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清理和调整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担任市级非常设机构领导职务的通知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清理和调整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担任市级非常设机构领导职务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5.04.03•【字号】武政办〔2015〕46号•【施行日期】2015.04.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清理和调整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担任市级非常设机构领导职务的通知武政办〔2015〕46号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根据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分工调整情况和工作需要,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清理和调整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担任市级非常设机构领导职务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对市推进上海通用汽车武汉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等308个市级非常设机构予以保留,并根据工作需要和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分工调整情况,对其领导职务作相应调整;对市破损山体生态修复工作领导小组等3个与其他市级非常设机构工作相近的予以合并;对市政务信息公开程度不高问题承诺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等18个市级非常设机构,因其承担的阶段性工作任务已结束而予以撤销(具体名单附后)。
二、各区、各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建设法制政府要求和全面深化改革的一系列精神,切实转变观念,尽量少成立市级非常设机构。
今后,除上级机关有明文要求或者确因工作需要,且经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以外,原则上不得以市人民政府及其办公厅名义发文成立市级非常设机构;对涉及面广、需有关部门或者单位配合的重大事项,经主要责任部门报请市人民政府同意后,建立由其主要负责人为召集人的委(办、局)际联席会议制度,负责统一协调有关工作。
三、各区、各部门和单位要按照“急交急办、特事特办、即调即办”的原则,健全市级非常设机构人员调整的常态化工作机制。
现保留和今后经批准成立的各类市级非常设机构增补、调整组成人员,经市级非常设机构主要负责人批准后,一律由市级非常设机构自行行文或者挂靠单位代为行文,同时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备案。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两项制度”有效衔
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贵阳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0.07.27
•【字号】筑府办通[2010]67号
•【施行日期】2010.07.27
•【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工作
领导小组的通知
(筑府办通〔2010〕67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省人民政府电视电话会议关于做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农村扶贫开发政策两项制度(以下简称“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工作的有关部署,扎实推进全市“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工作,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组长:申振东(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李忠(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帅文(市政府副市长)
成员:张彪(市政府副秘书长)
向阳(市农委主任)
张海涛(市财政局常务副局长)
刘晓东(市农委副主任)
廖昆丽(市民政局副局长)
王远志(市统计局副局长)
韩雅丽(市残联副主席)
汤慧勇(云岩区副区长)
漆勇(南明区副区长)
向洋(小河区副区长)
杨海(白云区副区长)
谢秩刚(乌当区副区长)
班德勋(花溪区副区长)
吴筑蓉(清镇市副市长)
张潮洲(开阳县副县长)
王雄飞(修文县副县长)
刘凤刚(息烽县副县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农委,由向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刘晓东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一○年七月二十七日。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贵阳市电网建设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筑府办函〔2018〕192号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贵阳市电网建设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正文:----------------------------------------------------------------------------------------------------------------------------------------------------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贵阳市电网建设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筑府办函〔2018〕192号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有关企业:为推进我市电力基础设施建设,因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市人民政府决定对贵阳市电网建设领导小组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相应主要工作职责通知如下: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组长:徐昊(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副组长:钟汰甬(市政府副市长)唐兴伦(市政府副市长)时蕴伟(贵州电网公司党组成员、董事、贵阳供电局局长)成员:刘朱(市政府办公厅正县级干部、市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杨鹏(市政府副秘书长)彭显华(市发展改革委主任)宋旭升(市工业和信息化委主任)杨忠德(市督办督查局局长)杜华智(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吴德刚(市生态文明建设委常务副主任)高杨(市规划局局长)熊国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刘大英(市农委党委书记)左章超(市水务管理局局长)陈德勇(市城管局局长)魏燕飞(市安监局局长)李昂(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局长)马春雷(贵阳供电局副局长)谢良(贵阳供电局副局长)各区(市、县)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规划工作组、建设工作组、电力设施安全维护组、“三电”办公室。
(一)办公室。
主任:刘朱(市政府办公厅正县级干部、市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副主任:杨鹏(市政府副秘书长)谢良(贵阳供电局副局长)(二)规划工作组。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贵阳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贵阳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7.09•【字号】筑府办函[2013]158号•【施行日期】2013.07.09•【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贵阳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筑府办函〔2013〕158号)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为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质量强市工作的实施意见》(筑府发〔2012〕94号)精神,加强对质量强市工作的领导,确保我市质量强市各项工作任务顺利推进,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贵阳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
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组长:李再勇(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常务副组长:刘玉海(市政府副市长)副组长:闵建(市政府市长助理、市公安局局长)向虹翔(市政府市长助理、市生态文明委主任)谭承忠(市政府副秘书长)解克俭(市质监局局长)王廷志(市发展改革委主任)康克岩(市工业和信息化委主任)汤辉(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成员:陈萌(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程雁枚(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赵福菓(市教育局局长)帅江(市科技局局长)张毅(市生态文明委总规划师)肖鲁(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副主任)唐矛(市旅游产业发展委主任)胡晓刚(市监察局局长)张海涛(市财政局局长)杨宇(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谢树瑜(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钮力卿(市交通运输局局长)陈贵蜀(市农委主任)左章超(市水利局局长)蔡心红(市商务局局长)韦鸿宁(市文化广播电影电视局局长)肖进(市卫生局局长)彭显华(市统计局局长)王建忠(市国资委主任)王鲁黔(市粮食局局长)魏燕飞(市安监局局长)先清杰(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付涛(市法制局局长)李新隆(市知识产权局局长)罗佳玲(市政府金融办副主任)王运生(市工商局局长)张强(市质监局副局长)徐昊(高新开发区管委会主任)钟汰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XXX(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行长)杨继(云岩区政府区长)朱丽霞(南明区政府区长)向子琨(花溪区政府区长)唐兴伦(乌当区政府区长)黄昌祥(白云区政府区长)张海波(观山湖区政府区长)李瑞(清镇市政府市长)蒋志伦(修文县政府县长)钟阳(息烽县政府县长)丁振(开阳县政府县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质监局,办公室主任由解克俭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张强、张毅、程雁枚、肖鲁、谢树瑜同志兼任。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贵阳市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贵阳市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12.15•【字号】筑府办通[2010]144号•【施行日期】2010.12.15•【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贵阳市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筑府办通〔2010〕144号)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区、金阳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为推动、指导、协调好我市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进一步促进我市服务业健康发展,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贵阳市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组长:申振东(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常务副组长:周道许(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季泓(市政府副市长)副组长:杨青(市政府常务副秘书长)沈兵(市政府副秘书长)王廷志(市发展和改革委主任)成员:程雁枚(市发展改革委总经济师)方随洪(市旅游产业发展委副主任)唐振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副主任)王军(市财政局副局长)唐纯庆(市统计局总统计师)何晓军(市招商引资服务中心主任、市会展办主任)李怀舟(市政府金融办主任)魏定梅(市规划局总规划师)应建琴(市督办督查局副局长)吴湘贵(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刘光建(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胡元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刘晓渝(市公安局副局长)孙林(市交通运输局机关党委书记)陆明(市教育局副局长)王波(市科技局副局长)潘红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李萍丽(市民政局副局长)龙燕(市广电局副局长)潘剑(市农委副主任)周勤(市商务局总经济师)杨晓秋(市卫生局副局长)王俊(市文化局副局长)吴学伟(市物价局副局长)韩道权(市工商局副局长)谢学刚(市国税局副局长)冯光庆(市地税局总会计师)王大鸣(市商业银行行长)田儒雄(云岩区政府常务副区长)漆勇(南明区政府副区长)段蓓(花溪区政府副区长)茅爱华(乌当区政府副区长)李云(白云区政府副区长)龚新民(小河区政府副区长)彭存斌(清镇市政府副市长)刘瑜(修文县政府副县长)黄永辉(息烽县政府常务副县长)陈德华(开阳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康克岩(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陈曦(金阳新区管委会副主任)领导小组工作职责:研究审议全市服务业发展规划和重大改革措施;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对服务业改革重点领域开展深入调研,研究审议加快服务业重点领域发展的重大问题、政策措施和详细规划;加强服务业宏观分析研究,建立服务业运行分析工作制度;探索政策引导、财政支持、土地倾斜、体制机制改革等方面促进服务业发展的途径和方法;审议贵阳市服务业发展综合目标绩效考评方案。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贵阳市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筑府办通[2012]67号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贵阳市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正文:----------------------------------------------------------------------------------------------------------------------------------------------------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贵阳市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筑府办通〔2012〕67号)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区、金阳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鉴于贵阳市大中型水电工程移民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调整及领导小组名称变化,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将贵阳市大中型水电工程移民工作领导小组更名为贵阳市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并对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组长:李再勇(市委副书记、市长)常务副组长:高卫东(市政府副市长)副组长:张彪(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应急办常务副主任)陈德华(市移民局局长)成员:杨忠德(市委副秘书长、市督办督查局局长)余永贵(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市维稳办主任)胡晓刚(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王廷志(市发展改革委主任)张海涛(市财政局局长)左章超(市水利局局长)谢红生(市民政局局长)陈贵蜀(市农委主任)罗恩华(市林业绿化局局长)杨宇(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杜华智(市国土资源局局长)钮力卿(市交通运输局局长)吴军(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帅江(市环境保护局局长)刘晓萍(市审计局局长)刘毅(市公安局副局长)姜华(南明区政府副区长)李朝阳(乌当区政府副区长)刘元贵(金阳管委会副主任)王益彬(白云区政府副区长)罗丕(云岩区政府副区长)黄成虹(小河区政府副区长)张朝洲(花溪区政府副区长)倪治军(清镇市政府副市长)冉斌(开阳县政府副县长)王天镜(修文县政府副县长)任正刚(息烽县政府副县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移民局,陈德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和撤销部分议事协调机构的通知-黔府函〔2016〕102号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和撤销部分议事协调机构的通知正文:----------------------------------------------------------------------------------------------------------------------------------------------------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和撤销部分议事协调机构的通知黔府函〔2016〕102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因工作需要,省人民政府决定调整和撤销部分议事协调机构。
具体名单如下:一、调整的议事协调机构(65个)1.贵州省大数据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组长:孙志刚常务副组长:秦如培副组长:XXX、慕德贵、谢晓尧2.省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孙志刚副主任:秦如培、慕德贵、孙立成3.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联席会议召集人:孙志刚副召集人:秦如培、慕德贵4.贵州省新型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黄家培5.贵州省大健康医药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组长:秦如培副组长:慕德贵、刘远坤、陈鸣明、何力6.省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秦如培副组长:慕德贵、黄家培7.贵州省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秦如培副组长:慕德贵、陈鸣明、唐德智8.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秦如培副组长:慕德贵9.贵州省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工作联席会议召集人:秦如培副召集人:慕德贵10.贵州省工业“百千万”工程联席会议召集人:秦如培副召集人:慕德贵11.贵州省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秦如培副组长:黄家培12.贵州省草海生态保护与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秦如培常务副组长:黄家培13.贵州省农村危房改造工程领导小组组长:秦如培副组长:黄家培14.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15.贵州省深化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慕德贵、陈鸣明16.贵州省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工作联席会议召集人:慕德贵、孙立成17.贵州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召集人:慕德贵、孙立成18.贵州省矿产资源配置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慕德贵、黄家培19.省油气化安全隐患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秦如培副组长:慕德贵20.贵州省白酒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组长:慕德贵21贵州省医药产业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召集人:慕德贵22.省军民结合产业发展协调领导小组组长:慕德贵23.省三网融合工作协调小组组长:慕德贵24.贵州省人民政府南方电网公司落实国发〔2012〕2号文件协调工作小组组长:慕德贵25.省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慕德贵26.贵州省厂办大集体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慕德贵27.省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指挥长:慕德贵28.省政府减轻企业负担联席会议召集人:慕德贵29.省扶持微型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慕德贵30.省“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基础设施小康路行动计划联席会议召集人:慕德贵31.贵州省北斗卫星导航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组长:慕德贵32.贵州省质量兴省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慕德贵33.省“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基础设施小康电行动计划联席会议召集人:慕德贵34.省“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基础设施小康讯行动计划联席会议召集人:慕德贵35.省深化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组长:慕德贵36.贵州省铁路建设和运输领导小组组长:慕德贵37.省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指挥长:刘远坤38.贵州农经网联席会议召集人:刘远坤39.省“锦绣计划”实施联席会议召集人:陈鸣明40.省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专项建设规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孙立成41.贵州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卢雍政42.贵州旅游创新产业发展基金协调领导小组组长:卢雍政43.省开放型经济发展联席会议召集人:卢雍政44.省加快商贸流通业改革发展联席会议召集人:卢雍政45.全省100个旅游景区建设联席会议召集人:卢雍政46.贵州省促进电子商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卢雍政47.贵州省口岸工作联席会议召集人:卢雍政48.贵州省招商引资扩大开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卢雍政49.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召集人:黄家培50.省海绵城市建设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组长:黄家培51.省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组长:黄家培52.贵州省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黄家培53.省促进100个城市综合体健康工作联席会议召集人:黄家培54.贵州省100个示范小城镇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召集人:黄家培55.省“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基础设施小康房行动计划联席会议召集人:黄家培56.贵州省老楼危楼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召集人:黄家培57.贵州省生物多样性保护委员会主任:黄家培58.省低丘缓坡荒滩等未利用土地开发利用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黄家培59.贵州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黄家培60.贵州省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黄家培61.贵州省第三轮矿产资源规划编制领导小组组长:黄家培62.贵州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召集人:黄家培63.贵州省湄潭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黄家培64.贵州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联席会议召集人:黄家培65.省城乡规划委员会主任:黄家培上述议事协调机构其他副组长或成员调整,由各议事协调机构结合工作需要和相关人员工作变动情况,与有关方面沟通后自行行文。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贵阳市推进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名称及其成员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贵阳市推进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名称及其成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8.09•【字号】筑府办通[2011]90号•【施行日期】2011.08.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保险正文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贵阳市推进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名称及其成员的通知(筑府办通〔2011〕90号)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按照国务院工作部署,我省的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与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计划合并实施。
为进一步加强对这两项制度实施的统一指导,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将“贵阳市推进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领导小组”调整为“贵阳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并根据我市实际情况,调整增加部分成员。
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组长:翟彦(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副组长:常文松(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胡小宝(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成员:高艳(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廖培德(市编委办副主任)尹相华(市发改委副主任)刘晓萍(市财政局副局长)王远志(市统计局副局长)刘晓渝(市公安局副局长)肖建波(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总会计师)李晓林(市审计局机关党委书记)廖昆丽(市民政局副局长)谭承忠(市督办督查局副局长)刘晓东(市农委副主任)饶晓曦(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张志祥(市计生协会专职副会长)韩雅莉(市残联专职纪检监察员)田利(市社保中心主任)汤慧勇(云岩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赵家珍(南明区人民政府副区长)班德勋(花溪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茅爱华(乌当区人民政府副区长)王益彬(白云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向洋(小河区人民政府副区长)罗杨(清镇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董桂文(修文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刘良果(开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李华斌(息烽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刘元贵(金阳新区管委会副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胡小宝同志兼任。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贵州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贵州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7.08.18•【字号】黔府办函〔2017〕145号•【施行日期】2017.08.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贵州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省人民政府决定对贵州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落实办法;研究提出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政策措施和年度工作重点;对全省政务公开工作作出具体安排部署,提出实施方案;协调各地各部门抓好政务公开工作任务落实,并加强督促检查;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成人员组长:秦如培(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副组长:陈鸣明(副省长)任湘生(省政府秘书长)成员:李先进(省政府办公厅副主任)黄浩(省委宣传部秘书长)钟仁茂(省直机关工委秘书长)张美钧(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赵廷昌(省教育厅党组成员、省委教育工委副书记) 姚轶(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总经济师)王瑛玮(省公安厅常务副厅长)麻绍敏(省民政厅副厅长)步涛(省财政厅总经济师)谢丹青(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副厅长)周从启(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刘承东(省环境保护厅总工程师)陈勇(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章征宇(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徐天才(省农委副主任)鲁红卫(省水利厅副厅长)黄平(省卫生计生委巡视员)陈其富(省审计厅副巡视员)丁琨(省工商局副局长)赵音强(省质监局副局长)李兵(省政府法制办副主任)吕劲松(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杨小翔(省扶贫办副主任)梁贵钢(省档案局副局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政府办公厅,李先进兼任办公室主任,罗琳(省政府办公厅政务信息处处长)任办公室副主任,省政府办公厅政务信息处具体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6.17•【字号】筑府办发[2010]95号•【施行日期】2010.06.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筑府办发〔2010〕95号)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市各直属事业单位:《贵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审定,并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一○年六月十七日贵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黔委厅字〔2009〕71号)和《中共贵阳市委、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筑党发〔2010〕6号),设立贵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一)将原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市信息产业局、市中小企业局(市非公有制经济办公室)、市乡镇企业局(市煤炭管理局)除农产品加工以外的行政管理职责整合,划入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增加负责辖区内除军事系统外的无线电管理工作。
(三)将原市人民政府节约能源办公室承担的部分职责划入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主要职责(一)承担调节全市工业经济运行,推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建设和管理的职责;负责起草工业和信息化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规范性文件及报备工作,拟订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研究并协调推进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相关问题,拟订工业和信息化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工业和信息化的融合。
(二)拟订工业和信息化行业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调整产业结构的政策建议,组织实施国家及省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贵阳市报警与监控系统建设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成员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贵阳市报警与监控系统建设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成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7.01•【字号】筑府办通[2008]60号•【施行日期】2008.07.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贵阳市报警与监控系统建设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成员的通知(筑府办通〔2008〕60号)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因相关部门和部分区县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发生变动,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调整贵阳市“报警与监控系统”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成员,现将调整后的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通知如下:组长:申振东(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副组长:邹碧声(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成员:胡维林(市委政法委副书记)蔡定荣(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张海涛(市财政局常务副局长)唐振江(市信产局副局长)田儒雄(云岩区政府常务副区长)谭筑(南明区政府常务副区长)田平(花溪区政府区长)丁振(乌当区政府副区长)苏永泓(白云区政府常务副区长)韦鸿宁(小河区政府区长)芦军(清镇市常务副市长)王雄飞(修文县政府副县长)陈德华(开阳县政府常务副县长)黄永辉(息烽县政府常务副县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公安局。
办公室主任由蔡定荣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市委督查室主任康志、市政法委副书记胡维林、市政府督查室主任应建琴、市公安局指挥中心主任田洪富、市财政局行政政法处处长吴筑安、市信息产业局信息处副处长张辅迁兼任。
市公安局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市公安局各分、县(市)局局长或政委为办公室成员。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及办公室主要职责按照筑府办通〔2007〕100号文件不变。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二○○八年七月一日。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贵阳市农村饮水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贵阳市农村饮水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10.28•【字号】筑府办通[2008]77号•【施行日期】2008.10.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贵阳市农村饮水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筑府办通〔2008〕77号)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金阳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市政府决定对贵阳市农村饮水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组长:帅文(市政府副市长)副组长:张彪(市政府副秘书长)孔祥忠(市水利局局长)周翔(市发改委常务副主任)成员:张海涛(市财政局常务副局长)郑勇(市水利局副局长)周毅(市审计局副局长)金建平(市卫生局副局长)吴德刚(市环保局副局长)汤慧勇(云岩区政府副区长)赵家珍(南明区政府副区长)班德勋(花溪区政府副区长)陈曦(乌当区政府副区长)杜正军(白云区政府副区长)李幸华(小河区政府副区长)彭存斌(清镇市政府副市长)张恺(修文县政府副县长)刘凤刚(息烽县政府副县长)张朝洲(开阳县政府副县长)刘元贵(金阳新区管委会副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水利局,负责处理相关日常工作,孔祥忠兼任办公室主任,郑勇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附件: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及县级政府农村饮水安全工作职责二○○八年十月二十八日附件: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及县级政府农村饮水安全工作职责一、市发改委:会同市水利局等市政府相关工作部门落实好规划的编制和报批、项目审批、计划下达以及建设与管理的监管等工作。
二、市水利局:会同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负责编制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和实施方案,组织和指导项目的实施及运行管理;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的宣传,负责项目公示等相关程序性工作;负责建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后运行管理机制并督促实施;具体负责组织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验收。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标准化工作协调推进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筑府办函〔2017〕181号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标准化工作协调推进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正文:----------------------------------------------------------------------------------------------------------------------------------------------------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标准化工作协调推进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筑府办函〔2017〕181号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贵阳市标准化工作协调推进联席会议制度》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7年10月23日贵阳市标准化工作协调推进联席会议制度为贯彻国务院、省政府关于标准化工作改革部署要求,落实标准化管理职责,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全面推进全市标准化工作,经市政府同意,建立贵阳市标准化工作协调推进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能在市政府领导下,统筹协调全市标准化工作。
研究提出促进标准化改革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标准化改革发展中的问题;对跨部门跨领域、存在争议标准的制定和实施进行协调;完成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成员单位联席会议由市质监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生态文明委、市农业发展委、市国资委、市旅游产业发展委、市卫生计生委、市大数据委、市交委、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市民政局、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市教育局、市法制局、市统计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政府金融办、市政务服务中心等26个部门和单位组成,市质监局为牵头单位。
市政府分管标准化工作的领导同志担任联席会议召集人,协助分管标准化工作的市政府副秘书长、市质监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副召集人,其他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名单附后)。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贵阳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贵阳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
组的通知
【法规类别】人事调配
【发文字号】筑府办函[2013]158号
【发布部门】贵阳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3.07.09
【实施日期】2013.07.0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贵阳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筑府办函〔2013〕158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为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质量强市工作的实施意见》(筑府发〔2012〕94号)精神,加强对质量强市工作的领导,确保我市质量强市各项工作任务顺利推进,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贵阳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
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长:李再勇(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
常务副组长:刘玉海(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闵建(市政府市长助理、市公安局局长)
向虹翔(市政府市长助理、市生态文明委主任)谭承忠(市政府副秘书长)
解克俭(市质监局局长)
王廷志(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贵阳市新型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贵阳市新型城镇化工作领导
小组的通知
【法规类别】人事管理
【发文字号】筑府办函[2017]213号
【发布部门】贵阳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7.12.23
【实施日期】2017.12.2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贵阳市新型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筑府办函〔2017〕213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市各直属事业单位:
为加强对全市新型城镇化工作的领导,深入实施城镇化带动战略,促进城乡统筹协调发展,全面推进贵阳市新型城镇化持续健康发展,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贵阳市新型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人员组成
组长:陈晏(市委副书记、市政府代理市长)
副组长:刘玉海(市政府副市长)
王玉祥(市政府副市长)
陈小刚(市政府副市长)
徐昊(市政府副市长)
钟汰甬(市政府副市长)
魏定梅(市政府副市长)
成员:刘本立(市政府秘书长)
王黔(市委副秘书长、市委政研室主任)
张雪丽(市政府常务副秘书长)
吴义宁(市政府副秘书长)
刘朱(市政府办公厅正县级干部、城乡规划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沈青(市政府副秘书长)
杨波(市政府副秘书长)
杨鹏(市政府副秘书长)
张雪蓉(。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贵阳市中心城区交通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筑府办通[2010]14号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贵阳市中心城区交通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正文:----------------------------------------------------------------------------------------------------------------------------------------------------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贵阳市中心城区交通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筑府办通〔2010〕14号)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因政府机构改革,部分单位职能分工进行调整,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中心城区交通整治工作力度,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对贵阳市中心城区交通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
现将调整后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组长:徐恒(市政府副市长)副组长:刘继东(市政府副秘书长)任筑江(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杜清(市规划局局长)高卫东(市交通运输局局长)莫惹(市城管局局长)刘晓渝(市公安局副局长)成员:王建忠(市委副秘书长、市督办督查局局长)高艳(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朱胜(市编委办主任)胡小宝(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王廷志(市发展改革委主任)胡海燕(市财政局局长)李颖(市法制局局长)沈可定(市国土资源局局长)王守超(市林业局局长)肖进(市环保局局长)吕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黄亚平(市城管局副局长)张建平(市规划局副局长)孙林(市交通运输局机关党委书记)俞洋(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段迪(云岩区政府副区长)董亚伟(南明区政府副区长)熊国玺(小河区政府副区长)李涌泉(市公交总公司总经理)涂必忠(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公司董事长)刘军(市交通发展投资集团公司董事长)孙筑毅(市城市公共客运管理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由刘继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黄亚平、张建平、孙林、俞洋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吕鸿兼任办公室专职副主任,办公室工作人员从相关成员单位中抽调,负责具体日常工作。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贵阳市房地产市场预警预报机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贵阳市房地产市场预警预报机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贵阳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08.09.25
•【字号】筑府办通[2008]68号
•【施行日期】2008.09.2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贵阳市房地产市场预警预报
机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筑府办通〔2008〕68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因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市房地产市场预警预报机制工作领导小组部分成员进行调整。
现将调整后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组长:徐恒(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莫惹(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李豫川(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局长)
成员:胡元华(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副局长)
曾庆兴(市统计局副局长)
吴湘贵(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魏定梅(市规划管理局总工程师)
XXX(市建设局副局长)
何汉荣(市物价局副局长)
胡凌书(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
罗永国(中国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工作人员)
杨秀林(省银监局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胡元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人员从市有关部门和单位抽调组成。
二○○八年九月二十五日。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刘文新市长在全市财税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主要工作任务责任分解表》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刘文新市长在全市财税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主要工作任务责任分解表》的
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公布日期】2017.03.13
•【字号】筑府办函〔2017〕29号
•【施行日期】2017.03.1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刘文新市长在全市财税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主要工作任务责任分解表》的通知
筑府办函〔2017〕29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市管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2017年2月24日全市财税工作会议明确的工作任务,进一步明确具体责任人和工作时间表,逐项抓好工作落实,现将《刘文新市长在全市财税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主要工作任务责任分解表》印发给你们。
请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主动作为,切实抓好稳存量、抓增量、促改革、强管理、防风险等各项工作,
确保完成全年各项财税工作目标。
2017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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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筑府办函[2017]63号
【发布部门】贵阳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7.04.24
【实施日期】2017.04.2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筑府办函〔2017〕63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市各直属事业单位,市管企业: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及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黔党办发〔2016〕39号)的相关要求,结合《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筑府发〔2017〕1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对全市政务公
开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进行调整。
现将调整后的成员名单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刘文新(市委副书记、市长)
常务副组长:陈少荣(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杨赤忠(市委常委、副市长)
徐沁(市委常委、副市长)
刘玉海(副市长)
王玉祥(副市长)
陈小刚(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徐昊(副市长)
钟汰甬(副市长)
魏定梅(副市长)
刘本立(市政府秘书长)
成员:邓龙江(市委副秘书长、市委群工委副书记、市群工中心常务副主任、市信访局局长)
谭承忠(市政府办公厅党组成员、市政府应急办常务副主任)
张雪丽(市政府副秘书长)
吴义宁(市政府副秘书长)
谢万军(市政府副秘书长)
李世永(市政府副秘书长)
宋叙言(市政府副秘书长)
沈青(市政府副秘书长)
杨波(市政府副秘书长)
杨鹏(市政府副秘书长)
张雪蓉(市政府副秘书长)
宗士强(市政府副秘书长)
李登毅(市编委办主任)
陈本荣(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市网信办主任、市政府新闻办主任)彭显华(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周进(市教育局局长)
宋旭升(市工业和信息化委主任)
唐振江(市大数据委主任)
袁云龙(市旅游产业发展委主任)
李华(市民族宗教事务委主任)
俞洋(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局长)
杨忠德(市督办督查局局长)
陈国玺(市民政局局长)
何志坚(市司法局局长)
刘晓萍(市财政局局长)
韦鸿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杜华智(市国土资源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