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林业法律法规体系——法的使用规则.
林业法律法规
林业法律法规林业法律法规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林业经营行为,保护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维护国家生态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林业活动,包括林业资源的开发利用、生态修复与保护、林业经营和管理等各项事务。
第三条林业活动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护和土地利用的法律、法规,同时保障公民合法权益。
第二章林业资源的保护第一节森林资源的保护第四条国家对公益林、森林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等特定区域的森林实行保护,禁止进行乱砍乱伐和非法盗伐行为。
对于森林覆盖率较低的地区,应进行人工造林和森林抚育,提高森林面积和质量。
第二节木材资源的保护第五条木材资源的采伐需要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采伐必须按照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禁止非法采伐、砍伐国家重点保护树种。
对于非法运输和销售木材的行为,应予以查处和处罚。
第六条木材进出口需要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并按照国家质量标准检测合格后方可进行。
第三章林业的生态修复与保护第一节林地的保护与恢复第七条国家支持和鼓励开展林地的生态修复工作,加强生态公益林和退耕还林还草工程的推进,提高林地的生态功能。
第八条禁止违法用地、扩大建设范围破坏林地的行为,对于非法占用林地的行为,应予以处罚,并恢复林地原貌。
第二节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第九条保护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和野生动物,禁止非法猎捕和销售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
对于非法交易和运输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的行为,应予以查处和处罚。
第十条加强野生动植物的栖息地保护,建立自然保护区和野生动植物保护区,提高栖息地的生态质量,保护物种多样性与生态平衡。
第四章林业经营和管理第一节林业经营第十一条林业经营应遵守合同自由、价格自由的原则,保障经营者的权益。
对于林业经营活动需要办理相关手续,依法纳税,并按照监管要求进行经营管理。
第二节林业管理第十二条国家加强对林业经营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林业市场准入制度,规范林业产品的市场经营行为。
《林业法律法规》课件
2 Traditional Knowledge
Recognize the value of indigenous and traditional knowledge in forest conservation and management.
Principles and Objectives
1 Sustainability
Learn how forestry laws and regulations promote sustainable forest management for the benefit of current and future generations.
Overview of the Forestry Industry
Key Players
Understand the roles of government agencies, forest owners, and industry stakeholders in the forestry sector.
3 Social Benefits
Explore the social and economic benefits of social forestry programs for rural communities.
2
Silviculture Practices
Discover the principles and practices of silviculture, including reforestation, afforestation, and sustainable harvesting methods.
林业法规与执法实
绪论
• 一、我国林业法制建设发展的历程 • 1. 探索起步阶段:以1963年的《森林保护条例》为标志。
• 2.逐步成型阶段: 1979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试行)》 ( 1978-20世纪末) 1981年的关于开展义务植树运动的决议 • 1985年的《森林法》 • 1998年的《野生动物保护法》 • 3.全面发展阶段:《农村土地承包法》 • ( 21世纪) 《防沙治沙法》 • 《种子法》 • 《刑法修正案》 • 《退耕还林条例》
1.3林业执法的概念、特征和基本要求
• 1.3.1概念及意义 • 1.是指林业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 织依法律规定,对特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 他组织作出的具有拘束力的具体行政行为。 • 2.意义: • (1)是我国林业法制建设的重要标志。 • (2)是林业行政主体行政职权得以充分运用 和实现的最有力的手段。 • (3)有利于维护和平衡各方面权益。
1.3.3林业执法的基本要求和有效要件
• 1.林业执法的基本要求:正确、合法、 及时 • 2.有效要件:主体合法、执法程序合法 和实体合法。
1.4林业行政执法主体与相对人
• 1.4.1林业执法主体的概念和要件 • 1.概念:是指享有国家行政执法权,能以自 己的名义从事林业行政执法活动,并能独 立地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的林业行政 机关或组织。 • 2.要件:必须是依法成立的行政机关和法律、 法规授权的组织;必须具备法人资格;必 须享有法定的行政执法权。
1.6林业行政执法的种类
• 1.6.1林业行政征收 • 1.概念:是指林业行政主体根据林业建设与资 源保护和发展的需要,依据林业法律、法规的 规定,依法从林业行政相对处收取一定财物的 一种具体行政行为。 • 2.特征:单方性、公益性、强制性和非制裁性。 • 3.种类:育林费、森林植被恢复费、野生动物 资源保护管理费、植物检疫费等。 • 4.原则:依法征收原则、公开征收原则和及时、 足额征收和收支分离原则。
林业法律法规
林业法律法规完整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第二条适用范围第三条定义第二章林地所有权和经营管理第一节林地所有权第二节林地承包和流转第三节林木收益权第三章林业资源保护利用第一节林木保护第二节自然保护区内林业生产第三节土地沙漠化防治和生态重建第四节森林防火第四章种子和苗木管理第一节种子管理第二节种苗生产和加工第三节毒鼠害治理第五章森林经营和开发利用第一节森林计划第二节林业企业制度改革第三节林业工程建设管理第四节非林业经济开发利用第六章林业科学技术与教育第一节林业科技和人才队伍建设第二节林业技术推广和服务第七章法律责任和监督管理第一节法律责任第二节林业行政执法第三节监督管理第八章附则注释:1、林地所有权:指林地所属的所有权。
2、林地承包和流转:指国家授权农民承包土地并经营、管理,以及农民将自己承包的土地流转给他人使用。
3、林木收益权:指非林地所有人依法取得的对林木的所有权或者收益权的权利。
4、森林计划:指制定的森林建设和经营管理的发展计划。
5、非林业经济开发利用:指在不破坏森林资源保护的前提下,开发利用森林资源外的其他资源。
法律名词及注释: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是我国林业领域的基础法律法规,规定了对森林资源的保护和利用、森林管理、林业科技等方面的政策。
2、《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对我国的草原资源进行保护和治理,促进草原的可持续利用。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对水土资源进行保护和治理,防止和减少水土流失。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定了环境保护的基本原则、责任和管理措施。
5、《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火险等级划分标准》:对我国森林火灾危险程度进行划分,为防火提供依据和参考。
林业与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
林业与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林业作为国家重要的经济支柱产业,在发展和利用林木资源的同时,也要积极保护和修复生态环境。
为此,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以确保林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
本文将以《林业法》、《森林法》和《草原法》为主要参考,探讨我国林业与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
一、《林业法》《林业法》是我国林业领域最为基础和重要的法律法规之一。
该法规定了国家对林业的管理制度,明确了森林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利用原则。
其中,重要的法律责任包括:1. 林地保护:《林业法》规定,国家实行林地保护制度,禁止非法占用、毁坏、转用、侵占林地。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破坏森林资源,否则将面临相应的行政或刑事责任。
2. 森林病虫害防治:《林业法》要求,国家鼓励发展健全的森林病虫害防治体系,推广科学的防治技术和方法,减少化学农药的使用量,保护生态环境。
对于因森林病虫害导致的林木损失,相关责任单位需要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3. 退耕还林还草:《林业法》明确,国家实行退耕还林还草制度,鼓励退耕还林还草项目的实施,加强土地的保护和植被的修复。
相关责任单位需要按照政府的要求,配合完成退耕还林还草的任务,并接受相应的监督和检查。
二、《森林法》《森林法》是我国针对森林资源保护和管理制定的一项重要法律法规。
该法重点规定了森林资源的保护、培育、利用和经营管理。
其主要内容包括:1. 森林资源保护:《森林法》明确规定,国家实行森林资源保护制度,保护各类森林资源的完整性和稳定性。
禁止非法砍伐、采伐、毁坏、出卖、收购珍稀树木和其他非法活动,以确保森林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2. 森林培育:《森林法》要求,国家加强森林培育工作,推广造林绿化技术,提高森林资源的质量和种植效益。
同时,鼓励各级政府和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森林培育,共同推动林业的可持续发展。
3. 经营管理:《森林法》规定,国家实行森林资源经营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的林权制度,保障林木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林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林业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培育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加快国土绿化,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和提供林产品的作用,适应社会主义建设和人民生活的需要,特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森林、林木的培育种植、采伐利用和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管理活动,都必须遵守本法。
第三条森林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除外。
国家所有的和集体所有的森林、林木和林地,个人所有的林木和使用的林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登记造册,发放证书,确认所有权或者使用权。
国务院可以授权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对国务院确定的国家所有的重点林区的森林、林木和林地登记造册,发放证书,并通知有关地方人民政府。
森林、林木、林地的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第四条森林分为以下五类:(一)防护林:以防护为主要目的的森林、林木和灌木丛,包括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防风固沙林,农田、牧场防护林,护岸林,护路林;(二)用材林:以生产木材为主要目的的森林和林木,包括以生产竹材为主要目的的竹林;(三)经济林:以生产果品,食用油料、饮料、调料,工业原料和药材等为主要目的的林木;(四)薪炭林:以生产燃料为主要目的的林木;(五)特种用途林:以国防、环境保护、科学实验等为主要目的的森林和林木,包括国防林、实验林、母树林、环境保护林、风景林,名胜古迹和革命纪念地的林木,自然保护区的森林。
第五条林业建设实行以营林为基础,普遍护林,大力造林,采育结合,永续利用的方针。
第六条国家鼓励林业科学研究,推广林业先进技术,提高林业科学技术水平。
第七条国家保护林农的合法权益,依法减轻林农的负担,禁止向林农违法收费、罚款,禁止向林农进行摊派和强制集资。
国家保护承包造林的集体和个人的合法权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承包造林的集体和个人依法享有的林木所有权和其他合法权益。
第八条国家对森林资源实行以下保护性措施:(一)对森林实行限额采伐,鼓励植树造林、封山育林,扩大森林覆盖面积;(二)根据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有关规定,对集体和个人造林、育林给予经济扶持或者长期贷款;(三)提倡木材综合利用和节约使用木材,鼓励开发、利用木材代用品;(四)征收育林费,专门用于造林育林;(五)煤炭、造纸等部门,按照煤炭和木浆纸张等产品的产量提取一定数额的资金,专门用于营造坑木、造纸等用材林;(六)建立林业基金制度。
林业基础知识(林业法律法规试题集与答案)
林业基础知识(林业法律法规试题集与答案)第一篇:林业基础知识(林业法律法规试题集与答案)林业法律法规试题集与答案一、单项选择题1、对林地保护、管理和利用中的违法行为,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有权(A)。
A、检举B、处罚C、控告D、制止2、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负责林权登记的具体工作。
林权登记按照国家林业局《林木和林地权属登记管理办法》执行。
林权依法登记后,由(B)发放林权证。
A、县级林业局B、同级人民政府C、市级林业局D、上级人民政府3、因转让、互换、入股、赠与、分割、合并等取得林木所有权、林地使用权的,应当依法向(A)申请林权变更登记。
A、原登记机关B、县级林业局C、市级林业局D、人民政府4、勘查、开采矿藏和修建道路、水利、电力、通讯等建设工程,需要占用征用林地或者需要临时占用林地的,应当向(C)提出用地申请。
A、林地所有人B、人民政府C、所在地县级林业主管部门D、市级林业主管部门5、为简化手续,方便群众生产生活需要,除防护林、特种用途林和省属国有林场经营区范围内的林地外,占用或者征用林地面积不足(A)公顷的,由省林业主管部门交由县级林业主管部门代审核。
A、0.2 B、0.3C、0.5D、16、严格控制征占用生态公益林林地,确因(B)需要征占用的,需经同级人民政府同意,报原批准机关审核批准后,按有关规定办理用地审核、林木采伐审批手续。
A、县重点建设工程B、国家重点工程建设C、市重点建设工程D、乡重点建设工程7、林木林地权属争议发生后,当事人(B)从事与争议山场林木林地所有权、使用权有关的活动。
A、可以B、不得C、报村干部同意后D、交保证金后8、在争议山场,抢砍林木、抢占林地的,林业主管部门应当予以制止;发生毁坏生产和生活设施以及聚众斗殴、故意伤害他人等违法行为的,(A)应当依法查处。
A、公安机关B、林业局C、执法大队D、检察机关9、未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林权证》,在县级行政区域内发生的林木林地权属争议,以林业“三定”时期(D)依法颁发的林权证及其之后依法变更的林木林地权属证书作为处理依据。
林业法律法规及其相关规定
林业法律法规及其相关规定
森林法的定义:(权利与义务)特定领域国家认可机关制定发布的强制实施的
森林资源:森林、野生动植物(微生物)
第一章森林法及其实施条例
一:概述
(一)森林法的立法进程
从无到有——试行到转正19792.23----1984.9.20——修订完善1998.4.29
(二)森林法的立法目的
1:保护、培育和合法利用森林资源
2:加快国土绿化
3: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的作用
4:适应社会主义建设和人民生活的需要
(三)森林法所确立的原则
1:森林资源以公有制为主的原则
2:依法保护森林、林木、林地、的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原则
3:森林实行分类经营的原则
4:林业建设的基本方针:以营林为基础、普遍护林、大力造林、采育结合、持续利用。
森林为分五大类:
防护林、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特种用途林。
公益林:防护林、特种用途林(行政手段)
商品林: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市场经济:1:竞争机制,2:价值规律)
科技兴林:
国家对森林资源采取保护性措施的原则(法律、行政、经济)
①限额采伐,鼓励植树造林,封山育林,扩大森林覆盖面积
②根据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有关规定,经济扶植或长期贷款:对集体、个人造育林。
③提倡木材综合利用和节约使用木材,鼓励开发利用木材代用品。
④征收育林费
⑤煤炭、造纸部门,按照产品产量提取一定数额的资金,专门用于营造坑木、造纸。
林业法律法规
林业法律法规林业法律法规1. 引言林业是指管理、保护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的一门综合性学科,涉及到生态环境保护、森林资源开发利用等多个方面。
为了规范林业行为,保护森林资源,各国都制定了相应的林业法律法规。
本文将从国内外两个层面介绍林业法律法规。
2. 国内林业法律法规2.1 森林法我国的《森林法》是公民和组织保护、经营和利用森林资源的基本法律法规,于1984年颁布实施,多次修订。
《森林法》规定了公民和组织对森林资源的保护义务和权利,明确了国家对森林资源的管理和保护职责,并对森林资源的合理利用进行了规定。
2.2 森林资源保护法《森林资源保护法》是我国的另一项重要林业法律法规,于1998年颁布实施。
该法规定了对森林资源进行保护的具体措施和方法,包括森林资源的保护区划、森林病虫害的防治、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扑救等内容。
2.3 其他相关法律法规除了《森林法》和《森林资源保护法》外,我国还有一些其他相关的林业法律法规,如《植被保护法》、《国家公园条例》等。
这些法律法规都对森林资源的保护和管理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3. 国际林业法律法规除了国内的林业法律法规外,国际上也存在着一些与林业相关的法律法规,这些法律法规通常由各国政府或国际组织制定。
以下是几个典型的国际林业法律法规:3.1 生物多样性公约生物多样性公约是由联合国制定的一项国际性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旨在保护和合理利用全球生物多样性。
生物多样性与森林生态密切相关,因此该公约对森林资源的保护和管理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
3.2 木材合法性认证制度为了防止非法采伐和非法贸易木材的发生,国际社会普遍采用了木材合法性认证制度。
这一制度要求木材生产与贸易过程中必须遵守一定的合法性标准,以确保木材的来源合法,并促进可持续林业发展。
3.3 森林认证制度森林认证制度是由国际森林认证组织(FSC)制定的一项认证制度,旨在评估和认可符合可持续林业管理标准的森林和林产品。
该认证制度对于推动可持续林业发展、保护森林生态环境、改善社会福祉具有重要意义。
林业政策与法规了解相关规定和限制
林业政策与法规了解相关规定和限制林业政策与法规是指针对林业管理和保护所制定的各项规定和限制。
了解相关的规定和限制对于从事林业行业的人士来说非常重要,它们旨在规范和保护森林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保护,促进生态平衡和经济发展。
本文将介绍一些常见的林业政策与法规,并探讨其对林业经营和管理的影响。
一、林地保护政策林地保护是指对森林资源进行保护、修复和管理的政策措施。
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一般来说,林地保护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1 林地分类与管理我国的林地根据用途和功能的不同,分为国有林地、集体林地和其他林地等。
不同类型的林地享有不同的管理权和使用权,根据相关规定,国有林地主要由国家统一管理和保护,集体林地由集体经济组织或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管理。
1.2 林地调查和监测为了掌握林地资源的情况和变化趋势,林业部门会进行定期的林地调查和监测工作。
这些数据和信息对于指导林业规划、保护和利用具有重要意义。
1.3 林地确权和登记为了保障林地的合法权益,林地确权和登记是非常重要的。
林地确权是指对林地的权属和权益进行确认,林地登记则是将林地的相关信息进行登记和备案。
二、林木资源管理政策林木资源管理政策是指对林木的种植、培育、抚育和采伐等各个环节进行管理和规范的政策措施。
2.1 造林政策我国的造林政策主要包括国家森林资源保护、建设和利用的优惠政策,以及对于森林经营、经济林的扶持政策等。
通过这些政策的支持,可以促进森林资源的增加和保护。
2.2 抚育和保护政策为了促进生长和发展,林木需要进行抚育和保护。
抚育和保护政策包括对林木的病虫害防治、灌溉和施肥等方面的支持和指导。
2.3 采伐和利用政策林木的采伐和利用是可持续发展的关键,采伐和利用政策旨在规范和控制林木的采伐规模、采伐方法和采伐季节,以确保森林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
三、生态保护政策生态保护政策旨在保护和恢复自然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和稳定性,防止人类活动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
林木的林业政策与法规
林木的林业政策与法规林木是地球上最珍贵的自然资源之一,对于环境保护和人类的生活都起着重要的作用。
为了保护和合理利用林木资源,各国制定了一系列的林业政策与法规。
本文将对林业政策与法规的重要性、内容和执行方式进行探讨。
一、林业政策与法规的重要性1. 保护生态环境:林业政策与法规的主要目标之一是保护生态环境,维护地球生态平衡。
通过限制乱砍滥伐、加强防火工作、保护野生动植物等措施,有效保护和维护了林木的生态功能。
2. 促进经济发展:林业作为重要的经济产业,对于国家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起着重要作用。
林业政策与法规的制定与执行,可以促进林产品的合理开发利用,创造就业机会,带动农村经济增长。
3. 维护社会稳定:林业资源的开发利用与土地资源分配、农民的生计息息相关。
通过制定合理的林业政策与法规,可以规范经营行为,维护社会秩序,防止滥伐滥用资源带来的社会问题。
二、林业政策与法规的内容1. 国家林木保护政策:各国会制定相关政策,加强对森林资源的保护。
这些政策通常包括森林资源的合理利用、保护区的设立、乱砍滥伐的禁止等内容,旨在保护更新自然资源,保护生态系统的完整性。
2. 林业资源开发政策:为了合理利用林木资源,各国制定了林业资源开发政策。
这些政策涉及到经营许可、林木采伐配额、奖励政策等,旨在规范林木的开发和利用,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
3. 基础设施建设政策:为了提高林业生产的效益,各国会制定相关政策,推动林业基础设施的建设。
这些政策包括道路建设、林业机械设备的更新、科学研究的支持等,旨在提高林木的生产水平和经济效益。
三、林业政策与法规的执行方式1. 立法:各国根据国情和林业资源状况,通过立法形式确立林业政策与法规。
立法可以明确政策的内容和要求,规范经营行为,为政府行政管理提供法律依据。
2. 行政管理:政府通过行政管理方式,对林木资源进行有效的管理和监督。
行政管理涉及到林业许可、监测评估、执法检查等,通过行政手段维护林业资源的合法性和可持续发展。
林业法律法规
2012。
07。
27林业有关法律法规及案例分析杨全胜一、林业行政执法设定依据(一)法律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颁布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席令第17号颁布日期:1984年9月20日实施日期:1985年11月1日修订日期:1998年4月29日2、《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颁布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席令第9号颁布日期:1988年11月8日实施日期:1989年3月11日修订日期:2004年8月28日另外,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二)行政法规1、《植物检疫条例》颁布机关:国务院第98号令颁布日期:1983年1月3日实施日期:1983年1月3日修订日期:1992年5月13日2、《森林防火条例》颁布机关:国务院颁布日期:1988年1月16日实施日期:1988年3月15日修订日期:2008年11月19日3、《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颁布机关:国务院(第46条令)颁布日期:1989年12月18日实施日期:1989年12月18日4、《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颁布机关:国务院(第278号令)颁布日期:2000年1月28日实施日期:2000年1月29日5、《退耕还林条例》颁布机关:国务院(第367号令)颁布日期:2002年12月14日实施日期:2003年1月20日另外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实施条例》等。
(三)部门规章《林木林地权属争议处理办法》颁布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林业部(第10号令)颁布日期:1996年10月14日实施日期:1996年10月14日《占用征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颁布机关:国家林业局(第2号令)颁布日期:2001年1月4日实施日期:2001年1月4日(四)规范性文件《财政部、国家计委关于批准收取林权证工本费和林权勘测费的复函》颁布机关:财政部、国家计委财综【2001】43号颁布日期:2001年6月19日实施日期:2001年6月19日二、林业行政执法事项(一)行政许可(二)行政处罚(三)行政强制(四)行政征收(五)行政确认(六)行政裁决(七)行政给付今天在这里重点讲解(二)行政处罚。
林业政策与法规解读林业领域的政策和法律法规
林业政策与法规解读林业领域的政策和法律法规林业是指对森林资源进行合理利用、保护和管理的经济活动。
针对林业领域的政策和法律法规,旨在指导、规范和促进林业发展,保护生态环境,实现可持续利用。
本文将对林业政策和法规进行解读,以增进对林业法制建设的理解。
一、林业政策1. 国家级林业政策我国出台了一系列国家级林业政策,以推动林业可持续发展。
其中,森林资源保护政策是最基础的政策之一。
该政策要求对国家森林资源进行保护、修复和合理利用,确保森林生态的稳定与健康。
另外,还有关于森林种植、经营和森林火灾防控等方面的政策,旨在提升林业生产的效率和质量。
2. 地方性林业政策各地方政府也针对本地区的林业特点和需求,制定了相应的地方性林业政策。
以山区林业政策为例,山区地形复杂,林业资源丰富,政府出台的政策主要包括山地林业开发、森林防火、生态补偿等方面的政策。
这些政策的实施,旨在保持山区林业的可持续发展,促进山区经济的繁荣。
二、林业法律法规1. 林业法1998年,我国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林业法》。
该法规定了我国林木资源的保护、管理和利用的基本原则和规定。
林业法的出台,明确了各级政府对林业工作的责任,并提出了加强林业监督、推动林业科技进步、保障林业经济利益等方面的具体要求。
2. 林业行政法规和规章我国还颁布了一系列其他林业行政法规和规章,如《森林资源调查规程》、《森林防火条例》等。
这些法规和规章的出台,对于维护国家森林资源的安全和有效利用具有重要意义。
它们详细规定了林业活动中的各项管理措施、法律责任和处罚措施,以确保林业工作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三、林业政策和法律法规的意义1. 保护生态环境林业政策和法律法规的主要目标之一是保护生态环境。
通过制定合理的林业政策和法规,加强对森林资源的保护、修复和合理利用,可以有效减少森林破坏、草原退化等环境问题,维护生态平衡和生物多样性。
2. 促进经济发展科学合理的林业政策和法律法规有助于促进林业经济的发展。
林业法律法规
林业法律法规林业法律法规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家法律和有关法规的规定,制定本法规定。
第二条林业法律法规的宗旨是保护森林资源,促进林业可持续发展,保障生态安全,改善人民生活条件。
第三条本法所称林业资源包括林地、林木、林下资源、森林生物资源及其他相关资源。
第四条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林业工作的组织、指导、监督和管理。
第五条林业管理单位负责对所辖范围内的林地、林木和林业资源进行保护、管理和监督。
第二章林地保护第六条林地指国家确定的用于林木生长和保护的土地。
第七条林地应当按照规划、用途和面积进行保护和管理。
第八条林地划拨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经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九条林地必须按照法定程序划拨,不得随意侵占或非法利用。
第十条林地划拨时,应当与土地收储、土地征用补偿、土地承包经营等政策相结合。
第三章林木管理第十一条林木是指天然林和人工林中的树木。
第十二条林木应合理利用,保护和增加林木资源。
第十三条对林木的采伐应当遵守国家法律和有关规定,合理利用林木资源。
第十四条保护自然林,加强自然林保护,防止乱砍滥伐。
第十五条种植和经营林木应符合林木种植管理规定,禁止非法种植。
第四章林下资源开发利用第十六条林下资源包括竹笋、蘑菇、草药等发展利用的野生植物和动物。
第十七条林下资源的开发利用应当遵循科学规划和合理利用原则。
第十八条开展林下资源开发利用活动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原则。
第五章森林生物资源保护第十九条森林生物资源是指森林中的生物及其生态系统。
第二十条森林生物资源保护应当遵循保护优先、科学开发、可持续利用的原则。
第二十一条禁止非法采集、猎捕、捕捞和销售带有保护标志的珍稀濒危物种及其制品。
第二十二条森林生物资源保护应加强科研力量,推动森林生物资源的保护和开发利用。
第六章监督和管理第二十三条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林业活动的监督和管理。
第二十四条林业管理单位应当加强对林木、林地、林下资源和森林生物资源的保护和管理。
林业可持续发展与环境保护考核试卷
4.国际林业合作有助于共享资源、技术和管理经验,促进全球森林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保护,对应对气候变化、保护生物多样性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答案:经济;社会;环境
3.我国林业法律法规体系中,______是核心法律,对森林资源的保护和管理起着重要作用。
答案:森林法
4.森林资源包括______、______、______等不同类型。
答案:林木;林地;野生动植物
5.森林碳汇是指森林通过______和______过程从大气中吸收并储存二氧化碳的能力。
A.交流林业管理经验
B.共同应对气候变化
C.保护生物多样性
D.促进木材贸易
17.以下哪些做法有助于减少森林资源的浪费?()
A.提高木材加工技术水平
B.推广木材节约使用
C.发展木材替代品
D.增加木材的消费量
18.以下哪些是林业科技创新的重要方向?()
A.提高造林成活率
B.发展速生丰产林
C.研究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
20. ABC
三、填空题
1.保持生物多样性;调节气候
2.经济;社会;环境
3.森林法
4.林木;林地;野生动植物
5.光合作用;生物量积累
6.物种多样性;遗传多样性;生态系统多样性
7.湿地保护区;湿地恢复工程;湿地保护法规
8.造林技术;森林经营管理;木材加工利用
9.天然林;人工林;混交林
10.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
3.结合实际案例,阐述退耕还林政策对生态环境恢复和地方经济发展的影响。
4.请论述国际林业合作在促进全球森林资源可持续利用和保护中的意义和作用。
林业法律法规知识问答题及答案
林业法律法规知识问答题及答案一、林业法律法规基础知识1、问:我国林业法律法规体系主要包括哪些法律法规?答:我国林业法律法规体系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等。
2、问:《森林法》的立法目的是什么?答:《森林法》的立法目的是为了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保护、培育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加快国土绿化,保障森林生态安全,建设生态文明,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3、问:森林分为哪些类型?答:森林分为防护林、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特种用途林五类。
二、森林资源保护1、问:采伐林木需要办理什么手续?答:采伐林木必须申请采伐许可证,按许可证的规定进行采伐;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除外。
2、问:哪些林木禁止采伐?答:名胜古迹和革命纪念地的林木、自然保护区的森林严禁采伐。
3、问:盗伐林木会受到怎样的处罚?答: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依法赔偿损失;由林业主管部门责令补种盗伐株数十倍的树木,没收盗伐的林木或者变卖所得,并处盗伐林木价值三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野生动物保护1、问:哪些野生动物属于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答:如大熊猫、金丝猴、朱鹮、穿山甲、虎等。
具体的名录可以在相关法律法规和主管部门发布的文件中查询。
2、问: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会有什么后果?答: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3、问:发现受伤的野生动物应该怎么办?答:应立即联系当地的林业主管部门或野生动物保护机构,由专业人员进行救助。
四、林地管理1、问:占用林地需要经过哪些审批程序?答:进行勘查、开采矿藏和各项建设工程,应当不占或者少占林地;必须占用或者征用林地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依照有关土地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2024年林业法实施细则最新版
2024年林业法实施细则最新版前言为了保护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促进林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实施细则。
本细则旨在明确林业法实施过程中的具体操作规范,确保法律的有效执行,为广大林农、林业企业和林业工作者提供明确的行动指南。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森林、林木和林地管理,以及与林业相关的生产、科研、教学等活动。
第二条管理原则林业管理应遵循科学规划、保护优先、分类经营、可持续发展的原则,确保森林资源稳定增长,提高森林覆盖率。
第三条管理职责各级林业部门应依法行使林业管理职责,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组织实施林业法及本细则的各项工作。
第二章森林资源保护第四条森林资源调查与监测定期开展森林资源调查和监测工作,建立健全森林资源档案,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第五条森林采伐管理严格执行森林采伐许可制度,控制森林采伐量,鼓励使用木材替代品和非木质材料。
第六条护林防火建立健全护林防火制度,加强森林火灾预防与扑救工作,确保森林资源安全。
第七条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加强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实施综合治理,防止有害生物蔓延。
第三章植树造林与绿化第八条植树造林规划与实施根据全国植树造林规划,制定地方植树造林计划,组织动员全社会参与植树造林活动。
第九条造林质量保障确保造林质量,禁止使用劣质苗木,提高造林成活率。
第十条林地管理与利用合理规划林地使用,严格林地用途管制,保障林地资源不受非法侵占和破坏。
第四章林业产业发展第十一条林业产业政策引导鼓励林业产业结构调整,发展林业绿色产业,促进林业与循环经济相结合。
第十二条林业产业技术创新加强林业产业技术创新,推广林业新技术,提高林业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
第十三条林业市场建设规范林业市场秩序,加强木材流通管理,保障木材合法流通。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四条违法行为处理违反本细则规定的,由林业部门依法予以查处,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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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法律法规体系——法的适用规则
法的适用规则是指在适用法律规范过程中,遇到法律规范相互冲突时,选
择适用法律规范所应遵守的法定具体规则。
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除宪法外,已经制定颁布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及单行条例、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等规范性文件,数量极大。
由于这些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主体不同,难免会出现不一致或者相互冲突的情况,使适用法律处于两难境地。
因此,需要制定法律以明确在遇有法律规范之间存在冲突时,选择适用法律规范的具体规则。
《立法法》确立了以下适用规则:
1.上位法的效力高于下位法
上位法是效力等级处在高位阶的法。
下位法是效力等级处于低位阶的法。
在不同位阶的法律规范发生冲突时,应当选择适用高位阶的法律规范,既“上位法优于下位法”,这是解决法律冲突的一般规则。
由于不同规范性法律文件的制定主体、制定依据和制定程序不同,其效力等级也不相同。
具体内容如下: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行政法规的效力高于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地方性法规的效力高于本级和下级地方政府规章;上级政府规章的效力高于下级政府规章;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对法律、行政法规作出的变通规定具有优先适用效力;经济特区法规对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法规作出的变通规定,在经济特区内有优先适用的效力。
确立法的效力等级的目的,是用于解决法律规范冲突时的选择优先适用问题,并非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遵守法律的选择依据。
等级效力不同的法律规范均具有法的强制力和拘束力,都必须遵守。
2.同位阶法律规范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各自权限范围内实施
同位阶法律规范是指没有上下高低之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法律规范。
如同级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之间、自治条例之间、单行条例之间、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省级人民政府制定的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具有同等效力,它们都在各自的权限范围内施行。
3.特别规定优于一般规定
所谓特别规定,是指根据某种特殊情况和需要规定的调整某种特殊社会关
系的法律规定。
所谓一般规定,是为调整某类社会关系而制定的法律规范。
这项规则是对同一机关制定的同位规范性文件之间不一致时,选择适用法律规范的
规则。
特别法与一般法具有相对性。
如《土地管理法》关于土地的征占用规定属于一般法规定,而《森林法》关于林地的征占用规定则属于特别法规定,前者规定与后者规定不一致时,应当优先适用后者。
4.新的规定优于旧的规定
这项规则也是适用同一机关制定的同位规范性文件不一致的情形。
理解新
的规定优于旧的规定这一规则,需要与法的溯及力区别开来。
本项规则是在两个规范性文件都是现行有效的情况下,并且新的规定与旧的规定不一致时,应当选择适用新的规定。
如《民法通则》第58条规定,合同一方乘人之危,迫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为无效合同。
而《合同法》第54条则将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纳入可撤销合同的范围。
因《合同法》颁发在后,自合同法生效之日起,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应认定为可撤销合同而不再属于无效合同。
5.不溯及既往原则
法的溯及力是指关于法是否有溯及既往的效力,即法对它生效前所发生的
事件和行为是否适用问题。
如果适用,就是有溯及力,如果不适用,就是没有溯及力。
法的溯及力是法的效力的一个重要方面。
法不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是一项法治原则。
任何法不能要求人们去
遵守立法者尚未颁布的法律规定,对过去已经发生的事件和行为一般应当适用当时的法律规定,这是大多数国家公认的一般原则。
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如我国《刑法》〉第12条笫1款规定了从旧兼从轻的原则。
又如,一些司法解释规定在其生效后对尚未审结和受理的案件,具有溯及力。
6.对法律规范之间冲突的裁决机制的规定
《立法法》明确了不同规范性文件之间的效力等级,并确立了解决法律规范之间冲突时的适用规则,但仍然没有完全解决法律规范之间发生冲突的全部问题。
如对同一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在适用特别法优于一般法和新法优于旧法这两项没有先后顺序的并列规则时,该两项规则之间也会发生冲突。
《立法法》根据各类立法主体之间的监督权限,对法律规范之间冲突的裁决机制作了如下规定:(1)同一机关制定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时,由制定机关裁决;(2)根据授权制定的行政法规和经济特区法规与法律规定不一致,又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3)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提出适用意见,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的,应当决定在该地方适用地方性法规的规定;
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的,应当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④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