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基本标准

合集下载

非煤矿山六大系统标准

非煤矿山六大系统标准

非煤矿山六大系统标准非煤矿山是指除煤矿之外的各种矿山,包括金属矿山、非金属矿山和稀有金属矿山等。

在非煤矿山的开采和生产过程中,为了保障安全、提高效率,制定了一系列的系统标准,以规范矿山的生产经营活动。

本文将介绍非煤矿山的六大系统标准,以期为相关从业人员提供参考和指导。

首先,非煤矿山的安全生产标准是非常重要的。

安全生产是矿山生产经营的首要任务,相关标准主要包括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技术标准等内容,以确保矿山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问题得到充分重视和有效管理。

其次,非煤矿山的环境保护标准也是至关重要的。

矿山的开采和生产过程中,往往会对周围的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因此需要建立相关的环保标准,包括矿山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监测与治理、环境保护设施建设等内容,以减少对周围环境的不良影响。

第三,非煤矿山的生产管理标准是确保生产经营活动顺利进行的重要保障。

生产管理标准主要包括矿山生产计划管理、生产设备维护管理、生产作业管理等内容,以提高生产效率、降低成本、保障产品质量。

第四,非煤矿山的安全设备标准也是不可或缺的。

在矿山生产过程中,需要使用各种安全设备来保障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相关标准主要包括矿山安全设备选型、安装、使用和维护等内容,以确保安全设备的有效性和可靠性。

第五,非煤矿山的职业健康标准是关乎从业人员身体健康的重要内容。

矿山工作环境往往比较恶劣,容易对从业人员的身体健康造成影响,因此需要建立相关的职业健康标准,包括矿山职业病防治、职业健康监测、职业健康教育等内容,以确保从业人员的身体健康。

最后,非煤矿山的信息化建设标准也是当前矿山发展的重要方向。

信息化建设标准主要包括矿山信息化规划、信息系统建设、信息安全保障等内容,以提高矿山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综上所述,非煤矿山的六大系统标准分别是安全生产标准、环境保护标准、生产管理标准、安全设备标准、职业健康标准和信息化建设标准。

这些标准的建立和实施,对于非煤矿山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生产管理、从业人员健康等方面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对于矿山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非煤产业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非煤产业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非煤产业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非煤产业部(例如,非煤矿山、化工企业等)的安全生产责任制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领导责任:非煤产业部门的领导必须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制定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政策,并确保其有效执行。

他们还应定期进行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听取安全生产工作的汇报和意见建议。

2. 组织责任:非煤产业部门应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组织机构,明确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并配备足够的安全生产人员。

他们应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培训和演练,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3. 安全责任:非煤产业部门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

管理人员应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安全措施得到有效实施,操作人员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杜绝违章行为。

4. 监督责任:非煤产业部门应建立健全的安全监管机制,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的日常监督检查和执法监管。

监管部门应及时发现和纠正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并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5. 奖惩责任:非煤产业部门应建立奖惩制度,对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优秀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激励他们在安全生产中发
挥示范作用。

对安全生产不负责任、违法违规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进行严厉处罚,以起到震慑作用。

总之,非煤产业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为了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提高生产安全水平和经济效益。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级别评定标准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级别评定标准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级别评定标准
汇总表
(非煤矿山行业)
企业名称:
(盖章)自评时间:年月日
评定单位:
(盖章)
评定时间:年月日
厦门市企业安全生产级别评定标准
一、公共部分(700分)
包含:主体合法、组织保障、宣传教育、安全权益、规章制度、安全条件、隐患治理、事故管理、应急管理等九个方面。

评分说明:
1.各评定项目扣分至零分为止,不计负分。

2.没有涉及的评定项目,按缺项处理,在评分栏中注明“缺项”。

评定得分=实际得分/(1000-缺项分)×1000。

3.涉及多行业与企业,行业特殊要求评定得分=各行业实际得分总与/行业数。

4.总分值= 公共部分得分值+ 行业特殊要求得分值。

5.级别确定:总分≥900分的为A级;700≤总分<900分的为B级;总分<700分且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为C级;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为D级。

二、行业特殊要求(300分)
确定了11个高危行业为特殊行业,分别是: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燃气、烟花爆竹、民爆物品、冶金、建筑施工、电力、交通、水利、渔业(细项附后)。

说明:
1.各评定项目扣分至零分为止,不计负分。

2.没有涉及的评定项目,按缺项处理,在评分栏中注明“缺项”。

3.行业特殊要求评定得分=实际得分/(300-缺项分)×300。

(一)非煤矿山行业(300分)
1.以采矿许可证为单位进行评定。

2.一个采矿权,假如同时具有矿山与尾矿库,安全生产条件得分为矿山及尾矿库得分的平均值。

非煤矿山八大安全操作规程

非煤矿山八大安全操作规程

非煤矿山八大安全操作规程
《非煤矿山八大安全操作规程》
非煤矿山是指除煤矿外的其他种类矿山,它们的开采和生产同样存在着一定的危险性。

为了保障矿工和生产设施的安全,制定了一系列的安全操作规程。

以下是非煤矿山八大安全操作规程:
1. 安全培训:所有进入矿山工作的员工必须参加专业的安全培训,了解矿山的安全规章制度和应急预案,掌握安全生产的基本知识和技能。

2. 安全设施:矿山必须配备完善的安全设施,包括瓦斯检测器、透水检测仪、救生设备等,确保生产过程中及时发现危险并采取措施。

3. 环境监测:定期对矿山周围环境进行监测,确保矿山生产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和破坏。

4. 作业规范:制定合理的作业程序和操作规范,禁止违章作业和违规操作,保证工作安全和生产稳定。

5. 通风通风:加强矿山通风系统的管理及维护,保证矿井内的空气质量,并降低瓦斯爆炸和透水事故的发生概率。

6. 瓦斯防治:对矿山内部的瓦斯进行监测和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防止瓦斯事故的发生。

7. 透水管理:定期对矿井内部的透水情况进行检查和监测,及时修复漏水点和排水口,防止水患事故的发生。

8. 应急预案:建立完善的应急预案,培训员工熟练掌握应急处置技能,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及时有效地进行救援和处置。

以上八大安全操作规程,是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的基本要求,矿山企业和管理者必须严格遵守这些规程,持续加强安全管理,保障工人和工作场所的安全。

只有在严格依照规程操作的情况下,才能有效预防事故的发生,确保矿山生产的安全和稳定。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标准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标准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标准Document serial number【UU89WT-UU98YT-UU8CB-UUUT-UUT108】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评审一、矿山安全标准化达标考评需提供的具体材料如下:1.1、《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申请书》;1.2、企业自评报告、自评分记录;1.3、主要及辅助生产系统、重要设备、设施风险辨识及安全可靠性分析材料;1.4、企业安全标准化创建汇报(开展标准化创建前后对比,多媒体);1.5、安全标准化体系文件和支撑文件汇编;1.6、咨询机构的咨询工作报告(多媒体;未聘请咨询机构咨询服务的可不出具)。

1.7、有效证照:即: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工商营业执照、采矿许可证、民用爆炸物品使用许可证和储存证、矿山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证、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资格证、危险化学品使用或储存登记证的复印件,从业人员培训证明,与承包的采掘施工单位签订的安全管理协议。

1.8、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履行完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的批复文件的复印件;1.9、法定安全检测检验机构出具的上一年度内安全检验检测报告;1.10、县级(或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上一年度内伤亡事故情况证明材料;1.11、班组安全标准化创建资料(班组安全标准化创建方案、班组安全管理手册、班组安全管理学习材料等)1.12、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情况材料(或建设及建设资金计划安排、建设期限承诺书)1.13、法律规范规定的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二、申请达标考评应提供的图纸(按安全许可要求准备,能反映6个月实况的现状图)(一)地下矿山1.1 地质地形图(水文地质图和工程地质图);1.2 矿山总平面图;1.3 井上与井下对照图;1.4 中段采掘工程平面图1.5通风系统图;1.6 提升运输系统图;1.7防、排水系统图;1.8井上、井下供配电系统图1.9 井下电气设备布置图;1.10 风、水管网系统图;1.11 避灾线路图;1.12 井下通信系统图;1.13 充填系统图;1.14 采矿方法单体设计图。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法规标准概述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法规标准概述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法规标准概述1. 引言非煤矿山是指采矿对象为非煤矿物的矿山,如金属矿石、石料、建筑材料等。

由于非煤矿山具有独特的地质、工艺和危险性特征,对其安全生产法规标准的制定和遵守至关重要。

本文将对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法规标准进行概述。

2. 法律法规及标准体系2.1 法律法规体系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法规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法》等。

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是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的基本法律法规,规定了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安全生产措施等内容。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法》则更加具体地规定了非煤矿山的安全生产要求和管理制度。

2.2 标准体系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体系主要由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构成。

国家标准是指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对于全国范围内的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具有普遍适用性的标准。

行业标准是由相关行业协会或组织发布的,更加具体地规定了特定行业内的安全生产要求。

地方标准是由地方政府发布的,主要针对地方性的安全生产问题。

3.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内容3.1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法规标准规定了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矿山企业需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组织机构,明确各级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

同时,也规定了矿山企业应当开展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3.2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对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进行了详细规定。

这包括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

同时,也要求矿山企业进行安全评价和隐患排查,及时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3.3 安全设施和安全技术措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对安全设施和安全技术措施进行了明确规定。

矿山企业需要建设和维护符合安全要求的生产设施,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确保安全生产条件。

同时,也要求对危险物品进行安全管理,并采取相应的防火、防爆措施。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非煤矿山是指采矿作业不使用煤炭的矿山,包括金属矿山、非金属矿山等。

由于矿山存在一定的安全风险,为了保障矿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非常重要。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安全作业标准化,二是应急救援标准化。

在安全作业标准化方面,非煤矿山应制定相关规章制度,确保作业人员严格按照规定进行作业操作。

首先,应设立矿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其次,应加强设备设施管理,对重要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同时,要加强通风管理,保证矿井内空气的流通,防止有毒气体的积聚。

此外,还要加强消防管理,在矿井中设置消防设施,定期进行消防演习。

安全作业标准化还包括对从业人员的培训和管理,要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确保从业人员掌握相关安全操作规程和紧急撤离的方法。

同时,要严格管理从业人员的工时和休息,避免疲劳作业导致事故的发生。

在应急救援标准化方面,非煤矿山应建立完善的应急救援系统,确保在发生事故时能够及时有效地进行救援。

首先,要建立应急预案,明确各个救援部门的职责和任务,确保救援工作的快速响应。

其次,要配备完善的救援装备和设施,包括救生器材、呼吸器等,并对救援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提高其应急救援的能力。

同时,要进行定期的演习和模拟演练,以检验应急救援系统的完善性和有效性。

在事故发生后,要及时组织抢救和疏散工作,并进行事故的调查和分析,总结经验,提出改进措施,以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综上所述,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对于保障矿工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安全作业标准化和应急救援标准化,能够规范矿山的生产经营行为,提高矿山的安全风险防控能力,降低事故发生的概率,为非煤矿山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非煤矿山应加大对标准化建设的重视,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和管理措施,不断提升矿山的安全水平。

同时,矿山企业应加强对员工安全意识的培养和教育,共同努力,确保非煤矿山的安全生产。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基本标准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基本标准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基本标准一、综合管理第一条为保障非煤矿山生产安全,防止矿山事故,保护矿山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促进采矿业进展,根据《中华人民共与国矿山安全法》、《中华人民共与国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XX省实施〈中华人民共与国矿山安全法〉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国家标准《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安全规程》(GB16423-1996)、《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规程》(GB16424-1996),结合本省实际,确定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制定本标准。

关联法规:第二条矿山务必严格办矿审批手续,做到证照齐全,在批准的XX县区范围内从事矿产资源开采活动。

矿山务必依法取得下列证照:(一)工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

(二)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采矿许可证》。

(三)公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爆炸物品使用许可证》(需使用爆炸物品的矿山)。

第三条矿山务必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与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危险源监控管理与事故隐患整改治理制度,制订各工种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第四条矿山从业人员务必按照国家规定同意安全培训。

(一)矿长(矿山负责人)务必同意安全培训与考核,具备安全专业知识,依法取得《矿长经理安全资格证》,持证任职。

(二)特种作业人员务必通过专门安全教育与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依法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并持证上岗。

(三)矿山企业务必对其他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四)矿山企业应当建立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考核挡案。

第五条矿山企业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全面负责,按规定应对安全生产的职责落实到位。

第六条矿山应设置与本企业生产相习惯的安全管理机构,并配备专职或者者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安全管理人员务必通过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具备安全专业知识,能胜任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第七条矿山企业应为井下作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工伤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

第八条矿山务必向从业人员发放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规定穿戴与使用。

河南非煤智能矿山建设标准

河南非煤智能矿山建设标准

河南非煤智能矿山建设标准一、安全生产标准1. 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的安全生产法规和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规章制度。

2. 确保矿井通风系统可靠,满足矿井安全生产需要。

3. 严格控制和管理井下瓦斯、水、火、冲击地压等灾害,确保灾害防治效果达到国家标准。

4. 建立完善的应急救援体系,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二、信息化标准1. 建立完善的信息化基础设施,包括计算机网络、通讯设备、信息中心等,实现信息的高效传输和处理。

2. 采用先进的矿山管理系统(MMS),实现矿山生产全过程的信息采集、处理、分析和优化。

3. 利用物联网技术,实现矿山设备、材料、人员等各要素的智能管理和监控。

4. 建立信息化标准体系,规范信息采集、处理、存储和使用。

三、机械化标准1. 采用先进的采矿技术和装备,提高采矿机械化程度和生产效率。

2. 建立机械化生产工艺流程,实现采矿、运输、提升等生产环节的机械化配套。

3. 依据机械化生产设备的特点,制定相应的维护保养制度,保障设备的正常运转。

四、自动化标准1. 建立自动化控制系统,实现生产过程的自动化控制和调度。

2. 利用自动化设备进行矿井安全监控,提高灾害防治水平。

3. 采用自动化运输和提升系统,提高运输效率,降低事故率。

4. 建立自动化仓库管理系统,实现仓库的智能化管理。

五、智能化标准1. 利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实现矿山生产全过程的智能化管理和优化。

2. 建立智能化决策支持系统,为管理层提供及时、准确、全面的数据分析报告和决策建议。

3. 利用智能化视频监控系统,实现矿井安全生产的远程监控和预警。

4. 建立智能化人员管理系统,实现人员定位、轨迹跟踪等功能,提高人员管理效率。

六、生态环保标准1. 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生态环保法规和规定,积极推进绿色矿山建设。

2. 采用环保采矿技术和装备,减少对自然资源的破坏和浪费。

3. 加强矿山废弃物的处理和利用,实现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

4. 建立生态环保责任制和规章制度,保障生态环保工作的有效开展。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非煤矿山作为我国重要的资源开发领域之一,其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标准化是指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对生产经营活动进行规范和管理的一种制度。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旨在规范矿山生产经营行为,提高矿山安全生产水平,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矿山持续健康发展。

首先,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需要建立完善的管理体系。

矿山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生产管理的组织架构和职责分工,确保安全生产工作有序开展。

同时,要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确保他们能够熟练掌握安全操作规程,做到安全生产无小事。

其次,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需要加强安全设施建设和维护。

矿山企业应根据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合理布局和设置安全设施,如安全通道、安全防护设备、安全监测设备等,确保生产过程中能够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

同时,要加强对安全设施的日常维护和定期检查,确保其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为安全生产提供可靠保障。

再次,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需要加强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

矿山企业应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制度,定期对矿山生产经营活动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防止事故的发生。

同时,要加强对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的督导和检查,确保排查整改工作的深入开展和取得实效。

最后,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需要加强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

矿山企业应利用先进的信息技术手段,建立安全生产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对安全生产活动的全程监控和实时预警,提高对安全生产活动的管理水平和效率。

同时,要加强对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的投入和运用,确保其能够为矿山安全生产提供有力支撑。

总之,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

矿山企业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管理,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水平,为实现矿山安全稳定、高效生产做出应有的贡献。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是指非煤矿山根据国家相关标准和行业规范,对矿山安全生产进行标准化管理,包括安全生产标准的制定、实施、检查和评定等活动。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主要目的在于提高矿山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效果,减少矿山灾害事故的发生,保护矿工的人身安全和健康,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其中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制定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作业安全规程、安全检查制度、事故应急预案以及安全宣传教育等一系列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确保矿山工作人员的安全和健康。

2.建立安全检查机制:建立健全的矿山安全检查机制,进行日常巡查、专项检查和安全评定等活动,及时发现和纠正安全隐患,消除事故隐患。

3.实施安全培训:组织矿山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培训,包括岗位操作技能、安全知识、急救措施等方面的培训,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

4.强化安全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生产过程和安全风险的管控,确保矿山安全稳定运营,做好隐患排查和事故应急处理工作,防范因安全事故带来的损失和影响。

5.推进安全评估:对矿山安全进行定期的评估和改进,建立完善的安全数据汇总
和分析机制,为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非煤矿山行业露天矿企业安全生产标准

非煤矿山行业露天矿企业安全生产标准
泉州市非煤矿山行业露天矿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标准、考评细则(参考稿)
考核
要素
考评标准
考评细则



实得分
备注
一、目标
(60分)
1.1企业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制定文件化的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
未形成文件扣10分,扣完为止。不符合或低于法律法规要求扣10分,无量化考核扣10分。
缺少一项扣2分,扣完为止。
10分
6.7电气设备可能被人触及的裸露带电部分,以及机械转动和传动部分,必须设置保护罩或遮栏及警示标志。
发现一处无设置保护罩或遮栏及警示标志扣5分,扣完为止。
10分
6.8矿山运输道路的宽度、坡度、转变处最小曲率半径、主要安全设施及交会车措施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发现一项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扣5分,扣完为止。
未进行宣传的扣10分,未培训的扣10分。
20分
4.3制订健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作业规程。
无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扣5分,无作业规程扣5分。
10分
4.4将法律法规和安全管理制度发放到有关的工作岗位。
不合格的不得分。
10分
4.5及时修订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作业规程。
未及时修订和完善的不得分。
10分
五、教育培训
发现少一项扣5分,扣完为止。
10分
十、职业健康
(70分)
10.1制定职业危害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从业人员健康监护档案。
无制定计划和方案的扣5分,无相应档案记录的扣5分。
10分
10.2按规定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未配备劳动防护用品的不得分。

非煤矿山十条规定详解

非煤矿山十条规定详解

《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十条规定》条文说明一、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1.必须证照齐全有效,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健全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外包工程安全管理到位。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应当取得工商营业执照、采矿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从事爆破作业的还应当取得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

证照不全或不在有效期内的,不得生产。

矿山属高危行业,地下矿山更是重中之重,应当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要求,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应当按照“一岗双责”、“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建立健全覆盖所有管理和操作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企业所有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所应承担的职责,并建立配套的考核机制,确保责任制落实到位。

当前,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工程外包现象非常普遍,但很多矿山企业往往“以包代管”,导致外包工程施工单位事故频发。

针对这种情况,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于2013年8月23日公布施行了《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2号,以下简称62号令),对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提出了具体要求。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必须严格按照62号令相关规定,切实加强外包工程安全管理,坚决遏制外包工程施工单位事故频发的势头。

2.必须确保矿领导下井带班,全员培训合格,“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精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公布施行了《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领导带班下井及监督检查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4号),要求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包括独立生产系统的矿井)必须确保每个班次至少有1名领导在井下现场带班,并与工人同时下井、同时升井,同时明确了矿山企业带班下井领导应当履行的三项职责。

所有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及为其提供采掘工程施工服务的采掘施工企业都必须严格按照此规定,认真落实领导带班下井制度。

非煤地下矿山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和要求

非煤地下矿山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和要求

• (12)加强局部通风。掘进工作面和通
风不良的采场必须安装局部通风设备, 局扇应有完善的保护装置。风筒必须 吊挂平直、牢固,接头严密,避免车 碰和炮崩,并应经常维护,杜绝漏风, 降低阻力。人员进入独头工作面前, 必须先开动局部通风设备通风。独头 工作面有人作业时,局部通风设备必 须连续运转,不得随意关停。采场形 成通风系统前,不得回采作业。
非煤地下矿山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和要求
•中小型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
要重点围绕“设计建设合法, 安全出口畅通,提升运输可 靠,通风系统完善,水火防 范到位,顶板边帮稳固,安 全管理规范”7个方面加强安 全基础建设。
•1.设计建设合法。 •(1)依法立项审批。金属非金
属地下矿山建设项目必须严 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 建设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 手续,不得擅自开工建设。
• (14)及时密闭警示。采场回采
完毕后,要将所有与采空区相 通的影响正常通风的巷道及时 密闭;停止作业并已撤除通风 设备又无贯穿风流通风的采场、 独头上山和独头巷道,必须设 栅栏和警示标志,严禁人员进 入。
• 5.水火防范到位。 • (15)防止地表水灾。竖井、斜井、
平硐等井口标高要高于当地历史最 高洪水水位1米以上,特殊情况下 达不到要求的,要以历史最高洪水 位为标准修筑防洪堤,在井口必须 筑人工岛,使井口高于最高洪水位 1米以上。
•(6)避灾线路清晰。必须有井
上井下对照图,井下避灾线 路图。井巷的所有分道口要 有醒目的路标,注明其所在 地点及通往地面出口的方向。 所有井下作业人员必须熟知 井下逃生线路和逃生方法。
• 3.提升运输可靠。 • (7)提升系统可靠。提升系统必须
符合设计要求,必须选择国家指定 产品,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提 升设备设施。升降人员罐笼必须安 装安全可靠的防坠器;提升系统必 须安装过卷保护装置和信号装置。 严禁使用带式制动器的提升绞车作 为主提升设备。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标准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标准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评审一、矿山安全标准化达标考评需提供的具体材料如下:1.1、《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申请书》;1.2、企业自评报告、自评分记录;1.3、主要及辅助生产系统、重要设备、设施风险辨识及安全可靠性分析材料;1.4、企业安全标准化创建汇报(开展标准化创建前后对比,多媒体);1.5、安全标准化体系文件和支撑文件汇编;1.6、咨询机构的咨询工作报告(多媒体;未聘请咨询机构咨询服务的可不出具)。

1.7、有效证照:即: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工商营业执照、采矿许可证、民用爆炸物品使用许可证和储存证、矿山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证、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资格证、危险化学品使用或储存登记证的复印件,从业人员培训证明,与承包的采掘施工单位签订的安全管理协议。

1.8、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履行完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的批复文件的复印件;1.9、法定安全检测检验机构出具的上一年度内安全检验检测报告;1.10、县级(或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上一年度内伤亡事故情况证明材料;1.11、班组安全标准化创建资料(班组安全标准化创建方案、班组安全管理手册、班组安全管理学习材料等)1.12、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情况材料(或建设及建设资金计划安排、建设期限承诺书)1.13、法律规范规定的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二、申请达标考评应提供的图纸(按安全许可要求准备,能反映6个月实况的现状图)(一)地下矿山1.1 地质地形图(水文地质图和工程地质图);1.2 矿山总平面图;1.3 井上与井下对照图;1.4 中段采掘工程平面图1.5通风系统图;1.6 提升运输系统图;1.7防、排水系统图;1.8井上、井下供配电系统图1.9 井下电气设备布置图;1.10 风、水管网系统图;1.11 避灾线路图;1.12 井下通信系统图;1.13 充填系统图;1.14 采矿方法单体设计图。

(二)露天矿山地质地形图;总平面布置图;采剥工程最新的平面图、剖面图;露天矿边坡剖面图;防、排水系统及排水设备布置图;提升运输系统图;供电系统图。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非煤矿山是指除了煤矿以外的矿山,包括金属矿山、非金属矿山、建筑砂石矿山等。

矿山作为一个特殊的工作环境,存在着种种危险因素,为保障矿工的生命安全,维护生产环境的稳定,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变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对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进行详细阐述。

首先,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是指在非煤矿山生产过程中制定一系列的规章制度、工作程序和操作规范,有效地规范和控制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的各个环节,以确保矿工的人身安全和生产设备的稳定运行。

非煤矿山作为一种高危险性行业,存在着山体滑坡、爆破、瓦斯爆炸等各种危险,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旨在通过科学有效的管理手段,减少事故的发生,提高矿工的安全意识和紧急处理能力。

其次,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的核心内容包括安全管理、安全技术措施、应急救援等方面。

安全管理是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基础,通过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制度、培训体系等,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加强对非煤矿山生产过程各环节的监管和检查。

安全技术措施是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的重要保障,包括工作面采掘技术、通风技术、瓦斯防治技术等,通过技术手段来降低事故的发生概率和减轻事故的影响。

应急救援是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的备用手段,包括组织应急演练、配置应急设备和培训应急人员等,通过及时有效的应急响应,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具体实施步骤可以分为五个阶段。

首先是立项阶段,建立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小组,制定实施计划和具体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时间节点。

其次是调研评估阶段,调查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现状,识别安全隐患和风险,进行安全评估和隐患排查。

然后是制定标准阶段,在调研和评估的基础上,制定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的标准和要求,确保标准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接着是推广培训阶段,通过组织培训班、宣传活动等方式,向非煤矿山相关人员普及安全生产标准化的知识和要求,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最后是考核验收阶段,根据标准化的要求,开展安全生产现场检查和考核,确定并改进存在的问题,确保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实施效果。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法规标准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法规标准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 定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 罚办法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 理暂行规定
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小型露天采石场暂行规定
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 许可证实施办法
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 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 办法
国家标准GB 安全生产行业标准AQ 劳动保护行业标准LD 工程建设行业标准JB 有色金属行业标准YS 冶金工业行业标准YB
下一步研究加入的劳工公约主要是: 1993年预防重大工业事故公约—174号 1995年矿山安全和卫生公约—176号
1.安全生产法
2.矿山安全法
一3.职、业病非法防煤治矿法 山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4.行政许可法
5.行政处罚法
6.刑法
配套法规、规章和标准 安全生产法
1.安全生产法
第一章 总则 1~15条(国家政策)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法规 标准
2020年4月30日星期四
主要内容
一、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二、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
宪法
安全生产法律
国务院行政法规
国家标准
部门规章
行业标准
地方法规
地方标准 国际公约
宪法—第二章 第四十二条 加强劳动保护 改善劳动条件
第4页
矿山安全生产法律-人大发布的法律
产安全事故隐患; 5. 组织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
救援预案; 6. 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五项基本责任制
1. 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2. 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3. 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4. 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5. 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八项规章制度
1. 安全检查制度 2. 职业危害预防制度 3.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4. 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 5. 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隐患整改制度 6. 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7. 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 8.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法规标准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法规标准
(三)其他严重的情节。
第38页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矿山 生产安全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之 一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一)导致事故后果扩大,增加死亡三人以上,或者增加 重伤十人以上,或者增加直接经济损失三百万元以上的;
(二)实施下列行为之一,致使不能及时有效开展事故抢救的: 1.决定不报、谎报事故情况或者指使、串通有关人员不报、谎报事故 情况的; 2.在事故抢救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逃匿的; 3.伪造、破坏事故现场,或者转移、藏匿、毁灭遇难人员尸体,或者 转移、藏匿受伤人员的; 4.毁灭、伪造、隐匿与事故有关的图纸、记录、计算机数据等资料以 及其他证据的;
生产安全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在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 况,贻误事故抢救,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三十九 条之一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导致事故后果扩大,增加死亡一人以上,或者增加重伤三人以 上,或者增加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六)(2006年6月)
第一百三十四条 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 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 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 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 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矿山建设项目的行政许可
➢ 第二十五条 矿山建设项目要进行安全评价 ➢ 第二十六条 安全设施设计要进行审查 ➢ 第二十七条 安全设施要经验收才能投产 ➢ 第二十四条 冶炼、加工项目的“三同时”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标准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标准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评审一、矿山安全标准化达标考评需提供的具体材料如下:1. 1、《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申请书》;1. 2、企业自评报告、自评分记录;1. 3、主要及辅助生产系统、重要设备、设施风险辨识及安全可靠性分析材料;1. 4、企业安全标准化创建汇报(开展标准化创建前后对比,多媒体);1. 5、安全标准化体系文件和支撑文件汇编;1. 6、咨询机构的咨询工作报告(多媒体;未聘请咨询机构咨询服务的可不出具)。

1. 7、有效证照:即: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工商营业执照、采矿许可证、民用爆炸物品使用许可证和储存证、矿山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证、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资格证、危险化学品使用或储存登记证的复印件,从业人员培训证明,与承包的采掘施工单位签订的安全管理协议。

1. 8、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履行完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的批复文件的复印件;1. 9、法定安全检测检验机构出具的上一年度内安全检验检测报告;1. 10、县级(或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上一年度内伤亡事故情况证明材料;1.11、班组安全标准化创建资料(班组安全标准化创建方案、班组安全管理手册、班组安全管理学习材料等)1.12、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情况材料(或建设及建设资金计划安排、建设期限承诺书)1. 13、法律规范规定的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二、申请达标考评应提供的图纸(按安全许可要求准备,能反映 6 个月实况的现状图)(一)地下矿山1. 1 地质地形图(水文地质图和工程地质图);1. 2 矿山总平面图;1. 3 井上与井下对照图;1. 4 中段采掘工程平面图1. 5 通风系统图;1. 6 提升运输系统图;1. 7 防、排水系统图 ;1. 8 井上、井下供配电系统图1. 9 井下电气设备布置图;1. 10风、水管网系统图;1. 11 避灾线路图;1. 12井下通信系统图;1. 13充填系统图;1. 14采矿方法单体设计图。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基本标准
一、综合管理
第一条为保障非煤矿山生产安全,防止矿山事故,保护矿山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促进采矿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贵州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国家标准《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安全规程》(GB16423-1996)、《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规程》(GB16424-1996),结合本省实际,确定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制定本标准。

关联法规:
第二条矿山必须严格办矿审批手续,做到证照齐全,在批准的矿区范围内从事矿产资源开采活动。

矿山必须依法取得下列证照:
(一)工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

(二)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采矿许可证》。

(三)公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爆炸物品使用许可证》(需使用爆炸物品的矿山)。

第三条矿山必须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危险源监控管理和事故隐患整改治理制度,制订各工种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第四条矿山从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规定接受安全培训。

(一)矿长(矿山负责人)必须接受安全培训和考核,具备安全专业知识,依法取得《矿长经理安全资格证》,持证任职。

(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依法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并持证上岗。

(三)矿山企业必须对其他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四)矿山企业应当建立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考核挡案。

第五条矿山企业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全面负责,按规定应对安全生产的职责落实到位。

第六条矿山应设置与本企业生产相适应的安全管理机构,并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安全管理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具备安全专业知识,能胜任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第七条矿山企业应为井下作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工伤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

第八条矿山必须向从业人员发放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规定穿戴和使用。

第九条矿山建设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总体设计,必须对矿山安全条件进行论证,初步设计内容中必须有安全专篇。

第十条矿山应有符合安全要求的防洪、排水系统,排水能力应符合规程要求;有防止地表水泄入井下或露天采场的措施;有防止火灾、水害的预防和处理措施。

第十一条矿山有防止山体滑坡和因采矿活动引起地表塌陷造成危害的预防
措施。

第十二条矿山尾矿库和排土场设施及管理必须符合国家规定,有防止溃坝和发生泥石流等事故的安全措施。

第十三条矿山应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程的要求,制定民爆器材的贮存、使用和管理制度,严禁私存和转让。

第十四条矿山严禁在下列地点从事采矿、采石作业:
(一)铁路、河滩、防洪堤坝、尾矿坝、重要的公路、桥梁附近。

(二)国家保护的建筑物、构筑物、学校、居民区、工厂、高压输电线和输油、输气管道的附近地区。

(三)国家划定的自然保护区、重要风景区、国家重点保护的历史文物和名胜古迹所在地。

(四)国家和省规定不得开采矿产资源的其他地区。

二、露天开采
第十五条露天矿山必须有经批准的矿山设计或开采方案,有能反映实际情况并及时填绘的采掘工程平面图。

第十六条露天矿山必须坚持分台阶(阶段)开采。

台阶高度和台阶坡面角应能满足安全作业和边坡稳定性的需要。

(一)台阶高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1、机械开采时,按设备性能确定台阶高度,但一般不得超过15米。

2、人工开采时,台阶高度根据不同岩性应符合下列要求:
(1)砂状矿岩,台阶高度不得超过1.8米。

(2)较稳固矿岩,台阶高度不得超过3米。

(3)坚硬稳固矿岩,台阶高度不得超过6米。

(二)工作台阶坡面角应符合下列要求:
1、松软矿岩,工作台阶坡面角不得大于所采矿岩的自然安息角。

2、较稳固矿岩,工作台阶坡面角不得大于50。

3、坚硬稳固矿岩,工作台阶坡面角不得大于75。

(三)采用小分层微差爆破技术,可适当提高采场台阶高度,但必须制定专门的爆破施工设计方案,并强化现场管理。

第十七条采剥工作面禁止形成伞檐、空洞,严禁掏采;作业现场应当及时清除浮石、危石和其他危险物体,有防止边帮塌滑的预防措施。

第十八条现场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及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在距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及其以上的高处作业人员必须使用安全绳,安全绳的安全系数不得小于5。

第十九条露天爆破作业必须遵守《爆破安全规程》(GB6722-86)和《大爆破安全规程》(GB1349-92)的有关规定,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现场爆破器材必须放在专用箱内,严禁乱扔、乱放。

第二十条露天爆破作业必须实行定时爆破制度,在规定的时间进行;爆破时,应在危险区的地界和通道上设立岗哨和标志;爆破前,须同时发出音响、视觉信号,并有相应的组织措施;信号应分为预告、爆破和解除警戒信号。

第二十一条露天爆破作业,人员与爆破地点的安全距离,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浅眼爆破、浅眼药壶爆破、深孔药壶爆破、蛇穴爆破和硐室爆破,最小安全距离不得小于300米。

(二)深孔爆破,最小安全距离不得小于200米。

(三)浅眼眼底扩壶和深孔孔底扩壶,最小安全距离不得小于50米。

三、地下开采
第二十二条矿井必须有经过批准的开采设计。

有能反映实际情况并随生产发展,每年至少填绘一次的下列图纸:
(一)井上、井下对照图。

(二)采掘工程平面图。

(三)通风系统图。

(四)供电系统图。

第二十三条每个矿井必须至少有两个独立行人的直达地面的安全出口,安全出口的距离不得小于30米;井下每个生产水平(中段)和独立采场都至少有两个便于行人的安全出口,并与通往地面的安全出口相通;安全出口的断面要满足行人、运输和通风的要求;所有井下作业人员,必须熟悉安全出口。

严禁独眼井进行采矿生产。

第二十四条矿井提升人员的绞车设备必须具有可靠的工作制动、防过卷、限
速防坠等保护装置;罐笼应设扶手、罐帘;钢丝绳、连接装置、提升容器以及保险链应有足够的安全系数。

第二十五条竖井井口应有护栏、安全门、阻车器,上下井口、绞车(卷扬机)房的提升、运输声响信号装置和通讯设施齐全;斜井运输长度小于30米应有防跑车装置,大于30米应有“一坡三挡”安全装置。

第二十六条井巷掘进支护和采场顶板管理能够保障作业场所的安全,地下开采按规定留有保安矿柱。

第二十七条矿井必须采用机械通风,建立完善的通风系统;矿井总风量及采掘作业风量满足安全生产的要求。

第二十八条矿井供电电源可靠,地面中性点直接接地的变压器或发电机不得用以向井下供电;井下电气三大保护装置(过流、接地、检漏)齐全、可靠;各个作业场所的照明使用36伏的照明电源。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