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医病理学尸检118例死因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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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8例窒息死亡法医病理学探讨

158例窒息死亡法医病理学探讨

158例窒息死亡法医病理学探讨发布时间:2021-08-20T09:08:18.203Z 来源:《中国医学人文》2021年4月4期作者:张梦阳[导读] 通过近年来窒息死亡案例的特点和死亡的方式进行探讨,为今后案件的侦破提供侦查方法与方向,为诉讼提供更有力的证据。

张梦阳(云南维权司法鉴定中心;云南昆明650000)摘要目的:通过近年来窒息死亡案例的特点和死亡的方式进行探讨,为今后案件的侦破提供侦查方法与方向,为诉讼提供更有力的证据。

方法:筛选2011年9约至2020年9月间的158例窒息死亡案例进行回顾性分析,对死者的年龄、性别、亡方式、窒息原因和窒息征象进行统计分析。

结果:158名窒息死亡案件中,男43.0%,女57.0%2%;年龄方面死亡者集主要中在 31~40岁之间;死亡方式方面主要为意外死亡;在窒息死亡案件中窒息原因是多样的,但是更多的原因是扼死,案件中尸检符合窒息死亡尸体征象。

结论:在侦破窒息死亡案件中,单纯靠尸表检验是不能轻易下定论的,更多需要结合死者的现场勘查、病理组织检验、毒物检验、案情调查以及尸体解剖等多个方面进行分析得结论,对案件中死者的窒息的原因和方式侦破分析,为案件诉讼提供全面有力的支持依据。

关键词:窒息死亡法医病理学在窒息死亡案件中,窒息死亡方式和原因是法医研究中的一项重要内容。

在总舵的案件中造成窒息死亡的形式形式和原因多样。

窒息死亡案件中涉及机械性窒息刑事案件也是比较多的,有的可能是与医学相关的民事纠纷,窒息死亡的过程用时短,可能有人为因素的干扰,因此死亡原因争议也时有发生。

从法医实践来看,窒息死亡案件的死因比较难鉴定。

目前我国对窒息死亡案件的报道和研究较少。

本文将通过近年来窒息死亡案例的特点和死亡的方式进行探讨,为今后案件的侦破提供侦查方法与方向,为诉讼提供更有力的证据。

1.研究资料与方法1.1研究资料筛选2011年9约至2020年9月间的158例窒息死亡案例进行回顾性分析,对死者的年龄、性别、亡方式、窒息原因和窒息征象进行统计分析。

浅析法医病理学研究案例

浅析法医病理学研究案例

浅析法医病理学研究案例
法医病理学是一门研究死因和尸体病变的学科,通过对尸体进行解剖和病理检查,可
以判断死因和分析病理变化,为刑事司法提供科学依据。

本文将对法医病理学研究案例进
行浅析。

法医病理学的研究案例很多,其中包括自然死亡、意外事故、非正常死亡等各种情形。

在分析案例时,法医病理学家首先会进行尸体解剖和外观观察。

通过观察尸体的颜色、体位、表面损伤等特征,可以初步判断死因和病变。

接下来,法医病理学家会进行病理检查,包括组织切片、病原菌培养等,以进一步确定死因和病理变化。

以自然死亡为例,法医病理学家会根据病史和尸体表现进行初步判断。

一个中年男性
被发现死亡,病史有高血压、冠心病等。

尸体解剖时可以发现心脏肌肉有明显的病理变化,如肥厚、损伤等,这些表现都与冠心病相关。

通过进一步病理检查,可以确定冠心病导致
了心肌梗死,从而是导致死亡的原因。

在意外事故中,法医病理学家会对尸体进行全面的解剖和病理检查。

一个人在交通事
故中死亡,尸体解剖时可以发现头部有严重的外伤,脑组织有出血和破裂等病理变化。


过进一步的病理检查,可以确定死因是头部外伤导致的颅脑损伤。

法医病理学尸检对死因和致伤物的推断分析

法医病理学尸检对死因和致伤物的推断分析

法医病理学尸检对死因和致伤物的推断分析[摘要]目的:通过法医病理学尸检对死因和致伤物进行推断。

方法:本次实验数据的对象主要以200例死因不明或有争议的尸体为例展开调查,均实施全面解剖和尸体检查,并对其进行解剖和病理学检查,分析死因。

结果:200例尸体检查后能够确定死因的尸体有197例,占比197/200(98.50%),其余3例尸体无法确定死亡原因,占比1.50%;其中病理性死亡的尸体有150例,占比76.14%,心血管疾病占据第一位,有90例尸体因心血管疾病致死,占比90/150(60.00%),因神经系统疾病死亡的有35例,占比35/150(23.33%),因外力致死的47例尸体中,因机械性损伤致死的尸体有37例,占比37/47(78.72%),因颅脑外伤死亡的尸体有8例,占比8/47(17.02%),因胸部外伤死亡的尸体有2例,占比4.26%。

结论:对尸体进行全面解剖后,对死因进行准确分析,能够促进医院的整体治疗质量,有利于刑事案件的解决。

关键词:法医病理学;尸检;死因现代化社会发展趋势下人们的法律意识有了跨越式的发展和实质化的变革,加之近年来,各类非自然性死亡数量不断提升,人们对死亡原因的关注度有了空前增长,导致了因死亡原因不明或存在争议的刑事案件讨论呈高发态势。

因此,全面尸检在判断尸体死亡原因上作用巨大,通过尸检不但能够改善医院的临床医疗质量,还能够为有关部门解决民事纠纷或刑事案件提供可靠保证[1-2]。

基于此,本文旨在通过法医病理学尸检对死因和致伤物进行推断,并对死因鉴定期间存在的问题展开相关阐述。

1.一般资料和方法1.1一般资料本次实验数据的对象主要以200例死因不明或有争议的尸体为例展开调查,200例尸体中男女人数分别为125例和75例,整个年龄区间是在1岁-80岁之间,其中22岁以下的有12例、占比6.00%;年龄在22-60岁之间的有125例,占比62.50%;年龄在60岁以上的有63例,占比31.50%。

法医病理学法医病理学鉴定中的死因分析

法医病理学法医病理学鉴定中的死因分析

法医病理学法医病理学鉴定中的死因分析
第26页
死因分析步骤:“三步曲”
搜集材料
全方面检 验
客观分析
法医病理学法医病理学鉴定中的死因分析
第27页
一、概述 二、死因分类 三、死因分析步骤 四、死因分析中较难处理问题
法医病理学法医病理学鉴定中的死因分析
第28页
死因分析中较难处理问题
(Analysis of Cause of Death)
法医病理学法医病理学鉴定中的死因分析
第24页
三、死因分析步骤
(Process of Analysis of Cause of Death)
(自学内容)
法医病理学法医病理学鉴定中的死因分析
第25页
死因分析:经过综合分析案情和病史、
尸体解剖和各种试验室检验资料,辨明各种 疾病、损伤或暴力情况之间及其与死亡关 系,明确死因过程
障碍猝死。包含睡眠中猝死(SMDS, SIDS)、抑制死。
法医病理学法医病理学鉴定中的死因分析
第35页
5、死亡诱因(Inductive cause of death)
死亡诱因:指经过引发体内潜在疾病发作 而造成死亡轻微损伤或其它暴力情况
诱因不对机体造成严重损害或致死,但可引发机体 一定应激反应
诱因与根本死因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常见诱因:轻微外伤、饮酒、暴饮暴食、吸烟、精神
担心、体力活动等
法医病理学法医病理学鉴定中的死因分析
法医病理学法医病理学鉴定中的死因分析
第16页
《国际疾病分类》(ICD)死因分类 标准
1. 根本死因 2. 直接死因 3. 中介前因 4. 辅助死因 5. 死亡诱因 6. 联合死因
法医病理学法医病理学鉴定中的死因分析

一起原因不明死亡案件的法医学分析

一起原因不明死亡案件的法医学分析

一起原因不明死亡案件的法医学分析1 案例资料1.1 简要案情村民王某父子两人(父亲王某某,男,91岁;村民王某,男,69岁),某日夜被发现死于其住宅中,原因不明。

1.2 现场勘验现场位于该村民家的一陈旧单间内,房屋结构简单,仅有一窗一门,窗户完好;房门为单扇开木板门,系现场唯一出入口,呈半开状态,门锁完好。

屋内物品散落在地面且非常杂乱。

屋内放置两张单人床,靠门口的单人床旁放置一炉子,经勘查,该炉子已经长久未使用,并在炉子侧面发现喷射状带小孔状血迹。

死者王某倒在靠门口的那张床旁,俯卧位,头朝炉子。

死者父亲王某某倒在靠里面那张床旁,俯卧位,并可见地面有拖拉痕。

1.3 尸体检验1.3.1死者王某,衣着自然整齐,无破损。

尸长160cm,尸斑位于前胸腹部未受压处。

死者面部可见血痂附着。

擦去血痂可见死者面色苍白。

口唇处可见少许干血痂。

头颈胸腹部未见明显损伤出血。

四肢未见明显损伤出血。

解剖检验:头皮下未见明显损伤出血,脑组织完好未见明显损伤。

颈胸腹部器官未见明显损伤出血。

提取死者王某全身重要脏器行病理检验。

提取其胃组织及部分胃内容物行毒化检验。

1.3.2死者父亲王某某,衣着欠整齐,前胸部衣服向上卷起,无破损。

尸长165cm,尸斑位于前胸腹部未受压处。

头面部未见明显损伤出血。

颈胸腹部未见明显损伤出血,上肢皮肤可见有鸡皮样改变。

解剖检验均未见明显损伤出血,胃内空虚。

提取死者王某某全身重要脏器行病理检验。

提取其胃组织及部分胃内容物行毒化检验。

1.4 病理检验提取死者王某全身重要脏器行病理检验,其脑组织的病理检验结果为脑右侧基底节区出血。

提取死者王某某全身重要脏器行病理检验,其结果均为正常。

1.5 毒化检验提取死者二人胃组织及部分胃内容物行毒化检验,其结果均为未检出常见有机磷农药及毒鼠强成分。

1.6 死因论证1.6.1死者王某全身未见明显损伤出血,头部更未见有明显损伤出血,结合病理检验等,说明死因是脑右侧基底节区出血而死亡。

法医病理学尸检118例死因分析

法医病理学尸检118例死因分析
hso a oo y c n os i , a t o y o o n s c r os n t u n a ay i. s l s 8 c r s sc e k me i m a oo od e 8 , mo g i p t l g e s rh p p r f t h s wa fd i g u e p io t r n lss Re u t 1 o e h c du p t l g t i 6 a n o 1 p h y h m t a do a c lr ds a s d rt o r s rai t e , e c r iv s u a ie e tn s f s , t e ei t e e v u y t h s a i h ms a n ro s s sm s k e s o ser s ik e s b e t e c e i k e s a d r i n s , b tt c s n s , r ah s h me sc n s n c i c d g s v y tm ik e s C U o la T e o  ̄i e vr s c u e d a 2, a n h m , e me h ia p aa u a i e 3, e ie t e s se sc n s , a S n t ce 4; h u d i a s s e t 3 i s r e h mo g t e t c a c l a p t s d mn f s 2 t h n r i h
【 摘要】目的 通过法医尸检 , 探讨死 因分布规律及损伤与疾病的相互关系 。方法 对 18例死 因不 明或有争议 的尸体进行系 1 统 的解剖并做组织病理学检查 , 部分做法医毒化分析。结果 1 8 1 例尸检 中病理性死亡 8 , 中心血管疾病居首位 , 6例 其 其他 依次为神经 系统疾病 、 产科疾病 、 呼吸系统疾病和消化系统疾病 , 因不 明 4例 ; 原 外力致死 3 , 2例 其中机械性损伤 2 3例 , 机 械性窒息 5 , 例 其他 4例 。结论 系统 的尸体解剖 , 准确 的死因分 析有利于提高医院的诊疗水平 , 有利于有关部门调解 、 处理

法医病理学尸检270例死因分析

法医病理学尸检270例死因分析

2020年3月第5期调查研究法医病理学尸检270例死因分析齐晶,赵大华,曹璋,于宁,王娜娜,纪洪,田东*滨州医学院附属医院病理科,山东 滨州 256600【摘要】目的:通过病理学尸检和组织理学观察,探讨急性猝死死因分布规律及损伤与疾病间的关系。

方法:对270例死因不明或有争议的尸体进行系统性尸体解剖并做组织病理学观察。

结果:270例尸检病例中病理性死亡178例,其中心血管疾病居首位,其他依次为神经系统疾病、呼吸系统疾病、消化系统疾病、免疫系统疾病和血液系统疾病,原因不明6例;外伤致死86例,其中交通事故外伤36例、电击伤15例、锐器伤12例,其他13例。

结论:系统性尸体解剖能够帮助准确分析死因,有利于提高医院的诊疗水平,并且有助于相关部门对医疗纠纷、民事及刑事案件的公正高效裁决。

【关键词】尸体解剖(尸体剖检);组织病理学;死亡原因[中图分类号]D91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5249(2020)05-0191-02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由此对死因不明或有争议的各类纠纷不断增多,因此系统性尸检在确定死因的过程中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尸检不仅可以提高临床对各种疾病诊疗水平,还能为相关部门处理刑事、民事及纠纷案件提供重要的依据。

本文对2008~2018年滨州及周边地区270例尸检病例进行死因分析,探讨死因的种类及分布,疾病、损伤与死因的关系。

1 资料与方法1.1一般资料 270例尸检病例来自滨州医学院附属医院病理科2008~2018年尸检存档资料,其中173例受司法机关委托,97例受卫生行政部门委托,270例均进行系统尸体解剖。

所有尸检标本经10%中性福尔马林液固定,常规石蜡切片,H-E染色,光学显微镜观察,部分做组织化学染色。

1.2年龄与性别 270例尸检病例中男性198例,占73.3%;女性72例,占26.7%;年龄最大87岁,最小出生后1h。

20岁以下26例,占9.6%;21~60岁年龄组183例,占67.8%;60岁以上年龄组61例,占22.6%。

法医鉴定死亡原因分析_法医司法鉴定案例选

法医鉴定死亡原因分析_法医司法鉴定案例选

法医鉴定死亡原因分析_法医司法鉴定案例选司法鉴定是“辨证据真伪”的一种重要手段,其所产生的鉴定意见,即科学证据是提高事实认定准确性的重要凭依。

出具鉴定意见除了符合科学性要求外,还应当符合一定的规格或形式要求。

印次,优秀司法鉴定文书的评选是一件很有价值的事情,在促进司法鉴定文书制作规范化、促进鉴定人提高鉴定文书质量的同时,也将对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提高工作质量和业务水平发挥积极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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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门新兴交叉学科,证据科学研究的资料、案例、数据建设工作尤为重要。

编辑推荐《司法鉴定案例研究:首届"鼎永杯"优秀司法鉴定文书精逊为证据科学资料案例丛书之一。

目录前言第一部分司法鉴定意见与案例研究首届“鼎永杯”优秀司法鉴定文书评选综述——兼论法医学鉴定文书规范司法鉴定意见问题研究法医病理学鉴定意见问题探讨法医病理学检查技术综合应用探讨法医病理学鉴定中辅助检验的合理运用法医临床学鉴定意见问题研究医疗过失鉴定文书规范研究司法精神病学鉴定问题研究司法精神病学鉴定文书规范研究法医物证学鉴定意见讨论23例文书的分析法医毒物鉴定报告规范研究文件检验鉴定文书规范研究选录:关于我国司法鉴定人出庭作证现状的几点思考——从鉴定人出庭率低说起第二部分获奖司法鉴定文书精选一等奖鉴定文书二等奖鉴定文书三等奖鉴定文书优秀奖鉴定文书北京鼎永泰克科技有限公司简介序言“证据科学资料案例丛书”与“证据科学文库”、“证据科学译丛”并列,是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证据科学研究院编辑的三大丛书之一。

通过尸检案例分析医疗纠纷常见的产生原因

通过尸检案例分析医疗纠纷常见的产生原因

通过尸检案例分析医疗纠纷常见的产生原因【摘要】医疗纠纷的发生,在各级各类医院均不可避免。

医疗纠纷是当今社会和医院很难解决的棘手问题。

通过哈尔滨医科大学法医教研室所做的427例医疗纠纷尸体解剖分析医疗纠纷的产生,一般可分为院方、患方、社会方面等原因。

通过典型案例的列举和简要说明,给临床工作者提示在以后的工作中如何预防和避免纠纷的发生。

【关键词】尸体解剖;医疗纠纷;原因;预防生老病死是人的自然规律,每个人在其人生旅途中难免要去医院求医问诊,要与医务人员打交道。

医患关系是服务与被服务的供需关系,在这种供需关系中难免会发生种种矛盾,如果处理不当,矛盾激化,就会产生医疗纠纷,尤其是患者在治疗过程中死亡,医疗纠纷更容易发生。

所谓医疗纠纷[1](medical tangle)是指患方因对诊疗护理过程中发生的不良医疗后果及其产生的原因与医方认识不一致而发生纠纷和争议,要求追究医方责任和赔偿,而向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提出处理或向司法机关提请司法诉讼的案件。

哈尔滨医科大学法医学教研室是哈尔滨市8区11县医疗纠纷指定的尸检单位,自1988年以来至2007年年底,共接受市、区两级卫生局委托进行医疗纠纷尸检427例。

根据尸检中搜集典型案例的情况来看,医疗纠纷的产生大多因以下几个方面引发。

1 院方原因1.1 医院管理方面的原因例1:某镇卫生院,2名女性阑尾炎患者术后同时死亡,经尸检发现两死者脑底部蛛网膜下腔可见大量黄绿色脓汁,对脓汁及腰麻针头进行细菌培养检验,检出绿脓杆菌。

死因鉴定结论为:因针头未彻底消毒造成腰麻时逆行性感染引起化脓性脑膜炎导致急性呼吸循环衰竭死亡。

针头未彻底消毒的具体原因是:工作人员发现消毒压力锅损坏,虽经请示,但主管副院长以仓库里还有一旧压力消毒锅可继续使用为由,没有高度重视,从而引发重大医疗事故。

例2:某县医院,有一长期贫血患者(A型血),在治疗过程中曾输入400ml B型血,患者于输血3个月后死亡。

经尸检认定死者患有恶性淋巴瘤死亡。

涉及死亡的医疗损害法医病理学鉴定360例分析

涉及死亡的医疗损害法医病理学鉴定360例分析

涉及死亡的医疗损害法医病理学鉴定360例分析简俊祺;吴玉峰;张建华;陈忆九【摘要】目的研究涉及死亡医疗损害法医学鉴定的案例特点,总结医疗损害死亡原因鉴定、医疗过错因果关系及参与度评定的鉴定思路和方法.方法收集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2008-2016年受理的360例涉及死亡的医疗纠纷案例,从被鉴定人一般信息、科室分布、死亡原因分布、因果关系及参与度评定等方面进行总结分析.结果涉及死亡医疗纠纷案件呈逐年增多趋势,涉及临床科室以外科居多,其次为内科、儿科、妇产科;尸检率为45.2%,以疾病和自身因素为主要死因占比较大;多数医院都存在一定程度的医疗过错行为,且与患者死亡相关,医方承担次要责任占主要比例.结论涉及死亡医疗损害的法医学鉴定的首要任务是明确死因,系统尸体解剖仍为死亡原因鉴定的金标准,结合明确死亡原因的因果关系及参与度评定更加科学客观.【期刊名称】《中国司法鉴定》【年(卷),期】2017(000)003【总页数】5页(P40-44)【关键词】法医病理学;医疗纠纷;死因分析;死因构成;因果关系【作者】简俊祺;吴玉峰;张建华;陈忆九【作者单位】苏州大学医学部法医学系,江苏苏州215123;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上海市法医学重点实验室上海市司法鉴定专业技术服务平台,上海200063;诸暨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室,浙江诸暨311800;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上海市法医学重点实验室上海市司法鉴定专业技术服务平台,上海200063;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上海市法医学重点实验室上海市司法鉴定专业技术服务平台,上海200063【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DF795.1医疗纠纷,指患方因对诊疗护理过程中发生的不良医疗后果及产生的原因与医方认识分歧而发生的纠纷,要求追究医方责任和予以赔偿,并向卫生行政部门提请行政处理或向法院提起诉讼的事件[1]。

当今社会医疗技术快速发展,人们对医疗效果给予较高甚至过高期望,一旦在诊疗护理过程中发生不良的医疗后果容易引起医疗纠纷。

法医 非自然死亡鉴定 案例

法医 非自然死亡鉴定 案例

法医非自然死亡鉴定案例
摘要:
一、法医学简介
二、非自然死亡鉴定案例
1.案例一:意外死亡
2.案例二:自杀死亡
3.案例三:他杀死亡
正文:
法医学是一门研究死亡和疾病现象的学科,它通过科学的手段和方法,对非正常死亡和死因不明的尸体进行检验和鉴定,以确定死亡原因和死亡性质。

法医学在刑事侦查、民事诉讼、医疗卫生等领域具有重要的应用价值。

非自然死亡是指由于外部因素导致的死亡,包括意外死亡、自杀和他杀等。

下面我们通过三个案例来了解法医学在非自然死亡鉴定中的应用。

案例一:意外死亡
某男子在工地工作时,不慎从高处坠落,送医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法医通过对尸体进行检查,发现死者身上有多处骨折和内脏损伤,结合现场勘查和调查访问,法医最终鉴定该男子死于意外坠落。

案例二:自杀死亡
一名年轻女子在家中服用安眠药后死亡。

法医在接到案件后,对女子尸体进行了解剖,发现女子胃内有大量安眠药残留。

同时,法医还对女子遗书进行了鉴定,确认其确为女子亲笔所写。

综合以上证据,法医判断女子死于自杀。

案例三:他杀死亡
某夜总会发生一起命案,一名男子被人持刀刺死。

法医在尸体解剖过程中发现,死者身上有多处刀伤,其中致命一刀贯穿心脏。

通过对现场血迹和指纹的提取比对,法医确定了一名嫌疑人。

经过进一步调查,警方将嫌疑人抓获并依法刑事拘留。

以上三个案例展示了法医学在非自然死亡鉴定中的重要作用。

法医病理学的死因分析理论

法医病理学的死因分析理论

法医病理学的死因分析理论死亡原因分析死亡原因:是指直接或间接导致死亡的疾病或损伤,即导致死亡发生的疾病、暴力或衰老等因素。

死亡机理:一种或几种致死原因在导致死亡的过程中,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联系、作用的运行规则和原理。

损伤—机体多种病理变化—呼吸循环衰竭—死亡;窒息—缺氧—呼吸循环衰竭—死亡;中毒—内脏功能变化—呼吸循环衰竭—死亡;呼吸循环衰竭即为共同机理,其他为特定机理,损伤、窒息、中毒为死亡原因。

死亡原因分类:1、根据原因力大小:根本死因、主要死因、辅助死因、诱发因素、联合死因、死因竞争原因力是指在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的共同原因中,违法行为和其他因素对损害结果的发生或扩大所发挥的作用力。

原因力:导致损害后果的数个原因中,各原因对损害后果的发生所发挥的作用力。

(技术概念)责任度:应承担的不利后果或强制义务的大小(法律概念)※原因力=参与度≠责任度根据原因力分析:原因力是指在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的共同原因中,违法行为和其他因素对损害结果的发生或扩大所发挥的作用力。

原因力:导致损害结果的数个原因中,各原因对损害结果的发生所发挥的作用力。

(技术概念)由于导致死亡的原因复杂多样,往往既有损伤、又有疾病等因素的参与,在具体分析时常常采用以下表达方式:根本死因、直接死因、辅助死因、诱因、联合死因等。

1.根本死因根本死因是指导致死亡的原发性自然性疾病或暴力性损伤。

如晚期恶性肿瘤致死、冠心病心肌梗死致死、重度颅脑损伤致死等。

2.主要原因是指引起死亡的原发性疾病、损伤、中毒等。

在疾病死亡中,其死亡原因应与主要疾病是一致的。

例如——急性心肌梗死。

主要死因的理论值为70%,参与度范围:60%——80%。

3.辅助死因辅助死因是根本死因以外的自然性疾病或暴力性损伤。

疾病或损伤本身不足以致命,在死亡过程中起到辅助作用。

如轻度肝硬化患者因酒精中毒死亡,则酒精中毒为根本死因,肝硬化为辅助死因。

4.诱因诱因是诱发身体原有潜在疾病恶化而引起死亡的因素。

法医病理学死亡原因分类及死因研究

法医病理学死亡原因分类及死因研究

法医病理学死亡原因分类及死因研究摘要:医学死亡原因分析是一个系统工程,法医学中所使用的死因分析方法,其实大多属于排除法,也就是要经过一系列的、综合的工作,将每个可能的因素一一排除;只有当死者的死亡原因浮出水面,才能通过现场和尸体的检查,确定凶手的身份。

文章就死因的归类和死因进行了探讨,并总结了自己的工作体会,以期能给同行提供参考依据。

关键词:法医病理学;死亡原因;原因分类;死因研究前言:公安部发布的《法医学死亡原因分类及其鉴定指南》(GA/T1968-2021)已于2022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由于该标准内容有限,无法全面覆盖有关死因的全部内容。

文章根据我国法医死因鉴定工作的实际情况和工作体会,就死因的归类和死因分析问题进行了较全面的论述,为今后法医死因鉴定工作的规范化提供了依据。

一、法医病理学死亡原因分类(一)根本原因根本死因是导致人死亡的原发疾病或致命的暴力,它是导致直接死因的始发因子,在大多数案件中,根本死因仅有一种,并且是必要的,不属于合并症,也不属于继发性生理机能障碍。

例如,在“高坠致头颅外伤”中,根本死因是“高坠”,在“扼颈致机械性窒息”中,根本死因是“扼颈”。

(二)直接原因直接致死原因是由疾病和伤害造成的,通常是疾病、伤害、中毒、窒息导致的直接致死原因,有可能是单一原因,也有可能是多种原因,例如“车祸造成的颅脑损伤”的直接死因是“颅脑损伤”,再比如,在“道路交通事故致头、胸外伤死亡”中,有两种直接死亡原因,头部和胸外伤都是直接死亡原因,但是不能因为头部外伤的严重,就将其认定为根本死亡原因,将轻微的胸部损伤被认定为次要死亡。

另外,在没有通中间其他环节情况下,直接导致死亡的原因为根本原因也是直接原因。

在“病毒性心肌炎致死”等案例中,“心肌炎”不仅是根本死因,而且是直接死因。

(三)辅助原因所谓“辅助死因”,是指在根本死因以外的其他伤害或疾病,这些伤害或疾病本身并不会造成死亡,但是对根本死因或直接死因起到了间接的推动作用,其表达形式可以为:“因某种伤害或疾病基础而造成的XXX死亡”,这里的“基础”也可以理解为“附加死因”。

案情简介法医病理学死亡原因及死亡方式鉴定

案情简介法医病理学死亡原因及死亡方式鉴定

案情简介法医病理学死亡原因及死亡方式鉴定书证材料一、案情简介某年8月17日22时许,XX区XX街道的二层居民楼的二楼出租房内发现一名女子身上有伤,已死亡。

二、尸检记录摘要1、尸体检验记录死者身长153cm。

检验时上身穿白色T恤衫,粉红色胸罩;下身着白色西装短裤,红色内裤;赤足。

以上衣服未检见明显的破口。

(因先到过医院进行抢救,部分衣着呈变动状态,并沾附有血迹。

)死者发育正常,营养一般。

尸斑位于尸体背侧未受压处,指压退色,尸僵存在于全身各大关节处。

头面部:蓄女式长发,色黑,顶部发长30.0cm;头皮未检见损伤,头皮下未扪及血肿。

颜面部青紫,并伴有大量出血点;两眼球、睑结膜充血,并见大量出血点,角膜清晰,双侧瞳孔散大等圆,直径均约0.5cm。

口、鼻腔及两侧外耳道内未检见异常分泌物,口唇黏膜及颊黏膜均未检见明显破损,下唇齿龈黏膜右侧见1.0cm×0.8cm出血,舌位于齿列间。

解剖见:头皮下未见出血,两侧颞肌未见出血,颅骨未见骨折。

硬脑膜外、硬脑膜下未见出血。

蛛网膜下腔未见出血,脑实质未见挫伤、出血。

颈项部:右下颌缘中段见0.6cm×0.2cm的表皮剥脱伴皮下出血。

颈部偏右侧6.0cm×2.0cm范围内检见散在性分布的表皮剥脱伴皮下出血,分别呈弧形、短条形、斑点状。

项部偏左侧4.0cm×2.0cm范围内检见散在性分布的表皮剥脱伴皮下出血,分别呈弧形、斑点状。

解剖见:右侧胸骨甲状肌中段有1.0cm×0.5cm的出血,皮下及颈阔肌等未见出血等改变。

舌骨及甲状软骨未见骨折。

舌根、会厌处黏膜下散在出血点,食道、气管及支气管腔内未检见异物。

躯干部:腹部粘附有多量血迹,并有向腹部两侧流淌的血痕。

腹部脐上1.0cm处检见一长1.5cm的皮肤创口,腹部脐左侧4.5cm内检见三处长度分别为1.6cm、1.5cm和1.5cm的皮肤创口,腹部脐下5cm处偏左侧检见一长1.8cm的皮肤创口。

涉及死亡的医疗损害法医病理学鉴定360例分析蒋业文

涉及死亡的医疗损害法医病理学鉴定360例分析蒋业文

涉及死亡的医疗损害法医病理学鉴定360例分析蒋业文发布时间:2023-07-05T02:23:06.965Z 来源:《健康世界》2023年7期作者:蒋业文[导读] 死亡是医疗纠纷中最严重的后果,涉及死亡的医疗损害案例数量逐年增加,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本文通过分析360例涉及死亡的医疗损害案例,阐述了法医病理学鉴定在这类案例中的重要作用。

分析结果显示,这些案例中常见的病理变化包括心脑血管疾病、肺炎和肝病等。

在鉴定过程中,需要进行全面而系统的检查和分析,结合病史、治疗记录等资料,确定死亡原因和责任归属等问题。

本文旨在为医务人员和法律从业者提供参考,促进医疗纠纷的有效解决。

贵港市方舟司法鉴定所摘要:死亡是医疗纠纷中最严重的后果,涉及死亡的医疗损害案例数量逐年增加,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本文通过分析360例涉及死亡的医疗损害案例,阐述了法医病理学鉴定在这类案例中的重要作用。

分析结果显示,这些案例中常见的病理变化包括心脑血管疾病、肺炎和肝病等。

在鉴定过程中,需要进行全面而系统的检查和分析,结合病史、治疗记录等资料,确定死亡原因和责任归属等问题。

本文旨在为医务人员和法律从业者提供参考,促进医疗纠纷的有效解决。

关键词:医疗纠纷;法医病理学鉴定;涉及死亡引言随着医疗技术的不断进步,医疗服务水平不断提高,但涉及医疗纠纷的案件数量也随之增加。

尤其是涉及死亡的医疗纠纷,不仅给家庭带来极大的痛苦,也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声誉造成不良影响。

法医病理学鉴定作为一种重要的司法技术,可以在此类案件中发挥重要作用,为司法判决提供可靠的依据。

本文通过对涉及死亡的医疗损害案例进行分析,探讨法医病理学鉴定在此类案件中的应用和意义。

一、分析样本本文选取了360例涉及死亡的医疗损害案例进行分析,包括病理学鉴定报告、病历资料和死亡证明等。

性别和年龄分布这些案例中男性占比略高于女性,说明男性在医疗纠纷中更容易受到伤害。

另外,年龄多集中在60岁以上,这可能与老年人身体状况较为脆弱,更容易出现医疗纠纷有关。

医疗纠纷死亡法医病理学尸检与临床病理分析

医疗纠纷死亡法医病理学尸检与临床病理分析

医疗纠纷死亡法医病理学尸检与临床病理分析摘要:目的:研究分析因涉及患者死亡的医疗纠纷在法医病理学尸检以及临床病理中的特点和它们之间的关系,从而了解死亡的原因和情况。

方法:对200例患者尸体全部进行了法医病理学解剖检验,尸体由具备独立尸检的部门受理,由经过尸检训练的病理学医师或法医进行解剖,标本由福尔马林固定,进行常规石蜡切片和快速冰冻切片,免疫组织化学染色,超微病理学检查,法医毒物分析,血清学检查。

然后在光镜下观察。

结果:2012年到2018年共发生医疗纠纷案例共200例,病理性死亡165例(82.5%),非病理性死亡30例(15%),未找到死亡原因5例(2.5%)。

其中2012年到2015年63例,2015年到2018年137例,2015年以后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提高医疗纠纷尸检案例明显增多,比之前有大量提升。

结论:法医尸检的临床病理分析能准确判断死亡原因,说明死亡与疾病的关系,帮助医生与患者家属之间减少矛盾,对医疗纠纷的发生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

关键词:医疗纠纷;死亡原因;法医尸检;临床病理;病理分析0 引言死亡是正常的生理现象,常伴随于疾病、意外创伤出现。

但有些死亡现象不被家属理解和认可,比如医疗行为导致的死亡,该类死亡现象常使家属感到疑惑,导致医疗纠纷的发生,不利于医疗事业的发展。

要澄清和解决因为患者死亡而导致的医疗纠纷所带来的各种问题,就需要对尸体进行解剖和检验,法医病理学检验成为了解决这些问题的有效方式,为找到患者的死亡原因,解决医疗纠纷提供科学的依据。

本次研究选择了200例涉及医疗纠纷的死亡患者进尸体解剖检查,总结法医病理学尸检以及临床病理分析对解决医疗纠纷的影响及作用。

1. 资料与方法1.1 一般资料本次研究收集本市从2012年到2018年间发生的200例涉及医疗纠纷死亡案例的档案资料,所有案例均经有关部门的合法程序批准,并按国家规定取得相应资质的机构和病理解剖专业人员进行了法医病理学尸检。

法医病理学死亡原因鉴定及致伤方式判断(CNAS%20Z0007)pdf

法医病理学死亡原因鉴定及致伤方式判断(CNAS%20Z0007)pdf
编号: SJR-Q13-2012-PT 实施日期: 2012-7-1 第 1 页 共 2 页
3、肩背部损伤分析: 死者背部左侧肩胛区片状皮下出血伴表皮剥脱,左侧第 2~6 肋骨腋前线处骨折伴错位及肋间肌 出血,左侧第 2~6 肋骨肩胛线处骨折伴错位及肋间肌出血,左侧第 7、8 肋骨腋中线处骨折伴肋间肌 出血,左肺下叶破裂,左肺挫伤,左侧胸腔积血,脾上缘挫伤。上述损伤体表损伤较轻,而内部损伤 较重,其中肋骨多发性骨折,尤其左侧第 2~6 肋骨两段骨折,同时伴有肺挫伤等改变,具有胸廓整 体变形损伤特征,且损伤主要分布于身体左侧,符合左侧肩背部遭受具有一定接触面的钝性物体在较 大的运动速度状态下(或作用力较大)碰撞所致。 4、死亡方式分析: 头、胸部损伤外轻内重,体表损伤以擦挫伤为主,主要分布头部、胸部左后侧,均未反映出工具 类致伤物接触面损伤特征,结合现场情况分析,具有交通工具(或道路交通事故)损伤特征,遭车辆 撞击一次可以形成。 5、疾病、窒息及毒物分析: 尸体检验未检见致死性疾病的法医病理学改变。未检见机械性窒息的法医病理学改变。经毒物检 验:死者血液中未检出常见药物、杀虫剂及毒鼠强成分。
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
2014 年能力验证计划项目公议参考答案
项目名称(编号) 法医病理学死亡原因鉴定及致伤方式判断(CNAS Z0007)
法医病理学诊断要件: 1、枕部左侧弧形头皮挫裂创伴头皮下出血; 2、右侧颞顶部、顶部正中偏右侧、额部左侧、顶部右侧散在头皮擦伤; 3、面部散在表皮剥脱(死后伤) ; 4、左侧额颞顶部硬脑膜下血肿; 5、弥漫性蛛网膜下腔出血,脑室积血; 6、背部左侧皮下出血伴表皮剥脱; 7、左侧肋骨多发性骨折伴肋间肌出血; 8、左肺下叶破裂,左肺挫伤; 9、左侧胸腔积血; 10、脾挫伤; 11 左手背皮下出血,左小腿中段胫前表皮剥脱及皮下出血。

160 例猝死尸检的法医鉴定病理学分析

160 例猝死尸检的法医鉴定病理学分析

160 例猝死尸检的法医鉴定病理学分析发表时间:2015-09-17T16:55:22.457Z 来源:《世界复合医学》2015年第7期供稿作者:吴杰1 袁玲玲2 王彦涛3 [导读] 1.湖北省十堰市公安局茅箭区分局;2.湖北省十堰市太和医院病理科;3. 湖北省十堰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建议在日常生活中加强潜在危险因素的筛查,尽量降低猝死发生的可能性。

吴杰1 袁玲玲2 王彦涛31.湖北省十堰市公安局茅箭区分局 442000;2.湖北省十堰市太和医院病理科 442000;3. 湖北省十堰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 442000【摘要】目的对本研究中160 例猝死尸检的法医鉴定病理学分析。

方法首先对上述研究对象进行系统解剖,然后利用10%的中性福尔马林溶液对其进行浸泡,常规石蜡切片,同时进行HE 染色,然后会同本市资历较高的病理科医生进行病理组织学观察,得出尸检病理诊断报告,最终确定猝死病因。

结果情绪激动、饮酒、治疗中是三个主要的诱因,其所占比例分别为22.5%、43.8%、18.1%,心血管疾病、神经系统疾病、原因不明是主要的病因,其所占比例分别为28.13%、16.25%、20.63%。

结论猝死的发生较为突然,早期发现和诊断是降低其继续恶化的关键,所以建议在日常生活中加强潜在危险因素的筛查,尽量降低猝死发生的可能性。

【关键词】猝死;尸检;法医鉴定;病理学分析【中图分类号】R851.2+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276-7808(2015)-07-361-01 猝死是指24 小时内由于潜在的疾病(潜在的器质性病变)或功能障碍(功能失调如心室颤动或心脏骤停)所引起的突然的意外的自然性死亡(非暴力性),属于病理性死亡的范畴[1]。

猝死是法医鉴定学中的重点,作为一种突发性、非暴力性死亡,目前国内对其成功抢救的几率普遍较低,部分死者由于难以发现其特征性的病理学改变,法医对其猝死的发病机制尚不清楚,所以对死者进行病理学鉴定是法医鉴定工作中的重点,本文就160例猝死尸检的死者进行法医鉴定病理学分析,旨在为法医检案和解决各种矛盾、纠纷提供一定的依据,现将结果结果汇报如下: 1.研究对象及方法 1.1 研究对象笔者于2002年1月至2014年12月间收集的由我机构检案后进行法医病理检查的160名死者作为研究对象,根据医案记录,上述死者均为发病后24小时内死亡,排除为非自然性死亡,及死者死亡前经过一定的临床检查、诊断、治疗及预后估计的病理性死亡,上述患者均符合猝死的条件,将上述患者的猝死资料保存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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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2 脑肿瘤
1 1.16
扩张性心肌病 1
1.16 结核性脑脓肿 1 1.16
产科疾病
11 12.79 消化系统疾病
8 9.30
宫外孕破裂 4
4.65 重型肝炎
3 3.48
羊水栓塞
3
3.48 急性坏死性胰腺炎 2 2.32
产褥感染
1
1.16 急性坏死性肠炎 3 3.48
子宫破裂
1
1.16 其他
11 17.44
[Abstract] Objective Approbate a forensic doctor the corpse check,the study cause of death distributes regulation and damnification and paroxysm reciprocity. Methods Carry on a systematic anatomy to the 118 cause of deaths not clear or argumentative remains and have a histopathology censorship,parts of way of doings cure poison to turn analysis. Results 118 corpses check medium pathology to die 86,among them,the cardiovascular disease stands first,other seriatims are nervous systm sickness,obstetrics sickness,breathe scheme sickness and digestive system sickness,casus not clear 4;The outside vires causes death 32,among them,the mechanical apparatus damnifies 23,the mechanical apparatus suffocates 5,other 4. Conclusion The ptomatopsia of scheme,the cause of death analysis of the accuracy is advantageous to the diagnosis and treatment level that raises a hospital and is advantageous to department concerned accommodation and processes medical deadlock and contributes to fair solution of civil affair,case for crown. [Key words] Forensic doctor;Pathologic corpse check;Defunct casus
疾病居多,29 例(33.72%)。本组与刘敏等[1]报道的 191 例急死中 心血管疾病死亡 80 例(41.88%)有较大差异,笔者分析这可能与 材料的不同有关,但不可否认的是心血管疾病仍是重要的死因 之一。32 例外力致死病例中,心、脑损伤的后果严重。外力致死的 另一特征是男性明显多于女性(26:6),这与男性性别、社会特征 有关。从年龄分布来看,12 岁以下年龄组 1 例 (3.13%),12~30 岁年龄组 20 例(62.5%),30 岁以上年龄组 11 例(34.38%)。在我 们的材料中机械性外力致死均为故意伤害案,所以加强青少年 的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和思想教育,有望降低此类案件的发生 率。此外,本组材料中有 62 例属医疗纠纷(合法医疗机构 41 例, 非法医疗机构 21 例),其中儿科 17 例(14.41%),妇产科 14 例 (11.86%),这与朱新菊[2]报道的 55 例医疗纠纷尸检分析中猝死 的发生以儿科与妇产科居多一致。118 例中有 4 例经过详细解 剖,组织病理学检查及毒化检验均未发现致死原因,占尸检总数 的 4.65%。杨清玉[3]等报道 714 例猝死者中,阴性解剖 46 例,占尸 检总数的 6.4%,可见阴性解剖仍有相当数量。从以上数据得知, 心血管疾病、脑血管疾病、脑损伤在死因中占有较大比例,故无 论是疾病或外力致死,心、脑检验均要仔细,谨防遗漏,心脑的病
死因分布 n 构成比(%) 死因分布
n 构成比(%)
心血管疾病
29 33.72Biblioteka 气管异物3 3.48心肌梗死 16 18.60 肺动脉栓塞
1 1.16
心肌炎
4
4.65 神经系统疾病
15 17.44
主动脉瘤破裂 4
3.48 脑出血
10 11.63
肺心病
2
2.32 病毒性脑炎
3 3.48
先天性心脏病 2
The Forensic Pathology Corpse Checks 118 Cause of Deaths to Analyse
TANG Chenggang1 SHEN Daoqing1 HUANG XuShan1 LI Shisong2 CHE Peng2
1.Department of pathology,Ankang Professional College,Shanxi Province,Ankang 725000,China;2.Public Security Hanbin Subbureau,Ankang City Bureau of Security in Shanxi Province,Ankang 725000,China
高坠伤 1
3.13
心脏损伤
4
12.50 机械性窒息 5 15.63
膀胱损伤
3
9.38
溺死 3
9.38
挤压综合征 3
9.38
缢死
2
6.25
颈静脉损伤 2
6.25 其他
4 12.50
肝损伤
2
6.25
中毒
3
9.38
电击死 1
3.13
3 讨论
3.1 死因分析 在 118 例尸检中,有 86 例属于病理性死亡,其中以心血管
在表 2 外力致死中,以机械性损伤居多 23 例(71.19%),其 中因颅脑损伤致死 6 例(18.75),心脏损伤次之(12.5%),其他内 脏器官损伤分散分布。
CHINA MODERN DOCTOR 中国现代医生 93
·法医论坛·
2010 年 11 月第 48 卷第 31 期
表 1 病理性死亡 86 例死因分布
变或损伤往往成为主要的死因。对于医疗纠纷,在妇产科要注意 产后并发症;而在儿科,要注意先天性心血管疾病的可能。 3.2 损伤与疾病
损伤与疾病如果是单独存在,那么确定死因不难。如损伤与 疾病同时存在,对于死因的判断则会带来较大困难。具体可以出 现以下几种情况:①损伤与疾病之间为直接因果关系。即外界各 种致伤因素作用于人体健康的组织、器官后,出现与损伤有直接 关系的并发症而导致死亡。某男,14 岁,学生。2007 年元月 2 日 在学校上课时与他人发生口角,被人用小刀刺伤胸壁,当即感胸 部疼痛,出血不止,立即来我院做 B 超提示心包大量积血。P74 次 / 分,R18 次 / 分,BP90/70mmHg,神志清,急性失血面容。入院诊 断:急性心包填塞,欲急诊行剖胸探查时呼吸、心跳猝停,经抢救 无效死亡。尸检见心包腔高度充盈,其内充满血液,量约 600mL, 右心室前壁可见 0.8cm 刺口。其他脏器检查未见异常。本例死者 生前体健,因心脏刀刺伤致急性心包填塞而死亡,外伤与死因有 直接因果关系,损伤参与度 100%。②损伤与疾病之间为间接因 果关系,即外界致伤因素作用于人体,在人体原来疾病的基础 上,使病情恶化、死亡,但对一般健康者不构成死亡。赵某,44 岁, 同邻居因琐事发生口角,并被对方推倒在地,经抢救无效死亡。 尸检见死者尸表无损伤,心脏重 420g,右心室壁厚 0.8cm,左心室 壁厚 2.0cm,主动脉根部及冠状动脉各支管壁变硬,切面管壁增 厚并见灰黄色粥样病灶,管腔狭窄Ⅲ级,镜下左心室壁、室间隔 大范围多灶性心肌凝固性坏死,肌纤维崩解、断裂、波浪状。死亡 原因:急性心肌梗死。死者生前有冠心病,此时争吵及肢体接触 作为诱因导致赵某死亡,损伤参与度 40%。③损伤与疾病间不存 在因果关系。张某,33 岁,2005 年 6 月 19 日因家庭琐事与其弟 发生口角,其弟将其推倒在地,后经家人劝阻,纠纷平息。2005 年 6 月 24 日下午 3 时许,张某妻收工回家时发现张某死亡,其妻怀 疑系其弟所为,随后报案。经现场堪察,死者平卧于床上,室内未 发现搏斗痕迹,死者尸表无外伤,尸检发现腹腔大量积血,清除 积血,探查各脏器未见破口,在腹主动脉右侧可见 18.0cm× 14.0cm×7.0cm 大小包块一个,其内充满凝血,在包块一侧可见 7.4cm 长线形破口,镜下证实为腹主动脉夹层动脉瘤破裂,死亡 原因:腹主动脉夹层动脉瘤破裂,失血性休克死亡。本例虽有肢 体接触但无损伤,且死亡距肢体接触 120 小时以上,期间未诉不 适,故损伤与疾病无因果关系,不参与死因的构成,损伤参与度 为 0%。 3.3 死因鉴定中应注意的问题
男 89 例,占 75.4%;女 29 例,占 24.6%;年龄最大 73 岁,最 小出生后 32h。12 岁以下 17 例,占 14.41%;13~60 岁年龄组 84
例,占 71.18%;60 岁以上年龄组 17 例,占 14.41%。
2 结果
118 例尸检中有 114 例能确定死因,占 96.6%;另有 4 例虽 经详细尸检但未能发现明显死因,占 3.4%。根据死亡原因不同, 118 例可分为病理性死亡及外力致死两大类;其中病理性死亡 86 例,占 72.9%,死因分布见表 1;外力致死 32 例,占 27.1%,死 因分布见表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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