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处坠落的应急及预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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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八:
高处坠落的应急及预防措施
一、编制目的
为保护本项目从业人员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为方针,坚持防御和救援相结合的原则,以危急事件的预测、预防为基础,以对危急事件过程处理的快捷准确为重点,以全力保证人身、设备安全为核心,以建立危急事件的长效管理和应急处理机制为根本,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保证本项目在突发高处坠落安全事故时,将危急事件造成的损失和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3号)
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4、《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5、《重大危险源辨识》(GB 18218)
6、《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7、《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广西公路桥梁工程总公司来宾至马山高速公路工
程建设项目1-2分部项目经理部所属各区段高处作业安全预控和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指导。
四、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1、迅速行动、灵活应对。处理事故险情时由应急领导小组启动本预案并实施;
2、以人为本。险情处理应首先保证人身安全(包括救护人员和遇险人员);
3、强化防护。迅速疏散无关人员,阻断危险物质来源,防止次生事故发生。
五、高处作业概述
高处作业的标准,统一划分规定如下:
1、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及其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
2、高处作业的级别
高度在2-5米时,称为一级高处作业。
高度在5-15米时,称为二级高处作业。
高度在15-30米时,称为三级高处作业。
高度在30米以上时,称为特级高处作业。
3、高处作业的种类分为一般高处作业和特殊高处作业两种。其中特殊高处作业又分为以下几个类别。
(1)在阵风风力六级以下的情况下进行高处作业,称为强风高处作业。
(2)在高温或者低温下进行高处作业,称为异温高处作业。
(3)降雪时进行高处作业,称为雪天高处作业。
(4)降雨时进行高处作业,称为雨天高处作业。
(5)室外完全采用人工照明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夜间高处作业。
(6)在接近或接触带电体条件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统称为带电高处作业。
(7)在无立足或无牢靠立足点条件下的高处作业,称为悬空高处作业。
(8)对突然发生的灾害事故,进行抢救高处作业,称为抢救高处作业。
六、重要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
根据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过程确定高处作业坠落造成人员伤亡为重要危险源。
1、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为高处坠落,发生的地点为项目部所属各区段高处作业部位或过程。
2、可能影响范围为施工作业场所,可能影响的人数为现场施工作业人员。
3、发生事故可能造成1人或数人伤亡,构成重大安全事故/事件。
七、高处坠落预控措施
1、高处作业基本要求
⑴各作业队施工项目中涉及到的所有高处作业安全技术措施必须列入本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并经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施工。
⑵高处作业必须逐级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对各种用于高处作业的设施和设备,在投入使用前,必须经检查确认完好后才能使用。
⑶搭设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人员,如架子工、井字架工等,必须经专业培训机构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并应定期进行体格检查。
⑷严禁患有高血压病、心脏病、贫血、癫痫病等不适合高处作业的人员从事高处作业;对疲劳过度、精神不振和思想情绪低落人员要停止高处作业;严禁酒后从事高处作业。
⑸高处作业人员的个人着装要符合灵便、安全要求。根据实际需要配备安全帽、安全带和有关劳动保护用品;不准穿高跟鞋、拖鞋、硬底鞋、带钉易滑靴鞋或赤脚作业;高处作业要穿软底防滑鞋。
⑹遇六级强风或大雨、雪、雾等恶劣天气不得进行露天高处作业。
⑺用于高处作业的防护设施,不得擅自拆除,确因作业需要临时拆除必须经现场施工负责人同意,并采取相应可靠的措施,作业后应立即恢复。
⑻高处作业的防护设施在搭拆过程时,应设置相应警戒区监护人员,严禁上、下同时拆除。
⑼高处作业中所用的物料应堆放平稳,不可置放在临边、洞口附近或妨碍通行和装卸,对于有坠落可能的物料、工具,都应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严禁投扔物料、工具等。
⑽登高作业前,必须检查脚踏物是否安全牢固;施工过程中若发现高处作业的安全设施有缺陷或隐患,必须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
时,必须停止作业。
⑾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主要受力杆件,力学计算按一般结构力学公式,强度及刚度计算不考虑塑性影响,构造上应符合现行的相应规范要求。
2、临边高处作业安全防护措施
⑴设置防护栏杆:对于高度低于3.2米的基坑周边,无外脚手架的临边,未安装栏杆或栏板的平台、平面、料台与挑平台周边,分层施工的扶梯口、通道口和梯段边等都必须设置防护栏杆。要求:防护栏杆高度不低于1.2米,上、下横杆间隔0.6米,栏杆柱间隔不应大于2米。
⑵架设安全网:对高度超过3.2米(包括3.2米)的高处作业以及防护栏杆、通道、脚手架,必须架设立网全封闭,立网采用密目式安全网。
⑶设置安全门或活动防护栏杆。各种平台口、扶梯口、通道口应设置高度不低于1.2米的安全门或活动防护栏杆,且用密目式安全网封闭。
3、洞口高处作业安全措施
⑴边长为25~50cm的洞口,用坚实、防止挪移动木板盖,并标识清楚。
⑵边长为50~150cm的洞口,四周设防护栏杆,用密目式安全网围档,必要时在底部横杆下沿设置严密固定的高度不低于200mm 的踢脚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