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评价表
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评价表
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评价表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评价表类别项目评价要求评价方法评价结果记事符合不符合1 管理要求1. 1管理职责企业管理者应了解计量法律、法规的要求,并负责在本企业组织实施。
检查对计量法律、法规掌握情况;并通过对其他要求的检查,评价企业组织实施的情况。
1. 2管理机构应有主管计量的领导;有管理计量的部门,并能统一管理计量工作。
检查企业组织机构图和关于机构职责的文件,并通过对其他要求的检查评价其管理职能的落实情况。
1. 3 计量人员企业应配备与生产相适应的,并经培训取得资格的计量管理和检测人员。
检查企业组织机构图和关于机构职责的文件,并通过对其他要求的检查评价企业管理职能的落实情况。
1. 4 管理文件应建立与企业相适应的计量体系文件或计量管理制度,并能有效实施,实施结果要有记录。
系文件或计量管理制度(至少应包括《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评价规范》4.4中规定的8项)的覆盖性和适应性,并根据文件检查实施情况及工作记录。
*1.5 计量单位企业使用的技术文件、计量设备及产品标识、使用说明书、净含量标注等必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件、原始记录、统计报表、计量设备、产品包装、标识、说明书是否全部采用法定计量单位。
类别项目评价要求评价方法评价结果记事符合不符合2技术要求*2.1产品标准企业必须有包含产品净含量要求的产品标准。
净含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强制性标准或《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规定》的要求。
检查产品标准的符合性。
检查标准中有关净含量规定的符合性。
*2.2 计量设备企业应根据生产工艺和产品标准的要求配备数量和准确度等计量特性符合规定要求的计量设备。
企业检测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所配备的计量器具,其最大允许误差应小于被检测的定量包装商品的计量负偏差的三分之一。
用于商品量检测的计量器具配备率必须达到100%。
根据工艺文件和产品标准,检查主要原材料检测、工艺过程控制和终端产品检测的计量器具配备在数量和计量性能上是否满足规定的要求。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保证能力评价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保证能力评价核查报告申请核查单位组织核查单位核查日期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编制填表须知1、本《核查报告》可用墨笔或计算机填写,要字迹清楚。
2、本《核查报告》的表格填报页数不够时,可用A4纸附页,但须连同正页编第页,共页。
3、本《核查报告》所选“□”内打“√”。
4、本《核查报告》“C”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定量包装商品计量保证能力合格标志”的英文缩写。
5、本《核查报告》须经考核组长签字有效。
6、本《核查报告》亦适用增项、复查和监督考核。
8、本《核查报告》格式可在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信息网(网址:)上下载电子文档。
1.企业概况1.1企业名称:ﻩﻩ地址:邮编:ﻩ传真:ﻩﻩE-mail:负责人:ﻩ职务:ﻩ电话:联系人:职务:ﻩ电话:ﻩ1.2核查类型ﻩ首次□增项□ﻩ复查□监督□其他□1.3企业类型ﻩ内资□外资□ﻩ联营□ﻩ私有□其他□1.4获取证书情况ﻩ1.5企业人员情况企业总人数: 名;ﻩﻩ计量人员数:ﻩﻩ名;中级职称人数:ﻩ名; 检验人员数:名。
ﻩ1.6其它2.核查组确认的核查项目建议批准的定量包装商品计量保证能力评价产品第1页共1页3.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评价表注:请在考核意见所选项内打“√”;①带*号项有一项不符合,即为评价不通过;②不带*号项有三项以上不符合,即为评价不通过;③不带*号项有三项以下(含三项)不符合,应限期整改,整改仍不合格视为评价不通过。
4.现场核查过程5.不符合项记录表第页共页5.核查员签字6.整改完成记录及核查组长确认意见7.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评价结论表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评价工作指南1、申请与受理1.1企业按照《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评价规范》先行自我评价,达到要求的企业,经过当地市局的推荐,以自我声明的方式自愿向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申请。
1.2申请企业应提交的材料:①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自我评价声明(国家统一印制);②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评价表(国家统一印制);③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自我评价审查备案登记表(国家统一印制);④企业计量管理文件;⑤企业计量器具配备情况表;⑥企业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登记表;⑦企业生产定量包装商品的产品标准;⑧企业生产定量包装商品的包装标识、使用说明书。
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评价表教案资料
类别
项目
评价要求
评价方法
评价结果
记事
符合
不符合
2
技
术
要
求
*2.1
产品标准
企业必须有包含产品净含量要求的产品标准。净含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强制性标准或《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规定》的要求。
检查产品标准的符合性。检查标准中有关净含量规定的符合性。
*2.2
计量设备
企业应根据生产工艺和产品标准的要求配备数量和准确度等计量特性符合规定要求的计量设备。企业检测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所配备的计量器具,其最大允许误差应小于被检测的定量包装商品的计量负偏差的三分之一。用于商品量检测的计量器具配备率必须达到100%。
计量器具
企业对不合格计量器具应停止使用、隔离存放,并作出明显标志,不合格设备应经修理后重新检定合格方可使用。如计量设备在以往检测中给商品的量值带来了明显的误差风险,应采取必要的纠正措施。
在现场抽查计量器具,检查是否有不合格的在用计量器具;检查对不合格计量器具的管理是否符合规定的要求;检查是否对有明显误差风险的数据采取了纠正措施。
2.7
环境条件
检测的环境条件应满足检测规范和计量检测设备对环境的要求。
根据检测规范和计量器具使用说明,检查环境条件是否满足规定的要求。
2.8
记录
检查企业有关记录的完整性。
*3.1
净含量
标注
企业必须在商品包装上明确标注定量包装商品的净含量,经含量的标准必须符合产品标准和《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规定》的要求。
*3.4
不合格
控制
企业必须确保不符合产品标准或实物净含量超过允许误差规定的不合格品处于受控状态,以防止其出厂损害消费者利益。
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评价规范
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评价规范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评价规范前言为了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规范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的计量行为,提高企业的计量保证能力和定量包装商品的计量信誉,保护消费者利益,根据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评价规定》,制定本规范。
企业向社会声明具备相应的计量保证能力,应以本规范为依据。
本规范提出的要求,来源于国家计量法律、法规和规章对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的法规要求和企业为保证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准确所应具备的管理要求、技术要求和产品要求,这些要求是生产定量包装商品的企业所应满足的基本要求。
本规范也可供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在建立其计量保证体系时使用。
1.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评价,指导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建立计量保证体系,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对本单位计量保证能力的自我检查和评价。
2.引用文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2)《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规定》;3)《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评价规定》;4)《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检验规则》(JJF1070-2000);5)其他相关行政法规、强制性国家标准及技术规范。
3.定义3.1定量包装商品指以销售为目的,在一定量限范围内具有统一的质量、体积、长度标注的定量包装商品。
本规范所指的量限范围是:质量:5g ̄25kg体积:5mL ̄25L长度:没有限制3.2净含量去除包装材料和与该产品包装在一起的任何其他材料后的实际质量、体积、长度。
3.3计量保证用于保证计量可靠和适合的测量准确度的全部法规、技术手段及必要的各种活动。
3.4计量设备所有的计量器具、标准物质和辅助设备以及进行测量所必需的技术资料,既包括测量和检验过程中使用的,也包括检定(校准)中使用的设备。
4.管理要求4.1管理职责企业管理者应了解计量法律、法规及相关的要求并负责在本企业组织贯彻实施。
4.2管理机构企业应有明确主管计量工作的负责人,有管理计量工作的部门,能统一管理本企业的计量工作。
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自我评价表企业自查,不用提交
(企业自查,不用提交)
类别
项目
评价要求
评价方法
评价结果
记事
符合
不符合
1
管
理
要
求
1.1
管理职责
企业管理者应了解计量法律、法规的要求,并负责要本企业组织实施。
检查对计量法律、法规掌握情况;并通过对其他要求的检查,评价企业组织实施的情况。
1.2
管理机构
应有主管计量的领导;有管理计量的部门,并能统一管理计量工作。
3.3
包装材料
企业使用的包装材料应满足定量包装商品计量准确性的要求,并能防止商品在包装(分装)和运输过程中的渗漏和破损。
在生产现场和包装材料库房,检查包装材料是否能满足计量准确性的要求;并检查包装材料的性能是否能满足生产工艺和运输的要求。
*3.4
不合格控制
企业必须确保不符合产品标准或实物净含量超过允许误差规定的不合格品处于受控状态,以防止其出厂损害消费者利益。
在生产现场及库房检查不合格品的控制情况,并检查不合格品的流向。
3.5
纠正措施
企业应对不合格品进行评审,分析不合格产生的原因,并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纠正措施的实施情况应加以记录。
检查对不合格品的评审记录,并检查纠正措施的实施情况记录。
自我评价结论
注:1.带*号项有一项不符合,即为评价不通过。
2.不带*号项有三项以上不符合,即为评价不通过。
3.不带*号三项以下(含三项)不符合,应限期整改,整改仍不合格视为评价不通过。
在现场抽查计量器具,检查是否有不合格的在用计量器具;检查对不合格计量器具的管理是否符合规定的要求;检查是否对有明显误差风险的数据采取了纠正措施。
计量保证能力评价表
符合
是否满足规定的
技
被检测的定量包装 要求。特别是用于
术
商品的计量负偏差 商品量检测的计
要
的三分之一。用于商 量器具配备率是
求
品量检测的计量器 否达到 100%。
具配备率必须达到
100%。
企业使用的强检计 检查全部强检和
*2.3
量器具受检率必须 非强检计量器具 达到 100%,非强检 的检定证书或校
件,并通过对其他要求 符合
管理机构 门,并能统一管理计
的检查评价其管理职
量工作。
能的落实情况。
检查人员配备的数量
企业应配备与生产
1.3
是否与生产要求相适 相适应的,并经培训
应;人员的素质是否经 符合
1 计量人员 取得资格的计量管 培训满足相应岗位的
管
理和检测人员。
要求;
理
要
求
检查计量体系文件或
计量管理制度(至少应
并检查规范内容的
定程序进行检测,
完整性。现场检查
检测结果要有记录。
检测工作情况,并
抽查部分检测原始
记录。
2.7 检测的环境条件应 根据检测规范和计
满足检测规范和计 量器具使用说明,
环境
符合
量检测设备对环境 检查环境条件是否
条件 的要求。
满足规定的要求。
2.8 检查企业有关记录
符合
记录 的完整性。
企业必须在商品包
符合产品标准或
在生产现场及库
*3.4
实物并并净含量 房检查不合格品
超过误差规定的
的控制情况,并检 符合
不合格 不合格产品处于
查不合格品的流
控制 受控状态,以防止
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评价(“C”标)
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评价(“C”标)∙表格下载∙办事指南关于开展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评价工作的通知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文件技监技发【2001】203号各区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燕山分局、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为了加强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借鉴国际通行做法,开展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评价工作,相继发布了《关于印发“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评价规定”的通知》(见附件1)、《关于印发“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评价规范”及“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合格标志图形使用规定”的通知》(见附件2)和《关于印发“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评价规定”有关表格式样的通知》(见附件3),为了做好这项工作,制定了“北京市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评价工作办法”(见附件4),现一并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关于印发“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评价规定”的通知2.关于印发“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评价规范”及“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合格标志图形使用规定”的通知3.关于印发“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评价规定”有关表格式样的通知 4.北京市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评价工作实施办法二OO一年六月十九日附件1关于印发“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障能力评价规定”的通知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文件质技监局量发【2001】5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为了加强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维护消费者和生产者利益,我局根据我国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实际情况,借鉴国际通行做法,制定了《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评价规定》(见附件1),现印发给你们。
请结合实际,并在企业自愿的基础上,组织贯彻实施。
我局将分批公布可开展评价的定量包装商品目录。
第一批可开展评价的定量包装商品目录见附件之。
附件:1.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评价规定2.第一批可开展评价的定量包装商品目录二OO一年四月六日附件1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评价规定一、为了保证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准确,维护消费者和生产者利益,鼓励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建立计量保证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规定》制定本规定。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保证能力评价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保证能力评价引言定量包装商品是指按照一定的标准和要求,将商品以固定的重量、数量、体积等进行包装的过程。
定量包装商品在现代市场中具有广泛的应用,涉及到食品、药品、化妆品、日用品等多个领域。
而保证定量包装商品的计量准确性和质量稳定性是非常重要的,因为不准确的计量可能会导致消费者的权益受损、市场秩序混乱等问题。
因此,对定量包装商品的计量保证能力进行评价,能够帮助企业提升产品质量,维护市场秩序,满足消费者需求。
评价指标1. 精度精度是评价计量保证能力的重要指标之一。
精度是指实际测量结果与真实值之间的偏差大小程度。
在定量包装商品计量过程中,如果实际包装的重量、数量与标准值存在较大的偏差,则说明计量精度较低。
通过统计一定数量的样品,对其进行称重或计数,并与标准值进行对比,可以得出精度评价结果。
2. 稳定性稳定性是评价计量保证能力的另一个重要指标。
稳定性是指在一定的条件下,重复测量得到结果的变化程度。
在定量包装商品计量过程中,如果重复测量结果的变化较大,则说明计量稳定性较差。
通过对一定数量的样品进行多次重复测量,并对测量结果进行统计分析,可以得出稳定性评价结果。
3. 线性度线性度是评价计量保证能力的另一个关键指标。
线性度是指在一定的测量范围内,计量系统输出值与输入值之间的关系是否为线性关系。
在定量包装商品计量过程中,如果计量系统输出值与输入值之间存在非线性关系,例如在高负荷下计量结果与输入值的偏离程度较大,说明计量线性度较低。
通过对不同输入值进行测量,并绘制输入值与输出值的曲线,可以得出线性度评价结果。
4. 重复性重复性是评价计量保证能力的另一个重要指标。
重复性是指在一定的条件下,同一测量设备对同一样品进行多次重复测量,得到结果的变化程度。
在定量包装商品计量过程中,如果同一测量设备对同一样品的重复测量结果变化较大,则说明计量重复性较差。
通过对同一样品进行多次重复测量,并对测量结果进行统计分析,可以得出重复性评价结果。
河北省定量包装生产企业
河北省定量包装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评价(“C”标志)申报与评价材料企业名称: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电话:申请日期: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制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自我评价声明根据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评价规范》,本企业通过自我评价,声明符合该《规范》要求。
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名:(企业印章)定量包装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自我评价审查备案登记表开展评价的定量包装商品目录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登记表生产定量包装商品主要计量器具配备情况表注:1.带*号项有一项不符合,即为评价不通过。
2..不带*号项有三项以上不符合,即为评价不通过。
3.不带*号项有三项以下(含三项)不符合,应限期整改,整改仍不合格视为评价不通过。
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评价结论表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评价现场核查工作程序一、核查依据:1、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评价规定;2、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评价规范;3、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规定。
二、核查程序:1、预备会议:参加人员:有核查组长负责召集审核组全体成员参加,也可根据需要邀请企业代表参加。
内容:(1)分配工作任务及时间安排;(2)专家介绍生产流程及关键工艺、检测点等;(3)核查组长强调注意事项、核查工作纪律等;(4)为核查做好准备工作。
2、首次会议(30分钟左右)参加人员:核查组全体成员、企业主管领导及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及管理人员;所有参加会议人员进行签到。
内容:(1)双方负责人按签到表介绍参加会议人员,企业确定引导员、联络员。
(2)核查组长介绍核查依据、工作程序、核查员分工,确认核查产品的种类名称、规格、确认生产场地的范围,及核查工作的注意事项。
(3)听取企业领导自我评价情况的汇报,一般不超过15分钟。
3、现场核查:(1)企业提供相关的资料及产品计量检验报告。
(2)核查组按照分工进行现场检查;(3)核查组在现场检查中发现有不合格项目时,将现场核查情况和初步结论向企业领导说明并交换意见,得到企业的确认后,现场填写《不合格项目汇总表》,核查员签字,企业领导签字。
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评价
填表说明
1.单位代码:填写企业代码。
2.主管部门:是指申请计量评定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如果无,可划斜杠。
3.注册地址:以工商营业执照为准;
经营地址:是指企业实际生产所在地。
4.计量机构名称或隶属部门名称:是指企业内部负责计量管理的部门、科室等。
5.是否在一年内发生质量、计量事故或违法行为:是指企业内部重大质量、计量事故或被有被行政部门处罚的情况,如果有请简要写明情况。
6.计量器具总件数:是指企业内(包括原料采购、生产控制、产品检测等)计量器具总数。
7.强检计量器具总件数:强检计量器具是指企业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特指向次级标准计量器具传递的),以及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等列入强制检定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
8.参加过何种计量、质量审核活动:指企业参加及获得的计量体系、质量体系认证等外部或内部的审核活动。
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
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评价申请书
申请单位(盖章):
申请日期:
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评价
申请材料目录
1.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自我评价声明
2.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自我评价审查备案登记表
3.企业申请定量包装商品“C”标志产品目录
4.企业计量器具配备情况表
5.企业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登记表
6.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评价表
7.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评价结论表
8.营业执照复印件
9.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列入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
内产品提供)
10.3C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列入3C认证管理目录内产品提供)
1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如有提供)
12.测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如有提供)
13.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证书原件(换证提供)
14.企业计量管理文件
15.企业生产的产量包装商品的包装标识或使用说明书
16.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人员证书复印件
自我评价声明
根据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评价规范》,本企业通过自我评价,声明符合该《规范》要求。
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名
(企业印章)
年月日
自我评价审查备案登记表
企业申请定量包装商品“C”
标志产品目录
注:上报资料时另附以上定量包装商品,商品量的检测报告,该报告为通过计量认证的定量包装商品检测实验室出具的报告。
计量器具配备情况表
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登记表
8。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保证能力申请表
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考核
申
请
表
申请单位名称:
申请日期:
一、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
自我评价声明
根据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评价规范》,本企业通过自我评价,声明符合该《规范》要求。
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名:
(企业印章)
年月日
二、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2-1 自我评价审查备案登记表
2-2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保证能力评价产品情况表
2-3 申请产品净含量离散分布图
抽检时间
三、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自我评价表
2.不带*号项有三项以上不符合,即为评价不通过。
3.不带*号项有三项以下(含三项)不符合,应限期整改,整改仍不合格视为评价不通过。
四、不符合项汇总表
五、整改措施完成情况
六、检测记录
6-1 库房现场产品名称:
6-2 生产现场产品名称:
七、申请材料
1、定量包装商品计量保证能力评价申请表二份;
2、企业合法地位的证明文件;
3、企业概况说明二份;
4、企业计量管理文件;
5、企业计量器具配备情况表;
6、企业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登记表;
7、企业生产定量包装商品的产品标准;
8、企业生产的定量包装商品的包装标识、说明书。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保证能力评价申请表至少二份原件,其它材料可用复印件。
)八、受理意见。
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评价规范
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评价规范前言为了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规范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的计量行为,提高企业的计量保证能力和定量包装商品的计量信誉,保护消费者利益,根据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评价规定》,制定本规范。
企业向社会声明具备相应的计量保证能力,应以本规范为依据。
本规范提出的要求,来源于国家计量法律、法规和规章对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的法制要求和企业为保证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准确所应具备的管理要求、技术要求和产品要求,这些要求是生产定量包装商品的企业所应满足的基本要求。
本规范也可供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在建立其计量保证体系时使用。
1、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评价,指导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建立计量保证体系,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对本单位计量保证能力的自我检查和评价。
2、引用文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2)《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规定》;3)《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评价规定》;4)《定量包装商品;争含量检验规则》(JJFl070—2000);5)其他相关行政法规、强制性国家标准及技术规范。
3、定义3.1 定量包装商品指以销售为目的,在一定量限范围内具有统一的质量、体积、长度标注的定量包装商品。
本规范所指的量限范围是:质量:5g-25kg体积:5mL-25L长度:没有限制3.2 净含量去除包装材料和与该产品包装在一起的任何其他材料后的实际质量、体积、长度。
3.3 计量保证用于保证计量可靠和适合的测量准确度的全部法规、技术手段及必要的各种活动。
3.4 计量设备所有的计量器具、标准物质和辅助设备以及进行测量所必需的技术资料,既包括测量和检验过程中使用的,也包括检定(校准)中使用的设备。
4.管理要求4.1 管理职责企业管理者应了解计量法律、法规及相关的要求并负责在本企业组织贯彻实施。
4.2 管理机构企业应有明确主管计量工作的负责人,有管理计量工作的部门,能统一管理本企业的计量工作。
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自我评价声明(式样)
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自我评价声明(式样)
按照《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评价规范》(质技监局量函〔2001〕106号,以下简称《规范》)的要求,本企业进行了自我评价。
现公开承诺本企业已达到《规范》的有关要求,所生产的定量包装商品(品种、规格见附页)的净含量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原质检总局第75号令)的有关规定。
自即日起,本企业将在相应的定量包装商品上使用全国统一的计量保证能力合格标志(C标志)。
特此声明。
声明单位(印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声明时间:20XX年X月X日
附页
拟使用C标志的定量包装商品
单位(印章):
时间:20XX年X月X日。
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评价规范
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评价规范第一篇: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评价规范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评价规范前言为了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规范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的计量行为,提高企业的计量保证能力和定量包装商品的计量信誉,保护消费者利益,根据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评价规定》,制定本规范。
企业向社会声明具备相应的计量保证能力,应以本规范为依据。
本规范提出的要求,来源于国家计量法律、法规和规章对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的法规要求和企业为保证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准确所应具备的管理要求、技术要求和产品要求,这些要求是生产定量包装商品的企业所应满足的基本要求。
本规范也可供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在建立其计量保证体系时使用。
1.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评价,指导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建立计量保证体系,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对本单位计量保证能力的自我检查和评价。
2.引用文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2)《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规定》;3)《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评价规定》;4)《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检验规则》(JJF1070-2000);5)其他相关行政法规、强制性国家标准及技术规范。
3.定义3.1定量包装商品指以销售为目的,在一定量限范围内具有统一的质量、体积、长度标注的定量包装商品。
本规范所指的量限范围是:质量:5g ̄25kg体积:5mL ̄25L长度:没有限制3.2净含量去除包装材料和与该产品包装在一起的任何其他材料后的实际质量、体积、长度。
3.3计量保证用于保证计量可靠和适合的测量准确度的全部法规、技术手段及必要的各种活动。
3.4计量设备所有的计量器具、标准物质和辅助设备以及进行测量所必需的技术资料,既包括测量和检验过程中使用的,也包括检定(校准)中使用的设备。
4.管理要求4.1管理职责企业管理者应了解计量法律、法规及相关的要求并负责在本企业组织贯彻实施。
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评价规范
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评价规范前言为了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规范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的计量行为,提高企业的计量保证能力和定量包装商品的计量信誉,保护消费者利益,根据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评价规定),制定本规范。
企业向社会声明具备相应的计量保证能力,应以本规范为依据。
本规范提出的要求,来源于国家计量法律、法规和规章对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的法制要求和企业为保证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准确所应具备的管理要求、技术要求和产品要求,这些要求是生产定量包装商品的企业所应满足的基本要求。
本规范也可供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在建立其计量保证体系时使用。
1.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评价,指导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建立计量保证体系,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对本单位计量保证能力的自我检查和评价。
2.引用文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2)《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3)《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评价规定》4)《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检验规则》(JJF1070—2005);5) 其他相关行政法规、强制性国家标准及技术规范。
3.定义3.1 定量包装商品指以销售为目的,在一定量限范围内具有统一的质量、体积、长度标注的定量包装商品。
本规范所指的量限范围是:质量:5g~25kg体积:5ml~25L长度:没有限制3.2 净含量去除包装材料和与该产品包装在一起的任何其他材料后的实际质量、体积、长度。
3.3 计量保证用于保证计量可靠和适合的测量准确度的全部法规、技术手段及必要的各种活动。
3.4 计量设备所有的计量器具、标准物质和辅助设备以及进行测量所必需的技术资料,既包括测量和检验过程中使用的,也包括检定(校准)中使用的设备。
4.管理要求4.1 管理职责企业管理者应了解计量法律、法规及相关的要求并负责在本企业组织贯彻实施。
4.2 管理机构企业应有明确主管计量工作的负责人,有管理计量工作的部门,能统一管理本企业的计量工作。
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评价
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自我评价申明
根据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评价规范》,本企业通过自我评价,声明符合该《规范》要求。
企业法人代表签名:
(企业印章)
年月日
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自我评价审查备案登记表
附表:
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评价表
注:1、带*号项有一项不符合,即为评价不通过。
2、不带*号项有三项以上不符合,即为评价不通过。
3、不带*号项有三项以下(含三项)不符合,应限期整改,整改仍不合格视为评价不通过。
贵州省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
贵州省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监管模式改革试点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全面深化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的总体部署,按照国务院《计量发展规划(2013-2020年)》中关于“强化对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监管,改革完善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监管模式”的要求,我省改革试点工作经请示并获总局支持,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紧紧围绕转变政府职能、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的工作目标,以遵义、六盘水、安顺、毕节为试点,对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监管模式进行改革,探索建立“企业自我声明—政府后续监管—市场监督”的定量包装商品新型管理模式,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强化政府后续监管,强化市场投诉监督,逐步建立和完善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的诚信计量体系建设,更好地维护消费者权益。
二、基本原则此次对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监管模式进行改革,遵循三项基本原则,一是坚持企业为主,强化主体责任;二是坚持依法监管,发挥政府作用;三是坚持市场导向,严格优胜劣汰。
三、申报条件在试点地区具备以下条件的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可在生产的定量包装商品上使用全国统一的计量保证能力合格标志(以下简称“C标志”)。
1.有营业执照并正常生产。
2.按照《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评价规范》的有关要求,自我评价合格(附件3),明示企业已符合规范要求,生产的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符合有关规定。
3.企业向所在地市质监局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的备案资料,备案材料包括附件1~4、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4.市质监局对备案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进行审核,填报审核表(附件5)后报省质监局。
5.省质监局通过门户网站完成备案材料的发布。
四、后续监管对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监管模式进行改革后,相关市、县级计量主管部门要对自我声明使用C标志企业建立后续监督检查机制,及时纠正和查处不实的自我声明,完善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监督抽查和执法机制。
如发现使用C标志的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生产的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不符合有关规定的,要依法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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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
计量保证能力评价
申
请
书
申请单位名称:
申请日期: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填写说明
1、自我评价声明要有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企业盖章,要填写声明时间。
2、自我评价审查备案登记表要填写详细,企业领导要签署意见,加盖单
位公章。
3、申请产品的类别、品牌、名称、净含量、产品标准要填写详细,申请
的每一规格都要登记,如表不够可复印。
4、企业灌充填设备登记表要填写企业所有用于灌(充填)的计量器具,
并按照表格的容填写。
5、净含量控制离散分布图要求企业填写近一时期,企业或委托技术机构
对产品净含量抽检的离散统计。
6、自我评价表要求企业计量管理人员按照所列容,对企业部逐项对照核
查并认真记录,对不符合项要写出容摘要、整改措施及完成时间。
7、商品净含量的检测,企业申请的每一规格的产品都要抽检,要有具体
的检测数据和检测结果。
表不够可复印。
一、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
自我评价声明
根据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评价规》,本企业通过自我评价,声明符合该《规》要求。
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名:
(企业印章)
年月日
二、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 2-1自我评价审查备案登记表
2-2定量包装商品计量保证能力评价产品情况表
2-3申请产品净含量离散分布图
抽检时间
注:按照所申请产品序号逐一填写
三、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自我评价表
注:1.带*号面有一项不符合,即为评价不通过。
2.不带*号项有三项以上不符合,即为评价不通过。
3.不带*号项有三项以下(含三项)不符合,应限期整改,整改仍不合格视为评价不通过。
四、不符合项汇总表
五、整改措施完成情况
六、检测记录
6-1 库房现场产品名称:
注:按照所申请产品序号逐一填写
6-2 生产现场产品名称:
注:按照所申请产品序号逐一填写
七、申请材料
1、定量包装商品计量保证能力自我评价报告(三份);
2、企业合法地位的证明文件(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
3、企业概况说明;
4、企业计量管理文件;
5、企业计量器具配备情况表;
6、企业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登记表(检定证书复印件);
7、企业生产定量包装商品的产品标准;
8、企业生产的定量包装商品的包装标识、说明书;
9、一年的定量包装商品检验合格的净含量检测报告(原件);
10、两名以上审员证(复印件)。
八、受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