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各车间职能部门创建微信群及规范使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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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各车间职能部门创建微信群及规范使用的

通知

Document serial number【UU89WT-UU98YT-UU8CB-UUUT-UUT108】

关于各车间/职能部门创建微信群及规范使用的通知

各车间/职能部门:

为了更好的利用现代化网络信息技术,加强部门沟通,有效降低沟通成本及保证公司各车间、部门信息及时传递、提升工作效率,现根据厂部领导指示,各车间/部门建立微信群,具体使用要求通知如下:

一、微信群的创建及成员:

1、微信群由各部门主管/车间主任组建及担任该微信群管理员,管理员对该群需实行有效监管并承担相关责任。

2、成员:由各部门职员/各车间管理人员组成(车间管理人员含组长级以上人员,如工作需要群管理员可视情况设定组成人员),严禁内部成员拉与工作无关的人员进群。

3、除特殊情况,群主不得更改群名称(以各部门名称为该群名称),群成员备注名称一律使用实名制。

二、信息发布内容要求:

1、微信群只用于工作事项的传达与沟通,不得用于其它与工作无关的交流。

2、群发内容要简单、务实、高效、积极,主要服务于工作的开展,欢迎“正能量”话题讨论。

3、严禁发布商业广告、违法、带有煽动性、过激性、谣言等相关的负面信息。

4、严禁在群内利用微信红包参与赌博的违法行为,一经发现给予严重警告。

5、严格保密制度,对公司内部通报信息及工作有关的内容等严禁转发,避免公司内部信息外泄及给公司造成损失。

6、微信群中下发的通知各成员要及时做回复、便于群主收集信息,除特殊情况不能及时回复外,各成员要积极配合响应。

7、群组成员不能随意退群,如无正当理由退群带来信息传递不及时所造成的后果本人承担,群管理员应及时对离职人员进行清退。

三、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请各车间/部门遵照执行。

XXXXXX

二○一六年七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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