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控制程序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上海氯碱机械有限公司

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

控制程序

QG/T530211—2005(C版)

发布日期:2005-09-01实施日期:2005-09-01编写:唐为标审核:龚惠昌批准:曹稼斌

1目的和适用范围

1.1 目的:使本公司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得到有效控制。

1.2 适用于本公司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的管理。

2相关文件

2.1《设备管理程序》 QG/T530310-2005

2.2 《监视和测量装置控制实施细则》 QG/ZH0202-532701-2005

3职责

3.1 主管公司领导

监督公司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的管理工作,批准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的报废和购置计划。

3.2 生产运行部

3.2.1 全面负责公司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的管理工作。

3.2.2 审核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的购置工作。

3.2.3 审核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的报废工作。

3.2.4 审核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的送检计划并落实送检工作。

3.3 计量检测中心

3.3.1 全面负责公司计量器具管理工作。

3.3.2 审核计量器具的购置工作。

3.3.3 审核计量器具的报废工作。

3.3.4 审核计量器具的送检计划并落实送检工作。

3.3.5 负责建立公司A、B类计量器具的台帐。

3.4 使用部门:

3.4.1 负责本部门计量器具与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的实物管理工作。

3.4.2 建立部门C类计量器具的台帐。

3.4.3 制定部门计量器具与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购置计划。

3.4.4 制定部门计量器具与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报废计划。

3.4.5 制定部门计量器具与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送检计划,及时做好送检工作。

4 管理方法和内容

4.1 计量器具的管理办法,参照文件QG/ZH0202-532701-2005《监视和测量装

置控制实施细则》执行,由公司计量检测中心负责实施。

4.2 生产运行部建立的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台帐、出厂合格证、检定(校准)

合格证、周检计划表、标志(标识)等技术资料应正确完整。

4.3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必须严格周期检定,并监督检查执行的使用情况,填

写QG/T530307-02《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抽检记录表》。

4.4 设备校准需填写QG/T530307-04《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校准记录表》,根

据随坏即修的原则,不确定有效期。

4.5 使用部门的计量员应按《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维护保养制度》的要求做好

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的管理工作。

4.6 送检:

4.6.1 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应按国家计量法有关规定,由生产运行部组织实施

检定。

4.6.2 使用部门计量员根据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检定周期和使用情况编制检定

计划,并填写QG/T530307-01《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送检计划表》。4.6.3 检定计划经生产运行部审核批准后,由部门计量员做好实物的送检工作。

4.6.4 检验合格后,由部门计量员领回实物,并填写QG/T530307-03《检验、测

量和试验设备送检回收证明单》,生产运行部进行登记后方可使用。

4.7 购置

4.7.1 使用部门需购置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应由部门计量员填写QG/T530307

-07《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购置申请表》,经生产运行部审核后,报公

司主管经理批准。

4.7.2 新购置的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需有出厂合格证或作一次检定(校准)确

认以后方可使用。

4.7.3 新购置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生产运行部必须进行登记、办理相应手续

后方可使用。

4.8 封存

4.8.1 暂不使用的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进行封存,由封存部门填报QG/T530307

-05《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封存申请表》,经生产运行部审批同意后方

可进行。

4.8.2 封存部门对封存的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在明显的位置处张贴标记,并

配有专人负责、妥善保存。

4.8.3 启用封存设备,由封存部门填写QG/T530307-06《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

启封申请单》申报生产运行部,经批准后方可启封。启封设备仍在检定周

期内的可继续使用,不合格的按4.3.6进行送检。

4.9 不合格的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处理

4.9.1 在使用中发现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失准或损坏,应立即停用并进行检查,

由部门计量员向生产运行部提出修理、检定或报废申请。

4.9.2 经检验或修理已无法校准修复而需要报废的,由部门计量员填报

QG/T530307-08《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报废申请表》,报生产运行部审

核并需经公司主管经理批准。

4.9.3 报废的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由生产运行部进行处理。

5 记录和表式

5.1 《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送检计划表》 QG/T530307-01

5.2 《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抽检记录表》 QG/T530307-02

5.3 《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送检回收证明单》 QG/T530307-03

5.4 《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校准记录表》 QG/T530307-04

5.5 《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封存申请表》 QG/T530307-05

5.6 《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启封申请单》 QG/T530307-06

5.7 《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购置申请表》 QG/T530307-07

5.8 《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报废申请表》 QG/T530307-08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