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国家社会保障制度及其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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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国家社会保障制度及其启示
作者:李天德经济学博士教授四川大学经济学院院长
内容简介:欧洲各国的社会保障制度不仅历史悠久,而且也是当今世界各国社会保障制度中比较典型的制度。虽然现在欧洲各国社会保障制度在运行中遇到了不少困难和问题,但深入比较和研究欧洲国家社会保障制度,对促进当前我国社会保障体制的改革仍具有重要的借鉴价值和现实意义。由于欧洲各国政治经济背景不同,社会保障制度也存在着极大的差别。目前,欧洲各国实施的社会保障制度大体上可分为"社会福利型"与"社会保障型"两种模式。本文主要通过对欧洲国家社会保障制度的这两种模式的剖析,探讨对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启示。
关键词:欧洲国家社会保障制度剖析对我国的启示
一、欧洲国家社会保障制度的概述
社会保障制度最早产生于欧洲。进入20世纪以后,资产阶级社会改良主义和社会民主党的"福利社会主义"成为西方国家社会保障的理论基础。也有人说,世界各国的社会保障体系是从福利制度开始的,具体说是从1601年英国伊利莎白女皇的《济贫法》开始的。根据这一法律,国家对解决贫民负有责任,在全国普遍设立了救济贫民的济贫院,收容救济老人、孤儿以及残疾人等失去劳动能力的贫民。可以说,在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中,英国是第一个实行社会福利政策并建立起一套社会保障制度的国家。尤其是经历了本世纪30年代的经济大危机和第二次世界大战的重创,英国政府开始迎合工人运动中出现的改良主义趋势,通过国家来主持收入的再分配,满足较低收入阶层的广泛要求。实际上,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前夕,英国的社会保障体系已具有一定规模,英国政党也把建立"福利国家"作为竞选口号,自诩要建立"福利国家"的政府。二战后,英国政府开始对社会保障的内容和形式进一步的调整扩充,广泛地介入贫困、疾病、失业等社会问题,并相继颁布了一系列相关的社会立法,其中比较重要的有:1906年颁布的《教育法》,1908年颁布的《儿童法》和《养老金法》,1909年颁布的《劳工介绍法》,1911 年颁布的《国民保险法》,1918年颁布的《教育改革法》,1919年颁布的《住房和城市规范法》,1926年颁布的《失业保险法》等等。
西方社会保险制度则首推德国的俾斯麦政府,早在19世纪80年代俾斯麦政府就建立了《社会保险法》。战败后的联邦德国几乎以占DNP1/3的财力建立社会保障体系,通过了许多有关法律和条例,涉及到了社会保障、养老保险、疾病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照顾等诸多方面。在东西德国统一之前成为西方国家社会保障事业最为发达的国家之一。但是,如果把福利与保险都纳入社会保障的大概念之中,那么,社会保障制度的创始时间还是以英国最早。
目前,欧洲国家都形成了一套从"摇篮到坟墓"的无所不包的社会保障体系。这种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在很大程度上缓和了劳资关系和阶级矛盾,相对地维持了政治和社会的稳定,保证了经济的持续发展,明显地提高了人民的生活水平。如,50年代至80年代初,英国的人口增加了20%,住房增加了57%,男人的平均寿命提高了19%,多数人拥有了自己的住宅、汽车、家电等等。当然,资本主义制度并不能靠社会保障注入新的血液,相反,引起了诸多的问题,比如70年代后英国经济发展中出现的"英国病"。
欧洲国家的社会保障是各国政府的一种职能。社会保障制度涉及的内容极其广泛,它主要包括:政府和由政府支持、组织的社会力量,对因灾祸和其他原因陷入困境的个人和家庭给予救助;对因年老、伤残、疾病等原因丧失劳动能力,因失业等原因失去生活来源者给予生活保障;对为国捐躯,对社会有特殊贡献者的个人和家庭给予优抚;为提高公民的身体、文化素质、丰富公民的精神、文化生活,兴办教育、体育、卫生、环保和其他公益事业等,国家通过立法手段把这些保障措施和政策法律化,按法定规则在社会实施,即为社会保障制度。按照以上社会保障的内容,大体上可分为四类:一是从收入方面提供支持和援助的项目,主要包括老年退休和失业补助、贫困救济和伤病补助、退伍军人安置和遗属抚恤;二是从开支方面提供支持和补助的项目,主要包括健康医疗、住房、社会服务、儿童照顾和解决家庭问题的补助;三是教育和培训方面的支持和补助项目;四是对遭受某种损失者给予支持和补助的项目,如劳动保护和保健、食品和医药、环境保护、少数民族照顾等。
社会保障是欧洲各国政府的重要职能和社会政策。不管各国社会制度有多么的不同,社会保障都是为公民年老、残疾而丧失工作能力,因失业、生病或供养家人死后而减少或丧失收入时提供最基本的生活保障,解除后顾之忧,从而有利于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被人称之�"减震器"。当然,资本主义国家实施社会保障制度的最终目的是为了维护资产阶级的统治地位,缓和阶级矛盾。20世纪在英国,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中成长起来的社会生产力同资本主义生产关系本身发生了剧烈冲突, 30年代大危机和第二次世界大战的冲击,使社会生产遭到了极大的破坏,国内矛盾白热化,工人阶级的大量失业和由此引发的一系列问题,使政府面临的不再仅仅是贫民救济,而是如何解决日益剧增的失业大军和更多人的低收入问题。全社会动荡,弥漫着饥饿、绝望、恐慌、犯罪等。英国政府迫于不得已,找到了工人运动中的改良主义,主�"收入均等化",向富人征税,再分给穷人,创造"福利国家",有计划地对国民收入进行了一下再分配,再分配领域进行了一下宏观调整,出现了一大堆社会福利法案,从而使阶级矛盾得到了缓和,使资本主义社会得到了稳定。这就是为什么社会保障制度能够在欧洲国家得到顺利发展的重要原因。
二、以瑞典、英国为代表的"社会福利型"模式
实行"社会福利型"模式的国家,以瑞典、英国为代表。这种模式,实行"收入均等化,就业充分化,福利普遍化,福利设施体系化",包括"从摇篮到坟墓"的各种生活需要在内的社会保障制度,按照统一标准支付,基金主要由国家税收解决。它的理论基础是英国经济学家凯恩斯和威廉.贝费里奇的"收入均等化"论。"福利国家"的社会保障制度是建立在高税收、高消费、高福利基础之上的,政府必须提供大量资金。80年代中期,西方发达国家政府用于社会保障的财政支出占全部社会保障费用的比重平均为14.5%,而英国为56%,远远高于平均水平。瑞典的社会保障也是建立在"高税收、高交纳"之上的,基本养老金30%由政府财政拨款。意大利的社会保障支出已占国内生产总值的28%,居欧洲国家之首。瑞典社会保障体制是北欧模式的典型代表,其显著特点有六个:
(1)覆盖面宽、内容广、水平高。瑞典的社会保障面涵盖了在瑞典工作的所有人,不论是其是否具有瑞典国籍;保障内容非常广泛,主要集中在养老金、医疗和福利方面;支付的保障费用项目繁多,而且保障水平很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