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刑法学
什么是国际刑法?
什么是国际刑法?
国际刑法是一门研究跨国犯罪行为的法律学科,它涉及到国际刑事制
度和国际刑法的制定和实施等方面。
下面将从三个方面详细介绍国际
刑法。
一、国际刑事制度
国际刑事制度是指通过国际法律机构,实施对跨国犯罪行为的制裁和
追究。
这个制度的核心是国际刑事法院和国际刑事法庭。
国际刑事法
院成立于2002年,是一个独立的国际组织,主要负责审判四类罪行:
种族灭绝、战争罪、危害人类罪,以及侵犯人权和人道主义法的罪行。
国际刑事法庭成立于1998年,是一个世界范围的刑事法庭,它有权寻
求国际刑法院协助并协助国际刑法院进行调查和起诉。
二、国际刑法的制定和实施
国际刑法是由各个国家共同制定的,它在国际法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
国际刑法的实施必须建立在国际法和国际刑事法庭的框架下,以确保
其具有可行性和合法性。
国际刑法的主要内容包括战争罪、种族灭绝、危害人类罪、海盗、贩卖人口和卖淫嫖娼等。
三、国际刑法的发展
国际刑法的发展始于19世纪,随着国家之间的接触和交流增多,国际
刑法体系逐渐形成。
在过去的几十年中,国际刑法得到了快速发展。
一些重要的国际条约被签署和批准,如《罗马法院刑事法庭规约》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等。
目前,国际社会对跨国犯罪行为的反制措
施不断加强,国际刑法的体系也不断完善。
总之,国际刑法是对跨国犯罪行为的制裁和追究的一种法律制度,它
对维护国际法律秩序和全球公正性具有重大意义。
在未来,国际刑法
的发展将继续风驰电掣,以适应国际社会对跨国犯罪行为的治理需求。
国际刑法概念
国际刑法概念国际刑法是一种涉及国家之间的法律体系,旨在规范和处罚跨国犯罪行为。
它是国际法的一部分,旨在维护世界和平与安全、保护人权和追求正义。
1. 概念和历史:国际刑法是一种治理跨国犯罪的法律框架,涵盖恐怖主义、战争罪行、人权侵犯等跨国性犯罪行为。
国际刑法的发展可以追溯到19世纪末和20世纪初,最初的尝试包括国际刑事法庭的设立和条约制定。
此后,随着第二次世界大战和纳粹战争罪行的暴露,国际刑法的发展进一步加速。
2. 国际刑事法庭:国际刑事法庭是国际刑法的核心机构,其职责是调查和审判最严重的国际刑法犯罪。
国际刑事法庭于2002年成立,其主要管辖领域包括种族灭绝、战争罪、反人类罪和迫害罪等。
国际刑事法庭的设立为国际社会提供了一种国际级别的司法机构,以确保对最严重的犯罪行为的惩处。
3. 跨国犯罪和国际合作:国际刑法的一个重要任务是应对跨国犯罪。
例如,恐怖主义、跨国有组织犯罪和毒品走私等犯罪行为不受国家边界的限制,需要国际合作和协调来进行调查和追诉。
国际刑法通过建立合作机制和交流渠道,促进国家之间的协作,以打击跨国犯罪。
4. 人权保护:国际刑法起着保护人权的重要作用。
人权侵犯不仅限于国内领域,跨国犯罪行为也可能导致严重的人权侵犯。
国际刑法通过规范和追究战争罪、反人类罪、强奸和奴役等行为,以确保对加害者的追究和给予受害者救济。
这种追究和救济的机制为千百万受害者提供了声音和公正。
5. 刑事责任和国家责任:国际刑法包括个人刑事责任和国家责任。
个人刑事责任是指追究个人犯罪行为的法律原则,国际刑事法庭主要负责此项工作。
而国家责任是指追究国家对犯罪行为、恶行或持续人权侵犯的负有的责任。
国际刑法的一个主要目标是通过追究个人刑事责任来强化国家责任,以减少跨国犯罪和人权侵犯。
6. 法律原则和规定:国际刑法建立在一系列法律原则和规定之上。
如主管国家的管辖权、不容许大赦、禁止逃避现行国际法等原则。
这些原则和规定确保了国际刑法的适用性和公正性。
第一章 国际刑法的概念、渊源 国际刑法 教学课件
第一章 国际刑法的概念与渊 源
二、国际刑法的概念 国际刑法是国际社会中调整国际刑事关系的法 律规范的总称。 具体“国际刑事关系”指作为整体的国际社会 与侵害国际社会共同利益的个人、组织或国家 之间的刑事关系以及国家、国际组织之间在共 同惩治国际犯罪、涉外犯罪方面的刑事互助合 作关系。 三、国际刑法学的概念 国际刑法学是一门以国际刑法为研究对象的法 学学科。勿混淆国际刑法与国际刑法学两种概 念间的本质区别。
第一章 国际刑法的概念与渊
源
四、国际刑法的渊源
(一)国际刑法渊源有国际条约、国际习惯、 一般法律原则、国际组织的决定和决议以及国 际司法裁判。其中国际刑法公约在国际刑法渊 源中居于首要地位。
(二)作为国际刑法渊源的法律规范的内容包 括:A 以条约、习惯等国际法形式出现的有关 国际刑事犯罪的成文法规范;B关于国际刑事 管辖权的习惯国际法及相应的内国法律规定; C关于国际刑事合作的国际法与内国法律规范。 上述三个方面的有机整合,实现了国际法与内 国法的结合,而现实的国际刑法的实现过程本 身,即是一个国际法与内国法相结合的过程
1章 国际刑法概述
二、两次世界大战与 国际刑法的发展
“一战”的爆发使国际社会认识到战争罪行和反 人类罪行的严重危害性。《凡尔赛和约》明确规 定战争罪为国际犯罪应受刑事处罚,创下在国际 公约中规定国际犯罪的先例。 “二战”的爆发使国际刑法的发展达到了一个新 高度。1943年10月30日,美、英、苏三国发表 《莫斯科宣言》,提出审判和惩罚战犯的要求。 欧洲国际军事法庭、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对犯有破 坏和平罪、战争罪和反人道罪的战犯进行了审判, 促进了国际刑法的实体法规范和程序法规范的发 展。
一、国际刑法的早期实践
对国际犯罪的认识最早源于17世纪习惯国际法对 海盗罪的认识。国际法学家奥本海在《奥本海国 际法》中写到:“在近代意义的国际法产生之前, 海盗已经被认为是违法行为,是人类的敌人。根 据国际法,海盗行为使海盗失去他的国民属性, 因而失去他的本国的保护;……海盗行为是一种 所谓国际罪行;海盗被认为是每一个国家的敌人, 在任何地方都可以被法办。”
(二)本书的理解
可以将国际刑法的渊源分为: 国际刑法的主要渊源,包括国际条约、国 际习惯、一般法律原则; 国际刑法的辅助渊源,包括司法判例、国 际组织的决议、权威学说。
二、国际刑法的主要渊源
国际条约(International Treaty) 国际习惯( International Custom) 一般法律原则(General Principle of Law)
第四节 国际刑法的渊源
一、国际刑法渊源的界定 二、国际刑法的主要渊源 三、国际刑法的辅助渊源
国际刑法学现代刑事法学系列教材
第一节 国际刑法的基本原则概述
一、国际法基本原则对国际刑法基本原则产生的影响
结合国际法和国际刑法不同历史时期形成的基本原则,从当 前国际刑法直接执行与间接执行的两种模式上分析,国际刑 法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各主权国家,尊重国家主权已经成为 国际社会共同追求的基本理念,国际刑法基本原则的形成与 发展同样应体现国际社会的共同价值观念,但同时也要求主 权国家履行其所签订的条约、公约中规定的义务,积极提供 刑事司法协助与合作。此外,国际刑法在追求以国家主权为 轴心的基础上向保障人权领域扩展,从而使国际刑法的基本 原则蕴涵了国际人权保障的内容。
二、国家刑事法基本原则对国际刑法基本原则 产生的影响
综合国际法和国家刑事法对国际刑法基本原则 产生的影响可见,国际刑法的基本原则应包 括如下内容:尊重国家主权原则、合法性原 则、普遍管辖原则、个人刑事责任原则、刑 事诉讼中保障人权原则和国际合作原则。
第二节 尊重国家主权原则
一、国家主权与刑事司法管辖权之间的关系 刑事管辖权是国家基于国家主权原则而派生的一项基本权利。
(二)国际刑法的直接渊源
1 公约,是指在许多国家或国际组织的主持或赞助下或在国际会议上
为解决某个或某些重大问题经谈判而订立的专门规定事项的多边 条约。
2 习惯法是习惯运动的进程,通常是指经国家承认,具有法律效力的
社会习惯。
3 一般法律原则,是指在所有或大多数国家法律体系中占有一定地位,
自然为各国所称许而在国际法律体系中加以适用的法律原则。国 际公约和国际习惯并非国际刑法的唯一渊源,《国际法院规约》 强调“一般法律原则为文明各国所承认”。与具有针对性的制定 法或国际公约及国际习惯法相比,一般法律原则属于尽可能得到 国内法认可并加以适用的普遍性原则。
国际刑法
国际刑法人权保障的适用标准
• • • • 均衡性 全面性 现实可能性 最后性 返回
国际刑法学体系
国际刑法学
绪论
国际犯罪论
国际犯罪刑事责任论
国际刑事责任本体论
国际犯罪刑事责任
绪论
国际刑法学概论
国际刑法本体论
国际刑法演进论
国际刑法价值论
国际犯罪论 国际犯罪本体论 国际犯罪形态论 国际犯罪类型论
国际犯罪及其刑事责任
以实施国际犯罪的主体为标准进 行的分类
由国家或国家集团实施的犯罪、由国际 组织实施的犯罪、跨越国境的个人犯罪 和国际逃犯所实施的犯罪
返回
以规定国际犯罪的规范为标准进 行的分类
战争法中的犯罪、国际人权法中的犯罪、 海洋法中的犯罪、航空法中的犯罪、国 际环境法中的犯罪、国际反恐怖法中的 犯罪、危害国际公共秩序的犯罪和国际 经济法中的犯罪 返回
国际刑法基本原则的含义
对确认和制裁国际犯罪具有普遍指导意 义,国际刑法所独有或对国际刑法具有 特别意义,体现国际刑法的基本性质和 精神的准则。 返回
国际刑法基本原则的特征
• 对确认和制裁国际犯罪具有普遍指导意 义。 • 国际刑法所独有或对国际刑法具有特别 意义。 • 体现国际刑法的基本性质和精神。 返回
合法原则
确定国际刑事责任的有无及大小均 需以国际刑法规范为依据,无罪不罚, 有罪当罚,罪责相当。
合法原则的要求
• 遵循合法原则,首先要求罪责法定,禁 止溯及既往。 • 遵循合法原则,其次要求有罪当罚,不 使犯罪的人逃避法律制裁。 • 遵循合法性原则,还要求罪责相当,罚 当其罪。 返回
合作原则
各国在确认和适用国际刑法时,应 依据国际法的基本精神,联合行动,通 力合作,以及时、有效地打击和防范国 际犯罪。
法学视角下的国际刑法与国际刑事司法
法学视角下的国际刑法与国际刑事司法国际刑法和国际刑事司法是法学领域中的两个重要分支,它们在国际层面对犯罪行为进行规范和惩治。
本文将从法学视角出发,探讨国际刑法和国际刑事司法的概念、特点以及相关的国际机构与合作,以期对国际刑法和国际刑事司法有一个全面而深入的理解。
一、国际刑法的概念与特点国际刑法是指适用于国际关系中的刑事问题的法律体系和原则。
它包括国际刑法规则以及相关的国际合约和国际习惯法。
国际刑法的特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普遍管辖性:国际刑法具有普遍适用的特点,即它适用于所有国家和个人,不受国家边界的限制。
2. 个人刑事责任:国际刑法强调个人的刑事责任,即个人在国际犯罪行为中承担刑事责任,而不仅仅是国家。
3. 国际合作:为了有效地推进国际刑法的实施和执行,国际合作被视为至关重要的因素,国家间的合作和相互协助是国际刑法实践的重要环节。
二、国际刑事司法的概念与特点国际刑事司法是指涉及国际刑事犯罪的司法实践和机构,旨在通过国际合作,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
国际刑事司法的特点主要包括:1. 国际刑事法院:国际刑事法院是国际刑事司法体系的核心机构,负责对国际刑事犯罪进行审判。
例如,国际刑事法院(ICC)是负责处理最严重的国际刑事犯罪的机构。
2. 公正与独立:国际刑事司法追求公正和独立的原则,确保对犯罪行为进行公正的审判,保护被告人的权益。
3. 国际合作:国际刑事司法需要各个国家之间的合作和协调,以确保犯罪行为不得逃脱惩治。
三、国际刑法与国际刑事司法的关系国际刑法与国际刑事司法之间存在着密切的关系。
国际刑法为国际刑事司法的实践提供了法律基础和规则。
同时,国际刑事司法的发展也促进了国际刑法的不断完善和发展。
在国际刑法的框架下,国际刑事司法通过国际合作和国际刑事法院的审判,对刑事犯罪分子进行追究和惩治。
国际刑事法院的判决和审判实践为发展国际刑法提供了有益的经验和借鉴。
此外,在国际刑事司法的实践中,国际刑法的规则和原则也得到了进一步的验证和确立。
法学中的国际刑法与战争罪行
法学中的国际刑法与战争罪行引言国际刑法作为法学中的重要分支,以其对国际犯罪的追究和惩治发挥着重要作用。
特别是在战争罪行的审判和处理过程中,国际刑法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
本文将探讨法学中的国际刑法与战争罪行的相关问题。
第一部分:国际刑法的概念与原则1.1 国际刑法的定义国际刑法指的是一系列规范和国际机构对违反国际法的行为进行追究和惩治的法律体系。
它的主要任务是保护国际社会的共同利益,维护全球社会的和平与安全。
1.2 国际刑法的原则在国际刑法中,有一些重要的原则是不可或缺的,包括普遍管辖原则、不可放弃的国家主权原则和等级平等原则等。
这些原则为国际刑法的运行提供了重要的法律基础。
第二部分:战争罪行的国际刑法框架2.1 战争罪行的定义战争罪行是指在武装冲突中,依照国际人权法和国际人道法所规定的标准,任何有组织的团体、武装力量或个人实施的犯罪行为。
这些罪行包括战争罪、反人类罪等。
2.2 国际刑事法院的角色国际刑事法院是一个独立的国际法庭,负责审判涉及战争罪行的个人,以确保国际刑法的有效实施。
国际刑事法院的成立标志着国际刑法在国际社会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
第三部分:战争罪行的案例分析3.1 第二次世界大战中的纳粹战争罪行纳粹战争罪行是二战期间最为严重的战争罪行之一,包括大规模屠杀、集中营的建立和种族灭绝等。
纳粹战争罪行成为国际刑法对战争罪行追究和惩治的重要案例。
3.2 卢旺达内战期间的种族灭绝罪卢旺达内战期间,种族灭绝罪在国际刑法中引起了广泛关注。
大量的屠杀和种族清洗行为使得国际刑事法院对战争罪行的审判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第四部分:国际刑法对战争罪行的意义与挑战4.1 国际刑法的意义国际刑法对战争罪行的追究和惩治具有重要意义。
它不仅可以维护全球社会的正义,也可以对战争罪行的加害者起到震慑作用,使其意识到犯罪行为将会受到应有的惩罚。
4.2 国际刑法面临的挑战国际刑法在追究战争罪行方面也面临着一些挑战。
其中包括国家主权的限制、设计和运作的复杂性等问题,这些都需要国际社会共同努力来克服。
国际刑法概念
国际刑法概念
国际刑法是一种跨国法律体系,用于规范国际犯罪并确定国际刑事司法程序。
它涉及国家之间的刑事合作、国际刑事法院和其他国际刑事机构的设立与运作,以及国际刑事法律的适用范围和实施方式等内容。
国际刑法的核心原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
1. 国家主权和平等:国际刑法尊重各国主权,并承认各国在刑事管辖权方面的平等地位。
2. 罪刑法定原则:国际刑法要求刑罚只能依据预先确定的罪名和刑罚规定进行,从而保证对犯罪的法律明确和约束。
3. 个人刑事责任:国际刑法认可个人在国际刑事法律框架下承担犯罪责任,犯罪行为是由个人独立实施的,因此个人应负起刑事责任。
4. 无过分严厉和无过分宽大原则:国际刑法要求刑罚适合罪行,既不能过于严厉,也不能过于宽大。
5. 否认豁免权:国际刑法不容许豁免权,即不允许外国官员或国际组织官员凭借其职位地位而免于追究刑责。
国际刑法对一系列国际犯罪进行了明确的界定,包括种族灭绝、战争罪、反人类罪、侵略罪、恐怖主义等,并为这些犯罪提供了刑事追究机制。
国际刑事法院是一个专门处理最严重的国际
犯罪的国际刑事机构。
国际刑事法院拥有独立性和自主权,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起诉和审判。
国际刑法的发展和适用涉及国际协议、国际法和国内法之间的关系。
国际刑法通常适用于国际刑事法院和国际刑事机构,并由国际法庭根据国际刑法来判决。
各国在国内法上也有责任与国际刑法保持一致,确保对国际犯罪的追究和惩罚。
对国际刑法的认识
对国际刑法的认识国际刑法是由国际法的刑事部分与国内法的涉外部分相结而出现的一门新兴的学科。
它有这众多争议的问题,本文从中选取了其中的几个问题,国际犯罪的概念、国际犯罪的主体两个问题来简要谈谈对国际刑法的认识。
国际刑法是一门新兴的学科。
过去的十年里,它是国际法所有领域里发展最快的一门学科。
国际刑法是一门边缘学科。
它在国际法方面含有国际人道法、国际人权法的基本原则以及国际法下的国际罪行部分如侵略罪、反人道罪、战争罪和种族灭绝罪等;在刑法方面。
它除了刑法上的实体法和诉讼法以外还有比较法,如普通法系和大陆法系的比较,以及各国的司法制度的比较等。
笔者从中选取了有争议性两个问题——国际犯罪的概念和国际犯罪的主体来谈谈对国际刑法的认识。
一、国际犯罪的概念犯罪是不断发展变化的,惩治犯罪的法律从制定出来的那一天就开始落后于时代了,这一点在国际上尤其如此,国际犯罪的范围从最初的海盗罪到最近的洗钱犯罪、腐败罪。
越来越多的国内犯罪跨出了国门,而成为国际型的犯罪。
因此对国际犯罪的动态发展性应当在国际犯罪的概念中有所反映。
现有的国际犯罪的定义包括以下几种方式;第一,着眼于国际犯罪的形式特征,认为国际犯罪是国际法所确认的违反国际刑法的行为。
张智辉研究员认为:“国际犯罪是通过国际公约的形式予以明文禁止并确认其实施者应当受到刑事制裁的行为。
”第二,从违法形式和侵害利益的本职相结合的角度,将国际犯罪定义为一种违反国际法或国际刑法规约,侵害国际社会共同利益的行为,这种定义模式为我国大多学者所推崇,如马呈元教授认为:“国际犯罪是国际法所禁止的严重危害国际社会的利益并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的行为。
”邵沙平教授认为:“国际犯罪主要是严重危害国际法所保护的国际社会的基本价值或共同利益。
为国际刑法作为犯罪所禁止,并依照国际刑法承担刑事责任的行为。
”第三,开放式的定义方式,违法性、跨国性、社会危害性只要具备三者中的至少一个就构成国际犯罪。
如日本学者山本手治就是从国际犯罪的法律特征、跨国性、社会危害性三个角度出发来界定国际犯罪这种定义方式与前两中的根本区别是不是必需具备三个特征而是只要其中任何—个就可构成国际犯罪。
国内国际外国刑法学
国内国际外国刑法学
《国内国际外国刑法学》是研究刑法的一门综合性学科。
它主要涉及国内外刑法的理论、立法、司法和实践等方面的知识,涵盖了刑法的基本概念、刑法的宗旨和原则、刑法的构成要件、刑法的处罚制度、罪名与证据、刑事诉讼程序等方面内容。
在国内,刑法学主要研究中国刑法的立法、司法和实践问题,涉及刑法的基本原理、刑事责任、刑罚种类与适用、刑事诉讼程序等方面的内容。
同时,国内的刑法学还涉及了刑法与其他法律领域的关系,如刑法与宪法、民法、商法等领域的关系。
在国际上,刑法学主要研究国际刑法的理论和实践,涉及国际刑法体系的建构、国际刑法的基本原则和规则、国际刑事法庭的组织与运作、国内法与国际刑法之间的关系等方面的内容。
此外,刑法学还研究了不同国家刑法之间的异同、刑法共同体的建构等问题。
在外国,刑法学主要研究不同国家的刑法理论和实践,涉及各国刑法制度的历史、演变和现状、各国刑法的基本原则和规则、各国刑事司法制度的组织和运作等方面的内容。
同时,外国刑法学还涉及了国际刑法和比较刑法等领域的研究。
- 1 -。
国际刑法学研究初探
国际刑法学研究初探国际刑法学是研究国际刑法的一门学科,其研究对象是国际刑法这一现代刑法分支学科的各个方面。
国际刑法学自20世纪初开始形成,是一门新兴的法律学科。
本文将从国际刑法学的定义、发展历程、理论体系、研究方法等方面进行初步探讨。
一、国际刑法学的定义“国际刑法学”是指研究国际刑法的一门法学科目。
从定义上看,国际刑法学属于刑法学科。
国际刑法学所关注的是国际刑法这一现代刑法分支学科的各个方面内容。
由于国际刑法的特殊性质,国际刑法学需要涉及到国际法、刑法、国际人权法等多个领域,所以跨学科性强。
二、国际刑法学的发展历程国际刑法是国际法的一个重要分支学科。
19世纪,国际刑法还未成为具体的学科。
直到1998年,国际刑事法院成立,国际刑法才逐步形成,成为现阶段国际社会关注的重点。
国际刑法学也由此开始了其发展的历程,并开始成为一个独立法学科目。
20世纪50年代,国际法学者在探讨国际法侵权和犯罪行为的捆绑性问题时,开始形成了国际刑法的观念。
随着国际人权和人道法规范的形成和发展,国际刑法得到了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
1998年7月1日,国际刑事法院在海牙宣誓成立,国际刑法在世界范围内得到了显著地位。
三、国际刑法学的理论体系国际刑法学作为一门新兴的法学科目,其理论体系也还需要进一步完善。
目前,国际刑法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国际刑法的基本原则、理论和概念。
这是国际刑法学研究的基础,包括国际刑法的性质、形成、发展和特点等。
2、国际刑法的法律规范。
国际刑法是由国际社会共同制定的,国际刑法的法律规范包括国际公约、国际惯例、国际判例和国际惯例等。
3、国际刑法各单元的具体内容。
国际刑法包括国际刑罪、国际司法程序、国际刑事司法合作等单元,每个单元有一系列的具体内容需要深入研究。
4、国际刑法在国际法和国内法中的地位和作用。
国际刑法作为国际法的分支学科,同时影响到国内法在国际法中的地位和作用。
五、国际刑法学的研究方法1、比较研究法。
国际刑法
国际组织,即政府间国际组织,是独立于国家之
外的集体第三方。
国际组织是国际会进行国际刑事合作的重要形式,如国际刑
事法庭
国际组织是国际刑法规范的重要对象 国际组织是制定和发展国际刑法的重要主体,又是遵守和实 施国际刑法的重要主体
个人和法人
传统上,个人不具有独立的国际法律人格
此原则对国际刑法提供了合理性,但也限制了它的适用。
3. 合法原则
合法原则的基本含义是确定国际刑事责任的有无及大小 均需以国际刑法规范为依据,无罪不罚,有罪当罚,罪责相 当。
基本要求:
遵循合法原则,首先要求罪责法定,禁止溯及既往。 遵循合法原则,其次要求有罪当罚,不使犯罪的人逃避法律 制裁。 遵循合法性原则,还要求罪责相当,罚当其罪。
主体?不具有独立参加国际关系的能力 部分主体?依赖于国家意志,但在某些方面直接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如海湾战争中,个人可以直接向联合国成立的“赔偿委员会”求偿。 客体?惩罚的对象 以私人身份从事国际犯罪行为的犯罪主体,如劫机、海盗等 以官方身份从事国际犯罪行为的犯罪主体,如二次世界大战中的个人 法人以及自然人以法人代表身份从事国际犯罪行为的犯罪主体,如走私、 洗钱等
4.国际合作原则
合作原则的基本含义是各国在确认和适用国际刑 法时,应依据国际法的基本精神,联合行动,通力 合作,以及时、有效地打击和防范国际犯罪。两层 含义:
(1)国际合作,即国际间就某一问题达成共识并采取共 同行为; (2)司法协助,即司法活动的参与。
六、国际刑法的主体 国际法的主体被称为国际法律人格者(International legal Personality),即在国际法律事务中直接享有权利并承担 义务的参加者。
中国国际刑法
中国国际刑法国际刑法的诞生,距今只有一个世纪的历史,自20世纪中叶以后才初具规模。
所以,国际刑法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和独立的法律科学,其地位一度曾有争议。
1998年7月17日,国际社会在意大利罗马召开的外交大会上通过了建立国际刑事法院的《国际刑事法院规约》,这是国际刑法史上的一个里程碑。
它标志着:国际刑法,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律体系,国际刑法学,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已经形成,并且,随着国际刑事法院的建立,国际刑法的理论研究与司法实践将进一步发展和深入。
一、我国国际刑法的研究状况。
(一)国际刑法学的研究。
我国对国际刑法的理解和研究,是在80年代随着美国国际刑法学家巴西奥尼的《国际刑法。
国际刑法典草案》一书介绍到中国而开始的。
我国学者关于国际刑法的理论和观点,在一定水准上受到了巴西奥尼著作的影响。
最早完整介绍国际刑法的著作是刘亚平于1986年6月出版的《国际刑法与国际犯罪》一书。
1992年6月,刘亚平又在他的《国际刑法学》一书中,比较完整地勾画了我国国际刑法学的学科体系,提出了一系列使用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看待国际刑法和国际犯罪问题的新观点,阐述了我国参与国际刑法活动的历史和原则立场,预测了国际刑法发展的方向。
同年黄肇炯的《国际刑法概论》和此后张智辉、余叔同等学者出版的《国际刑法通论》、《刑法学全书:国际刑法学(分科)》等论著,比较详细地论述了国际刑法和国际刑法学的概念,国际刑法学的研究对象,国际刑法的历史发展,国际刑法的原则、基本内容及其争论的问题,基本构建了国际刑法在我国的体系框架。
1998年7月,由曹建明、周洪均、王虎华主编的《国际公法学》一书,首创在我国国际公法学教材中设立专章介绍国际刑法理论问题的学科体例。
编者对国际刑法的特征和渊源,国际犯罪的主体等理论问题提出了独到的见解,对我国国际刑法的理论与实践问题作了深入研究,反映了我国学者在这个领域所取得的进展和成果。
(二)国际刑事管辖权和刑事司法协助的专题研究。
法学中的国际刑法与国际刑事法院
法学中的国际刑法与国际刑事法院国际刑法(International Criminal Law)是法学中的一个重要领域,涉及到国际刑事犯罪的定义、追究、审判和实施国际刑事司法等方面的内容。
而为了有效地处理国际刑法案件,国际刑事法院(International Criminal Court)被建立起来作为国际刑法的核心机构。
本文将介绍国际刑法的基本概念和原则,并重点分析国际刑事法院的职责和作用。
一、国际刑法的基本概念和原则国际刑法是指适用于全球范围内的刑法规范和原则,旨在处理严重的国际刑事犯罪,如种族灭绝、战争罪和反人类罪等。
国际刑法的基本概念包括国际刑事犯罪、国际刑法院管辖和国际刑法的适用。
而国际刑法的原则主要由国际法原则和刑法原则构成。
国际刑法的国际法原则主要包括普遍管辖原则、国家主权免疫原则和司法合作原则。
普遍管辖原则认可国际刑法院对严重刑事犯罪案件的管辖权,使其能够追究任何国家内发生的重大罪行。
国家主权免疫原则则意味着国际刑法院不能对国家元首等享有豁免权利的个人进行起诉或审判。
司法合作原则要求国家间积极合作,互相提供证据和协助,以确保国际刑事司法的顺利进行。
刑法原则方面,国际刑法遵守着比国内刑法更为严格的原则。
例如,国际刑事犯罪通常要求有普遍管辖和国际刑法院管辖;国际刑法院审判程序合乎国际公平审判标准;国际刑法的落地需要具备证据确凿和罪行重大等条件。
二、国际刑事法院的职责和作用国际刑事法院是一个独立的国际机构,成立于2002年,总部位于荷兰海牙。
作为国际刑法的核心机构,国际刑事法院的职责主要包括刑事调查、起诉、审判和执行刑罚。
国际刑事法院负责调查和追究个人和组织的国际刑事犯罪行为,如战争罪、种族灭绝、迫害等。
它独立于任何国家,对于在缔约国领土内或其国民涉及的严重罪行具有管辖权。
国际刑事法院通过合法证据和证人证言等方式收集证据,确保审判程序的公正和透明。
国际刑事法院的判决具有法律效力,符合国际法原则,并得到缔约国的支持和承认。
国际刑法学研究初探
属人管辖原则是指一国对于其国民在国外实施的犯罪行为具有管辖权。即使该行为所在地国家没有管辖权或者该行为受到当地法律的豁免,一国仍然可以根据属人管辖原则对其国民在国外实施的犯罪行为进行管辖和惩罚。
属人管辖原则
保护性管辖原则是指一国对于外国人在该国境内实施的犯罪行为具有管辖权,以保护本国国家和国民的利益。
国际刑法与国内刑法的衔接
国际刑法的发展越来越注重与国内刑法的衔接,以保障国际犯罪的追诉和审判,同时促进国内刑法与国际刑法的相互补充和配合。
国际刑法面临的法律适用难题
01
由于各国政治、经济和文化等方面的差异,国际刑法的适用面临很多难题,如犯罪定义的不同、诉讼程序的不一致等。
国际刑法的挑战
国际刑法与国内刑法的冲突
联合国毒品犯罪问题办公室
其他国际刑事司法机构
05
国际刑法的发展趋势和挑战
国际刑法体的日益完善
随着全球化的深入推进,国际社会对国际刑法的需求不断增加,国际刑法在不断完善和发展,国际刑事法院的建立也进一步推动了国际刑法的发展。
国际刑法的发展趋势
重视预防和惩治并举
近年来,国际刑法学研究从重视事后惩治向事先预防和事后惩治并举的方向发展,更加重视对国际犯罪的预防和控制。
总结词
被动属人管辖原则是指一国对于在其境内或其国民被控犯罪的外国人具有刑事管辖权。即使该行为所在地国家对该犯罪具有管辖权,一国仍然可以根据被动属人管辖原则对其境内或其国民被控犯罪的外国人进行管辖和惩罚。
详细描述
被动属人管辖原则
总结词
有效管辖原则是指对于国际犯罪的管辖权必须能够有效地执行,包括对罪犯的起诉、审判和惩罚。
保护性管辖原则是指一国对于外国人在该国境内实施的犯罪行为具有管辖权,以保护本国国家和国民的利益。这种管辖权通常基于外国人在该国境内实施的行为对本国国家或国民造成了损害或威胁,一国有权对此进行管辖和惩罚。
国际刑法学
1、 先决条件:上下级关系的存在
2、 主观条件:知道或者理应知道
3、 客观条件:应为而不为
五、“二不免责”原则
(一)官方身份不免责原则
【确立和意义、国际审判实践】
(二)执行命令不免责原则
1、 绝对责任的表现:《纽伦堡宪章》模式
2、 有条件的绝对责任:《罗马规约》的妥协规定
六、国际刑事责任的排除事由
【危害人类罪的11种行为态样】
谋杀、灭绝、奴役、驱逐出境或强行迁移人口、监禁或以其他方式严重剥夺人身自由、酷刑、性暴力行为、迫害、强迫人员失踪、种族隔离罪、其他不人道行为
十、战争罪(一):总论
(一)国际法中惩治战争罪的法律体系
(二)二次世界大战之后惩治战争罪的实践
(三)适用和突破:前南和卢旺达国际刑事法庭
1、 共识的立场:国际刑法的客观存在性
2、 附属说:“门户”之争
* 国际法学者:国际刑法是国际法的一个分支
* 刑法学者:国际刑法是国内刑法的组成部分
3、 独立说:“分家”主张
十五、我国应对ICC所持的立场
以课堂讲授为主,重点是梳理国际刑法理论与实践中的脉络、重点问题。同时,引导同学们阅读相关的国际刑事法律文献,并且进行讨论。
(四)《罗马规约》关于战争罪的繁缛规定
十一、战争罪(二):分论
(一)国际武装冲突中的战争罪形态
(二)非国际武装冲突中的战争罪形态
十二、侵略罪
(一)现状
(二)发展
(三)构成要素
十三、国际刑事诉讼程序中的人权保障
十四、国际刑法的特征、价值取向、体系性位置
(一)国际刑法的特征
(二)国际刑法的价值取向
(三)国际刑法的体系性位置
国际刑法学原理
国际刑法学原理引言在国际社会中,国际刑法是一套涉及国家间刑事责任和个体刑事责任的法律体系。
国际刑法学原理是国际刑法的基石,是其法律体系的核心部分。
国际刑法学原理被定义为国际刑事司法所遵循的基本法律准则和原则,它们形成了国际刑法的基础和规范。
本文将着重讨论国际刑法学原理。
主体国际刑法学原理包括:1. 国家主权和平等原则国家主权和平等原则是国际刑法学的基石。
国家主权和平等原则的一个基本要素是每个国家应保有决定是否对其公民实施刑事责任的权利。
没有国家同意,各种国际刑事法律都不会成为国际法。
2. 个人罪责原则个人罪责原则是国际刑法的基本原则之一。
它指出,个人应该负责其犯罪行为的刑事责任。
国际刑法中,个人罪责原则被广泛执行,从诸如战争违反、种族灭绝到海盗行为等罪行都适用。
3. 充分保障被告人的权利在国际刑法体系中,充分保障被告人的权利是重要的原则之一。
这包括了以下方面:被告人在所有控告和司法程序中均应受到公正的待遇;被告人应有权对其所指控的罪行进行申辩;对被告人的刑责应适宜,避免不合理判决。
4. 推定无罪原则推定无罪原则是国际刑法学中最重要的原则之一。
这意味着在未被证明有罪之前,任何人都应被认为是无罪的。
违反推定无罪原则的原则是不接受证据的推定成立,因此,被告人不能因被指控而被判有罪。
5. 人权保护的原则人权保护是国际刑法中非常重要的原则之一。
它包括被告人有使用辩护律师的权利、禁止针对被告人的酷刑、禁止歧视和残酷对待等。
这保护个人免受不合法的惩罚和受到误判的风险。
6. 国际刑法适用的原则这个原则是国际刑法中最重要的原则之一。
国际刑法适用的原则可以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国家之间,二是国家与个人之间。
国际刑法的适用要求有明确规定的法律界定。
结论国际刑法学原理是国际刑法的基础和规范。
国际刑法学原则是国际刑法的奠基石,是国际刑法的核心原理。
国际刑法学原理的有效执行使得国际社会中所有国家和个人都能公平和平等地受到刑事指控,避免冤屈和不公正对待。
国际刑法
20世纪70年代起,一些国际性团体如“国际刑法学会”、“国际社会防卫学会”、“国际犯罪学学会”和 “国际刑事和感化基金会”等,积极推动国际刑法的发展,多次举行会议,研究国际刑法的各种问题,特别是设 于意大利锡拉库萨的“国际刑事科学高级研究所”更是专门从事这方面的研究。国际刑法正愈来愈受到重视,有 关的专著和论文大量出现。1979年,美国芝加哥德保罗大学M.C.巴西奥尼教授受“国际刑法学会”和“国际刑事 科学高级研究所”的委托,草拟了一部篇幅庞大、包罗甚广的《国际刑法典草案》,经该两组织讨论后,正式提交 联合国审议。1981年联合国人权委员会的一个专家工作小组向该委员会提出了一个《关于建立消除和惩罚种族隔 离罪及其他国际犯罪的国际刑事法庭的公约草案》,征求会员国的意见。
国际刑法
法学领域术语
01 刑法简介
目录
02 产生
03 历史发展
04 存在问题
05 中国参与情况
国际刑法,是指规定国际犯罪,调整国家之间刑事合作关系的规范、原则和制度的总称。国际法的一个部门。 其主要特征是:(1)国际社会公认的刑事法律规范,国际社会各国共同意志的体现。(2)内容包括实体法和程 序法两个方面,实体法的内容主要是国际犯罪,程序法的内容主要是国际刑事司法合作。(3)制定者只能是国家, 并通过国际刑事司法合作来具体实施。国际法不同于国内法,国际刑法不可能通过超越国家之上的国际立法机构 制定,而只能由各国共同制定。国际刑法也没有统一的国际执行机构,而只能通过国际刑事司法合作,由各国自 己执行。国际刑法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迅速发展起来的国际法的一个部门,在诸如国际法的渊源、定义、对象、 范围等许多问题上都存在着争议,而尚无定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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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刑法是指国家间为了打击和预防侵害 国际社会的共同利益和公共秩序的犯罪所 形成的法律制度的总体。 德国学者的观点:Oehler Dietrich教授; Satzger教授,Werle教授;Ambos教授; 意大利学者的观点:Prof。 Antonio Cassese
6.朱文奇:《国际刑事法院与中国》,中国 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 7.王秀梅:《国际:刑事法院研究》,中国 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8.邵沙平:《国际刑法学》,武汉大学出版 社2005年版; 9.【德】G·韦勒:《国际刑法学原理》,王 世洲译,商务出版社2009年版。 10.【美】M·巴西奥尼著:《国际刑法导 论》,赵秉志等译,法律 出版社2006年版。
通常的否定论的观点: 1.国家不能成为国际犯罪的主体; 2.不能对国家适用刑罚; 3.国际刑法政治性太强; 4.国际刑罚不能达到刑罚的目的。
什么是国际刑法? 国家间为了打击和预防侵害国际社会的共 同利益和公共秩序的犯罪所形成的法律制 度的总体。包括:实体法、执行法、程序 法和组织法。 1.国际法上国家是主体,但是国际刑法不同 于国际法,国家能否成为国际犯罪主体是 一个争议问题; 2.国际刑法的发展,已经表明国家已经开始 成为国际刑法的客体。
刘代华
2011-2012年秋季学期
本课程共34学时,实际上只有32学时。学 时分配如下: 国际刑法实体法18学时 国际刑法程序法6个学时 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法6个学时 国际刑事法院组织法2个学时
1.王世洲主编:《现代国际刑法学原理》,中 国人民工单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 2.张智辉:《国际刑法通论》,中国政法大学 出版社2009年第3版; 3.张旭主编:《国际刑法:现状与展望》,法 律出版社2005年版。 4.贾宇:《国际刑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 社2004年版。 5.马呈元:《国际刑法论》,中国政法大学出 版社2008年版;
英国国际法学家奥本海:国际法做为主权国家之间, 而非主权国家至上的法律的性质,排除了由于国际 违法行为而惩罚国家的可能性,同时,也排除了从 行事犯罪的角度看待 。这种违法行为的可能性。在 目前的情况下,国际违法行为唯一可能产生的法律 后果就是提供物质或者道义的赔偿。 Politis:只要国际法仍然是主权国家之间的法律, 它就不可能产生通常意义上的刑法制度。 Williams:只要国家是国际法的主体,他们就不能 因为其违法行为而成为刑事处罚的对象。事实上, 国际社会的现实情况就是这样,可以公正的讲,惩 罚或者企图惩罚国家本身就是一种违反国际秩序的 罪行。
国际刑法的概念: 1.做为领土范围内的国内刑法意义上的国际 刑法(international criminal law in the meaning of the territorial scope of municipal criminal law) 2.做为国际上规定的国内刑法意义上的国际刑法 (international criminal law in the meaning of Internationally prescribed municipal criminal law) 3.做为国际上授权的国内刑法意义上的国际刑法 ( international criminal law in the meaning of internationally authorized municipal criminal law)
3.国际法学的局限和刑法学的期许 4.带着镣铐舞蹈的国际刑法学: 滥觞于国际法学 扎根于刑法学 获得新生:逐渐摆脱政治的影响,走向法 学的国际刑法学
内容: 国际刑法概述 国际犯罪的犯罪构成 国际犯罪的执行模式 具体的国际犯罪
国际刑法概述: 国际刑法的概念 国际刑法的基本原则 国际刑法的法律渊源
4.做为文明国家共同的国内刑法意义上的国际 刑法(international criminal law in the meaning of municipal criminal law common to civilized nations) 5.做为实施国内刑法方面进行国际合作意义上的 国际刑法(international criminal law in the meaning of International co-operation in the administration of municipal criminal law) 3.做为刑法一词实质意义上的国际刑法 ( international criminal law in the material sense of t he wor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