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处理厂设备安装工程监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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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安装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一、工程概况

2、工程环境

本工程位于**区**路北侧、**东路东侧100米处,交通方便。

3、建筑情况

**区污水厂工程主要包括构筑物、建筑物、工艺管线、厂区道路以及设备安装工程。

二、监理工作依据:

1 国家、建设部、交通部颁布的政策、法律和有关技术、经济法规以及公用工程

标准、规程、规范。

1.1 适用的法律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999 年10 月1 日起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1998 年3 月1 日起施行;

3《建设监理规定》建设部建监字(95)737 号文;

4《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97 号令,2000 年1 月30 日起施行。

2 施工安全技术标准

2.1JGJ46-8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程》

2.2JGJ33-86《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

2.3JGJ80-91《建筑施工高空作业安全技术规程》

2.4GB50194-93《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用电规程》

2.5JGJ59-88《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

2.6《建筑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3.1GBJ46-88《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

3.2GBJ-88《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3.3GB50252-94《工业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

4施工技术规范、标准

4.1JBJ23-96《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

4.2JBJ29-96《压缩机、风机、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4.3GBJ50235-97《工业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4.4JBJ31-96《起重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

4.5GBJ50243-97《通风空调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

4.6GBJ50236-98《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4.7SYS407-90《埋地钢管道环氧煤沥青防腐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4.8GB50268-97《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4.9GBJ242-82《采暖卫生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4.10CJJ29-30-89《建筑排水硬聚乙稀管道设计施工及验收规

范》

5 合同

5.1 监理合同

5.2 施工合同

三、设备进场报验

1、承包单位应在使用前14天或更早时间填写《工程物资进场报验表》,向监理申报。申报资料应齐全,有生产厂家的质量合格证、材料检验证、承包单位质量复检等,且字迹清楚、工整、不得有涂改。

2、监理工程师收到报验资料及时进行审查,必要时对生产厂家进行考察,监理在收到报验表后,一般情况下7天内予以批复。

3、批准的设备进场后,承包单位要妥善保存。

4、承包人的进场设备与使用情况应进行统计并以月报的形式向监理工程师汇报。

工程设备质量检验及进场报验审批流程

三、工程开工报批监理程序

分项/分部工程开工申请

1 分项/分部工程开工申请的主要内容

分项工程概况(包括项目,工程数量、工程造价、特点、工期、质量要求等)、施工方案(包括施工组织、人员、机具设备、施工方法、工艺、技术措施、特殊及重要部位的专项说明等)。

2 审批程序:一般分项/分部工程应在开工前7天向驻地监理提交《分项/分部工程开工报审表》,监理在得到申请7天内予以审批。重要分项/分部工程,应在开工前14天向驻地监理工程师提交《分项/分部

工程开工报审表》,驻地监理初审后,报总监办审批。审批同意后的分项/分部工程开工申请作为监理工程师进行分项/分部工程控制的监理依据。未经监理批准,承包单位不可随意改变。

四、工程质量控制监理程序

1、工程质量主要控制开工申请、质量验收和中间交工三个环节。坚持“四不准”,即工料机准备不足不准开工;未经检查认可的材料不准使用;未经批准的施工工艺不准在施工中采用;前一道工序或分项工程未经监理验收不准进入下一道工序。

2、质量监理方法:

(1)检查(旁站):在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对施工现场进行部分时间旁站或巡视抽查。施工条件复杂、质量难以保证的工序,如设备找正、基础处理、分体组装等实行全过程旁站;一般

工序或辅助工序施行巡视抽查。

(2)测量:开工前对基础进行复核,施工过程中和完工验收时要对工程主要控制点进行测量验收。

(3)指令:通过“监理通知”、“工作指令”等文件对承包单位存在的质量隐患,不安全因素等提出整改要求。

3、质量报验程序

(1)每工序、或分项、分部在施工中和完工后,由承包单位自行检查,并要真实详细地填写检查记录和试验数据,绝不允许造假,否则监理有权根据合同及有关规定撤换不合格人员。

(2)承包单位自检和试验的资料必须经质检员和技术负责人签字,并经现场监理签认后方可作为资料依据。

(3)在质量检查中,如发现一般质量问题,监理工程师应指令承包单位进行修整。直至能满足设计要求和质量标准再予以验收,并做《不合格事项处置记录》。

(4)工程质量评定。监理工程师按质量验收标准要求,在施工过程中,对分项、分部工程评定质量等级。

五、工程验收监理程序

1、承包单位在开工前应将工序、分项、分部、单位工程项目分别列出明细表报项目监理部审批确定。

2、工序、分项、分部工程验收程序

(1)每工序或分项、分部工程完工后,承包单位先自检,自检合格后,填写《工序报验单》、或《分项/分部工程报验单》,并附报相应质量自检资料。

(2)监理工程师的验收有两项内容:

1)资料验收:包括施工过程记录、预检工程,隐蔽工程检查记录等自检资料。

1)实体验收:包括基本要求,在基本要求达到时,进行实测项目和外观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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