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发挥宗教在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积极作用
充分发挥宗教在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积极作用——满分答案
A BA BA BA BA BA BA BA BA BA BA B C D第12题、( )已成为中华民族的传统乃至一种民族性格。
(单选题)(分值:3)A.“和而不同”B.“为政以德”C.“礼主刑辅”D.“讲信修睦”第13题、( )强调“信徒人人皆可为祭司,都有传教的义务;信教人数越多,理想天国就能愈早降临人间”。
(单选题)(分值:3)A.道教B.伊斯兰教C.天主教D.基督教第14题、关于宗教,下列描述错误的是( )。
(单选题)(分值:3)A.宗教的存在,是以大量群众信奉为前提的B.宗教构成一种非常强大的社会力量C.宗教不仅存在消极因素也有积极因素D.儒学不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主干和基础第15题、首届世界佛教论坛的相连主题的口号是:( )。
(单选题)(分值:3)A.“人与自然和谐相处”B.“和谐世界、从心开始”C.“和谐世界、以人为本”D.“努力建设持久和平、共同繁荣的和谐世界”第16题、( )拥有积极进取和谋求“两世吉庆”的人生观,拥有宽容、中道和与人为善的道德观,拥有知足安命的文化观。
(单选题)(分值:3)A.道教B.伊斯兰教C.天主教D.基督教第17题、美国哲学家、史学家威尔.杜兰在他的( )一书中说:“宗教是一种很难定性、不易评判的社会现象。
(单选题)(分值:3)A.《世界宗教史》B.《世界宗教发展史》C.《世界文明史》D.《宗教文明史》第18题、做好( )的宗教工作,是宗教工作的基础性工程。
(单选题)(分值:3)A.广大城市地区B.广大贫困地区C.广大信教群众地区D.广大农村地区第19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一个重要的指标就是( )。
(单选题)(分值:3)A.加强思想道德建设B.人与自然和谐相处C.增强全社会的创造活力D.加强生态环境建设第20题、近年来,我省“某些教派势力”仍然千方百计地推行这些封建特权,已成为( )领域的严重隐患。
(单选题)(分值:3)A.伊斯兰教B.道教C.天主教D.基督教第21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以( )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宗教发展和谐
发挥积极作用促进社会和谐——当代中国宗教与社会和谐关系中国是个多宗教的国家,主要有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和基督教等。
据不完全统计,中国现有宗教信徒1亿多人,宗教活动场所约13万处,宗教教职人员约36万人,宗教团体近5500个,宗教院校110余所。
新中国成立60年来,中国政府坚持奉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注意尊重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并注意保护宗教团体的合法权益,中国各宗教弘扬爱国爱教、团结进步、服务社会的优良传统,不断探索与中国社会相适应的道路,当代中国宗教与中国社会呈现出共同进步、和谐共生的崭新面貌。
因此,和谐应该是我们追求的一个目标,同时它也是一个准则,当然也是一个过程。
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宗教问题,经过长期探索和实践,在充分认识宗教存在的长期性和宗教问题的群众性的基础上,确立了全面贯彻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
这一基本方针可以说是促进宗教关系和谐的根本指针,也是发挥宗教积极作用的重要保障。
一、发挥宗教的积极作用发挥积极作用,是中国各宗教在保持和促进宗教与社会关系和谐进程中的重要环节。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支持和鼓励宗教发挥积极作用。
中国宗教发挥爱国爱教、团结进步、服务社会的优良传统,积极参与国家建设和社会公益事业。
进入新世纪以来,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更加充分地认识到广大信教群众也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积极力量。
由此可见,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更多地从积极方面去看待宗教的社会作用,支持和鼓励中国宗教发挥出更加积极的作用。
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一)发掘和谐资源,发挥宗教在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积极作用发挥宗教在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积极作用,就要努力发掘和弘扬宗教教义、宗教道德中有利于社会发展、时代进步和健康文明的内容,积极参与社会主义和谐文化建设。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既要有雄厚的物质基础和坚实的政治保障,又要有强大的精神支撑和良好的文化基础。
浅谈宗教对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积极作用
我国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国家的建设和发展离不开各民族的共同的努力,各民族又有着不同的宗教的信仰,我国有着各种宗教信仰的群众非常的广泛,他们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的一部分,也是党的群众基础,宗教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必须确保各民族的宗教信仰的自由,积极发掘宗教对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积极因素,使宗教对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发挥积极的正能量。
关键词:宗教与和谐社会宗教政策相互适应积极作用AbstractContent : China is a multi-ethnic country, the national construction and development is inseparable from the nation's common efforts, each of the nationalities have different religious beliefs, there are a variety of religious masses is very extensive, they also constructs the socialism harmonious society the important composition part, is also the party mass foundation in building a socialist harmonious society, religion plays an important and irreplaceable role, must ensure that each nation 's freedom of religion, religion to explore actively the construction of socialist harmonious society positive factors, make the religion for the construction of socialist harmonious society play a positive energy.Keywords: religion and harmonious society religious policy mutual adaptation positive role一.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宗教从自身的实际出发,能够在发挥积极的作用 (1)1.反映社情民意,发挥党和政府联系广大信教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 (1)2.开展慈善活动,为弘扬团结互助的社会风尚发挥助力作用 (1)3.保护生态环境,发挥服务社会的作用 (1)4.抵御境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进行渗透,发挥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作用 (2)5.自我约束,发挥维护社会生活安定团结的作用 (2)二、发挥宗教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 (2)三、发挥宗教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作用努力发掘宗教的积极因素对构建和谐社会发挥的正能量 (3)四、发挥宗教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3)五、总结 (4)参考文献 (5)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巩固党执政的基础、实现党执政任务的必然要求”,是我们党在理论上的又一重大创新。
宗教对社会的积极作用
宗教对社会的积极作用
宗教在社会中具有重要的积极作用,这种作用不仅体现在信仰者个体心灵层面的滋养,更重要的是对整个社会的影响。
首先,宗教可以促进社会的道德与伦理观念。
宗教信仰通常与一定的道德准则相关联,即使不同宗教之间道德标准不尽相同,也都有其独特的价值观和思想体系。
宗教信仰使人们有了一种道德底线,让社会尤其是新一代更忠于自身的责任和信仰。
其次,宗教可以为社会提供精神慰藉和安慰。
人类在遭遇生活中的挫折和痛苦时,宗教信仰可以帮助人们摆脱心理上的消极情绪,迎来新的希望和生活的勇气。
一种持久的信仰可以带来一份稳定和安全的感觉,这对于一个社会的团结和真诚的相处至关重要。
最后,宗教也可以传承文化和历史传统。
宗教的信徒有一定的文化和价值观念共同性,他们不同的信仰和习俗也是丰富文化多样性和民俗传统的重要组成部分。
这些信仰和文化传统也是不同群体之间互相交流的重要媒介,促进了各文化之间的交融和认识。
综上所述,宗教对社会的积极作用不可小视。
我们需要以开放和包容的心态对待不同的宗教信仰和文化传统,承认和尊重它们对人类社会的重要贡献。
充分发挥宗教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
各 种 矛 盾 ,为 构 建 民 族 地 区 社 会 主 义 和 谐 社 会丹 艮务 。
宗 教 的 宗 教 信 徒 属 于 广 大 人 民群 众 中的 一 员 ,
构 建 和 谐 社 会 自然 也 包 括 了 妥 善 协 调 各 种 宗
只 有 正 确 处 理 好 各 民 族 各 宗 教 之 间 的 关
t: 五 大 宗 教 基 督 教 、 天 主 教 、伊 斯 兰 教 、 U界 民 族 问 题 、边 境 问 题 交 织 在 一 起 ,成 为 境 外
敌 对 势 力 利 用 宗 教 进 行 渗 透 的 重 要 地 区 ,政 府 虽 然 耗 费 了 大 量 人 力 物 力 进 行 治 理 ,仍 然
所 以 ,我 们 必 须 重 视 和 发 挥 宗 教 在 构 建 民 族 地 区 社 会 主 义 和 谐 社 会 中 的 积 极 作 用 , 正 确
认 识 和 处 理 民 族 地 区 构 建 和 谐 社 会 与 宗 教 的
关 系 , 妥 善 处 理 好 民 族 地 区 宗 教 方 面 出 现 的
类 指 导 ,促 进 共 同 发 展 。 特 别 要 加 大 对 特 困 民
努 力 推 动 少 数 民 族 和 民族 地 区 的 经 济 社 会 繁 族 和 民族 地 区 的扶 持 力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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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 着 合 法 传 教 、经 商 的 名 义进 入 境 内 活 动 ,
建 设 的 一 个 重 要 方 面 ,是 对 马 克 思 主 义 理 论 的 重 要 丰 富 和 发 展 ,深 刻 理 解 和 把 握 构 建 社
会 主 义 和 谐 社 会 的 丰 富 内 涵 ,对 我 们 全 面 落 对 于 维 护 宗 教 与 社 会 主 义 社 会 的 协 调 适 应 , 实科 学 发 展 观 ,促 进 我 国 经 济 社 会 协 调 发 展 、 全 面 进 步 ,实 现全 面 建 设 小 康 社 会 宏 伟 目标 , 意 义 重 大 。和 谐 社 会 应 该 是 一 个 民 主 法 治 、 公 平 正 义 、诚 信 友 爱 、 充 满 活 力 、 安 定 有 序 、
宗教的社会功能与构建和谐社会
宗教的社会功能与构建和谐社会在当今社会中,宗教被认为是一个重要的社会组织和价值体系,具有丰富多样的社会功能。
宗教不仅满足着人们对超自然力量的信仰需求,更在道德准则、社会支持和价值观塑造等方面起着重要作用。
宗教的社会功能在构建和谐社会方面发挥了积极的影响。
首先,宗教在道德准则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宗教教义中凝聚着许多道德规范和价值观念,这些规范和观念对信徒的行为起到约束和指导作用。
宗教教导人们要秉持善良、慈悲、宽容等美德,遵循道德准则。
这些道德准则促使信徒遵守社会公德,从而形成了互助互爱、尊重他人和谐共处的社会氛围。
宗教的道德准则为人们的行为提供了规范,使得社会的秩序能够更好地得以维持。
其次,宗教在社会支持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宗教团体提供了信徒们相互交流、分享生活经验以及共同努力实现某些目标的机会。
通过宗教团体的宗教活动和仪式,人们能够获得情感上的满足和心灵的支持。
宗教团体也为失去亲人、面临困境或危机的人们提供了情感的慰藉和社会支持。
这种社会支持使人们感到关爱和归属感,增强人们对社会的认同感,有助于缓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
此外,宗教在价值观塑造方面也起到重要作用。
宗教信仰不仅满足了人们对超自然力量的信仰需求,更传递了许多思想观念和价值观。
宗教所宣扬的爱与和平、宽容与包容、公义与公平等价值观念,对于构建和谐社会具有积极意义。
宗教的教义和价值观能够引导人们思考人生意义、人际关系以及对待社会问题的态度,使人们具备正确的价值取向并以和平与善良的方式与他人相处。
然而,尽管宗教具有一系列的社会功能,我们也不能忽视它可能带来的一些负面影响。
有时候,宗教信仰可能会产生狭隘的世界观,导致对不同信仰和文化的歧视和冲突。
因此,为了确保宗教的社会功能对于和谐社会的建设起到积极的作用,应该采取一系列的措施。
首先,应鼓励宗教与社会其他领域的相互沟通与合作。
各宗教团体之间应该加强对话与交流,促进宗教多元和共生。
同时,政府也应该提供宗教与其他社会机构合作的平台,推动宗教价值观与社会公共领域的价值观相协调。
浅谈如何发挥宗教的积极作用
浅谈如何发挥宗教的积极作用,助推和谐社会的建设与发展宗教是一种社会意识形态和社会历史文化现象,其载体是众多信徒及其构成的社会组织,作为社会系统的一个子系统,它受制于社会整体,又反作用于社会,在当前致力构建和谐社会的中心前提下,宗教作用的发挥对于社会能否和谐运行产生着重要影响,因此,全面认识宗教的作用,规避其对和谐社会构建的消极作用,有效发挥宗教的正面作用,是当前宗教工作的重中之重。
一、发挥宗教的整合功能,促进宗教社会效益最大化。
宗教将不同的个人、群体、社会势力等社会存在和社会发展的各要素,通过信仰联系在一起,在共同的组织形式、共同教义和共同礼仪规范的基础上,通过对社会存在的价值整合,增强和促进共同体内部的团结和一致,同时宗教通过自律与他律的方式,对社会个体进行行为的整合,实现了成员的一体化,形成凝聚力。
当这种整合功能发生在宗教共同体与民族或国家共同体相一致的条件下时,他就能够体现对社会发展的积极的正功能,发挥出特有的社会效益,这样的先例在5.12地震灾害的赈灾、重建过程中都有所体现。
二、发挥宗教的心理调节功能,增进各种社会关系的调和与平衡。
宗教可以通过特定的宗教信念,把人们原来心态上的不平衡调节到相对平衡的状态,使人们在精神上、行为上和生理上达到有益的适度状态,尤其是当今社会高速、快节奏的生存状态,宗教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一些不公平、不公正等个人痛苦因素。
“和谐社会”包括了人与自我、人与人以及人与自然的和谐3个方面。
首先,宗教可以通过对神灵、对超自然神秘力量的崇拜和对彼岸世界的追求,消除人对自然的恐惧感,增强心理安全感,从而调节人与自然的关系;其次,宗教可以使人适当、适时在适度的前提下,暂时超越现实的自我情节,得到心理解脱,从而调节人与自我的关系;第三,宗教的“泛爱”主张,可以满足现代社会中人们对爱的渴望,促进人际关系的和谐,从而调节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第四,宗教主张的“无我”“克己”,可以促进人们对理想与现实有准确的把握和定位,从而调节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
宗教信仰与社会和谐辩论辩题
宗教信仰与社会和谐辩论辩题正方观点,宗教信仰对社会和谐具有积极作用。
首先,宗教信仰能够给人们提供精神寄托和情感慰藉,使人们更加平和、宽容。
例如,基督教教义中的“爱人如己”和伊斯兰教中的“慈悲仁爱”都强调了对他人的关爱和宽容。
其次,宗教信仰能够促进社会秩序和道德规范的建立。
例如,佛教教义中的“五戒”和伊斯兰教的“戒酒禁赌”都对个人行为提出了规范,有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
最后,宗教信仰还能够促进社会的公益事业和慈善活动。
例如,基督教的慈善机构和佛教的慈善团体都在社会救助和帮助弱势群体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反方观点,宗教信仰对社会和谐具有负面影响。
首先,宗教信仰容易导致教派冲突和宗教歧视,破坏社会的和谐稳定。
例如,伊斯兰教和基督教在历史上曾经发生过多次宗教冲突,导致了大量的人员伤亡和社会动荡。
其次,宗教信仰可能导致个人对科学知识和现代价值观的排斥,阻碍社会的进步和发展。
例如,一些极端宗教组织对科学知识的否定和对女性权利的剥夺都对社会造成了负面影响。
最后,宗教信仰还可能导致对异教徒和非信徒的歧视和迫害,破坏了社会的多元和谐。
例如,历史上基督教对异教徒的迫害和伊斯兰教对非穆斯林的歧视都是宗教信仰对社会和谐的负面影响。
在这个辩题中,正方可以引用马丁·路德·金的名言,“爱是唯一能够把黑暗转变为光明的力量”,强调宗教信仰对于社会和谐的促进作用。
而反方可以引用伏尔泰的名言,“宗教是愚蠢的人民的救济,是聪明人民的耻辱,是魔鬼的工具”,强调宗教信仰对于社会和谐的破坏作用。
综上所述,宗教信仰对于社会和谐既有积极作用,也有负面影响。
在现代社会中,我们应该正确看待宗教信仰,既要尊重每个人的信仰自由,又要防止宗教信仰对社会造成负面影响。
只有在平等、包容的基础上,宗教信仰才能真正为社会和谐做出积极贡献。
发挥宗教在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积极作用
发挥宗教在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积极作用宗教在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积极作用一直备受广泛关注。
在许多国家,宗教不仅是信仰和文化的重要元素,也是社会发展和稳定的重要力量。
本文将分析宗教在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积极作用,并探讨宗教如何发挥这种作用。
首先,宗教可以促进个人的道德和品德修养,从而提高个人的生活质量和履行社会责任的能力。
许多宗教在教义和信仰方面强调诸如爱、同情、宽容、礼貌、责任感等价值观念。
在遵守这些道德规范的过程中,个人可以克服自私自利的本性,尊重他人权利,提高自己的修养水平。
这样做将有利于促进个人与他人之间的和谐关系,提高社会整体的稳定性和和谐性。
其次,宗教可以作为一个社群团体,促进人与人之间的沟通和交流。
宗教团体通常是一个和谐、团结、互助和信任的社会组织。
在这个社区中,个人可以得到支持、鼓励和帮助,有机会与志同道合的人交往。
这样的社会组织可以促进社会的团结和凝聚力,有助于人与人之间的互相理解和尊重。
这一点在多元文化的社会尤其重要,宗教可以为各个社区提供围绕着宗教文化之间的相互了解和对话的平台。
第三,宗教在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另一个积极作用是它可以为人们提供内心的慰藉和支持。
在生活中遇到挫折和困难的时候,人们可以通过信仰寻找到温暖与安慰。
宗教信仰可以帮助人们克服心理上的问题,培养积极的心态,增强自我调适的能力。
这种信仰能够为人们提供心理支持,鼓舞人们的勇气和信心,促进个人的健康和幸福。
最后就是宗教在文化交流和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作用。
宗教在不同历史和文化的社会中发挥着重要的角色。
它是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并为社会价值观提供了重要指导。
在多元文化的社会中,理解、尊重和接纳不同宗教信仰的人和思想,是建立和谐共处的前提和基础。
宗教能够成为跨越国界和文化的桥梁,也为不同文化之间创造了交流和对话的机会。
总而言之,宗教在促进社会和谐方面具有积极作用,能够为人们提供道德、团体、信仰、文化等不同方面的支持和帮助。
宗教对于社会和谐的促进具有重要作用,只有我们去理解和尊重,共存才能更好的实现。
发挥宗教人士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发挥宗教人士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是新形势下做好宗教工作的基本要求,青河县在发挥宗教人士积极作用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但是还存在一些不足,需要进一步研究。
标签:宗教人士;队伍建设;发挥作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明确提出:“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胡锦涛总书记也曾强调,这是对做好新形势下宗教工作的根本要求,对于我们积极主动做好新形势下的宗教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
必须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并在宗教工作中加以贯彻落实。
宗教是一种长期的社会历史现象。
我国是一个多宗教的国家,主要有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和基督教等五大宗教。
在青河县主要存在有伊斯兰教、基督教和藏传佛教,其中伊斯兰教的教徒、宗教场所和教职人员最多。
一、青河县宗教教职人员队伍现状和加强队伍建设的重要性青河县共有宗教活动场所(活动点)15个,其中伊斯兰教清真寺12个,基督教“三定”活动点2个,藏传佛教活动点1个。
截至目前:全县83名宗教教职人员中,哈萨克族78名,回族4名,蒙古族1名。
具备大学本科学历的5人,高中学历的3人,初中学历的52人,小学学历的25人。
全国伊斯兰经学院1人、新疆伊斯兰经学院4人,地区经文班学习的11人,宗教人士带培67人。
年龄在71岁以上的有13人,占总数的15.7%,年龄在51-70岁之间的有16人,占总数的19.3%,40岁以下的有53人,占总数的63.9%。
根据对年度考核和日常考察表明,青河县爱国宗教人士政治素质是合格的,总体上宗教学识是过关的,有一定的群众基础和威信,但也必须看到,宗教教职人员队伍的年龄结构不合理,整体素质不高,文化水平偏低,导致宗教学识水平不高。
因此,不论从抵御境外渗透的角度看,还是从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发展的角度看,加强宗教人士队伍建设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显得更加重要而迫切。
二、青河县在引导宗教人士参与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有效做法加强宗教教职人员队伍建设,更好地发挥宗教教职人员的作用,团结引导广大信教群众积极参与到经济社会发展中来,是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凝聚各方面力量建设美好青河的有效做法。
发挥宗教的积极因素 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
发挥宗教的积极因素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作者:郑耀泉构建和谐社会,是一项伟大的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
中共十七大报告指出:“促进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的和谐,对于增进团结、凝聚力量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宗教作为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自身能否和谐发展,关系到整个社会的和谐发展。
因此,正确认识和处理好宗教问题,并发挥其积极作用,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
一、正确认识宗教,对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要正确认识宗教,就必须完整、准确地理解马克思的宗教观。
把马克思宗教观的本质,片面理解成“宗教是人民的鸦片”,是有失偏颇的。
马克思宗教观的核心内容,是认为宗教的产生及其表现方式与特点,是与物质生产和交往所决定的一定历史时期、社会状况联系在一起的,是与当时、当地人们的现实生活联系在一起的。
不同历史时期、不同民族、不同国家的不同现实生活过程,是宗教存在和演变的真正根源。
因此,人们对宗教的理解,应该随着社会历史的发展,特别是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而不断变化。
对宗教的认识及其态度,中国共产党既有深刻的认识论根据,也有科学的方法论基础。
从新中国成立开始,中国共产党就明确“信教群众是可以团结的力量”,把“宗教信仰自由”明确写进宪法;改革开放初期,肯定“宗教界也有很大的进步”,提出“政治上团结合作,信仰上互相尊重”;2001年全国宗教工作会议,进一步把中国共产党同信教群众的关系明确为“血肉联系”;一直到十六届六中全会明确提出“发挥宗教在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积极作用”。
十七大报告中更把宗教问题放在国家壮大爱国统一战线的重要位置,重点表述了党和国家新时期的宗教工作方针政策,体现了全国各族人民包括宗教界人士的共同愿望和要求。
这说明,中国共产党对宗教在不同历史时期的地位、作用是十分明确的。
我国是一个多宗教的国家,各民族信仰宗教的群众有一亿人以上,宗教教职人员约30万人。
一亿多信教群众包括农民、工人、知识分子及社会其他成员,他们绝大多数都是社会物质财富、精神财富的创造者,是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
如何积极发挥宗教团体促进社会发展服务建设作用政协提案
如何积极发挥宗教团体促进社会发展服务建设作用政协提案(一)发挥宗教在促进经济发展方面的补充作用引导宗教界运用教义提倡和树立积极的人生观、社会观、财富观、致富观和道德观。
大力支持各宗教活动场所发展自养事业和宗教界人士兴办企业,自主创业,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发展。
(二)发挥宗教在和谐社会建设方面的参与作用。
建设和谐宗教、促进社会和谐,既是构建和谐社会对宗教的要求,也是宗教自身生存发展的必然选择。
各宗教活动场所发挥独特优势,倡导在各宗教中开展创建和谐宗教活动,不断促进宗教与社会、社会与宗教、信教群众与不信教群众、信仰不同宗教和教派的群众之间的和谐和睦。
一是开展创建和谐寺观教堂活动。
以争创文明寺观教堂、文明教职人员、安全管理先进场所、法制宣传先进场所为载体,促进宗教活动场所和谐建设,以和谐的寺观教堂面貌影响和吸引广大信教群众积极参与和谐社会建设。
二是注重促进信教群众的心理和谐,发挥宗教对信教群众的道德引领作用和在促进信教群众心理和谐方面的积极作用,引导广大信教群众努力塑造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努力培育广大信教群众的和谐精神,为和谐社会建设提供精神力量和思想道德保障。
(三)发挥宗教在社会稳定方面的调适作用。
民族团结、社会稳定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是包括广大信教群众在内的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所在。
各宗教团体在密切联系信教群众,维护信教群众合法权益,反映信教群众愿望和呼声等方面,协助党委政府作了大量理顺情绪、化解矛盾的工作。
针对民族宗教热点、敏感问题,各宗教活动场所积极教育引导信教群众通过合法正当的渠道反映意见,表达诉求,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同时,引导宗教团体利用多种形式,旗帜鲜明地对“台独”、“藏独”等分裂祖国的活动,用实际行动坚决抵制分裂势力,维护民族团结、国家安全和祖国统一大业,积极参与反对打击取缔邪教组织和活动,维护全区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
(四)发挥宗教在文化建设方面的融合作用。
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宗教工作发挥宗教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
思理双刊 想 论 月
5 7
文 化 建 设
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宗教工作 发挥宗教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
● 张 和 平 ( 州省 宗教 事务 局 贵 州 贵 阳 贵 5 00 ) 5 0 4
摘 要 : 宗教 是一 种 长期 的社会 历 史现 象 。在 我 国社会 主 义条件 下 , 宗教具 有 长期性 、 众性和 特 殊复 杂 群
认 为 它虽 然不 是 中心 , 却关 联 着 中心 ; 教工 作 虽 但 宗 然不 是 大局 , 它影 响着 大 局 。一方 面 , 好 宗 教工 但 做 作不 仅 可 以确保 宗教 领域 的稳定 众 的积 极 性 和 创造 性 , 发展 大 局 起 到促 进 作 用 ; 一 方 面 , 对 另 如果 由于对 宗教 工作 重视 不 够 、 工作 不力 , 造成 宗 教 领域 发 生事 端 , 将直 接影 响 到社 会 和谐稳 定 , 干扰 经 济建 设 , 响社会 发 展稳 定 大局 。因此 , 们要 做 好 宗教 影 我 工作 ,充分 调 动 和发挥 宗 教界 人 士及 信教 群 众 的 积 极性 ,使宗 教工 作 在 为实 现经 济社 会 发展 历 史 性跨 越 的根本 任 务 , 设 和谐社 会作 出应 有 的贡 献 。中央 建 历 来高 度重 视宗 教工作 , 锦涛 总 书记在 2 0 胡 0 7年 l 2 月 1 8日 , 中共 中 央政 治局 进行 第二 次 集 体学 习 时 强
导 和 团结信教 群 众为 经 济社会发 展做 贡 献 。
关 键 词 : 学发 展观 宗教 积 极作 用 科 中图 分类 号 : 3 文献 标识 码 : 文章 编号 :0 9 5 8 (0 9 0 —0 5 —0 D6 A 1 0 - 3 1 2 0 )3 0 7 4 开 展深 入 学 习实践 科 学发 展 观 活动 ,是 中央 贯 彻 落实 十七 大 精神 的重 要举 措 和 审 时度 势作 出 的重 要 战 略部 署 , 是深 入推 进 改革 开放 、 推动 经 济社 会 又 好 又快 发 展 、 进 社会 和 谐稳 定 的迫 切需 要 , 提 高 促 是 调 :要全 面 贯彻 党 的宗 教 工作 基本 方 针 ,发 挥宗 教 “
论宗教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
论宗教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内容摘要:“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提出,经历了从社会和谐思想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论断的发展过程,内涵丰富。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项涉及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建设的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共同建设。
无论是作为一种信仰,还是作为一种社会现象而言,中国宗教都已成为重要的社会力量,宗教关系已成为政治领域和社会领域中涉及党和国家工作全局的重大关系之一,与社会和谐稳定有着深度关联。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需要宗教发挥在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积极作用。
事实证明,在促进社会主义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共建和谐世界等方面,中国宗教能够发挥积极作用、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中共十六大以来中国共产党明确提出、不断完善并为之努力奋斗的科学论断,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认识的新发展,表明了中国共产党更加注重社会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总体布局由经济、政治、文化的三位一体已经向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的四位一体扩展1,社会和谐逐渐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2。
一、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涵“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提出,经历了从社会和谐思想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论断的发展过程。
中共十六大首次提出了社会和谐思想,但对社会和谐内涵的认识并没有深入展开,对实现社会和谐途径的探索也没有系统阐述。
十六大之后,胡锦涛、温家宝等党和政府领导人在一些列讲话3中,逐步开始了中国共产党对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探索。
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首次系统完整地提出了以人为本的科学1曾庆红,“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纲领性文件”,《党建研究》2002年第10期。
2六届六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3如2003年, 胡锦涛总书记在“七一”讲话中指出:在社会变革中出现的新的社会阶层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妥善处理各种利益关系和社会矛盾,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局面,我们就能集聚起推进事业发展的强大力量。
发挥宗教在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积极作用_2
发挥宗教在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积极作用—WORD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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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宗教在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积极作用
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
促进和谐人人有责,和谐社会人人共享。
那么,信教群众是否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积极力量?宗教能否成为促进社会和谐的积极因素?在《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明确地提出:要“发挥宗教在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积极作用”。
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一个新的时代命题
我们对宗教及其社会作用的认识,也有一个在不同时代、不同的历史条件下,强调不同的侧重点、不断深化认识的过程:从马克思、恩格斯在他们那个时代不能不着重揭露剥削阶级利用宗教的麻痹作用、从精神上奴役劳动群众并用以维护剥削制度,到建国时我们党明确“信教群众是可以团结的力量”、把“宗教信仰自由”明确写进宪法,到改革开放初期肯定“宗教界也有很大的进步”,提出“政治上团结合作,信仰上互相尊重”,到2019年全国宗教工作会议进一步把党同信教群众的关系明确为“血肉联系”,一直到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明确提出“发挥宗教在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积极作用”。
这个对宗教问题认识不断深化和完善的过程,既隐含着一条始终不变的主线,又展现出一条清晰变化的轨迹。
一条始终不变的主线,是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和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的统一。
人民群众(包括信教的群众)不仅是社会物质财富的创造者,其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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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宗教在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积极作用《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要“发挥宗教在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积极作用”。
这是一个简明朴实,却有着丰富内涵和体现时代要求的新提法。
能不能发挥、如何发挥这个积极作用,需要从世界到中国、从历史到现实,在实践和理论的结合上反复观察、思考,积极探索、实践。
宗教是人类社会长期存在的现象。
宗教存在的长期性、宗教问题的群众性和特殊复杂性,这三个特点相互联系、相辅相成,其中最根本的是宗教存在的长期性。
我们观察和分析宗教问题,开展宗教工作,必须时刻注意并充分估计宗教的这些特点及其带来的影响。
正是立足于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全面、深刻的认识,立足于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所呈现的阶段性特征的敏锐、准确的把握,立足于我国已进入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改革攻坚的关键时期,而给我国发展进步带来强大动力和巨大活力的空前的社会变革,同时又必然带来这样那样的矛盾和问题的鲜活实践,胡锦涛同志进一步强调,对宗教问题要有“四个全面认识”:全面认识宗教产生和存在的深刻历史根源、社会根源、心理根源,全面认识宗教在社会主义社会将长期存在的客观现实,全面认识宗教问题同政治、经济、文化、民族等方面因素相交织的复杂状况,全面认识宗教对相当一部分群众有较大影响的社会现象。
只有做到“四个全面认识”,才能为处理好社会主义社会的宗教问题,发挥宗教在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积极作用,打下坚实的基础。
一在当今纷繁复杂的国际形势中,宗教到底是和谐因素还是冲突因素,这是一个令人困惑的问题。
在和平与发展成为时代主题的当今世界,宗教问题却成为热点问题,对世界发生着重大影响。
有的冲突、战争,直接因宗教引发。
有的冲突,又因宗教因素而加剧、扩大,变得扑朔迷离。
在国际政治势力的角逐中,各方都在争夺宗教这面旗帜,因为这面旗帜下汇集着数量可观的群众。
一些国家的政治家为拉选票,争相拉拢靠近宗教。
西方敌对势力利用宗教对社会主义国家进行渗透,利用民族、宗教问题对他们仇视的主权国家兴风作浪。
政协发言稿宗教
政协发言稿宗教各位政协委员、各位代表朋友们:大家下午好!我是XXX,作为一名宗教界代表,我感到十分荣幸能够站在这里,与各位共同探讨宗教在社会发展中的重要性和作用。
宗教是人类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对于促进社会和谐、民族团结、文化传承等方面都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在当前社会发展中,宗教仍然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因此我们需要认真思考宗教与社会发展之间的关系,共同探讨如何更好地发挥宗教的积极作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一、宗教在传统文化传承中的重要性中国是一个拥有悠久历史和灿烂文化的国家,宗教作为中国传统文化中的一部分,对于文化传承有着重要的贡献。
宗教不仅是一种信仰,更是一种文化传统的延续和体现。
在中国的传统文化中,儒家、道家、佛家等各种宗教文化相互交融,共同构成了中国独特的文化传统。
宗教文化的传承和发展,对于保护和弘扬中国传统文化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我们需要加强对宗教文化的传承和保护,让宗教文化真正成为我们国家文化的一部分,坚守文化的底线,守护好中国传统文化的瑰宝。
二、宗教在社会和谐中的作用宗教在社会和谐中的作用不可忽视,它具有凝聚力和引导作用。
宗教信仰能够满足人们对精神生活的需求,保持心灵的平静和宁静。
宗教还能够传递积极向上的价值观念,引导人们以和平、爱心和宽容的态度面对人生。
宗教信仰也能够增强社会的凝聚力,构建一个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因此,我们应该尊重宗教信仰自由,保护宗教文化和信仰者的合法权益,通过宗教信仰来促进社会和谐和文明进步。
三、宗教在扶贫济困中的作用在社会发展中,宗教还发挥着扶贫济困的作用。
宗教作为社会公益事业的重要推动力,积极参与扶贫济困工作,倡导善行、救济困难群众。
许多宗教团体和信徒通过开展慈善活动、救助贫困群众、传递温暖等形式,为社会发展贡献了自己的力量。
我们应该支持和鼓励宗教团体和信徒参与扶贫济困工作,为建设美好社会贡献力量。
四、宗教与法治建设的关系宗教与法治建设是相辅相成的关系。
法治是一切文明的基石,宗教信仰也应该在法治轨道上发展。
发挥宗教人士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范文
宗教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出现的一种文化现象,属于社会特殊意识形态。
以下是山坡分享的发挥宗教人士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发挥宗教人士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既是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具体体现,也是其重要目标。
要积极创造条件,加强引导,更好地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支持宗教界人士发挥自身的特点和优势,增强他们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在促进社会和谐、维护民族团结、实现祖国统一和对外友好交流等方面作出积极贡献。
积极创造政策条件,帮助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在政策法律许可范围内探索建立规范的社会公益和服务机构,鼓励他们积极开展公益慈善,参与社会服务,在赈灾救灾、扶老帮幼、解危救困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发挥宗教在社会主义文化建设、伦理道德构建和个人心理调适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为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作出应有贡献。
发挥宗教人士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党的十七大强调,要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做好信教群众工作是宗教工作的根本任务。
要坚持以人为本,最大限度地团结信教群众,着力激发他们的爱国热情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积极性,把他们同不信教群众团结在一起,共同为经济社会发展作贡献。
最新发挥宗教在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积极作用
最新发挥宗教在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积极作用宗教对于社会和谐的积极作用近年来,宗教在促进社会和谐方面扮演着日益重要的角色。
宗教作为一种信仰体系和价值观念,不仅给人们带来精神寄托和道德准则,而且在社会交往和公共事务中发挥着不可忽视的作用。
本文将从宗教凝聚社会共识、传播道德伦理、促进社会良性互动等几个方面,探讨宗教在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最新发挥。
首先,宗教能够凝聚社会共识。
在当今多元化世界中,社会群体的多样性和矛盾是不可避免的。
而宗教作为人们信仰的核心,可以通过宗教活动、祭祀仪式等方式,将人们聚集在一起,共同庆祝、祈福和祷告。
例如,基督教的圣诞节、伊斯兰教的开斋节等节日,都能够激发人们的宗教情感,并通过团体活动,增进人们的互动与合作,加强社会的凝聚力。
其次,宗教具有传播道德伦理的作用。
宗教信仰在伦理观念上起着重要的指导作用,对个体的道德行为和社会的道德规范具有积极影响。
比如,基督教强调“爱他人如爱己”,佛教倡导“以慈悲为怀”,伊斯兰教推崇“公正与仁慈”。
这些道德理念超越了个人私利,强调个体与他人共生共存的伦理关系。
宗教的价值观念传播能够引导人们追求正义、关心弱势群体、热爱和平,并对社会的整体道德观念产生积极影响。
此外,宗教对促进社会良性互动具有重要意义。
宗教组织作为社会机构的一种,承担着社会服务和慈善事业的责任。
宗教组织通过开展救助活动、慈善捐赠等方式,关注社会的弱势群体,为他们提供物质和精神援助。
例如,佛教寺庙设置救济站,为贫困人士提供食物和住宿;基督教教堂设立慈善基金,为灾区提供物资支持。
这些举措不仅满足了人们的基本需求,还通过关怀和帮助增进了人们之间的互助和信任,促进了社会秩序的稳定和谐。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尽管宗教在促进社会和谐方面具备积极作用,但也应该注意与国家法律法规的协调。
宗教应该遵循国家的法律和道德观念,不得进行极端行为或干涉社会公共事务。
只有在尊重国家法律和社会规范的前提下,宗教才能更好地发挥其正面积极的社会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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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宗教在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积极作用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
促进和谐人人有责,和谐社会人人共享。
那么,信教群众是否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积极力量?宗教能否成为促进社会和谐的积极因素?在《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明确地提出:要“发挥宗教在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积极作用”。
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一个新的时代命题我们对宗教及其社会作用的认识,也有一个在不同时代、不同的历史条件下,强调不同的侧重点、不断深化认识的过程:从马克思、恩格斯在他们那个时代不能不着重揭露剥削阶级利用宗教的麻痹作用、从精神上奴役劳动群众并用以维护剥削制度,到建国时我们党明确“信教群众是可以团结的力量”、把“宗教信仰自由”明确写进宪法,到改革开放初期肯定“宗教界也有很大的进步”,提出“政治上团结合作,信仰上互相尊重”,到2001年全国宗教工作会议进一步把党同信教群众的关系明确为“血肉联系”,一直到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明确提出“发挥宗教在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积极作用”。
这个对宗教问题认识不断深化和完善的过程,既隐含着一条始终不变的主线,又展现出一条清晰变化的轨迹。
一条始终不变的主线,是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和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的统一。
人民群众(包括信教的群众)不仅是社会物质财富的创造者,其实践活动也是社会精神文明发展的源泉和动力。
要千方百计把人民群众团结在无产阶级政党的周围,引导群众为自身的根本利益而奋斗。
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的这些基本要求,无不贯穿、渗透于马克思主义的宗教观之中。
例如,马克思讲过“宗教是人民的鸦片”。
但只要读一读马克思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一文中提到这句话的那篇原著,读一读与这句话紧紧相连的前言后语,就不难看到,马克思立意的着重点并非是”麻醉人民的鸦片”,而是特定时代条件下“受鸦片麻醉的人民”,是哀其不幸――“宗教是被压迫生灵的叹息,是无情世界的感情”,促其奋斗――“反宗教的斗争间接地也就是反对以宗教为精神慰藉的那个世界的斗争”,“应该向德国制度开火!”而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党需要明确指出宗教不仅有消极因素也有积极因素,这种“二因素论”重要观点的提出,也正是基于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与群众观的统一,是从宗教的群众性说起的,于是就有了《江泽民文选》第三卷《论宗教问题》中那段深刻的阐述:“宗教的存在,是以大量群众信奉为前提的。
……由于宗教的这种群众性,宗教往往构成一种非常强大的社会力量,处理得好,可以对社会发展和稳定产生积极作用;处理得不好,就会产生消极作用,甚至产生很大破坏作用。
关键看能否有效地管理和引导宗教,减少宗教中的消极因素,发挥宗教中的积极因素。
”而在今天,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遵循的一条重要原则,就是“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始终把最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我们党代表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当然也包括广大信教群众的利益;我们党依靠最广大人民的力量,当然也包括依靠广大信教群众的力量。
信教群众也是我们党执政的群众基础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力量。
做好信教群众工作是宗教工作的根本任务,是党的群众路线在宗教工作中的必然贯彻,也是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与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的一致性的一贯体现。
一条清晰变化的轨迹,是在革命时代不能不比较突出地揭示宗教的消极作用,到客观看待宗教的社会作用具有消极作用和积极作用的两重性,再到更多地从正面的积极的角度看待宗教、注重发挥其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发挥宗教在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积极作用”这一命题的提出,不是信手拈来而是深思熟虑,不是一般口号而是科学命题,不是权宜之计而是基本政策,不是简单一说而有丰富内涵。
它的提出,既有深刻的认识论根据,也有科学的方法论基础:首先,这一科学命题的提出,乃是立足于以科学的历史的观点看待宗教的“四个全面认识”――全面认识宗教产生和存在的深刻历史根源、社会根源、认识根源、心理根源,全面认识宗教在社会主义社会将长期存在的客观现实,全面认识宗教问题同政治、经济、文化、民族等方面因素相交织的复杂状况,全面认识宗教对相当一部分群众有较大影响的社会现象。
有了这“四个全面认识”,才能深刻地把握宗教存在的长期性、宗教问题的群众性和特殊复杂性,宗教既然在我国社会将长期存在,我们就要正视它、引导它,促使我国宗教界和信教群众朝着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总方向前进。
其次,这一科学命题的提出,乃是统筹于“正确处理五大关系”这一驾驭我国社会发展全局的战略思考。
胡锦涛总书记从我国社会政治生活领域,提出了正确认识和处理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的思想。
正确认识和处理这五大关系,并且把宗教关系列为五大关系之一,对于我们团结各种社会力量,解决各种社会矛盾,在重要战略机遇期顺利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坚持以人为本,实现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需要依靠亿万人民群众共同奋斗,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积极因素。
因此,必须高度重视宗教与社会的关系问题。
要客观认识宗教的社会作用,从“和为贵”、“和而不同”、“求同存异”的角度,以政治上团结合作、信仰上相互尊重为前提,改变过去有的同志只习惯于从消极方面着眼、过分强调信教与不信教群众的差异的思维定势,多从正面把握信教群众与不信教群众在根本利益上的一致性,致力于促进建立和谐关系;把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具体化为“正确认识和处理信教群众和不信教群众、信仰不同宗教群众之间的关系”,并将之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工作。
第三,这一科学命题的提出,乃是着眼于“两个最大限度”――更加积极主动地正视矛盾、化解矛盾,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不断促进社会和谐。
强调“四个全面认识”,“处理五大关系”,绝不是要瞻前顾后、无所作为,而是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积极进取。
立足于“四个全面认识”,统筹于“处理五大关系”,着眼于“两个最大限度”,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在宗教问题上一个客观的、科学的、崭新的时代命题——“发挥宗教在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积极作用”,也就必然应运而生了。
坚持以党的宗教工作的基本方针为指导“发挥宗教在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积极作用”,要以正确的方针政策为指导。
六中全会决定中有一段完整的阐述:“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加强信教群众同不信教群众、信仰不同宗教群众的团结,发挥宗教在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积极作用。
”一是要全面正确地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
我们既尊重群众信仰宗教的自由,又尊重群众不信仰宗教的自由。
公民享有宗教信仰自由,这是宪法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
尊重和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是我们党维护人民利益、尊重和保护人权的重要体现,是巩固和扩大党的群众基础的必然要求,是把广大信教群众凝聚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这个共同目标上来的必然要求,也是加强信教群众同不信教群众、信仰不同宗教群众的团结的基本前提。
要坚持政治上团结合作、信仰上互相尊重,努力使广大信教群众在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维护祖国统一、促进社会和谐等重大问题上取得共识,增强党在信教群众中的吸引力和凝聚力。
要坚持权利和义务相统一,加强对信教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深入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开展法制教育和公民道德建设,普及科学文化知识特别是现代科学知识,使信教群众更好地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贡献力量。
二是要坚持依法管理宗教事务。
我们保护宗教信仰自由,并不是要提倡信教,也不是要人为扩大宗教影响,更不是说宗教活动可以不受法律约束。
宗教活动是在社会中进行的,必然会涉及社会公共利益和国家利益,必须依法予以管理。
我们的工作原则是,保护合法,制止非法,打击犯罪,确保宗教活动规范有序进行。
宗教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宗教活动不得干预行政、司法、教育等国家职能的实施,不得妨碍正常的社会秩序、工作秩序、生活秩序。
这些年来,我们在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大背景下,在制定、实施宗教方面的两个单项法规和若干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的基础上,制定、颁布了《宗教事务条例》。
胡锦涛总书记指出,“做好新形势下的宗教工作,关键是要全面理解和认真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落实宗教事务条例。
”把贯彻宗教工作基本方针与落实宗教事务条例相提并重,说明我们党对宗教问题既重视政策指导,又重视依法管理。
中央十分重视并推动宗教事务条例的出台,把“坚持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作为“我们党依法执政和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必然要求”认真加以贯彻落实,从而使我们在管理宗教事务方面,从以往较多以政策调整为主,全面过渡到以政策调整和依法管理并行并重。
三是要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
这是我国信教群众的自主选择,是我国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支配和控制的重要保障。
要指导和支持我国各宗教团体自觉坚持这个原则,帮助和支持他们结合各自宗教特点加强自身建设。
四是要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宗教既然在我国社会将长期存在,我们就要正视它、引导它。
要鼓励和支持宗教界发扬爱国爱教、团结进步、服务社会的优良传统,支持他们为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社会和谐、祖国统一多作贡献,支持他们对宗教教义作出符合社会进步要求的阐释,支持他们增进信教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和理解,支持他们反对和抵制利用宗教进行危害社会主义祖国和人民利益的非法活动。
美国哲学家、史学家威尔杜兰在他的《世界文明史》一书中说:“宗教是一种很难定性、不易评判的社会现象:一方面,它与人类文明有着不可分割的渊源联系,并造就出众多思想家、科学家、艺术家、政治家和具有崇高道德力量的伟人;另一方面,在人性的偏执、社会的罪恶、种族的仇视中,也经常能看到宗教的阴影,宗教又常常成为社会动荡、冲突、甚至战争的助力。
”我们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需要在我国宗教界“造就出众多……具有崇高道德力量的伟人”。
我们要深入研究新形势下宗教界爱国人士成长的特点和规律,加大培养力度,努力形成一支政治上靠得住、学识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的宗教教职人员队伍,保证宗教组织的领导权牢牢掌握在爱国爱教人士手中,保证我国宗教界和信教群众朝着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总方向前进。
建设和谐文化坚决抵御渗透发挥宗教在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积极作用,就要围绕社会主义和谐文化建设,努力发掘和弘扬宗教教义、宗教道德中有利于社会发展、时代进步和健康文明的内容。
我们并不认同将宗教完全等同于文化的观点,但也不否认若干宗教经典、教义,宗教道德、艺术中所积累着的人类生命繁衍的文化信息,所渗透着的历史积淀的体验和哲理,所孕育着的民族优秀文化因素,所镌刻着的人类精神文明发展的轨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