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大学西亚斯国际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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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大学西亚斯国际学院

关于做好2008年度教师系列、辅导员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推荐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院属各单位:

根据我省今年职称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校实际,为确保2008年度教师系列、辅导员系列职称评审、推荐的顺利进行,现就今年我院职称评审、推荐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评审、考核对象:

学院本次统一组织申报的专业系列及级别是:教师系列及辅导员系列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含内评);在西亚斯学院工作满一年(初聘初级除外,内评为两年)的正式员工均可申报相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均应参加单位组织的民主评议(投票表决)。

二、申报人员须具备如下资格:

(一)申报教师系列、辅导员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者,须取得申报专业的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外语水平符合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

(二)1973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的人员申报副教授任职资格,1968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的人员申报教授任职资格,均须取得硕士以上学位(外评)。

(三)对没有承担教学任务或教学工作量未达到评审条件规定的人员,不得申报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

(四)退休年龄者,不得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五)个人档案须转入我院(内评除外)、由郑州市人才交流

中心托管(不包括退休反聘人员和自主择业的退役军人。按省人事厅文件规定,军队自主择业人员可到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服务经办机构申报,学院可出具相关证明)。

(六)达到申报职级最低任职年限。按照《对有关职称政策具体问题的说明》(豫职改办[2000]4号)要求,2008年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任职年限为5年的,应在2003年6月30日前取得低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于2003年12月31日前聘任。任职年限要求不同的依次类推。

三、关于2008年度职称评审政策

(一)外评

申报高等学校教师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实验人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豫人职[2001]16号)中所规定的条件进行,外评文详见附件;

(二)内评

申报内评的人员参照学院2007年下发的内评文件执行,内评文件详见附件。

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推荐委员会同意推荐参加外评的人员视为通过内评。

教师不能同时申报内评和外评专业技术职务,已取得内聘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不能再申报高一级的内评专业技术职务。

(四)关于初聘

申报初聘的人员按照《关于完善我省初聘专业技术职务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职 [2006]23号中所规定的条件进行,有关问

题说明如下:

1、博士研究生毕业在高等学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可初聘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2、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双证)后在高等学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的,毕业当年可初聘为助教。

3、申请初聘的人员,所学专业与现从事专业一致或相近的,中专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可聘任为“员”级职务;大专毕业,见习期满,在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二年,可聘任为“助教”级职务;大学本科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可聘任为“助教”级职务。

(五)关于职称外语政策

2007年人事厅对我省职称外语考试有关政策做出调整,详见《关于调整我省职称外语考试有关政策的通知》(豫人职[2007]10号),对有外语要求的系列(专业),申报评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免试外语的人员条件做出调整。

(六)关于答辩问题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下列人员须参加答辩:

1、申报教师系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

2、破格申报人员。

上述人员均须参加由本系列(单位)考核推荐领导小组组织的答辩,未参加答辩和答辩不合格人员不得推荐。学院正式推荐的破格申报人员、申报正高级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在评审时还需到相应评委会再次参加答辩。

(七)关于转评同级教学系列职称的说明

在我院从事教学工作,具有非高教职称的人员,转评办法和

程序与申报评审其他专业技术职务相同,申报转评人员必须取得教师资格证且为国民教育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八)关于高校辅导员职称评审问题

辅导员评审继续参照《郑州大学西亚斯国际学院学生辅导员内聘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评审实施细则(试行)》有关办法进行,有关评审条件略作调整,请查看附件。

四、对与业绩条件相关的几个问题的规定:

1、申报人工作业绩中同一课题的成果奖励、项目、论文、著作和教材不重复计算,论文、成果奖励、项目、著作和教材应为本专业或本学科领域。

2、论文不含增刊、专刊、特刊、论文集中的论文;著作、教材不含论文集、习题集等。

3、同学科、同等条件下,发表论文期刊影响的因子大、文章被引用次数多者优先。

4、严禁使用非法出版物作为评审材料。

5、参评业绩材料(包括论文、著作、成果、奖励等)的截止时间为学院截止接收材料的时间,之后取得的业绩本年度评审时无效。凡不具备评审条件要求的业绩成果材料和报送材料之日未正式出版、发表的论文、论著以及不能提供正式证件的有关成果,不作为评审条件业绩成果对待,不得填写在评审表、评审简表中,不得放入材料袋中。

五、非法刊物的鉴别

河南省职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河南职称网上对经国家新闻出版主管部门指定的部分非法出版物名单予以公布,供各级评审

委员会在评审工作中参考,对于在这些出版物上发表的论文,在职称评审中一律不予认可,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时切要对照上述名单。

六、2008年度职称工作日程安排

我院职称评审共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组织教师系列外评高级及中级的评审、推荐工作;第二阶段:组织辅导员及教师系列内评高、中、初级的推荐、评审工作。

第一阶段:关于外评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推荐工作日程安排

1、9月16日——23日:各部门学习职称文件,组织外评高、中级的申报工作,要求各单位成立专业技术职务推荐及考核小组,负责本部门的职称推荐和考核工作。小组成员由部门负责人和具有相关学科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办事公道、有较高群众威信的人员组成,一般5-7人,各单位18日之前将小组名单报到人力资源处。

2、9月23日前,各单位分级别、按顺序上报推荐人员名单(《2008年职称人员推荐排序表》),并提交职称申报材料,推荐人员须经过民主评议,民主评议得票需超过半数。

3、9月24日:人力资源处对申报材料审核,提出修改意见,申报人当天完成修改工作。

4、9月26日:召开学院外评职称评审、推荐会。

5、9月27日-10月7日向全院公示外评高、中级评审推荐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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