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区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行政处罚决定书通告公示通知公告
行政处罚决定书通告公示通知公告根据您的要求,我为您准备了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通告公示通知公告》。
请您参考如下:行政处罚决定书通告公示通知公告根据《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我机构决定对涉嫌违法行为作出以下处罚决定:一、当事人信息:根据调查,当事人基本信息如下:姓名/名称:*****性别/类型:*****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住址/地址:*****联系电话:*****二、违法行为事实:经核查,您存在以下违法行为:1.*****事实及证据:*****法律依据:*****2.*****事实及证据:*****法律依据:*****……三、行政处罚决定:鉴于您上述违法行为,本机构决定作出以下行政处罚决定:1. 处罚种类:*****2. 处罚依据:*****3. 处罚金额/罚款数额:*****4. 处罚决定执行地/缴款地:*****四、整改要求: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您需立即采取以下整改措施:1.*****要求完成时间:*****2.*****要求完成时间:*****……五、公示期限:公示期为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的十五日,公示期届满后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来做出进一步的处罚。
六、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如果您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依法向我们机构提出行政复议或者在行政诉讼法规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对于行政复议的途径和期限,请您咨询当地政府或相关行政复议机关。
对于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请您咨询当地人民法院。
此外,根据《公告送达办法》的规定,本次处罚决定书将以挂号信的方式进行送达,请您予以关注。
特此通告。
日期:年月日发布机构:*****联系电话:*****。
顺德区市场安全监管局内设机构
顺德区市场安全监管局内设机构顺德区市场安全监管局内设机构(一)办公室(加挂信息中心牌子); 综合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制订局机关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局机关文秘、档案、保密、行政后勤、新闻宣传、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财务并监督管理下级部门及所属单位的财务活动;组织管理局属国有资产;承担市场安全监管的电子政务建设,负责业务系统的应用开发、网络和数据维护;负责本系统工作人员的计算机技术专业培训;为党政机关提供企业登记资料,面向社会提供市场安全监管信息咨询服务等。
负责人:陈建中; 电话:22803300(二)人事教育科; 负责本系统的机构编制、人事、领导班子、外事、党群、工青妇、计生、社会保险等管理工作;拟订并组织本系统教育培训和发展规划;负责本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本系统基层建设和评先表彰工作;负责出国(境)人员的政审工作。
; 负责人:唐惠铃; 电话:22803330(三)监察室; 负责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和行政监察工作;监察本系统执法和效能工作;负责信访工作,受理对本系统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违纪的检举、控告并组织查处。
; 负责人:赵伟明(四)政策法规科; 负责本局的涉及法律、政策事务。
法律文书的草拟审查和处罚案件的审核;组织行政处罚案件的听证工作,承担、参与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指导开展法制宣传、培训工作;负责对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申报工作;组织实施执法责任制,开展执法监督并指导直属行政机构和派出机构的行政执法工作。
; 负责人:梁庆权(五)综合协调科; 承担本地区市场安全应急管理工作。
负责收集、发布、上报本地区食品安全信息;负责食品安全伤亡事故的统计和上报工作;组织协调全区较大以上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应急救援工作;协调食品安全专项执法监督活动;组织实施全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分析预测特大事故风险,及时发布预警信息;负责安全生产事故统计管理和安全生产信息的发布工作;组织、协调全区安全生产信息化工作。
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报送单位:乐从分局顺市监(乐)案公【2017】160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顺监乐罚字〔2017〕169号当事人基本情况个人姓名(名称)身份证号单位名称佛山市冠立电梯有限公司注册号914422F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罗志海经营地址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沥东江夏路段综合大楼第10层1001房(仅作办公用途)违法行为类型对维护保养的电梯未在电梯的显著位置载明近期电梯维护保养记录主要违法事实2017年7月7日,我局对当事人涉嫌对其维护保养的电梯未在电梯的显著位置载明近期电梯维护保养记录的违法行为立案调查。
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位于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水藤村入村大道28号之一维护保养的四台电梯进行检查时发现:四台电梯基本情况为:1、设备代码:3110-440600-201603-0358,使用登记证编号:梯粤EXK040,使用单位:邓剑鸿,产品编号:13G032156,产品名称:曳引式客梯/MCA-1050-C0105,维保单位:佛山市冠立电梯有限公司,下次检验日期:2018年3月31日,登记机关:佛山市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设备代码:3110-440600-201603-0359,使用登记证编号:梯粤EXK041,使用单位:邓剑鸿,产品编号:13G032158,产品名称:曳引式客梯/MCA-1050-C0105,维保单位:佛山市冠立电梯有限公司,下次检验日期:2018年3月31日,登记机关:佛山市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3、设备代码:3110-440600-201603-0360,使用登记证编号:梯粤EXK042,使用单位:邓剑鸿,产品编号:13G032157,产品名称:曳引式客梯/MCA-1050-C0105,维保单位:佛山市冠立电梯有限公司,下次检验日期:2018年3月31日,登记机关:佛山市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4、注册代码:3210-440600-201401-0127,使用登记证编号:梯粤EXD005,使用单位:邓剑鸿,设备出厂编号:1307053,产品名称:曳引式货梯/THJ2000/1.0-JXW,维保单位:佛山市冠立电梯有限公司,下次检验日期:2018年1月31日,登记机关:佛山市顺德区市场安全监管局。
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001]
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报送单位:杏坛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顺市监杏罚字〔2018〕84-2号 当事人基本情况 个人 姓名(名称) 陈江甜 身份证号 430424*** 单位名称 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地址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高赞村委会西部生态产业区启动区德进路6号 违法行为类型 销售无中文标明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产品主要违法事实经查,当事人从2016年10月开始,以自然人身份通过实名登记,在淘宝网注册成立了名为“甜甜日本如新”的淘宝网店,经营无中文标明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的Nuskin (如新)品牌化妆品和保健食品。
到案发日止,当事人经营以上进口化妆品和保健食品共产生货值金额246615元,共获违法所得10006元。
假冒伪劣商品名称及数量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种类:责令改正。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四条 行政处罚结果责令改正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主动履行,2018年10月2日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9月17日 当事人姓名:陈江甜(淘宝网店“甜甜日本如新”经营者);性别:女;民族:汉;住址:湖南省衡东县***;身份证号码:430424***。
矚慫润厲钐瘗睞枥庑赖賃軔。
2018年6月20日,本局根据如新(中国)日用品保健品有限公司投诉,依法对当事人位于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高赞村委会西部生态产业区启动区德进路6号的线下仓库进行了检查。
检查时,当事人正在进行网络销售经营,经营面积约50平方米,现场有电脑2台,工作人员2名,快递盒及经营单据一批。
现场发现有以下化妆品和保健食品:Rejuvenating Cream 凝湿霜(75克装)48盒、Nu Color Make Up Base 隔离霜(40毫升装)40盒、Exfoliant Scrub EXTRA GENTLE 柔软磨砂膏(100毫升装)65盒、ageLOC Galvanic Spa Facial Gels 蓝白胶(4蓝4白每支4毫升装)70盒、Ultimate mask Water Full 如新补水面膜(8片装)17盒、Sicon Weightless Conditioner 丝昂洗发乳(250毫升装)60盒、Sunright with SeaLastin 晒特丽防晒(40毫升装)45盒、Intense Body Moisturizer 水润滋养润肤乳(250毫升装)8盒、NuColor Miracle佛山市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顺市监杏罚字〔2018〕84-2号Cushion气垫粉底(02号自然色)9盒、ageLOC LumiSpa Treatment Cleanser Lumispa净肤露(100毫升装)5盒、Clay Pack敷面膏(120毫升装)20盒、enhancer SKIN CONDITIONING GEL芦荟润肤啫喱(100毫升装)31盒、celltrex Ultra RECOVER FLUID肌肤修护精华露(15毫升装)46盒、Scion Pure White Rollon丝昂滢白止汗露(75毫升装)82盒、Tru Face Line Corrector活颜舒纹精华露(30毫升装)30盒、creamy hydrating masque活水深层润泽面膜(100毫升装)32盒、Q10 Skin lotionQ10化妆水(150毫升装)9盒、Tru Face Essence Duet肩颈双重奏(30毫升装)15盒、epoch Ava puhi moni® Shampoo & Light Conditioner艾蒲洗发水(大瓶750毫升装)12盒、Tru Face idealEyes活颜修护眼霜(15毫升装)27盒、ageLOC Dermatic Dffects Body Contouring Lotion(150毫升装)80盒、PH Balance Toner Normal to Dry柔润爽肤水(中至干性肌肤150毫升装)70盒、Scion Pore Refining Toner丝昂柔润爽肤水(140毫升装)5盒、PH Balance Mattefying Tone Combination to Oil控油爽肤水(混合至油性肌肤150毫升装)4盒、骨骼配方(100粒装)8盒、RSTRA平衡配方(60粒装)34盒、LIFEPAK for kids儿童如沛(90粒装)147盒、LIFEPAK 如沛胶囊(60包装)4盒、Appeal Vanilla爱宝贝营养蛋白粉-香草味(595克装)4盒、ageLOC TR90 Control TR90星沛固体饮料(120粒装)35盒、IMAGE WHITE酵母净化维生素胶囊(120粒装)20盒、Cartilage Formula关节配方(180粒装)21盒、CoQ10胶囊(30粒装)7盒、Tegreen 97茶沛胶囊(30粒装)8盒。
顺德区市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顺德区市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报送单位:执法管理科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顺监质监罚字〔2017〕45号当事人基本情况个人姓名(名称)注册号单位名称佛山市顺德区科之浪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营业执照注册号91440606779224138D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梁桂凤经营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顺翔路43号二层之一号违法行为类型未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要违法事实经查明,当事人在未取得热泵热水器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证书的情况下,自2017年6月至2017年9月19日期间,共生产SKLB120型热泵热水器共4台,上述产品的总货值38000元,对外销售SKLB120型热泵热水器共2台,获违法所得2400元。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第五条“任何企业未取得生产许可证不得生产列入目录的产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销售或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的列入目录的产品。
”的规定,构成未取得生产许可证而擅自生产列入目录的热泵热水器的违法行为。
假冒伪劣商品名称及数量SKLB120型热泵热水器共4台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行政处罚结果1.责令停止生产未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热泵热水器;2.没收未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而擅自组织生产列入目录的SKLB120型热泵热水器2台;3.没收违法所得贰仟肆佰元(2400元);4.罚款肆万元(40000元)。
以上罚没款合计肆万贰仟肆佰元(42400元)。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主动履行/2018年1月20日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 1月29日佛山市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顺监质监罚字〔2017〕45号当事人:佛山市顺德区科之浪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6779224138D法定代表人:梁桂凤住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顺翔路43号二层之一号成立日期:2005年8月17日经营范围:生产、销售:空气源热泵、制冷设备、节能环保设备、塑料制品、(不含废旧塑料)、热水器、节能直饮水机、机械设备、加热设备、其他节能产品的技术研发;设备租赁服务。
政府信息公开信息表
信息标题即政府信息公开事项名称发布单位行政级别□省级□地市级□县区级□乡镇(街道)级发布单位名称发布单位内设部门名称信息目录类型01机构领导(包括领导简历、分工、联系方式等)02机构设置0201机构简介(包括机构职能、联系方式等)0202内设部门(包括内设部门职责、负责人、联系, 方式等)0203下属单位(包括下属单位职责、负责人、联系方式等)03部门动态0301工作动态0302重要会议(包括听证会等)0303其他(包括工作简报、快报等)04人事信息0401部门人事任免0402部门公务员及事业编制人员招考信息0403部门公务员及事业编制人员录取信息05政策法规06规范性文件0601上级文件0602本级文件07业务公开0701行政许可0702行政审批0703行政处罚等七类行政行为(行政处罚等七类行政行为指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强制、行政备案、行政裁决、行政给付及其他类项目七类行政行为。
)0704办事公开事项0705其他业务(0701-0705类信息内容包括项目名称、办理机构、依据、材料、程序、时限、收费、服务承诺、权力运行图等。
)0706投诉举报08规划计划0801五年规划0802专项规划0803年度计划0804其他(包括工作计划、总结,完成工作计划的进展情况等)09财政预算决算报告0901年度财政预算报告及其执行情况0902年度决算报告0903重要专项经费的分配和使用情况10招投标信息1001工程建设或采购目录1002工程建设或采购招投标方案1003工程建设或采购中标及实施情况11公告和新闻发布1101 公告1102 新闻发布会12其他发布周期□按日□按周□按旬□按月□按季□按半年□按年□按三年□按五年□按十年□按二十年□不定期发布类型□公开□依申请公开依申请公开的程序即“对外说明流程图”依申请公开的申请表格相关的申请表格名称和表格格式依申请公开的时限工作日。
顺德区市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顺德区市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报送单位:执法管理科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顺监质监罚字[2017]47号当事人基本情况 个人 姓名(名称)注册号单位 名称 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致炫运动器材厂注册号 92440606L67245793Y 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甘美华经营地址 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连杜村连杜大道25-6号违法行为类型质量案件主要违法事实 经查,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致炫运动器材厂于2016年8月生产的商标为致炫,型号为ZX-D099的轮滑鞋产品在国家监督抽查中安全要求制动器-下端与地面距离、安全要求制动器-轮子水平线与地面夹角项目不符合GB/T20096-2006《轮滑鞋》标准,依据CCCF106.2-2005《轮滑鞋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判定为不合格,属于严重不合格。
该批轮滑鞋共生产48双,对外销售42双,检验消耗6双,产品销售价**元/双,成本价**元/双,获违法所得420元,产品总货值3840元。
假冒伪劣商品名称及数量 商标为致炫,型号为ZX-D099的轮滑鞋产品48双。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处罚如下:1、责令停止生产产品;2、没收违法所得;3、罚款。
行政处罚结果 1、责令停止生产商标为致炫、型号为ZX-D099的不合格轮滑鞋产品;2、没收违法所得420元;3、罚款4992元。
以上罚没款共计5412元。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主动履行,2018年2月28日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1月29日佛山市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顺监质监罚字[2017]47号当事人: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致炫运动器材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40606L67245793Y经营者:甘美华住所: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连杜村连杜大道25-6号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产销:运动器材、模具、塑料制品(不含废旧塑料)、五金配件。
许可经营项目:无。
(一般经营项目可以自主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凭批准文件、证件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水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第九批)
三水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第九批)序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案件名称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姓名主要违法事实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备注1 三乐食药监食罚〔2015〕14号曾雪霞未经许可从事食品流通经营活动及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曾雪霞该店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其经营的鸡爪柠檬黄检验项目不合格。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主动履行,2015年8月13日佛山市三水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5年8月4日2 三乐食药监食罚〔2015〕16号曾伯佳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曾伯佳该店经营的烧鸭检验结果为菌落总数和大肠菌群不合格。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主动履行,2015年8月7日佛山市三水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5年8月4日3 三乐食药监食罚〔2015〕17号范利嫦未经许可从事食品流通经营活动及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范利嫦该店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其经营的鸡爪检出菌落总数、大肠菌群及柠檬黄不合格,烧鸭检出菌落总数及大肠菌群不合格。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主动履行,2015年8月12日佛山市三水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5年8月4日4 三乐食药监食罚〔2015〕18号陈国群未经许可从事食品流通经营活动及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陈国群该店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其经营的烧鸭检验结果为菌落总数及大肠菌群不合格,烧肉检验结果为菌落总数及大肠菌群不合格。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主动履行,2015年8月14日佛山市三水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5年8月4日5 三乐食药监药罚〔2015〕20号赵惠玲(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九美大药房)销售劣药及没有真实完整的购进记录案赵惠玲该药房所销售的安眠补脑口服液、胃康灵胶囊没有购进记录,阿莫西林胶囊、安眠补脑口服液、头孢拉定胶囊、胃康灵胶囊没有相应发票。
佛山市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_企业报告(代理机构版)
快速维权中心平台运营管理采...
督管理局
130.0
2022-05-26
9
佛山市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投影 佛山市顺德区市场监
仪电子反拍项目结果公告
督管理局
0.9
2022-11-17
10
佛山市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保密 佛山市顺德区市场监
柜电子反拍项目结近 1 年预算金额排序,最多展示前 10 记录。
佛山市顺德区市场监 督管理局
300.0
2022-05-06
4
(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佛山市顺德区市场监 2022 年顺德区产品质量监督抽... 督管理局
300.0
2022-05-06
5
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 年 1 月 佛山市顺德区市场监
-2024 年 3 月食用农产品...
督管理局
272.5
2023-01-04
6
顺德区 2022 年 10 月-12 月食用农产 佛山市顺德区市场监
品快速检测项目
督管理局
175.0
2022-09-30
7
顺德区 2022 年 10 月-12 月食用农产 佛山市顺德区市场监
品快速检测项目
督管理局
175.0
2022-09-30
8
2022 年中国顺德(家电)知识产权 佛山市顺德区市场监
柜电子反拍项目结果公告
督管理局
0.3
2022-11-17
*项目金额排序,最多展示前 10 记录。
本报告于 2023 年 02 月 08 日 生成
4 / 10
2.2 地区分布
近 1 年佛山市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代理项目主要分布于广东等省份,项目数量分布为 18 个,占企 业近 1 年项目总数的 100.0%。从分布城市来看,佛山的代理总金额较高,表现出较高的地区集中度。
行政处罚结果告示
行政处罚结果告示
尊敬的市民:
根据《行政处罚法》和相关行政法规的规定,现将我局近期对以下单位或个人做出的行政处罚结果进行公示:
一、单位行政处罚结果公示:
1. XXX公司:
根据我局对XXX公司违规行为的调查和核实,依据《XXX法规》,我局决定对该公司做出如下行政处罚:
(具体处罚事项和金额)
公示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持续30个自然日。
2. XXX餐厅:
经过对XXX餐厅卫生安全问题的调查和检测,根据《食品安全法》,我局决定对该餐厅做出如下行政处罚:
(具体处罚事项和金额)
公示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持续15个自然日。
二、个人行政处罚结果公示:
1. 张某:
根据对张某参与非法聚众赌博的调查和证据,根据《治安管理处
罚法》,我局决定对其做出如下行政处罚:
(具体处罚事项和金额)
公示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持续7个自然日。
2. 王某:
经过对王某涉嫌非法销售假冒商品的调查和查证,根据《反不正
当竞争法》,我局决定对其做出如下行政处罚:
(具体处罚事项和金额)
公示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持续10个自然日。
请上述单位或个人及时接受行政处罚,并在公示期内如实履行处罚
决定。
公示期届满后,如无异议,本处罚结果将正式生效并执行。
如对上述行政处罚结果有异议,可于公示期内向我局提出复议申请。
复议期限为公示期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逾期将不予受理。
特此公告。
行政处罚决定执行机关:XXX局
公告日期:XXXX年XX月XX
日。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顺德区市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报送单位:食品药品执法大队顺市监(食药大队)案公【2015】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顺监械罚字[2014]5号当事人基本情况个人姓名(名称)梁宝琼(顺德区陈村正视眼镜经营部经营者)注册号营业执照编号:440681601312687单位名称注册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梁宝琼经营地址佛山市顺德区陈村佛陈路一号8座华润万家超市一楼上二楼电梯口违法行为类型未经许可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案主要违法事实经查,2014年7月14日,根据其它部门转来线索,我局执法人员到佛山市顺德区陈村眼镜经营部检查中发现,发现该店货柜有“海昌亮瞳TB软性亲水接触镜[国食药监械(准)字2008第3220257号]”等隐形眼镜及隐形眼镜多功能护理液一批,根据医疗器械分类目录6866医用高分子材料及制品,“海昌亮瞳TB软性亲水接触镜”等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该店未经许可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
假冒伪劣商品名称及数量“海昌亮瞳TB软性亲水接触镜[国食药监械(准)字2008第3220257号]”等隐形眼镜及隐形眼镜多功能护理液一批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医疗器械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材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医疗器械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10倍以上20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5年内不受理相关责任人及企业提出的医疗器械许可申请:……(三)未经许可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活动的”的规定。
行政处罚结果1.没收违法经营的第三类医疗器械;2.没收违法所得360元;3.罚款50000元。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分期缴交,2015年4月23日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顺德区市场安全监管局,2015年1月23日公布起止日期2015年2月9日至2017年2月9日佛山市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顺监械罚字〔2014〕5号当事人:梁宝琼(顺德区陈村正视眼镜经营部经营者)身份证号码:44060219********营业执照的注册号:440681601312687负责人:梁宝琼性别:女住所:(已作保密处理)2014年7月14日,我局执法人员到佛山市顺德区陈村正视眼镜经营部(以下简称陈村正视)检查,发现陈村正视经营场所货架上有“海昌亮瞳CB软性亲水接触镜(国食药监械[准]字2012第3220150号)”等多个品种角膜接触镜(俗称隐形眼镜)及护理液正在销售,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
当事人现场不能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等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的资格证明文件,涉嫌未经许可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我局对该批正在经营的第三类医疗器械予以扣押并立案调查。
经调查,当事人经营的陈村正视从2014年4月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后,在未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陆续购进“海昌亮瞳CB软性亲水接触镜”19盒(生产企业:海昌隐形眼镜有限公司,批号:1204165,注册证号:国食药监械[准]字2012第3220150号,规格:1片/盒,购进价每盒15元);“依视明软性亲水接触镜”12盒(生产企业:美国Coopenvision Inc, 注册证号:国食药监械[进]字2010第3220155号,规格1片/盒,购进价每盒24元);“博士伦角膜接触镜”9盒(注册证号:国食药监械[准]字2009第3220658号,生产企业:北京博士伦眼睛护理产品有限公司,批号:B31001588,规格:2片/盒,购进价每盒56元);“海视酷运动软性亲水接触镜”27盒(注册证号:国食药监械[准]字2012第3221490号,生产企业:杭州光祺力实业有限公司,批号:YT121217,规格:1片/盒,购进价每盒10元);“海视软性亲水接触镜” 14盒(注册证号:国食药监械[准]字2013第3220054号,生产企业:杭州光祺力实业有限公司,批号:CA006A1,购进价每盒10元);“海昌亮瞳NG软性亲水接触镜” 15盒(注册证号:国食药监械[准]字2009第3220618号,生产企业:海昌隐形眼镜有限公司,批号:C0900004,规格:2片/盒,购进价每盒24元);“海昌软性亲水接触镜23盒(孔雀蕾丝)”23盒(注册证号:国食药监械(准)字2013第3220202号,生产企业:海昌隐形眼镜有限公司,批号:413001F707,规格:2片/盒,购进价每盒24元);“海俪恩萤之光软性亲水接触镜”18盒(注册证号:国食药监械[准]字2008第3221330号,批号:080-80I),规格:1片/盒,购进价每盒15元);“达芙妮软性亲水接触镜”73盒(注册证号:国食药监械(许)字2011第3220030号,生产企业:优尔康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其中批号P110619018以盒32元购进12盒,批号P110620054以每盒29元购进55盒,批号P110712047以每盒32元购进6盒);“卫康隐形眼镜护理液”4瓶(注册证号:国食药监械[准]字2012第3220728号,生产企业:上海卫康光学有限公司,其中批号QLMG13B以每瓶14元价格购进2瓶,批号QLMJ10B以每瓶11元价格购进1瓶,批号QLM113C以每瓶11元价格购进1瓶);“爱尔康隐形眼镜多功能护理液”9瓶(注册证号:国食药监械[进]字2012第3222725号,生产企业:美国爱尔康公司,批号:228949F,规格:355毫升/瓶,购进价每瓶38元);“保视宁隐形眼镜护理液”10瓶(注册证号:国食药监械[准]字2013第3221585号,生产企业:广州科甫眼镜有限公司,其中批号13112206以每瓶7元购进3瓶,批号13112107以每瓶7元购进1瓶,批号114010401以每瓶5元购进6瓶);“海昌亮瞳隐形眼镜多功能护理液”7瓶(注册证号:国食药监械[准]字2013第3221008号,生产企业:海昌隐形眼镜有限公司,其中批号1130864以每瓶18元购进2瓶,批号1140074以每瓶18元价格购进1瓶,批号1130834以每瓶18元价格购进2瓶,批号为1140160:以每瓶8.5元价格购进2瓶);“海昌隐形眼镜多功能护理液”4瓶(注册证号:国食药监械[准]字2013第3220382号,生产企业:海昌隐形眼镜有限公司,批号:1130924,规格:120毫升/瓶,每瓶以8.5元价格购进);“海昌S.H.E隐形眼镜润滑液” 7瓶(注册证号:国食药监械[准]字2013第3221605号,生产企业:海昌隐形眼镜有限公司,批号:13140001,规格:15毫升/瓶,每瓶以8.5元价格购进);“海昌海俪恩多效护理液”7瓶(注册证号:国食药监械[准]字2009第3220876号,生产企业:海昌隐形眼镜有限公司,批号:2130233,规格:360毫升/瓶,每瓶以13元价格购进)等角膜接触镜及护理液,未建立购进记录,亦无保存相关购进票据。
至案发被我局查获时止,已销售“博士伦角膜接触镜”(规格:2片/盒)6片,销售价每片49元,销售收入294元、“海视酷运动软性亲水接触镜”2片,销售价每片49元,销售收入98元、“海昌亮瞳CB软性接触镜”4片,销售价每片54元,销售收入216元。
经核对认定,当事人经营的陈村正视购进的角膜接触镜及护理液货值金额7753.5元,销售收入608元,违法所得360元。
证据(一):当事人提供的《个体工商营业执照》证明当事人经营的顺德区陈村正视眼镜经营部的资质及基本情况;证据(二)负责人、受委托人身体证的复印件、受委托书一份,证明当事人合法身份信息和受委托人身份;证据(三)《现场检查笔录》1份,证明当事人现场有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的事实;证据(四):《扣押物品清单》4份,证明当事人被扣押的第三类医疗器械品种、数量和价格情况;证据(五):《调查笔录》1份,证明当事人经营的第三类医疗器械库存和销售等情况;证据(六):证据复制(提取)单2份,证明当事人销售的第三类医疗器械“博士伦角膜接触镜”等产品;证据(七):照片证据表共23张,证明当事人经营场所有第三类医疗器械销售的事实以及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包装和注册证号。
根据《顺德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区市场安全监管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更名及调整机构设置领导职数的通知》(顺机编〔2014〕61号)文件精神,我局从2014年9月30日起,“佛山市顺德区市场安全监管局”更名为“佛山市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加挂顺德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我局已于2015年1月9日向当事人的受委托人送达了《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顺监械听字〔 2014 〕5号),当事人在收到告知书三个工作日内未向我局提出陈述、申辩意见及要求举行听证。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条第一款规定:“国家对医疗器械按照风险程度实行分类管理”,第四款规定:“第三类是具有较高风险,需要采取特别措施严格控制管理以保证其安全、有效的医疗器械”。
角膜接触镜(俗称隐形眼镜)及护理用液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中属6822 医用光学器具、仪器及内窥镜设备类,管理类别为第三类。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经营企业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经营许可并提交其符合本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条件的证明资料”,当事人未经我局许可即擅自经营“海昌亮瞳CB软性亲水接触镜[国食药监械(准)字2012第3220150号]”等第三类医疗器械,已经构成未经许可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行为。
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医疗器械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材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医疗器械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10倍以上20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5年内不受理相关责任人及企业提出的医疗器械许可申请:……(三)未经许可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活动的”的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现责令当事人停止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同时考虑到当事人经营时间不长,违法经营货值金额较小及违法所得较小,所经营的第三类医疗器械没有对人体造成危害,在调查过程中当事人能积极主动配合,主动消除危害性,现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如下:1.没收违法经营的第三类医疗器械;2.没收违法所得360元;3.罚款50000元。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政府或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三个月内依法向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