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音乐审美教育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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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音乐审美教育的特征
音乐审美教育是人类社会实践活动中产生出来的新学科。它体现着人
们对音乐教育的审美本质的认识和经验总结,它又是以音乐进行美育
的专题研究和探索。审美教育就是美育,也是美感教育。首先它是一
种情感教育,培养受教育者感受美、鉴赏美、评价美、创造美的能力,它既是以美感为基础的更为复杂的美的认识活动,又是对艺术、自然
景物、精神文明的感受、鉴赏、评价、创造的情感教育;其次它是一
种趣味教育,主要通过审美活动来进行,活动过程充分体现愉悦性,
可寓教于乐,使人赏心悦目,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教育,使人的审美趣
味从低级引向高级。它还是一种人格教育,以培养全面发展的人提高
民族素质为目的,在塑造人的心灵,养成健康人格中具有特殊作用。一、听觉感受
一切审美教育都是通过直觉感受进行的,因为只有这种直接的审美感
觉才可以接收到生动、具体的美感信息,也能运用形象思维求得对美
的形态准确的把握和品味。对于美的对象直接的审美感觉,主要来自
视觉和听觉这两大感觉道,但由于美的形态表现特征不同,因此所采
用的感觉也不一样。音乐作为审美教育的媒介,是以具体的听觉形象
存在的。离开了听觉,不仅无法进行教育,就连审美信息——音乐音
响也不能接收。由此可见,听觉感受对音乐美教育来说,是物质转化
为精神的基础环节。听觉感受是施教者、受教育者和审美对象之间联
系的媒介,并完成最初阶段的审美信息感知任务。进行教育必须要有
教材,审美教育的基本教材就是审美对象。所以,以音响为物质材料
的音乐审美教育,必须建立在对具有教材品格的音乐感受基础之上。
音乐有它的外部形态,如波动起伏的旋律、张弛相间的节奏、强弱变
化的力度等等,这些外部形态的有机组合,才能构成完美的音乐形式,而对于这些音响形式的直觉把握和认识,是进行审美教育的依据。施
教者只有听懂了音乐,才能达到吃透教材要求:受教育者也只有听懂
了音乐,才能完成审美感受和学习任务。
二、情感抒发
情感是一切审美教育的基本特征。这种审美情感是人对审美客体的体
验和态度,它普遍存在于一切审美活动之中。对于音乐审美教育来说,首先,音乐美的本质是一种特殊的情感表达方式。音乐的进行过程实
际上就是情感的展示与变化的过程,人世间的喜怒哀乐等都可以通过
音乐得到表现。其次,构成音乐的语言虽不含有语义成分,但它却是
一种生动的情感语言,而且能够表达言语所不能表达的情感。所以贝
多芬曾说过“语言的尽头是音乐出现的地方。”我们常常把音乐的艺
术形象作为情感形象来阐述和解释,由此看来,音乐作为人类社会的
一种审美形式,它的特质就是情感审美。音乐审美教育就要按照音乐
善于抒发情感的特点来进行。一方面,充盈着真情实感的音乐教材和
表演是激发学生审美情趣、陶冶思想情操的主要内容和途径。施教者
所提供的音乐媒介的情感揭示得越真实、越深刻,其教育效果就越强烈、越显著。反之,那些平淡无味的音乐怎么也激发不起学生的情感
共鸣,也就无法达到教育目的。另一方面,在音乐教学活动中,不仅
需要情感的介入,而且人的情感因素还体现着参与价值,无论是歌唱、器乐教学,还是欣赏、视唱教学,施教者必须以饱满、诚挚的情感引
导学生去进行音乐实践和音乐审美,才能取得良好助教学效果。以施
教者的情感去体验音乐的情感、激活学生的情感,从而增强音乐审美
效果,已成为当代一切音乐教学体系有共性的成功经验。
三、愉悦精神
音乐审美教育具有愉悦精神的特点,它不仅需要在快乐的氛围中进行,而且还可以给施教者和受教育者带来精神上的愉悦、快慰和满足。音
乐本身就具有使人快乐的屑性,这种审美带来的快乐当然不只是简单
的生理上的满足,而是精神上的愉悦,心理上的平衡,进而升华为一
种高尚的情操,促使整个精神世界更加充实、和谐。所以从音乐的愉
悦性来看审美教育就是一种快乐的教育,如果音乐不能给人以这种享受,也就无法取得预期的效果。音乐审美教育的愉悦性还体现在它的
教育和教学活动中,在音乐、施教者和受教育者之间存在着一种往复
的快乐机制,这种“寓教于乐”的方式是审美教育的力量和生命所在。近年来在中小学音乐教育中出现的“快乐教学法”就是根据审美教育
的这一特点建立起来的。
四、音响实践
一切审美教育都需要通过感知、鉴赏、创造等实践环节来实现。脱离
了对审美对象多种方式的接触,审美教育就无从存在,或者变成了一
种抽象的美学理论说教。在音乐审美教育中,这种实践的直接对象就
是音响。音响的主要实践形式有:表现性实践、鉴赏性实践、创造性
实践、工具性实践等等。1)表现性的实践包括歌唱和各种乐器的演奏。通过这些对声乐、器乐作品的实际性操作,既是对音乐美的一种感知,也是一种美感的自我表达。此外,还包含着对审美对象的聆听、欣赏
因素。2)鉴赏性的实践。凡在教学中对音乐音响的聆听,都是一种鉴
赏性的实践。由于音乐欣赏课是有计划、有目的、有指导的鉴赏,对
提高学生的审美能力有着重要的意义。它在所有音乐实践中应占主导
地位。3)创造性的实践,主要包括创作教学和其它音乐教学中的创造
性活动。创作教学对音响来说是一种间接性的实践。4)工具性的实践,它主要包括基础乐理、视唱、练耳等教学中的音响实践。这一部分音
响主要是培养学生掌握音乐知识、技能的一种手段,它们聆听和视唱
的审美价值不太高,但却可以通过这些直观的音响,了解和掌握音乐
的表现要素,从而有助于从感性欣赏上升到理性欣赏阶段。音乐审美
教育作为大学生美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全面发展教育中,它以自身
特殊的审美方式存在。
认识和了解音乐审美教育的特点,有助于我们更好的实施美育,培养
学生正确的审美观,提高他们的音乐审美能力,从而把大学生培养成
适应社会需要的全面发展的有用之才。
大学音乐审美教育的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