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的证书、文书一览表
第三节 船舶防污染文书
武汉理工大学 WUT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11 强制性规定部分:
《73/78防污公约》附则Ⅰ 规定,《计划》至少应有下 述四部分组成:
A. 报告程序(重点)---见书上 B.油污事故中需联系的当局或人员名单 C.为减少或控制油类排放的措施(重点) ---见书上 D.国家和地方协作
武汉理工大学 WUT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三)船上油污染应急计划
10
1.适用范围
凡150总吨及以上的油船和400总吨及以上的非油船,均应备有经主管机关认 可的《船上油污染应急计划》(Shipboard Oil Pollution Emergency Plan, SOPEP,以下简称“计划”); 150总吨及以上准予装载散装有毒液体物质的船舶应备有经主管机关认可的《 船上有毒液体物质海洋污染应急计划》;对于同时满足上述两条件的船舶,可以以 《船上海洋污染应急计划》(Shipboard Marine Pollution Emergency Plan, SMPEP)替代上述两“计划 。 计划应使用船长和高级船员的工作语言或他们精通的语言编制,以方便使用。 如果所用语言不是英文,还应提供英文的译文。 SOPEP至少应包括“公约”所要求的下列几个方面的强制性规定: (1) 油类污染事故报告程序; (2) 在发生油类污染事故时,需要联系的当局或人员名单; (3) 为减少或控制事故引起的油类的排放,船上人员将立即采取行动的详细说明; (4) 在处理油类污染事故中,为协调国家与地方当局的船上行动,要求在船上进行 联系的程序和要点。 (5)所有5000载重吨及以上的油船,应能快速获取 “破损稳性和剩余结构强度岸 基电脑计算程序”服务。
武汉理工大学 WUT
新版船舶环保证书范本
新版船舶环保证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和港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和《国际海上劳工公约》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经中国船级社(CCS)审核,确认船舶符合环保相关要求,特此颁发此环保证书。
一、船舶基本信息船舶名称:_______船型:_______船东:_______船旗:_______船舶尺寸:总长_______米,型宽_______米,型深_______米,吃水_______米。
二、环保要求及措施1. 船舶设计、建造和运营过程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船舶排放符合国际海事组织(IMO)和我国环保标准。
2. 船舶配备先进的废气净化装置,对废气进行处理,降低氮氧化物(NOx)排放。
3. 船舶采用高效节能技术,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燃油消耗,减少温室气体排放。
4. 船舶配备污水处理设备,对生活污水进行处理,达到排放标准。
5. 船舶遵守国际海事组织(IMO)的《国际海上劳工公约》,保障船员权益,提供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6. 船舶在运营过程中,加强环保宣传教育,提高船员环保意识。
三、证书有效期限本环保证书自签发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年。
在此期间,船舶应定期进行环保设备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四、证书变更1. 如船舶环保设备发生变更,应立即向中国船级社申请重新审核,并颁发新的环保证书。
2. 如船舶所有权或管理权发生变更,应及时向中国船级社办理环保证书变更手续。
五、证书失效1. 证书有效期届满,船舶应向中国船级社申请重新颁发环保证书。
2. 如船舶不再符合环保要求,中国船级社有权收回环保证书。
六、其他1. 船舶应按照中国船级社的要求,定期提交环保设备运行报告。
2. 船舶在运营过程中,如发生环保事故,应立即采取措施,并及时报告中国船级社。
3. 本环保证书仅限于船舶在中国船级社的审核范围内有效。
特此证明。
中国船级社(CCS)签发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防污文书申请书
02 船舶油污损害民事责任保险或其他财务 04《船上海洋污染应急计划》/《船上有毒
03《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管理计划》 请 □ 05《程序与布置手册》(一式三份) □ 07《船上油污应急计划》(一式三份)□ 09 船舶总布置图 11 船舶国籍证书复印件 13 NLS 证书或 COF 证书复印件 15 IAPP 证书复印件 17《油类记录簿》 □ □ □ □ □ □ □ □ □ □ □ □ □
液体物质海洋污染应急计划》(一式三份) □ 06 重新申领需提供旧的记录簿 10 评估报告/评审意见 12《船舶垃圾管理计划》 14 I0PP 或 0PP 证书 □ □ □ □ □ 08 经核准的船舶排放作业申请书 □ □ □ □ □ □
16 船舶有关作业单位/港口、码头、装卸站 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应 急预案 兹承诺:以上申请资料真实、有效,否则,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船舶/船公司(章) 申请日期:2014-12-15 □ □ □ 18 委托证明、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 □
申请证书 (文书) 名称
《程序与布置手册》
《油污损害民事责任保险或其他财务保证证书》 《燃油污染损害民事责任保险或其他财务保证证书》签发 《非持久性油类污染损害民事责任保险或其他财务保证证书》签发 港口、码头、装卸站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应急预案备案
□ □ □ 已 交 □
申
船舶有关作业单位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应急预案审批 申 应 交 01 防污文书申请书 □ 请 资 料 情 况 已 交 □ 保证证明 应 交 □
受理日期(政务受理人员填写) 编号) 申请单位
单位邮编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申 办 人 《船上油污应急计划》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物管理计划》 《船舶垃圾管理计划》 □ □ 《过驳作业计划》审批 《船舶污染物接收证明签发》 □ □ □ □ □ 《船上(海洋)污染应急计划》/《船上有毒液体物质海洋污染应急计划》 □
船舶防污文书申请书
船舶防污文书申请书XXXX年 xx月 xx日船舶名称XXXX 申请单位(与提交的营业执照相一致)单位邮编单位地址(与提交的营业执照相一致)联系人(与委托书上的被委托人一致)联系电话13XXXXXXXX申请证书(文书)名称《船上油污应急计划》签注□《船上(海洋)污染应急计划》签注□《程序与布置手册》签注□《船舶垃圾管理计划》签注□(勾选申请项目)《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管理计划》签注□《过驳作业计划》签注□《船舶污染物接收证明》核发□附送材料一、《船上油污应急计划》签注:(勾选相应的提交材料)1.《船上油污应急计划》文本(一式三份) □2.(国际)防止油污证书及其复印件□3. 委托证明及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委托时)□二、《船上(海洋)污染应急计划》签注:1.《船上(海洋)污染应急计划》及所附材料(一式三份),其中至少有一份证书、图表是原件或清晰复印件□2.国际防止油污证书及其复印件□3.(国际)散装运输危险化学品适装证书或(国际)防止散装运输有毒液体物质污染证书及其复印件□4.委托证明及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委托时)□三、《程序与布置手册》签注:1.《程序与布置手册》(一式两份)□2.(国际)散装运输危险化学品适装证书或(国际)防止散装运输有毒液体物质污染证书及其复印件□3.《船上有毒液体物质海洋污染应急计划》或《船上海洋污染应急计划》□4. 委托证明及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委托时)□四、《船舶垃圾管理计划》签注:1.《船舶垃圾管理计划》(一式三份)□2. 委托证明及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委托时)□五、《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管理计划》签注:1.《国际防止空气污染证书》或《防止空气污染证书》及其复印件□2.《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管理计划》文本(一式三份) □3.委托证明及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委托时)□六、《过驳作业计划》签注:1.过驳作业计划(一式两份)□2.(国际)防止油污证书复印件□3.委托证明及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委托时)□七、《船舶污染物接收证明》核发:1.船舶污染物接收作业单位出具的载明接收船舶污染物的种类、数量、时间、地点、接收方法等内容的单据□2.经海事管理机构核准的船舶污染物接收作业申请书□3.船舶《油类记录簿》、《垃圾记录簿》等记载相关污染物种类、数量的记录(或复印件)□4.委托证明及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委托时)□备注:船舶申请应在船舶名称上加盖船章,船公司申请应在申请单位上加盖单位公章。
3 第四节 船舶防污染文书
3.对船舶及其设备的状况加以维护
船舶及其设备的状况应保持符合本公约的各项 规定。 船舶未经主管机关许可,经过检验的结构、设 备、系统、附件、布置或材料不得作任何变动, 除非直接替换这种设备和附件。
(二)国际防止油污证书的签发
船舶第一次欲取得《国际防止油污证书》,应在投入营运 之前或首次签发证书之前,向主管机关申请初次检验。 1.初次检验的目的 初次检验的目的 初次检验必须按防污公约的要求,对船舶及其防污设 备施行彻底和全面的检查,并按需进进行试验。初次检验 合格后,签发“国际防止油污证书”和“结构及设备记 录”。 2.初次检验的范围 (1)审查船舶防止油污结构与设备,如油水分离及过 滤装置、油分浓度计、油水界面探测器、洗舱机等是否具 有验船部门签发的形式试验认可证书及产品检验证书; (2)对油水分离装置和过滤装置做内部检查; (3)检查分离器泵、舱底水管系和残油舱管系;
(7)当事国主管当局,可对停靠本国港口或近海装卸站的 适用船舶检查“油类记录簿”,可将该记录簿中任何记录 制成副本,并要求船长证明该副本是该项记录韵真实副本。 经船长证明为船上“油类记录簿’’中某项记录的真实副 本者,在任何法律诉讼中可作为该项记录中所述事实的证 据。主管当局根据本项规定对“油类记录簿"的检查和制 作正确无误的副本,应尽速进行,不对船舶造成不当延误。 (8)对于150总吨以下的油船,应由主管机关制定适合的 “油类记录簿”。
5.所签发的证书,在下列任何情况下终止有效 所签发的证书,
(1)如果相关检验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 (2)如果证书没有按规定予以签注。 (3)当船舶改挂另一国的国旗时。只有当签发新证书 的政府确认该船符合本附则要求时,才能签发新的证书。 至于在当事国之间转换船旗,如果在变更船旗后3个月之 内提出申请,该船的原船旗国政府应尽速将该船变更船旗 之前所持证书的副本及相关检验报告副本(如有)转交给该 船的新主管机关。
20121021船舶防污文书申请书(中英文对照)
our behalf for the Certificate of Disposal of Pollutants from Ships.
(Signature &Seal) XXXX 年 XX 月 XX 日 注:以“连云港太和船务有限公司”办理“潮汕河”轮为例!
船舶防污文书申请书
Application of Vessel Pollution Preventte
船舶名称 Name of Vessel 单位邮编 Code 联 系 人 Contact Person 申请证书(文书)名称 Certificate applied for
《船舶污染物接收证明》申请: 1、船舶污染物接收作业单位作业单据 Operation documents of pollutant receiving 附送材料 Materials attached 2、海事管理机构批准船舶污染物接收的文书 Document of approval of disposing pollutants 3、船舶《油类记录簿》相关污染物的种类、数量记载记录 Copy of Oil Record Book 4、委托证明及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委托时) Authorization, Identification of Trustor and trustee √ √ √ √
备注:船舶申请应在船舶名称上加盖船章,船公司申请应在申请单位上加盖单位公章。
Remark: seal of ship or company shall be affixed.
委 托 书 Authorization Letter
连云港海事局: To whom it may concern, 兹委托(被委托单位名称及经办人姓名) 连云港太和船务有限公司 XXX 前往贵局代为 办理我轮《船舶污染物接收证明》签发业务,请予接洽为盼! We the undersigned, hereby authorize __ _____________to apply on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发布海船应持证书、文书清单的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发布海船应持证书、文书
清单的公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公布日期】2021.09.07
•【文号】海事局第5号
•【施行日期】2021.09.07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水运
正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第5号
关于发布海船应持证书、文书清单的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海安法》)的规定,现将中国籍海船按照相关规定应取得的证书、文书清单(见附件)予以公布。
一、本清单不适用于军事船舶、渔业船舶、体育运动船艇。
二、船舶应持的防止海洋环境污染证书、文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等规定执行。
三、本清单中船检机构是指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授权、认可的船舶检验机构。
四、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所列清单将实行动态更新,由我局适时调整公布。
附件:海船应持证书、文书清单(2021年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2021年9月7日。
船舶防污文书申请书、填写范本、填写说明
防污文书申请书
防污文书申请书(范本)
船舶防污文书申请书填表说明
一、申请人应根据申请办理的船舶和所属船舶公司的实际情况,填写具体申请办理船舶防污染证书、文书的船名、申请人、申办人、联系电话、申办人、联系地址等信息。
申办人联系电话应为常用电话。
二、申请人根据所要申请办理的证书、文书,在“申请证书(文书)名称”栏内选择相应的项目,办理多项业务的,分别在相应的项目后依次打“√”。
三、申请人申请办理业务时,根据所办理的证书、文书,按照我局《政务公开指南》的要求提交相应的申请材料,并分别在“申请资料情况”相应的项目后打“√”。
对于试航船舶办理相关保险证书的,国籍证书应在我局危管防污处领取保险证书时补交。
四、申请人应在申请书右下角相应位置加盖船公司的公章。
船舶防污文书和防污染设备检查指导书
船舶防污文书和防污染设备检查指导书防污染专项检查目的是检查船上防污文书、防污设备是否符合MARPOL73/78 附则I或国内法定检验规则的要求,调查污油水处理设备的可操作性,查明船上油污水的去向,检查《船上油污染应急计划》的实施情况。
检查内容:1、船舶防污染文书检查船舶防污染证书、《油类记录簿》、轮机日志、《船上油污染应急计划》、船舶检验报告文档;2、船舶防污染设备检查油污水处理设备、排油监控系统(15ppm报警设备)、残油舱、污油水舱、标准排放接头以及管路。
3、船舶防污染设备操作性检查。
检查程序:一、船舶防污染证书、文书1、防止油污证书证书应进行相应的检验以保持有效;有关船舶防污染设备的配置要求可查阅防止油污证书。
可滞留的缺陷:证书失效或证书要求的防污染设备配置低于公约或规范的要求。
1)油污水处理设备所有400总吨及以上船舶,不论船龄,均应配备油水分离设备或过滤系统。
2)报警和自动停止装置所有10,000GT及以上的船舶均配备排油监控系统或滤油设备以及报警和自动停止装置。
装有大量燃油船舶,其要求与10,000GT以上船舶要求相同。
小于10,000GT船舶不要求装有报警系统和自动停止装置。
3)适合燃烧油泥的焚烧炉应在防止油污证书上标明,并标明处理能力;(不适用内河船舶)4)适合燃烧油泥的辅助锅炉应在防止油污证书上标明;5)污油水舱、残油舱应在防止油污油证书上标明,并注意核对是否与实际舱容相符。
可滞留的缺陷:船舶没有配置油污水分离设备或过滤设备或报警和自动停止装置(10,000GT及以上),。
2、《船上油污染应急计划》150GT及以上的油轮和400GT及以上的非油轮,应配备经主管机关批准的《船上油污染应急计划》;国内航行的150GT及以上的油驳和400GT及以上的非油驳的拖驳船队均应配备经主管机关批准的《船上油污染应急计划》;可滞留的缺陷:船舶未持有按要求编制的《船上油污染应急计划》。
3、《油类记录簿》(机器处所的作业)400总吨及以上的非油轮,应当将油类作业情况记载在由海事管理机构签发的《油类记录簿》中;400总吨以下的非油轮,应当将油类作业情况记载在《轮机日志》或《航海日志》中。
船舶防污染文书
油类记录簿(ORB)
• 凡150总吨及以上的油船、400总吨及以上 的非油船,均应设立《油类记录簿》。 • 油船应备有两种记录簿,一种用于记录机 器处所的操作,由轮机部保管;一种用于 记录货油的操作(仅在油船上配备),由大副 保管。
《油类记录簿》的效力
• 《油类记录簿》目前已作为船上重要的、享有法 律效力的船舶防污文书。 • 《油类记录簿》的记载应使用船旗国的官方文 字,对于持有《国际防止油污证书》的船舶,则 还需有英文或法文的记录,遇有争议或不相一致 的情况时,以船旗国官方文字的记录为准。 • 缔约国政府的主管当局,可在其港口或近海装 卸站对规定的任何船舶检查《油类记录簿》,并 可将该记录簿中任何记录制成副本,要求船长证 明该副本是该项记录的正确副本。可在任何法律 诉讼中作为该项记录中所述事实的证据。 • 《油类记录簿》应存放在随时可取来检查的地 方,应在进行最后一页记录后,在船上保留3年。
《船上油污应急计划》
• 150总吨及以上的油船和400总吨及以上的非油船,均应 备有经主管机关批准的《船上油污应急计划》 (ShipboardOilPollutionEmergencyPlan,简称SOPEP)。 • 编制《船上油污应急计划》主要用于帮助船员处理意外 的排油。其目的是采取必要措施,以控制或减少排放或减 轻其危害。 • 《船上油污应急计划》主要由强制性规定、非强制性规定 和附录三个部分组成。
本次课题 船舶防污染文书
国际防止油污证书(I0PP证书)
• 《MARPOL73/78公约》附则I:150总吨 及以上的油船和400总吨及以上的非油船, 凡航行前往其他缔约国所辖的港口或近海 装卸站的船舶,应取得一份《国际防止油 污证书》 (InternationalOilPoHufionPreventionCertifi cate,缩写IOPP)。 • 证书由主管机关或经主管机关正式授权的 人员或组织检验并签发。
远洋船舶的主要证书及文书
序号
类别
证书及文书名称
NAME
签发
机构
有效
展期
适用船舶
填写
要求
保管
其他规定
1
国籍
船舶国籍证书
Nationality CERT.
交通部授权海事局
5年
所有船舶
到期前一年换发
临时国籍证书
≤5年
新购船舶
2
我国
船舶所有权证书
所有船舶
登记项目变更
3
我国
船级
船体入级证书
Hull CERT.
临时证书
12个月
34
安全管理证书
SMC
船检
5年
所有船舶
临时证书6个月
可展期6个月
35
完整的稳性手册
Intact Stability Booket
船厂
提供
长期
所有船舶
36
(国际)散装运输危险化学品适装证
COF
船级社
5年
散装运输有毒液体的船舶
二者同等效力
37
国际防止散装运输有毒液体污染证书
NLS Certificate
25
船舶垃圾管理计划
Garbage Management Plan
港监
认可
载2000T及以上散装货油船
26
起货
设备
船舶起货设备检验簿
Cargo Gear
船检局
4年
货船
每年签署
27
上次吊重试验证书及活动零件试验证
证书应附在“检验簿”后
沙特港口使用起货设备时,申请检验部门签发检验报告。
28
卫生
船舶防污染文书(船舶管理课件)
动,要求在船上进行联系的程序和要点。 ⑤所有载重量5 000 t及以上的油船,应能快速获取“破损稳
性和剩余结构强度岸基电脑计算程序”服务
船舶防污染文书
2、强制性规定部分 (1)报告要求
①报告时间 A 实际排放 B 可能发生的排放
⑧所有项目由高级船员或与操作有关的主管高级船员填写和 签字,每一页记录完毕应速交船长审阅、签字。
船舶防污染文书
船舶防污染文书
船舶防污染文书
3.法律效力 • 应及时将每项作业详细地记入“油类记录簿”的第Ⅰ部分
或第Ⅱ部分。船舶事故造成任何油类和油性混合物的排放 ,不沦是有意的还是意外的,均应记入“油类记录簿”, 并说明排放情况和理由。每项记录应由该项作业的操作负 责人签字,每记完一页由船长签字。记完最后一页应留船 保存3年。 • “油类记录簿”第Ⅰ或第Ⅱ部分的记录,对于持有IOPP 的船舶,至少应为英文、法文或西班牙文的一种。若同时 使用船旗国的官方文字作记录,在遇有争议或不相一致的 情况时,应以该船旗国的官方文字记录为准。
②报告内容 ③报告程序
A .初始报告,发生排油或可能发生排油立即 报告,包括上述的“AA~ XX”项信息。
B .补充报告,根据需要对初始报告作进一步 补充或提供有关油污事态发展信息,报告格 式与初始报告一样。
C.附加报告,依据沿岸国的要求提供更详细的 信息,报告格式也与初始报告一样。
船舶防污染文书
二、防止垃圾污染文书 (一)垃圾公告板 • 总长为12 m及以上的船舶均应张贴告示以使船
员和乘客知晓本附则关于垃圾处理的规定。告 示应以船上人员的工作语言书写,对航行于其 他缔约国政府管辖权范围内的港口或近海装卸 站的船舶,告示还应以英文、法文或西班牙文 书写。
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的证书、文书一览表
1000总吨及以上的载运非油类物质的船舶
附表二:
中国籍国内沿海航行船舶主要防污染证书、文书一览表
序号
证书、文书名称
签发机关
适用船舶
1
《船公司符合证明》副本(DOC)
海事管理机构
500总吨以上所有船舶
2
《船舶安全管理证书》(SMC)
海事管理机构
500总吨以上所有船舶
3
《海上船舶防止油污证书》
中国籍国际航行船舶主要防污染证书、文书配备一览表
序号
证书、文书名称
依据
签发机关
适用船舶
1
《船公司符合证明》副本(DOC)
《国际船舶安全营运和防止污染管理规则》(ISM规则)
海事管理机构
500总吨以上所有船舶
2
《船舶安全管理证书》(SMC)
《国际船舶安全营运和防止污染管理规则》(ISM规则)
海事管理机构
400总吨及以上的船舶和核准载运15及以上人员的船舶
16
《船上油污应急计划》
《经1978年议定书修订的1973年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73/78防污公约》)附则I
海事管理机构
150总吨以上的油船及400总吨及以上的非油船
17
《船上海洋污染应急计划》
《经1978年议定书修订的1973年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73/78防污公约》)附则I、附则Ⅱ
《国际散装运输液化气体船舶构造和设备规则》(IGC规则)
船级社
1986年7月1日及以后建造的,从事散装运输温度在37.8C、蒸汽绝对压力超过0.28兆帕的液化气体及其他同类的散装其气体运输船舶
11
《散装运输液化气体适装证书》
《散装运输液化气体船舶构造和设备规则》(GC规则)
船舶卫生控制措施证书
船舶卫生控制措施证书
船舶卫生控制措施证书是指证明船舶按照卫生标准进行了有效控制和管理的文件。
该证书由相关的卫生机构或船级社颁发,以证明船舶已经采取了一系列卫生措施,以确保船上乘客和船员的健康和安全。
船舶卫生控制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 清洁控制:确保船舶内部和外部的清洁卫生,包括船舱、公共区域、厨房、餐厅等。
2. 水质控制:保证船舶上的供水源水质符合卫生标准,防止水源污染导致疾病传播。
3. 废物处理:合理管理船舶产生的固体垃圾、废水和污水,以确保船舶环境清洁并防止环境污染。
4. 疾病预防和控制:采取必要的卫生措施,预防和控制船上疾病的传播,包括定期消毒、管理病例等。
5. 食品卫生:确保船上食品的安全卫生,包括储存、准备、加工和供应等环节。
获得船舶卫生控制措施证书可以进一步增加乘客和船员对船舶的信任,提高船舶的运营安全性。
此外,某些国家或地区的法规要求船舶必须获得卫生措施证书方可进入其港口。
为获得该证书,船舶所有人或相关人员需要提交一系列相关文件和信息,并接受相关机构的检查和评估。
如果船舶符合相关的卫生标准,就可以颁发船舶卫生控制措施证书。
证书的有效期通常为一年,之后需要进行更新和重新评估。
防污文书
凡400总吨及其以上的非油船,应备有 油类记录簿第一部分(机舱的作业记录)
格式
应记录的作业
(1)机舱的作业(所有船舶): 燃油舱的压载或清洗; 燃油舱压载水或洗舱水的排放; 残油油泥的处理; 机器处所积存的舱底水向舷外的排放或处
防污文书
一、防污证书
《国际防止油污证书》(IOPP证书) 《国际防止散装运输有毒液体物质污染
证书》(NLS证书) 《国际防止生活污水污染证书》(ISPP
证书) 《国际防止大气污染证书》(IAPP证书) 证书有效期自签发之日起最长不能超过5
年
二、油类记录簿(Oil Record Book)
五、垃圾记录簿
(Garbage Record Book)
每当进行下述各项工作时均应记录在垃圾 录簿中;
1)向海里排放垃圾时; 2)向港口接收设施排放垃圾时; 3)在船上焚烧垃圾时; 4)意外地或在其他特殊情况下排放垃圾时。 格式
每项记录应由负责的高级船员签字
每记完一页应由船长签字
每项记录的内容应用船旗国官方语言 和英文或法文书写。
垃圾记录簿应放在船上随时可取来检 查的地方
垃圾记录簿最后一项记完后应保留2 年。
扫舱管路隔离所需的阀门; 残油的处理。
记录要求:
每项记录应由该项作业的操作负责人签字 每记完一页由船长签字 记完最后一页应留船保存3年 使用船旗国的官方文字记录,但持有
IOPP证书的船舶,还应有英文或法文记 录,当有争议或不一致时,以船旗国官方 文字的记录为准。
三、油污应急计划
凡150总吨及其以上的油船和400总吨及 其以上的非油船,均应备有经主管机关批 准的《船上油污应急计划》 (Shipboard Oil Pollution Emergency Plan,SOPEP)。(计划)用 于帮助船员处理意外排油,其主要目的是 制定必要的措施,以控制或减少排放和减 轻其影响。
新版船舶环保证书
新版船舶环保证书尊敬的船东/船舶管理者:根据《国际海上人权法案》和《国际船舶压载水和沉积物控制与管理公约》的要求,我们荣幸地向您颁发新版船舶环保证书。
此证书证明您的船舶符合国际环保标准,能够在全球范围内安全、环保地运营。
新版船舶环保证书是对原有证书的升级和改革。
在过去的证书中,我们主要关注船舶的污染防治和废弃物管理。
然而,随着全球环保意识的不断提高和新环保法规的出台,新版证书增加了对船舶能效、温室气体排放和海洋资源保护等方面的要求。
在颁发此证书之前,我们的专业验船师对您的船舶进行了全面的检验和评估。
我们很高兴地告诉您,您的船舶完全符合新版环保证书的所有要求。
以下是您的船舶在各个方面的表现:1. 污染防治:您的船舶配备了先进的污染防治系统,包括油水分离器、污水处理设备和生活垃圾处理设备。
这些设备能够有效地防止污染物进入海洋环境,保护海洋生态系统的健康。
2. 废弃物管理:您的船舶严格按照国际规定处理废弃物,包括医疗废物、化学废物和放射性废物。
我们的验船师确认您的船舶在废弃物管理方面表现出色。
3. 能效和温室气体排放:您的船舶采用了先进的节能技术和高效发动机,能够显著降低能源消耗和温室气体排放。
我们的检验结果显示,您的船舶在能效和温室气体排放方面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
4. 海洋资源保护:您的船舶在海洋资源保护方面表现良好,遵守了国际规定,如禁用某些有害物质和限制渔业资源捕捞量的要求。
我们相信,新版船舶环保证书的颁发将对您的船舶在全球市场上的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产生积极影响。
此证书不仅证明了您的船舶符合国际环保标准,还展示了您对环保事业的承诺和责任感。
请妥善保管此证书,并在船舶运营过程中严格遵守相关规定。
如果您在船舶环保方面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与我们联系。
我们的专业团队将竭诚为您提供支持和服务。
最后,我们衷心祝贺您获得新版船舶环保证书,并祝愿您的船舶在全球范围内安全、环保、高效地运营。
此致敬礼中国船级社日期:____年__月__日。
船舶证书及文件清单
签发日期
到期日期 下次年检日期
备注
3.1 符合证明年度签注单
3.2 船舶安全管理证书 SMC
3.3 国际船舶保安证书 ISSC
3.4 LRIT 符合性测试报告
船舶证书
签发日期 到期日期 下次年检日期
备注
船舶证书
序号
证书名称
3.5 GMDSS 船岸维修协议书
3.6 MLC2006
3.7 DMLC 4.0 磁罗经自查表
4.1 燃油污染损害民事责任保险或其他财务保险 CLC 4.2 船舶保险单(H+M) 4.3 P&I 保单 4.4 ERS 证书 4.5 EPIRB 年度测试报告
序号
证书名称
1.1 国籍证书/登记证书
1.2 最低配员证书
1.3 连续概要记录(外贸船)(CSR)
1.4 船员舱室证书
1.5 船旗国年度安全检查报告(巴拿马)
1.6 设备免除证书
1.7 船舶吨税
1.8 船舶卫生控制证书
1.9 海上移动通信业务标识码证书
1.10 燃油财务保证证书
1.11 生活污水处理装置产品证书
2.13 国际防污底系统证书
2.14 防污底系统记录簿
2.15 防止船舶垃圾污染检验证明
2.16 船级检验报告
2.17 测厚报告及时间
2.18 散货适装证书(IMSBC)
2.19 起重、吊货设备检验簿
2.20 油水分离器证书
2.21 油水分离器报警装置证书
2.22 焚烧炉设备证书
3.0 符合证明(副本) DOC
2.0 船级证书/适航证书
2.1 船舶载重线证书
2.2 吨位证书
2.3 巴拿马运河吨位证书
船舶免于卫生控制证书船舶卫生控制证书示范格式
船舶免予卫生控制证书
船舶卫生控制证书
检查地区[系统和 服务]
所见证据 1
样品 结果 2
审查的文件
采取的控制措施
再检查 日期
厨房
医学日志
食品储藏室
船舶日志
仓库
其它
货舱/货物
住舱区
- 船员
- 高级船员
- 旅客
- 甲板
饮用水
垃圾
压舱罐
固体和医疗废物
不流动水
机房
医疗设施
规定的其它地区 –
见附录
凡不适用地区,
A58/55 49
A58/4
50
检查地区/设施/系统
食品 来源 储存 制备 服务
水 来源 储存 配送
废物 存放 处理 销毁
游泳池/疗养浴池 设备 操作
医疗设施 设备和医疗仪器 操作 药物
其它检查地区
船舶免于卫生控制证书/船舶卫生控制证书示范格式附录
所见证据
样品结果
审查的文件
采取的 控制措施
再检日期
须注明“不适用”
未发现证据,海轮/船只被免予控制措施。
在以下日期采取所示的控制措施。
签发官员的姓名、职称………………………………….签名和印章……………………….….. 日期…………………………………..
有关所见条件的 意见
1 1)感染或污染的证据包括:所有生长期的媒介、媒介的动物宿主、能携带人类疾病的啮齿类动物或其它类动物、有害人类健康的微生物、化学物和其它危害,说明卫生措施不力的迹象。 2)有关人间疾病的信息(列入海事健康申报单)。 2 舱内采样取得的结果,以最方便的方式向船长提供分析结果,如需要再检查,则向与证书上标明的再检查日期相一致的下一个合适的停靠港口提供上述分析结果。 免予卫生控制证书和卫生控制证书的最长有效期为六个月,但如不能在港口进行检查,而且未发现感染或污染证据,则有效期可延长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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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船上油污应急计划》
《经1978年议定书修订的1973年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73/78防污公约》)附则I
海事管理机构
150总吨以上的油船及400总吨及以上的非油船
17
《船上海洋污染应急计划》
《经1978年议定书修订的1973年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73/78防污公约》)附则I、附则Ⅱ
中国籍国际航行船舶主要防污染证书、文书配备一览表
序号
证书、文书名称
依据
签发机关
适用船舶
1
《船公司符合证明》副本(DOC)
《国际船舶安全营运和防止污染管理规则》(ISM规则)
海事管理机构
500总吨以上所有船舶
2
《船舶安全管理证书》(SMC)
《国际船舶安全营运和防止污染管理规则》(ISM规则)
海事管理机构
500总吨以上所有船舶
3
《国际防止油污证书》(IOPP证书)
《经1978年议定书修订的1973年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73/78防污公约》)附则I
船级社
150总吨以上的油船及400总吨及以上的非油船
4
《国际防止生活污水污染证书》
《经1978年议定书修订的1973年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73/78防污公约》)附则Ⅳ
8
《海上船舶危险品适装证书》
船舶检验机构
20米及以上运输包装类有害物质的船舶
9
《油类记录簿》(机器处所)
海事管理机构
150总吨以上的油船及400总吨及以上的非油船
10
《油类记录簿》(货油、压载的作业)
海事管理机构
150总吨以上的油船
11
《货物记录簿》
海事管理机构
散装运输有毒液体物质船舶
12
《垃圾记录簿》
150总吨及以上散装运输有毒液体物质船舶
16
《船舶垃圾管理计划》
海事管理机构
400总吨及以上的船舶和核准载运15及以上人员的船舶
17
《程序和布置手册》
海事管理机构
指定载运X、Y、Z类物质的散装运输有毒液体物质船舶
18
船舶油污损害民事责任保险证书或者财务保证证书
海事管理机构
除1000总吨以下载运非油类物质的船舶之外的所有船舶
船级社
400总吨及以上的新船和400总吨以下但经核定许可载运10人以上的新船以及该附则生效之日5年后上述所有船舶。
5
《国际防止空气污染证书》(IAPP证书)
《经1978年议定书修订的1973年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73/78防污公约》)附则Ⅲ
船级社
400总吨及以上船舶
6
《油污损害民事责任保险或其他财务保证证书》(CLC证书)
海事管理机构
150总吨以上的油船
14
《货物记录簿》
《经1978年议定书修订的1973年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73/78防污公约》)附则Ⅱ
海事管理机构
散装运输有毒液体物质船舶
15
《垃圾记录簿》
《经1978年议定书修订的1973年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73/78防污公约》)附则I
海事管理机构
《国际散装运输危险化学品船舶构造和设备规则》(IBC规则)
船级社
1986年7月1日及以后建造的散装运输危险化学品或有毒液体物质船舶
9
《散装运输化学品适装证书》
《散装运输危险化学品船舶构造和设备规则》(BCH规则)
船级社
1986年7月1日前建造的散装运输危险化学品或有毒液体物质船舶
10
《国际散装运输液化气体适装证书》
海事管理机构
1000总吨及以上的载运非油类物质的船舶
附表二:
中国籍国内沿海航行船舶主要防污染证书、文书一览表
序号
证书、文书名称
签发机关
适用船舶
1
《船公司符合证明》副本(DOC)
海事管理机构
500总吨以上所有船舶
2
《船舶安全管理证书》(SMC)
海事管理机构
500总吨以上所有船舶
3
《海上船舶防止油污证书》
海事管理机构
400总吨及以上的船舶和核准载运15及以上人员的船舶
20
《程序和布置手册》
《经1978年议定书修订的1973年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73/78防污公约》)附则Ⅱ
海事管理机构
指定载运X、Y、Z类物质的散装运输有毒液体物质船舶
21
国际燃油污染损害民事责任证书
《2001年国际燃油污染损害民事责任公约》
《1992年国际油污损害民事责任公约》
海事管理机构
载运2000吨以上作为货物的散装持久性油类的船舶
7
《国际防止散装运输有毒液体物质污染证书》(NLS证书)
《经1978年议定书修订的1973年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73/78防污公约》)附则Ⅱ
船级社
散装运输有毒液体物质船舶
8
《国际散装运输化学品适装证书》(COF证书)
船舶检验机构
所有船舶
4
《海上船舶防止生活污水污染证书》
船舶检验机构
20米及以上船舶
5
《海上船舶防止散装运输有毒液体物质污染证书》
船舶检验机构
20米及以上散装运输有毒液体物质船舶
6
《海上船舶散装运输化学品适装证书》
船舶检验机构
散装运输化学品的各类船舶
7
《海上船舶散装运输液化气体适装证书》
船舶检验机构
散装运输液化气体的各类船舶
海事管理机构
400总吨及以上的船舶和核准载运15及以上人员的船舶
13
《船上油污应急计划》
海事管理机构
150总吨以上的油船及400总吨及以上的非油船
14
《船上海洋污染应急计划》
海事管理机构
同时适用73/78防污公约》附则I第37条和附则Ⅱ第17条的船舶
15
《船上有毒液体物质海洋污染应急计划》
海事管理机构
《国际散装运输液化气体船舶构造和设备规则》(IGC规则)
船级社
1986年7月1日及以后建造的,从事散装运输温度在37.8C、蒸汽绝对压力超过0.28兆帕的液化气体及其他同类的散装其气体运输船舶
11
《散装运输液化气体适装证书》
《散装运输液化气体船舶构造和设备规则》(GC规则)
船级社
1986年7月1日以前建造的,从事散装运输温度在37.8C、蒸汽绝对压力超过0.28兆帕的液化气体及其他同类的散装其气体运输船舶
海事管理机构
同时适用《73/78防污公约》附则I第37条和附则Ⅱ第17条的船舶
18
《船上有毒液体物质海洋污染应急计划》
《经1978年议定书修订的1973年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73/78防污公约》)附则Ⅱ
海事管理机构
150总吨及以上散装运输有毒液体物质船舶
19
《船舶垃圾管理计划》
《经1978年议定书修订的1973年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73/78防污公约》)附则I
12
《油类记录簿》(机器处所)
《经1978年议定书修订的1973年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73/78防污公约》)附则I
海事管理机构
150总吨以上的油船及400总吨及以上的非油船
13
《油类记录簿》(货油、压载的作业)
《经1978年议定书修订的1973年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73/78防污公约》)附则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