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教育标准分类法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国际教育标准分类法》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1997年8月第29届大会批准

/post/1255/51138

1.制定《国际教育标准分类法》的目的,是使其成为一份供各国国内和国际上收集、汇编和提出可比较的教育指标与统计数据的文件。《国际教育标准分类法》介绍了各种标准的概念、意义和分类法,涵盖了为儿童、青年和成人,包括为有特殊教育需求的人提供的所有有组织的和持续的学习机会,而不管是何种教育机构以何种方式提供的这些教育。

2.《国际教育标准分类法》是多用途的分类法,不论各国教育制度中各种教育结构的差异及各国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同,都可用于教育政策分析和教育决策。《国际教育标准分类法》可用于多方面的教育统计:诸如关于在校生人数、关于投入教育的人力、财力以及关于居民受教育水平等的统计。因此,《国际教育标准分类法》的各项基本概念和定义的确定,都是为了使其普遍有效,不因某国教育制度的特殊情况而变化。但是,作为一种通用的分类法,《国际教育标准分类法》有必要包括对各种教育制度的定义与说明。

3.《国际教育标准分类法》的原始文本是按照“教育级别”和“学科”这两个主要方面对教学计划进行分类的。这两个方面的分类又称为交叉分类可变因素,在修订的分类法中均被保留了下来。根据多数国家近20多年来实施和使用《国际教育标准分类法》原始文本的经验,将教学计划划归某一教育级别的规则和标准已明确而易懂并更为严格;对学科划分也作了更加详细的阐述。

4.按《国际教育标准分类法》汇编的资料可用以收集决策者与其他用户感兴趣的各种教育统计数据。虽然《国际教育标准分类法》在收集在校生人数的资料方面用起来可能比较方便,但应当强调指出的是,它是教学计划的分类法,并不涉及教育系统内学生的流动情况。至于在用于收集居民受教育水平的资料方面,这需要对《国际教育标准分类法》进行适当的修改,这方面的情况将在使用手册里作详细介绍。

5.考虑到将要编写综合使用手册,所以《国际教育标准分类法》的修订文本便力求精简,共由以下五部分组成:

(1)《国际教育标准分类法》包括什么内容;

(2)《国际教育标准分类法》怎样运作;

(3)《国际教育标准分类法》中“教学计划”(program)的概念;

(4)《国际教育标准分类法》在普通教育以外的教学计划中的应用;

(5)交叉分类可变因素:

A.教育级别的划分;

B.教育的大类与学科划分。

17.《国际教育标准分类法》的基本分类单位仍然是教学计划。教学计划是按照其教学内容确定的,是为完成预先确定的某项目标或明确规定的一组教育任务而组织的有一定排列

顺序的教育活动。目标可以是,比如,为进行更高级的学习做准备,为取得从事某种或数种职业所需要的资格,或者只是为增长知识及理解力。

18.达到某项预定目标往往意味着学生要圆满完成一套组织严密的学业,有时还能得到为其颁发的证书或者其他形式的正式承认。虽然教学计划包括上课和其他学习活动,但在通常情况下,教学计划并不仅仅是其内容的总和,因为它们应该是有组织地进行的。在很多情况下,虽然不总是如此,但需要有一个机构或其他教育提供者承认这种计划的存在,并为完成该计划的人提供证明。

19.“教育活动”一词的涵义比“一门课程或一组课程”的涵义更广。这一点很重要,因为某一级教育不仅包括编人教学计划的各门课程,而且也包括独立课程及非课程活动。有时,教学计划还包括一些通常不带课程性质的重要内容,如穿插进行的企业实习,从事研究项目和撰写学术论文等。

A.教育级别的划分

28.教育“级别”这个概念在很大程度上是指有关教学计划的内容要求学员应具有的学历及能力程度,如果学员在掌握教学计划所规定的知识、技能与能力方面必须有—个合理目标的话。从广义上说,“级别”是指有关教学计划内容的复杂程度。但这并不意味着各级教育就像阶梯一样,只有圆满完成前一级学业的学员才能转入高一级的教学计划;也不排除参加某一级教学计划学习的人员当中,有的已经圆满完成了高一级学业的可能性。

29.因此,教育“级别”的概念主要是基于这样一种认识:教学计划不论在一个国家内还是在各国之间,都可以统一地归人一系列有顺序的类别。“类别”与学员按照合理要求圆满完成所属类别的教学计划所应掌握的总体知识、技能与能力大体一致。这些类别就是在求学过程中由最基础的到更复杂的若干大的阶段,课程内容越复杂,教育级别就越高。

教育级别一览表:如何确定某项教学计划的级别

3级即(高级)中学教育

62.在有义务教育制度的国家里,此级教育一般从全日制义务教育结束后开始。可以看到这一级比《国际教育标准分类法》的2级更为专业化;通常对教师也必须比在《国际教育标准分类法》中的2级有更高的要求或更专业化。此级的入学年龄一般是15岁或16岁。

63.这一级的教学计划在入学时一般需要完成大约9年的全日制教育(从1级开始)或普通教育和职业或技术经历的结合,起码的入学要求是完成2级学业或具备掌握此级学业的实力。

64.界定此级的标准是:

主要标准

——一般的入学资格(从1级开始大约9年的全日制教育);

——起码的入学资格(通常为完成2级学业)。

补充标准

65.需要三项标准来细分这一级:

——后续教育种类或去向;

——教学计划定向;

——从3级开始相当于全日制的理论累计持续时间。

66.这三项标准的第一项产生不同的三个组;

——《国际教育标准分类法》3A:完成了3级计划者可直接进入《国际教育标准分类法》的5A;

——《国际教育标准分类法》3B:完成了3级计划者可直接进入《国际教育标准分类法》的5B;

——《国际教育标准分类法》3C:完成了3级计划者不能直接进入《国际教育标准分类法》的5A或5B。因而,完成这些计划者可直接进入劳务市场或进入《国际教育标准分类法》的4级计划或其他的3级计划。

4级即非高等的中学后教育

71.《国际教育标准分类法》4级的教学计划从国际上看介于高级中学教育和中学后教育之间,尽管从各国的情况来看它们也许很清楚,要么属于高级中学教育计划,要么属于中学后教育计划。

72.考虑到其内容,《国际教育标准分类法》4级的教学计划不能被认为是高等教育计划;它们往往不比《国际教育标准分类法》3级的计划程度深多少,但能扩大已完成3级某些学业之学生的知识。

73.典型的例子是为学生进入5级学习而设计的教学计划。这些学生虽然已经完成了《国际教育标准分类法》3级的学业,但所学的并不是可以进入5级的课程,如学位前的基础课程或者短期职业教育课程。第二阶段的课程也可以包括在内。

74.一般来说,要完成3级的学业,如3A级或3B级的任何一种课程,如果是3C级的课程,则理论累计持续时间一般至少为三年。然而,完成《国际教育标准分类法》3级的标准应当根据教学计划所需时间的长短来定。例如,按《国际教育标准分类法》3级的一种两年制教学计划,其持续时间为4年。这种计划通常都划归4级,虽然在3级的前两年学习不能算已完成了3级的学业。

教学计划的内容应当比高中更为专业化、更深人和更为复杂。这与学校条件无关。

学生的年龄一般大于高中生。

4级的学习时间一般是6个月至2年的全日制持续时间。

补充标准

75.需要三项补充标准来细分这一级;

——后续教育种类或去向;

——从3级开始的相当于全日制的理论累计持续时间;

——教学计划定向。

76.根据这第一项补充标准,4级可以细分为:为准备进入《国际教育标准分类法》5级的4A计划学习;主要为直接进入劳务市场而设计的4B计划学习。

5级即第三级教育的第一阶段(不可直接获得高级研究资格)

80.此级由比3级和4级教学计划内容更深的第三级教学计划,即高等教育计划组成。进入这些计划一般需要完成《国际教育标准分类法》的3A或3B的学业,或达到与《国际教育标准分类法》的4A相当的水平。

82.界定此级的标准是:

——此级的起码入学要求是完成《国际教育标准分类法》的3A或3B或4A的学业;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