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计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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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计管理办法

1、相关放射科室主任是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计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同时科室须确定一名剂量计管理员,负责本科室个人剂量计日常监督与登记管理及更换。

2、器械科负责对各科室计量计监督管理。

3、放射工作人员上班期间必须佩戴个人剂量计。

4、下班后须将剂量计置放在远离放射源的办公室衣柜内妥善保存。

5、个人剂量计正确佩带方法:

(1)普通放射工作人员别在工作外衣左胸前;

(2)介入放射操作人员别在防护铅衣内。

6、剂量计应正确使用,不得自行打开,禁止置放于放射源附近或射线球管下照射。如有丢失、损坏或异常,应及时和科室剂量计管理员或器械科联系。

7、个人剂量计更换周期为三个月。旧剂量计由科室剂量计管理员统一回收登记并及时上交器械科,器械科按时上交上级监测单位。

8、器械科与科室监督管理中,发现不佩戴个人剂量计、不规范佩带个人剂量计、不规范保管剂量计或有意放置于放射源附近等。除在科室通报外,视其认识态度给与处罚。

附件:放射诊疗工作人员个人剂量计管理表

咸阳彩虹医院放射诊疗工作人员个人剂量计管理表

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剂量计编

放射工种剂量计佩戴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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