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数学学业评价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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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数学学业评价方案公司内部档案编码:[OPPTR-OPPT28-OPPTL98-OPPNN08]
西溪实验学校小学数学学业评价方案
一、评价目的
学生学业评价制度直接影响着教师的教学行为和学生的学习行为倾向,因而学业评价制度的改革就成了学校最具导向作用的改革,也是能否有效实施新课程改革的关键因素之一。评价旨在促进发展,而不是仅仅为了检查学生的表现,评价是为了学习服务,是学习的动力和源泉。评价要关注每个个体的处境与需要,尊重和体现个体的差异,激发个体的主体精神。《数学新课程标准》指出:“评价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全面了解学生的教学学习历程,激励学生的学习和改进教师的教学;应建立评价目标多元、评价方法多样的评价体系。对数学学习的评价要关注学生学习的结果,更要关注他们学习的过程;要关注学生数学学习的水平,更要关注他们在数学活动中所表现出来的情感与态度,帮助学生认识自我,建立信心。”鉴于对新的课程评价理念的学习,结合学校学业评价改革的目标——“多维、激励、发展”,我们在原有的评价方案的基础上做了一定的修改,拟定了数学学业评价方案。
二、评价的内容及操作细则
(一)平时评价
1、单元练习评价
评价内容:各单元的学习内容。
操作细则:
(1)任课教师分基础知识20道、基本运算20道、综合应用8-10道、
附加题2道四部分自行出卷,进行考核,并及时登记成绩。
(2)卷子台头统一格式,形如:“西溪实验学校数学五上第一单元形成性练习”评价采用优、良、合格、待评4个等级,如有学生出现待评,经补考后给予合格,登记表中成绩登记为合格。
(3)具体的评价标准见下表
附加部分以星级评定,做对一题得一星,登记表中用1☆或2☆的方式登记,不得星则用斜杠划去。
2、综合与实践评价
评价内容:以教材中的综合与实践活动内容为主,也可以由教师研制开发活动内容。
操作细则:
(1)每学期开展综合与实践不少于2次,任课教师要合理设计活动方案,利于学生积极主动参与“综合与实践”活动。活动可以在课堂完成,也可以课内外相结合,利用假日完成。
(2)任课教师对学生的“综合与实践活动方案”进行评价,评价采用星级制,最好为3☆,最差为不得星。以3☆、2☆、1☆的形式记录在登记表中,不得星则用斜杠划去。
具体评价标准:
3☆:自主参与,完成质量好,体现学生的数学思维价值,有创造性。
2☆:积极参与,完成还可以,活动过程完整,体现出学生的思考。
1☆:基本完成,但缺乏完整的过程和独立思考。
不得星:不完成活动或非本人亲自参与活动。
(二)期末评价
期末评价分平时综合评价和期末成绩评价两块
1、平时成绩评定操作细则
根据平时各单元的测试成绩,分基础知识、基本运算和综合运用三个项目分别评定成绩。具体方法:(1)“取上不取下”,如“4优4良”,则评定为“优”。
(2)“取多不取少”,“优”的等级多评定为“优”,“良”的等级多评定为“良”,“合格”的等级多评定为“合格”。
备注:1优和1合格综合为良,如“4优3良1合格”,优、及综合后相当于“3优4良”则最终评定为“良”,以此类推。
2、期末成绩评价操作细则
(1)根据区提供的期末测试卷,分“基础知识”、“基本运算”、“综合应用”分别进行考核,并登记,如有学生出现待评,经补考后给予合格,登记表中成绩登记为合格。
(2)各部分评价标准参考区进修学校统一的评价标准。
三、附:西溪西溪实验学校数学学业评定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