漏电保护跳闸试验管理办法

合集下载

漏电试验管理办法(修订后)

漏电试验管理办法(修订后)

xxx井下低压开关漏电保护跳闸试验管理办法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第四百五十七条要求:每天必须对低压检漏装置的运行情况进行1次跳闸试验。

按照规程的有关要求,在进行漏电试验时,为避免局部通风机停电停电等引发事故,特制定本办法,希望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一、漏电保护跳闸试验时间1、《煤矿井下低压检漏保护装置的安装、运行、维护与检修细则》第十七条规定:对具有选择性功能的检漏保护装置,各子路应每天做1次跳闸试验,总检漏保护装置每周做1次跳闸试验。

2、按照上述规定,井下变电所低压总开关每周进行1次跳闸试验,低压分开关每天进行1次跳闸试验,由变电所两点班值班人员负责试验。

3、每天漏电保护跳闸试验的具体时间为14:00~15:00,在此期间变电所值班人员必须完成所管辖范围低压开关的漏电试验工作。

二、漏电保护跳闸试验工作程序1、涉及局部通风机的低压开关漏电试验必须按下列程序执行:①、用电单位两点班局部通风机专职人员14:00前必须到达所供电变电所,向变电所值班人员讲明所管设备、沟通协调试验程序以及试验应注意的事项并在变电所记录本上签字。

②、漏电跳闸试验前,用电单位局部通风机专职人员应对所管设备及供电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确保一切正常后,与变电所值班人员电话联系,进行试验。

③、变电所值班人员在对向局部通风机供电的低压开关组进行漏电跳闸试验前,必须确定该组负荷用电单位所有人员均在工作地点后,方可进行试验。

避免在试验时出现越级跳闸,造成局部通风机停风事故的发生。

④、试验顺序:先对向备用风机供电的开关进行试验,隔5分钟后再对向工作风机供电的开关进行试验。

⑤、局部通风机专职人员在漏电跳闸试验前,应把风机切换到非试验线路;试验结束后,应恢复风机到正常运行方式。

⑥超过试验规定时间,仍未见到用电单位相关负责人员的,变电所值班人员应及时与调度室和安监科联系,由调度室负责督促相关人员尽快到位,完成试验;由安监科按照该办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在规定试验时间段内,如果用电单位需要检修设备或其它等原因,进行试验可能会引发事故的,用电单位必须在试验进行前通知变电所值班人员暂不对相关开关进行试验,但是检修结束或进行试验不会引发事故后,用电单位必须通知变电所值班人员进行试验,否则按照本办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井下检漏试验的管理规定

井下检漏试验的管理规定

井下低压供电系统短路、漏电保护试验管理规定为保证我公司井下低压供电系统的短路、漏电保护装置动作灵敏可靠,确保机电设备安全可靠运行,防止漏电伤人事故,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及《煤矿三大保护整定细则》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请相关维护使用单位和职能部门认真贯彻执行。

一、用试验按钮对短路、检漏保护装置进行跳闸试验规定。

1、煤电钻综合保护装置每班试验一次,照明信号综合保护装置每天试验一次。

2、每天对公司井下所有低压供电系统的低压馈电总开关、支路开关的总短路、检漏保护装置和各支路短路、检漏保护装置进行一次跳闸试验,具体试验点如下:(1)、井下+165m水平中央变电所、+165m水平机车充电硐室变电所、二阶段车场变电所(+200m水平)、三阶段车场变电所(+250m 水平)、+374m水平中央变电所、+315m水平泵房变电所总短路、检漏保护装置和各支路短路、漏电保护装置每天早班由机电队值班电工分别进行一次跳闸试验(试验时间根据变电所供电范围内用电单位最方便和最安全的时间段进行)。

(2)、井下23019采煤工作面变电所总短路、检漏保护装置和各支路短路、检漏保护装置由采煤三队值班电工分别进行一次跳闸试验(试验时间原则在夜班和早班交接班之间,连队也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安排)。

(3)、井下23021掘进变电所(25019下往上掘工作面配电硐室)总短路、检漏保护装置和各支路短路、检漏保护装置由掘进队值班电工分别进行一次跳闸试验(试验时间原则在夜班和早班交接班之间,连队也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安排)。

(4)、井下25017采煤工作面变电所总短路、检漏保护装置和各支路短路、检漏保护装置由采煤六队值班电工分别进行一次跳闸试验(试验时间原则在夜班和早班交接班之间,连队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安排)。

(5)、井下25019西回掘进工作面变电所(上往下掘工作面)总短路、检漏保护装置和各支路短路、检漏保护装置由掘进队值班电工分别进行一次跳闸试验(试验时间原则在夜班和早班交接班之间,连队也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安排)。

检漏继电器日试跳管理办法模板范本

检漏继电器日试跳管理办法模板范本

检漏继电器日试跳管理办法1、机电科统一制做放置日试跳记录的专用设施,在2023年10月25日前按统一要求安装在每个单位使用的高压变电点内,以后机电科安装的高压变电点必须有此专用设施。

2、使用单位每天必须对高压变电点的检漏继电器保护装置进行一次日试跳,并有详细的记录,记录严格按照”3号文〃统一的格式。

3、使用单位的日试跳记录,必须按记录表项目认真填写,不得有涂改和漏填项,检漏继电器日试跳记录内的安装地点栏填写必须与机电科胴室名称一致,绝缘值与指示值要相符,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考核责任人50元。

4、现场抽查发现前一天没有试跳记录的考核单位负责人100元。

5、使用单位对高压变电点内的检漏日试跳记录、专用设施负责管理、使用,若丢失或损坏考核使用单位IOO元。

6、检漏继电器日试跳记录每10天交一次(包括机电科和运输段),每月的1号、11号、21号把前10天的记录交到安监站安全中心,每晚交一天考核单位主管负责人50元。

7、安监站机运巡查组负责监督检查各单位检漏继电器日试跳及记录工作;负责验收各单位交回的检漏日试跳记录,发现记录不全和填写不规范的按规定进行考核,对不符合要求的安监站机运组要令其限期整改。

8、安监站最后收交的记录要符合〃3号文〃规定的要求,否则按〃3号文〃规定进行扣分并承担相应的考核。

9、机电科负责使用单位检漏日试跳记录的存档工作,每月6日前,由机电科派人到安监站机运巡查组进行存档交接。

10、机电科和安监站在每月交接时必须交清接明所有记录的页数,并双方签字,签字表双方各执一份。

11、机电科对每月的日试跳记录要保存1年,每丢失一个月的记录考核机电科100元,每缺一页考核机电科50元,并承担由此造成的〃3号文〃扣分的相应考核。

12、由试跳单位的技术主管,对负责试跳人员按〃3号文〃要求进行培训。

13、若两个单位以上使用一台检漏保护装置的可以约定同一时间进行试跳,并分别填写记录表。

2024年漏电保护器使用管理规定

2024年漏电保护器使用管理规定

2024年漏电保护器使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电力安全使用,有效防止漏电事故的发生,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使用漏电保护器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漏电保护器是指能够在电气设备发生漏电时切断电源的装置。

第四条漏电保护器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认证标准,并且具备防止误动作和失效的措施。

第五条所有使用漏电保护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标准和本规定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第六条漏电保护器的选用、安装和维护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和本规定的要求。

第七条漏电保护器的制造、销售和安装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

第二章漏电保护器的选用第八条使用漏电保护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根据电气设备的特点和用途选用适配的漏电保护器。

第九条漏电保护器的额定电流为被保护电路的额定电流的80%至100%。

第十条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得超过被保护设备的漏电流。

第十一条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断电时间应当符合国家标准的要求。

第十二条使用漏电保护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根据电气设备的运行环境选择适用的防护等级。

第十三条漏电保护器应当具备可靠的漏电保护功能,防止由于误判断造成的误动作。

第三章漏电保护器的安装和维护第十四条漏电保护器的安装应当由具备相应电工资质的人员进行,确保安装质量和安全性。

第十五条漏电保护器应当与被保护电源之间使用独立的电源线路。

第十六条漏电保护器应当设置在易获得的位置,便于检修和操作。

第十七条漏电保护器应当定期进行检测和试验,确保其正常工作和可靠性。

第十八条漏电保护器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故障时,应当立即停用并进行修理或更换。

第十九条漏电保护器的保护动作记录应当进行保存,至少保存一年。

第四章监督和管理第二十条电力管理部门负责对漏电保护器的制造、销售和安装进行监督和管理。

第二十一条漏电保护器行业协会应当组织制定行业标准,并加强对漏电保护器供应商和安装企业的管理。

第二十二条使用漏电保护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落实漏电保护器的使用管理制度,定期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漏电保护试验管理制度

漏电保护试验管理制度

漏电保护试验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漏电保护试验管理工作,提高试验质量,确保试验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漏电保护试验的组织、策划、实施和结果评定等工作。

第三条漏电保护试验应当按照科学性、规范性、安全性和实用性的原则进行,确保试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四条漏电保护试验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试验监督管理制度,加强对试验过程的监督和检查,确保试验工作的质量和安全。

第五条漏电保护试验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试验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工作,提高试验人员的专业能力和业务水平。

第六条漏电保护试验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试验记录管理制度,确保试验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第七条本管理制度由漏电保护试验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章组织第八条漏电保护试验管理部门应当建立试验组织机构,明确各职责分工,确保试验工作的协调运转。

第九条漏电保护试验管理部门应当建立试验方案编制制度,根据试验需求和要求编制试验方案。

第十条漏电保护试验管理部门应当建立试验实施计划制度,明确试验时间、地点、人员等具体安排。

第十一条漏电保护试验管理部门应当建立试验结果评定制度,对试验结果进行评估和分析。

第十二条漏电保护试验管理部门应当建立试验报告编制制度,对试验过程和结果进行报告。

第三章策划第十三条试验策划是漏电保护试验的重要环节,必须严格按照试验方案和实施计划进行。

第十四条试验策划应当遵循试验原则,确保试验目的明确、试验方法科学、试验步骤清晰。

第十五条试验策划应当统筹安排试验资源,保证试验工作的有序进行。

第十六条试验策划应当进行前期调研和准备工作,确保试验过程顺利进行。

第四章实施第十七条试验实施是漏电保护试验的核心环节,必须确保试验过程安全、有效。

第十八条试验人员应当严格按照实施计划进行试验,确保试验过程的规范和有序。

第十九条试验人员应当认真查看试验设备和工具,确保试验设备的完好和操作正常。

第二十条试验人员应当严格按照试验方案操作,确保试验操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漏电保护的检查和试验制度

漏电保护的检查和试验制度

漏电保护的检查和试验制度1. 引言为了确保企业员工和设备的安全,保护工作场合免受漏电危害,订立本规章制度。

本制度旨在规范漏电保护的检查和试验流程,确保全部相关设备符合国家标准和安全要求。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全部与电力设备和电气系统有关的职能部门、设备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

3. 管理标准3.1 设备检查1.全部电力设备和电气系统必需依照国家相关标准进行安装和验收。

2.设备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全部漏电保护装置,并确保其可靠性和有效性。

3.漏电保护装置应设立特地的标识和标牌,清楚指示其功能和维护要求。

3.2 安全操作1.全部员工应参加相关漏电保护装置的操作和维护培训,并持有相应的资质证书。

2.禁止任何未经授权的人员进行漏电保护装置的操作和维护。

3.漏电保护装置应与其他电气设备隔离,确保安全操作。

3.3 维护记录1.设备管理人员应建立健全的漏电保护装置维护记录,并及时记录相关数据和处理情况。

2.漏电保护装置的维护记录应包含设备检查日期、检查人员、检查内容、异常情况和处理结果等。

4. 检查标准4.1 初次检查1.对于新设备或已更换的漏电保护装置,应进行初次检查。

2.检查内容包含设备安装是否合格、漏电保护装置的参数和额定动作电流是否符合要求等。

3.初次检查应由设备管理人员或资质认证的电工进行。

4.2 定期检查1.全部漏电保护装置应定期进行检查,以确保其正常工作、可靠性和有效性。

2.定期检查的周期依据设备的使用环境、工作负荷和国家相关标准确定。

3.检查内容包含漏电保护装置的动作电流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存在磨损和损坏等。

4.定期检查应由设备管理人员或资质认证的电工进行,并记录检查结果。

5. 试验标准5.1 初次试验1.对于新安装的漏电保护装置,应进行初次试验。

2.初次试验的目的是验证漏电保护装置的性能和可靠性。

3.初次试验应依照国家相关标准进行,并由设备管理人员或资质认证的电工进行。

5.2 定期试验1.全部漏电保护装置应定期进行试验,以确保其正常工作和可靠性。

电气设备漏电试验管理规定

电气设备漏电试验管理规定

辛置煤矿电气设备漏电实验的管理规定`机电科2020年2月关于进一步规范电气设备漏电实验的管理规定各单位:为加强我矿供用电安全管理,保证矿井供电系统安全、可靠、经济、合理的运行,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范。

井上下低压供电应装设漏电保护装置,并由机电科负责监督、检查及考核。

一、检查和实验的要求1、低压馈电开关、照明综保必须设有漏电保护功能,由专职人员进行每日下午17:00-19:00对设备进行一次的漏电跳闸试验,实验完毕后将试验情况认真填写漏电试验记录,并将试验情况汇报至调度室机运台。

2、责任单位的起动器开关漏电闭锁保护试验由责任队组机电维护工工负责,保证每15天进行一轮巡查试验。

3、当月漏电实验记录台账由区队机电技术员负责于下月一号交机电科供电组处存档。

4、井下各条供电线路每月月底进行一次远方漏电试验,实验完毕后将试验情况认真填写在远方漏电实验回馈单上,出井后交机电科供电供电组处。

做远方漏电试验要有远方漏电试验安全措施。

二、责任范围划分1、机电科作为机电管理部门,负责全矿电气设备漏电检查和试验的服务、监督、指导、管理等工作,并对各区队漏电检查和试验工作执行状况进行监督管理。

2、井下维运队负责井下各变电所内馈电开关的漏电检查和试验工作。

3、各采掘、井下其他辅助区队负责对本区队管辖区域范围内的在用电气设备进行漏电检查和试验,同时配合机电维运队对本队供用电线路馈电开关进行漏电试验。

三、注意事项1、各区队必须明确相关责任人及试验人员,试验人员必须是经培训合格取得井下电钳工操作资格证的人员。

变电所内设备试验必须由取得井下电气作业资格的人员进行。

2、涉及局部通风机供电电源的试验设备进行试验时,试验人员在试验后必须先恢复线路供电后,方可进行其他线路开关的试验。

3、工作面动力总开或排水总开实验前必须提前将工作面水泵倒接至不进行实验的回路,以保证工作面排水安全可靠。

四、考核处罚1、每天漏电实验后未将试验结果汇报调度室机运台的一次处罚机电副队长100元。

第三节 煤矿井下供电“漏电保护”管理制度

第三节 煤矿井下供电“漏电保护”管理制度

第三节煤矿井下供电“漏电保护”管理制度第一条井上、下变电所的高压馈电线上,必须具备有选择性的单相接地保护;向移动变电站和电动机供电的高压馈电线上,必须具有选择性的动作于跳闸的单相接地保护。

第二条井下低压馈电线上,必须装设检漏保护装置或者有选择性的漏电保护装置,保证自动切断漏电的馈电线路。

第三条每天必须对低压漏电保护进行1次跳闸试验。

第四条煤电钻必须使用具有检漏、漏电闭锁、短路、过负荷、断相和远距离控制功能的综合保护装置。

每班使用前,必须对煤电钻综合保护装置进行1次跳闸试验。

第五条突出矿井禁止使用煤电钻,煤层突出参数测定取样时不受此限。

第六条直接向井下供电的馈电线路上,严禁装设自动重合闸。

手动合闸时,必须事先同井下联系。

第七条井上、下必须装设防雷电装置,并遵守下列规定:(一)经由地面架空线路引入井下的供电线路和电机车架线,必须在入井处装设防雷电装置。

(二)由地面直接入井的轨道、金属架构及露天架空引入(出)井的管路,必须在井口附近对金属体设置不少于2处的良好的集中接地。

第8条对井下使用的检漏保护装置,各矿(井)必须设专人进行维护、检修和整定,并根据本细则的要求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使检漏保护装置正常运行。

第9条检漏保护装置的防爆性能必须符合国标GB 3836((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的要求。

检漏保护装置的电气性能必须经煤炭系统归口检验单位检验合格。

第10条低压电磁起动器应具备漏电闭锁功能。

第11条运行中的检漏保护装置性能必须可靠,严禁任意拆除或停用。

第12条选择性检漏保护装置必须配套使用(即总开关和所有分支开关必须都装设),带延时的总检漏保护装置不准单独使用。

第13条检漏保护装置在地面要进行仔细检查、试验,符合要求后才可下井使用。

检查试验内容:1.按国标GB3836(1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检查隔爆外壳是否符合规定。

2.按厂家说明书上所示线路核对检漏保护装置内部接线是否正确,连线是否良好,元件、导线等有无破损。

漏电保护器使用和管理规定(5篇)

漏电保护器使用和管理规定(5篇)

漏电保护器使用和管理规定1、目的:为了规范漏电保护器使用、维护、检查、试验标准,避免人身触电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规定。

2、适用范围:适用于各类漏电保护器的管理和各级使用人员。

3、引用标准:3.1电安生[____]____号电力工业部《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3.2DL408-91行业标准《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4、内容:4.1保护器的作用漏电保护器是防止人身触电的主要补充性技术措施,它不能代替基本技术措施,例如:绝缘、间距、接地、屏护等。

漏电保护开关在电气低压系统发生人身触电或电网漏电时,能迅速分断故障电路,防止人身触电和漏电引起的电气火灾,爆炸事故。

4.2漏电保护器的校验生产系统使用的各种漏电保护器(包括电源线轴附带的、插座上附带的等)。

应逐台交热电车间进行安全性能检验,符合国家标准的可继续使用,否则不得使用。

4.3漏电保护器的使用范围4.3.1在有防触电、防火要求和场所,均应安装使用漏电保护器。

4.3.2新、改、扩建的工程使用的各类低压用电设备,包括各种箱、台、柜、屏以及车床、超重机械,传动机械,在考虑其它保护的同时,必须优先考虑选用带漏电保护器的电气设备。

4.3.3生产现场在用的固定用电设备,应逐步完善漏电保护装置。

4.3.4检修、抢修、施工场所,临时线路的用电设备必须安装使用漏电保护器或有漏电保护装置的电源。

4.3.5手持或电动工器具(除Ⅲ类)、移动或电动工器具和机电设备,以及触电危险性较大和用电设备,必须安装使用漏电保护器。

4.3.6应采用安全电压的场所,不得用漏电保护器代替。

4.4漏电保护器的安装4.4.1漏电保护器安装前,由热电车间负责检查低压电网的检验阻抗、泄漏电流,逐台测试漏电保护器的漏电特性,贴上合格标签,注明检验日期,并记入试验台帐。

4.4.2安装试验漏电保护器时,工作零线要穿越漏电保护器的零序互感器,且不能作为保护零线,不得重复接地或接设备的外壳。

漏电保护的检查和试验制度(4篇)

漏电保护的检查和试验制度(4篇)

漏电保护的检查和试验制度漏电保护是一种重要的电气安全装置,用于检测和防止电路中的漏电问题。

在工业、商业和住宅等各种场所中,漏电保护的检查和试验非常重要,以确保电气设备和电路的安全性能。

本文将详细介绍漏电保护的检查和试验制度,包括检查标准、检测方法、试验步骤以及结果评估等内容。

一、漏电保护的检查标准漏电保护的检查标准主要包括相关的法规和标准要求。

在国内,漏电保护的检查应参照《住宅、公共建筑电气装置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303-2014)和《电气装备使用规范》(GB 50168-2017)等相关规范进行。

同时,还可以参考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和国际电气工程师协会(IEEE)等国际标准。

二、漏电保护的检测方法漏电保护的检测方法主要有直接测量法和间接测量法两种。

1. 直接测量法直接测量法是通过专用的测试仪器来进行漏电保护的检测。

常用的测试仪器包括漏电流表、漏电测试仪、电流表、电压表等。

该方法可以直接测量漏电电流和漏电保护器的动作时间等参数,较为准确。

但需要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对测试仪器的正确使用和操作也有一定要求。

2. 间接测量法间接测量法是通过额定的电流和电压来判断漏电保护的运行状态。

常用的方法有漏电保护断开试验和泄漏灵敏度试验等。

断开试验是指将额定电压加到漏电保护器上,通过漏电保护器的动作来判断是否正常工作;泄漏灵敏度试验是指通过在电路上加入已知大小的测试电流,判断漏电保护器的动作时间和动作电流是否符合要求。

三、漏电保护的试验步骤漏电保护的试验步骤一般包括预试验、功能试验和操作试验三个环节。

1. 预试验预试验是在正式试验之前进行的基础工作,主要包括对试验仪器的校准和检查,检查线路和接线是否正常以及漏电保护器的相关参数是否符合要求等。

2. 功能试验功能试验是通过对漏电保护器进行不同负载和故障条件下的试验,来判断其是否能正确动作。

试验方法包括无负载试验、额定负载试验、短路故障试验、接地故障试验等。

漏电保护器常常跳闸处理办法

漏电保护器常常跳闸处理办法

漏电保护器常常跳闸处理办法1.试送投运法首要查找剩下电活动作保护器自身缺陷。

详细操作办法是:先堵截电源,再将剩下电活动作保护器的零序互感器负荷侧引线悉数吊销(二级、三级剩下电活动作保护器直接将出线吊销)再合保护器。

若保护器依然无法投运,则阐明保护器自身缺陷,应予以修补或替换。

若能正常作业,则保护器自身并无缺陷,再查找配电盘或许线路。

其操作办法是:先将各路出线或沟通触摸器负荷堵截,若不能作业则阐明配电盘上有缺陷,应查看各路电气、表面等设备是不是绝缘超卓,接线是不是准确;若能正常作业则阐明配电盘上无缺陷。

当供认缺陷发作在外线路上时,可选用分线查找法查找缺陷点。

2直观巡查法直观巡查法即是巡视人员关于缺陷景象进行剖析区别,对保护区域包含剩下电活动作保护器和被保护的线路设备等进行直观巡视,然后找出缺陷点。

巡视时应偏重对线路的转角、分支、穿插跨过等凌乱地段和缺陷易发点进行查看。

这种办法简练易行,适用于对显着缺陷点的查找。

如导线断线落地、拉线与导线触摸及差错接线等。

3数值比照法数值比照法即是仰仗仪器表面临线路或设备进行丈量,并把所测的数值与原数值进行比照,然后查出缺陷点。

需求分外指出的是:当线路中性线绝缘下降或设备中性线重复接地,简略致使总保护一再跳闸,而二级保护器不跳闸。

在处理二级保护器跳闸时,不该选用将相线与中性线对调的办法投运二级保护,将设备重复接地线吊销即可。

4分线打扫法排查线路缺陷点时,能够依照“先骨干、再分支、后结束”的次第,断开低压电网的各条分支线路,仅对骨干线进行试送电,若骨干线无缺陷,那么骨干线便能正常作业。

然后,再顺次将分支和结束投入作业。

哪条线路投入作业时保护器跳闸,缺陷点就在哪条线路上,就可在此线路上会集查找缺陷点。

漏电保护跳闸试验管理办法

漏电保护跳闸试验管理办法

色连二矿井下低压开关漏电保护跳闸试验管理办法为保证井下检漏保护装置保护动作可靠,防止漏电伤人事故的发生,针对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请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第一条、根据《煤矿井下低压检漏保护装置的安装、运行、维护与检修细则》、《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对具有选择性功能的检漏保护装置,各支路应每天做一次跳闸试验,总检漏保护装置每周做一次跳闸试验。

对新安装的检漏保护装置在首次投入运行前做一次远方人工漏电跳闸试验。

煤(岩)电钻综合保护装置每班试验一次,照明信号综合保护装置每天试验一次。

运行中的检漏保护装置,每月至少做一次远方人工漏电跳闸试验。

第二条、试验人员做试验前后汇报调度。

第三条、使用单位做远方人工跳闸试验前,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提前一天在调度会通知。

第四条、在变电所馈电出线的单位,此条线路的漏电试验由保供队在变电所进行试验,变电所以下的馈电漏电试验不做要求,但是必须按规定的时间给予配合。

第五条、采掘单位移变低压头配合低压馈电开关使用的,移变低压头馈电开关为总检漏保护装置,下一级馈电为分馈电,分馈电下一级的馈电开关漏电试验不做要求,但是必须完善辅助接地。

第六条、一台移变由多家单位同时使用时,试验由移变所属单位负责进行试验,其他单位人员在现场配合试验。

时间为12:00-12:30。

第七条、三煤胶带机头变电所每天漏电试验时间为12:00-12:30,四煤胶带机头变电所每天漏电试验时间为12:00-12:30,中央变电所每天漏电试验时间为13:00-13:30。

第八条、涉及局部通风机的低压开关漏电试验必须按下列程序执行:①、局部通风机司机在试漏前做风机自动切换试验,确保主备风机都能正常工作,确保一切正常后,与变电所值班人员电话联系,进行试验。

②变电所(站)值班人员在对向局部通风机供电的低压开关进行漏电跳闸试验前,必须确定所有局部通风机司机在工作地点后,方可进行试验。

避免因试验造成局部通风机停风事故的发生。

漏电试验制度

漏电试验制度

漏电试验制度
一、值班电钳工每天必须对漏电保护装置的运行情况进行1次检查和跳闸试验,并做记录。

检查试验内容如下:
①观察欧姆表的指示数是否正常。

当1140V电网绝缘电阻低于50kΩ、当660V电网绝缘电阻低于30kΩ、380V电网绝缘电阻低于15kΩ、127V电网绝缘电阻低于10kΩ时,应及时维护,设法提高电网绝缘电阻。

②安装位置是否清洁,无淋水。

③局部接地极与辅助接地极的安设是否良好。

④每天用试验按钮对漏电保护装置进行1次跳闸试验。

对有选择性的漏电保护装置,各支路应每天做1次跳闸试验,总漏电保护装置每周要做1次跳闸试验,并做详细记录。

⑤检查外观防爆性能是否合格。

二、首次投入运行前,在瓦斯检查工的配合下,对新安装的漏电保护装置做1次人工漏电跳闸试验。

有选择性的漏电保护装置做人工漏电跳闸试验时,总漏电保护装置应在分支开关断开后,在分支开关入口处做人工漏电跳闸试验,其余分路开关应分别做1次人工漏电跳闸试验。

试验方法:在最远端的控制开关的负荷侧按不同电压等级接入试验电阻127V电网用2kΩ、10W电阻;380V电网用3.5kΩ/10W
电阻;660V电网用11kΩ/10W电阻;1140电网用20kΩ/10W电阻。

关上门、盖后送电,观察馈电开关是否跳闸。

如跳闸,说明漏电保护装置动作可靠。

三、漏电保护装置每年上井进行1次检修。

除对隔爆外壳修理外,其它项目应按照下井前有关检验的各条规定的内容进行检查和试验;对绝缘电阻较低、耐压试验不合格的必须进行干燥处理,并更换不合格的零件。

四、漏电保护装置的维护、检修及调试工作,应记入专门的漏电保护装置运行记录簿内。

漏电保护的检查和试验制度范本(2篇)

漏电保护的检查和试验制度范本(2篇)

漏电保护的检查和试验制度范本漏电保护是一种重要的安全设备,能够及时检测电路中的漏电情况,保护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为了确保漏电保护设备的正常运行,需要进行定期的检查和试验。

下面是漏电保护的检查和试验制度范本。

1. 检查和试验目的本制度旨在确保漏电保护设备的正常运行,提高电气安全性,防止漏电事故的发生。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需要使用漏电保护设备的场所,包括工厂、办公室、商场、住宅等。

3. 检查和试验周期漏电保护设备的检查和试验周期为每年一次。

4. 检查和试验内容4.1 漏电保护设备外观检查检查设备外观是否完好无损,是否有明显的电晕放电现象或其他异常现象。

4.2 漏电动作试验将额定电流的模拟漏电装置接入电路,通过模拟漏电装置流过正常工作环境下的漏电电流,观察漏电保护设备是否能够及时动作,切断电路供电。

4.3 漏电保护动作时间试验在正常工作环境下,通过电气负载接入漏电保护设备,记录漏电保护设备动作的时间,确保保护时间在规定范围内。

4.4 漏电保护对正常电流的识别试验在正常工作环境下,通过电气负载接入漏电保护设备,增加漏电电流,观察漏电保护设备是否能够识别正常电流,不误动作。

4.5 漏电保护对阻性和容抗性泄漏电流的识别试验在正常工作环境下,通过电气负载接入漏电保护设备,分别施加阻性和容抗性泄漏电流,观察漏电保护设备对两种类型泄漏电流的识别能力。

4.6 漏电保护自动复位试验在设备正常运行状态下,通过模拟漏电装置创造漏电故障,观察漏电保护设备是否能够自动复位,恢复供电。

4.7 漏电保护设备接地导体的检查检查漏电保护设备的接地导体是否良好接地。

5. 检查和试验记录对每次检查和试验的结果进行详细记录,包括设备的型号、编号、检查和试验内容、结果等信息,保存至少5年。

6. 异常处理如果发现漏电保护设备存在问题或无法正常工作,应立即停止使用,并进行维修或更换。

7. 安全注意事项在进行漏电保护检查和试验时,应确保设备的供电已断开,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防止电击等事故发生。

2024年漏电保护的检查和试验制度(三篇)

2024年漏电保护的检查和试验制度(三篇)

2024年漏电保护的检查和试验制度一、对进行使用的检漏继电器,必须设置专人进行维护、检修。

二、检漏继电器在入井前由机厂检修电工进行检查、试验,符合要求方可下井使用,试验内容:⑴检查爆炸外壳是否符合要求;⑵检查内部接线、元件是否正确完好;⑶检验检漏的绝缘阻值是否符合规定;⑷做交流耐压试验;⑸做模拟网络补偿电容电流效果的测定。

三、运转值班员每天应对检漏继电器的运行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和试验,并做好记录。

四、运转电工班在瓦斯检查员的配合下,每月至少对检漏继电器进行一次远方人工漏电试验。

2024年漏电保护的检查和试验制度(二)篇幅限制,无法提供____字的具体内容。

以下是一个示例的漏电保护检查和试验制度的简要概述,供参考:一、背景介绍漏电保护是一项非常重要的电气安全措施,用于保护人身安全和设备保护。

2024年,为了确保电气设备和线路的安全性,以及有效预防漏电事故的发生,制定了新的漏电保护的检查和试验制度。

二、检查周期根据不同类型的设备和用途,制订了漏电保护检查的不同周期。

一般来说,低压电器设备的漏电保护每年检查一次,中压电器设备每两年检查一次,高压电器设备每三年检查一次。

三、检查内容1. 检查漏电保护设备的实际工作状态,确保其正常运行。

2. 检查漏电保护装置的可靠性,包括主保护装置和备用保护装置的功能和工作状态。

3. 检查漏电保护装置的额定电流和动作时间设置是否符合规定标准。

4. 检查漏电保护装置的外观和安装位置是否合理,是否存在损坏或腐蚀等现象。

四、试验要求1. 漏电保护装置的动作性能试验,包括灵敏度试验、额定电流试验和动作时间试验等。

2. 漏电保护装置的应急停车试验,测试装置运行时,漏电保护装置的断电功能是否正常。

3. 漏电保护装置的复位试验,测试装置断电后再次接通电源,漏电保护装置是否能够自动复位。

五、检查和试验记录对每次漏电保护的检查和试验,都需要做详细的记录,包括设备信息、检查项目、检查结果、问题整改情况等,并签字确认。

井下检漏保护装置跳闸试验实施细则(5篇)

井下检漏保护装置跳闸试验实施细则(5篇)

井下检漏保护装置跳闸试验实施细则况进行一次跳闸试验。

为了严格执行《规程》的规定,并必须确保试验工作的安全顺利进行,特制定以下实施细则。

一、井下各变电所运行中的检漏保护装置必须符合《检漏保护细则》中的规定和要求,否则各变电所馈出低压电网严禁供电。

二、井下所有检漏保护装置每天必须进行一次跳闸试验。

部分无专职变电工的变电所检漏保护装置必须由使用单位各工种司机作为兼职变电工进行试验,综采工作面移动变电站低压馈电开关的检漏保护装置由机电二队指定就近变电所的变得工进行试验。

兼职变电工必须经培训合格后持证操作。

所有漏电跳闸试验情况均要求及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立即向矿调度室及本队值班干部汇报。

经矿调度室同意后迅速切断漏电保护失灵的线路。

所有向采掘工作面供电的变电所或移动变电站,其漏电试验情况必须汇报调度室台帐记录。

三、井下所有检漏试验时间及试验过程1、各变电所低压检漏保护装置必须于每天14:30--14:40进行试验(每台检漏保护装置时间不得超过____分种),对无人看管变电所或综采工作面移动变电站检漏保护装置在正常试验时间的基础上推后____分种试验,最终试验时间不得超过15:00。

各有关机运队值班干部安排专、兼职变电工必须严格遵照执行。

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停电停风的工作面,由通风灭火部、生产技术部和机电运输部负责提前以书面形式安排调度员必须于每天14:00前提前通知变电所变电工不予试验,具体试验工作由机电运输部负责另行处理。

如无调度命令,各变电工再不做请示,直接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试验,当变电工试验工作终止,对检漏保护装置动作灵敏可靠的线路,要立即恢复供电;对检漏保护装置动作不可靠或不动作的线路,即可终止供电,并立即汇报调度安排处理。

对影响的掘进工作面和采用局部通风机供风的其它地点由调度员负责通知各使用单位设栏警戒,严防人员入内。

2、由安全管理部负责在井口候车室悬挂一块时钟,并由井口检身工负责班班和调度员联系对表,使时钟时间与调度时钟同步。

漏电保护的检查和试验制度[1]

漏电保护的检查和试验制度[1]

漏电保护的检查和试验制度1. 引言本制度旨在确保企业内的用电设备及其漏电保护装置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削减漏电事故的发生,保护员工的人身安全和企业的财产安全。

同时,制度还规定了漏电保护系统的日常检查和定期试验的管理标准和考核标准。

2. 管理标准2.1 用电设备漏电保护装置的装配与维护1.新装、改造、维护和修理电气设备必需配备漏电保护设备。

2.漏电保护装置的选择和使用必需符合国家和地方电气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3.每个漏电保护装置必需配备合格的漏电保护器,并定期进行检测和校准。

4.安装漏电保护装置后,必需对其进行记录和标识。

5.漏电保护装置应定期进行保养与维护,并确保其正常运行。

6.严禁私拉乱接电线和擅自拆除、调整漏电保护装置。

7.对于发觉损坏或失效的漏电保护装置,应立刻进行更换或修复,并记录相关信息。

2.2 漏电保护设备的日常检查1.每个单位必需指定专人负责用电设备漏电保护装置的日常检查。

2.漏电保护装置每日至少检查一次,记录检查结果并进行签名确认。

3.检查内容包括漏电保护装置是否正常运行,是否有报警记录,是否存在损坏或失效等情况。

4.发觉异常情况,应立刻停止使用设备并实行相应的处理措施,并适时上报。

2.3 漏电保护装置的定期试验1.漏电保护装置应定期进行试验,试验周期原则上为每年一次。

2.试验内容包括触发电流和触发时间的测试,鉴定漏电保护装置是否符合要求。

3.定期试验前,应停止相关用电设备的运行,并告知相关人员。

4.试验结果应记录并放置在相应档案中备查。

5.对于试验结果不合格的漏电保护装置,应立刻停止使用,并适时更换或修复。

2.4 电气设备的事故应急处理1.发生用电设备漏电事故后,应立刻停止使用设备,并切断电源。

2.相关人员应立刻组织人员进行应急处理,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3.事故处理完毕后,应对漏电保护装置进行检查、试验和维护和修理,并记录相关信息。

4.对于严重的事故,应成立事故调查组进行深入调查,并进行事故责任追究。

井下漏电保护装置试验管理规定

井下漏电保护装置试验管理规定

井下漏电保护装置试验管理规定第一条运行中的低压漏电保护装置,每天必须进行1次就地跳闸试验;每月至少做一次远方人工漏电跳闸试验;对新安装的检漏保护装置在首次投入运行前必须做一次远方人工漏电跳闸试验。

对具有选择性功能的检漏保护装置,各支路应每天做一次跳闸试验,总检漏保护装置每周做一次跳闸试验。

有选择性的检漏保护装置做远方人工漏电跳闸试验时,总检漏保护装置应在分支开关断开后在分支开关入口处做人工漏电跳闸试验,其余分路开关应分别做一次远方人工漏电跳闸试验。

凡从事井下电气设备安装、运行、维护与检修的人员均应熟悉本《规定》。

第二条漏电试验职责分工每月1次的远方人工漏电跳闸试验和新安装的低压供电系统投运前的远方人工漏电跳闸试验(简称:远方漏电试验)由机运科供电管理组负责具体实施并提前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每天1次的风机专用线路总馈电开关的就地漏电试验(简称:就地漏电试验)由掘进单位负责具体实施。

每天1次的各采区变电所、移动变电站总馈电开关就地漏电试验由用电单位负责具体实施,供电管理组负责明确责任分工,并随负荷调整及时指定试验单位。

其它每天1次的照明综保漏电试验由其所属单位负责具体实施。

第三条井下低压配电系统各分支远方人工漏电试验,由机运科供电管理组进行统一编排,用电单位配合共同完成。

每月初制定试验计划,按顺序依次实施,并提前一天在调度会上告知所涉及的用电单位。

第四条就地漏电试验时间规定:非主风机专用线路(掘进地区生产供电线路、移动站、照明综保等)的就地漏电试验每天中班16:00—16:30期间进行试验,采区可依据生产安排自行定时间进行漏电试验;主风机供电专用线路统一在每天16:30-17:00期间进行。

第五条多个单位的用电负荷由同一台移动变电站(或干式变压器)供电时,由机电主任结合电管组明确指定漏电试验单位,其他用电单位应指派专业人员在现场配合,共同做好与试验相关停送电、排水、运输等工作。

第六条涉及局部通风机的低压总馈电开关漏电试验必须按下列程序执行:1.【试验流程】先由指定的试验单位对副风机供电线路总馈电开关进行漏电试验,试验完毕恢复供电后,将风机切换至“副开主停”状态;确认副风机运行正常后,再对主风机专用供电线路总馈电开关进行漏电试验,试验完毕再将风机切换到“主开副停”状态。

漏电保护运行及试验管理规定

漏电保护运行及试验管理规定

漏电保护运行及试验管理规定为保证漏电保护动作可靠,防止漏电伤人事故的发生,针对我矿设备特点并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对低压供电漏电保护运行及试验作如下规定:第一条、检漏保护装置,应按《细则》要求每年升井进行一次检修,各单位应根据设备入井时间,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提出计划,以便机电科统一安排调配。

第二条、煤电钻综合保护每班进行一次跳闸试验;照明综合保护每天进行一次跳闸试验;低压检漏保护每天进行一次跳闸试验;第三条、采掘单位移变低压头配合低压馈电开关使用的,必须保证移变低压头馈电开关漏电保护灵敏可靠,每天做一次漏电试验,并认真做好记录。

移变低压头以下的馈电开关的漏电试验不做要求,但是必须完善辅助接地。

对于漏试或假试的,对责任人每次罚款500元,按“一般三违”处理,记录填写不规范的每处罚款100元。

第四条、一台移变由多家单位同时使用时,试验由移变所属单位负责进行试验,其他单位配合试验。

第五条、在变电所馈电出线的单位,此条线路的漏电试验由机电一队在变电所进行试验,变电所以下的不做要求,但是必须按规定的时间给予配合。

第六条、机电一队1#变电所、25变电所、6#变电所、27泵房、23泵房、23延伸泵房每天漏电试验时间为11:00-12:00,27变电所漏电试验时间为每天12:00-14:00,中央变电所及中央副泵房每天的漏电试验时间为13:00-15:00,机电一队每天按时间进行试验并认真做好记录。

对于漏试或假试的,对责任人每次罚款500元,按“一般三违”处理,记录填写不规范的每处罚款100元。

第七条、各采掘单位要积极配合,特别是牵扯到风机的单位必须提前到风机前看护风机,到位后通知相关变电所司机,积极配合漏电试验工作,有疑问及时和变电所沟通。

对于无正当理由不配合试验的每次罚款500元,造成后果的承担相应责任。

第八条、机电一队变电所司机进行两台相邻的移变的试验时间必须间隔至少十分钟,以防风机倒台不成功造成局部通风机停风。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色连二矿井下低压开关漏电保护跳闸试验管理办法
为保证井下检漏保护装置保护动作可靠,防止漏电伤人事故的发生,针对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请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第一条、根据《煤矿井下低压检漏保护装置的安装、运行、维护与检修细则》、《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对具有选择性功能的检漏保护装置,各支路应每天做一次跳闸试验,总检漏保护装置每周做一次跳闸试验。

对新安装的检漏保护装置在首次投入运行前做一次远方人工漏电跳闸试验。

煤(岩)电钻综合保护装置每班试验一次,照明信号综合保护装置每天试验一次。

运行中的检漏保护装置,每月至少做一次远方人工漏电跳闸试验。

第二条、试验人员做试验前后汇报调度。

第三条、使用单位做远方人工跳闸试验前,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提前一天在调度会通知。

第四条、在变电所馈电出线的单位,此条线路的漏电试验由保供队在变电所进行试验,变电所以下的馈电漏电试验不做要求,但是必须按规定的时间给予配合。

第五条、采掘单位移变低压头配合低压馈电开关使用的,移变低压头馈电开关为总检漏保护装置,下一级馈电为分馈电,分馈电下一级的馈电开关漏电试验不做要求,但是
必须完善辅助接地。

第六条、一台移变由多家单位同时使用时,试验由移变所属单位负责进行试验,其他单位人员在现场配合试验。

时间为12:00-12:30。

第七条、三煤胶带机头变电所每天漏电试验时间为12:00-12:30,四煤胶带机头变电所每天漏电试验时间为12:00-12:30,中央变电所每天漏电试验时间为13:00-13:30。

第八条、涉及局部通风机的低压开关漏电试验必须按下列程序执行:①、局部通风机司机在试漏前做风机自动切换试验,确保主备风机都能正常工作,确保一切正常后,与变电所值班人员电话联系,进行试验。

②变电所(站)值班人员在对向局部通风机供电的低压开关进行漏电跳闸试验前,必须确定所有局部通风机司机在工作地点后,方可进行试验。

避免因试验造成局部通风机停风事故的发生。

③、试验顺序:先对向备用风机供电的开关进行试验,隔5分钟后再对向工作风机供电的开关进行试验。

④、局部通风机司机在漏电跳闸试验前,应把风机切换到非试验线路;试验结束后,应恢复风机到正常运行方式。

⑤、超过试验规定时间,仍未见到用电单位相关负责人员的,变电所(站)值班人员应及时与调度室联系,由调度室负责督促相关人员尽快到位,完成试验,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九条、在规定试验时间段内,如果用电单位需要检修
设备或其它等原因,进行试验可能会引发事故的,用电单位必须在试验进行前通知变电所(站)值班人员暂不对相关开关进行试验,但是检修结束或进行试验不会引发事故后,用电单位必须通知变电所(站)值班人员进行试验,否则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第十条、未按照本办法执行,造成漏电跳闸试验无法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又不能做出合理解释的,每次对责任人、责任单位负责人各罚款500元。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