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农业科技创新与集成示范基地建设实施方案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国家农业科技创新与集成示范基地建设实施方案

农业科教动态(2014年第2期)

农业部科技教育司2014年3月10日

编者按:为深入实施农业科技创新引领、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和美丽乡村创建三大重点工程,搭建长期、稳定、高效的技术支撑平台,促进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和资源利用率的持续提高,农业部决定从2014年起在全国重点建设一批科技创新与集成示范基地。张桃林副部长在方案上明确批示:“很好!望科学规划布局、精心设计部署、扎实有效实施、形成长效机制”。现将《国家农业科技创新与集成示范基地建设实施方案》发布,请各有关单位参阅并落实相关工作。

国家农业科技创新与集成示范基地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农业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持续提高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和农业资源利用率,农业部决定从2014年起在全国重点建设一批科技创新与集成示范基地(以下简称“创新基地”)。通过创新基地建设,积极探索建立科技与生产紧密结合的长效机制,助推农业科技创新引领、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和美丽乡村创建三大工程有效实施,促进农业科技成果的快速转化应用,切实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农产品有效供给和质量

安全。

一、建设目标

紧紧围绕部党组中心工作和“两个千方百计、两个努力确保、两个持续提高”目标任务,遵循“体系工作法”,以农业科技创新引领、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和美丽乡村创建三大工程为重点,在综合考虑我国农业区划和农牧渔优势产业布局的基础上,优先依托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现代农业产业技术示范基地、粮棉油糖高产创建整建制推进试点市县和粮食增产模式攻关试点县、美丽乡村创建试点村(镇)、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县等现有基地资源,遴选建设100个区域代表性强、产业链条完整、生态循环农业建设有特点的创新基地。通过整合现有资源、明确目标任务、创新体制机制、强化绩效管理,促进科技与生产、集成与示范、培训与推广的紧密结合,力争把创新基地建成科学研究试验田、人员培训观摩田、生态农业样板田和农业决策参考田。

二、建设原则

(一)统筹规划,建设综合性基地。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对创新基地建设进行顶层设计、科学规划。以区域主导产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实际需求为导向,建设集自主创新、集成示范、推广应用、教育培训、生态保护于一体的综合性基地,致力于解决全产业链各关键环节的技术难题。

(二)立足现有,建设永久性基地。依托现有农业试验示范基地,继承已有农业科技成果,通过体制机制创新,不断整合资源、加大投入、完善功能,将创新基地建成综合为主、各具特色的永久性基地。在全国发挥农业科技引领示范、辐射带动的功效。

(三)择优委托,建设开放性基地。遵照创新基地建设总体规划,紧紧依靠中央和地方各有关单位,择优确定创新基地建设主体和共建单位。创新运行管理体制机制,促进创新基地的基础设施、技术装备、研发成果和信息平台等向社会开放,加快形成社会各方力量联合攻关、协同推广的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新格局。

三、建设任务

(一)抓好“四个一”。一是制定一个规划。根据每个创新基地的功能定位和服务需求,分别制定到“十三五”末的建设规划,明确科技创新目标、技术集成方向、推广服务重点、人员培训模式、组织管理制度等具体建设内容,引导创新基地长期、稳定、健康发展。二是组建一支专家队伍。根据创新基地建设需求,组建一支由农业行政管理、农业科技创新、农技推广、相关企业等人员共同参与的专家团队。在首席专家的带领下,对基地农业产业发展、科学技术试验示范、农民生活条件改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等方面工作进行科学规划和日常指导。三是集成示范一批技术。根据创新基地服务主导产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现实需求,在充分梳理、继承现有科技成果的基础上,集成组装并示范应用一批技术,切实解决当前国家或区域农业农村经济发展中急需解决的科技问题。四是对接一个企业。立足主导产业发展特点,通过市场手段,促进每个创新基地(企业性质的创新基地除外)至少与一个企业有机对接,充分发挥企业在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中的重要作用,带动产业发展,实现互利共赢。

(二)构建“五个机制”。一是建立以产业需求为导向、政

府择优委托的科研立项机制。农业部和地方政府组织各建设单位开展科技需求调研,明确科研目标,确定重点任务,制定建设规划,合力解决产业发展瓶颈问题。二是建立以首席专家为创新基地主要负责人的业务指导机制。农业部和地方政府根据创新基地发展需要,以建设依托单位为主,确定创新基地首席专家。首席专家负责创新基地的科研示范、人员培训和技术推广应用工作的总体安排和业务指导。三是建立以“政府+基地+专家(农技员)+企业(规模经营组织)+农民”模式为主的农技推广服务机制。地方政府主导,将农民需要的技术在创新基地中进行研发、集成试验示范,由科技专家或基层农技员将该技术推广到企业或其他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技术用户,进而辐射到普通农民。四是建立以支撑产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为主要评价指标的绩效管理机制。制定创新基地绩效管理办法,将创新基地促进国家或所在区域产业发展和农民增收作为主要考核指标进行科学合理的量化,并做到奖罚分明,引导创新基地的各建设单位和人员全心全意为产业服务、为农民服务。五是建立以政府引导性支持和社会多元化投入相结合的自我发展机制。农业部和地方政府在创新基地建设政策上给予更多支持,组织相关的各级各类科研和推广项目向创新基地予以倾斜,并提供必要的人才支持。创新基地将不断强化制度创新、科技创新、成果推广创新工作,积极吸引金融信贷、风险投资等社会资金投入创新基地建设,促进创新基地高效可持续发展。

四、基本条件

—基地主体。基地建设主体可为县级政府农业部门或农业科

研单位、教学单位、推广单位、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规模经营组织。

—基地规模。基地应具有较大规模的、长期固定的集科研、示范、推广、培训功能于一身的场地以及必要的生活设施、试验器材、培训设备和现代化通讯手段。

—智力支撑。基地应具有一支相对稳定的、专业齐全的、能够长期提供支撑的技术团队。

—研发实力。基地应具有各级各类科研或推广项目的实施基础,能够系统解决当地主导产业链条中各关键环节的共性技术问题,并已有成型集成技术正在示范、推广、应用。

—联企共建。基地应具有与企业合作的经验,建立了长效合作机制,责权利清晰合理,且正在与至少1家企业合作。

—政府扶持。基地所在地方政府应高度重视农业科技工作,积极整合资源、探索机制、加大投入,切实在衔接科研和推广体系工作方面成效显著。

五、遴选程序

(一)农业部科技教育司制定创新基地建设实施方案,组织部内各有关司局、事业单位以及各省(区、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实施方案和现有基地基础协商产生创新基地。

(二)农业部科技教育司对协商产生的创新基地进行汇总、分析,并开展全面调研、论证,提出100个创新基地建设名单。在充分征求各方意见的前提下,确定名单并进行社会公示。

六、进度安排

2014年2-3月,完成创新基地建设实施方案起草工作。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