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承兑汇票培训 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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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银行承兑汇票期限
银行承兑汇票作为一种有价票据,有一定的期限时效。银行承兑汇票期 限可以分为银行承兑汇票承兑期限、银行承兑汇票持票人权利期限、银 行承兑汇票提示付款期限、银行承兑汇票追索权期限及银行承兑汇票丧 失保全期限。 1、银行承兑汇票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即银行承兑汇票票面所呈现 “出票日期”与“汇票到期日”之间最长时间段不得超过6个月。如银行 承兑汇票出票日期为2009年1月1日,那么该张银行承兑汇票期限(至汇 票到期日)必须在2009年7月1日以前,否则票据无效。 2、银行承兑汇票持票人对票据的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期限,自票据到 期日起2年。 3、银行承兑汇票提示付款期限,自汇票到期日起10日内。如一张银行承 兑汇票2009年7月1日到期,则其提示付款期限自2009年6月22日起。 4、银行承兑汇票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时,持票人可行使追索权。 银行承兑汇票追索权期限自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之日起6个月;持 票人对前手的银行承兑汇票再追索权期限,自清偿日或者被提起诉讼之 日起3个月。再追索权超过此期限不行使而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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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银行承兑汇票期限
5、银行承兑汇票拒绝承兑期限,银行承兑汇票付款人从收到提示承兑当 日起,在3日内承兑或者拒绝承兑。如果拒绝承兑,必须出具拒绝承兑的 证明。《票据法》规定,付款人承兑汇票,不得附有条件,承兑附有条 件的,视为拒绝承兑。 6、银行承兑汇票公示催告申请有效期,银行承兑汇票丧失后,失票人申 请挂失止付。银行在挂失止付后3日内应依法向票据支付地人民法院申请 公示催告。自向承兑人送达挂失止付通知书之日起应密切与法院联系, 使其在12日内向承兑人发出止付通知书。 7、银行承兑汇票除权判决申请期限,银行承兑汇票公示催告期限届满, 无人申报票据权利,申请人自公告期满1个月内向法院提交除权判决申请 书,由法院作出判决。判决仍需经公告15日后生效。自公告生效之日起, 申请人有权请求付款人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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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汇票行为
3、付款:提示付款是指票据的持票人在票据的付款期限内向票据付款人 提示付款,要求票据付款人偿付票据金额的行为 银行承兑汇票的持票人应当自汇票到期日起十日内向付款人提示付款, 持票人应当在提示付款期限内通过开户银行委托收款或直接向付款人提 示付款。 对异地委托收款的,持票人应计算邮程,提前通过开户银行委托收款。 持票人超过提示付款期限提示付款的,持票人的开户银行不予受理。 通过委托收款银行或者通过票据交换系统向付款人提示付款的,视同 持票人提示付款,其提示付款日期以持票人向开户银行提交票据日为准。 银行承兑汇票的持票人超过规定的提示付款期限提示付款的,丧失对 其前手的追索权。 持票人未按照上述规定期限提示付款的,在作出说明后,仍可以向承 兑人请求付款,承兑人或者付款人仍应当继续对持票人承担付款责任。
2、商业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由银行以外的付款人承兑的票据。商业 承兑汇票可以由付款人签发并承兑,也可以由收款人签发交由付款人承 兑。商业汇票的付款人为承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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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汇票行为
1、出票:银行承兑汇票是由出票人签发的,由银行承兑的,委托付款人 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2、提示承兑:银行承兑汇票的付款人接到出票人或持票人向其提示承兑 的汇票时,应当向出票人或持票人签发收到汇票的回单,记载汇票提示 承兑日期并签章。付款人应当自收到提示承兑的汇票之日起3日内承兑或 者拒绝承兑。付款人拒绝承兑的,必须出具拒绝承兑的证明。承兑是汇 票付款人做出的,表示其于到期日支付汇票金额的票据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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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习目的
在我们收款及票据承兑业务过程中,汇据(特别是银行承兑汇票) 是经常接触到的常规业务,为了能更好的熟悉业务流程,对汇票有全面 的了解,能够及时的防范票据风险,保证资金安全,特针对票据识别及 相关知识进行简短的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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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汇票种类
1、银行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是由在承兑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存款人 出票,向开户银行申请并经银行审查同意承兑的,保证在指定日期无条 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纸质承兑期限最长不超过6 个月(电子汇票的最长期限可达1年)。承兑申请人在银行承兑汇票到期 未付款的,按规定计收逾期罚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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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汇票行为
4、背书:一种票据行为,是票据权利转移的重要方式。背书的连续性是 指初始背书人是收款人,前次转让的被背书人是后次转让的背书人,最 后一次转让的被背书人是票据的当前持票人。
顺序 当事人 被背书人
背书人
第1次转让 B
A 收款人
第2次转让 C B
Hale Waihona Puke Baidu
第3次转让 D C
第4次转让
银行承兑汇票培训
安徽神松机器有限公司
2015-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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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学习目的 二、汇票种类(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 三、汇票行为 四、银行承兑汇票期限 五、汇票贴现及利息计算 六、定义及要素 七、汇票样本 八、汇票规范要素:1、票面;2、背书 九、银行承兑汇票存在的九类问题及处理方法 十、银行承兑汇票会计业务处理 十一、结束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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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被背书
人是持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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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汇票行为
5、拒付和追索:追索权的行使必须在票据法规定的期限内,并且只有在获 得拒绝证明时才能行使。银行承兑汇票到期被拒绝付款的,持票人可以行使 追索权。持票人行使追索权时,应当提供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的有关 证明。持票人不能出示拒绝证明、退票理由书或者未按照规定期限提供其他 合法证明的,丧失对其前手的追索权。但是,承兑人或者付款人仍应当对持 票人承担责任。持票人应当自收到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的有关证明之 日起3日内,将被拒绝事由书面通知其前手;其前手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 日内书面通知其再前手。持票人也可以同时向各汇票债务人发出书面通知。 未按照前款规定期限通知的,持票人仍可以行使追索权。因延期通知给其前 手或者出票人造成损失的,又没有按照规定期限通知汇票当事人,承担对该 损失的赔偿责任,但是所赔偿的金额以汇票金额为限。 在规定期限内将通 知按照法定地址或者约定的地址邮寄的,视为已经发出通知。 持票人可以 不按照票据债务人的先后顺序,对其中任何一人、数人或者全体行使追索权。 持票人对票据债务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已经进行追索的,对其他票据债务人 仍可行使追索权,被追索人清偿债务后,与持票人享有同一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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