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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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7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7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7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17.05.04•【字号】赣人社发〔2017〕27号•【施行日期】2017.05.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正文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7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发〔2017〕27号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及中央驻赣单位,赣江新区管委会:根据《江西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办法(试行)》要求,为做好2017年度我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人员范围(一)在我省各类企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且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人员(不含公务员和离退休人员)。

有其他规定的按相应规定执行。

(二)省外来赣人员须按《省外来赣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确认暂行办法》(赣人社发〔2012〕41号)办理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后,方可在我省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

(三)符合现行各系列(专业)资格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按规定向所在单位(或人事代理机构)申报并提交材料。

(四)外省或中央驻赣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委托我省评审的,须向省职称办办理有关委托手续后,评委会组建部门方可受理。

二、资格条件(一)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执行《江西省专业技术资格条件(2011年修订版)》(赣人社发〔2011〕47号)。

卫生高级、会计高级按新修订的资格条件执行。

建设工程中级资格暂按《江西省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江西省建设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赣人发〔2005〕10号)执行。

有其他规定的按相应规定执行。

(二)取得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并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按有关规定可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

(三)大学专科毕业生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及中专毕业生申报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学历资历条件按《关于2002年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有关问题的通知》(赣人发〔2002〕18号)执行。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0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0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0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20.02.11•【字号】湘人社函〔2020〕11号•【施行日期】2020.02.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正文关于做好2020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0〕11号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和中央在湘有关单位人事(人力资源)处:为做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第25号),现就2020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明确继续教育内容和认定方式(一)内容。

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

2020年度公需科目主题为“专业技术人员在新时代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中的担当作为”。

专业科目包括从事专业工作应当掌握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等专业知识。

(二)认定。

专技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不少于90学时(分),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60学时(分)。

继续教育学时认定形式等详见附件。

二、做好继续教育年度登记根据人社部令第25号“用人单位应当建立继续教育登记管理制度”要求,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采取证书年度登记制。

省直部门(含省属高校等)汇总填写《湖南省专技人员继续教育登记手册实名制领取表》后,统一到省人社厅专技处免费领取本单位取得中级职称及以上人员的《湖南省专技人员继续教育登记手册》(以下简称《登记手册》)。

专技人员要按年度认真填写《登记手册》,确保信息规范完整;施教机构要如实记录专技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内容、时间、考核结果等信息;用人单位和省直主管部门每年要对《登记手册》记载内容审核确认。

各市州继续教育登记工作,由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依据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三、认真开展职称参评人员继续教育学时(分)认定根据人社部令第25号第十六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作为聘任专业技术职务或申报评定上一级资格的重要条件”规定,各职称系列、各自评单位在高级职称评审(聘)时,核实全省统一的《湖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分)认定单》(简称《学时(分)认定单》)。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5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5〕55号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5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5〕55号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5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正文:----------------------------------------------------------------------------------------------------------------------------------------------------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5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5〕55号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各厅局、各省属高等院校人事(职改)部门:为认真做好2015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要求(一)事业单位的高级职称申报事业单位原则上应完成岗位设置且有空缺岗位,并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对空缺岗位(专业)组织差额申报。

1、事业单位(含中学)有空缺岗位的,根据岗位设置和人员聘任情况,合理确定申报评审职数,由市州、省直厅局、省属本科院校汇总填写《2015年度事业单位高级职称评审职数申报核准汇总表》(附件1)及《2015年度事业单位政工专业高级职称评审职数申报核准表》(附件2)报省职改办。

2、事业单位无空缺岗位的,原则上不得组织申报。

但以下情况可由单位提交专项报告经市州、省直厅局、省属本科院校同意后报省职改办。

(1)国家或省重大科研专项、重点学科、战略性新兴产业等急需紧缺人才,确实需要申报的,由所在单位提交专项报告并填写《2015年度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高级职称评审职数申报核准表》(附件3)、《2015年度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申报高级职称花名册》(附件4)。

(2)按照“退多补少”的原则,单位可根据现在岗在聘2016年底前退休的高级职称人数,提交专项报告并填写《2015年度事业单位“退多补少”高级职称评审职数申报核准表》(附件5)、《事业单位高级专业技术岗位2016年底前退休人员花名册》(附件6)。

3、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业的,经原单位同意,可在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与原单位其他在岗人员同等享有参加职称评聘等方面的权利。

2017年度职称评审计划

2017年度职称评审计划

采矿、爆破、冶炼、金属轧 制、硅酸盐、非金属材料及 新型建材、能源、燃气、电 力、热工专业 轻工、造纸、纺织、丝绸、 化纤、印染、家具、皮塑、 食品专业 无机化工、有机化工、农用 化工、石油化工、精细化工 、橡胶等专业 电子信息工程、计算机整机 与元器件、无线电通信等专 业 劳动安全工程管理、爆破专 业
18
11月
9月
省质量技术监 督局人事处 质量、计量、标准化专业 85126159 浙江省特种设 备安全与节能 特种设备专业 协会86979572 省农业厅人事 农机推广、农村能源专业 处86757650
19
11月
9月
20
11月下旬
7月31日
21
省林业工程技术人员高 级工程师资格评审委员 高级工程师 会
11月底
9月15日
森林培育、调查规划、生态 省林业厅人事 保护、景观绿化、林产加工 处87399098 、林业勘察设计专业
22
省地勘土管工程技术人 员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 高级工程师 委员会 省交通工程技术人员高 级工程师资格评审委员 高级工程师 会 省海洋与渔业工程技术 人员高级工程师资格评 高级工程师 审委员会 省水利工程技术人员高 级工程师资格评审委员 高级工程师 会 省医药行业专业人员高 高级工程师、 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 副主任(中)药 员会 (技)师 省广播电视工程技术人 员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 高级工程师 委员会
11月
8月
2
12月
10月15日
3
5月
2月28日
4
研究员
10月
7月
5
省自然科学研究人员高 副研究员、高 级(副高)专业技术资 级实验师 格评审委员会 省农科院科研(含实验 研究员、副研 技术)人员高级专业技 究员、高级实 术资格评审委员会 验师 省医学科学院科研(含 实验)人员高级(副 副研究员、高 高)专业技术资格评审 级实验师 委员会 省社会科学研究人员研 究员资格评审委员会 省社科院社会科学研究 人员副研究员资格评审 委员会 研究员

湖南省职称评审文件

湖南省职称评审文件

湖南省高等学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评审工作改革实施方案(试行)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要全面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深入推进管办评分离,扩大省级政府教育统筹权和学校办学自主权。

为贯彻落实此精神,2014年5月,省委组织部、省编办、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颁发了•印发†关于改进我省高等学校教学科研人员选聘和职称评审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湘组发…2014‟7号)。

根据文件精神,现就我省高等学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评审工作改革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精神为指导,遵循高等教育规律和教师成长规律,充分尊重高等学校办学特点,通过扩大高校职称评审自主权,改革和完善我省高校教师职称评审机制,提升我省高校教师队伍水平,促进我省高等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目标、任务和基本原则高等学校职称评审改革的主要目标是: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明确政府对高等教育的管理职责和权限,进一步明确高校办学权利和义务,更好地落实高校办学主体地位,逐步将教授、副教授、高级实验师、讲师、实验师职称评审权下放给高等学校。

积极探索建立更加完善、科学、符合我省高等教育发展实际的人—1—才评价体系,积极改进和创新人才选拔机制,充分发挥各类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高等学校进一步加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全面提高教育质量。

改革的主要工作任务是:从2014年开始,将教授、副教授、高级实验师、讲师、实验师职称评审工作授权或委托高等学校自主组织评审。

改革的基本原则是:1. 依法授权原则。

依照•高等教育法‣、•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试行条例‣(职改字…1986‟第11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授予高等学校教授、副教授任职资格评审权工作的通知‣(教人…1994‟19号)、•教育部关于做好高等学校副教授评审权授予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12‟8号)和省委组织部等部门•印发†关于改进我省高等学校教学科研人员选聘和职称评审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湘组发…2014‟7号)的规定及我省现行职称改革工作相关政策要求,授予具备条件的高等学校高级职称评审权,委托具备条件的高等学校(以下简称评审高校)组织高级职称评审;授予高等学校中级职称评审权。

2017年湖南中级职称公示名单

2017年湖南中级职称公示名单

2017年湖南中级职称公示名单根据湖南省人事厅发布的通知,现公示2017年度湖南中级职称评审的名单,具体情况如下:一、湖南省教育厅1. 赵明:湖南师范大学教授,专业领域为教育心理学;2. 李华:中南大学副教授,专业领域为物理学;3. 王军:湖南农业大学副教授,专业领域为农业经济学;二、湖南省卫生计生委1. 张丽:湖南省人民医院主治医师,专业领域为儿科;2. 王伟: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副主任医师,专业领域为心血管内科;3. 陈静:湖南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护士长,专业领域为中医护理;三、湖南省公安厅1. 张强:湖南省公安局刑侦总队副总队长,专业领域为刑事侦查;2. 刘磊:湖南警察学院副教授,专业领域为刑事法学;3. 李明:湖南省交通警察支队支队长,专业领域为交通管理;四、湖南省财政厅1. 王建国:湖南省财政厅经济师,专业领域为财政管理;2. 张文:湖南省税务局副局长,专业领域为税务法规;3. 杨丽:湖南财经大学教授,专业领域为会计学;五、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1. 王明: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员,专业领域为劳动关系;2. 李娟:湖南农民工维护服务中心主任,专业领域为劳动权益保护;3. 张红:湖南省职业介绍中心经理,专业领域为职业规划与咨询;以上名单为2017年度湖南中级职称评审通过的名单,恭喜相关人员成功晋级。

同时,也提醒各部门对公示名单进行认真核对,如有异议请及时向省人事厅反映。

公示期为十天,自本公示之日起计算。

如无异议,则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颁发职称证书。

最后,祝贺被认定为湖南中级职称的同志们,也希望你们继续保持学术素养和专业水平,为湖南省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7.09.06•【字号】湘办发〔2017〕33号•【施行日期】2017.09.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其他规定正文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湘办发〔2017〕33号各市州、县市区委,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直机关各单位:《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已经省委、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9月6日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77号)和《中共湖南省委印发〈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湘发〔2016〕27号)精神,充分发挥职称制度在党和政府团结凝聚专业技术人才,激励专业技术人才创新创业和职业发展,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结合湖南实际,现就深化我省职称制度改革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重点任务(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持“服务发展、激励创新,遵循规律、科学评价,问题导向、分类推进,以用为本、创新机制”的基本原则,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需求,立足服务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和人才强省战略,把握职业特点,以职业分类为基础,以科学评价为核心,以促进人才开发使用为目的,建立科学化、规范化、社会化的职称制度,为客观科学公正评价专业技术人才提供制度保障。

(二)重点任务。

完善职称管理制度。

健全职称系列、专业、层级等,科学设置职称评价标准,加强职称评价机制创新,促进职称评价与人才培养使用相结合。

关于做好2017年度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7年度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湘人社函…2017‟314号关于做好2017年度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体)局,省属有关单位: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67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7‟33号)及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7‟72号)有关精神和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省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推进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向纵深发展,结合湖南实际,现就做好2017年度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进一步完善评价标准各市州要依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湘人社发…2016‟50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的5类教师水平评价基本标准条件,根据本地中小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实际,充分考虑不同地域、不同学段、不同学科的特点和要求,进一步改进完善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标准。

(一)坚持以德为先。

把师德放在中小学教师评价的首位,通过个人述职、考核测评、征求学生和家长意见等方式全面考察教师的职业操守,对师德问题“零容忍”,实行“一票否决制”。

(二)突出教育教学实绩。

注重考察教师教书育人的工作业绩和实际贡献,切实改变过分强调学历、论文的倾向,继续教育作为申报参评上一级职称的重要条件,不将论文作为限制性条件,探索以教案、研究报告、工作总结等教学成果替代论文要求。

评价标准要综合考虑乡村学校和教学点实际,对在农村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满20年和30年,目前分别还是初级、中级职称的中小学教师,申报上一级职称时,学历可放宽一个“台阶”。

对长期在农村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中小学教师,不作论文、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侧重考察其实际工作业绩和服务基层年限、效果等,提高实际工作年限的考核权重。

人商字〔2017〕35号 关于做好2017年度专业技术职务 评聘工作的通知

人商字〔2017〕35号 关于做好2017年度专业技术职务 评聘工作的通知

人商字…2017‟35号关于做好2017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院本部各部门、院属各单位:根据航天科工集团公司《关于开展2017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人字…2017‟20号‟精神,为做好二院2017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聘工作依据和原则2017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组织、程序按照《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管理办法》(天工法人…2015‟857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执行,评审条件依据《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工程、科研、实验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及破格评审条件》…人字…2012‟100号‟文件第二研究院部门文件 中国航天 科工集团执行。

评聘工作按照严格掌握各系列评审条件、确保评审质量、突出业绩和水平的原则,在评审控制比例范围内,评聘指标应向军品预研、科研生产一线技术骨干和民用产业技术骨干倾斜。

在聘任工作中,要与本单位岗位设置相结合,科学聘任、严格考核,严禁指标外聘任。

二、深化职称改革相关要求1.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各单位要坚持把道德品质作为职称评聘的首要条件,重点考察专业技术人才的人格品德和职业道德,要倡导科学精神,强化社会责任,坚守道德底线。

对学术、学历、资格造假者实行“一票否决”,对通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并一段时间内暂停其申报资格。

2.科学分类评价专业技术人才能力素质。

对在基层一线的专业技术人才,淡化论文要求。

所从事工作对外语和计算机能力无特殊要求的岗位,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再作为职称评审的必备条件(上级单位或主管机构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3.突出评价专业技术人才的业绩水平和实际贡献。

职称评审要向集团公司“五重大一专项”、自主创新项目、三创新特区(以下简称重大工程项目和特区)人员倾斜,上述人员高级职称占比原则上不得低于30%。

允许更高比例优秀青年科技人才破格申报职称,对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发明专利转化经济效益累计达5000万以上、在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中作出重大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经用人单位批准后可直接申报评审高级职称。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省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省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省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23.06.21•【字号】•【施行日期】2023.06.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能力建设正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省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各市州、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厅局(省属高校、企业)及中央在湘单位人事部门,各高评会组建单位人事部门:根据《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社部令第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60号)、《湖南省畅通职称评审绿色通道10条实施意见》《湖南省创新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10条措施》(湘人社发〔2019〕67号)等文件要求,现就做好2023年度全省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与评审方式2023年度全省高级职称申报评审首次启用网上申报评审系统。

为确保申报材料信息准确和评审顺利,方便电子职称证书快捷发放查询,本年度申报与评审各环节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即申报人既要网上申报,又要提交纸质材料。

纸质材料提交流程与往年一致。

网上申报与评审途径具体如下:申报人点击进入湖南人社公共服务网上服务大厅(个人网厅界面,https:///hrss-pw-ui-hunan/#/login),注册账号后登录,选择“首页-人才人事-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职称评审-职称申报”;或注册“智慧人社”APP后登录,选择“人才人事-职称申报”,按照《职称网上申报评审操作指南(个人)》(附件1)进行申报,涉密材料信息严禁网上填写提交。

用人单位、省直厅局(省属高校、企业)点击进入湖南人社公共服务网上服务大厅(单位网厅界面,https:///neaf-ui/#/login)注册账号后登录,按照《职称网上申报评审操作指南(单位)》(附件2)完成材料初审、形式审查等工作。

2017年度新化县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申报工作实施方案111

2017年度新化县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申报工作实施方案111

表1湖南省中小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评审表单位名称:新化县琅塘镇龙通中学单位代码:124313224473121072姓名:刘亦农身份证号:432524************现专业技术职称:一级教师申报专业技术职称:高级教师参评学科:地理填表日期:2017年12月31日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制填表说明1.本表供中小学教师评审专业技术职称使用。

1-19项由本人填写,单位人事职改部门认可;20-21项由各级组织按程序填写。

2.本表第2项中“聘任情况”填写取得现专业技术职称后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情况;第3项“学习类型”填全日制、自考、函授、电大、夜大、职大、其他。

3.手工填写本表,需用钢笔或毛笔填写,内容要具体、真实,字迹要端正、清楚;采用计算机打印本表,则正反两面均需打印,并用胶固定装订线。

凡签名处须本人手工签名。

4.打印本表不得修改栏目,如填写内容较多须扩大表格行距,须保证最后一页为双数,且不得另行装订封面、封底。

5.本表一式二份,一份存单位人事档案,一份存个人业务档案。

1、基本情况2、专业技术职务聘用情况3、学历、学位情况4、学术团体任职及社会兼职(不超过3项)5、继续教育情况6、主要工作经历7、任现职以前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情况(不超过3项)8、任现职以来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情况(逐年填写)9、任现职以来教育教学经验总结、著作、论文登记10、任现职以来科研工作登记11、任现职以来教育教学工作方面取得的突出成绩和获奖情况(或从事学校管理工作情况)12、任现职以来担任班主任(思想政治工作)、指导青年教师情况13、考试考核情况14、破格申报或其他情况说明15、取得现专业技术职称后违纪违规情况16、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支)教情况登记表注:1.乡村教师填写后由所在学校教育主管部门注明该校是否为乡村学校并盖章;城镇教师填写后由所在学校、受援学校及相应主管部门盖章。

2. 有多个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支)教情况的需一校一表。

6、湖南省人社系统窗口单位业务技能练兵比武题库-案例题

6、湖南省人社系统窗口单位业务技能练兵比武题库-案例题

六、案例题(一)就业创业命题单位:就业司1.老张是一名就业困难人员,已经享受了2年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最近被一家企业吸纳就业,企业和他签订3年期限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

请问该企业还能否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如果能,补贴期限如何计算?参考答案:企业可以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

根据《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按企业为其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

按照社会保险补贴期限相关规定,考虑到老张之前已享受2年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如果其初次核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则对企业的社会保险补贴期限可延长至老张退休之时,否则应扣除之前补贴年限,对企业的社会保险补贴期限为1年。

解析:《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以及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就业困难人员个人应缴纳的部分。

对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

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

命题单位:就业司2.迈克尔是一名美国青年,本科毕业后持旅行签证来到中国,对中国旅游产生了浓厚兴趣,想到一家中国旅行社当导游。

但该旅行社称不想用外国人,招用了一名与迈克尔年龄、学历相仿的中国青年。

迈克尔感觉受到了歧视,向当地人社部门反映该旅行社存在就业歧视。

请问人社部门应如何回应,并向其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根据中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外国人来华工作实施许可制度,只有取得工作许可的外国人方可在华合法工作。

用人单位聘用外国人从事的岗位应是有特殊需要,国内暂缺适当人选,且不违反中国有关规定的岗位。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推荐高级职称评委库评委委员的通知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推荐高级职称评委库评委委员的通知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推荐高级职称评委库评委委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22.05.24•【字号】•【施行日期】2022.05.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其他规定正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推荐高级职称评委库评委委员的通知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厅局(省属高校、企业)及中央在湘单位人事部门,有关高评会组建单位人事部门:为进一步加强职称评审组织建设,充实入库委员数量,优化入库委员结构,提高评委库质量,根据《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7〕33号)精神及评委库“每3年调整一次”的定期调整制度,2022年对我省各高级职称评委库进行统一调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委库评委委员入库资格条件(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原则、廉洁奉公、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具有优秀的政治品德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凡有违纪违法、党纪政纪处分、诚信缺失、学术不端等情形及群众反映争议较大的人员不得推荐。

(二)自愿参加职称评审工作,积极学习职称相关政策,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敢于担当奉献,能严格遵守评审纪律、认真履行评审职责,有参加评审的时间和精力。

(三)具有符合要求的相应层级职称3年及以上(计算至2022年12月31日),在本学科、专业领域有较高知名度,具备担当本学科(专业)评审的学识水平和专业素质。

(四)身体健康、能胜任评审工作的强度要求。

入库委员应在职在岗,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计算至2022年12月31日)。

按要求办理了延长退休年龄手续的可参与推荐,年龄相应放宽。

积极发挥银龄人才作用,鼓励支持已退休的专家入库,年龄放宽至63周岁(计算至2022年12月31日)。

二、评委库组建要求(一)分类组建1.各系列(专业)必须按要求组建全省系列(专业)评委库,且应尽量做到地域、专业、体制内外等全覆盖。

关于做好2017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17〕115号)

关于做好2017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17〕115号)

鲁人社字〔2017〕115号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各部门(单位),各大企业:为做好2017年度我省职称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与评审时间(一)申报时间全省各级评委会受理申报材料的时间为6月至8月,具体时间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评委会办事机构确定。

(二)评审时间1.除部分系列(专业)外,各级评委会请于10月底前完成评审,11月底前完成审核、备案工作。

— 1 —2.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有关要求部署开展。

3.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和高级统计师资格的评审时间,待考试成绩公布后由高评委办事机构另行通知。

二、申报评审条件和材料要求(一)申报评审条件1.已完成标准条件修订工作的职称系列按照新的条件执行;其他系列仍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2.按照《关于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助推产业转型升级的意见》(鲁人社发〔2016〕22号)有关规定,在职称评聘中,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或本科毕业生对待;普通技工学校毕业生,按照普通中等学历教育毕业生对待。

3.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的有关要求,由各市、各部门按照《关于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6〕29号)执行。

4.继续教育条件按照《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相关政策规定执行,申报评审时需提供任现职以来的继续教育证明材料。

(二)材料要求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应实事求是地填写申报材料,按要求提供各种佐证材料和能够反映本人任现职以— 2 —来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业绩的代表性成果或受奖项目以及参加继续教育情况。

淡化论文、奖项数量要求,推行代表作制度,填报的论文(著作、作品等)不超过3件,科研成果及获奖项目不超过3项(标准条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中小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中小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发文字号】湘人社函[2017]314号【发布部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教育厅【发布日期】2017.10.17【实施日期】2017.10.17【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17〕314号)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体)局,省属有关单位: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67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7〕33号)及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7〕72号)有关精神和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省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推进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向纵深发展,结合湖南实际,现就做好2017年度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进一步完善评价标准各市州要依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湘人社发〔2016〕50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的5类教师水平评价基本标准条件,根据本地中小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实际,充分考虑不同地域、不同学段、不同学科的特点和要求,进一步改进完善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标准。

(一)坚持以德为先。

把师德放在中小学教师评价的首位,通过个人述职、考核测评、征求学生和家长意见等方式全面考察教师的职业操守,对师德问题“零容忍”,实行“一票否决制”。

(二)突出教育教学实绩。

注重考察教师教书育人的工作业绩和实际贡献,切实改变过分强调学历、论文的倾向,继续教育作为申报参评上一级职称的重要条件,不将论文作为限制性条件,探索以教案、研究报告、工作总结等教学成果替代论文要求。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在部分职称系列设置正高级职称有关问题的通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在部分职称系列设置正高级职称有关问题的通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在部分职称系列设置正高级职称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日期】2017.11.01•【文号】人社厅发〔2017〕139号•【施行日期】2017.11.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正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在部分职称系列设置正高级职称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13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部门,中央管理的企业:为进一步健全职称层级,拓展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空间,最大限度释放和激发专业技术人才创新创造创业活力,根据《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16〕77号)要求,经研究决定,目前未设置正高级职称的职称系列均设置到正高级。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系列和名称(一)增设正高级的职称系列和正高级名称分别为:工程系列增设正高级工程师,经济系列增设正高级经济师,会计系列增设正高级会计师(其中审计专业为正高级审计师),统计系列增设正高级统计师,技工院校教师系列增设正高级讲师、正高级实习指导教师,中等专业学校教师系列增设正高级讲师,工艺美术系列增设正高级工艺美术师,艺术系列增设高级舞台技师(副高级为主任舞台技师),实验技术系列增设正高级实验师,船舶系列增设正高级船长、正高级轮机长、正高级船舶电子员、正高级引航员,民用航空飞行系列增设正高级飞行员、正高级领航员、正高级飞行通信员、正高级飞行机械员。

农业系列继续开展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职称评审工作,可设置农业、林业相关专业。

其他系列个别专业未设置到正高级职称的,在分类推进各系列职称制度改革时进一步完善。

(二)在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增设的正高级职称对应专业技术岗位一至四级。

各系列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以及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各等级的结构比例,按照国家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及各行业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执行。

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会计系列高级职称申报评价办法》的通知

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会计系列高级职称申报评价办法》的通知

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会计系列高级职称申报评价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21.08.03•【字号】湘财会〔2021〕23号•【施行日期】2021.08.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会计系列高级职称申报评价办法》的通知各市州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及中央在湘有关单位人事(职改)部门:根据国家和省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我们对《湖南省会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价办法(试行)》进行了补充完善,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若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及时反馈,以便进一步完善。

附件:湖南省会计系列高级职称申报评价办法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1年8月3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申报基本条件第三章申报评价条件第四章破格及特殊人才申报条件第五章申报评审管理第六章附则附件湖南省会计系列高级职称申报评价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40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湘办发〔2017〕33号)、《关于深化会计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8号)和《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畅通职称评审绿色通道10条实施意见〉〈湖南省创新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10条措施〉的通知》(湘人社发〔2019〕67号)等文件精神,为促进我省会计系列高级职称评审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更好服务“三高四新”战略和现代化新湖南建设,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会计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坚持服务发展、激励创新;遵循规律、分类推进;公平公正、择优选拔;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科学评价、突出实绩。

二0一七年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

二0一七年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

o —七年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名:现专业技术称:申报专业技术称:分支专业:填表日期: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制4、本表一式二份,份存人事档案,一份存业务档案。

4、本表一式二份,份存人事档案,一份存业务档案。

字迹要端正、清楚; 采用计算机打印本表,则正反两面均填表说明1、1-12 项由本人填写,单位人事(职改)部门确认;由相关经办人填写; 14-15 项由各级组织按程序填写。

学奖、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级别”填国家级、 省部级、四等奖;“角色”填主持、专业负责、主要参加、参与; 排名”填获奖证书标明的排名顺序。

3、手工填写本表, 需用钢笔或毛笔填写, 内容要具体、 真实,需打印,并用胶固定装订线。

凡签名处须本人手工签名。

13 项2、本表第 2 项 中“聘用情况”填写取得现专业技术职称后专业技术职务聘用情况;第3 项中 学习类型”填全日制、自考、函授、电大、其他;第 10 项中类别”填自然科市州厅级;“等级” 填特等奖、等奖、二等奖、 三等奖、1、基本情况2、专业技术职务聘用情况任职起止 时间工作单位名称工作部门及岗位聘用专业技术 职务及担任行 政职务3、学历、学位情况学历学位毕业时间毕业学校所学专业学习类型学制姓名身份 证号性别出生 年月出生地民族政治 面貌参加工 作时间照片从事专业技术 工作年限 现专业技术职称现工作 岗位专业 取得 方式审批机构取得 时间证书 编号4、主要工作经历5、学术团体任职及社会兼职(不超过36、考试考核情况7、破格申报或其他情况说明&取得现专业技术职称前专业技术工作业绩(不超过39、取得现专业技术职称后主要专业技术工作业绩10、取得现专业技术职称后工作成果时间项目名称(1)科技成果及获奖情况类别级别与等级角色或排名批准部门时间(2)论文、著作及重要学术报告登记题目刊物(学术会议)名称与等级出版(组织)单位合(独)著及本人排名11、取得现专业技术职称后违纪违规情况12、个人承诺承诺人签名:13、真实性审核责任卡14、单位推荐意见用人单位测评、公示及推荐意见同志〔□^技岗人员□管理岗人员(含□“双肩挑”人员)职__月 ____________ 日至 ___________ 日在 ____________________ (地点范围)公示,公示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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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职称评审工
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职位职称
【发文字号】湘人社发[2017]72号
【发布部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日期】2017.09.18
【实施日期】2017.09.1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湘人社发〔2017〕72号)
各市州、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厅局、各省属高等院校人事(职改)部门: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16〕77号)、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7〕33号)和2017年度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和要求,现就做好2017年度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完善职称评价标准
(一)突出品德、能力和业绩评价。

用人单位需通过个人述职、考核测评、民意调
查、征询相关部门意见等方式全面考察参评人员的职业操守、从业行为和科研诚信等,在参评人员职称评审表中签署测评结果。

评审机构要注重考核参评人员的专业能力和工作绩效,增加创新成果等评价指标的权重,将参评人员的业绩水平、实际贡献作为评审的重要内容。

(二)尽快修订细化评价标准。

各系列(专业)主管部门要按照国家和省里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相关精神,根据各自领域特点和行业发展需求,会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尽快修订本系列(专业)职称申报评价标准。

前期已完成修订工作的职称系列(专业),可尽快出台并按照新修订的标准条件开展2017年度职称评审;暂不能启动修订工作的系列(专业),2017年评审仍按照原标准条件执行,但需尽快部署调研起草修订工作。

工程系列(专业)在完善修订评审条件时,要打通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

取得高级技师(一级)、技师(二级)国家职业资格的一线工程技术类高技能人才,经单位考核推荐,可申报参加工程系列相关专业副高级、中级职称评审(考试)。

(三)明确外语、计算机、继续教育和论文等要求。

自2017年起,申报参评中级及以下职称的,外语和计算机水平不作要求,用人单位聘任时,可根据岗位特点再作规定。

申报参评高级职称的,外语和计算机水平不作统一要求,不作为必备条件,由各评审机构自主赋予一定评价权重或作量化加分。

对在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以及对外语、计算机水平要求不高的系列(专业)和岗位,相应评审机构在10月中旬前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后予以公布,不作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

专业技术人才参加继续教育情况不作为申报参评职称的必备条件,但应当作为申报评定上一级资格的重要条件。

各评审机构须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第25号)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7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17〕40号)的要求,在高级职称评审时对参评人员近5
年继续教育情况(其中取得硕士学位人员申报参评卫生计生系列副高级职称为4年,取得博士学位人员申报副高级职称为2年)进行考核。

考核结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继续教育合格证明)作为评价指标之一,设置为权重项占3%,设置为加分项则为总分值的3%。

各评审机构在评审时要对论文、科研成果和发明专利从重数量向重质量转变,可实行权重设置或加分上限设定。

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按中专、大专、本科学历人员同等参评职称(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完善系列(专业)正高层级职称设置。

目前未设置正高级职称的系列(专业)均可设置到正高级,条件成熟的系列(专业)将经调研论证的正高级评审条件报省职改办会签下发后,可开展正高级职称评审试点,事业单位的还须与相关岗位设置管理部门对接。

已有评审预案的会计、技校教师、中专教师等系列,可在2017年度组织开展正高级职称评审。

二、进一步创新职称评价机制
(一)进一步丰富职称评价方式。

各评审机构2017年度评审要注重采用专业考试、考评结合、考核认定、个人述职、面试答辩、实践操作、业绩展示等多种评价方式,采取业绩积分法、模块赋分法等量化办法进行评审。

为提高职称评价的准确性,自2017年起,所有系列(专业)高级职称评审一律设置业绩述职面试环节。

(二)调整职称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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