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及投诉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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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投诉和纠纷的应急预案及程序
一.应急预案:
1.医护人员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服务态度,消除隐患
2.认真听取患者及家属的意见,做好有关解释工作
3.各班对难以沟通或存在有意见的患者及家属要进行汇报、交接
4.发生医疗投诉或纠纷时应立即报告科主任和护士长,并向医务科报告
5.由医疗问题所致的纠纷,科室应先调查,采取积极有效的处理措施,争取科内解决,如果患者家属对解释能够接受,投诉处理至此终止。
6.医务科接到投诉应当立即向当事科室了解情况,与科主任共同协商处理,如果患者及家属能接受,投诉处理至此终止。如果不接受,要求其提供书面材料,由有关负责人调查了解详情,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汇报分管副院长,与患者及家属协商处理意见,若接受,处理终止。
7.对医务科仍无法解决的医疗纠纷,建议患者及家属按法定程序进行医疗鉴定,当事科室一周内备齐有关资料
8.医院指定专人出席医疗事故鉴定会
9.患者及家属向法院起诉后,医院指定专人和律师代表医院出庭。
10.医疗主管部门根据医疗纠纷性质对科室和个人提出行政处理意见
11.凡患者及家属借故无理取闹、抢夺病历资料、殴打辱骂医务人员、损坏医院正常工作秩序的应及时报告保卫科、医务处或拔打“110”,并注意保护现场和保留证据。
12.发生医疗纠纷后,科室人员不得随意给患者方出具任何书面文件、字据、答复等,应当由医院指定专人答复。
二、应急程序:
向医务处报告→科室调查处理→报告医务处→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协商解决→患者不能接受→向分管副院长汇报→仍无法解决时→医疗鉴定→出席医疗事故鉴定会→医疗主管部门提出处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