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万千瓦生物质燃料发电站及年产30万吨生物质颗粒燃料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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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万千瓦生物质燃料发电站及年产30万吨生物质颗粒燃料工程
建设项目
可研报告
二○一二年
目录
第一章项目概况
第二章项目背景
第三章市场分析
第四章建设规模及产品方案第五章生产技术及主要设备第六章建设地点及建设条件第七章社会、经济效益分析第八章结论
一、项目名称
10万千瓦生物质燃料发电站及年产30万吨生物质颗粒燃料工程建设项目
二、项目建设地点
待定或新疆建设兵团XX师(团场)
三、项目实施公司名称、建设规模、建设时期
1、项目公司名称:
新组建
2、建设规模:
(1)10万千瓦生物质燃料发电站。
(2)年产30万吨生物质颗粒燃料加工厂。
3、建设时期:待定。
四、项目性质
新建
五、项目设计参数
由新组建的项目公司与大唐电力共同拟定
一、项目提出的理由
生物质颗粒燃料是一种清洁、环保型燃料,广泛应用于火电厂、陶工烧制、砖瓦厂、冶炼化工以及气化炉等使用圆柱煤和块煤的领域,适用于民用炉具、工业锅炉、集中供热、火力发电站等使用。
利用生物质资源进行的发电,是利用生物质所具有的生物质能进行
的发电,是可再生能源发电的一种,包括农林废弃物直接燃烧发电、农
林废弃物气化发电、垃圾焚烧发电、垃圾填埋气发电、沼气发电等等。
新疆是全国的产棉大省,近年来林果业也得到了迅猛的发展。新疆属典型的温带大陆性干旱气候,拥有得天独厚的光热水土资源 , 日照时间长,积温多,昼夜温差大,无霜期长,对农作物生长十分有利。新疆现有耕地 406.3 万公顷以上,林地面积 677 万公顷以上。已形成了棉花、粮食、甜菜、林果和畜牧等优势主导产业。目前,新疆的棉花产量已占全国总产量的 1/3 以上,世界总产量的 8%以上。新疆已成为中国最大商品棉、啤酒花和加工番茄生产基地 , 重要的畜牧业和甜菜糖生产基地。
农业是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基础产业,具有突出的资源优势和巨大的开发潜力。兵团有耕地面积107.28万公顷,农作物总播种面积91.65万公顷。兵团农业生产规模大,机械化程度和科技含量高,水利等基础设施完善,己初步形成了规范化的现代的大农业体系。兵团生产的农牧产品品种多、单产高、质量好、商品率高,主要经济作物单产水平均居全国前列。兵团棉花总产占全疆二分之一,已成为国家重要的商品棉基地。
近几年新疆加大林果业的发展,新疆的特色林果基地初具规模,2007
年我区林果面积达到1130万亩(兵团1300万亩)的规模,占自治区耕地面积的1/4。特色林果生产基地已初具规模,建成了以杏、葡萄、核桃、香梨、石榴、红枣、苹果、巴旦木等为主的特色林果主产区。
因此,新疆地区有丰富的秸秆、树枝资源。秸秆是成熟农作物茎叶(穗)部分的总称。通常指棉花、小麦、水稻、玉米、油料、甘蔗、豆类、薯类和其它农作物在收获籽实后的剩余部分。现在,农民对秸秆处理方式最直接的就是在田间大量焚烧,带来的大气污染和消防安全问题危害巨大。还有一部分作养畜、积肥还田处理,但是,还田后的秸秆不易腐烂,影响下茬播种质量。
建设“年产30万吨生物质颗粒燃料工程”项目,将充分利用新疆的农业资源,使农业产品产生的副产品、废弃物(秸秆、谷壳、木屑、树枝、树皮等)得到充分的再生和利用。通过加工、制造出可以用于火力发电站的生物质颗粒燃料。变废为宝,从而使农民增收、电厂受益、社会减少环保压力。
二、报告编写依据
生物质能源(又称绿色能源)是指从生物质得到的能源,是一种可再生的清洁能源,是优质的石化能源替代品,开发和使用生物质能源,尤其是符合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和循环经济的理念。利用高技术手段开发生物能源,开发生物质液化能源已成为当今世界发达国家能源战略的重要部分。
能源问题不仅关系到我国经济的快速增长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也关系到国家安全和外交战略,由于对石化能源大量使用可能导致全球关系的
恶化和资源枯竭的担忧,以及对可持续发展和保护环境的追求,世界开始将目光聚焦到了包括生物质能在内的可再生能源。
2005年2月28日,国家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鼓励、支持开发和利用可再生能源,尤其是生物质能的开发利用。
2006年8月,国家发改委和国家财政部颁布了《可再生能源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设立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资金作为扶持可再生能源发展的着力点,并将生物质能源列为第1号扶持对象。这主要是因为它运用范围广、地域局限小以及其对石油的直接替代性。
2007年,国家发改委发布《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称,预计实现2020年可再生能源中长期规划任务,将需总投资约2万亿元。《规划》指出,要逐步提高优质清洁可再生能源在能源结构中的比例。同时指出,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可再生能源发展的重点是水能、生物质能、风能和太阳能。我国将采取强制性市场份额、优惠电价和费用分摊、资金支持和税收优惠、建立产业服务体系等政策和措施,积极支持可再生能源的技术步伐、产业发展和开发利用。
2012年3月,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为促进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共同制定了《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其中,第二条明确指出本办法所称可再生能源发电是指风力发电、生物质能发电(包括农林废弃物直接燃烧和气化发电、垃圾焚烧和垃圾填埋气发电、沼气发电)、太阳能发电、地热能发电和海洋能发电等。
由此,确定了生物质能源与国家电力相配套、相结合的可行性和必要性。
第三章市场分析
一、市场概况
世界生物质发电起源于20世纪70年代,当时,世界性的石油危机爆发后,丹麦开始积极开发清洁的可再生能源,大力推行秸秆等生物质发电。自1990年以来,生物质发电在欧美许多国家开始大发展。
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生物质资源十分丰富,各种农作物每年产生秸秆6亿多吨,其中可以作为能源使用的约4亿吨,全国林木总生物量约190亿吨,可获得量为9亿吨,可作为能源利用的总量约为3亿吨。如加以有效利用,开发潜力将十分巨大。
为推动生物质发电技术的发展,2003年以来,国家先后核准批复了多个秸秆发电示范项目,颁布了《可再生能源法》,并实施了生物质发电优惠上网电价等有关配套政策,从而使生物质发电迅速发展。
《可再生能源法》的有效实施,以两大《规划》制定的近阶段和远景目标作为推动力,国家相关部门,包括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农业部、能源局、林业局等,纷纷发布与生物质能源发展相关的政策法规,推动了生物质能源的发展。当前,我国生物质颗粒燃料产业呈现出快速的发展态势。在我国生物质颗粒燃料发展中,秸秆颗粒燃料占的比重比较大。由于秸秆颗粒制作工艺简单,原材料分布较广,可以实现就地取材、就地加工、就近销售等特点。特别是秸秆发电,电价补贴的优惠政策,使得其发展的较快。
国家先后两次采取电价补贴政策,支持生物质发电的发展。第一次为2006年1月4日,由国家发改委以委颁文件形式下发的《可再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