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鼓励和促进旅游民宿发展的实施意见(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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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鼓励和促进旅游民宿发展的实施意见(2019)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实施文化强市旅游强市文旅发展战略,切实加强我市旅游住宿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优质旅游产品开发,不断提升游客的旅游品质获得感和幸福感,助推我市旅游民宿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健康有序发展,结合雅安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全省文化和旅游发展大会以及市委四届三次、四次、五次全会精神,按照“全域旅游”发展要求,依托我市独特的生态环境、自然风光和文化底蕴,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打造具有雅安特色的旅游民宿,培育壮大雅安精品民宿品牌,助推中国大熊猫文化国际旅游目的地建设。

(二)发展原则。一是绿色发展。走“绿而美、绿变金”特色发展道路,坚持保护与利用相统一。二是布局合理。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统筹推动旅游民宿有序发展。三是突出特色。因地制宜,传承保护雅安地域文化内涵,把特色作为旅游民宿的灵魂。四是管理规范。符合国家、省、市相关行业标准和安全要求,不断提升旅游民宿管理和服务水平。

(三)发展目标。通过三年时间,打造一批适应市场需求的差异化、个性化民宿体验产品,培育一批特色鲜明、拥有较强市场影响力的本土民宿品牌,促进乡村振兴、创业就业和富民增收。到2022年,全市建成旅游民宿300家以上。

二、工作重点

(四)科学规划布局。在市、县(区)相关旅游民宿规划框架下,选择一批自然人文环境优质、历史文化底蕴深厚、基础设施相对完善、具备一定发展潜力的区域布局旅游民宿点。按照“保护生态、因地制宜、彰显特色、合理布局、有序发展”的要求,优先在熊猫山谷旅游度假区、蒙顶山旅游度假区、周公山旅游度假区、海子山国际森林康养旅游度假区,茶、果蔬、果药三条乡村振兴产业带以及特色小镇、乡村旅游重点村等重点区域布局旅游民宿项目。培育引导旅游民宿连点串线和适度规模化发展,积极打造民宿集聚区。

(五)鼓励模式创新。鼓励支持农户自主经营型、“公司+农户”型、“合作社+农户”型、“协会+农户”型等旅游民宿发展模式。鼓励组建民宿联盟体,支持农户通过资本入股、场地出租等方式进行合作经营,集中连片发展旅游民宿集聚区,统一开展营销服务,促进民宿产业规模化、标准化。组建雅安市旅游民宿联盟,为会员单位提供信息咨询、产品推广、培训交流、争议协调等行业服务。

(六)注重文化培植。加强对生态文化、大熊猫文化、茶文化、茶马古道文化、川西农耕文化、民族民俗文化等挖掘和利用,将雅安特色文化元素充分植入到旅游民宿设计建造和管理服务中。要着重创新创意,突出文化品味和乡愁情怀,融入个性化感人化设计,通过细节来提升品质,打造具有景观美学、文化内涵的精品旅游民宿。室内用品摆设和室外饰品布置体现品位与“情调”,做到人居环境、人文环境、自然环境的有机融合,最大限度彰显文化

特色亮点,让游客有体验、有记忆、有回味。

(七)引导绿色环保。旅游民宿建设运营坚持绿色设计、生态建设和清洁生产,倡导绿色消费。应采取节能环保措施,推广使用绿色环保材料,实行垃圾污水无害化、生态化处理。鼓励建设一体式污水处理设施和引进使用循环水冲、真空气冲、无水冲、可生物降解泡沫等厕所革命技术,有条件区域应统一纳入城镇排污管网。

(八)优化服务规范。旅游民宿建设运营要严格执行国家行业标准以及国家治安、消防、食品卫生、环保等相关规定,制定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安全管理制度,进行突发事件预防监测,适时组织演练,设置应急疏散、防火警示等安全图示,保障旅客住宿安全。积极宣传推广《雅安市“金熊猫”旅游服务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地方标准,不断规范和提升旅游民宿从业人员管理服务技能,倡导人性化服务和个性化服务,支持旅游民宿品牌化规范经营。

(九)推动经营创新。支持旅游民宿结合A级景区、度假区、示范区(点)、幸福美丽新村等地方风物创新开展经营性活动,在趣味性、参与性、体验性上下功夫,推进休闲度假、运动康养、农事体验、民俗体验等新业态发展,带动农副土特产品转化为旅游商品,延长利益链,提升附加值,推动共融互促发展。

(十)支持做大做强。支持雅安旅游民宿的发展,加大对旅游民宿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支持旅游民宿“个转企”“小升规”,鼓励旅游民宿个体户提档升级为更加标准规范的法人企业。在“个转企”过程中办理土地、房屋权属划转,投资主体、经营场所、经营范围不变,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免征契税、免收交易手续费,“小升规”企业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享受财政支持、税费优惠等政策。

三、保障措施

(十一)加强组织领导。发挥雅安市文化体育和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综合协调作用,统筹协调我市民宿业发展。县(区)政府落实属地监管责任,促进旅游民宿依法合规有序经营。乡镇(街道)加强属地管理,具体负责本辖区旅游民宿开办登记服务。

(十二)强化部门配合。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牵头抓好旅游民宿标准推广、品牌培育和宣传推介工作。市场监管、应急管理、公安、建设等相关主管部门围绕旅游民宿发展任务,强化业务指导。

(十三)强化政策扶持。对于新评定为四星级、五星级的旅游民宿,除享受市县资金奖补外,同时授予五金级“金熊猫”旅游服务质量等级标牌。鼓励县(区)出台奖励办法和扶持政策,制定专项规划,支持本地旅游民宿发展。引导社会资金和金融资本投资民宿创新领域,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拓宽民宿企业融资渠道。

(十四)加强基础配套。对旅游民宿规划布局的重点发展区域,优先推动农村公路、农电线路、污水管网、防汛设施、地灾治理、通讯基站、互联网络等基础设施建设提升,着力建设和完善游客中心、购物场所、停车场、旅游厕所、标识标牌等公共服务设施,提高安全性、舒适性和便利性。

(十五)强化用地保障。在法规政策允许范围内,鼓励并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根据实际情况盘活利用闲置房舍、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及“四荒地”(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资产资源发展旅游民宿,按照土地法、土地规划要求和用地标准,改造建设旅游民宿及配套设施。在符合土地法及土地相关规划的前提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依法使用建设用地自办或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方式开办旅游企业。符合土地法和土地利用相关规划的旅游民宿项目,优先保障用地。在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中预留少量的建设用地机动指标,用于零星分散的乡村旅游民宿设施建设。

(十六)推进信息共享。推进各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实现民宿信息汇总分析、查询预定、线上审批。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适时公布民宿入住率、适时房费等信息。利用车站、客运枢纽、职能查询终端等渠道发布信息。利用雅安政府官网进行信息发布和宣传推广,传播民宿品牌形象。定期开展民宿产品推介活动。鼓励和支持民宿经营者加强对外交流合作。

本文件自2019年12月10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1月7日

(非正式文本,仅供参考。若下载后打开异常,可用记事本打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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