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大本科教学管理相关规定整理
大学本科教学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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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本科教学管理办法为了加强本科教学管理、规范本科教学工作、提升本科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教师任课的基本条件第一条教师一般应当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或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符合和学校规定的有关任职条件。
第二条因教学需要,学院可以聘请政治立场坚定、学术造诣深厚、教学经验丰富的校外专家学者、政府部门及行业企业事业人士等参与教学,但应事先经过学院分管本科教学院长和学院委审批,授课时应当有我校教师全程陪同。
第三条教师首次主讲前应当有试用期,试用期至少半年,学院应当安排教师于试用期内担任助教、观摩教学并试讲,考核合格后方可开课。
第四条严格执行教授为本科生上课制度。
第五条对学生反映教学水平低、质量不高且经教育改进不明显,或出现其它较严重教学问题的教师,学院应当暂停其授课资格,督促其切实改进后方可重新上岗,未改进或问题特别严重者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章培养方案第六条每个专业都应当制定培养方案。
培养方案应当保持相对稳定,并在学校统部署下,若干年进行一次全面修订。
第七条制定培养方案的基本原则是:(一)以立德树人为根本,符合办学方向,坚持培育和弘扬核心价值观;(二)适应战略发展需求和社会经济发展需要;(三)体现学科优势、培养特色和国际化培养;(四)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坚持因材施教,支持学生个性化成长;(五)注重学生知识、能力、素质的协调发展和实践创新能力的培养。
第八条培养方案包括专业培养目标、规格要求、修读说明、学制、修读学分、授予学位、各模块课程设置、教学进程总体安排及其它必要说明等。
第九条学院应当在广泛调研、认真论证的基础上制定培养方案,经过学院教学委员会审议、学院分管本科教学院长和学院委审批后报教务处,教务处提请学校教学委员会审定并报学校审核后执行。
第十条培养方案一经确定,应当认真组织实施,不得随意改动。
执行过程中需要调整的,应当参照第九条进行学院论证,并报教务处备案后执行。
第十一条培养方案应当包括中英文两个版本。
中科大考勤管理制度
![中科大考勤管理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2a2e885b6d175f0e7cd184254b35eefdc8d315bc.png)
中科大考勤管理制度1. 引言1.1 背景介绍随着信息化技术的发展和应用,中科大考勤管理制度不断创新和完善。
通过引入电子考勤系统和智能监控设备,学校实现了对师生考勤情况的实时监控和数据分析,提高了考勤管理的精准度和效率。
考勤管理制度也倡导“人性化管理”,注重员工的工作生活平衡,为员工提供更加灵活的考勤方式和福利待遇。
为进一步促进中科大考勤管理制度的健康发展,需要全校师生积极配合、细心执行,并及时反馈意见和建议。
只有通过全校共同努力,才能打造更加科学、公平和高效的考勤管理制度,为中科大的发展和进步提供有力支持。
2. 正文2.1 中科大考勤管理制度的内容1. 考勤规定:中科大设定了详细的考勤制度,明确了员工应遵守的考勤时间、打卡地点和打卡方式等。
在工作日内,员工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考勤登记,否则将被视为迟到或旷工。
2. 弹性工作制:中科大还允许员工采取弹性工作制,即在规定时间范围内自主安排工作时间。
员工可以根据个人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作息时间,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满意度。
3. 考勤异常处理:针对出现的考勤异常情况,中科大设立了相应的处理机制。
如员工因公外出或加班需要延时打卡时,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经主管批准。
4. 惩罚措施:中科大对于违反考勤规定的员工会采取相应的惩罚措施,包括扣除工资、记过或记大过等。
也对连续违规的员工可能做出其他更严厉的处罚。
5. 考勤数据统计与分析:中科大会定期统计和分析员工的考勤数据,通过考勤系统生成报表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处理,以提高考勤管理的效率和准确性。
2.2 考勤制度的执行情况中科大考勤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是关于员工如何按照规定进行考勤记录和管理的情况。
通过对中科大的考勤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分析可以发现,大部分员工都能够按时上班签到,完成工作后按时签退。
但是也存在部分员工存在迟到早退现象,甚至有些员工出现了长时间不到工作岗位上班的情况。
造成考勤制度执行情况不理想的原因可能包括员工的自觉性不够、管理监督力度不够、制度执行缺乏有效的奖惩机制等。
大学本科生实验教学管理规定
![大学本科生实验教学管理规定](https://img.taocdn.com/s3/m/abc075642a160b4e767f5acfa1c7aa00b52a9d98.png)
大学本科生实验教学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实验教学目的。
实验教学是使学生掌握实验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获得科学研究的初步训练,提高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和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重要教学环节,为加强实验教学建设,规范实验教学管理,提高实验教学质量,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实验教学要求。
实验教学是理论教学的重要补充,与课堂教学同等重要。
实验课程不得免修。
实验课程考核不合格者必须重修,否则不予毕业。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规定主要适用于参加实验的本科学生、各实验教学中心及从事本科实验教学及实验室工作人员。
第二章实验教学要求第四条实验大纲和计划。
学院应根据国家相关要求,结合实验教学改革需要和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制定各专业实验教学大纲和实验教学计划,并根据教学大纲规定的内容、学时和教学计划的要求,开出全部必做实验,有条件的应增开尽可能多的选做实验。
第五条实验教学任务。
实验教学任务必须按计划执行,不得随意更改。
调整实验教学任务必须由实验教学中心与学生所在院协商,经主管院长同意并报教务处备案。
第六条实验教学教材。
实验教学应有相应的实验教材或实验指导书。
自编或改编的实验教材或指导书,需经实验中心讨论审定后方可使用。
实验指导书应说明本实验的目的要求、原理、步骤、方法和注意事情等。
第七条推行实验独立设课。
凡32学时以上的实验均应单独设课,建立相对独立的教学大纲、师资队伍及仪器设备条件。
第八条实验课程安排。
实验教学应与理论教学同步安排,避免理论课与实验课脱节。
理论教学与实验教学不在同一学院的实验任务,由承担理论教学的学院与承担实验任务的学院进行协商安排,并由承担实验任务的学院负责将实验课列入课表。
第九条实践教学改革。
学院应积极推进实践教学体系改革。
建立基础实验-综合实验-设计实验-创新实验-实习-毕业论文(设计)等一体化的实践教学体系。
加强基础实验建设,建设综合实验、专业实验和创新实验。
高等学校校园秩序管理若干规定
![高等学校校园秩序管理若干规定](https://img.taocdn.com/s3/m/b77233d60408763231126edb6f1aff00bed5708c.png)
高等学校校园秩序管理若干规定【发文字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教育委员会令第13号【发布部门】国家教育委员会(已更名)【公布日期】1990.09.18【实施日期】1990.09.18【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部门规章高等学校校园秩序管理若干规定(国家教育委员会令第13号1990年9月18日)第一条为了优化育人环境,加强高等学校校园管理,维护教学、科研、生活秩序和安定团结的局面,建立有利于培养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专门人才的校园秩序,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高等学校(以下简称“学校”)是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和成人高等学校。
本规定所称的师生员工是指学校的教师(包括外籍教师)、学生(包括外国在华留学生)、教育教学辅助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
第三条学校的师生员工以及其他到学校活动的人员都应当遵守本规定,维护宪法确立的根本制度和国家利益,维护学校的教学、科研秩序和生活秩序。
学校应当加强校园管理,采取措施,及时有效地预防和制止校园内的违反法律、法规、校规的活动。
第四条学校应当尊重和维护师生员工的人身权利、政治权利、教育和受教育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不依照法律,不得限制、剥夺师生员工的权利。
第五条进入学校的人员,必须持有本校的学生证、工作证、听课证或者学校颁发的其他进入学校的证章、证件。
未持有前款规定的证章、证件的国内人员进入学校,应当向门卫登记后进入学校。
第六条国内新闻记者进入学校采访,必须持有记者证和采访介绍信,在通知学校有关机构后,方可进入学校采访。
外国新闻记者和港澳台新闻记者进入学校采访,必须持有学校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外事机关或港澳台办的介绍信和记者证,并在进校采访前与学校外事机构联系,经许可后方可进入学校采访。
第七条外国人、港澳台人员进入学校进行公务、业务活动,应当经过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同意并告知学校后,或按学术交流计划经学校主管领导研究同意后,方可进入学校。
大学普通教育本科教学质量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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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教育本科教学质量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教学运行管理,维护正常教学秩序,规范教学行为,确保教学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XX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教学质量管理实行过程管理与目标管理相结合原则。
第三条学校建立教学质量评价制度,逐步完善激励机制,实行奖优罚劣。
第四条教务处负责教学质量管理的日常工作,重大事项向分管校长和校长办公会议汇报。
第二章教学计划与教学大纲管理第五条教学计划是确定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规格的根本性文件,是学校组织实施教学的依据。
各院系必须按照教育体系、专业方向、学历层次、修业年限、培养目标和培养要求认真研究、组织设计本专业教学计划。
第六条学分制教学计划在课程与教学环节的设置上应体现厚基础、宽口径的特征,加强文化素质教育,注重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
第七条教学计划经教学委员会审定通过后,课程体系及课程设置一般不得随意变更。
各院系应按照教学计划中确定的专业课程合理配备专业教师,并逐步实现“三三制”(即一门课程至少有三位教师能够承担,每一位教师能承担三门以上课程的主讲任务)课程教师梯队。
第八条在教学计划执行过程中,因教学内容与课程体系改个确需调整课程设置、实践教学环节及其教学进程的,院系应组织专业教师认真研究,提出调整方案,并在安排下学期教学工作同时上报教务处审批。
教务处在接到院系教学计划调整方案和报告后,应于学期结束前两周内作出审批意见并通知有关院系。
第九条教学大纲是教育主体执行教学计划,实现培养目标的教学指导性文件。
教学大纲所确定的课程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进度及教学方法等基本要求,是实施教学与考核的主要依据,也是进行课程教学质量评估的重要标准。
各专业课程特别是专业主干课程必须按照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性质、学时学分要求编制教学大纲。
第十条公共基础课程、专业核心课程可使用国家颁布的教学大纲或教学基本要求,也可结合学校实际编制适合学校自身特点的教学大纲。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英语授课推进计划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英语授课推进计划](https://img.taocdn.com/s3/m/b46b182958fb770bf78a5537.png)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英语授课推进计划实施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和全球竞争力的科技拔尖人才,加快我校世界一流大学建设,学校建立中国科学技术大学英语授课推进计划,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英语授课是指以英语作为教学语言,针对基础或专业课程开展教学的工作。
第三条英语授课推进计划由研究生院、教务处以及国际合作交流委员会共同负责协调并具体落实。
第二章申报与评审第四条英语授课的课程必须在现有的学生课程培养方案内进行。
第五条拟开展英语授课的课程需先向各学院申报,经学院审核后,研究生课程提交至研究生院,本科生课程提交至教务处,再经评审委员会审核。
第六条课程申报材料包括授课老师的基本信息、教材、大纲、课程简介、相关课件、习题等。
第七条英语授课课程评审委员会由研究生院、教务处、国际合作交流委员会联合推荐专家组成。
第三章课程管理第八条英语授课课程由通过评审的国际教师或本校教师承担。
第九条教师应根据课程教学要求,事先就课程大纲、教材、课后阅读量、作业量等做出必要的说明,使学生能在选课和学习过程中对本课程有充分了解。
第十条教材主要选用国际一流大学通用的英语原版教材。
选用教材时要考虑到教材内容与课程教学内容的符合性。
如果不能完全符合,可参照其它材料或编写相应的英语教材。
英语教材应有与其配套的英语教学参考资料供学生使用。
第十一条教学(一)教学语言要求1.教材、讲义及课堂用补充材料采用英语文本;2.课堂板书或屏幕文字使用英语;3.学生的作业用英语完成;4.平时的测验、期中、期末考试的试卷采用英语文本,学生答题原则上应以英语完成。
(二)对进行英语授课课程学习的学生应有辅导、答疑等恰当的指导和帮助。
(三)对实施英语授课的课程,根据实际情况有选择地提供汉语授课平行班,供不适应英语授课的学生选修。
第四章教学津贴第十二条国际教师授课的课程,教学津贴标准为教授一节课150-200美元,副教授一节课100-150美元,其他教师一节课100美元。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计算机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规定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计算机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规定](https://img.taocdn.com/s3/m/b71a40d5172ded630a1cb619.png)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计算机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规定为加强我校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应对日益复杂的国际国内信息安全形势,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教育行业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的指导意见,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信息化发展和切实保障信息安全的若干意见》精神,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147号令)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学校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国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执行,对于涉密信息按照国家保密工作管理规定执行。
第二条学校网络与信息安全的统筹协调部门是党政办公室。
网络与信息安全专项工作由网络信息中心会同保卫与校园管理处及相关部门具体落实执行。
第三条党政办公室对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履行以下职责:(一) 发布学校网络与信息安全的相关规定;(二) 检查督促学校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的落实情况;(三) 履行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四条网络信息中心是校园网管理服务支撑部门,负责组织网络与信息安全相关检查、队伍建设和人员培训,落实有关网络与信息安全的法律法规,督促整改安全隐患。
第五条上级监管单位公文往来和工作接洽中,公安部门工作由保卫与校园管理处负责,政府部门和中科院工作由党政办公室或委托相关对口部门负责,网络信息中心负责技术工作。
第六条计算机网络与信息安全责任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运维,谁负责”的原则逐级落实。
第七条计算机网络与信息系统采取等级保护和备案制度。
新建系统在规划设计阶段应同步确定安全保护级别,并按照相应安全保护级别的要求进行建设。
系统上线前应向网络信息中心进行备案申请。
第八条计算机网络与信息系统在规划、设计、建设和维护中应当同步落实相应的安全措施,使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满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需求的信息技术产品。
第九条计算机网络与信息系统委托外包服务机构时应考察其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情况,并签订网络信息安全保密协议。
第十条上线运行的系统必须明确责任主体,责任主体信息变更时应及时通报网络信息中心。
中科大考勤管理制度
![中科大考勤管理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a2b677927e192279168884868762caaedd33baa8.png)
中科大考勤管理制度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中科大考勤管理制度一、考勤制度的目的1. 规范教职工和学生的作息时间,保证工作和学习的正常进行;2. 提高教职工和学生的工作纪律,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3. 优化学校的资源配置,提高工作效率;4. 建立良好的工作氛围,营造和谐的校园环境。
二、适用范围中科大考勤管理制度适用于全校范围内的教职工和学生,包括教学科研岗位工作人员、行政后勤人员、实习实训学生等。
三、考勤方式中科大采用电子考勤系统进行考勤管理,教职工和学生需要通过指定的考勤机刷卡或者通过手机App打卡。
考勤机和App会记录打卡时间和位置,确保考勤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四、考勤规定1. 教职工和学生应按照学校规定的上下班时间打卡,迟到、早退或者缺勤需要事先请假,并按规定补签。
2. 教职工应保持工作状态,不得私自离开工作岗位,学生应按时参加课程和实习活动。
3. 教职工和学生应遵守学校的规定,不得擅自调整考勤记录,不得帮助他人代打卡。
4. 教职工和学生可以通过登录系统查看自己的考勤记录,如有异议可以向考勤管理员申请调整。
五、考勤管理中科大设立了专门的考勤管理部门,负责考勤数据的统计、分析和管理。
考勤管理员要及时处理教职工和学生的请假申请,监督考勤数据的准确性,并定期向学校领导汇报考勤情况。
六、考勤奖惩制度为了激励教职工和学生按时打卡,中科大建立了考勤奖惩制度。
对于考勤记录良好的人员,学校会给予奖励,如表扬、奖金等;对于迟到、早退或者缺勤严重的人员,学校会给予处罚,如降级、罚款等。
对于恶意作假的情况,学校有权予以开除处理。
中科大考勤管理制度的建立有利于规范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营造和谐的校园氛围。
希望全体教职工和学生严格遵守考勤规定,共同维护好学校的工作秩序和声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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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示例:中科大考勤管理制度为了规范学生、教师和工作人员的考勤行为,提高管理效率和工作效益,中科大制定了一套严格的考勤管理制度。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章程「全文」.doc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章程「全文」.doc](https://img.taocdn.com/s3/m/f562003aeffdc8d376eeaeaad1f34693daef1007.png)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章程「全文」第一条为保证依法自主办学,实现学校使命与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高等学校制定暂行》《中国科学院章程》等,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为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简称中国科大。
英文名称为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of China,简称USTC。
第三条学校法定地为安徽省合肥市金寨路96号。
可视需要设立和调整校区及校址。
学校门户网站为.ustc.。
第四条学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享有办学自主权。
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
第五条学校是由国家举办,中国科学院主管,由中国科学院、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共建的为国家和社会培养人才的非营利性组织。
第六条中国科学院按照“全院办校、所系结合”的办学方针对学校进行宏观指导,领导和支持学校办成世界一流研究型大学。
中国科学院保障学校的根本建立经费和根本办学经费,配置资源支持学校开展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效劳等各类活动。
学校是中国科学院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效劳的重要组成局部,积极与中国科学院所属研究机构开展“所系结合”,共建系科、实验室,互聘教学科研人员、联合培养人才、承当重大科研工程等,发挥科教资源优势,形成国立科研机构与大学紧密结合的办学模式。
第七条学校依法承受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视。
学校举办者和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依法保障学校教育事业开展所需经费,并对学校开展给予政策支持。
第八条安徽省人民政府支持学校发挥科技与人才优势,效劳于区域的经济建立与社会开展。
第九条学校依法开展全日制与非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和各类非学历教育。
学校自主设置和调整学科、专业,依法授予学士、硕士及博士学位。
第十条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秉承英才教育理念,提倡崇尚科学、追求真理,致力于培养国家和社会未来开展所需的科学研究、工程技术和其他领域出色人才。
中科大综合教务系统
![中科大综合教务系统](https://img.taocdn.com/s3/m/cb795a2a1fb91a37f111f18583d049649b660ed0.png)
中科大综合教务系统中科大综合教务系统是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为方便学生、教师和管理员进行各种教务管理任务而开发的一款软件系统。
该系统集成了学生信息管理、教学计划管理、教师管理、课程管理、成绩管理和考试管理等功能,为全校师生提供了便捷高效的教务服务。
中科大综合教务系统的学生信息管理模块是该系统的核心功能之一。
通过这个模块,学生可以查看和修改个人基本信息、联系信息以及学籍信息等。
学生可以通过系统申请办理入学、转专业、留学以及毕业等相关手续。
此外,学生还可以通过该系统查询自己的学籍信息、选课情况、考试成绩以及所修学分等。
教学计划管理模块是中科大综合教务系统中的另一个重要功能。
在这个模块中,学生可以查看自己所属专业的教学计划,并根据需要选择适合自己的课程。
教师可以通过该模块发布自己所负责的课程信息,并及时更新教学计划。
管理员可以通过该系统审核并管理教学计划,确保学生选课的合理性。
另外,中科大综合教务系统还提供了教师管理模块,教师可以在该模块中查看与自己相关的教学任务、教学进度以及学生成绩。
同时,教师还可以通过该系统进行学生考勤管理,以及学生成绩录入和查询等工作。
此外,该系统还提供了教师评价管理功能,供学生对教师进行评价。
课程管理模块是中科大综合教务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
学生可以通过该模块查询并选择自己感兴趣的课程,并进行选课操作。
教师可以通过该模块发布课程的教学大纲、教学资料以及作业要求等信息。
管理员可以在该模块中进行课程管理,包括审核课程申请、调整课程安排以及开设新的课程等。
综合而言,中科大综合教务系统通过集成学生信息管理、教学计划管理、教师管理、课程管理、成绩管理和考试管理等多个功能模块,为学校师生提供了方便高效的教务服务。
该系统的使用可以提高教务管理的效率,减少冗余工作,提升学校教育教学质量。
希望中科大综合教务系统能够不断完善,为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关于中科大“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课教学管理的相关要求
![关于中科大“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课教学管理的相关要求](https://img.taocdn.com/s3/m/7cbb2570f5335a8102d220af.png)
关于“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课教学管理的相关要求“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课属于本科生培养方案要求的必修课程,3学分,包括课堂实践环节1学分和社会实践环节2学分。
学生应当分别获得课堂实践环节1学分和社会实践环节2学分,方能获得课程3学分。
为了严肃课程管理,现明确课程相关要求如下。
一、课堂实践环节由“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课任教师组织完成。
课任教师在学期初结合课程内容布置相关实践选题,由学生选定实践选题并在教师指导下完成小论文或调研报告,学期末提交课任教师。
课任教师根据论文或调研报告以及学生完成过程中的表现进行考核,成绩记载为二等级制。
“通过”即获得课堂实践环节1学分;否则,应当重修课程。
二、社会实践环节要求学生参加相关社会实践活动以获得2学分。
学生应当于四年级秋季学期前参加相关社会实践活动。
校团委于每学年秋季学期第1-2周提交前一个暑期参加“三下乡”等活动的学生名单。
招就处于每学年秋季学期第1-2周和春季学期第1-2周提交前一个暑期或寒假参加招生宣传活动的学生名单。
名单中的学生,成绩记录为“通过”,获得2学分。
三、四年级秋季学期前未参加相关社会实践活动的,应当于四年级秋季学期第3-4周提交社会实践报告。
提交时间截止第4周周五21:00。
社会实践报告不少于1500字,应独立完成,内容真实、丰富,不得弄虚作假、编造或抄袭。
提交合格的,成绩记录为“通过”,获得2学分;提交不合格的,成绩记录为“不通过”;逾期未提交的,成绩记录为“旷考”。
四、四年级秋季学期未获得社会实践学分的,应当重修课程。
课程重修应当通过四年级寒假参加相关社会实践或者重新提交社会实践报告完成。
重新提交社会实践报告的,应当于四年级春季学期第3-4周重新提交一次。
重新提交时间截止四年级春季学期第4周周五21:00。
重新提交合格的,作为重修通过,获得2学分。
重新提交不合格,或者逾期未重新提交的,不能获得社会实践2学分。
教务处人文社科基础教学中心2015年6月24日。
本科教学管理制度
![本科教学管理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5e629163657d27284b73f242336c1eb91b373362.png)
本科教学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本科教学管理工作,促进本科教学质量的提高,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校各本科教学单位的本科教学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科教学管理应坚持以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为中心,以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学水平为目标。
第四条本科教学管理应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廉洁、高效的原则,积极推进教学改革和教学成果的转化。
第五条学校应当加强对本科教学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不断完善本科教学管理体制,创新本科教学管理方式,提高本科教学管理水平。
第二章教学计划第六条各本科教学单位应当结合专业培养目标、学生培养方案和课程体系,制定本科教学计划。
第七条本科教学计划应当明确各专业的专业核心课程、专业选修课程和通识教育课程等,合理安排学时和学分。
第八条本科教学计划应当充分考虑学生的学习特点和发展需求,注重提高学生的综合能力和创新意识。
第九条本科教学计划应当经本科教学单位教学督导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报学校教务处备案。
第三章师资队伍建设第十条学校应当加强本科教学单位师资队伍建设,合理配置教师资源,建立健全师资队伍管理制度。
第十一条本科教学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教师分类管理制度,对教师进行分类管理,合理安排教学任务。
第十二条本科教学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教师奖惩机制,鼓励教师积极参与教学改革和教学研究。
第十三条本科教学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教师培训机制,不断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和教学能力。
第十四条本科教学单位应当对教师进行定期考核评估,建立健全教师绩效考核制度。
第四章教学管理第十五条本科教学单位应当加强教学管理,健全教学过程管理制度。
第十六条本科教学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学校的教学日历,合理安排教学进度和教学节奏。
第十七条本科教学单位应当建立教学考勤制度,实施教师和学生的教学考勤管理。
第十八条本科教学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课堂教学评价制度,对教师的课堂教学进行评价,促进教师的教学改善。
第十九条本科教学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学生评教制度,听取学生的意见和建议,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
中国科学院大学学生请假销假管理办法
![中国科学院大学学生请假销假管理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a78f2b5850e2524de4187e11.png)
中国科学院大学学生请假销假管理办法(年月日校长办公会议通过)为了加强学生的组织纪律性,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根据《中国科学院大学学生管理规定》,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本办法适用于中国科学院大学(以下简称“国科大”)按照国家招生计划录取、在中国科学院院属各研究院、所、台、站、中心等承担高等教育工作的单位和校部各学院、系(以下简称“研究所”)接受研究生学历教育的学生。
二、新生必须按规定日期到国科大或研究所报到。
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期报到者,须凭有关证明请假,假期一般不得超过两周。
事假期满超过两周不报到或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三、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必须按规定的日期返回学校或研究所。
如因故不能按时返回的,应事先请假。
未经请假或未被准假者,必须按时返校。
四、学生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在校外住宿。
五、学生因病请假,在校期间须凭学校门诊部证明,外出期间须经县级以上医院证明。
病假一周以内由所在研究所、学院(系)学生工作负责人批准;一周以上须经所在研究所主管学生工作的所级领导、学院(系)负责人批准,其中集中教学校区请假二周以上需报学生处备案;病假超过两个月者,必须办理休学手续。
六、学生一般不得请事假。
如确需请事假,需提供有关证明,酌情准假。
事假一周以内由所在研究所、学院(系)学生工作负责人批准;一周以上须经所在研究所主管学生工作的所级领导、学院(系)负责人批准,其中集中教学校区请假二周以上需报学生处备案。
一学期内事假累计超过一个月者,按退学处理。
七、学生请假应亲自办理手续,填报请假单,经批准后方能生效。
如需续假,应及时办理续假手续。
八、学生请假期满,必须亲自到学院(系)、研究所办理销假手续。
九、请假理由必须真实,如发现弄虚作假,有伪造行为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十、未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离开学校、研究所,以及请假期满而未续假或续假未批准而逾期不返校的,视为无故旷学,按学生纪律处分条例相关条款处理。
中科大本科教学质量报告
![中科大本科教学质量报告](https://img.taocdn.com/s3/m/24c0194517fc700abb68a98271fe910ef02dae13.png)
中科大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序言作为一所国内顶尖的科研型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一直致力于提供高水平的本科教育。
教学质量一直是学校关注的重点之一,本报告旨在对中科大本科教学质量进行全面的评估和总结,以期为学校教学改进和发展提供有力的参考。
一、师资力量师资力量是影响本科教学质量的关键因素之一。
中科大拥有一支高素质、丰富经验的师资队伍,其中教授、副教授和高级工程师占比较高,学院也定期邀请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进行讲学。
也存在一些中青年教师的教学水平不够稳定的情况,需要学校加强培训和引进更多的优秀人才。
二、课程设置学校本科课程设置丰富多样,覆盖了各个学科领域,包括基础课程、专业必修课和选修课。
学校注重培养学生的综合能力,课程设置灵活多样,能够满足不同学生的需求。
但也存在部分专业课程的更新不及时,与实际发展不相适应的情况。
三、教学手段学校注重教学手段的创新,推广了许多先进的教学方法,如以问题为导向的学习、小组合作学习等。
学校还注重运用信息技术辅助教学,提高了教学效率和质量。
但也需要加强对教学手段的评估和改进,以确保其有效性和可持续性。
四、实践教学中科大重视实践教学环节,注重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和实践能力。
学校与社会企业合作,开展各类实践教学项目,为学生提供丰富的实践机会。
但也需要更好地整合校内外资源,加强实践教学的规划和管理。
五、学生评价学生评价是评价教学质量的重要指标之一。
学校每学期都会对教师的教学质量进行匿名评价。
评价结果会被用于教学改进和教师考核。
但也需要关注对学生评价的全面性和客观性,确保评价结果能够准确反映教学质量。
六、质量保障学校建立了严格的本科教学质量评估和监控体系,定期进行教学检查和评估。
学校还注重教师的教学能力提升和培训,确保教师的教学水平和专业素养。
但也需要加强对质量保障体系的完善和优化,确保其能够真正发挥作用。
结语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的本科教学质量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保障和提升。
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需要学校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课程设置、教学手段创新、实践教学和学生评价机制,以促进本科教学质量的进一步提升和发展。
本科管理制度要求
![本科管理制度要求](https://img.taocdn.com/s3/m/9bdd057bf011f18583d049649b6648d7c1c708e1.png)
本科管理制度要求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科教学管理和提高教学质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管理办法,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科教学管理,包括教学组织、教学管理、教学质量评价等方面。
第三条本科教学管理应当坚持以学生为中心,以质量为导向,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推动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高。
第四条本科教学管理应当遵循科学发展观和诚信教育理念,加强学习型组织建设,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第二章教学组织第五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本科课程设置机制,结合学科专业特色和市场需求确定本科课程设置,保障教学内容的科学性和实用性。
第六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本科教学管理机制,明确教学管理体制,完善教学管理体系,强化责任意识,全面推进教学管理工作。
第七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本科教学资源保障机制,保障教学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确保教学条件和教学设施的完善。
第八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本科教学环境布局机制,合理规划教学空间,优化教学环境,提升学习氛围。
第三章教学管理第九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本科教学考核机制,建立定期考核机制,对教学工作进行评估和监督,制定激励和约束措施,推动教学质量不断提升。
第十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本科学风建设机制,明确学风建设目标和任务,强化学风建设责任,倡导健康向上的学术风气。
第十一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本科课程评价机制,建立客观公正的课程评价体系,保证课程评价结果的真实有效。
第十二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本科教学改革机制,鼓励教师和学生开展教学改革创新活动,提高教学质量。
第四章教学质量评价第十三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本科教学质量监测机制,对本科教学质量进行定期监测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四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本科学生评教机制,鼓励学生对教学过程进行评估,保证评教结果的客观公正。
第十五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本科毕业生就业率监测机制,加强对本科毕业生就业情况的跟踪和分析,推动本科专业建设与市场需求的对接。
第十六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本科毕业生毕业质量监测机制,对毕业生毕业后的学习、就业和生活情况进行跟踪调研,为教学改革提供数据支持。
中国科学院大学学生纪律处分条例
![中国科学院大学学生纪律处分条例](https://img.taocdn.com/s3/m/2d92b9dbc850ad02de8041c1.png)
中国科学院大学学生纪律处分条例(2012年12月20日校长办公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培养满足国家和社会需要的合格人才,维护研究生教育培养过程中正常的教学秩序、科研秩序和生活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原国家教育委员会《高等学校校园秩序管理若干规定》和《中国科学院大学学生管理规定》,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中国科学院大学(以下简称“国科大”)按照国家招生计划录取的、在中国科学院所属各个研究院、所、中心等单位(以下简称“研究所”)接受研究生学历教育的学生(以下简称“学生”)。
第三条学生应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国科大或研究所制定的规章制度、完成规定的学业。
国科大或研究所有权对未按要求履行义务、偏离基本行为规范的学生,给予相应的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第四条国科大或研究所基于与学生之间相应的权利义务关系,对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学生实施的纪律处分,是依法实施的一项行政制裁,既是教育教学中的管理行为,也是教育管理学生的一种形式,应当做到程序公正、证据充分、依据明确、定性准确、处分适当。
第二章处分种类及处理权限第五条学生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包括下列情形:一、触犯国家刑律,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二、触犯国家刑律,构成犯罪但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三、违反国家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四、违反国科大或研究所制订发布的管理制度的。
第六条对违法、违规、违纪的学生的纪律处分种类分为:一、警告;二、严重警告;三、记过;四、留校察看,期限一般为一年;五、开除学籍,涉及剥夺学生接受高等教育的权利, 应从严掌握。
第七条对违法、违规、违纪的学生作出处分决定的权限为:一、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的,由所在研究所批准,报国科大备案;二、给予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的,由所在研究所提出,报国科大批准。
第八条对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学生,有下列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予处分:一、情节特别轻微的;二、主动承认错误并及时改正的;三、由于他人胁迫或者诱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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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学习指南相关政策规定归纳
1、新生入学三个月后按国家招生规定复查合格者方可取得学籍。
2、患有疾病的新生,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不宜在校学习的,可以保留入学资格一年。
保留入学资格者不具有学籍。
3、学生需要转学的应入学满一学期,只能由高转低(不明确)。
4、学生休学期间,不享受在校学生学习待遇。
休学学生患病,医疗费按学校规定处理。
休学累计不能超过2年。
5、休学学生复学需要填写《复学申请表》交所在学院,提交二甲及以上医院开具的“病已痊愈可以正常学习”的证明,学校审查合格方可来校。
学满一年以上退学学生,学校应当颁发肄业证书。
6、学生请假三日以内,由班主任签署意见后报所在学院学生管理负责人审批;三日以上由主管院长审批。
7、学生因伤、病、残等原因,不宜参加正常公共体育课学习的,经学校指定医院证明,学院主管院长和体育教学部主任批准,教务处备案,可参加保健课学习。
8、缓考:因病不能参加考试,须于考前书面或用短信、电话等请假,然后必须提交学校指定医院证明,由校医院周鹏主任医师签字,交至班主任。
因事一般不准缓考。
9、已基本完成课程学习,在考前因病或因故未能参加考试办理“缓考”手续者,可申请“重考”,成绩评定以期末考试为主,有期中考试的应参加期中考试。
重修重考课程均应在每学期开学时办理选课手
续。
10、缺考、考试作弊或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者,该课程成绩以零分或不通过计,以“0”分参与GPA计算,并在成绩档案中注明“缺考”、“作弊”或“违纪”,并根据情节按规定予以相应的纪律处分。
作弊、违纪者后期表现较好,由本人申请可给予一次重修机会。
注意:缺考不可补考,只能重修。
另,老师不给成绩的也只能算缺考。
11、学习警示:一个学期课程学分<12;一学年累计<30,连续三或四个学期平均学分<18,警示期一年。
解除学习警示:学习警示期间,两学期总学分>_30,所修培养方案内课程>_6;
警示期间,一学期学分<12, 或一学年(两学期)学分<30 予以退学;
解除学习警示者,再次出现学习警示予以退学;注意:实际上要求警示期开始后第1学期学分>12,第1、2学期学分累计>_30,第1,2,3学期学分累计>_54,方可无退学危险和可能。
例如,某同学某学期获得学分10,则从下学期开始进入学习警示期,若该同学在警示期中第1学期取得学分12,第2学期取得学分18,(所修培养方案内课程>6)则可解除学习警示。
但如果该同学警示后第3个学期取得学分18,则要退学(因为不满足连续三或四个学期平均学分>_18,也即警示后3或4学期内累计学分>54)。
12、学生在校学制年限3-6年,最长不能超过6年。
13、未经注册选修的课程,一律不给予学分,不记载成绩。
选修后在规定时间内未办理正式退课手续而不参加课程学习或考核者,该课程成绩按“0”分或“不通过”记载。
14、缓考不参与GPA计算,缺考或申请缓考未批准而不参加考试的,成绩以缺考记载,“0”分参与GPA计算。
15、考试不及格课程学生可选择补考或重修方式。
16、考试成绩不及格者以卷面成绩记入学生学业档案,及格者一律以60分记载,原不及格成绩不予覆盖,补考成绩均参与GPA计算。
17、双学位的学分要求为36—40学分,辅修专业的学分要求20学分及以上。
修读双学位的学生未达到双学位学分要求,但获得学分达到20学分及以上者,可申请该专业的辅修证书。
选修双学位专业要求跨学科门类。
18、毕业要求成绩档案上有效学分160,其中包括8个毕业论文,8个综合模块,其余144个(包括通修课、学科基础课、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
8个综合模块(a、b、c):
a 必须至少2个人文艺术学分(﹡课)
b 必须至少2个创新学分(semina,机器人足球、大学生研究计划、开放
性实验、发表论文、国内外学科竞赛获奖等,▲课)
注意:特别注意的是大学生研究计划参与GPA计算时按6学分计,算创新学分时只能算2个学分。
另,重复做大研的或多次发表论文的,大研成绩(论文成绩)只能计第一次,否则用覆盖一次机会。
C 其余学分通过跨一级学科的选修课获得(也即跨平台,选修﹡和▲课程也可)。
其余144个学分:
a 、通修课、专业基础课、院定必须课
必修课 目前129 b 、专业选修课 选修课 目前15 注意:a 、b 两项数值可以浮动,但两者之和必须是144。
特别注意:英语高级班学生学比普通班学生在英语课中少4个学分,因此英语高级班同学需要多选2门专业选修课
19、公共选修课不能使用选课单,非网上选课的同学不能获得成绩。
20、体育课程必须修满4个学分方可毕业,必须在网上选课,选课后不上课又没有退课课程成绩计为“0”
21、2门放弃,2门覆盖。
a 、2门放弃 考试(考查)前三个工作日至教学办申请
注意:放弃的选修课可以不用再重修,其它则需要重修。
放弃课程的成绩极为“放弃”,不参加GPA 计算。
学生不能参加“放弃修读”课程的补考,只能申请重修。
b 、2门覆盖 学生在校期间最多申请2门次(注意是门次)。
有关覆盖的具体说明:
实则:
(1)8个综合模块学分中,若已超过8个学分,则可直接用覆盖来去掉某门或2门课成绩;
(2)若在学业中途转换平台的,如从物理平台改到数学平台,前期修的有关物理方面的课程(数学专业毕业不算在需要的学分内的)成绩不理想或者不想要的,可以申请覆盖去掉成绩;
(3)满足160个学分毕业要求的课程,通过重修可以覆盖原成绩;(4)弃考的课程,通过重修获得成绩,可以覆盖掉“弃考”记录。
22、学生于第一、二周办理补考、重修手续。
第三、四周办理学生选课手续(不包括网上的公共选修课)以及覆盖。
注意:学生选课要慎重,最好在第一、二周试听,第三、四周办理选课手续。
另,对于换课同样如此,考前不可换课。
23、学籍异动、学生个性化学习申请开学四周内办理。
24、从09级开始,针对警示期学生以及有两门重要基础课及以上未获学分学生实施学业检查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