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的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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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秋季农历八月中下旬举行。秋审对象为绞、 斩监候案。
秋审结果分为:情实、缓决、可矜、留养承祀
太平天国法律制度
一、立法情况 (一)颁布革命纲领
1、《天朝田亩制度》 2、《资政新篇》
(二)颁布刑事法律
《太平刑律》。镇压敌人,惩罚犯罪,保护革 命成果。
(三)颁布婚姻法律
主张一夫一妻,夫妻平等;主张“天下婚姻不 论财”,反对封建买卖婚姻。
“合挥”
二、太平天国法律制度的局限性 (一)缺乏进步的立法指导思想 (二)渗透了宗教意识 (三)渗透了封建意识
太平天国法律制度维护领导阶层的特权 与天王专断的权力,反映出封建意识的影响。
典》、《光绪会典》
二、清朝法制的主要内容
(一)刑事法制 1、定罪量刑原则的变化 1)旗人刑法上之特权 2)因俗制宜少数民族刑法 2、刑罚制度的变化 1)笞刑、杖刑改革 2)律外用刑“发遣为奴”
(二)民事经济法制 1、摊丁入亩 2、一口通商 顺治:禁海令 康熙:迁海令
乾隆:一口通商,仅留广州一个口岸对 外贸易
(二)清代少数民族地区的立法
西藏通制,西藏地区的基本法。
(三)Leabharlann Baidu大清会典》
清朝行政立法的总汇。是清五朝会典的统称。
康熙23年(1684年),为提高官吏的统治效
能,加强行政管理,使国家机关的活动有典有则,
在总结国家行政经验的基础上,仿明会典起草清会
典,历时六年完成,史称《康熙会典》。
后有《雍正会典》、《乾隆会典》、《嘉庆会
三、司法制度
(一)司法机构
1、中央:“三法司”——刑部(最高审判机关)、 大理寺(复核)、都察院(监察)
“理藩院”,专理少数民族事务的机构
2、地方:省督抚、省按察使司、府、州县四级制; 胥吏、幕友
(二)审判制度 会官审录--秋审
由明朝朝审制度发展而来。是中国古代会审制度 发展到顶峰的体现。
清朝疆域
清初立法指导思想
一、全面继承明朝法制 二、推行“首崇满洲”基础上的“满汉一家”
政策 三、“以刑弼教”,严惩思想犯
打击江南士大夫集团,大兴文字狱,大规模焚毁禁 书
一、清朝的立法概况
(一)《大清律例》
中国法制史上最后一部以刑为主,诸法合体的
法典。
《大清律例集解附例》,清入关后的第一部法 典。
秋审结果分为:情实、缓决、可矜、留养承祀
太平天国法律制度
一、立法情况 (一)颁布革命纲领
1、《天朝田亩制度》 2、《资政新篇》
(二)颁布刑事法律
《太平刑律》。镇压敌人,惩罚犯罪,保护革 命成果。
(三)颁布婚姻法律
主张一夫一妻,夫妻平等;主张“天下婚姻不 论财”,反对封建买卖婚姻。
“合挥”
二、太平天国法律制度的局限性 (一)缺乏进步的立法指导思想 (二)渗透了宗教意识 (三)渗透了封建意识
太平天国法律制度维护领导阶层的特权 与天王专断的权力,反映出封建意识的影响。
典》、《光绪会典》
二、清朝法制的主要内容
(一)刑事法制 1、定罪量刑原则的变化 1)旗人刑法上之特权 2)因俗制宜少数民族刑法 2、刑罚制度的变化 1)笞刑、杖刑改革 2)律外用刑“发遣为奴”
(二)民事经济法制 1、摊丁入亩 2、一口通商 顺治:禁海令 康熙:迁海令
乾隆:一口通商,仅留广州一个口岸对 外贸易
(二)清代少数民族地区的立法
西藏通制,西藏地区的基本法。
(三)Leabharlann Baidu大清会典》
清朝行政立法的总汇。是清五朝会典的统称。
康熙23年(1684年),为提高官吏的统治效
能,加强行政管理,使国家机关的活动有典有则,
在总结国家行政经验的基础上,仿明会典起草清会
典,历时六年完成,史称《康熙会典》。
后有《雍正会典》、《乾隆会典》、《嘉庆会
三、司法制度
(一)司法机构
1、中央:“三法司”——刑部(最高审判机关)、 大理寺(复核)、都察院(监察)
“理藩院”,专理少数民族事务的机构
2、地方:省督抚、省按察使司、府、州县四级制; 胥吏、幕友
(二)审判制度 会官审录--秋审
由明朝朝审制度发展而来。是中国古代会审制度 发展到顶峰的体现。
清朝疆域
清初立法指导思想
一、全面继承明朝法制 二、推行“首崇满洲”基础上的“满汉一家”
政策 三、“以刑弼教”,严惩思想犯
打击江南士大夫集团,大兴文字狱,大规模焚毁禁 书
一、清朝的立法概况
(一)《大清律例》
中国法制史上最后一部以刑为主,诸法合体的
法典。
《大清律例集解附例》,清入关后的第一部法 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