测(二)

小结和建议

上述研究表明,使用万古霉素治疗金黄色葡萄球菌时,如果谷浓度<10mg/L,可诱导出具有VISA样耐药性的菌株,建议治疗时将万古霉素谷浓度保持在10mg/L以上,以避免发生耐药性。(证据水平=III,建议等级= B.)

理想AUC/MIC和谷浓度对应的给药剂量

如前所述,在确定一个相对固定的给药剂量后,致病菌株万古霉素MIC值是影响治疗有效率的一个重要参数。万古霉素MIC值最好从临床微生物室获得。目前,一些临床微生物室测定

万古霉素MIC值的能力可能是有限的,这取决于其采用的实验方法(纸片扩散法或自动微量稀释法)。在某些情况下,进一步通过Etest法可以测定MIC值。

如前所述,万古霉素AUC/MIC值≥400是保证治疗效果(例如清除致病菌)的预测性指标。对于肾功能正常(CLcr≥100ml/min)、达到平均体重( 80公斤)的病人,给予标准剂量(例如1g/12hr)后,24小时AUC为250mg·hr/L左右。除非致病菌万古霉素MIC≤0.5mg/L,标准给药方案难以达到AUC/MIC≥400的目标。对于MIC为1mg/L的致病菌,为了达到目标AUC/MIC值,万古霉素谷浓度必须超过15mg/L。利用Jeffres等人42推导的万古霉素药动学参数, Mohr和 Murray61研究了万古霉素治疗MRSA肺炎病人时药效学参数,作者通过Monte Carlo法模拟万古霉素体内过程,如果金黄色葡萄球菌对万古霉素的MIC为0.5mg/L,100%的病人的AUC/MIC≥400,但如果MIC是2mg/L,达到上述值的可能性为0%。使用类似的药动学单室模型和Monte Carlo法,结合金黄色葡萄球菌MIC值,del Mar Fernández de Gatta Garcia等人71报告,如果MIC为1mg/L,为了使病人AUC/MIC超过400的可能性达到90%,万古霉素的日剂量为3~4克。对于VISA 株,万古霉素每日剂量≥5g时,AUC/MIC达到目标值的可能性才比较大。对于敏感金黄色葡萄球菌,需要每日常规剂量≥40mg/kg。使用大剂量万古霉素时,应仔细监测临床疗效指标和和药物毒性。

使用诺模图是另一种调整剂量的方法,然而,大多数已出版的、在临床使用的诺模图准确性差,并且大多数都没有被批准应用于临床72。另外,还没有已出版的诺模图适用于万古霉素谷浓度为15~20mg/L时的剂量调整。

为了使万古霉素谷浓度尽快达到目标浓度,建议给予危重病人负荷剂量。在一个小样本的金黄色葡萄球菌引起的严重感染的研究中,万古霉素负荷剂量为25mg/kg,给药速度为500mg/hr,此给药方法被证实是安全的,且不出现中毒的峰浓度73。虽然这种给药方法尚待大样本随机临床研究验证,但是仍然建议治疗MRSA严重感染时给予病人万古霉素负荷剂量63,74。

小结和建议

治疗金黄色葡萄球菌引起的复杂感染时,如菌血症、心内膜炎、骨髓炎、脑膜炎和医院获得性肺炎,为了增加感染灶内药物浓度,提高达到理想万古霉素血药浓度的可能性,增进治疗效果,建议将万古霉素谷浓度(总浓度)维持在15~20mg/L。如果致病菌MIC≤1mg/L,万古霉素谷浓度维持在上述范围内,大多数病人的AUC/MIC≥400。(证据水平=III,建议等级=B)治疗严重感染时,为了尽快达到目标浓度,建议给予病人25~30mg/kg(根据实际体重计算)的负荷剂量。(证据级别= III,建议等级=B)

如果肾功能正常(CLcr=70~100mL/min)的病人给予常规剂量万古霉素,致病菌MIC≥2mg/L 时,AUC/MIC≥400的目标难以达到,此时应该考虑使用其它药物进行疗。

致病菌MIC≤1mg/L时,为了获得目标血药浓度,对于大多数肾功能正常的病人,万古霉素的给药剂量是15~20mg/kg/次(根据实际体重计算),每8~12小时给药一次。应当指出的是,目前可用的诺模图与当前推荐的目标血药浓度不匹配,不能用其调整给药剂量。建议根据病人个体情况制定给药方案,测定血药浓度。当单次剂量超过1g(即1.5或2g)时,输液时间应延长到1.5~2小时。(证据水平=Ⅲ,建议等级=B)

万古霉素的毒性

万古霉素最初被称为“密西西比泥”,因为其早期制剂是褐色的,其纯度为70%左右。杂质被认为与不良反应的发生相关7,75,76 。在20世纪60年代,其纯度提高到75%,在1985

年, ELI LILY公司的万古霉素产品纯度提高到92~95%74。同时,其严重不良反应发生的报告也减少了。

万古霉素最常见的不良反应与血药浓度无关,包括发热、寒战及静脉炎7。红人综合征可能与组胺释放有关,表现为脸部、颈部、腰部以上躯干麻刺感和皮肤发红。这种情况最可能发生在较大剂量输注入过快时(在少于30分钟内输入多于500mg的剂量)7,77,78。为了尽量减少输液相关的不良反应,应将给药时间延长至1小时以上。给予更高剂量时(例如,2g),输液时间应延长到1.5~2小时。万古霉素不太常见的不良反应,如中性粒细胞减少症,似乎也与血药浓度无关79,80。

以前,万古霉素一直被认为是有耳毒性和肾毒性的药物。这可能与过高的血药浓度有关,并且有人认为,通过血药浓度监测这项干预措施可以减少毒性反应的发生。

肾毒性的发病率、发病机制和定义

回顾1956年至1986年期间的文献, 57例肾毒性病例确定与万古霉素相关,超过50%的病例出现在万古霉素开始上市的6年内,其间药品制剂的纯度较差75 。肾毒性的发病率,万古霉素单药治疗时是0%—17%,与氨基糖苷类药物同时使用时是7%—35%81-85。Cantu 等人8查阅了1993年以来的可用文献,确定了167例与万古霉素相关的肾毒性病例。但是,令人惊奇的是当药物单独使用时,竟然无法确定哪些病例中万古霉素与肾毒性直接相关。研究人员推算,万古霉素单药治疗时肾毒性的发生率是5%~7%左右。没有证据支持将万古霉素血药浓度控制在一个特定范围内可以防止肾毒性的发生。然而,另一项研究发现老年人、长疗程、万古霉素谷浓度过高(30~65mg/L)是万古霉素引起肾毒性的危险因素81。虽然万古霉素致肾毒性的标准是多样的,但大致可总结为连续每天监测血肌酐浓度,血肌酐值较基础值升高0.5mg/dL或50%以上,或者CLcr计算值减少50%以上,并且肾功能损害不能用其他原因解释10,12,53,86-88。

万古霉素肾毒性的确切发病机制和发病率,已经进行了动物和人类研究。近端肾小管上皮细胞存在着滤过和能量依赖型的物质转运机制,使得肾脏对毒物的损伤比较敏感89。近端肾小管上皮细胞接触万古霉素后发生细胞增殖。万古霉素促进氧化磷酸化反应,增加氧耗并需要ATP 浓度维持在较高水平89。在大鼠体内,抗氧化剂可减轻万古霉素引起的肾损害,理论上其保护机制是抗氧化剂抑制了氧自由基产生90。人类研究数据显示万古霉素(或氨基糖苷类)的肾毒性不仅限于近端肾小管,也可能累及肾单位的髓质部位(髓袢和收集管)91。万古霉素导致肾小球破坏和近端肾小管坏死被认为是由氧化性应激反应引起的92。

在人体中,常规剂量万古霉素单药治疗时,药物引起的肾毒性是不常见的,并且通常是可逆的,与其它被认为没有肾毒性的抗菌药物相比,万古霉素肾毒性只是略高一些11,83,93-96。在大鼠的动物实验中,研究者研究了多种剂量水平的万古霉素对大鼠肾脏的影响,单一给药时,万古霉素对大鼠没有明显的肾损伤97,98。大鼠的肾功能损害发生于以下情况:联合使用氨基糖甙类时,97 - 99或者使用高剂量的万古霉素(350mg/kg,每天两次,连续4天)时98。Wood等人100 调

查了大鼠体内万古霉素对妥布霉素诱导肾毒性的影响,发现同时使用氨基糖苷类和万古霉素疗时,与动物单独给予妥布霉素相比,肾毒性发生更早且更严重。接受联合用药的大鼠肾小管坏死的组织学证据出现更早并且坏死细胞百分比更高。事实上,动物单独使用万古霉素时缺乏肾毒性证据。动物同时使用万古霉素和妥布霉素时,妥布霉素在肾脏中的蓄积并未明显增加,事实上,与单独接受妥布霉素的动物相比.接受两种药物的动物肾脏妥布霉素浓度比较低。当同时给予万古霉素后,大鼠酶尿和结晶尿的增加可能会提示毒性的发生101-104。然而,这些指标是非常敏感的,可能是快速给药相关的短暂性低血压造成的结果而非毒性8。在人类,五天的万古霉素治疗对酶尿(Enzymuria)的影响是非常低的105。

人类同时使用万古霉素和氨基糖苷类时肾功能损害的情况,不同报道之间存在矛盾,有一些报告指出联合使用会增加氨基糖苷类诱导的肾毒性11,76,81,83,91,94,106,107,其他报道则认为没有影响81,83,85,86,96,108-111。Rybak 等人10 发现,同时给予万古霉素和氨基糖苷类的病人比那些仅给予万古霉素的病人出现肾毒性的可能性高6.7倍。万古霉素给药超过21天会增加肾毒性发生几率(P=0.007)。通过对1489例接受个体化剂量药物治疗的病人的研究,Bertino等人107 发现万古霉素是氨基糖苷类所致肾毒性的一个独立危险因素。然而,在本研究中使用多变量模型进行评估时,万古霉素的使用与肾毒性的增加不相关。大多数有效的数据表明,氨基糖苷类联合使用万古霉素会使肾毒性增加3~4倍81,83,93,94。当万古霉素与其他肾毒性药物(例如,两性霉素B,某些化疗药物)同时使用或用于治疗某些疾病(例如,脓毒症,肝脏疾病,阻塞性尿路,胰腺炎)时,对肾脏的协同毒性也可能会发生40,86,93。

万古霉素常用每日剂量为30mg/kg,可以一日一次给药,也可以分成两次给药,对肾毒性没有显著影响(P=0.71)112。然而,其他研究者发现“高剂量”(指每日总剂量为40mg/kg,持续静脉滴注或每12小时给药一次,血药浓度为24.4±7.8mg/L)与”标准剂量”(指10mg/kg,每12

小时一次,万古霉素谷浓度为10.0±5.3mg/L)间歇给药相比,肾毒性反而更低(p= 0.007)113。应当指出的是后一组病人平均年龄是60岁,研究报告没有提供病人的平均体重。

人体试验表明,万古霉素谷浓度>10mg/L会增加肾毒性的风险10,76,83,85,86。万古霉素峰浓度和肾毒性之间没有相关性10。Zimmermann等人114没有发现肾毒性和初始血肌酐浓度、住院天数、万古霉素疗程之间存在相关性。但是,研究者发现最终发生肾毒性的病人的万古霉素浓度确实明显要高一点。在这项研究中,保持血清万古霉素谷浓度<20mg/L的病人中没有一个发生肾毒性,值得注意的是,37个病人万古霉素谷浓度始终>20mg/L,21个(57%)病人也没有发生肾毒性。最近的指南建议目标血清万古霉素谷浓度为15~20mg/L41。然而,万古霉素谷浓度长时间维持在较高水平的安全性还没有得到充分研究。

Lee-Such等人115对万古霉素疗程至少14天的病人(>18岁)回顾性队列调查,病人用药前检查基础血肌酐浓度,CLcr>30ml/min(用Cockroft-Gault公式计算)(译者加:用药后定期查血清肌酐浓度)。病人按万古霉素谷浓度分组,≤15 mg/L的19例,≥15.1mg/L的40例。肾毒性的定义是指血清肌酐浓度较基础值升高≥0.5mg/dL。低谷浓度组病人血清肌酐浓度最高值的中位数(median maximum serum creatinine percentage)较基础值升高0.0%(范围:-31.3~30.0),高谷浓度组升高17.2%(范围:-36.4~133)(P=0.0045)。血肌酐浓度升高比例和万古霉素疗

程、最高谷浓度、平均每日剂量之间没有明确相关性。在低谷浓度组,肾毒性的发生率是0%,高谷浓度组是15%。调查者无法判断万古霉素浓度升高是肾功能恶化的原因,还是肾功能恶化的结果。此外,根据单一的万古霉素谷浓度测定值>15 mg/L即将病人划归为高浓度组,略显不严谨。此测定值可能与病情变化或操作因素相关,而与万古霉素诱导的肾毒性无关。最后,本研究未对升压药和其他肾毒性药物的使用进行描述,这些药物的使用是肾功能不全的其它危险因素指标。本研究对研究内容的细节描述不全面,其提供的数据目前只能以摘要的形式进行介绍。

Jeffres等人87对94例医院获得性肺炎的病人进行了类似的前瞻性研究。肾毒性的定义是指在万古霉素治疗期间,血清肌酐浓度较基础值升高0.5mg/dL以上或者升幅≥50%。病人根据万古霉素谷浓度分组,<15mg/L的43例,≥15 mg/L的51例。所有病人中40例(42.6%)达到了发生肾毒性的标准。其中34例病人(85.0%)的血清肌酐浓度最高值出现时间滞后万古霉素浓度最高值之后至少24小时以上。与未发生肾毒性的病人相比,发生肾毒性病人的万古霉素稳态谷浓度平均值明显偏高(20.8mg/L versus 14.3mg/L;p<0.001),万古霉素谷浓度>15mg/L病人比例偏高(67.5% versus 40.7%,p= 0.01),接受长疗程万古霉素治疗(≥14天)的病人比例偏高(45.0% versus 20.4%,p=0.011 )。

Hidayat等人53在一前瞻性临床试验中,研究了万古霉素游离谷浓度达到MIC值至少4倍时的疗效和毒性问题。病人接受万古霉素治疗72小时或更长时间。肾毒性的定义是指在万古霉素治疗期间,连续两次测定血清肌酐浓度,血清肌酐浓度均较基础值升高0.5mg/dL以上或者升幅≥50%。对肾毒性进行分析时,将病人按万古霉素谷浓度分组(<15mg/L组和或≥15 mg/L组)。只有高浓度组的病人出现了肾毒性(63个病人中有11例[12%]发生率肾毒性),而低浓度组的24例病人无人发生肾毒性(P=0.01)。是否同时使用肾毒性药物可有效预测肾毒性的发生(p<0.001)。综合考虑病人年龄、是否收住ICU、Acute Physiology and Chronic Evaluation II评分、万古霉素谷浓度、疗程等因素,多变量分析显示合并使用肾毒性药物是决定万古霉素肾毒性发生率的最强烈的影响因素。如果病人没有合并使用肾毒性药物,44例万古霉素谷浓度≥15mg/L的病人中只有1例(2%)发生了肾毒性,24例万古霉素谷浓度<15mg/L的病人中没有病人发生肾毒性。

Lodise等人12在一家医院回顾性调查了万古霉素剂量和肾毒性发生率之间的关系. 肾毒性的定义是指从万古霉素或利奈唑胺开始治疗到完成治疗后72小时之间,连续两次血肌酐浓度较基础值升高0.5mg/L以上或升高50%以上。使用利奈唑胺的病人归入非万古霉素对照组。肾毒性发生率在不同组之间存在显著差异,万古霉素剂量≥4g/d者为34.6%,万古霉素<4g/d者为10.9%,利奈唑胺组为6.7%(p= 0.001)。控制潜在的混杂变量的多变量分析同样发现高剂量万古霉素与肾毒性之间存在相关性。多变量分析还表明病人体重≥101.4公斤、CLcr估算值

≤86.6ml/min、直接收住重症监护病房等因素,是影响肾毒性发生时间的独立危险因素。在第二步分析中,发现万古霉素AUC和肾毒性之间存在显著的相关性。万古霉素AUC≥ 952mg·L/hr时,万古霉素相关的肾毒性发生率高。

Nguyen等人88在一家医院内,回顾性调查了2006年1月至12月接受万古霉素治疗的病人. 病人年龄≥ 18岁,接受万古霉素治疗至少72小时,至少有一个万古霉素血药浓度测定值。研究对象不包括血液透析病人。肾毒性是指在连续两次血清肌酐浓度超过基础值0.5mg/dL以上。

监测病人肌酐浓度直到病人出院。病人根据万古霉素谷浓度分组,5~15mg/L为一组(n=130),谷浓度>15mg/L为一组(n= 88)。肾毒性发生率在低谷浓度组是6.2%,在高浓度组是18.2%(p<0.01=。多变量分析表明肾毒性与谷浓度高于总体平均水平和疗程相关。

上述临床研究的意义较大,但也有其局限性,例如病例数少、回顾性研究、方法学存在问题等,我们还需要进一步研究,包括高的万古霉素血药浓度和出现肾毒性之间的时间关系(即哪个先发生)等。此外,尽管统计学上存在相关性,但是血肌酐浓度或CLcr的轻微或者短暂变化的临床意义需要进一步进行讨论。血肌酐浓度较基础值升高0.5mg/dL,对CLcr基础值较低的病人的影响大,对CLcr基础值较高的病人的影响小。(原文可能有误?)

小结和建议2

有限的数据显示毒性和万古霉素血药浓度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此外,研究结果是有争议,包括同时使用其它肾毒性药物、肾毒性的定义和标准不统一或不恒定、肾毒性发生与万古霉素用药之间的时间关系不明确等。

如果病人在万古霉素治疗数天之后,多个血清肌酐浓度(至少两个或三个连续测定值)较基础值明显升高(增加0.5 mg/dL以上或增幅≥50%),在排除其他原因之后,可以确定病人发生了万古霉素相关的肾毒性。(水平证据=II,建议等级= B)

治疗药物监测在预防万古霉素肾毒性中的作用

因为万古霉素是通过肾小球滤过消除的,任何原因引起的肾小球滤过率下降都将升高万古霉素的血药浓度,使得肾功能障碍和万古霉素谷浓度之间的相互关系难以评估8。

一些研究者已经发现万古霉素治疗药物监测与肾毒性下降之间存在相关性,其他可降低肾毒性的因素包括短疗程、药物总剂量较小、住院时间短等7,12,116,117。然而,Darko等人7 发现治疗药物监测只有在ICU开展时费效比才比较好,原因是病人可能接受其他肾毒性药物治疗。对肿瘤病人进行治疗药物监测,也可能具有较好的费效比。

小结和建议

现有的证据不支持监测万古霉素峰浓度可以降低肾毒性发病率。(证据水平 = I,建议等级=A)

为了降低肾毒性可监测万古霉素谷浓度,最适用于大剂量给药(目标是将谷浓度维持在15~20mg/L的范围)的病人,或者具有发生肾毒性高危因素的病人,如同时使用其它肾毒性药物。(证据水平=III,建议等级=B.)

肾功能不稳定的病人(恶化或明显改善)、接受长疗程药物治疗的病人(超过3~5天),也建议监测血药浓度。(证据水平=II,建议等级= B. )

所有接受万古霉素长疗程的病人,应至少测定一次稳态谷浓度(约在第四次剂量之后)。不推荐对短疗程治疗(小于五天)的病人在第四剂量之前多次测定谷浓度,不推荐对接受常规剂量(目标是将谷浓度维持在15mg/L以下)的病人多次监测血药浓度。(证据水平=II,建议等级= B )

万古霉素谷浓度维持在15~20mg/L的范围时,其安全性尚待更多研究去证实。临床治疗需要将谷浓度维持在这一较高水平时,血流动力学稳定的病人,建议每周测定谷浓度一次,血流动力学不稳定的病人,为了防止肾毒性的发生,建议较为频繁地监测谷浓度,具体监测频率根据实际病情决定,某些情况下需要每天测定一次。(证据水平= III,建议等级= B. )万古霉素持续静脉滴注或者间断给药时,其毒性是否存在差异,目前研究结论存在矛盾,无法作出准确建议。

耳毒性发生率和治疗药物监测在预防耳毒性中的作用

万古霉素是否可引起听力丧失是有争议的。在动物模型中,没有发现万古霉素有耳毒性97,98,100,118,119。早期文献认为万古霉素相关的耳毒性是由杂质或同时使用的耳毒性药物引起的119。早期的研究表明,其他耳毒性药物,如氨基糖甙类的卡那霉素和链霉素,联合万古霉素使用时可能有相加的或协同的耳毒性120。据相关报告,人类万古霉素相关耳毒性发病率范围是1%到9%3,8,48,121-124,并且与万古霉素血药浓度超过40mg/L相关7,125。发病率高与早期制剂杂质含量高相关,并且与血药浓度之间的相关性很难证实。没有合用其他耳毒性药物时,真正的由单一万古霉素导致的耳毒性是比较少见的77。

万古霉素导致的严重耳毒性是非常罕见,特点是听神经发生损害的过程中,最先影响耳蜗高频率感觉纤毛,然后再影响中频和低频感觉纤毛,最终导致完全的听力丧失75.在所有的频率中,高音聋在低音聋之前发生,并且是永久性的。病人不能听到高频声音和发生耳鸣

是不祥的预兆,此时应停用万古霉素126,127。可逆的耳毒性也是罕见的,如耳鸣,伴有或者不伴有高音聋33,120,127。对小儿肺炎链球菌脑膜炎病人的调查发现,万古霉素在头孢曲松之前给药,增加了发生听力丧失的风险,原因是两种抗菌药快速杀灭细菌、宿主炎症反应增强128。然而,毒性与万古霉素血药浓度没有相关性。

1958年, Geraci等人129报道了2例万古霉素血药浓度为80~100mg/L的病人发生了听力丧失,该报告推动人们对万古霉素峰浓度进行监测的工作。然而,Cantu等人8 回顾了涉及53例万古霉素相关耳毒性的病例报道,最终得出结论认为,万古霉素单一用药很少导致耳毒性,并且没有同时使用其他耳毒性药物时,其耳毒性完全是可逆的。

Bailie和Neal75回顾了1956年到1986年之间涉及28例万古霉素相关耳毒性的病例报道,发现其中大多数病人使用的万古霉素含有高比例的杂质。严重肾功能不全的病人给药剂量未作调整时,更容易发生耳毒性。研究者没有发现轻度耳毒性与过高的万古霉素峰或谷浓度相关,监测血药浓度也不能预防耳毒性的发生。

对肿瘤病人进行观察时同样发现万古霉素血药浓度和耳毒性之间缺乏相关性75。对742名病人进行分析,发现319例病人同时耳毒性药物(包括氨基糖苷类,顺铂,髓袢利尿剂,阿司匹林,非甾体抗炎药),发生耳毒性的有18 例(6%)(95%置信区间,4~9%),423例未给予其他耳毒性药物的病人中,有12例(3%)发生耳毒性(95%置信区间,2~5%)。万古霉素停药三周后,所有病人的耳毒性临床症状完全消失。

小结和建议

不建议通过监测万古霉素血药浓度来防止耳毒性的发生,因为单一用药时很少引起耳毒性,并且与万古霉素血药浓度无关。当同时使用其他耳毒性药物,如氨基糖甙类,监测血药浓度可能更具临床意义(证据水平= III,建议等级= B .)

总结

一般来说,按照药效学特点给药可显著增强抗菌药的的疗效。万古霉素间歇给药和持续静脉滴注给药在药效上似乎没有什么区别。万古霉素是非浓度依赖性的、抗革兰氏阳性菌的

杀菌剂,并且AUC/MIC可能是最意义的、可预测疗效的药效学参数。为了计算AUC和AUC/MIC需要采集多个血样,在许多医院这是难以做到的。监测万古霉素谷浓度是最准确和最实用的方法替代方法。为了尽可能地达到AUC/MIC≥400这一目标,应该将万古霉素谷浓度维持在15~20mg/L的范围,但还需要作进一步的临床研究。致病金黄色葡萄球菌对万古霉素的MIC≥2mg/L时,AUC/MIC≥400的目标是难以达到的,此时应该考虑使用其它药物进行治疗。万古霉素谷浓度维持在较高水平后,增加了发生毒性反应的可能性,需要进一步的研究来确定毒性反应增加的程度。

参考文献略

万古霉素说明书

注射用盐酸万古霉素说明书 【药品名称】通用名:注射用盐酸万古霉素 英文名:Vancomycin Hydrochloride for Intra Venous 【性状】本品为白色粉末或冻干之块状物。 【药理毒理】抗菌作用:在体外药敏实验中,万古霉素对耐甲氧西林金黄色葡萄球菌(MRSA)有效,与其他种类的抗菌药物无交叉耐药,另外用MRSA在试管内进行传代培养试验其对万古霉素的诱导耐药性也很低。在体外药敏实验中, 万古霉素对革兰阴性菌无效。 作用机制:万古霉素能够抑制细菌细胞壁的合成,具有杀菌作用,另外还可以改变细菌细胞壁的通透性,阻碍 细菌RNA的合成。 【药代动力学】血中浓度监测:为确保药物有效性,避免副作用的产生,对长期使用本药患者、低出生体重儿、新生儿和幼儿、与可引起肾、听力损害的药物(氨基糖苷类抗生素等)联用的患者最好能够监测其血药浓度。静滴结束1-2 小时后血中浓度为25-40μg/mL,最低血药浓度(谷间值,下次给药前值)不要超过10μg/mL,有报道指出静 滴结束1-2小时后血中浓度为60-80μg/mL以上,最低血药浓度持续超过30μg/mL以上,可出现肾、听力损 害等副作用。 肾功能损害患者的给药:肾功能损害患者同健康人相比。血中药物浓度的半衰期延长,有必要对其用药量加以 修正,从图1根据肌酐清除率可计算出给药量的修正值。 血中浓度: (1)健康成年人(静滴时血浆中药物浓度和药代动力参数)

(2)儿童患者(静滴时血浆中药物浓度和药代动力参数) 表2药代动力参数(儿童患者,60分钟静滴) 记号NO.年龄C max (μg/mL) AUC0-∞ (μg·hr/mL) T1/2α (hr) T1/2β (hr) CL (mL/min/kg) Vc (L/kg) ○●△▲1 2 3 4 1岁 1岁10个月 2岁1个月 2岁9个月 78 75 59 67 □511岁113 mean—78 给药量:10mg(效价)/Kg,每日3~4次,60分钟静滴 [测定法:FPIA(荧光偏振测定法)] (3)低出生体重儿患者(药代动力参数)

重性精神病签约协议书

重性精神障碍患者签约服务协议书 甲方:医生签字:服务电话: 乙方:住址:家庭电话:手机: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尊重和自愿的原则,签订此协议,接受以下条款的约定: 一、甲方向乙方提供以下服务: (一)免费为乙方建立健康档案 (二)免费为乙方提供精神病随访服务 1、随访服务:对管理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每年至少随访4次,每次随访应对患者进行危险性评估;检查患者的精神状况,包括感觉、知觉、思维、情感和意志行为、自知力等;询问患者的躯体疾病、社会功能情况、服药情况及各项实验室检查结果等。 2、随访评估:对确诊的重性精神病患者进行病情评估,针对病情控制稳定的患者,至少3个月随访1次,监测病情控制和治疗情况,开展健康教育、非药物治疗、药物治疗和自我管理指导;其中,危险性评估分为6级(0级:无符合以下1~5级中的任何行为;1级:口头威胁,喊叫,但没有打砸行为;2级:打砸行为,局限在家里,针对财物。能被劝说制止;3级:明显打砸行为,不分场合,针对财物;不能接受劝说而停止;4级:持续的打砸行为,不分场合,针对财物或人,不能接受劝说而停止。包括自伤、自杀;5级:持管制性危险武器的针对人的任何暴力行为,或者纵火、爆炸等行为,无论在家里还是公共场合。 3、分类干预:根据患者的危险性分级、精神症状是否消失、自知力是否完全恢复,工作、社会功能是否恢复,以及患者是否存在药物不良反应或躯体疾病情况对患者进行分类干预。 1).病情不稳定患者。若危险性为3~5级或精神病症状明显、自知力缺乏、有急性药物不良反应或严重躯体疾病,对症处理后立即转诊到上级医院。必要时报告当地公安部门,协助送院治疗。对于未住院的患者,在精神专科医师、居委会人员、民警的共同协助下,2周内随访。 2).病情基本稳定患者。若危险性为1~2级,或精神症状、自知力、社会功能状况至少有一方面较差,首先应判断是病情波动或药物疗效不佳,还是伴有药物不良反应或躯体症状恶化。分别采取在规定剂量范围内调整现用药物剂量和查找原因对症治疗的措施,必要时与患者原主管医生取得联系,或在精神专科医师指导下治疗,经初步处理后观察2周,若情况

精神疾病患者双向转诊制度

严重精神障碍疾病管理治疗工作相关 制度与流程 一、经费使用及管理制度 区政府建立乌达区严重精神障碍病人救助专项资金,医疗救助工作办公室管理并使用资金,用于患者住院救助与监护人“以奖代补”奖励。 根据目前我区严重精神障碍病患者基数及帮扶救助资金预算,区政府每年拨付专项资金35万元,并根据实际救助情况进行调剂,专项资金要纳入财政预算、专户管理。二、信息管理制度 1.所有登记在管病人均需要录入我市“区域卫生信息平台”,有专人负责信息管理系统的管理工作,承担信息安全和保密责任。未经授权同意,不得透露患者信息。 2.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妥善保存每位病人的档案资料(电子档案、纸质档案、包括个人信息补充表、随访表、体检表、知情同意书等)以备查检。 三、管理工作制度 (一)建立网络 建立街道和社区严重精神障碍疾病管理网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实施严重精神障碍疾病管理治疗基层医疗卫生 机构,每个单位配备兼职精神卫生医务人员1~2人。(二)职责分工 1.街道精防机构主要职责:

①协助区级卫生行政部门起草有关严重精神障碍疾病管理治疗的实施方案等文件;协助相关部门建立区域内精神疾病社区康复网络;开展精神疾病防治健康教育和宣传。 ②接受上级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的业务指导和帮助,协调上级精神卫生医疗机构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严重精神障碍疾病患者的信息传递和管理治疗工作。 ③协助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解决严重精神障碍病康复管理工作中的政策支持、部门配合;参与对严重精神障碍病患者康复管理工作进行评估和督导。 ④承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街道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的专业培训和管理培训。 ⑤制定管理服务工作方案,工作制度或工作流程;完成乌达区卫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2.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要职责 ①落实精防管理人员,开展针对性培训,并指导到位。 ②大力开展当地精神卫生知识普及工作。 ③接受区精防机构的业务指导和督导。 ④对病情稳定的严重精神障碍病人进行随访、个案管理。 ⑤指导社区内病情稳定的严重精神障碍病人康复训练。 ⑥督促、管理当地严重精神障碍病人规范服药,及早发现病情变化。 ⑦对严重精神障碍病病情反复者,督促其到精神病专科医院正规治疗。

万古霉素 评价标准

万古霉素评价标准 一、万古霉素注射液抗菌谱:对葡萄球菌,特别是金黄色葡萄球菌和表皮葡萄球菌(包括耐甲氧西林菌株)、肺炎链球菌、化脓性链球菌、肠球菌具有抗菌作用;艰难梭状芽胞杆菌和其他梭状芽胞杆菌通常对万古霉素高度敏感;芽孢杆菌、单核细胞李斯特菌、乳杆菌、厌氧球菌和部分放线菌、棒状杆菌、乳酸杆菌和李斯特菌常对万古霉素敏感;所有革兰阴性菌、明串珠菌、分支杆菌对万古霉素天然耐药。 二、万古霉素注射液适应症:本品适用于耐甲氧西林金黄色葡萄球菌及其他细菌所致的感染:败血症、感染性心内膜炎、骨髓炎、关节炎、灼伤、手术创伤等浅表继发感染、肺炎、肺脓肿、脓胸、腹膜炎、脑膜炎。 三、给药时机:在第一次给予抗菌药治疗前留取标本送培养者为时机正确,反之错误。卫办医政发〔2012〕32号规定: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治疗的住院患者,用药前微生物送检率不低于80%。 四、万古霉素注射液用法用量:成人:2g/天,500mg q6h 或1g q12h;儿童:40mg/kg/天,分2-4次静滴;新生儿:10-15mg/kg,出生1周内,q12h,出生1周到1月,q8h;老年患者剂量减半使用:500 mg q12h 或1g qd 。 肾功能损害患者:每天剂量应适当减少

溶媒:在本品0.5g加入10mL注射用水溶解,在以至少100 mL的生理盐水或5%葡萄糖注射液稀释 五、万古霉素注射液疗程 普通患者:小于2周,预防性使用仅限2次 MRSA非复杂性血流感染:成年患者应给与至少2周 复杂性血流感染患者(细菌血培养阳性,不符合非复杂性血流感染的标准),依据感染的严重程度,建议疗程4-6周 感染性心内膜炎:成年患者推荐6周万古霉素静注治疗 人工瓣膜感染性心内膜炎:至少6周 六、万古霉素注射液配伍禁忌 目前己明确本品与氨茶碱,5-氟尿嘧啶混合后可引起外观改变,时间延长药物效价可显著降低。 七、万古霉素注射液血药浓度监测:依据万古霉素临床应用中国专家共识(2011版),在首次检测万古霉素血药浓度时,宜同时进行血药峰、谷浓度监测,之后如需连续监测,可仅测谷浓度。监测时机为给药后3-4个维持剂量时监测血药浓度。其中万古霉素峰浓度参考范围25-40ug/ml,谷浓度参考范围15-20 ug/ml。 八、万古霉素注射液注意事项: 1、快速推注或短时内静滴本药可使组胺释放出现红人综合征. 低血压等副作用,所以每次静滴应在60分钟以上。 2、给药途径:肌肉内注射可伴有疼痛,所以不能肌注。

【2018-2019】精神病人委托监护协议-范文模板 (2页)

【2018-2019】精神病人委托监护协议-范文模板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 精神病人委托监护协议 篇一:监护的设立 想学法律?找律师?请上 监护的设立 监护是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精神病人设立保护人,进行特别保护的制度。 (一)未成年人的监护。 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 监护人: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 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 民委员会同意的。没有这些规定的人担任监护人时,由未成年人的父、母所在 单位或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有 监护资格的人之间可以通过协议确定谁担任监护人。 (二)精神病人的监护人。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员担任监护人: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近亲属;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 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没 有这些规定的人担任监护人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有监护资格的人之间可以通过协议确定由 谁担任监护人。 (三)法定监护。 法定监护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监护人范围和顺序的监护。 (四)指定监护。指定监护是指有法定监护资格的人之间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时,由监护权力机关指定的监护。

监护协议书

精神病患者管控协议 监督单位: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 监管单位:村委会(以下简称乙方) 监护人(丙方): 被监护人: 为了加强对精神病患者监督管理,防止精神病人伤害群众,减少肇事肇祸事件发生,维护社会稳定,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进一步落实监督、监护责任,经乡人民政府、村委会、精神病患者家属协商,特签订如下协议: 1、监护人对精神病患者负直接监护的责任,村委会对本村的精神病患者监护情况负责监管,乡人民政府对精神病人的监护管理负责监督。 2、监护人负责精神病人日常生活的照料和看管。监护人居家监护随时掌握情况,对有潜在暴力倾向和有肇事肇祸苗头的重性精神病人,实行重点跟踪监控管理,由监管人和监护人负责,一旦发病,由监管人立即向乡人民政府报告并马上配合监护人将其送定点医院进行医治。 3、监护人要保证精神病患者日常的药物治疗,对发病的患者要积极将其送到医院进行治疗。 4、监管人要强化监管责任,做好防范和监控工作。主动掌握精神病人的情况,随时向政府汇报情况,研究对策,严防不安全事故发生。

5、监护人对潜在暴力倾向和有肇事肇祸苗头的重性精神病人实行重点监护,随时观察病情变化,掌握病人的活动规律,发生先兆,及早采取有效措施,防患于未然。同时监护人要给病人限制活动范围, 细心观察病人的病情变化,发现隐患要及时处理,严防发生冲动伤人及损害他人财产的情况。 6、若监护人监护不力,导致所监护精神病患者肇事肇祸,由监护人自己承担。精神病患者发病时,监管人、监护人立即将肇事肇祸精神病患者送定点医院进行医治,在治疗期间,监护人要在医院陪同治疗照顾,若监护人不陪同,出现问题,由监护人自己承担,监护人负责对被损害人的赔偿。 本协议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各一份,共同遵守执行。 监督单位(盖章): 人民政府监管单位(盖章): 村委会 监护人(签名): 被监护人: 年月日

有关精神病人管控工作调研报告材料

有关精神病人管控工作调研报告材料 精神病人是一个特殊群体,不仅其本人要承受疾病的折磨,同时以精神病人为人身侵害主体的犯罪案件常造成人员受伤及死亡,严重威胁公共安全及公民人身安全。政府部门在具体处置中又面临诸多困难和问题,是执法中的难点之一。切实加强对精神病人的管控工作,对于维护公共安全,确保社会安定具有迫切而重大的现实意义。一、现状分析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社会竞争日益激烈,生活压力越来越大,加上遗传因素的影响,导致精神病患者逐年增多。若不能正视,极易引发肇事肇祸行为,会给家庭造成伤害,给社会带来危害。截止2019年底,xx县在册精神病患者已超过2000人,并有逐年增多趋势。为全面掌握精神病人有关情况,防止精神病人肇事肇祸,xx县不断加强对精神病人的管控工作,对全县精神病患者进行了全面排查摸底,特别是把有暴力倾向的重性精神病患者列为重点人员进行管控。二、存在困难一是控制难度较大。一些精神病患者家属因不堪长期拖累或束手无策,干脆放任不管,导致部分精神病人居无定所,活动轨迹随意性较大,难以摸排管控。另外,由于精神病人肇事肇祸具有暴力性、攻击性、突发性和盲目性,往往在周围人毫无戒备的情况下,随时受任何外部条件刺激实施杀人、伤害和个人极端行为,管控的主动权难以掌握,往往只能在肇事肇祸案件发生后被动地采用处置措施。二是实时排查较难。由于对精神病人的排

查、调查、了解工作不够细致,排查方式方法单一等原因,以及一些家属尤其是新发病的年轻精神病人家属怕患者受人歧视,不配合调查,造成一部分精神病人未能及时发现,导致目前掌握的精神病人名单不全面、不准确。三是监控责任乏力。精神病人的监护主要力量是直系亲属和亲朋好友,大多数是以家人看管为主。但由于精神病人发病时间长,行为控制难,加之治疗费用较大,一些低收入家庭难以承受。有的年老体弱无力监护,有的不愿履行监护,有的虽有监护能力,但为达到免费收治的目的,对精神病人不管不问,这些都是精神病人在社会上肇事肇祸的原因。四是处置压力倍增。由于精神病人发病时难以控制,且作案后逃跑路线没有规律,瞎跑乱撞,给堵截和控制带来一定难度,公安机关使用常规手段处置很难奏效。事后由于受害人医药费和财产损失不能及时得到补偿,有可能引发信访事件,或产生其他不确定因素,在后期处理过程中面临很大压力。五是治疗能力不足。据了解,平均一个精神病人在相关医院每个月的治疗费用在3000-5000元左右,对农村家庭来说,无疑是一笔巨大的开支和负担。由于精神病治疗周期长、费用高、易反复等特点,大多数家庭无力承担巨额的医疗费用,很多家庭因此放弃治疗。由于目前没有有效的精神病人治疗社会救助机制,使多数病人得不到及时、有效的治疗。六是监管职责不明。卫生、教育、公安、民政、司法、财政、团委、妇联以及街道办、社区等部门对精神病人预防、治疗和管理都具有一定职责,但因缺乏有效的组织协调

万古霉素的剂量调整

万古霉素的剂量调整 万古霉素是微生物发酵产生的天然抗生素,是第一个临床应用的糖肽类抗生素, 也是糖肽类抗生素的代表药物。广泛应用于耐甲氧西林金黄色葡萄球菌(MRSA)和其他革兰阳性菌感染。我们面对的是不同的患者,尤其是对于老人、儿童、重症患者等特殊人群,那么,该如何根据患者情况调整万古霉素的剂量呢?现转载万古霉素临床应用剂量专家共识如下,供参考: 万古霉素是时间依赖性抗生素,发挥药效的关键是延长和维持药物的有效血药浓度的时间,T>MIC 值%时间段,是衡量时间依赖性抗生素杀菌活性的主要药效动力学参数,也是最好的疗效预测参数。 一般情况下,对于肾功能正常患者,万古霉素常规推荐剂量是2g/ 天,每12h 1g。美国感染病协会MRSA 指南推荐的给药剂量为每次15-20 mg/kg(依据实际体质量计算),每8-12 h 给药1 次,单次剂量不超过2g,日剂量一般不超过4g。 对于重症感染患者,首剂负荷剂量有助于迅速达到理想的血药谷浓度,并有效治疗疾病,推荐负荷剂量为25-30 mg/kg(依据实际体质量计算)。 万古霉素输注过快可发生红人综合征、低血压等不良反应,因此输注速率应维持在10-15 mg/min(1000 mg 输注时间应>1 h)。如因输注过快或剂量过大出现红人综合征,或发生过敏反应时的风险较高,可延长输注时间至2 h,或采用负荷剂量前给予抗组胺药。 一、负荷剂量 万古霉素的不良反应主要为肾毒性和耳毒性,且体内基本不代谢,给药剂量的90%以原形经肾脏清除。因此调整剂量时主要考虑老人、儿童、接受血液透析等肾功能减退的患者。对于此类特殊人群,通常推荐负荷剂量为20-25mg/kg(依据实际体质量计算),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二、维持剂量 1. 肾功能减退患者 英国抗微生物化疗学会(BSAC) 进行了一项剂量调整研究,并推荐按照表1 调整万古霉素剂量。

与精神病人有关的保险法律问题

与精神病人有关的保险法律问题 1、精神病人投保的问题 我国《保险法》第55条规定,投保人不得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投保以死亡为保险金给付条件的人身险,保险公司也不得承保。按照此项规定,只可以为精神病人购买除死亡之外的其他人身保险合同。由于精神病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当然精神病人也不能成为投保人了。 2、精神病人作为受益人的问题 法律并没有规定精神病人不可以成为人身保险合同中的受益人。因此,精神病人是可以作为他人的人身保险的受益人。 3、精神病人与人身保险受益人的指定。 我国《保险法》第61条规定,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时,必须经被保险人同意。被保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的,可以由其监护人指定受益人。也就是说在为精神病人购买除死亡之外的其他人身保险合同的情况下,如果要指定受益人,要经精神病人的监护人同意。否则,指定的受益人无效。 4、在购买完人身保险之后,在合同已经生效的情况下,被保险人患精神病的,保险合同依然有效况,保险公司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承担保险责任。如果被保险人患精神病的事实在保险事故范围内,保险公司就应当赔付保险金。 5、人身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生效以后患精神病自杀的,不适用《保险法》第66条的规定。 我国《保险法》第66条规定,以死亡为保险金给付条件的人身保险合同,被保险人在合同成立两年之内自杀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投保人已经支付保险费的,保险公司应当按照保险单退还其现金价值。被保险人在合同成立两年之后才自杀的,保险公司可以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具体做法依照保险合同的约定。 我国《保险法》第66条之所以做出上述规定,是为了防止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为了骗取保险金而故意自杀,或者在早已经打算自杀的情况之下,购买保险,为自己的亲人赚取保险金。被保险人的自杀行为只有是故意时,保险公司才不赔保险金。而被保险人在患精神病之后自杀的,显然自杀行为不足出于故意,而是一种无意识的行为。所以,被保险人是由于患了精神病后面自杀的,不论合同成立是不是已经超过两年的,保险公司都应当赔付保险金。 精神病人自杀,保险公司应否理赔? 死者王某先后于1999年10月7H和2001年10月16日与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湖南某分公司为自己全家订立了全家福保险合同和为自己订立了个人人身保险合同,全家福保险合同已经交清三年保费,个人人身保险合同已经交清了一年的保费。

关于监护人的法律规定

关于监护人的法律规定 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法定监护人包括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和精神病人的法定监护人。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包括三种:一是未成年人的父母;二是未成年人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三是未成年人的父母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民政部门等法人组织。 关于监护人的法律规定有哪些?我国法律规定了法定监护人的范围、法定监护人的顺序、指定监护人的情形以及委托监护人的情形。下面,小编将为大家详细介绍。 1、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首先应当由其父母担任,如父母死亡或者无监护能力的,按下列顺序由以下人员担任: ①祖父母、外祖父母; ②成年的兄、姐; ③未成年人父母所在单位或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或者民政部门。

2、精神病人的法定监护人:按照下列顺序由以下人员担任: ①配偶; ②父母; ③成年子女; ④其他近亲属; ⑤精神病人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此外,精神病人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担任监护责任,经有关单位同意的,出可以担任监护人。 3、未成年人或者精神病人没有上述范围的近亲属或近亲属丧失监护能力的,有关单位或居委会、村委会可以从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的其他近亲属、朋友中指定监护人。当近亲属对于由谁担任监护人发生争议时,有关单位、组织可以进行调解并从他们中间指定监护人。 4、法定监护人或指定监护人因故暂时无法行使监护权,可将监护职责部分或全部委托他人承担。受委托担任监护人的人为委托监护人。在此情形下,除有特别规定之外,被监护人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仍由法定监护人或指定监护人承担,但委托监护人对此确有过错的,应承担连带责任。 :

精神病患者在家服药风险告知与责任书 Microsoft Word 文档

洞口县中医医院关于精神病患者在家服药风险告知书 抗精神病药是治疗精神疾病的重要手段之一,患者在家服药存在一些风险,以下就风险与处理措施告知如下: 一.要注意精神病患者的药品应由家属保管以防不测。一旦患者好转出院,不能让患者一人单独居住,家属最好能与患者同住。 二.要注意防止病人假服药。患者服药时,家属需亲眼看着患者将药丸服下,还要嘱咐患者多饮水,然后再作口腔、手有关检查,防止个别病人跑到洗手间用特殊催吐法将尚未溶解的药丸吐出,同时防止药丸遗留于患者的手中及口腔内将药藏起,储积后一次服用而自杀。 三.要注意服药完毕后,不让多余的任何药品及空瓶遗留在病人身边。 四.要遵医嘱用药,不能自己随意增减或不规则服药。突然停药会出现药物戒断反应,而停药一段时间后再次服药又会出现较大的副反应,而且容易发生意外。 五.一旦患者服用抗精神病药过量后,立即采用催吐法,用手或筷子伸进患者口腔呕出残留的药物,然后将服药者就近送医院进行洗胃和其他的抢救。 六.抑郁症患者,容易产生悲观厌世的心理,容易自杀;重症躁狂症患者,行为紊乱、容易莽撞、自夸,不能正确判断危险,容易死于意外,因此家属要加强监护、防范可能的意外;躯体同时有心脑血管病及高年龄(60岁以上)或心电图异常的患者,服用抗精神病药物时,容易猝死,因为在家服药治疗,抢救不便,一旦发生,死亡风险极高。 主治医生郑重告知:精神疾病患者的心理是多变的,其行为难以预测,在家里服药,脱离医务人员的治疗监护,出现死亡等极端情况,后果由患方负责,医生及医院不承担任何侵权责任!特此告知! 医生签名: 患方声明:医生已就在家服药可能出现相关风险甚至死亡情况及处理措向我们进行告知,我们完全承担这种风险。 患者姓名:住址:县镇村(居委会)组 患者身份证号码: 患者监护人签名(画押):与患者关系: 告知时间:20 年月日

万古霉素在成年病人中的治疗监测

万古霉素在成年病人中的治疗监测 美国卫生系统药师协会,美国感染病协会,传染病药师协会 Michael Rybak, Ben Lomaestro, John C. Rotschafer, Robert Moellering Jr.,William Craig,Marianne Billeter, Joseph R. Dalovisio, and Donald P. Levine Am J Health-Syst Pharm. 2009年; 66:82-98 万古霉素是一种糖肽类抗菌药物,最初主要用于治疗产青霉素酶的金黄色葡萄球菌引起的感染,在临床使用近50年。在美国,万古霉素是应用最广泛的几种抗菌药物之一,主要用于治疗革兰氏阳性菌引起的严重感染,包括耐甲氧西林金黄色葡萄球菌(MRSA) [1] . 万古霉素上市早期,曾发生一些药物相关不良事件,包括输液相关反应、肾毒性,还可能包括耳毒性。进一步研究发现,早期万古霉素制剂中的杂质是造成上述不良反应的主要原因[1 – 4].随着半合成青霉素类药物(如甲氧西林,苯唑西林,萘夫西林)的逐步上市,这些药物的毒性反应较少,导致万古霉素的临床使用有所减少[1 – 4].然而,二十世纪80年代初以来,MRSA 感染发病率稳步上升,使万古霉素再次成为治疗这些致病菌所致感染的主要药物. 多年以来,万古霉素一直是研究最为广泛的抗菌药物之一。在不同的病人人群中进行了大量的药动学研究,市售的试剂盒使测定血药浓度非常方便,上述条件使医生能够将万古霉素血药浓度准确地控制在一个较窄的范围内。很多医务人员认为通过血药浓度调整给药剂量,在获得有效药物浓度的同时,可有效降低药物耳肾毒性。但是必须提出的是,常规监测万古霉素血药浓度并调整给药剂量的临床意义尚存争议[5-9]。矛盾主要表现在万古霉素血药浓度是否能够真正用于预测或者预防药物相关毒性,是否能够作为判断治疗效果的指标。近期研究发现,在常规用量(1g/12hr或者15mg/kg/12hr)的前提下,万古霉素的耳肾毒性很低,除非病人同时使用已知肾毒性药物或者大剂量用药[10-12]。本文将对万古霉素血药浓度监测相关文献进行评价讨论,在现有依据上提出相关建议。 指南编写过程 这是一份由美国医院药师学会(ASHP),美国感染病协会(IDSA)和感染病药师协会(SIDP)共同制定的指南。编写委员会成员分工负责万古霉素监测相关不同课题。编写委员会所有成员对参考文献进行浏览,随后ASHP、IDSA,和 SIDP专家进一步评审,编写委员会确定具体课题和建议,经过认真的讨论和审议形成定稿,定稿代表了编写委员会多数成员的意见.

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协议书和申报表

附件1 :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以奖代补监护协议 甲方(街道办) : 乙方(法定监护人或委托监护人) : 为加强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服务管理,进一步落实监护责任,杜绝肇事肇祸案(事)件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街道办、派出所、社区居委会、监护小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家属座谈协商,特对监护事项签订如下协议: 1、监护人(法定监护人或委托监护人)对被监护人承担监护责任,派出所、社区居委会和监护小组依法督促监护人落实监护责任。 2、监护人负责被监护人日常生活的照料看管和按医嘱监督被监护人按时服药。对易失控的被监护人实行重点监护,限制其活动范围,随时监测病情变化。如发生肇事肇祸行为或出现肇事肇祸倾向,监护人立即向社区居委会和派出所报告,并立即送定点收治医院治疗。 3、监护人须加强对被监护人的常态监护,严防被监护人发生以下行为: (1)杀人、强奸、伤害等严重侵害他人人身权利; (2)放火、爆炸、投毒、破坏等严重危害公共安全; (3)抢夺、损毁公私财物; (4)严重扰乱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正常工作、生产秩序; (5)扰乱社会秩序,造成严重后果; (6)公安机关认定的其

他肇事肇祸行为。 4、若遇不可抗力或紧急避险等紧急状态时,监护人履行监护责任的情况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认定。 5、若监护人责任落实、监护到位,本年度内被监护人未发生上款所列肇事肇祸行为的,由社区居委会申报,监护小组、派出所、街道综治办认定,街道办事处审查,经区综治办审批同意后,给予元奖励。 6、派出所、社区居委会和监护小组应明确责任民警、责任干部和责任组员,督促监护人认真履行监护责任。责任民警、责任干部和责任组员须主动掌握被监护人的情况,认真履行督促防范责任,严防被监护人发生肇事肇祸行为。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七份,甲、乙双方和派出所、社区居委会、监护小组各一份,共同遵守执行。 街道办 (盖章): 法定监护人或委托监护人(签名): 联系电话: 年月日 附:被监护人信息(身份证影印件) 附件2:

精神病管理工作计划.doc

精神病管理工作计划

精神病管理工作计划 时光在流逝,从不停歇,成绩已属于过去,新一轮的工作即将来临,此时此刻我们需要开始做一个工作计划。相信大家又在为写工作计划犯愁了吧!以下是精心整理的精神病管理工作计划,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精神病管理工作计划1 为落实《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理的意见》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实施方案》以及相关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要求,为确保我院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项目顺利开展,逐步建立综合预防和控制重性精神病患者危险行为的有效机制。根据卫生部《重性精神疾病监管治疗项目办法》和《重性精神疾病监管治疗项目技术指导方案》等相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目标 1、功能完善的对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 2、普及精神疾病防治知识,提高对重性精神病系统治疗的认识。 二、范围 辖区内常住居民。 三、实施内容 1、培训:按照实施方案和技术规范要求,做好宣传。并做好入户访视工作,了解病人身体情况。收集没有明确重性精神病诊断,但有危险性倾向的人员信息,再建议其立即到专业机构诊断治疗的同时,上报上级精神病防治专业机构和。 2、收集确诊病例资料。统计在档的重性精神病患者病例信息。 3、病情评估: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建立健康档案: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在纳入管理的时候,检查患者的精神症状和身体疾病,为符合诊断的患者建立健康档案。建档登记的内容包括患者及监护人姓名和 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患者精神疾病家族史、初次发病时间、既往诊断和治疗情况、既往主要症状、生活和劳动能力、目前症状、服药依从性、自知力、社会功能情况、康复措施、总体评价及后续治疗康复意见等。 4、定期随访:对于纳入管理的患者,每年至少随访4次,每次随访的主要目的是提供精神卫生、用药和家庭护理理念等方面的信息,督导患者服药,防止复发,及时发现疾病复发或加重的征兆,给予相应处置或转诊,并进行危机干预。

2017版精神障碍患者医疗救助服务协议书(对象样本)

精神障碍患者医疗救助服务协议书 甲方:区(县、市)社会救助局 乙方(监护人):被监护人姓名: 为进一步做好精神障碍医疗救助工作,提高救助工作水平和救助效果,充分发挥救助在减轻精神病人痛苦、缓解其家庭因病致贫程度、维护社会公共安全的政策效果,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本协议书,以资共同遵守。 一、乙方作为街道(乡镇)社区(村)(被监护人姓名)的监护人,愿意履行监护职责。 二、乙方同意被监护人作为甲方的定期服务对象,自愿接受甲方提供的精神障碍(药物、住院)救助,并按要求接受救助和体检服务,承诺做到每年领药次数不低于10次(城区)/5次(县市),接受免费体检不低于4次(城区)/2次(县市),配合定点医院做好对象住院救助的相关工作。 三、乙方愿意做好被监护人的日常服药的监护工作,督促患者按医生要求按时服药,确保不发生用药安全事故。并承担因不遵医嘱导致的用药安全事故的一切责任。 四、被监护人在有暴力倾向、严重危害邻里安全时,乙方应主动向甲方及其办事机构提出住院救助申请,并配合村组、街道(乡镇)和相关部

门,对被监护人进行住院救治,并承担相应的医疗费用,(请确定)住院期满同意主动接回并精心护理。 五、甲方按《长沙市精神障碍患者医疗办法》(长政办发〔2017〕3号)的有关规定,将乙方的被监护人作为(药物、住院)救助对象,(免费定期为其提供基本药品和体检服务/对住院救治产生的费用进行救助)。 六、乙方的被监护人在甲方指定的定点医院住院治疗的,享受甲方的住院救助优惠政策。 七、甲方有权拒绝乙方与本协议无关的任何要求。 八、乙方如不能履行本协议,本协议自动终止,视同为未签署协议对象。甲方不再将乙方的被监护人作为服务对象,可不予提供救助服务,其住院治疗在定点医院也不享受相关政策优惠。 九、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乙方所在乡镇社会救助工作站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年月日止,期满可续签。 甲方:(盖章)乙方:(签章) 家庭住址: 乡镇社会救助工作站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字日期:年月日签字日期:年月日

谁是精神病人的监护人

谁是精神病人的监护人,如何确定监护人? 精神病人是一个需要照顾与关怀的群体,监护人扮演着大爱的角色,谁是精神病人的监护人,谁能承担这份重任呢,而且如何确定监护人也是一个严肃的问题。只有把精神病人的监护人确定好了,精神病患者才会有幸福可言。精神病患者得到了全面的照顾,这个社会会显现更多的关怀与情感. 一、谁是精神病人的监护人? ?1、精神病人的法定监护人:按照下列顺序由以下人员担任:①配偶;②父母;③成年子女;④其他近亲属;⑤精神病人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此外,精神病人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担任监护责任,经有关单位同意的,出可以担任监护人。 ?2、未成年人或者精神病人没有上述范围的近亲属或近亲属丧失监护能力的,有关单位或居委会、村委会可以从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的其他近亲属、朋友中指定监护人。当近亲属对于由谁担任监护人发生争议时,有关单位、组织可以进行调解并从他们中间指定监护人。 ?3、法定监护人或指定监护人因故暂时无法行使监护权,可将监护职责部分或全部委托他人承担。受委托担任监护人的人为委托监护人。在此情形下,除有特别规定之外,被监护人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仍由法定监护人或指定监护人承担,但委托监护人对此确有过错的,应承担连带责任。

END 二、如何确定监护人? ?如何确定精神病人的监护人?从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的角度来看,精神病人可分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但法律规定的担任监护人的顺序是相同的。 担任监护人的顺序是: 1、配偶;父母;成年子女; 2、其他近亲属; 3、关系密切的、愿意承担监护责任,并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其他亲属和朋友。 4、若无上述法定监护人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居民委员会、 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被监护人出于民事行为能力的限制,不具备全面充分的自我保护能力,相对来说,比较容易遭受到来自外界的的侵扰和损害,其财产也由监护人保管,可以被监护人合理利用,在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之前,最好咨询一下专业的律师,让律师帮忙分析自己的处分行为是否有利于被监护的精神病患者,以免惹来不必要的财产纠纷,因为对于被监护人的某些财产,监护人也不能作出处分。

康复协议书范文

xx协议书xx 长宁区精神卫生中心综合性康复治疗协议书患者姓名性别年龄院号(门诊号)尊敬的患者、家属或患者的法定监护人、授权委托人您好!精神疾病患者除有精神病性症状外,往往有社会功能的严重损害。 对此,长宁区精神卫生中心对住院病情稳定患者开展将(家庭)相结合的院内外综合性康复治疗,是促进患者康复、回归社会的必要环节。 一、患者所能获得的治疗效果 1、通过生活自理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等康复训练,提高自我管理能力。 2、参加职业技能的相关实践和学习,恢复其独立能力和增强自信心,为回归社会做好准备。 二、治疗计划及方案依据病人情况每天给予小时的康复治疗。 治疗内容包括 1、帮助患者制定良好的作息制度,料理个人生活,并能承担病室小组长,负责其他病友的日常管理工作,体现其个人价值,增强自信。 2、 3、患者家属是否愿意共同参与治疗?【】愿意【】不愿意短期目标 1、自我管理能力增强中期目标长期目标由于精神病人综合性康复治疗有一定的专业性和特殊性,相关注意事项告知如下1.综合性康复治疗必须是监护人申请,签署综合性康复治疗协议书后方可实施。 2.综合性康复治疗半年为一个周期,每一个周期分为3个阶段,每2个月为一个阶段。 每一个阶段结束后进行综合评估,评估后方可进入下一个阶段。 3.精神疾病患者综合性康复治疗是精神疾病治疗的一部分,必须在精神科执业医师的指导下进行。

4.患者在综合性康复治疗期间,精神科医师评定患者精神症状不稳定时,为了安全期间,综合性康复治疗将被停止。 5.患者在综合性康复治疗时,突发消极自杀、冲动伤人、外逃等危险时,出于安全考虑,医务人员可根据病情需要应急采取必要的约束、隔离等保护性措施,并停止综合性康复治疗。 6.综合性康复治疗中的家庭康复部分是重要环节,监护人或家属在医师的指导下应予以配合。 7.患者在综合性康复治疗期间,其监护人的法定监护责任并未转移;患者若伤害他人,损坏公私财务,其监护人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8.综合性康复治疗存在一定潜在风险,患者在康复治疗期间可能出现精神症状波动,引起外跑、冲动伤人、自伤、自杀等危险行为,需有监护人承担相应的责任风险。如有下列情况出现,协议将被终止1.综合性康复治疗必须是监护人申请,签署综合康复治疗知情同意书后方可实施。 综合性康复治疗患方配合是治疗的关键因素,因此在实施期间,患者或监护人因其他原因不愿意继续进行,协议自然终止。 2.综合性康复治疗半年为一个周期,周期结束,协议自然终止。 建议出院后到社区阳光心园继续进行社区康复。 3.精神疾病患者综合性康复治疗是精神疾病治疗的一部分,必须在精神科执业医师的指导下进行,遵循规范治疗、规范康复,循序渐进原则。 同时综合性康复治疗的家庭康复是重要环节,监护人或家属在医师的指导下应予以配合。 患者和监护人如果不配合,医师在康复治疗记录予以记录,并提出终止协议的申请。 4.患者在综合性康复治疗时,精神科医师评定患者精神症状不稳定时,为了安全期间,综合性康复治疗将被停止。

血药浓度检测浓度范围及采样时间

分类药物有效浓度范围采样时间 抗肿瘤药甲氨蝶呤 24h < 5*10-6mol/L 48h < 5*10-7mol/L 72h < 5*10-8mol/L 大剂量化疗需按 24h、48h、72h时间 点采样。 氟尿嘧啶 抗生素万古霉素峰浓度25-40ug/ml 谷浓度5-10ug/ml 滴注结束后约30分 钟,采血测定峰浓 度;再次给药前30 分钟内取血测定谷 浓度。 抗真菌药伏立康唑氟康唑 抗癫痫药 丙戊酸50-100ug/ml 连续给药4天后,再 次给药前采血测定 谷浓度(固定某一时 间,以便比较)。 奥卡西平 卡马西平4-12ug/ml 口服给药,再次给药 前取血测定谷浓度苯巴比妥15-40ug/ml 连续给药4周后,再 次给药前采血测定 谷浓度(固定某一时 间,以便比较)。 苯妥英钠10-20ug/ml 连续给药3周后,再 次给药前采血测定 谷浓度(固定某一时 间,以便比较)。 拉莫三嗪 2.5-15ug/ml 平喘药茶碱成人:8-20ug/ml 新生儿:5-10ug/ml 静脉滴注给药结束 30分钟时取血测定 峰浓度;口服溶液给 药后1小时、普通片 口服给药后2小时, 缓释片口服给药后4 小时取血测定峰浓 度;再次给药前取血 测定谷浓度。 免疫抑制剂 环孢素 髓移植:100--200ng/ml 肝移植:200--300ng/ml 肾移植:100--200ng/ml 再次给药前采血测 定谷浓度。 他克莫司 移植后第1月内:8-15ng/ml; 第2-3月:6-12ng/ml; 第4-6月:5-10ng/ml; 6个月以后:3-8ng/ml

西罗莫司(雷帕霉素) 霉酚酸 抗精神类药 氯氮平300-600ng/ml 奥氮平 利培酮 帕利哌酮 喹硫平 丙咪嗪150 - 300ng/ml 抗心律失常药 胺碘酮0.2~2ug/ml 再次给药前前采血测定谷浓度。(固定某一时间,以便比较)。 抗结核类药利福平异烟肼

万古霉素治疗药物监测和临床应用相关指南解读

万古霉素治疗药物监测和临床应用相关指南解读 由美国感染病学会(IDSA)、美国卫生系统药师学会(ASHP)和感染病学会(SIDP)的联合专家组共同制定的《万古霉素治疗成人金黄色葡萄球菌感染的治疗监测实践指南》于2009年8月1日刊登在《临床感染性疾病》杂志。该联合专家组分组复习PubMed1958~2008年间有万古霉素给药剂量、药物浓度监测(TDM)、患者预后以及药动学、药效学、疗效、耐药性和毒性相关的英文文献,形成了本指南推荐的循证医学基础。本推荐仅适应于成人。 另外,IDSA也于近期发布了《关于万古霉素治疗成人和儿童MRSA感染的临床实践指南》,一并结合进行解读。 关于万古霉素初始剂量和给药方案调整 指南推荐:万古霉素初始剂量应根据患者实际体重计算,包括肥胖患者。一般为15~20mg/kg,每8~12h给药1次,然后根据实际血药浓度调整剂量,以获得目标治疗浓度(证据等级Ⅱ,推荐强度A)。指南指出,与间断给药方案相比,持续输注并不能更有效地改善患者预后(证据等级Ⅱ,推荐强度A)。 万古霉素初始剂量的确定是基于B1ouin等、在1982年发表的一个研究报告,目前绝大多数专家仍然支持这个意见。但是对于间断给药与持续输注方案的结论,学者Huttner等提出了质疑。 指南援引James等、Lacy等和WysocKi等的4个研究来支持这个观念。第1个研究的责任作者为Rybak博士,该研究是一个药理过程研

究,没有评估临床结果。发现持续静脉输注和常规间隔给药两种情况下,血清杀菌效价>1:8(即血清药物浓度稀释8倍)时能分别杀死100%和60%的细菌,因此认为两种给药方式在药效学上是等效的。这个研究样本量小,仅有10例患者,交叉时间也仅有2d。而第2个研究被误读:Rybak和他的同事宣称“Lacy等的研究提示持续输注和间隔输注在杀菌效价方面没有活性差异”,而实际上,Lacy及其同事根本就没有考察持续输注问题,而仅仅比较了万古霉素每日1次每次1g的给药方案和每日2次1g的给药方案的疗效差异。指南引用的第3个研究(Wysocki,1995)是13例患者前瞻性的接受万古霉素持续输注治疗,匹配的对照为病例对照。持续输注组感染相关死亡率为23%,虽然病例数少,混杂因素多,但是没有“妨碍”研究者得出一个肯定的结论。Wysocki等随后在2001年又进行了一个队伍研究,通过119例严重葡萄球菌感染患者对比万古霉素持续和间断输注的疗效,结果认为两者在生物学结果、临床预后和药物安全性方面相似。然而,这个研究存在样本量小和随访时间短(<10d)的不足。 Huttner等认为,理论上,万古霉素的时间依赖特性支持其持续输注给药;从临床结果来看,没有足够的证据证实持续给药优于间断给药,因此有待于大样本的研究证实。但是,这些证据也不足以证实一个相反的观点:即间断给药和持续给药在药效学上是等效的。 综合上述争论,笔者认为是否采用持续输注给药取决于万古霉素对相应病原菌MIC值,对于固定的给药剂量,如果持续给药也能达到适宜的且在MIC值之上的血药浓度,理论上持续给药效果应该更优异。

万古霉素血药浓度监测及临床应用的分析

108??临床研究?? 万古霉素属于一种糖肽类抗生素,具有抗菌作用,主要应用于对革兰阳性菌、耐甲氧西林金黄色葡萄球菌和耐甲氧西林表皮葡萄球菌感染的控制,其治疗效果比较可观。但不规范的用药治疗,会造成万古霉素的耐药性,从而影响治疗,并会对患者的肾脏造成严重影响[1]。所以在采用万古霉素治疗时,应注意检测其血药浓度,根据血药浓度的标准进行用药治疗,从而提高治疗效率并降低不良反应发生率。下面本文就我院38例患者进行万古霉素治疗与血药监测的探讨和分析,资料如下。 1?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选取我院2013年1月至2014年12月接收的使用万古霉素治疗及监测血药浓度的患者38例,其中男18例,女20例;年龄4~73岁,平均年龄(38.5±4.8)岁。38例患者中年龄<10岁的患者有13例,年龄>60岁的有12例,均采用万古霉素治疗并进行血药浓度等监测。 1.2 方法:所有患者入院后均进行一般资料统计,包括姓名、年龄、病症等,之后医护人员需对患者进行病菌标本的采集及培养实验。采集标本包括患者的血液、尿液、痰液、脑脊液和脓液,之后进行病原菌株培养和病原学检测。根据患者的病情情况,采用万古霉素进行治疗,所有患者的给药方式均采用静脉注射的方法给药治疗,根据病原菌的培养给患者分别采用单纯万古霉素治疗,联合1类抗菌药物进行治疗,联合2类抗菌药物进行治疗,联合3类抗菌药物进行治疗,或联合4类抗菌药物给予患者进行治疗,其中万古霉素的用量每天均保持在0.04~ 2.72 g[2]。之后对万古霉素血药浓度进行检测,检测方法利用荧光偏振免疫法进行血药浓度检测,检测仪器采用专用血药浓度监测仪进行,标本离心利用与之匹配的离心机进行,试剂利用专用万古霉素质控盒和试剂盒进行检测。之后对患者的用药疗效、血药浓度峰值和谷值、及发生肾功能异常等情况进行观察和分析。 1.3 疗效评价标准:所有患者治疗效果的评价,均需根据其伤口的愈合程度、体温恢复情况和实验室复查结果等进行判断,分为治愈、改善和无效三类。治愈:患者的伤口全部愈合,体温检测明显下降,实验室等复查结果均显示恢复正常;改善:患者的伤口部分愈合,体温检测下降,实验室等复查结果基本趋于正常;无效:患者的伤口、体温及实验室等复查结果均未有好转迹象[3]。 2?结 果 38例患者经万古霉素治疗后,呈治愈的有5例(13.16%),改善的有19例(50.00%),无效的有14例(36.84%),有效率为63.16%;其中血药浓度峰值<24 mg/L的患者有23例,占60.53%;血药浓度谷值<4 mg/L的患者有20例,占52.63%;出现肾功能异常的患者有5例,占13.16%。 3?讨 论 万古霉素属于抗生素中的一种,是糖肽类抗菌类药物,主要用于葡萄球菌感染、肠道细菌感染、耐甲氧西林表皮葡萄球菌感染等。万古霉素的药理作用机制是利用其药效与细胞壁前体D-丙酰胺的联合,将细菌细胞进行溶解,降低细菌细胞壁的作用,同时与黏肽侧链结合形成一种抑制细菌RNA的复合结构,对其进行阻滞和抑制,达到抑菌和杀菌的作用[4-6]。一般万古霉素的应用大多与其他抗菌类药物进行联合应用,单纯用药的情况比较低。而且本文的研究也表明,在用药过程中需根据患者的病情状况采取单纯用药、2联合用药及3联合用药或4联合用药等,而且其用药的剂量也比较小,同时在对其进行血药浓度分析时发现,其血药浓度比较低,说明万古霉素的用药剂量与血药浓度有紧密联系,同时由于每个患者的体质不同,在用药后有出现肾功能异常的患者,所以在采用万古霉素治疗时,应对患者进行药物试验,血药浓度检测,之后根据血药浓度检测值选择适量的剂量给予患者进行治疗,不仅可减少不良反应发生率,也可保证治疗效果。且本文的研究结果还表明,万古霉素的治疗效果比较低,分析其可能的原因是由于患者的机体免疫能力比较低并合并有其他疾病,因而影响疗效;或用药时间比较短,患者的病情比较严重,因而建议将用药时间延长。 综上所述,采用万古霉素治疗,其用药量比较小,且血药浓度均比较低,需根据患者的病情及血药浓度检测进行用药剂量的选取。 参考文献 [1] 黄义泽,毛名扬,袁孔现.万古霉素血药浓度监测的临床应用[J].中 国感染与化疗杂志,2011,11(4):295-298. [2] 高稚婷,张锋英,王雷鸣,等.万古霉素血药浓度监测的临床应用[J]. 中国感染与化疗杂志,2014,14(6):526-531. [3] 朱曼,郭代红,刘皈阳,等.万古霉素血药浓度监测与临床用药行为 分析[J].中国药房,2010,21(14):1282-1285. [4] 陈杰,孙萍萍,夏延哲,等.万古霉素血药浓度监测应用调查及分析 [J].中国药事,2014,28(8):899-903. [5] 谷利民,朱丽琼,唐平.万古霉素血药浓度监测与临床用药行为相 关问题研究[J].中国实用医药,2015,10(20):218-219. [6] 孙敬英,张玉梅.万古霉素血药浓度监测及临床应用[J].中国药物 经济学,2015(3):94-95. 万古霉素血药浓度监测及临床应用的分析 丛严东 (长春市绿园区人民医院药剂科,吉林长春 130062) 【摘要】目的探讨万古霉素的血药浓度及其临床治疗情况。方法选取我院2013年1月至2014年12月接收的使用万古霉素治疗及监测血药浓度的患者38例,对其均采用万古霉素进行治疗,并对其血药浓度进行检测和分析,观察其疗效、血药浓度峰值及谷值,和患者发生肾功能异常的情况。结果 38例患者经万古霉素治疗及分析后,其治疗有效率为63.16%;血药浓度峰值<24 mg/L的概率为60.53%;血药浓度谷值<4 mg/L的概率为52.63%;发生肾功能异常的概率为13.16%。结论万古霉素在临床治疗中,其用药量比较小,且血药浓度均比较低,取适宜的剂量给药治疗需根据血药浓度的监测进行匹配。 【关键词】万古霉素;血药浓度;监测 中图分类号:R9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1-8194(2016)14-01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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