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机动车排放清单技术指南
关于大气污染物源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体系的说明
关于大气污染物源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体系的说明
大气污染物排放清单指各种排放源在一定时间跨度和空间区域 内向大气中排放的大气污染物的量的集合。一套完整的大气污染物 排放清单应当覆盖化石燃料固定燃烧、工艺过程、移动源、溶剂使 用、扬尘、生物质燃烧和农业等排放源,包含二氧化硫(SO2)、氮氧 化物(NOx)、一氧化碳(CO)、挥发性有机物(VOCs)、氨(NH3)、一 次颗粒物(PM2.5 和 PM10)和臭氧(O3)等大气污染物,并具备动态更 新机制。
随着清单编制工作的逐步深入,清单编制中活动水平与排放系 数将不断更新和完善,环境保护部将适时修订技术指南。目前,已 发布的《大气细颗粒物一次源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试行)》和《大 气挥发性有机物源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试行)》中关于道路机动 车、非道路移动源以及生物质燃烧源排放清单编制请参照新发布的 《道路机动车大气污染物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试行)》《非道路 移动源大气污染物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试行)》和《生物质燃烧 源大气污染物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试行)》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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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尚未从国家层面上建立完整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清单, 也缺乏一套建立大气污染物排放清单的方法工具,相应的能力建设 较为滞后。考虑到各地清单编制工作的技术基础与实际管理需求的 差异性,环境保护部按照“规范统一、科学实用、轻重缓急、循序,即先按照污染物种类和污染源源类两个方向分 别出发,编制单项大气污染物(源)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待各 方面对清单编制工作有一定认识和基础后,再将城市和区域网格化, 编制涵盖全行业、多污染物以及包含污染源时空变化信息的源排放 清单技术指南。
根据上述思路,环境保护部已于 2014 年 8 月发布了《大气细颗 粒物一次源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试行)》《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源
.《非道路移动污染源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试行)》(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附件8《非道路移动污染源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试行)》(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非道路移动污染源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编制组二〇一四年六月—160——161—项目名称:非道路移动污染源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试行)项目统一编号:起草单位:环境保护部机动车排污监控中心、北京理工大学主要起草人:鲍晓峰、丁焰、尹航、黄志辉、王军方、马冬等环保部科技标准司项目管理人:师华定陈胜— 162 —目 录1 任务来源...................................................................................................................................163 2 指南制定的意义.......................................................................................................................163 3 编制原则与技术依据 (164)3.1 编制原则 (164)3.2 技术依据................................................................................................................................164 4 主要编制工作过程...................................................................................................................165 5 国外非道路移动源排放清单发展现状.. (165)5.1 NONROAD 模型简介 (166)5.2 EMEP/CORINAIR 方法简介.................................................................................................167 6 主要技术内容及说明 (169)6.1 排放源分类分级方法 (169)6.2 排放量计算方法 (171)6.3 源排放清单的应用与评估....................................................................................................185 7 指南实施建议 (185)—163—《非道路移动污染源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编制说明1 任务来源非道路移动污染源是我国氮氧化物(NOx)、细颗粒物(PM2.5)排放的重要来源之一,是造成大气区域灰霾污染和光化学烟雾污染的重要原因。
大气可吸入颗粒物一次源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试行)
附件2大气可吸入颗粒物一次源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第一章总则1.1编制目的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和《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推进我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进程,增强大气可吸入颗粒物污染防治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文件,编制《大气可吸入颗粒物一次源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
1.2适用范围1.2.1本指南明确了固定燃烧源和工艺过程源一次可吸入颗粒物(PM10)排放清单编制的技术流程、技术方法、质量控制等内容。
移动源PM10排放清单编制执行《道路机动车大气污染物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试行)》和《非道路移动源大气污染物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试行)》,扬尘源PM10排放清单编制执行《扬尘源颗粒物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生物质燃烧源PM10排放清单编制执行《生物质燃烧源大气污染物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试行)》。
1.2.2本指南适用于指导在城市、城市群及区域尺度开展PM10源排放清单编制工作,清单编制的行政区划主体为县(区)、市、或省(直辖市、自治区)。
1.3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环境保护部等部门关于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改善区域空气质量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大气细颗粒物一次源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试行)》当上述标准和文件被修订时,使用其最新版本。
1.4术语与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指南。
可吸入颗粒物(PM10):指空气动力学当量直径小于等于10μm的颗粒物。
PM10排放源:指向大气环境直接排放一次PM10的排放源,PM10的人为排放源包括固定燃烧源、工艺过程源、移动源、扬尘源和生物质燃烧源。
排放清单:指各种排放源在一定的时间跨度和空间区域内向大气中排放的大气污染物的量的集合。
基于LEAP模型的广州交通领域能耗及空气污染物排放分析
第9卷第1期新能源进展Vol. 9 No. 1 2021年2月ADVANCES IN NEW AND RENEWABLE ENERGY Feb. 2021 文章编号:2095-560X(2021)01-0069-07基于LEAP模型的广州交通领域能耗及空气污染物排放分析*杨森1,2,3,4,黄莹1,2,3,焦建东1,2,3,4,廖翠萍1,2,3†(1. 中国科学院广州能源研究所,广州510640;2. 中国科学院可再生能源重点实验室,广州510640;3. 广东省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研究开发与应用重点实验室,广州510640;4. 中国科学院大学,北京100049)摘要:基于长期能源替代规划系统(LEAP)模型,结合情景分析法,模拟广州交通领域未来的能耗及CO、HC、NO x、PM2.5、SO2等主要空气污染物排放趋势,分析广州交通领域的节能及空气污染物排放控制策略。
结果表明:综合情景下,到2035年,广州交通领域将较基准情景节能23.06%,CO、HC、NO x、PM2.5、SO2分别减排30.05%、28.31%、27.86%、23.77%、16.33%;各子情景中,能源结构优化情景的节能减排贡献最大;从运输类型来看,公路货运、私人交通、公路客运、水路货运和航空客运的节能减排贡献较大;要实现城市交通能耗及污染物排放控制,需要大力发展公共交通,促进铁路和水路运输的发展,以部分分流私人交通、公路和航空运输的交通需求增长,同时提高能源清洁化率和能效水平。
关键词:LEAP模型;情景分析;节能;污染物减排中图分类号:TK01 文献标志码:A DOI:10.3969/j.issn.2095-560X.2021.01.010Analysis of Energy Consumption and Air Pollutant Emission inGuangzhou Transportation Field Based on LEAP ModelYANG Sen1,2,3,4, HUANG Ying1,2,3, JIAO Jian-dong1,2,3,4, LIAO Cui-ping1,2,3(1. Guangzhou Institute of Energy Conversion, Chinese Academy of Sciences, Guangzhou 510640, China;2. CAS Key Laboratory of Renewable Energy, Guangzhou 510640, China;3. Guangdong Provincial Key Laboratory of New and Renewable Energy Research and Development, Guangzhou 510640, China;4. University of Chinese Academy of Sciences, Beijing 100049, China)Abstract: Based on Long-range Energy Alternatives Planning System (LEAP) model and scenario analysis method, the future energy consumption and emission trends of major air pollutants such as CO, HC, NO x, PM2.5and SO2in the transportation field of Guangzhou were simulated this paper, and the energy saving and air pollutant emission control strategies in Guangzhou transportation field were analyzed. The results showed as follows: under the comprehensive scenario, by 2035, Guangzhou’s transportation sector will save 23.06% energy consumption compared with the Business as Usual (BAU) scenario, and the emissions of CO, HC, NO x, PM2.5 and SO2 decreased by 30.05%, 28.31%, 27.86%, 23.77% and 16.33% respectively; among the sub scenarios, the energy structure optimization scenario has the largest contribution to energy saving and emissions reduction; in terms of transport types, road freight, private transport, highway passenger transport, waterway freight transport and air passenger transport contribute more to energy saving and emissions reduction;in order to realize the control of urban traffic energy consumption and pollutant emissions, it is necessary to develop public transportation, promote the development of railway transportation and waterway transportation, partially divert the growth of traffic demand of private transportation, highway transportation and air transportation, and promote the cleanliness of energy structure and the energy efficiency.Key words: LEAP model; scenario analysis; energy saving; pollutant emission reduction*收稿日期:2020-07-29修订日期:2020-11-24基金项目:能源基金会赠款项目(G-1811-28739)†通信作者:廖翠萍,E-mail:**************70 新能源进展第9卷0 引言交通运输业作为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支柱之一,一直是我国能耗和空气污染物排放的主要来源。
机动车排放清单
丹佛市道路上机动车排放清单:一个有效的替代建模Sajal S. Pokharel, Gary A. Bishop, Donald H. Stedman摘要流动污染源的排放清单历来是通过计算模型获得的。
然而,这种方法有其内在的缺点,时使用的因素被纳入只有有限数量的现实世界中来观察。
预测和测量模型之间的协议往往是关于贫穷的。
最近,以燃料为基础的道路上排放清单的线净油方法已经研制成功。
此方法用于计算污染物的量(公斤,加仑或升)从遥感测量(克每单位)燃料使用的排放因子。
这些因素结合从纳税记录中得到的燃料的使用数据,可以得到以燃料为基础的排放清单。
这种获得排放清单的方法是非常经济的,是缺乏资源的地区发展排放模型的理想替代品。
这几年丹佛大都会区的废气排放清单时的增强I / M计划已经到位,期间我们已经用这种常规的方法计算在道路运输上CO,HC和NO的产生量。
这些计算表明,在6年的研究期间排放库存是不断减少的。
计算也比较MOBILE6模型的近期结果。
模型库存CO,HC和NO,分别为30-70%,降低40%,高出40-80%。
Elsevier科学有限公司保留所有权利。
(2002)关键词:燃料为基础的排放因子;移动源遥感;发射模型比较1.介绍一个正确指定的污染源的作用是为了更好地监测和控制空气污染。
排放清单源或源集分配一个特定的污染物数量。
1998年在道路上的车辆被认为是最大的单一主要大气污染物的来源,占60%的一氧化碳(CO),44%的碳氢化合物(HC)的,和31%的氮氧化物,国家排放清单(美国环保局,2000年)。
因此,要了解某一区域的空气质量准确地评估车辆的废气排放是至关重要的。
直到最近,机动车排放清单已经用旅游来为基础了,也就是说,他们已经从使用车辆的每从有限的功率的里程测试推断出的距离排放因子(VMT)中估计出质量计算模型的计算了。
虽然模型可能有助于快速的获得大量的发展模式存货后的初始投资,但是,其准确性仍然不明朗。
《大气可吸入颗粒物一次源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试行)》讲解
973计划课题:我国酸沉降相关物质的排放特征及强度研究
863重大项目课题:区域大气污染源识别与动态源清单技术及应用 十多项环保公益项目及几十项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 构建了区域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共性技术体系 • 发展了多层嵌套高分辨率的区域排放清单编制技术和方法学 • 开展了排放系数测试研究,将排放系数的本土化率由20%提高到70% • 编制了覆盖全国和重点区域的多层嵌套网格化排放清单 • 部分城市基于自下而上方法编制了多污染物综合排放清单
[95% 置信区间]
NOx CO2 CO CH4 VOC BC OC NH3
Other East Southeast Source: Streets et al., 2003 Asia Asia
China
Japan
India
Other South Asia
Ships
All Asia
第三阶段:基于技术和设备信息的排放清单
第二阶段:基于部门活动水平的排放清单
代表:TRACE-P排放清单
基准年:2000年 涉及的污染物:SO2, NOx, CO2, CO, CH4, NMVOC, BC, OC
基本方法
排放系数法 源分类:3级 活动水平:
• 分省、分部门的不同燃料消费量 • 主要的相关工、农业原料消费量和产量
100
除尘器所占比例/%
水泥厂污染控制技术演变函数
旋风 湿式 静电 布袋
80 60 40 20 0 1990 1993 1996 年份 1999 2002 2005
③ 中国是全球土地利用变化速度最快的区域之一
珠三角城市化土地利用变化
④ 排放清单编制与环境数据统计体系存在脱节
环境管理部门已经建立了由环境统计、
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源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试行)》
附件2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源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试 行)第一章总则1.1 编制目的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和《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推进我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进程,增强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文件,编制《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源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
1.2 适用范围本指南适用于指导城市、城市群及区域开展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源排放清单编制工作。
本指南适用于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源排放清单的编制,用于指导企业针对挥发性有机物源的清洁生产,确定企业的挥发性有机物防控重点。
本指南内容包括开展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源清单编制工作的主要技术方法、技术流程、工作内容、技术要求、质量管理等方面。
1.3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环境保护部等部门关于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改善区域空气质量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当上述标准和文件被修订时,使用其最新版本。
1.4 术语与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指南。
挥发性有机物(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 VOCs) :指在标准状态下饱和蒸气压较高(标准状态下大于13.33Pa)、沸点较低、分子量小、常温状态下易挥发的有机化合物。
本指南适用的挥发性有机物包括烷烃、烯烃、芳香烃、炔烃的C2~C12非甲烷碳氢化合物(Nonmethane hydrocarbons, NMHCs),醛、酮、醇、醚、酯、酚等C1~C10含氧有机物(Oxygenated 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OVOCs),卤代烃(Halogenated hydrocarbons),含氮有机化合物(Organic nitrates),含硫有机化合物(Organic sulfur)等几类152种化合物。
VOCs排放源清单与控制技术指南
VOCs排放源清单与控制技术指南近日,环境保护部第七轮次“2+26”城市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发现,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问题最突出,占本轮次检查发现问题总数的38.6%。
大部分VOCs不仅本身具有较强毒性,而且还是影响我国区域大气复合污染的重要前体物和参与物。
无论是民众关心热议的细颗粒物(PM2.5)还是臭氧(O3),都和VOCs有千丝万缕的联系。
为此,特邀我院张新民研究员就VOCs污染的现状、来源以及控制对策进行系统介绍。
VOCs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VOCs)是指在常压下,任何沸点低于250℃的有机化合物,或在室温(25℃)下饱和蒸气压超过133.32Pa,以气态分子的形态排放到空气中的所有有机化合物的总称。
VOCs不仅本身具有较强毒性,还是影响我国区域大气复合污染的重要前体物和参与物。
因此,控制VOCs对改善我国大气环境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VOCs污染的危害性和控制的必要性VOCs共包括烷烃、芳香烃类、烯烃类、卤烃类、酯类、醛类、酮类和其它化合物8类。
大约1/3的VOCs是有毒的,芳香烃类、酮类、酯类等可以引起皮肤、眼睛、呼吸系统、血液、肝肾脏、神经系统等中毒,如甲醛、苯等。
VOCs不仅对人体有明显的毒性效应,还具有多重环境效应。
VOCs可以和氮氧化物发生光化学反应,形成光化学烟雾;也能与大气中的·OH、NO3-、O3等氧化剂发生多途径反应,生成二次有机气溶胶,对环境空气的O3和PM2.5均有重要影响(图1)。
图1 VOCs多重环境效应(左)及近地面臭氧生成机制(右)(来源:US EPA)在国际上,美国、欧盟等很早就认识到了VOCs 对环境空气质量的重要影响,制定和实施了一系列VOCs 污染控制政策。
当前,我国大气污染问题复杂,呈现高污染负荷、多污染物叠加等特征,已从传统的煤烟型污染逐渐过渡为以PM2.5和O3为特征的复合污染。
非道路移动污染源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试行)
4.1 非道路移动机械 包括工程机械、农业机械、小型通用机械、柴油发电机组等。 4.1.1 方法选择 根据计算结果的准确程度,依次分为复杂方法、一般方法、 简易方法,使用者可基于掌握的排放源相关信息,选择合适的方 法,详见图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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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可获取分类别、功率段、排
是
放阶段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保有
附件 7
非道路移动污染源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试行)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 则
1.1 适用范围 本指南规定了中国非道路移动污染源排放清单编制的技术 流程、技术方法、质量控制等内容。 本指南适用于各地城市开展非道路污染源排放清单的编制 工作。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指南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 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指南。 GB/T 17692-1999 汽车用发动机净功率测试方法。 GB 18322-2002 农用运输车自由加速烟度排放限值及测量 方法。 GB19756-2005 三轮汽车与低速货车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 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Ⅰ、Ⅱ阶段)。 GB20891-2007 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 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Ⅰ、Ⅱ阶段)。 GB26133-2010 非道路移动机械用小型点燃式发动机排气 污染物排放限值与测量方法(中国第一、二阶段)。
0.95
0.90
1.30
7.50
6.50
国Ⅲ
0.55
0.52
1.10
6.00
5.00
37< G <75kW 国Ⅰ前
1.00
0.95
1.30
10.50
6.50
国Ⅰ
0.85
0.81
1.30
拉萨市机动车尾气排放因子研究
缘乞科枚Journal of Green Science and Technology2021年3月第23卷第6期拉萨市机动车尾气排放因子研究杨晓波",阿球,巫鹏飞2,李新3(1.四川川大生态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四川成都610065;2,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西藏拉萨850000;3.绵阳师范学院资源环境工程学院,四川绵阳621000)摘要:采用便携式排放测试系统(Portable Emissions Measurement System,PEMS)测试了4种不同车型的气态污染物(HC、CO、NO*)排放因子。
结果表明:微型汽车实测结果,CO排放因子是排放限值和《指南》的5—7.52倍和2.57—11.06倍,NOx排放因子是排放限值和《指南》的32.93—60倍和49.4—64.1倍,THC排放因子是排放限值和《指南》的4.9-9.8倍和4.01-30.6倍;轻型汽车实测结果,CO排放因子是排放限值和《指南》的4.8~18倍和1.5〜34倍,NOx排放因子是排放限值和《指南》的1.67〜19倍和2~39倍,THC排放因子是排放限值和《指南》的13倍和19倍;重型汽车实测结果,CO排放因子是排放限值和《指南》的12.65〜12.89倍和5.16-7.39倍,NOx排放因子是排放限值和《指南》的3.14倍和1.4倍,THC排放因子低于排放限值;低速货车实测结果,CO排放因子是排放限值和《指南》的2倍左右,NOx和THC#放因子低于排放限值。
该研究结果可为拉萨市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控制及机动车管理提供相关依据。
关键词:机动车;尾气排放;实测;拉萨市中图分类号:X734.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9944(2021)06-0101-051引言随着我国经济高速发展,机动车保有量逐年增加,至2011年中国小汽车产销量位居世界第一⑷,而机动车尾气排放所带来的环境污染问题也越来越受到世界各国的关注。
基于COPERT IV模型的机动车排放清单研究——以南京市为例
基于COPERT IV模型的机动车排放清单研究——以南京市为例谢轶嵩;杨峰;谢放尖【摘要】该研究应用COPERTⅣ模型建立了南京市2014年机动车污染排放清单.结果表明:南京市2014年机动车CO、NOx、VOCs、PM10和PM2.5排放量分别为6.80万t、4.46万t、1.12万t、0.21万t和0.16万t.各车型污染物贡献率各不相同,小客车排放的CO和VOCs量最大,分别为59.2%和48.2%.重型货车是NOx、PM10和PM2.5排放的主要来源,贡献率分别为50.8%、37.2%和41.0%.按排放标准划分,国III标准的车辆对CO、VOCs、NOx、PM10和PM2.5排放的贡献率最大,分别为30.4%、55.5%、26.5%、51.3%和54.9%.【期刊名称】《安徽农学通报》【年(卷),期】2017(023)013【总页数】3页(P96-97,102)【关键词】南京;机动车;COPERTIV;排放清单【作者】谢轶嵩;杨峰;谢放尖【作者单位】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江苏南京 210013;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江苏南京 210013;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江苏南京 210013【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X734.2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逐步提高,城市机动车保有量迅速增长,2014年全国机动车保有量达到2.46亿辆,由此造成的尾气排放已成为我国空气污染的的重要来源,是造成灰霾、光化学烟雾污染的重要原因[1]。
建立机动车排放清单,分析排放特征,是控制城市机动车排放的基础[2]。
为此,国内外广泛使用MOBILE、IVE、COPERT等模型进行城市机动车污染排放的定量计算[3-4]。
樊守彬等[5]应用COPERT模型建立了以2009年为基准年的机动车尾气排放清单,并通过对典型道路的调研数据分析其排放特征,建立了北京六环路以内尾气排放空间分布。
姚欣灿等[6]利用MOBILE-China和PART5-China 模型计算分车型车队综合排放因子,并在此基础上建立了广州市2010年机动车排放清单。
道路机动车大气污染物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
道路机动车大气污染物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
(试 行)
第一章 总 1.1 编制目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和 《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 推进我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进程, 增强道路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 法》 、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文件,编 制《道路机动车大气污染物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试行)》(以下 简称“指南”)。 1.2 适用范围 1.2.1 本指南明确了道路机动车大气污染物排放清单编制的 技术流程、技术方法、质量控制等内容,用于指导载客汽车、载 货汽车和摩托车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清单编制工作。 1.2.2 本指南适用于指导在城市、城市群及区域尺度开展道 路机动车排放清单编制工作,清单编制的行政区划主体为县 (区)、市、或省(直辖市、自治区)。 1.3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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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大气污染物排放清单编制的技术流程和方法 3.1 排放源分类分级体系的确定 编制道路机动车排放清单时, 应首先对清单编制区域内的排 放源进行初步摸底调查,明确当地机动车的主要构成,在分类分 级体系中选取合适的第一、二和三级排放源类型,以确定源清单 编制过程中的活动水平数据调查和收集对象。 3.2 道路机动车排放清单包括的排放过程 道路机动车排放量(E)主要包括尾气排放(E1)和 HC 蒸 发排放(E2)两部分。其计算公式如下:
排放系数,主要包括热浸、昼间和渗透过程中排放系数,单位为 克/天; 为当地以汽油为燃料的机动车保有量,单位为辆。 3.5 数据调查收集 编制道路机动车排放清单时, 应当针对排放源制订活动水平 调查方案,建立保有量和活动水平调查清单,确定调查流程,明 确数据获取途径。 编制清单时应当明确数据获取的基准年份, 活动水平调查时 尽可能收集与基准年份相对应的数据。基准年份数据缺失的,可 采用相邻年份的数据, 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决定是否进行适 当调整。 数据的调查收集过程应与现有数据统计体系结合, 优先从环 境统计、污染源普查等数据库中获取相关信息。 3.6 数据质量控制
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源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试行)》
使用量,ŋ 为污染控制技术对 VOCs 的去除效率。
(5)机动车排放源的 VOCs 排放量计算方法为:
∑ E v,t = Pi, j,t × EFi, j,t ×VMTt
(6)
— 26 —
式中,Ev 为机动车 VOCs 排放量,i 为车辆类型,j 为省、直 辖市、自治区,t 为计算年份,P 为车辆保有量,EF 为排放系数, VMT 为行驶里程。
动水平;i 为燃烧部门,分别为火力发电、供热、工商业消费、
城市消费、农村消费;j 为燃料类型,包括煤、燃料油、煤气、
天然气、液化石油气;m 为省、直辖市、自治区。
(3)工艺过程源 VOCs 排放量的计算
E
=
∑
m
EF k ,m
×
Q m
× (1
− η)
(4)
式中,k 为工艺过程的 VOCs 排放子源,m 为省,E 为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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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生物质燃烧源 生物质燃烧包括作为燃料使用的生物质燃料燃烧(秸秆、薪 柴、沼气)和作为废弃物的生物质露天焚烧。生物质燃烧源的活 动水平指秸秆燃料和薪柴燃料使用量,生物质露天焚烧量和焚烧 的具体位置。露天焚烧量可根据秸秆产量和调研秸秆露天焚烧比 例获得,露天焚烧地理位置可应用卫星遥感监测技术识别。 5.2 化石燃料燃烧源 化石燃料是由碳氢化合物及其衍生物组成的燃料资源,包括 煤、石油、天然气、油页岩等。化石燃料燃烧源活动水平为不同 部门的燃料消费量,因此应调查不同部门不同燃烧设备下所消耗 的煤、石油、天然气和油页岩的消费量,其各部门需要调查的指 标见附表 9。 5.3 工艺过程源 有机化学、无机化学、食品和农业、木材加工等工业生产过 程,都是潜在的 VOCs 排放源,具体集中在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 制造业、化学纤维制造业、橡胶制品业、塑料制品业、非金属矿 物制品业、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 料加工业、农副食品加工业、食品制造业、饮料制造业、木材加 工及木、竹、藤、棕、草制品业、造纸及纸制品业、煤炭开采和 洗选业、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等十四个制造业行类中,其中石油 化工业是 VOCs 的重要排放源。需获取的活动水平信息包括经纬 度、产品产量、生产工艺以及处理技术。附表 8 列出了需要调查 的工艺过程源的对应活动水平指标。 5.4 溶剂使用源
机动车检测技术指南最新版
机动车检测技术指南最新版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机动车保有量持续增长,机动车检测作为保障道路安全、减少环境污染的重要手段,其技术水平不断提高。
为了适应新形势下机动车检测工作的需要,国家相关部门不断更新和完善机动车检测技术指南。
本文将介绍最新版的机动车检测技术指南,帮助广大检测机构和车主了解最新的检测技术和要求。
一、检测项目与标准最新版的机动车检测技术指南对检测项目进行了调整和完善,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安全技术性能检测:包括车辆外观、底盘部件、发动机、电气设备等方面的检测。
检测项目包括车辆识别代号(VIN)的核对、车辆外廓尺寸、轮轴距、灯光、制动、排放等方面的检查。
2. 环保检测:包括尾气排放、噪声、燃料消耗等方面的检测。
检测项目包括排放污染物、噪声级、燃油消耗量等方面的测量。
3. 智能网联汽车检测:针对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的特点,增加了电池管理系统、车载充电系统、智能驾驶辅助系统等方面的检测。
二、检测方式与设备最新版的机动车检测技术指南对检测方式进行了调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检测方式:采用计算机控制和自动化检测设备,提高检测效率和准确性。
检测设备包括车辆外观检测系统、底盘部件检测系统、发动机检测系统、电气设备检测系统、排放检测系统等。
2. 检测设备:采用高精度、高性能的检测设备,提高检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检测设备包括激光测距仪、红外热成像仪、四轮定位仪、尾气分析仪、噪声测试仪等。
三、检测流程与要求最新版的机动车检测技术指南对检测流程进行了调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检测流程:检测机构应按照检测流程进行检测,确保检测工作的规范性和有序性。
检测流程包括车辆登记、检测准备、检测实施、数据处理、出具报告等环节。
2. 检测要求:检测机构应按照检测要求进行检测,确保检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检测要求包括检测设备的精度要求、检测人员的资质要求、检测环境的要求等。
四、检测机构与人员最新版的机动车检测技术指南对检测机构进行了调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检测机构:检测机构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确保检测工作的规范性和准确性。
机动车检测技术指南最新版
机动车检测技术指南最新版示例文章篇一:《机动车检测技术指南最新版》嘿,你知道机动车检测吗?这可是个超级重要的事儿呢!就好像我们人要定期去做体检一样,机动车也得时不时地接受检测,这样才能保证它们在路上跑的时候是安全又健康的。
今天呀,我就来和大家讲讲这机动车检测技术指南最新版的事儿。
我爸爸就是在机动车检测站工作的,他每天都和各种各样的汽车打交道。
有一次,我跟着爸爸去了检测站。
哇,那里可真是一个汽车的“大医院”啊!一辆辆车就像一个个生病的病人一样,排着队等着被检查呢。
在这个检测技术指南最新版里,外观检测可是很重要的一部分。
你看那汽车的外观,就像是人的衣服一样。
如果汽车的车漆破破烂烂的,就像我们人穿着破了洞的衣服,多难看呀。
而且这不仅仅是美观的问题,要是车漆有破损,可能是这辆车经历过碰撞或者其他不好的事情呢。
检测员叔叔会仔细地检查汽车的车身有没有变形,就像医生检查我们的骨骼有没有长歪一样。
他们拿着小工具这里敲敲,那里看看,特别认真。
我就问爸爸:“爸爸,这得检查多久呀?”爸爸说:“宝贝,这可不能马虎,每一个小细节都可能影响到汽车在路上的安全呢。
”还有汽车的灯光检测。
汽车的灯就像是它的眼睛一样。
你想想,如果人的眼睛不好使了,那得多危险呀。
汽车的大灯要是不亮或者光线不对,在晚上开车的时候就看不见路了。
检测的时候,检测员叔叔会把车开到一个专门的地方,然后打开大灯。
那灯光就像两道明亮的剑一样射出去。
叔叔会看灯光的亮度够不够,还有灯光的角度对不对。
要是灯光歪了,就好像人的眼睛斜视了,那可不行。
我当时就在想,这汽车的眼睛要是有问题了,在马路上就像个盲人一样乱闯,多可怕呀。
再来看看刹车检测吧。
刹车对于汽车来说,那就是救命的东西啊。
这就好比我们走路的时候,脚要是突然不听使唤了,那不得摔个大跟头?汽车的刹车要是不好使,在马路上就会像脱缰的野马一样,根本停不下来。
检测刹车的时候,会有专门的设备来测试。
我看到那设备紧紧地抱住汽车的轮子,然后让汽车跑起来再刹车。
非道路移动污染源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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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术语与定义 1.3.1 非道路移动源 包括工程机械、农业机械、小型通用机械、柴油发电机组、 船舶、铁路内燃机车、飞机等。 工程机械:用于工程建设施工机械的总称,主要燃料为柴油。 包括挖掘机、推土机、装载机、叉车、压路机、摊铺机、平地机、 以及其他机械等。 农业机械:在作物种职业和畜牧业生产过程中,以及农、畜 产品初加工和处理过程中所使用的各种机械,主要燃料为柴油。 包括拖拉机、农用运输车、联合收割机、排灌机械、以及其他机 械等。 小型通用机械:非道路移动机械用小型点燃式发动机,主要 燃料为汽油。 柴油发电机组:以柴油为燃料,在恒定转速下工作的移动式 发电机组。 船舶:能航行或停泊水域进行运输和作业的交通工具。 铁路内燃机车:以内燃机产生动力,并通过传动装置驱动车 轮的铁路机车,主要燃料为柴油。 飞机:具有机翼和一具或多具发动机,靠自身动力能在太空 或者大气中飞行的航空器,主要燃料为航空煤油。 1.3.2 排放标准 国Ⅰ前:包括不能达到标准 GB20891-2007 第一阶段限值要 求的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不能达到标准 GB26133-2010 第一阶 段限值要求的非道路汽油移动机械;不能达到标准
量及活动水平
使用复杂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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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乘坐人数包括驾驶人;
1.4.4 排放系数 指机动车单位行驶里程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量。 1.4.5 活动水平 指在一定时间范围内以及在界定地区里, 与某项大气污染物 排放相关的生产或消费活动的量,如机动车行驶里程等。 1.4.6 机动车行驶里程(VKT) 指计算区域内各类型机动车行驶里程。 1.4.7 排放清单 指机动车排放源在一定的时间跨度和空间区域内向大气中 排放的大气污染物的量的集合。 1.5 指导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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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清单编制的保有量和年均行驶里程等数据质量控制包 括正确性检验、一致性检验和完整性检验三个方面。 正确性检验包括明确各类机动车保有量和年均行驶里程数 据来源,确保记录和归档的正确性;校对数据,如利用中石化、 中石油等油品销售企业的道路机动车燃油销售数据校核年均行 驶里程数据; 对可疑异常数据进行核实; 检查数据单位是否正确。 一致性检验包括检验不同类别机动车保有量和年均行驶里 程的调查空间和时间范围是否相同; 排放量计算参数是否具有内 在一致性。 完整性检验指检查数据调查范围是否涵盖所有道路机动车 类别,确保不重不漏。
中型载货汽车
汽油、柴油 汽油 汽车 普通摩托车 轻便摩托车
国一前、国一、国二、国三、国四、国五 国一前、国一、国二 国一前、国一、国二 国一前、国一、国二、国三 国一前、国一、国二、国三
a 其他燃料类型主要包括压缩天然气(CNG)、液化天然气(LNG)和液化石油气(L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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载客汽车 a
微型 重型 中型
车长不大于 3500mm,发动机排气量不大于 1L 的载客汽车;不包 括出租车。 总质量大于等于 12000kg 的载货汽车。 车长大于等于 6000mm 或者总质量大于等于 4500kg 且小于 12000kg 的载货汽车。 车长小于 6000mm 且总质量小于 4500kg 的载货汽车,不包括微型 货车和低速货车。 车长不大于 3500mm,总质量小于等于 1800kg 的载货汽车,但不 包括低速货车。 柴油机为动力,最高设计车速小于或等于 70km/h,最大设计总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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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环境保护部等部门关于推进大气污染 联防联控工作改善区域空气质量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 《机动车类型术语与定义》 《城市机动车排放空气污染测算方法》 《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 《重型车用汽油发动机与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 方法》 《车用压燃式、 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与汽车排气污染物排 放限值及测量方法》 《摩托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 《大气细颗粒物一次源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试行)》 《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源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试行)》 当上述标准和文件被修订时,使用其最新版本。 1.4 术语与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指南。 1.4.1 机动车排放大气污染物 主要包括机动车尾气排放和蒸发排放的大气污染物, 其中尾 气排放的大气污染物包括气态污染物和颗粒物。 气态污染物:指一氧化碳(CO) 、碳氢化合物(HC) 、氮氧 化物(NOX,以二氧化氮(NO2)计)和二氧化硫(SO2) 。 可吸入颗粒物( PM10 ) : 指空气动力学当量直径小于等于 10μm 的颗粒物。
(1)
3.3 道路机动车尾气排放量的计算 道路机动车尾气排放量的计算应尽可能在第三级排放源层 面完成。其排放量计算公式如下:
(2)
式中,E1 为第三级机动车排放源 i 对应的 CO、HC、NOX、 PM2.5 和 PM10 的年排放量,单位为吨;EFi 为 i 类型机动车行驶 单位距离尾气所排放的污染物的量,单位为克/公里;P 为所在地 区 i 类型机动车的保有量,单位为辆;VKTi 为 i 类型机动车的年 均行驶里程,单位为公里/辆。 该方法既适用于城市在宏观层面计算机动车年排放总量, 也 可用于微观层面的排放模拟。对于拥有交通流数据的城市,可将 公式中参数与交通流参数对应,分时段、分区域计算,加和得到 年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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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机动车蒸发排放量的计算 机动车行驶及驻车期间蒸发排放的碳氢化合物(HC)按照 下式进行计算:
E 2 ( EF 1 VKT V EF 2 365 ) P 10
6
(3)
式中, 为每年行驶及驻车期间的 HC 蒸发排放量,单位为 吨; 为机动车行驶过程中的蒸发排放系数,单位为克/小时; 为当地车辆的单车年均行驶里程,单位为公里; 为机动车 运行的平均行驶速度,单位为公里/小时; 为驻车期间的综合
排放系数,主要包括热浸、昼间和渗透过程中排放系数,单位为 克/天; 为当地以汽油为燃料的机动车保有量,单位为辆。 3.5 数据调查收集 编制道路机动车排放清单时, 应当针对排放源制订活动水平 调查方案,建立保有量和活动水平调查清单,确定调查流程,明 确数据获取途径。 编制清单时应当明确数据获取的基准年份, 活动水平调查时 尽可能收集与基准年份相对应的数据。基准年份数据缺失的,可 采用相邻年份的数据, 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决定是否进行适 当调整。 数据的调查收集过程应与现有数据统计体系结合, 优先从环 境统计、污染源普查等数据库中获取相关信息。 3.6 数据质量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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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 科学实用原则:在确保道路机动车排放清单编制工作 的科学性与规范性的同时, 增强为污染防治决策服务的针对性和 可操作性。 1.5.2 因地制宜与循序渐进原则:各地根据自身污染特征、 基本条件和污染防治目标,结合社会发展水平与技术可行性,科 学选择所需数据的获取方法。随着环境信息资料的完备,不断完 善和更新道路机动车排放清单。 1.6 本指南与《城市机动车排放空气污染测算方法》之间的 关系 本指南与已经发布的《城市机动车排放空气污染测算方法》 (以下简称《 “ 测算方法》”)在计算机动车大气污染物年排放量 采取的计算公式一致。考虑到编制清单的数据基础等条件,本指 南所确定的机动车排放源分类分级方式与 《测算方法》 有所差异, 并给出排放系数等关键参数的确定方法或推荐取值。 1.7 组织编制单位 本指南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 清华大学和中国环境 科学研究院起草编制。
大型载客汽车
汽油、柴油、 国一前、国一、国二、国三、国四、国五(全国范围仅对其 其他 a 他燃料车辆)
公交车 微型载货汽车 轻型载货汽车
汽油、柴油、 国一前、国一、国二、国三、国四、国五(全国范围仅对其 其他 a 汽油 汽油 柴油 他燃料车辆) 国一前、国一、国二、国三、国四、国五 国一前、国一、国二、国三、国四、国五 国一前、国一、国二、国三、国四、国五(仅 3500kg 以下) 国一前、国一、国二、国三、国四、国五
附件3
道路机动车大气污染物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
(试 行)
第一章 总 1.1 编制目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和 《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 推进我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进程, 增强道路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 法》 、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文件,编 制《道路机动车大气污染物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试行)》(以下 简称“指南”)。 1.2 适用范围 1.2.1 本指南明确了道路机动车大气污染物排放清单编制的 技术流程、技术方法、质量控制等内容,用于指导载客汽车、载 货汽车和摩托车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清单编制工作。 1.2.2 本指南适用于指导在城市、城市群及区域尺度开展道 路机动车排放清单编制工作,清单编制的行政区划主体为县 (区)、市、或省(直辖市、自治区)。 1.3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表2
第一级分类 微型载客汽车 小型载客汽车 出租车 中型载客汽车 第二级分类 汽油 汽油、柴油、 其他 a 汽油、其他 a
道路机动车三级分类
第三级分类 国一前、国一、国二、国三、国四、国五 国一前、国一、国二、国三、国四、国五 国一前、国一、国二、国三、国四、国五
汽油、柴油、 国一前、国一、国二、国三、国四、国五(全国范围仅对其 其他 a 他燃料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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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3
机动车类型 燃料 国一前
基于登记注册日期的排放标准判定方法
国一 国二 国三 国四 国五
微型、小型载客,出租车,微 型、轻型载货
汽油 其他
2000 年 7 月 1 日前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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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大气污染物排放清单编制的技术流程和方法 3.1 排放源分类分级体系的确定 编制道路机动车排放清单时, 应首先对清单编制区域内的排 放源进行初步摸底调查,明确当地机动车的主要构成,在分类分 级体系中选取合适的第一、二和三级排放源类型,以确定源清单 编制过程中的活动水平数据调查和收集对象。 3.2 道路机动车排放清单包括的排放过程 道路机动车排放量(E)主要包括尾气排放(E1)和 HC 蒸 发排放(E2)两部分。其计算公式如下:
轻型 载货汽车 微型
低速
量小于或等于 4500kg 的低速货车和三轮汽车,但不含以农机牌照 注册的低速汽车。
普通 摩托车 轻便
最大设计车速大于 50km/h 或者发动机气缸总排量大于 50mL 的摩 托车。 最大设计车速小于等于 50km/h,且若使用发动机驱动,发动机气 缸总排量小于等于 50mL 的摩托车。
表 1 机动车规格术语分类表
分 类 大型 载客汽车 a 中型 小型 说 明 车长大于等于 6000mm 或者乘坐人数大于等于 20 人的载客汽车; 不包括公交车。 车长小于 6000mm 且乘坐人数为(10-19)人的载客汽车。 车长小于 6000mm 且乘坐人数小于等于 9 人的载客汽车 (含轿车) ; 不包括微型客车和出租车。
第四章 大气污染物排放量计算参数获取方法和途径 4.1 活动水平数据的获取 4.1.1 机动车保有量及技术水平 道路机动车需获取的活动水平数据包括各类机动车的车型、 车辆所属地、保有量、注册年代以及排放控制水平等。 机动车的保有量、注册年代、所属地等数据可从当地环保部 门(机动车年检数据库)或交管部门获得,也可通过走访大型停 车场等实地调查获取。 机动车排放阶段可优先根据汽车的环保检 验合格标志判定,也可以按照全国机动车排放标准的实施进度, 根据车辆的登记注册年代判定,详见表 3。提前实施更严格排放 标准的地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适合当地的判定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