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菌检验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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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菌检验方法验证方案

浙江红雨医药用品有限公司 无菌检验方法 验证方案 验证方案申请人: 日期: 年月日验证方案审核人: 日期: 年月日验证方案审批人: 日期: 年月日

1. 概述: 无菌检查法是为了检查药典要求无菌的医疗器械产品是否无菌而建立的检查法,是作为批准无菌产品放行的检验或监督部门对无菌产品质量监督中的一个重要项目。它是根据用于实验的培养基中是否有微生物生长来判定样品的无菌性,液体培养基变浑浊一般表明样品受微生物的污染。基于微生物污染的不均匀性,使无菌检查法结果的可信度受许多因素制约,如抑菌因素、检查法、检验量、检查用的培养基质量、操作环境、无菌技术等。检验方法的验证是现代质量保证体系中关系到质控技术、方法、手段的科学性、准确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检验结果的公正、科学、准确的基础。 2. 验证目的: 验证所采用的方法和条件是否适合于供试品的无菌检查。即确认供试品在该检验量、该检验条件下无抑菌活性或其抑菌活性以被充分消除到可以忽略不计。 3. 验证范围: 适用于创可贴无菌检查法的验证。 4.验证人员及职责 5. 文件准备和培训 检查验证所需的各类文件资料,应齐全;相关的文件草案是否已具备。 6. 验证条件 6.1. 仪表量器经过校验合格,且在有效期内。 6.2. 供试品:随机抽取浙江红雨医药有司生产的3个批次医用无菌创可贴

6.3. 培养基及试剂: 6.3.1. 试剂试液: 0.9%氯化钠、氯化钠—蛋白胨缓冲液,配制记录见附件1 6.3.2. 培养基 硫乙醇酸盐流体培养基生产厂家:杭州微生物试剂有限公司批号:20140221-00 改良马丁培养基生产厂家:杭州微生物试剂有限公司批号:20131118-00 营养琼脂培养基生产厂家:杭州微生物试剂有限公司批号:20150428-03 改良马丁琼脂培养基生产厂家:杭州微生物试剂有限公司批号:20140322-00 蛋白胨生产厂家:杭州微生物试剂有限公司批号:20140417-00 培养基配制记录见附件2。 6.4. 验证用菌株: 金黄色葡萄球菌【CMCC(B)26003】 铜绿假单胞菌【CMCC(B)10104】 枯草芽孢杆菌【CMCC(B)63501】 生孢梭菌【CMCC(B)64941】 白色念珠菌【CMCC(F)98001】 黑曲霉【CMCC(F)98003】 标准菌株购自: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中心 各验证用菌种传代记录见附件3。 6.5. 无菌检验仪器及相关设备: 压力蒸汽灭菌器 型号:YXQ-LS-50S11 生产厂家:上海博讯仪器有限公司 校验日期:2015-05-25 有效期:2016-05-24 生化培养箱(细菌培养) 型号:SPX-250 生产厂家:金坛市富华仪器有限公司 校验日期:2015-05-25 有效期:2016-05-24 生化培养箱(霉菌培养) 型号:SPX-250B 生产厂家:金坛市富华仪器有限公司 校验日期:2015-05-25 有效期:2016-05-24

无菌检查方法验证方案

安徽捷众生物化学有限公司 无菌检查方法(薄膜过滤法) 验证方案 文件编号:QY·TS·05·007-00

无菌检查方法(薄膜过滤法)验证方案QY·TS·05·007-00 第1 页/共11页批准日期:年月日实施日期年月日

无菌检查方法(薄膜过滤法)验证方案QY·TS·05·007-00 第1 页/共11页分发单位: 备注:

安徽捷众生物化学有限公司 无菌检查方法(薄膜过滤法)验证方案 目录 1.验证目的 2. 验证频次 3. 验证操作内容与要求 3.1. 验证操作试验 3.2 试验菌要求 3.3.验证方法步骤 3.4. 验证准备 3.5验证试验操作 4.验证结果评价分析 5.附件

安徽捷众生物化学有限公司 无菌检查方法(薄膜过滤法)验证方案编号QY·TS·05·007-00 页数共11 页 制定人制定日期年月日修订日期年月日审核人审核日期年月日颁发部门质量管理部批准人批准日期年月日生效日期年月日分发部门相关部门 1.验证目的 确认所采用的方法适合于供试品的无菌检查。即确认供试品在该检验量、该检验条件下无抑菌活性,以保证检验结果的准确、可靠及检验方法的完整性。 2. 验证频次 2.1. 建立药品的无菌检查法时 2.2. 修订检验方法时 2.3. 供试品的组分或原检验条件发生改变可能影响检验结果时 3. 验证操作内容与要求: 3.1. 验证时,按“供试品的无菌检查”的规定要求进行验证操作试验: 3.1.1. 对每一试验菌应逐一进行验证。 3.1.2. 硫乙醇酸盐流体培养基—金黄色葡萄球菌、铜绿假单胞菌、枯草芽孢杆菌、生 孢梭菌。 3.1.3. 改良马丁琼脂培养基—白色念珠菌、黑曲霉。 3.2 试验菌要求: 3.2.1验证试验所用的菌株传代次数不得超过5代,并采用适宜的菌种保藏技术,以保 证试验菌株的生物学特性。

无菌检验验证方案

类别:编号: 部门:页码: 无菌检验方法验证 版次:□新订□替代: 制定人: 年月日审批会签: 批准人:年月日生效日期:年月日

1.验证目的 1.1确认所用的检查方法适用于一次性活检钳的无菌检查。 1.2确认检查结果的准确性、可靠性、重复性和可操作性及检查方法的完整性。 2.验证范围 适用于我公司生产的一次性活检钳无菌检验。 3.检验依据 《中国药典》2010版附录无菌检查法 ISO11737-2:2009 医疗器械的灭菌微生物学方法第一部分:确认灭菌过程的无菌试验 GB/ 医用输液、输血、注射器具检验方法第2部分:生物学试验方法 4.验证器材 检验环境:无菌检查应在环境洁净度10000级下的局部100级的单向流空气区域内进行操作。 设备:医用净化工作台、生物安全柜、无菌检查膜过滤器、电动吸引器、电热干燥箱、霉菌培养箱、数显生化培养箱、压力蒸汽灭菌器、电子天平、pH计、冰箱、恒温水浴锅、显微镜等。 培养基及稀释液:硫乙醇酸盐流体培养基、改良马丁培养基、氯化钠-蛋白胨缓冲液、%蛋白胨水溶液、营养琼脂。 其他实验材料:微孔滤膜(孔径≤,直径约50mm)、无菌过滤杯、无菌剪刀、无菌镊子、无菌钳子、无菌手套、吸管(1ml和10ml)、酒精灯、三角烧瓶、接种环、培养皿。 5.验证方案 原理:活检钳的形状为不溶物,为微生物转移更彻底,特选用无菌检查法中的薄膜过滤法。 设备器材:验证中所用器材、设备已通过国家计量单位鉴定合格并有鉴定证书。 培养基:验证中所用培养基以通过培养基灵敏度实验检测合格。 操作步骤: 供试品的取样按照GB/T 相关规定进行逐批取样。 将所需物品,供试品表面消毒,通过传递窗,紫外线照射半小时.无菌室紫外线消毒半小时。 操作人员用洗手液、自来水清洗双手,关闭紫外灯,换拖鞋,脱外衣放入衣柜,穿洁净白大衣,进入缓冲间,再用洗手液、纯化水清洗双手,用75%乙醇对手进行消毒,穿戴无菌衣、帽、口罩、手套等。

医疗器械无菌检验方法验证方案

**********有限公司 无菌检验方法 验证方案 验证方案申请人: 日期: 年月日验证方案审核人: 日期: 年月日验证方案审批人: 日期: 年月日

1. 概述: 无菌检查法是为了检查药典要求无菌的医疗器械产品是否无菌而建立的检查法,是作为批准无菌产品放行的检验或监督部门对无菌产品质量监督中的一个重要项目。它是根据用于实验的培养基中是否有微生物生长来判定样品的无菌性,液体培养基变浑浊一般表明样品受微生物的污染。基于微生物污染的不均匀性,使无菌检查法结果的可信度受许多因素制约,如抑菌因素、检查法、检验量、检查用的培养基质量、操作环境、无菌技术等。检验方法的验证是现代质量保证体系中关系到质控技术、方法、手段的科学性、准确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检验结果的公正、科学、准确的基础。 2. 验证目的: 验证所采用的方法和条件是否适合于供试品的无菌检查。即确认供试品在该检验量、该检验条件下无抑菌活性或其抑菌活性以被充分消除到可以忽略不计。 3. 验证范围: 适用于医用纱布无菌检查法的验证。 4.验证人员及职责 5. 文件准备和培训 检查验证所需的各类文件资料,应齐全;相关的文件草案是否已具备。 6. 验证条件

6.1. 仪表量器经过校验合格,且在有效期内。 6.2. 供试品:随机抽取*******医药有司生产的3个批次医用无菌医用纱布6.3. 培养基及试剂: 6.3.1. 试剂试液: 0.9%氯化钠、氯化钠—蛋白胨缓冲液,配制记录见附件1 6.3.2. 培养基 硫乙醇酸盐流体培养基生产厂家:批号: 改良马丁培养基生产厂家:批号: 营养琼脂培养基生产厂家:批号: 改良马丁琼脂培养基生产厂家:批号: 蛋白胨生产厂家:批号: 培养基配制记录见附件2。 6.4. 验证用菌株: 金黄色葡萄球菌【CMCC(B)26003】 铜绿假单胞菌【CMCC(B)10104】 枯草芽孢杆菌【CMCC(B)63501】 生孢梭菌【CMCC(B)64941】 白色念珠菌【CMCC(F)98001】 黑曲霉【CMCC(F)98003】 标准菌株购自: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中心 各验证用菌种传代记录见附件3。 6.5. 无菌检验仪器及相关设备: 压力蒸汽灭菌器 型号:生产厂家: 校验日期:有效期: 生化培养箱(细菌培养) 型号:生产厂家:

无菌试验方法验证方案

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无菌试验 方法验证方案 编制:日期: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

1.验证目的 通过实验验证检测方法的适用性及培养基的适用性、无菌性、灵敏度。 2.样品信息 3.实验设备及器材 3.1使用仪器及器具:大试管、灭菌锅、洁净工作台、生物安全柜、电子天平、电热恒温培养箱、霉菌培养箱。 3.2使用材料及菌种:硫乙醇酸盐液体培养基、胰酪大豆胨液体培养基、金黄色葡萄球菌、黑曲霉菌、枯草芽孢杆菌、生饱梭菌、白色念珠菌、大肠埃希菌。 4.验证组成员及职责 姓名部门职责 品质部组长:负责验证方案的审核、核准并负责验证报告的核准 品质部负责验证方案、验证报告的起草并组织实施 品质部负责验证过程中现场的监控及验证实施和试验过程的操作 5.验证依据 《中国药典》2015版和GB/14233.2-2005 6.验证步骤 6.1检测设备计量有效性验证 确认以下设备经过校量并在有效期内 设备名称是否校验是否在有效期内备注 灭菌锅 洁净工作台 生物安全柜 电子天平

电热恒温箱 霉菌培养箱 确认人/日期:审核/日期: 6.2培养基适用性检查 6.2.1无菌性检查:取每种每批培养基5支(瓶),培养14天,应无菌生长。检查结果见表1。 表1

6.2.2灵敏度检查 6.2.2.1菌液制备方法描述 接种金黄色葡萄球菌、铜绿假单胞菌、枯草芽孢杆菌新鲜培养物至胰酪大豆胨液体或者胰酪大豆胨琼脂培养基上,接种生胞梭菌的新鲜培养物至硫乙醇酸盐流体培养基中,30℃-35℃培养18-24小时,接种白色念珠菌的新鲜培养物至沙氏葡萄糖液体培养基或者沙氏葡萄糖琼脂培养基上,20℃-25℃培养24-48小时。上述培养物用0.9%无菌氯化钠溶液制成每1ml含菌数为小于100cfu的菌悬液。接种黑曲霉的新鲜培养物至沙氏葡萄糖琼脂斜面培养基上,20℃-25℃培养5-7天,加入3-5ml含0.5%(ml/ml)聚山梨酯80无菌氯化钠溶液制成每1ml含孢子数小于100cfu的孢子悬液。 菌液制备后若在室温下放置,应在2小时内使用;若保存在2℃-8℃,可在24小时内使用。 6.2.2.2培养基接种 取每管将量为12ml的硫乙醇酸盐液体培养基7支,分别接种小于100cfu的金黄色葡萄球菌、铜绿假单胞菌、生饱梭菌各2支,另1支不接种作为空白对照,培养3天;取每管装量为9ml的胰酪大豆胨液体培养基7支,分别接种小于100cfu的枯草芽孢杆菌、白色念珠菌、黑曲霉各2支,另1支不接种作为空白对照,培养5天。逐日观察结果。 6.2.2.3结果判断,空白对照应无菌生长,若加菌的培养基管均生长良好,判该批培养基的灵敏度检查符合规定。 6.2.2.4试验结果见表2 表2 培养基试验液是否长菌菌生长情况培养条件判定 硫乙醇酸盐流体培养基金黄色葡萄球 菌1ml 1. 30℃-35℃培 养3天 2. 铜绿假单胞菌 1ml 1. 2. 生饱杆菌1ml 1. 2. 空白对照 胰酪大豆胨枯草芽孢杆菌 1.20℃-25℃培

商业无菌实验方案

软烤虾商业无菌的检验 一、设备和材料 除微生物实验室常规灭菌及培养设备外,其他设备和材料如下 a) 冰箱:2 ℃~5 ℃; b) 恒温培养箱:30 ℃±1 ℃;36 ℃±1 ℃;55 ℃±1 ℃; c) 恒温水浴箱:55 ℃±1 ℃; d) 均质器及无菌均质袋; e) 电位pH计(精确度pH0.05单位); f) 显微镜:10倍~100倍; g) 无菌剪刀; h) 电子秤或台式天平; i) 超净工作台或百级洁净实验室。 培养基和试剂 a) 无菌生理盐水。 b) 结晶紫染色液。 c) 含4%碘的乙醇溶液:4 g碘溶于100 mL的70%乙醇溶液。 二、实验步骤 实验前准备: 实验前3-4h将制冰机打开,开始制冰。 将对虾从—80℃的冰箱中取出,流水解冻至个体分离,调节水浴锅温度至指定温度,打开水浴锅提前加热。 1、软烤虾的制作: 冷冻南美白对虾------- 二次杀菌——冷却——成品 二次杀菌: 将样品放入80℃水浴锅中加热30min,取出放入冷水,立即冷却,进行感官评定,色差分析和质构测定。90℃同上,真空包装后的样品进行100℃水浴加热时要注意样品会浮起,用重物压住样品以免样品露出受热不均(参考温度:93℃以上会浮起)。 将样品放入100℃的灭菌锅中,调节灭菌锅参数至110℃,灭菌30min后,待灭菌锅内温度降至100℃以下再取出样品用冷水立即冷却至室温。110℃和120℃同上。 将杀菌冷却后的样品,一部分进行色差,质构,感官评定,另一部分放入4℃冰箱中进行商业无菌检验。 样品准备 去除表面标签,在包装容器表面用防水的油性记号笔做好标记,并记录容器、编号、产品性状、泄漏情况、是否有小孔或锈蚀、压痕、膨胀及其他异常情况。 2、检验步骤 2.1 称重 1 kg及以下的包装物精确到1 g,1 kg以上的包装物精确到 2 g,10 kg 以上的包装物精确到10 g,并记录。 2.2 保温 2.2.1 每个批次取1个样品置2 ℃~5 ℃冰箱保存作为对照,将其余样品在36 ℃±1 ℃下保温10 d。保温过程中应每天检查,如有膨胀或泄漏现象,应立即剔出,开启检查。 2.2.2 保温结束时,再次称重并记录,比较保温前后样品重量有无变化。如有变轻,表明样品发生泄漏。将所有包装物置于室温直至开启检查。

药材检验原始记录样本

XXXXX药业(饮片)有限公司 原药材检验报告单 XXXXX药业(饮片)有限公司

原药材检验记录 【性状】 结果: 【鉴别】(1)显微鉴别 横截面: 结果: 粉末: 结果: (2)薄层鉴别 供试品溶液的制备:取粉末1g,加乙醇15ml,加热回流1小时,放冷,滤过,滤液

蒸干,残渣加乙醇5ml使溶解。 对照药材、对照品溶液配制:取菊花对照药材1g,同法制成对照药材溶液。再取绿原酸对照品,加乙醇制成每1ml含O.5mg的溶液。 温度:(℃) 相对湿度:(%) 展开剂:三氯甲烷-丙酮-甲醇-5%浓氨试液 (6:1:1:0.1) 薄层板:硅胶G 显色剂:稀碘化铋钾试液 灯光:白光、紫外光灯(365nm) 展距:(cm) 供试品色谱中,在与对照药材色谱相对应的位置 上,显相同颜色的荧光斑点。 S1为对照药材(对照品为中检所提供编号为) S2为对照品(对照品为中检所提供编号为) T为样品 结果: 【检查】杂质不得过 XX % (附录IX A) 杂质称重: g 杂质计算结果为: % (标准规定不得过 XX %) 结果: 膨胀度应不低于4.0(附录IX O) 温度:(℃)相对湿度:(%) 电子天平型号:CP214 溶剂:水 样品编号 1# 2# 3# 干燥品称重: g g g 第一次样品膨胀后体积: ml ml ml 第二次样品膨胀后体积: ml ml ml (两次差异不超过0.1ml) 膨胀度计算结果为:(标准规定不低于4.0)

结果: 水分不得过12.0% (附录Ⅸ H 第一法)。 温度:(℃)相对湿度:(%) 烘箱型号:DHG-91012SA型电子天平型号:CP214 样品编号 1# 2# 第一次称量瓶干燥(105℃ 3h) (g)(g)第二次称量瓶恒重(105℃ 1h) (g)(g)样品称重(g)(g)第一次称量瓶+样品干燥(105℃ 5h) (g)(g)第二次称量瓶+样品恒重(105℃ 1h) (g)(g)水分计算结果为:(%)(标准规定不得过12.0%) 结果: 总灰分不得过4.0%(附录Ⅸ K) 温度:(℃)相对湿度:(%) 马福炉型号:SX2.5-10 电子天平型号:CP214 样品编号 1# 2# 第一次坩锅称重(600℃ 3h) (g)(g)第二次坩锅恒重(600℃ 0.5h) (g)(g)样品称重(g)(g)第一次坩锅+残渣称重(600℃ 3h) (g)(g)第二次坩锅+残渣恒重(600℃ 0.5h) (g)(g)总灰分计算结果为:(%)(标准规定不得过4.0%) 结果: 酸不溶性灰分不得过3.0%(附录Ⅸ K)。 温度:(℃)相对湿度:(%) 马福炉型号 SX2.5-10 电子天平型号 CP214

无菌检查方法的验证

无菌检查方法的验证 无菌检查方法是为了检查药典要求无菌的制剂及其他制品是否无菌而建立的试验方法,是作为无菌产品批放行的重要依据及药监部门对无菌产品质量监管的一个重要项目。因此如何确保无菌检查方法的准确可靠至关重要,而检查方法的验证是保证检查结果的公正、科学和准确的基础,因此各个主要国家的GMP或药典都对无菌检查方法的验证提出了严格的要求,2010版中国药典对分析方法验证和检查的要求也有大幅度的提高,同时也是GMP检查中检查的重点和容易发现问题的区域。 验证要求与方法 无菌检查方法验证一般分为前验证和再验证两种。 前验证,也称预验证,指在无菌分析方法正式使用前,按照预定验证方案进行的验证。如果没有充分的理由,任何检查方法必须进行前验证。 再验证,指某一检查方法经过验证并在使用一段时间后进行的,旨在证实已验证状态没有发生飘移而进行的重新验证及对检查方法进行修订、改变时进行的验证。 通常一个无菌产品的检查流程为:首先基于产品的剂型、溶解度等性质,按照药典的要求确定是否需要进行前处理;然后根据产品的特性是否有抑菌性,确定是否需要增加去除产品抑菌性的方法;最后验证整个检查方法中用到的一切及试验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包括样品的预处理方式、检查过程、培养条件等均不影响样品中微生物的生长。 这里,验证的重点环节包括: 前处理方法直接影响后续步骤的效果和重现性,应是验证的重点。 供试品中抑菌活性的去除是当前验证工作的重点,尤其强调应充分验证供试品本身对微生物生长的影响。 具体的验证方法如下: 菌种的选择 无菌检查方法验证中通常选择以下6种试验中常用的控制菌的标准菌株,它们分别代表不同类型的菌种:枯草芽孢杆菌[CMCC(B)63 501]代表药品中常见的污染菌——芽孢杆菌、金黄色葡萄球菌[CMCC(B)26 003]代表革兰阳性菌、生孢梭菌[CMCC(B)64 941]代表厌氧菌、大肠埃希菌[CMCC(B)44 102]代表革兰阴性菌、白色念珠菌[CMCC(F)98 001]代表酵母菌、黑曲霉菌[CMCC(F)98 003]代表霉菌。 菌液的制备 接种金黄色葡萄球菌、大肠埃希菌、枯草芽孢杆菌的新鲜培养物至营养肉汤培养基中或营养琼脂培养基上,接种生孢梭菌的新鲜培养物至硫乙醇酸盐流体培养基中,30~35 ℃培养18~24h;接种白色念珠菌的新鲜培养物至改良马丁培养基中或改良马丁琼脂培养基上,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罐头食品商业无菌的检验编制说明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罐头食品商业无菌检验》 国家标准修订编制说明 一、任务来源与编号、参与协作单位、简要起草过程、主要起草人及其所承担 的工作等 1.任务来源 本项目由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负责,受卫生部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与卫生监督局委托。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修)订项目管理规定》,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检验方法与规程分委员会的工作安排,对GB/T 4789.26-2003《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罐头食品商业无菌的检验》进行修订。项目编号:。 2.承担及参加单位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福建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本标准主要参加单位: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湖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3.主要起草人:马群飞、郑晶、郑奎城、郭云昌、顾其芳、陈伟伟、马弋、杨毓环、洪锦春。 4.标准制定的主要过程 ⑴确立标准制定的基本原则,比较与研究我国原国标GB/T 4789.26-2003及国际标准相关内容,并结合方法的研究工作,制定出标准的讨论稿。 ⑵组织有关参加单位进行实验室比对验证工作,结合比对结果,找出实验过程存在的问题,汇总、分析数据,修改标准文本。 ⑶撰写《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罐头食品商业无菌检验(征求意见稿)》标准文本和《标准编制说明》等材料。 ⑷2010年12月6日开始在“食品伙伴网”征求意见。2010月12月底南京标准初审会议提交专家审查。 ⑸根据初审和网络的意见继续完善标准文本。发出《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汇总专家意见,根据专家意见对标准文本进行完善。 ⑹提交《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罐头食品商业无菌检验》(送审稿)《编制说明》和《征求意见汇总表》供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审议。 二、本标准立项背景 自19世纪拿破仑时代发明罐头以来,罐头工业迅猛发展,在食品工业中已占得一块很大的席位。罐头食品的微生物检验主要为商业无菌检验。罐头食品的商业无菌是指罐头食品经过适度的热杀菌以后,不含有致病的微生物,也不含有在常温下能在其中繁殖的非致病性微生物。我国自1989年颁布第一部罐头食品商业无菌检验国家标准以来,分别于1994年和2003年进行了修订。2003年主要修改内容为:(1)按照GB/T 1.1-2000对标准文本的格式和文字进行修改;(2)修改并规范原标准中的“设备和材料”。但实际上在多处存在文本描述的错误和可操作性差的缺陷。随着技术的发展,要求执行商业无菌的食品种类越来越多,

无菌检查方法验证告报告2015

编号:FAL-YZ-003.1 无菌检查方法 验证报告 科技发展

目录

无菌检查方法验证报告 1.目的 通过对培养基无菌性检查、灵敏度检查,对产品的无菌检查方法适用性进行试验,证明该方法适用于产品无菌检查日常检测。 2.围 适用于本公司产品的无菌检查方法的建立和确认。 3.依据 中国药典(2015年版) GB/T14233.2-2005 医用输液、输血、注射器具检验方法第2部分:生物学实验方法 4. 职责权限 5. 验证方法 实验前的准备 a仪器设备

b操作环境 微生物限度检查应在环境洁净度10000 级下的局部洁净度100 级的单向流空气区域进行。检验全过程必须严格遵守无菌操作,防止再污染。单向流空气区域、工作台面及环境应定期按《医药工业洁净室(区)悬浮粒子、浮游菌和沉降菌的测试方法》的现行国家标准进行洁净度验证。 c稀释液和试剂: PH7.0无菌氯化钠-蛋白胨缓冲液 d器具无菌注射器仪液器 YT-603集菌仪 5.1培养基的适用性检查 无菌检查用的硫乙醇酸盐流体培养基及胰胳大豆胨肉汤培养基等应符合培养基的无菌性检查及灵敏度检查的要求。本检查可在供试品的无菌检查前或与供试品的无菌检查同时进行。 培养基:硫乙醇酸盐批号20140408 生产厂家:日水生物技术 胰胳大豆胨肉汤培养基批号20151023 生产厂家:尼赛欣合生物技术

5.1.1无菌性检查:每批培养基随机取不少于 5 支(瓶),培养 14 天,应无菌生长。 5.1.2灵敏度检查 菌种:培养基灵敏度检查所用的菌株传代次数不得超过 5 代(从菌种保存中心获得的冷冻干燥菌种为第 0 代),试验用菌种应采用适宜的菌种保存技术进行保存,以保证试验菌株的生物学特性。 金黄色葡萄球菌(Staphylococcus aureus)〔CMCC(B) 26 003〕 铜绿假单胞菌(Pseudomonas aeruginosa) 〔CMCC(B) 10 104〕 枯草芽孢杆菌(Bacillus subtilis)〔CMCC(B)63 501〕 生孢梭菌(Clostridium sporogenes)〔CMCC(B) 64 941〕 白色念珠菌(Candida albicans)〔CMCC(F) 98 001〕 黑曲霉(Aspergillus niger) 〔CMCC(F) 98 003〕 5.1.3菌液制备 金黄色葡萄球菌、铜绿假单胞菌、枯草芽孢杆菌、生孢梭菌、白色念珠菌、黑曲霉微生物培养基质控品,使用前注入1.1ml稀释液充分溶解后,在漩涡混合器上震荡混匀,制成10-100 cfu/0.1ml菌悬液,3-5天用完。 5.1.4培养基接种取每管装量为12ml 的硫乙醇酸盐流体培养基7支,分别接种小于100 cfu 的金黄色葡萄球菌、铜绿假单胞菌、生孢梭菌各2 支,另1支不接种作为空白对照,培养3 天;取每管装量为9ml的胰胳大豆胨肉汤培养基7支,分别接种小于100 cfu 的枯草芽孢杆菌、白色念珠菌、黑曲霉各2 支,另1 支不接种作为空白对照,培养5 天。逐日观察结果。 5.1.5结果判定空白对照管应无菌生长,若加菌的培养基管均生长良好,判该

无菌检测方法

四川乐至贵均卫生材料有限公司医疗器械产品无菌检测方法

1.目的 建立无菌检测标准规程,对灭菌后的医疗器械产品进行无菌检测,以确定灭菌的有效性。 2.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本公司对医疗器械产品的无菌检测。 3.依据 《中国药典》2015版 4.设备、器皿、药品的准备 4.1 设备的准备 电子天平、干热灭菌箱、高压灭菌箱、洁净工作台、放大镜、移液枪、电热培养箱、霉菌培养箱、冰箱、斜口钳、接种环、酒精灯 4.2 器皿的准备 锥心瓶(500ml)、烧杯(1000ml)、试剂瓶(60ml)、量筒(50ml、1000ml)、培养皿(Ф90mm ×15mm)、斜口钳、玻璃棒。 4.3 药品的准备 硫乙醇酸盐流体培养基、胰酪大豆胨液体培养基、纯化水、pH7.0 无菌氯化钠溶液。 5.器皿的清洗 将所需的锥形瓶、烧杯、试剂瓶、培养皿、玻璃棒放入超声波清洗机中用纯化水清洗两次,每次15分钟,将清洗完的器皿在180℃条件下进行干热灭菌2小时。 6.取样 按灭菌批次或者生产批次进行取样,随机抽取同一型号的产品4件作无菌检测样品7.培养基的制备 7.1 硫乙醇酸盐流体培养基的制备 取15g硫乙醇酸盐流体培养基和1000ml纯化水于烧杯中混合,加热至微沸(注意加热过程中要不断地搅拌,使其混合均匀)用棉花塞塞紧复用无尘布和绳子绑好后转移至高压灭菌锅内灭菌,灭菌温度为121℃,灭菌时间30分钟。灭菌后摇均,冷却至45℃待用。 7.2 胰酪大豆胨液体培养基的制备 取15g胰酪大豆胨和1000ml纯化水于烧杯中混合,操作方法同6.1。 8. 培养基灵敏度检查 8.1 菌种的要求

培养基灵敏度检查所用的菌株(金黄色葡萄球菌、枯草芽孢杆菌)传代次数不得超过5代。 8.2 菌液的制备 接种金黄色葡萄球菌的新鲜培养物至硫乙醇酸盐流体培养基上,30-35℃培养24小时;接种枯草芽孢杆菌的新鲜培养物至胰酪大豆胨液体培养基上,20-25℃培养24小时。 将上述经24小时培养后的培养物用0.9﹪无菌氯化钠溶液制成每1ml含菌数小于100cfu(菌落形成单位)的菌悬液。制备好的菌液应在2-8℃条件下保存,并在24小时内使用。 8.3 接种及培养 取每管装量15ml的硫乙醇酸盐流体培养基3支,其中2支接种小于100cfu的金黄色葡萄球菌,另一支不接种作为空白对照,30-35℃培养3天逐日观察并记录。 取每管装量10ml的胰酪大豆胨液体培养基3支,其中2支接种小于100cfu的枯草芽孢杆菌,另1支不接种作为空白对照,20-25℃培养5天,逐日观察记录。 8.4 灵敏度检测结果判断 空白对照管应无菌生长,若加菌的培养基试管菌落均生长良好,则判定该培养基的灵敏度检查符合规定。 9. 供试品的无菌检测 9.1 对照试验 取每管装量15ml的硫乙醇酸盐流体培养基3支,接种小于100cfu的金黄色葡萄球菌,另一支不接种作为空白对照,30-35℃培养14天逐日观察并记录。 取每管装量10ml的胰酪大豆胨液体培养基3支,其中2支接种小于100cfu的枯草芽孢杆菌,另1支不接种作为空白对照,20-25℃培养14天,逐日观察记录。 9.2 供试品的准备及接种 于微生物实验室超净工作台内将样品剪成小碎段(2~3cm),其中2件接种于各培养皿足以浸没供试品的适量硫乙醇酸盐流体培养基中,另外2件接种于各培养皿足以浸没供试品的适量胰酪大豆胨液体培养基中,冷却。 9.2 培养 将接种过的硫乙醇酸盐流体培养基的培养皿倒置于电热培养箱中30~35℃条件下培养14天,逐日观察是否有菌落生长并记录; 将接种过的胰酪大豆胨液体培养基的培养皿倒置于霉菌培养箱中20~25℃条件下培养14天,逐日观察是否有菌落生长并记录。

罐头食品商业无菌检验

【GB/T 4789.26—1994】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罐头食品商业 无菌的检验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罐头食品商业无菌检验的基本要求,操作程序和结果判定。 本标准适用于各种密封容器包装的,经过适度的热杀菌后达到商业无菌,在常温下能较长时间保存的罐头食品。 2 引用标准 GB 4789.12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肉毒梭菌及肉毒毒素检验 GB 4789.28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染色法培养基和试剂 GB 8950 罐头厂卫生规范 GB 10786 罐头食品的pH测定 3 术语 3.1 罐头食品的商业无菌commercial sterilization of canned food 罐头食品经过适度的热杀菌以后,不含有致病的微生物,也不含有在通常温度下能在其中繁殖的非致病性微生物,这种状态称作商业无菌。 3.2 密封hermatical seal 是指食品容器经密闭后能阻止微生物进入的状态。 3.3 胖听swell 是指由于罐头内微生物活动或化学作用产生气体,形成正压,使一端或两端外凸的现象。 3.4 泄漏leakage 是指罐头密封结构有缺陷,或由于撞击而破坏密封,或罐壁腐蚀而穿孔致使微生物侵入的现象。 3.5 低酸性罐头食品low acid canned food除酒精饮料以外,凡杀菌后平衡pH值大于 4.6、水活性值大于0.85的罐头食品,原来是低酸性的水果、蔬菜或蔬菜制品,为加热杀菌的需要而加酸降低pH值的,属于酸化的低酸性罐头食品。 3.6 酸性罐头食品acid canned food 指杀菌后平衡pH值等于或小于4.6的罐头食品。pH值小于4.7的番茄、梨和菠萝以及由其制成的汁,以及pH值小于4.9的无花果都算作酸性食品。 4 设备和仪器 4.1 超净工作台; 4.2 冰箱4℃; 4.3 恒温箱:30±1℃、36±1℃、55±1℃; 4.4 显微镜:带油镜头; 4.5 电子秤或台天平; 4.6 接种环;

医疗器械无菌试验检查要点指南(版)讲解学习

医疗器械无菌试验检查要点指南(2010版)无菌检验是无菌医疗器械产品生产控制过程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其检验方法、检验结果判定及检验人员业务能力等因素直接影响产品的质量和安全。作为无菌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其无菌检验工作应由本企业独立完成。 本指南旨在帮助北京市医疗器械生产监管人员增强对无菌检验相关知识的认识,指导和规范全市医疗器械生产监管人员对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无菌检验过程控制水平的监督检查工作,同时,为医疗器械生产企业(以下简称生产企业)在无菌检验的过程管理要求提供参考和依据。 当国家相关法规、标准、检查要求发生变化时,应重新修订本指南。 一、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实施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核发、变更、换证等现场检查、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考核、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医疗器械生产日常监督等各项涉无菌检验的检查。 二、检查内容 检查人员应在充分了解生产企业无菌检验活动的情况下,对其无菌检验过程的控制水平进行客观的检查和评价。 一般情况下,检查人员可按照以下顺序开展检查工作,并适时做好相关记录: 1、了解产品特性及生产企业选择的无菌检验方法。常见的产品无菌检查法包括直接接种法和薄膜过滤法。当建立产品的无菌检查方法时,生产企业应进行方法的验证,以证明所采用的方法能够给出正确的结果。若该产品的组分或原检验条件发生改变时,检查方法应重新验证。验证时,应按供试品无菌检查的规定及有关要求进行操作。对药典规定的每一试验菌应逐一进行验证。验证试验也可与供试品的无菌检查同时进行。

2、了解检验人员的专业背景、培训情况及工作经历。可通过查看学历证书、培训证书或当面询问检验人员的方式,检查无菌检验人员是否具备微生物专业知识,并经过无菌技术的培训。 3、现场察看无菌实验室。无菌检查应在环境洁净度10000 级下的局部洁净度100 级的单向流空气区域内(如在万级洁净间内配置超净工作台等)中进行,其全过程必须严格遵守无菌操作,防止微生物污染。单向流空气区、工作台面及环境应定期监测。 4、现场察看无菌试验所需的设备和器具。其中, 主要设备包括:恒温培养箱(真菌、细菌)、恒温水浴箱、压力蒸汽灭菌器、电热干燥箱、电子天平、光学显微镜、集菌仪、过滤装置(无油真空泵、滤杯、滤头、滤瓶、微孔滤膜、夹子)等;(从试验安全性考虑,建议阳性对照试验使用生物安全柜)主要器具有:试管及试管架、酒精灯、75%乙醇棉、灭菌刻度吸管(1ml)、灭菌平皿(9cm)、锥形瓶、三角烧瓶、灭菌剪刀、镊子等。 生产企业应采用可靠方法对与供试液接触的所有器具灭菌,通常置压力蒸汽灭菌器内121℃30分钟,或置电热干燥箱内160℃2小时。器具灭菌后必须做好标识,标明灭菌的时间和使用有效期。器皿在灭菌后,最多1周即用完。检查时还应注意清点培养皿的个数,与试验记录中反映的培养基个数是否一致。 5、对照生产企业有关无菌试验的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等相关技术文件,要求检验人员当场操作或口述无菌检验的过程。 (1)培养基制备 生产企业可按药典中的处方制备培养基,亦可使用按该处方生产的符合规定的脱水培养基。配制后应采用验证合格的灭菌程序灭菌。制备好的培养基应保存在2℃~25℃、避光的环境,若保存于非密闭容器中,一般在3周内使用;若保存于密闭容器中,一

产品无菌检验操作规程

文件编号: 产品无菌检验操作规程 编制日期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 版号生效日期 公司 通过无菌检验,确保灭菌后产品能够达到无菌的要求。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灭菌后医疗器械产品(列举)的无菌检验。 3 检验依据 本厂产品注册标准(编号) EN1174-1996 医疗器械灭菌产品中微生物数量的评估 《中国药典》(2005年版) GB14233.2-2005 医用输液、输血、注射器具检验方法第二部分:生物试验方法 GB15980-1995 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卫生标准 4 仪器、设备 百级层流超净工作台、电热干燥箱、电热恒温培养箱、霉菌培养箱、压力蒸汽灭菌器、集菌仪(器)、电子天平、PH计、冰箱、恒温水浴锅、酒精灯、三角烧瓶,接种环、无菌棉签、镊子,试管架,大试管若干等。 5 无菌检验室的环境要求 5.1 无菌检验应在环境洁净度10000级下的局部百级的单向流空气区域内进行。 5.2 缓冲区与外界环境、无菌检验室与缓冲区之间空气应保持正压,阳性对照室与缓冲区之间空气应保持负压。无菌检验室与室外大气之间静压差应大于10Pa。无菌检验室的室温应保持18~26℃,相对湿度:45~65%。 5.3 无菌检验室的单向流空气区、工作台面及环境应定期按《医药工业洁净室(区)悬

浮粒子、浮游菌和沉降菌的测试方法》的现行国家标准进行悬浮粒子、浮游菌和沉降菌的监测。每年至少检测一次。 5.4 无菌检验过程中应同时检查超净工作台单向流空气中的菌落数:每次操作时在层流空气所及台面的左中右置3个营养琼脂平板,暴露30min,于30~35℃培养48小时,菌落数平均应不超过1CFU/平板。 6 无菌检验前的准备 6.1 器具灭菌、消毒 6.1.1 灭菌:试验过程中与供试品接触的所有器具必须采用可靠方法灭菌。可经电热干燥箱160℃以上干烤2小时,或置压力蒸汽灭菌器内121℃蒸汽灭菌30分钟后使用(根据灭菌效果验证决定灭菌参数)。所有的灭菌物品不应超过2周即用毕,否则应重新灭菌。 6.1.2 消毒:凡检验中使用的器材无法灭菌处理的,使用前必须经消毒处理。如无菌检验室的试管架、电子天平、工作台面、工作人员的手、橡胶吸头等。可采用消毒剂浸泡或擦拭。消毒剂应每月更换,以防止产生耐药菌株。 6.1.3 标识:器具的灭菌、消毒后必须做好标识,标明灭菌、消毒时间和使用有效期。 6.2 人员、物料进入无菌检验室 6.2.1 开启紫外线灯或臭氧发生器进行空间灭菌处理,消毒时间不得少于30min。 6.2.2 物料进入无菌检验室流程 6.2.2.1 脱包:进入无菌检验室的物品若有双重包装的,需将外包装在传递窗/缓冲间拆除后,传入试验室。 6.2.2.2 消毒:进入无菌操作室的所有培养基、供试品等的外表都应采用适用的方法进行消毒处理,以避免将外包装污染的微生物带入无菌检验室。 6.2.2.3 传递:查看所有进入无菌检验室的器具上的灭菌、消毒标识,是否在有效期内。符合要求的经传递窗传入无菌检验室。 6.2.3 人员进入无菌检验室流程 6.2.3.1 更鞋脱衣:在一更区脱去一般区工作鞋,穿上无菌检验室工作鞋;脱去一般区工作服。 6.2.3.2 洗手:首先用肥皂或洗手液在手上揉擦出泡沫,再用流水连续冲洗20秒,洗净泡沫。 6.2.3.3 更衣:在二更区按照从上到下的顺序穿戴无菌工作服(包括衣、帽、口罩等),要求裤子掖在上衣里,口罩掩住口鼻,帽子包裹所有头发。 6.2.3.4 手消毒:用消毒液浸泡双手5秒以上或用浸过消毒液的棉球擦拭双手。消毒液可用洗必泰、新洁尔灭、碘伏、75%酒精等。 6.2.3.5 人员进入:经缓冲间进入无菌检验室。 6.2.4 人员进入无菌检验室后,进一步用消毒液擦拭工作台面,戴无菌手套。 7 无菌检验操作要求 7.1 全过程必须严格执行无菌操作,防止微生物污染。 7.2 使用玻璃器皿应轻取轻放,避免破损,以防培养物扩散。 7.3 所有操作均应在近火焰区进行,且不得有大幅度或快速动作,以免搅动空气中的尘埃微粒。 7.4 使用金属接种器具时,用前、用后均需灼烧灭菌。 7.5 在接种培养物时,动作应轻、准,防止培养物溅出,产生汽溶胶,造成污染。 7.6 操作过程中所有的带菌物品,用后均应作消毒、灭菌处理。可在检验过程中随用随时放入消毒液缸内浸泡或消毒桶内,或在检验完成后经传递窗传至一般区,立即用压力蒸汽灭菌锅121℃灭菌30分钟。 8 培养基制备

无菌检查法_2015版中国药典_电子版

无菌检查法-2015版中国药典 无菌检查法系用于检查药典要求无菌的药品、生物制品、医疗器具、原料、辅料、及其他品种是否无菌的一种方法。若供试品符合无菌检查法的规定,仅表明了供试品在该检验条件下未发现微生物污染。 无菌检查应在环境洁净度B 级背景下的局部A 级洁净度的单向流空气区域或隔离系统中进行,其全过程应严格遵守无菌操作,防止微生物污染,防止污染的措施不得影响供试品中微生物的检出。单向流空气区、工作台面及环境应定期按《医药工业洁净室(区)悬浮粒子、浮游菌和沉降菌的测试方法》的现行国家标准进行洁净度确认。隔离系统应定期按相关的要求进行验证,其部环境的洁净度须符合无菌检查的要求。日常检验还需对试验环境进行监控。 无菌检查人员必须具备微生物专业知识,并经过无菌技术的培训。 培养基 硫乙醇酸盐流体培养基主要用于厌氧菌的培养,也可用于需气菌培养;胰酪大豆胨液体培养基适用于真菌和需气菌的培养。培养基的制备及培养条件培养基可按以下处方制备,亦可使用按该处方生产的符合规定的脱水培养基。配制后应采用验证合格的灭菌程序灭菌。制备好的培养基应保存在2~25℃、避光的环境,若保存于非密闭容器中,一般在3周使用;若保存于密闭容器中,一般可在一年使用。 1. 硫乙醇酸盐流体培养基 酪胨 (胰酶水解) 15.0g 酵母浸出粉 5.0g 葡萄糖 5.0g 氯化钠 2.5g L-胱氨酸 0.5g 新配制的 0.1% 刃天青溶液 1.0ml 硫乙醇酸钠 0.5g 琼脂 0.75g (或硫乙醇酸) ( 0.3 ml) 纯化水 1000ml 除葡萄糖和刃天青溶液外,取上述成分混合,微温溶解,调节pH 为弱碱性,煮沸,滤清,加入葡萄糖和刃天青溶液,摇匀,调节pH 值使灭菌后为7.1±0.2。分装至适宜的容器中,其装量与容器高度的比例应符合培养结束后培2养基氧化层(粉红色)不超过培养基深度的1/2。灭菌。在供试品接种前,培养基氧化层的高度不得超过培养基深度的1/5,否则,须经100℃水浴加热至粉红色消失(不超过20 分钟),迅速冷却,只限加热一次,并防止被污染。除另有规定外,硫乙醇酸盐流体培养基置30~35℃培养。

药典无菌检查法

附录Ⅻ A 无菌检查法 无菌检查法系用于检查药典要求无菌的生物制品、医疗器具、原料、辅料、及其他品种是否无菌的一种方法。若供试品符合无菌检查法的规定,仅表明了供试品在该检验条件下未发现微生物污染。 无菌检查应在环境洁净度10 000 级下的局部洁净度100 级的单向流空气区域内或隔离系统中进行,其全过程应严格遵守无菌操作,防止微生物污染,防止污染的措施不得影响供试品中微生物的检出。单向流空气区、工作台面及环境应定期按《医药工业洁净室(区)悬浮粒子、浮游菌和沉降菌的测试方法》的现行国家标准进行洁净度验证。隔离系统应按相关的要求进行验证,其内部环境的洁净度须符合无菌检查的要求。日常检验还需对试验环境进行监控。 无菌检查人员必须具备微生物专业知识,并经过无菌技术的培训。 培养基 培养基的制备 培养基可按以下处方制备,亦可使用按该处方生产的符合规定的脱水培养基。配制后应采用验证合格的灭菌程序灭菌。制备好的培养基应保存在2℃~25℃、避光的环境,若保存于非密闭容器中,一般在三周内使用;若保存于密闭容器中,一般可在一年内使用。 1. 硫乙醇酸盐流体培养基 酪胨(胰酶水解) 15.0g 酵母浸出粉 5.0g 葡萄糖 5.0g 氯化钠 2.5g L-胱氨酸0.5g 新配制的0.1% 刃天青溶液 1.0 ml 硫乙醇酸钠0.5g 琼脂0.75g (或硫乙醇酸) (0.3 ml) 水1000 ml 除葡萄糖和刃天青溶液外,取上述成分混合,微温溶解,调节pH 为弱碱性,煮沸,滤清,加入葡萄糖和刃天青溶液,摇匀,调节pH 值使灭菌后为7.1 ±0.2 。分装至适宜的容器中,其装量与容器高度的比例应符合培养结束后培养基氧化层(粉红色)不超过培养基深度的1/2 ,灭菌。在供试品接种前,培养基氧化层的高度不得超过培养基深度的1/5 ,否则,须经100 ℃水浴加热至粉红色消失(不超过20 分钟),迅速冷却,只限加热一次,并防止被污染。 2.改良马丁培养基 胨 5.0g 磷酸氢二钾 1.0g

医疗器械无菌检验作业指导书教材

无菌检验作业指导书 1目的 通过无菌检验,确保灭菌后产品能够达到无菌的要求。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灭菌后医疗器械产品电凝镊的无菌检验。 3 检验依据 3.1、产品注册标准 3.2、《中国药典》(2010年版) 3.3、GB14233.2-2005 医用输液、输血、注射器具检验方法第二部分:生物试验方法 3.4、GB15980-1995 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卫生标准 4 仪器、设备 百级层流超净工作台、电热干燥箱、电热恒温培养箱、霉菌培养箱、压力蒸汽灭菌器、电子天平、PH计、冰箱、酒精灯、三角烧瓶,接种环、无菌棉签、镊子,试管架,大试管若干等。 5 无菌检验室的环境要求 5.1 无菌检验应在环境洁净度10000级下的局部百级的单向流空气区域内进行。 5.2 缓冲区与外界环境、无菌检验室与缓冲区之间空气应保持正压,阳性对照室与缓冲区之间空气应保持负压。无菌检验室与室外大气之间静压差应大于10Pa。无菌检验室的室温应保持18~26℃,相对湿度:45~65%。 5.3 无菌检验室的单向流空气区、工作台面及环境应定期按《医药工业洁净室(区)悬浮粒子、浮游菌和沉降菌的测试方法》的现行国家标准进行悬浮粒子、浮游菌和沉降菌的监测。每年至少检测一次。 5.4 无菌检验过程中应同时检查超净工作台单向流空气中的菌落数:每次操作时在层流空气所及台面的左中右置3个营养琼脂平板,暴露30min,于30~35℃培养48小时,菌落数平均应不超过1cfu/平板。 6 无菌检验前的准备 6.1 器具灭菌、消毒 6.1.1 灭菌:试验过程中与供试品接触的所有器具必须采用可靠方法灭菌。可经电热干燥箱160℃以上干烤2小时,或置压力蒸汽灭菌器内121℃蒸汽灭菌30分钟后使用(根据灭菌效果验证决定灭菌参数)。所有的灭菌物品不应超过2周即用毕,否则应重新灭菌。 6.1.2 消毒:凡检验中使用的器材无法灭菌处理的,使用前必须经消毒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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