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企业技术改造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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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企业技术改造的实施意见

【法规类别】企业登记管理

【发文字号】厦府[2013]144号

【发布部门】厦门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3.05.02

【实施日期】2013.05.02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XP10

【失效依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一批市政府文件的通知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企业技术改造的实施意见

(厦府〔2013〕144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企业技术改造指导意见》(国发〔2012〕44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企业技术改造促进工业稳定增长十二条措施的通知》(闽政〔2012〕28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经贸委关于福建省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行动计划的通知》(闽政办〔2012〕142号),现就支持我市企业加大技术改造,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提升产业发展水平,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

力争“十二五”期间累计完成技术改造投资1200亿元以上,年均增长29%以上;其中2013~2014年技术改造投资分别达到200亿元和260亿元以上。通过组织实施一批重大技术改造项目,力争我市重点工业企业70%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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