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车船税法
车船税缴费标准
车船税缴费标准车船税是指所有机动车和船舶所有人、管理人按照国家规定,按年度缴纳的税费。
车船税的缴费标准是根据车辆或船舶的种类、排量、使用性质等因素确定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规定,车船税的征收标准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和交通主管部门根据国家的宏观经济政策和交通运输政策制定,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下面将具体介绍车船税的缴费标准。
首先,对于机动车的车船税缴费标准,按照排量分为不同档次。
一般来说,小排量车辆的车船税相对较低,而大排量车辆的车船税则相对较高。
具体标准由各省份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一般是按照每升排量来确定具体的缴费金额。
此外,车辆的使用性质也会对车船税的缴费标准产生影响,例如营运车辆和非营运车辆的车船税标准是不同的,前者一般需要缴纳更高的税费。
其次,对于船舶的车船税缴费标准,一般是按照吨位来确定。
吨位越大的船舶,需要缴纳的车船税也相对越高。
此外,船舶的使用性质也会对车船税的缴费标准产生影响,例如客货兼运船和非客货兼运船的车船税标准也是不同的。
除了排量和吨位,车船税的缴费标准还会受到其他因素的影响,例如车辆或船舶的使用年限、排放标准、车辆类型等。
这些因素都会对车船税的具体缴费标准产生影响。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车船税的缴费时间一般是在每年的特定时间内进行,逾期未缴纳的将会被处以相应的罚款。
因此,车主和船主需要及时了解当地的车船税缴费标准和缴费时间,按时足额缴纳车船税,避免因此产生不必要的麻烦和经济损失。
总的来说,车船税的缴费标准是根据车辆或船舶的具体情况来确定的,主要受到排量、吨位、使用性质等因素的影响。
了解清楚车船税的缴费标准对于车主和船主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可以帮助他们合理安排财务预算,避免因车船税问题而产生不必要的麻烦。
希望本文能够对车主和船主有所帮助,让他们能够更好地了解车船税的缴费标准,做好相关的缴费准备工作。
车船税相关知识学习课件
车船税相关知识学习课件1、车船税法出台时间:2012.1.1,属于财产税,前身是车船使用牌照税、车船使用税,凡是包含过去名称的文件均已失效。
2、纳税义务时间:新车纳税义务时间为取得车船所有权当月,应纳税额为年应纳税额除以12再乘以应纳税月份数。
即在车购税之后,车管所报牌之前,投保较强险时由保险代收或自行上门缴纳。
我省实施办法规定,12月新购车辆,若次年1月自行上门申报不加收滞纳金,也可若随保险投保,一次性收取13个月的税款。
以后年度按年申报,一次性缴纳,纳税年度为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
3、纳税地点:随交强险投保代收的,不限地点;纳税人自行上门申报的,在车辆登记地所在税务部门窗口,以设区市为属地。
挂车不投交强险,只能自行上门缴纳并打印完税证。
4、税额:各省自定,在税法规定的幅度范围内。
按排量、整备质量、辆为计税单位。
5、代收代缴义务人:车船税法规定保险公司为代收代缴义务人,手续费5%。
6、优惠:除了法定减免的,我省对公共交通车船、专用校车、农村居民拥有并主要在农村地区使用的摩托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载货汽车者免征车船税。
投保人未持有税务机关开具的“车船税减免税证明”(公共交通车船、专用校车、受灾减免),保险公司不得给予纳税人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
农村居民拥有并主要在农村地区使用的摩托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载货汽车减免认定授权保险公司。
优惠到期《实施条例》第25条第二款,依法不需要在车船登记管理部门登记的机场、港口、铁路站场内部行驶或者作业的车船,自车船税法实施之日起5年内免征车船税。
7、退税。
被盗抢、报废、灭失的,纳税人可以凭有关管理机关出具的证明和完税凭证,向纳税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自被盗抢、报废、灭失月份起至该纳税年度终了期间的税款。
重复征税也可退税。
保险代收还未解缴入库的,由保险直接退,已解缴入库的,可由保险或纳税人向税务机关申请退税。
按照《税款缴库退库工作规程》(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1号,2014年9月1日起执行,以下简称《规程》)第二十二条规定:税务机关办理税款退库应当直接退还纳税人。
2023年车船税实施细则范本
2023年车船税实施细则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车船税的征收工作,保障纳税人权益,促进交通行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车船税是指纳税人按照法定税率就其拥有、使用、管理的车辆、船舶依法缴纳的一种税费。
第三条车船税的计税范围包括机动车、非机动车、船舶等各类车辆和船舶;计税依据根据车辆、船舶的种类、品牌、排气量、长度等指标确定。
第四条车船税的纳税人包括车辆、船舶的所有者、管理人、使用人等。
第五条车船税的税款使用范围包括交通行业的建设、维护、管理、执法、安全监管等方面。
第二章税款的计算和缴纳第六条车船税的税款计算方式为根据车辆、船舶的种类和相关指标,按照固定税率计算出应纳税额。
具体税率和计算公式由国家税务总局另行规定。
第七条纳税人应当按照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期限,自行核算应纳税款,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当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并缴纳税款。
第八条纳税人可以选择预缴车船税。
预缴车船税的纳税人应当在每年的1月至6月期间缴纳全年预缴税款。
第九条车船税的缴纳方式包括现金缴纳、银行转账等方式。
纳税人应当选择合适的缴纳方式,确保按时足额缴纳税款。
第十条纳税人应当依法保留与车船税申报纳税有关的原始票据和相关材料,并按照税务机关要求提交。
第三章税款的优惠和减免第十一条符合条件的公共交通工具、环保车辆和残疾人专用车辆等可以享受车船税的优惠政策。
具体优惠政策由国家税务总局另行规定。
第十二条车船税的减免情况包括丧失使用能力、报废、转让等。
纳税人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办理减免手续,以确保享受减免权益。
第十三条纳税人在享受车船税优惠政策和减免政策的同时,应当及时向税务机关进行申报和备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第四章稽查和处罚第十四条税务机关有权对纳税人的车辆、船舶以及相关材料进行稽查。
纳税人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配合税务机关的稽查工作。
第十五条发现纳税人逃避车船税缴纳的行为,税务机关有权对其进行处罚,并要求其追缴欠缴的税款。
车船税讲义
六、应纳税额的计算与代收代缴
▼纳税人没有按照规定期限缴纳车船税的,扣缴义务人 在代收代缴税款时,可以一并代收代缴欠缴税款的滞纳 金。加收滞纳金的起始时间如何 确定? ▼扣缴义务人应当及时解缴代收代缴的税款和滞纳金, 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扣缴义务人向税务机关解缴税 款和滞纳金时,应当同时报送明细的税款和滞纳金扣缴 报告。扣缴义务人解缴税款和滞纳金的具体期限,由省、 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 定确定。
下列车船中,不属于车船税征税范围的是( 例3 下列车船中,不属于车船税征税范围的是( ) A.机场内部场所使用的车辆 B.小汽车 答案:C 例4 根据车船税的规定,下列各项不属于车船税征税范围 根据车船税的规定, 的有( ) 的有( A.电动自行车 D.拖拉机 E.摩托车 答案:ABD B.非机动车辆 C.机场内部场所使用的车辆 C.火车 D.拖船
二、车船税的纳税人
车船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是车船税的纳税义务人。 所有人是指在我国境内拥有车船的单位和个人;管理人 是指对车船具有管理权或者使用权,不具有所有权的单 位。上述单位,包括在中国境内成立的行政机关、企业、 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上述个人,包括个 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个人。
例1(单选):以下不属于车船税纳税人的是( ) 单选):以下不属于车船税纳税人的是( ):以下不属于车船税纳税人的是 A.车船的驾驶人 B.船舶的所有人 C.对车船具有管理使用权,不具有所有权的单位和个人 D.车辆的所有人 答案:A 例2(单选)下列关于车船税纳税人说法正确的是( 单选)下列关于车船税纳税人说法正确的是( A.政府机关在华使用的车船,不是车船税的纳税人 B.日本籍人员在华使用的车船,不是车船税的纳税人 C.外国企业在华使用的车船,不是车船税的纳税人 D.中国公民在华使用的车船,是车船税的纳税人
车辆购置税法和车船税法(ppt 32页)
(四) 特殊情况下自用应税车辆应纳税额的计算 1、 免税、减税条件消失的车辆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 =同类型新车最低计税价格×(1-已使用年限÷规定使
用年限)×100%×税率 2、 未按规定纳税车辆应补税额的计算 纳税人不能提供购车发票和有关购车证明材料的, 检查地税务机关应同类型应税车辆最低计税价格征税; 如果纳税人回落籍地后提供的购车发票与支付的价外 费用之和高于核定的最低计税价格,落籍地主管税务 机关还应对差额部分计算补税。 应纳税额=最低计税价格×税率
车辆购置税法和车船税法
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车辆购置税和 车船税法税收征收与缴纳之间权利
及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
车辆购置税法 车辆购置税法的特点 1、征收范围单一
只针对购置特定车辆征收,不针对所有财产或消费 财产征收. 2、征收环节单一
只在退出流通进入消费领域的特定环节征收.
3、税率单一 采用统一比例税率征收.
要求:计算王某应纳车辆购置税。
应税依据=(234000+550+1000+3000+1300)/(1+17%)
=205000元
应纳税额=205000×10%=20500元
(2)进口自用应税车辆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税率
例:某外贸进出口公司2009年3月份,从国外进口10辆 小车.报关时海关确定关税完税价格为每辆185000元 人民币,海关规定每辆征收关税203500元.另代征进 口消费税11655元和增值税66045元.该公司将小车留 本单位使用。
购置: 包括购买 、进口使用、受赠使用、自产自用、 获奖使用或者以拍卖、抵债、走私罚没等方式取得 并使用的行为。
车船税法律制度
三、车船税的税目与税率
2.游艇适用税额 (1)艇身长度不超过10米的游艇,每米600元。 (2)艇身长度超过10米但不超过18米的游艇,每米900元。 (3)艇身长度超过18米但不超过30米的游艇,每米1 300元。 (4)艇身长度超过30米的游艇,每米2 000元。 (5)辅助动力帆艇,每米600元。
四、车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1.计税依据
载货汽车、挂车,按自重 每吨为计税依据。
(1)
(2)
(3)
四、车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2.应纳税额的计算
车船税实行从量定额征税方法,其应纳税额的基本计 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计税依据×适用税额 购置的新车船,购置当年的应纳税额自纳税义务发生 的当月起按月计算,其计算公式为:
六、车船税征收管理
4.纳税申报
(4)对于依法不需要购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车辆,纳税人应当向主管税务机 关申报缴纳车船税。
(5)纳税人在首次购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时缴纳车船税或者自行申报缴纳 车船税的,应当提供购车发票及反映排气量、整备质量、核定载客人数等与申报相关 的信息及其相应凭证。
4.0 L以上
计税单位 每辆
每年税额(元) 60~360 300~540 360~660
660~1 200 1 200~2 400 2 400~3 600 3 600~5 400
客车
每辆
480~1 440
商用车
货车
整备质量 每吨
16~120
其他车辆 摩托车
船舶
专用作业车 轮式专用机械车
机动船舶 游艇
六、车船税征收管理
4.纳税申报
(1)税务机关可以在车船管理部门、车船检验机构的办公场所集中办理车船税征收事宜。
车船税征收标准及征收范围介绍
车船税征收标准及征收范围介绍车船税每年都要交吗?车船税每年都需要交。
车船税计算⽅法是按照⾃然年计算的,⽐如2018年1⽉1⽇购买的车辆那么到了2018年1⽉1⽇前⼀个⽉必须交第⼆年的车船税也就是说在2018年1⽉分必须交清车辆车船税。
下⽂将为⼤家详细介绍。
车船税交多少...想要了解更多关于车船税征收标准及征收范围介绍的知识,跟着店铺⼩编⼀起看看吧。
车船税每年都要交吗?车船税每年都需要交。
车船税计算⽅法是按照⾃然年计算的,⽐如2018年1⽉1⽇购买的车辆那么到了2018年1⽉1⽇前⼀个⽉必须交第⼆年的车船税也就是说在2018年1⽉分必须交清车辆车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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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船税交多少跟车辆排量有关,不同的车辆车船税会有所不同,不如⼀般私家车车船税⼀般为420元。
⽬前车船税都是由保险公司代缴,所以缴纳交强险就可以了。
车船税征收标准⼀、⼤型客车、中型客车、⼩型客车车船税征收标准1、1.0升(含)以下60元⾄360元;2、1.0升以上⾄1.6升(含)300元⾄540元;3、1.6升以上⾄2.0升(含)360元⾄660元;4、2.0升以上⾄2.5升(含)660元⾄1200元;5、2.5升以上⾄3.0升(含)1200元⾄2400元;6、3.0升以上⾄4.0升(含)2400元⾄3600元;7、4.0升以上3600元⾄5400元;⼆、船舶车船税征收标准1、净吨位⼩于或者等于200吨的,每吨3元;2、净吨位201吨⾄2000吨的,每吨4元;3、净吨位2001吨⾄10000吨的,每吨5元;4、净吨位10001吨及其以上的,每吨6元。
车船税征收范围⼀、车辆:包括机动车和⾮机动车1、机动车指依靠燃油、电⼒等能源作为动⼒运⾏的车辆,如汽车、拖拉机、⽆轨电车等;2、⾮机动车指依靠⼈⼒、畜⼒运⾏的车辆,如三轮车、⾃⾏车、畜⼒驾驶车等。
⼆、船舶:包括机动船舶和⾮机动船舶1、机动船舶指依靠燃料等能源作为动⼒运⾏的船舶,如客轮、货船、⽓垫船等;2、⾮机动船舶指依靠⼈⼒或者其他⼒量运⾏的船舶,如⽊船、帆船、舢板等。
2024年车船税实施细则
2024年车船税实施细则____年车船税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车船税的管理,促进汽车和船舶的合理使用和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和船舶税法》的相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汽车和船舶的车船税管理工作。
第三条车船税是国家对所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购置、所有、使用汽车和船舶的行为课征的一种税收,用于国家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公共服务。
第四条车船税的征收、管理和使用,必须遵循公平、公正、公开、便利和高效的原则。
第二章征税对象第五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汽车和船舶为征税对象:(一)机动车辆:指符合国家机动车辆行驶公路条例规定的,非载货汽车;(二)非机动车辆:指符合国家非机动车辆行驶公路条例规定的;(三)汽车、船舶的购置、所有、使用者。
第六条汽车和船舶的车船税的计算方法和税额,根据不同的车型、排量、座位数、长度和用途等因素进行确定。
第七条车船税的征收实行自愿申报和强制征收相结合的原则,即汽车和船舶的车船税纳税人可以自愿申报并缴纳税款,也可被税务机关强制征收。
第三章纳税义务第八条汽车和船舶的车船税纳税义务人应按照国家规定的纳税期限,如实申报车船税应纳税款,并按时足额缴纳。
第九条汽车和船舶的车船税纳税义务人应根据企业所在地税务机关的要求,准备和提交完整的纳税申报材料,并履行配合税务机关的税务检查和信息采集义务。
第十条汽车和船舶的车船税纳税人应按照税法规定的税率和税额,计算车船税应纳税款,并在纳税期限内缴纳。
第四章征收程序第十一条汽车和船舶的车船税的征收程序包括自愿申报、核实纳税申报、评估纳税基数、确认纳税额和缴纳税款等环节。
第十二条汽车和船舶的车船税自愿申报应在规定的纳税期限内提交申报材料,包括车船信息登记证明、纳税申报表等。
第十三条税务机关在接到税款申报后,应当及时核实纳税申报、评估纳税基数,并确认纳税额。
第十四条确认纳税额后,税务机关应当通知纳税人于规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车船税款。
车船税
第三节车船税一、概述车船税是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车辆、船舶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新中国成立后,政务院于1951年9月颁布了《车船使用牌照税暂行条例》,在全国部分地区开征。
1973年简化税制、合并税种时,将对国营企业和集体企业征收的车船使用牌照税并入工商税,车船使用牌照税只对不缴纳工商税的单位、个人和外侨征收,从而征税范围大为减少。
1984年10月国务院决定对车船征税,1986年9月15日国务院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使用税暂行条例》,决定于1986年10月1日起在全国施行。
2006年12月29日国务院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并于2007年1月1日起实施。
现行车船税的基本规范是2011年2月25日由全国人大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以下简称《车船税法》),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车船税法实施条例》)于2011年11月23日经国务院审议通过,并于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征收车船税的意义在于:(1) 开辟地方财源,为地方财政筹集资金。
(2) 调节财富分配,促进社会公平。
(3) 加强对车船的使用和管理。
二、征税范围车船税的征税范围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属于《车船税法》所附《车船税税目税额表》规定的车辆、船舶。
车辆、船舶是指:(1) 依法应当在车船管理部门登记的机动车辆和船舶。
(2) 依法不需要在车船管理部门登记、在单位内部场所行驶或者作业的机动车辆和船舶。
车辆管理部门是指公安、交通运输、农业、渔业、军队、武装警察部队等依法具有车船登记管理职能的部门;单位是指依照中国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在中国境内成立的行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
三、纳税义务人车船税的纳税义务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车辆、船舶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
四、计税依据车船税实行定额税率。
《车船税法实施条例》对应税车辆实行有幅度的定额税率,即对各类车辆分别规定一个最低到最高限度的年税额,同时授权国务院财政部门、税务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车船税税目税额表》规定的税目范围和税额幅度内划分子税目,并明确车辆的子税目税额幅度和船舶的具体适用税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使用税暂行条例-国发[1986]9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使用税暂行条例正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使用税暂行条例(一九八六年九月十五日国务院发布)国发〔1986〕90号第一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并且使用车船的单位和个人,为车船使用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都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车船使用税。
第二条船舶的适用税额,依照本条例所附的《船舶税额表》计算。
车辆的适用税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本条例所附的《车辆税额表》规定的幅度内确定。
第三条下列车船免纳车船使用税: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车船;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车船;三、载重量不超过一吨的渔船;四、专供上下客贷及存货用的趸船、浮桥用船;五、各种消防车船、洒水车、囚车、警车、防疫车、救护车船、垃圾车船、港作车船、工程船;六、按有关规定缴纳船舶吨税的船;七、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车船。
第四条除本条例第三条规定者外,纳税人纳税确有困难的,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定期减征或者免征车船使用税。
第五条个人自有自用的自行车和其他非营业用的非机动车船,征收或者免征车船使用税,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第六条车船使用税按年征收、分期缴纳。
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第七条车船使用税的征收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办理。
第八条车船使用税由纳税人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
第九条本条例由财政部负责解释;施行细则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抄送财政部备案。
第十条本条例自一九八六年十月一日起施行。
——结束——。
货车车船税计算公式
货车车船税计算公式货车车船税是指根据货车的类型、座位数、排量等指标计算出的一项税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在我国车船税的计算公式如下:车船税 = 车船税基数× 税率 - 减免税额其中,车船税基数是根据车辆的具体情况确定的,税率是根据车辆的排放标准和座位数等因素确定的,减免税额是根据车辆的用途和特殊情况确定的。
一、车船税基数的确定车船税基数是根据货车的具体情况确定的,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车辆类型:根据货车的类型不同,车船税基数也会有所不同。
一般来说,载重货车的车船税基数会根据车辆的吨位进行确定。
2. 车辆座位数:如果货车具有额外的乘坐空间,例如货车驾驶室后面有额外的座位,则车船税基数会相应增加。
3. 车辆排量:货车的排量也是确定车船税基数的重要指标之一。
一般来说,排量越大,车船税基数也会越高。
二、税率的确定税率是根据货车的排放标准和座位数等因素确定的。
一般来说,根据排放标准的不同,货车可以分为国Ⅰ、国Ⅱ、国Ⅲ、国Ⅳ和国Ⅴ等不同的排放标准。
根据相关法规,排放标准越高的货车,税率也会相应降低。
货车的座位数也会影响税率的确定。
座位数越多的货车,税率也会相应增加。
三、减免税额的确定减免税额是根据货车的用途和特殊情况确定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货车用于农村地区的农业生产、农村运输、城市环卫和公用事业的货车,可以享受车船税减免政策。
此外,残疾人购买的特殊车辆也可以享受相应的减免税额。
四、实例分析以一辆载重货车为例,假设该货车的吨位为10吨,排放标准为国Ⅴ,座位数为2座。
根据上述车船税计算公式,我们可以进行如下计算:1. 车船税基数的确定:根据吨位确定车船税基数,假设每吨车船税基数为1000元,则该货车的车船税基数为10000元。
2. 税率的确定:根据国Ⅴ排放标准和2座的座位数,查找相关税率表得知,该货车的税率为0.8%。
3. 减免税额的确定:根据该货车的用途和特殊情况是否符合减免政策,确定是否有减免税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新)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82《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已经2006年12月27日国务院第162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总理温家宝二○○六年十二月二十九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车辆、船舶(以下简称车船)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为车船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车船税。
本条例所称车船,是指依法应当在车船管理部门登记的车船。
第二条车船的适用税额,依照本条例所附的《车船税税目税额表》执行。
国务院财政部门、税务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车船税税目税额表》规定的税目范围和税额幅度内,划分子税目,并明确车辆的子税目税额幅度和船舶的具体适用税额。
车辆的具体适用税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规定的子税目税额幅度内确定。
第三条下列车船免征车船税:(一)非机动车船(不包括非机动驳船);(二)拖拉机;(三)捕捞、养殖渔船;(四)军队、武警专用的车船;(五)警用车船;(六)按照有关规定已经缴纳船舶吨税的船舶;(七)依照我国有关法律和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的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及其有关人员的车船。
第四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对城市、农村公共交通车船给予定期减税、免税。
第五条车船税由地方税务机关负责征收。
第六条车船税的纳税地点,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
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使用的车船,纳税地点为车船的登记地。
第七条车船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车船管理部门核发的车船登记证书或者行驶证书所记载日期的当月。
第八条车船税按年申报缴纳。
具体申报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第九条车船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未缴纳车船税的,使用人应当代为缴纳车船税。
第十条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为机动车车船税的扣缴义务人,应当依法代收代缴车船税。
车船税实施细则范本
车船税实施细则范本《车船税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规范车船税的实施,提高税收征管水平,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车辆和船舶主要是指机动车、非机动车、船舶等交通工具。
除非法规另有规定,车辆和船舶都应缴纳车船税。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车船税,是指依据车船税法规定的计税依据和税率,由车辆和船舶的使用者或拥有者缴纳的费用。
第四条车船税的计税行为是指依法为车辆和船舶进行征税的过程,包括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缴纳和税务检查等。
第五条各级税务机关负责车船税的征收工作。
第二章纳税人的义务和权利第六条车辆和船舶的使用者和拥有者是车船税的纳税人,应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第七条车辆和船舶的使用者和拥有者应按照车船税法的规定对车辆和船舶进行税务登记、纳税申报和税款缴纳。
第八条纳税人有权依法申请减免、延缓缴纳车船税。
第九条纳税人有义务如实提供与车船税有关的情况和资料,接受税务机关的调查、核实和检查。
第十条纳税人有权要求税务机关提供关于车船税的政策、管理和服务等方面的咨询和指导。
第三章税务登记第十一条车辆和船舶的使用者和拥有者应当依法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税务登记。
第十二条纳税人在申请办理税务登记时,应提供下列材料:(一)车辆和船舶的登记证书、购置发票等身份证明文件;(二)纳税人的身份证明文件;(三)其他需要的相关材料。
第十三条税务机关应当在收到纳税人申请办理税务登记材料后,及时进行审核,核实申请材料的真实性。
第十四条税务机关应当在审核通过后,将车辆和船舶的税务登记证书及相关税务信息予以发放。
第十五条纳税人申请办理税务登记时,应当如实填写相关信息,不得提供虚假资料或隐瞒真实情况。
第四章纳税申报第十六条纳税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间、方式、内容等要求向税务机关申报车船税。
第十七条纳税人应当如实填写纳税申报表,提供与车船税有关的情况和资料。
第十八条纳税人在申报车船税时,应当支付相应的税款。
第十九条纳税人申报车船税时,应当及时更新车辆和船舶的信息,如有变动应及时办理变更手续。
吉林省车船使用税实施细则-吉政发[1987]163号
吉林省车船使用税实施细则正文:---------------------------------------------------------------------------------------------------------------------------------------------------- 吉林省车船使用税实施细则(1987年12月25日吉政发〔1987〕163号)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使用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九条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凡在我省境内拥有并使用车船的单位和个人,为车船使用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均应按规定缴纳车船使用税。
车船拥有人与使用人不一致时,有租赁关系的,由租赁双方协商确定纳税人,未商定的,由使用人纳税;无租赁关系的,由使用人纳税。
第三条车辆的适用税额按本细则所附《吉林省车辆税额表》计算征收。
车辆净吨位尾数在半吨以下的,按半吨计算征收,超过半吨的按一吨计算征收。
机动车挂车和拖拉机所挂拖车,分别按载货汽车税额七折和五折计算征收。
船舶的适用税额,依照《条例》第二条的规定执行。
第四条除《条例》第三条规定的以外,下列车船也免纳车船使用税:(一)残疾人员专用的车辆;(二)办有停驶、报废手续的停驶车船;(三)冰冻期间停驶的船舶;(四)个人自有自用的自行车和其他非营业用的非机动车船;(五)经省税务局批准免税的其他车船。
第五条车船使用税按年征收,以月计算,分期缴纳。
第六条纳税人车船发生数量增减、住址变更、产权转移、改变用途时,应自变动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变更手续。
第七条车船使用税由纳税人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
第八条车船使用税的征收管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暂行条例》和《吉林省税收征收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九条本细则由省税务局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吉林省车辆使用税税额表附:吉林省车辆使用税税额表类车辆种类计税年度税额说明别标准(元)乘人汽车(电车)每辆18031个(含31个、包括司机座席,下同)座位以上的机乘人汽车(电车)每辆15612个-30个座位的乘人汽车(电车)每辆14411个(含11个座位以下的)动微型客车每辆80正三轮摩托车每辆48车便三轮摩托车每辆42二轮摩托车每辆36轻便二轮摩托车照此减半征收载货汽车净吨位40(每吨)非畜力大胶轮车每辆16指大马车、汽车轮车机畜力小胶轮车每辆8动三轮车、手推车每辆4车——结束——。
车船税新标准是怎样的
车船税新标准是怎样的车船税新标准是怎样的北京对于北京市排气量在2.0升(含)以下的乘用车来说,的车船税将下降50元到130元不等。
12月31日,北京市正式颁布《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乘用车税额按排气量细化计征,同时考虑到北京市实施车辆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特殊因素,乘用车辆按年减征两个月应纳税款。
征乘用车税按排气量计据了解,车船税法在完善征税范围、改革乘用车计税依据、调整税负结构、规范税收优惠和强化征收管理五个方面作了重大调整。
乘用车税额按排气量计征,并依照排气量大小,分别作了税额降低、不变和提高的结构性调整,体现了节能减排和对汽车消费的政策导向。
以乘用车来说,在以前,对于9座以下的小型、微型客车只分为两档,即1.0升(含)以下排气量的微型客车,年基准税额300元;1.0升以上小型客车,年基准税额480元。
而在新《办法》中,按排气量划分出七档,其中,1.0升(含)以下排气量的,年基准税额维持300元不变;1.0升至1.6升(含)排气量的,年基准税额下调到420元;1.6升至2.0升(含)排气量的,年基准税额维持480元不变;2.0升至2.5升(含)排气量的,年基准税额提高到900元,增加了420元。
此后排气量越高,年基准税额也越高。
4.0升以上排气量的为最高的一档,年基准税额高达5280元,增加了4800元。
由于车船税额调整和减征的双重因素,2.0升(含)以下的乘用车税额比有50元到130元不等的下降,而这部分的乘用车占北京市机动车总量的70%;排气量为2.0至2.5升(含)的乘用车税额提高了270元;占总量6%的2.5升以上排气量的乘用车税额至少提高了1120元。
商用客车的税额适度提高。
为支持北京市交通运输业、物流业发展,对货车、专用作业车、轮式专用机械车的税额维持不变。
因限行按年减征两个月税款《办法》除国家法定减免车船税外,北京市在车船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授权的减免税范围内,为缓解北京市交通压力,倡导公交出行、绿色出行,对公交客运和公路客运车辆给予了免税优惠;为减轻农民负担,还对农村居民拥有并主要在农村地区使用的摩托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载货汽车予以全额免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实施条例(2019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实施条例(2019年修订)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公布日期】2019.03.02•【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9号•【施行日期】2019.03.02•【效力等级】行政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车船税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实施条例(2011年12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1号公布根据2019年3月2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以下简称车船税法)的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车船税法第一条所称车辆、船舶,是指:(一)依法应当在车船登记管理部门登记的机动车辆和船舶;(二)依法不需要在车船登记管理部门登记的在单位内部场所行驶或者作业的机动车辆和船舶。
第三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车船税法所附《车船税税目税额表》确定车辆具体适用税额,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乘用车依排气量从小到大递增税额;(二)客车按照核定载客人数20人以下和20人(含)以上两档划分,递增税额。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车辆具体适用税额,应当报国务院备案。
第四条机动船舶具体适用税额为:(一)净吨位不超过200吨的,每吨3元;(二)净吨位超过200吨但不超过2000吨的,每吨4元;(三)净吨位超过2000吨但不超过10000吨的,每吨5元;(四)净吨位超过10000吨的,每吨6元。
拖船按照发动机功率每1千瓦折合净吨位0.67吨计算征收车船税。
第五条游艇具体适用税额为:(一)艇身长度不超过10米的,每米600元;(二)艇身长度超过10米但不超过18米的,每米900元;(三)艇身长度超过18米但不超过30米的,每米1300元;(四)艇身长度超过30米的,每米2000元;(五)辅助动力帆艇,每米600元。
第六条车船税法和本条例所涉及的排气量、整备质量、核定载客人数、净吨位、千瓦、艇身长度,以车船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车船登记证书或者行驶证所载数据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2019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2019年修正)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日期】2019.04.23•【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九号•【施行日期】2019.04.23•【效力等级】法律•【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车船税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2011年2月25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根据2019年4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八部法律的决定》修正)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属于本法所附《车船税税目税额表》规定的车辆、船舶(以下简称车船)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为车船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缴纳车船税。
第二条车船的适用税额依照本法所附《车船税税目税额表》执行。
车辆的具体适用税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依照本法所附《车船税税目税额表》规定的税额幅度和国务院的规定确定。
船舶的具体适用税额由国务院在本法所附《车船税税目税额表》规定的税额幅度内确定。
第三条下列车船免征车船税:(一)捕捞、养殖渔船;(二)军队、武装警察部队专用的车船;(三)警用车船;(四)悬挂应急救援专用号牌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车辆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专用船舶;(五)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领馆、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及其有关人员的车船。
第四条对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的车船可以减征或者免征车船税;对受严重自然灾害影响纳税困难以及有其他特殊原因确需减税、免税的,可以减征或者免征车船税。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第五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可以对公共交通车船,农村居民拥有并主要在农村地区使用的摩托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载货汽车定期减征或者免征车船税。
第六条从事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为机动车车船税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在收取保险费时依法代收车船税,并出具代收税款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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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车船税法
一、单项选择题
1.下列对于车船税的说法正确的有()。
A.只对国内企业、单位和个人征收
B.就使用的车辆征税,不使用的车辆不征税
C.原则上,车船的拥有人是纳税人
D.有租赁关系的,由租赁双方协商确定纳税人
2.下列各项中,不符合车船税有关规定的是()。
A.载客汽车,以“辆”为计税依据
B.载货汽车,以“自重吨位”为计税依据
C.三轮摩托车,以“辆”为计税依据
D.非机动船(不包括非机动驳船),以“艘”为计税依据
3.某公司拥有船舶2艘,净吨位分别为200.5吨,180.7吨。
100马力的拖船1艘;该地船舶车船税税额为:净吨位每吨年税额5元,该公司应缴纳的车船税为()元。
A.2155元
B.2030元
C.2500元
D.2250元
4.下列各项中应当征车船税的是()。
A.警车
B.农用拖拉机
C.畜力车
D.无轨电车
5.车船税的征收办法是()。
A.按月缴纳
B.按季缴纳
C.按年征收,分期缴纳
D.随时缴纳
二、多项选择题
1.下列拥有车辆的单位和个人属于车船税纳税人的是()。
A.中美合资公司
B.日籍华人
C.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的代表机构
D.中国农民
2.京华公司与张某签订了为期一年(200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租赁合同,将企业的一辆货车租赁给张某使用,但合同对2007年的车船税由谁缴纳未予明确。
车船税有可能出现的纳税情况是()。
A.由京华公司纳税
B.由张某纳税
C.都不交税
D.各交一半
3.下列拥有车船,应当缴纳车船税的纳税人是()。
A.和我国缔结条约的使、领馆大使
B.和我国缔结条约的使、领馆其他外籍人员
C.中英合资公司中方人员
D.某省省长家庭自用车
4.下列属于减免车船税的是()。
A.拖拉机
B.残疾人专用的车辆
C.企业的学校自用车辆
D.部队出租的车辆
5.下列车船税的纳税义务时间不正确的是()。
A.车船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车船管理部门核发的车船登记证书或者行驶证书所记载日期的当天
B.车船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车船管理部门核发的车船登记证书或者行驶证书所记载日期的当月
C.已向交通航运管理机关报废的车船,当年不发生车船税的纳税义务
D.企业决定报废的车船,当年不发生车船税的纳税义务
三、判断题
1.1吨以下的小型车船,不计征车船税。
()
2.《车船税暂行条例》对应税车辆实行有幅度的定额税率,即对各类车辆分别规定一个最低到最高限度的年税额。
车辆的具体适用税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规定的子税目税额幅度内确定。
()
3.拖船和非机动驳船分别按船舶税额的70%计算车船税。
()
4.免税单位与纳税单位合并办公,所用车辆能划分者,分别免税和不征税,不能划分者,各征一半。
()
5.个人拥有车辆的,车船税由个人在户口所在地缴纳。
()
答案部分
一、单项选择题
1.C
【答案解析】原则上,车船的所有人是纳税人。
2.D
【答案解析】非机动船(不包括非机动驳船),是免税的。
3.B
【答案解析】200×5+181×5+100/2×5×50%=2030(元)
船舶净吨位尾数在0.5吨以下(含0.5吨)的不予计算,超过0.5吨的按照1吨计算。
拖船按照发动机功率每2马力折合净吨位1吨计算征收车船税。
4.D
【答案解析】警车、非机动车船(不包括非机动驳船)及拖拉机是免税车辆。
5.C
【答案解析】车船税的征收期限为按年征收,分期缴纳。
二、多项选择题
1.ABCD
【答案解析】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以及外籍人员也适用车船税的规定。
2.AB
【答案解析】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车辆、船舶(以下简称车船)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为车船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车船税。
车船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未缴纳车船税的,使用人应当代为缴纳车船税。
3.CD
【答案解析】依照我国有关法律和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的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及其有关人员的车船是免税的。
4.ABC
【答案解析】部队自用的车辆免税,出租的车辆照章纳税。
5.AD
【答案解析】车船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车船管理部门核发的车船登记证书或者行驶证书所记载日期的当月。
已向交通航运管理机关报废的车船,当年不发生车船税的纳税义务。
三、判断题
1.错
【答案解析】1吨以下的小型车船,一律按照1吨计算车船税。
2.对
【答案解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自行规定,更有利于税法的贯彻执行。
3.错
【答案解析】拖船和非机动驳船分别按船舶税额的50%计算车船税。
4.错
【答案解析】免税单位与纳税单位合并办公,所用车辆能划分者,分别免税和不征税,不能划分者,一律照章征税。
5.错
【答案解析】个人拥有车辆的,车船税由个人在住所所在地缴纳。
户口所在地和住所所在地
有可能存在不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