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言论自由的方式共36页文档
宪法视域下我国网络言论自由的限制与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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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视域下我国网络言论自由的限制与保护网络言论自由是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也符合人权保障的要求。
但网络言论的过度自由容易侵犯他人权利、危害公共利益,因此有必要对其进行限制。
在立足于宪法理论基础上,从立法、行政监管、救济三个层面,对网络言论自由的现状进行分析,找出问题的关键,得出完善我国网络言论自由的对策。
标签:网络言论自由;限制;保护;宪法在1994年我国正式接入互联网的大背景下,互联网的高速发展给人们带来诸多便利,尤其是在言论表达方面更是开创了各种先河,例如网络论坛发言、即时通话、网络发表文章、网络时事评论、电子征求意见等。
又因本身固有的特性,也带来了系列问题,如个人信息泄露、网络色情、网络犯罪等,这对传统意义上的公共秩序提出新的挑战。
如何在保障公民网络言论自由的同时规制“过度自由”带来的法律风险?本文将从宪政视角出发,明确网络言论自由的宪政基础,结合实际分析问题,构建合理有效的体系来保护公民的网络言论自由。
一、网络言论自由的宪法理论基础(一)网络言论自由的宪法依据网络言论自由是以言论自由作为宪法依据,其法律地位与一般基本权利一样。
言论自由是受国际人权条约和国内宪法保护的基本人权。
《世界人权宣言》第19条规定:“人人有权享有主张和发表意见的自由”〔1〕这一条文首次将言论自由作为一项基本人权予以肯定。
联合国《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19条更详细明确了言论自由的范畴,“人人有自由发表意见的权利;此项权利包括寻求、接受和传递各种消息和思想的自由,而不论国界,也不论口头的、书写的、印刷的、采取艺术形式的、或通过他所选择的任何其他媒介。
”〔2〕我国在1998年也签署并加入了该条约,2004年宪法修正案将“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入其中,试图通过国内的宪法、法律来积极的实现和保障人权。
我国宪法的第33条“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为保障所有基本权利设定了总原则,各种基本权利都可以在宪法规定的基本权利类型下加以扩展和延伸,不再受限于宪法文本本身。
言论自由-精选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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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论自由的限制
美国宪法不保护的18种言论自由
1、美国人没有亵渎国旗或焚毁征兵卡的象征性言论自由。 2、危及美国公共安全的玩笑不能开。 3、没有引发危害美国公众秩序导致暴乱的言论自由。 4、没有扰乱美国学校教学安静环境的言论自由。 5、没有造谣生非的言论自由。 6、没有妨害他人权利的言论自由。 7、不能以言论自由或集会自由为借口,妨害城市交通或违反交通规则。 8、监犯的言论及集会自由权因狱政安全而受限制。
18、毁谤性言论不受美国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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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论自由的限制
美国言论自由限制的几个阶段 一战以前,危险倾向的原则 1915年的吉特劳诉纽约州案:吉劳特系社会党左翼全国委 员会委员,兼该左翼机关报经理。因其在创刊号刊载“左 翼宣言”,倡导以武力暴动及非法方式推翻政府,触犯纽约 州刑法,遭纽约州上诉法院定罪,被告不服上诉至最高法院。 二十年代,明显而即刻危险的原则
冷战时期,衡平原则
七十年代,绝对原则和行动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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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论自由的限制
言论自由与隐私权
要明确划分言论自由与隐私权的界限,就必须正确处理两个方面 的问题,即隐私的概念、范围和言论自由侵犯他人隐私权的标准 是什么?对隐私的界定,应考虑以下三点:第一,隐私应该是合 法的,犯罪分子的违法活动不属于隐私的范围;第二,隐私应与 社会公众生活、公共利益无关,如果公民的个人生活涉及到公众 利益时,就应该让位于公共利益;第三,隐私权的客体包括:(1) 身体秘密;(2)私人空间;(3)个人事实,指个人生活经历、生活 习惯、性格爱好、社会关系、学历、婚姻状况、家庭住址、电话、 收入情况等;(4)私人生活,指一切与社会无关的个人生活。 关于言论自由侵犯隐私权的标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0条第1款规 定存在两个致命的缺陷:一是未穷尽以言论自由为名侵犯他人隐 私权的行为;二是“造成一定影响”的词义十分模糊,难以判断。 在我国今后的立法中,对侵犯隐私权的标准应作一定的修改,这 个标准应着眼于侵权行为的结果是否使公民产生精神压力和思想 负担,是否使个人的心灵安宁受到破坏。
网络语言环境下言论自由的保护与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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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语言环境下言论自由的保护与限制网络语言环境下言论自由的保护与限制摘要:言论自由是公民表达自由的一部分,也是公民政治权利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在人类的实践当中,它和新闻传播活动密切相关。
在西方法学理论和宪法学中,言论自由被看做公民最根本的、不可剥夺的一项权利,该权利也是其他自由权利的基础和条件。
马克思说:“发表意见的自由是一切自由最神圣的,因为它是一切的基础。
①”我国学者杜承铭先生在《论表达自由》一文中将其概念定义为:表达自由是指公民享有的受法律规定、认可和保障的,使用各种媒介手段与方式公开发表、传递自己的意见、主张、观点、情感等内容而不受任何他人或组织干涉、限制或侵犯的权利②。
网络,一个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扮演着极其重要角色的媒介,因其交互性、便捷性和大容量性等特点给言论自由释放了更大的表达空间,在这个虚拟的世界里,自我价值、观念、情绪的表达都不再是个难题,博客、BBS、聊天工具等多个板块和领域都可以成为倾诉的对象。
此外,在互联网上,你可以是信息的接收者,也可以是信息的传播者,还可以是舆论的参议者,网络正是凭借这些无可比拟的优越性迅速发展壮大起来。
不难预测,随着社会科技的进步以及教育的普及网民的数量还会继续呈增长之势。
因此,在这个背景之下来探讨网络言论自由表达的保护和限制是非常有意义的。
对言论自由的合理限制毋庸置疑,网络为言论的自由表达提供了一个很好的话语平台,给“言论”释放了比以往媒介更广阔、更民主的空间。
然而,在欢呼雀跃言论自由如此易于表达的同时,也不能忽视其潜在的负面效应。
首先,网络言论模糊了私人领域和公共领域的界限,网络纠纷和网络侵权事件的增多就证明了这一点。
实践证明,网络是一个具有双重身份的领域,它既要肩负着个人情绪的宣泄又要承担“公共领域”的构建,这个本来就相互矛盾的两个身份,让一些事实困境无法避免。
哈贝马斯曾论述到,“公共领域”是一种独立于政治权力之外,并不受官方干预的社会公民自由讨论公共事务,参与政治的活动空间或场所,其范围包括团体、俱乐部、党派、沙龙、通讯、交通、出版、书籍、杂志等,这个“由私人构成的公共领域”是“一个松散但开放和弹性的交往网络。
网络时代的言论自由与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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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时代的言论自由与限制随着互联网的迅猛发展,网络成为人们获取信息、表达观点的重要平台。
在这个信息爆炸的时代,言论自由成为一个备受关注的话题。
言论自由作为一项权利,在网络时代面临着诸多限制和困扰。
本文将就网络时代的言论自由与限制展开讨论。
网络时代的言论自由给了每个人发表自己观点的权利。
在网络平台上,人们可以通过发帖、评论、分享等形式,表达自己的想法和观点。
这种自由使得信息传播更加自由、快捷,人们可以更广泛地了解事实真相,从而更好地思考和判断。
言论自由的实现,也促进了社交交流,并为民主发展提供了新的机遇。
然而,网络时代的言论自由也面临着一系列的限制。
首先,网络匿名性使得一些人利用言论自由的权利进行不当言论的发布。
论坛、微博等社交平台上,一些人故意散布谣言、侮辱他人,以及恶意攻击、辱骂他人。
这类言论无疑会对个人的生活造成不良影响,同时也会伤害社会公共利益。
其次,网络言论也会受到法律法规的限制。
针对不当言论,国家和地方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法律法规,如网络安全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以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公正正义。
最后,网络平台对用户言论的审核和管理也起到了限制作用。
为了维护社区秩序和用户体验,网络平台会对用户发出的言论进行审核和删除,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言论自由的实施。
言论自由与其限制之间存在一种平衡,既要尊重个人的自由想法和表达权利,同时也要维护社会和谐和公共秩序。
在网络时代,应当建立健全的管理机制和法律法规,规范用户言论的发布和行为,打击不当言论和网络暴力。
同时,个人在发言时也应该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尊重他人的权益,不发表违法言论和攻击性言辞。
除了法律和规章制度的约束外,教育也是提高公众言论素质的重要途径。
加强网络智慧教育,提高公众对言论自由和限制的认识和理解,培养公民网络素养,避免轻信谣言和散播不实信息,有助于网络时代更好地实现言论自由。
总之,网络时代的言论自由与限制既是一种权利,也是一种责任。
论言论自由及其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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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纵横理论版160论言论自由及其限制文/唐世利(贵州民族大学..贵州贵阳..550025)摘要:.言论自由是公民基本的权利之一。
言论自由给人们的自由发展,社会的进步,国家的民主昌盛带来积极的作用。
毋庸置疑,保障人民群众的言论自由是对于一个现代国家来说,是体现国家文明进步的标志之一,同时,也应看到言论自由对他人和社会带来的消极影响。
任何自由都是相对的,没有绝对的自由,因此,必须在保障公民的言论自由的同时,对言论自由进行合理限制,控制诽谤造谣类言论的发表自由。
关键词:言论自由 价值 冲突 限制一、言论自由及其限制(一)言论自由的含义语言是人类沟通的桥梁,是连接与人关系的纽带。
而言论自由则是社会进步的标志。
言论自由是一项基本人权,也是公民的基本权利。
对于言论自由的定义,不同的学者有不同的表述。
在众多观点中有一些人的想法是,言论自由是以语言形式表达意见、传播思想的自由,同时有权保留意见或沉默,公民有权表达意见与思想,也有权利保留其意见与思想。
宪法上的言论自由是指人民群众对于各种国家政治问题和社会矛盾,有通过言语的方式表达自己的内心想法的自由。
从广义上来说,新闻、出版、绘画、著作等都是言论自由的体现,但从狭义上说,言论自由纯粹是指通过语言形式表达思想和见解的自由。
(二)言论自由的限制任何自由都是相对的,绝对的自由是不存在的。
因此言论自由也是相对的。
言论自由意义重大,但从历史的发展来看,在人类社会历史长河的某些时刻,恶的言论以讹传讹,劣性十足。
一些人的危险思想或偏激表达在社会成员中造成恶劣影响。
这些影响包括对社会其他成员隐私的侵害、名誉的损毁,以及对国家权力的损害。
对于这些言论,政府必须进行合理限制,防止影响扩大。
当言论没有限制,过度得到自由的时候,言论产生的负面影响也是无法预估和掌控的。
言论本身并不具备自律性,言论自由若成为不轨之徒的武器,后果是不堪设想的,因此,对言论自由进行合理的限制是必要的。
对关于公共利益的言论、对公共事务的言论应当得到更多的法律上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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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本司将予以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编辑修改,推荐下载使用!==浅谈言论自由的保护与限制在民主社会,若有一项权利高于其他一切权利,那就是言论自由的权利。
言论自由是母体,是几乎一切其他形式的自由所不可缺少的条件。
没有对言论自由的保障,就没有思想之激荡,社会之进步。
如果要论及言论为什么要自由,我们就不得不去引用约翰密尔的那一段富有析理而又逻辑严密的论述:。
我们己经从很清楚的四点根据上认识到意见自由和发表意见自由对于人类精神福社的必要性了。
第一点,若有什么意见被迫缄默下去,据我们所能确知,那个意见却可能是真确的。
否认这一点,就是假定了我们自己的不可能错误性。
第二点,纵使被迫缄默的意见是一个错误,它也可能,而且通常总是,含有部分真理;而另一方面,任何题目上的普遍意见亦即得势意见也难得是或者从不是全部真理:既然如此,所以只有借敌对意见的冲突才能使所遗真理有机会得到补足。
第三点,即使公认的意见不仅是真理而且是全部真理,如不容它去遭受而且实际遭受到猛烈而认真的争议,那么接受者多数之抱持这个意见就像抱持一个偏见一样,对于它的理性根据就很少领会或感认。
不仅如此,而且,第四点,教义的意义本身也会有丧失或减弱并且失去其对品性行为的重大作用的危险,因为教条己变成仅仅在形式上宣称的东西,对于致善事无效力的,它妨碍着去寻求根据,并且还阻挡着任何真实的、有感于衷的信念从理性或亲身经验中生长出来。
我们似乎都懂得言论应该自由,但是我们却不知言论应该如何自由。
是什么造成这种迷惘呢?从一种生物本能来看,我们都有这样一种冲动:自己能畅所欲言,而别人要么心服首肯,要么一言不发。
所以,伏尔泰不得不为全人类提出这样一个言论的社会戒律:我不同意你的观点,但是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
政府是言论的天敌。
任何时代、任何性质的政府都有一种限制言论的冲动,它们总是以这种或者那种的理由为言论设置限制和藩篱。
论网络言论自由的界限及其实现途径-毕业论文
![论网络言论自由的界限及其实现途径-毕业论文](https://img.taocdn.com/s3/m/f94799236137ee06eef91828.png)
---文档均为word文档,下载后可直接编辑使用亦可打印---摘要言论自由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而网络言论自由是言论自由的一种表现方式,具备其他传播媒介不具备的特点,言论可以匿名隐蔽的在网络平台上高速传播。
因为网络言论自由的这种特点,在现实世界中更易产生冲突。
网络言论自由与现实的冲突主要表现在两方面,与公民基本权利的冲突和与社会管理的冲突。
因此,在保护网络言论自由的同时,对其进行限制也是必不可少的。
关键词言论自由; 网络; 保护; 限制The Limits Of Freedom Of Speech On The Internet Abstract Freedom of speech is a fundamental right of citizens, and the freedom of speech on the Internet is a manifestation of the freedom of speech, with other media do not have the speech can be anonymous covert communication in high-speed network platform. Because of the characteristics of freedom of speech in the Internet, it is more likely to conflict in the real world. The conflict between the freedom of expression and the reality of the network is mainly manifested in two aspects: the conflict with the basic rights of citizens and the conflict with the social management. Therefore, in the protection of the freedom of speech on the Internet at the same time, it is necessary to restrict.Key words Freedom of speech; network; protection; restriction前言言论自由是民主社会存在的基础之一,随着时代发展,互联网的广泛推广和运用,使言论在这个虚拟空间有了新解释和表达方式,打破了以往媒介的界限而向网络发展,也促进了言论的自由发展和社会事件的公共讨论。
浅谈对公民行使言论自由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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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对公民行使言论自由的限制摘要: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公民享有言论自由。
但任何自由都不是绝对的,不受限制的自由是无用而且有害的,言论自由也不例外,所以对言论自由的行使要有一定的限制。
那什么是言论自由?公民行使言论自由又应当在何种限度范围之内?如何才能正确行使言论自由?本文针对以上诸多疑问作出了解答。
关键词:言论自由政治权利道德民主法治一、言论自由的含义在我国宪法中公民的言论自由是公民各项政治权利的第一条,位于六大自由之首。
然而什么是言论自由?言论自由包括何种表述形式?新闻、出版、著作、绘画等是否也属于言论自由呢?《世界人权宣言》第19条规定“人人有权享有主张和发表意见的自由;此项权利包括持有主张而不受干涉的自由,和通过任何媒介和不论国界寻求、接受和传递消息和思想的自由。
”《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19条“人人有自由发表意见的权利;此项权利包括寻求、接受和传递各种消息和思想的自由,而不论国界,也不论口头、书写、印刷、采取艺术形式、或通过他所选择的任何其它媒介。
”一个社会要被视为真正的民主社会,就应该对公开发表的思想言论有高度保护,无论其媒体是报纸、杂志、书籍、手册、电影、电视,或是最新近的网络。
我国宪法确认公民享有言论自由。
但同时规定,公民在行使言论自由权利时,不得破坏社会秩序,不得违背宪法和法律,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或其他公民合法的自由和权利。
综上所述,言论自由可以概括为:是以语言、文字、音像、电子、艺术或其他形式表达意见、寻求信息、接受观念、传播思想的有一定限度的自由;是对人类的生存和发展具有极其重要意义的一项基本权力。
二、我国言论自由之现状(一)现代社会对言论自由的滥用权力的滥用,是指公民以不正当的方式行使自己的权力,进而影响或侵犯到他人的合法权益的行使。
所有权力、自由,都是法律法律分配一部分社会利益给权利人的结果,虽然所有权力、自由的行使都可能使权利人以外的其他人受到损害,但是只要不超过其正当界限,就不构成权力、自由的滥用,反之,即构成滥用。
网络言论自由的限制与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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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言论自由的限制与保护网络言论自由的限制与保护摘要:网络言论自由的限制与保护是近年来一个刚刚兴起的热门课题,虽然网络向所有的公民免费开放,但是在上面公民所发表的言论很可能会对国家和社会造成很大的影响,所以对公民的发言进行限制与保护是国家必须要采取的政策和手段,当前我国言论自由的限制与保护工作,开展的并不完善,第一我国缺少相关网络言论自由的限制与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如果公安机关有确实的证据能够查出公民在网络上运用这个平台进行违法犯罪事实,但是却没有法律可以依照,没有明确的量刑标准,第二我国对于网络言论自由的监察力度不是很大,相关司法部门对于网络言论自由也没有形成很好的监察机制,所以导致现在我国保留的功能平板上出现很多危机和国家社会的言论,第三,行政管理者对于网络自由的限制与保护没有落实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在日常的进行监管过程中也没有很好的给予打击,使得网络言论粉碎最终形成一股潮流。
,针对这3个方面,应该从司法执法和立法3个方面给予网络言论犯罪的打击,相关法律部门的负责人也应该高度重视网络言论对于国家和社会真的影响。
关键词:网络言论自由;知情权;隐私权;Abstract:Restriction and protection of freedom of speech on the Internet is a hot topic in recent years has just emerged, although the network to the free opening of all citizens, but published in the above expression of citizens is likely to have a big impact on the country and the society, so the citizen's speech restriction and protection of national policies and must be taken. Means the freedom of speech in China to carry out the restriction and protection work, the first in our country is not perfect, the lack of legal regulations and policies related to the protection and restriction of freedom of speech on the Internet, if the public security organs there is evidence to find the citizens on thenetwork on this platform of criminal facts, but not in accordance with the law and there is no clear standard of punishment, second in China for the freedom of speech on the Internet supervision is not large, the relevant judicial authorities for the network Network freedom of speech nor the formation of a good monitoring mechanism, resulting in now our retention of a tablet appears a lot of crisis and national social speech, third, administrators for the protection and restriction of freedom network not implemented relevant laws and regulations and policies, in daily supervision process there is no good to give blow, makes the network speech crushing and ultimately the formation of a trend. In view of this, 3 aspects should be given a speech on the Internet crime from 3 aspects of judicial legislation and law enforcement against the person in charge of the relevant departments, the law should also attach great importance to national and social network speech really Keywords:Internet freedom of speech; right to know; right to privacy目录一、前言 (1)(一)选题背景 (1)(二)研究意义 (1)二、公民言论自由相关概念简介 (2)(一)言论自由 (2)(二)网络言论自由 (2)三、我国网络言论乱象 (3)(一)恶意捏造事实的乱象 (3)(二)恶意诋毁的乱象 (4)四、我国网络言论自由乱象的原因 (4)(一)言论自由观念的缺失 (4)(二)立法体系不完善 (5)(三)网络监管不到位 (6)(四)执法体系不完善 (6)(五)执法方式不合理 (7)(六)执法队伍的素质不高 (7)五、相关对策 (7)(一)立法 (7)(二)发展行业协会,加强对互联网服务供应商的监管 (8)(三)加强公民法律和道德素养,减少网络言论自由权的滥用 (9) 总结 (10)参考文献 (11)致谢 (12)一、前言(一)选题背景网络自由是近年来一个热议的话题,随着我国互联网产业发展的如火如荼,网络综合犯罪发生率也越来越高,所以如何在网上保障公民的人身安全,也成为国家关注的热门项目,其中网络言论自由是保障公民安全的一个重要途径,虽然网络是一个开放的公众平台,但是每一个在这个平台上发言的公民都应该遵守一定的网络发言规则,否则如果网络言论自由不加以限制与保护的话就会酿成滔天大祸。
论网络言论自由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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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防民之口,甚于防川”,从古代开始,人们就认识到了言论自由的重要性。
随着社会文明的进步,近代以来,言论自由的概念已逐渐被人类普遍接受,许多国家的宪法文件以及国际公约文件中也都明确将其规定为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
互联网的出现给言论自由提供了一个前所未有的开放的平台,使传统的言论自由有了新的理念和实现形式。
网络言论自由这一新的名词应运而生,作为言论自由在网络空间的自然延伸,其日益成为人们的关注焦点。
人们得益于网络言论自由带来的巨大便利,同时也注意到了这一权利的行使在实践中所造成的种种问题,并因此积极探索对其进行限制的途径和方法。
本文借鉴了国外的相关研究成果和实践,并参照国内的具体情况,综合运用了比较研究的方法、理论联系实践的方法和个案分析法分析了对网络言论自由进行限制的必要性和正当性,并对网络言论自由的限制措施提出了一些看法和建议。
文章阐述了网络言论自由的基本理论,包括网络言论自由的概念、特点及其价值,在此基础上介绍了国际以及国内对网络言论自由的保护情况。
从各国所采取的对网络言论自由的保护措施可以看出,各国在对网络言论自由进行正面保护的同时,几乎都作了不同程度的限制。
进而从实践和理论两个角度论证了对网络言论自由进行限制的必要性和正当性。
通过列举网络言论自由的行使在实践中与其他权利产生矛盾和冲突的几个典型案例,来说明对其进行限制的必要性以及紧迫性;同时从人权保护和社会公共利益维护的需要两方面浅述了限制网络言论自由的正当性理由。
在对网络言论自由进行限制时应遵循明显而即刻的危险原则、限制法定原则、利益衡量原则和最小限制原则;在具体措施上,要综合运用法律、技术和自律性等手段,最终实现规范不良网络言论,将网络言论自由限制在合理限度范围内的目标。
关键词 言论自由 网络言论 网络言论自由 限制Abstract“It will cause more harm to stop the free flow of people's thoughts than to stop that of the rivers.” Since ancient times, people have realized the important of freedom speech. Since modern times, humans have accepted the concept of freedom of speech with the progress of social civilization. Freedom of speech is explicitly stipulated as the citizen's basic rights in many countries' constitutional documents and files of international convention. The birth of Internet provides an open platform for freedom of speech, making traditional freedom of speech has new philosophy and realization forms. As a natural extension of free speech in cyberspace, the new term network freedom of speech arises at the historic moment, and it is catching more and more attention of people increasingly. People fully enjoy the great convenience brought about by the network freedom of speech; meanwhile, they also notice that the exercise of this right in practice causes problems. And thus they positively explore ways and methods to limit freedom of network speech. This paper draws on foreign related research results and practice, with reference to domestic situation, comprehensively analysis the necessity and legitimacy of restriction on the network freedom of speech, through comparative studies, method of theory with practice, and case analysis. In the end, some views and suggestions about restrictive measures on the network freedom of speech are put forward.This paper introduces the basic theories of freedom of network speech,including the concept, the characteristics and the value of freedom of speech in cyberspace. On this basis, the international and domestic protection situations of freedom of speech in cyberspace are introduced. Taking from the international and domestic protection measures of network freedom of speech, we can see that nations of the world carry positively protection on freedom of network speech, and almost all of them have restrictions on varying degrees in the meantime. Then demonstrate the necessity and legitimacy of restriction on freedom of speech in cyberspace mainly from two angles of practice and theory. Here in order to illustrate the necessity and urgency of restriction on freedom of speech in cyberspace, the authorenumerates several typical cases that the exercise of freedom of speech on network has contradictions and conflicts with other rights. At the same time, reasonable reason about restrictions on freedom of speech in cyberspace is briefly analysis, from two aspects of protection of human rights and the maintenance of the social public interests. When restricting the freedom of speech on the Internet, we should follow three basic principles. That is principle of clear and immediate danger, principle of restriction legality principle of benefit measure, principle of minimum limit.In terms of specific measures, this paper supports the view that, with integrated use of means such as law, technology and self-discipline, we can standardize the bad network speech, and achieve the goal of restricting network freedom of expression within reasonable limit.Keywords Freedom Speech Speech in Cyberspace Freedom of Speech in Cyberspace Restriction目 录引 言 (1)第1章 网络言论自由概述 (2)1.1 网络言论自由的基本理论 (2)1.1.1 网络言论自由的涵义 (2)1.1.2 网络言论的特点 (4)1.1.3 网络言论自由的价值 (5)1.2 网络言论自由的保护 (8)1.2.1 网络言论自由的国际法保护 (8)1.2.2 网络言论自由的国内法保护 (9)第2章 网络言论自由限制的正当性 (12)2.1 网络言论自由与其他利益的冲突 (12)2.1.1 与私权利的冲突 (12)2.1.2 与公共利益的冲突 (14)2.2 限制网络言论自由的正当性理由 (17)2.2.1 人权的保护 (17)2.2.2 社会公共利益的维护 (19)第3章 限制网络言论自由的措施 (21)3.1 限制网络言论自由的原则 (21)3.1.1 明显而即刻的危险原则 (21)3.1.2 限制法定原则 (23)3.1.3 利益衡量原则 (24)3.1.4 最小限制原则 (25)3.2 限制网络言论自由的具体方法 (26)3.2.1 法律限制 (26)3.2.2 技术限制 (27)3.2.3 自律性限制 (28)结 语 (31)参考文献 (32)致 谢 (34)引言被誉为公民基本权利中的“第一权利”的言论自由,是现代民主法治社会的一项基本人权,并且,作为思想和表达自由最重要的表现,言论自由也是实现个体价值、体现社会文明民主、推动公平正义的重要途径,对人类社会的发展进步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限制言论自由的方式
![限制言论自由的方式](https://img.taocdn.com/s3/m/62205e97daef5ef7ba0d3cd2.png)
联邦党制定《排外与反煽动法》迫害政治对手,最后 声名狼藉。禁止言论加剧政治斗争。 两次大战的非常时期:共产主义兴起,威胁改变国家 制度,令很多人感到恐惧。左派激烈反对美国参战。 政府通过法律控制言论的扩散,以防造成严重社会后 果。 冷战时期:对共产主义的恐惧导致麦卡锡主义,为了 防止苏联渗透,禁止宣扬暴力推翻政府。 随着冷战威胁缓和,美国社会变得更为宽容;越南战 争
见解是主观价值判断,受到绝对保护,不论表达方式如何激烈。 事实是统计数据、事件过程或引用言论等客观信息,可以要求准确。 1982年“竞选毁谤案”:社会党将基督教社会联盟称为“欧洲纳粹 党”,要求民事赔偿。 宪政法院: “见解的价值、真实性或理性并不重要。” 《基本法》主要保护个人见解,不论正确错误、感情理性或是否 有价值,也不论是否辛辣夸张。 事实陈述形成见解之基础,受到宪法有限保护,需要界定事实和 见解的范围。但宪法不保护虚假信息和故意说谎。 “欧洲纳粹党”显然不存在,但并非事实陈述,而是夸张的见解 表达,价值判断超过事实。 国家官员必须放弃部分私人名誉权,因为政党是政治生活一部分, 必须接受即使是诽谤的辛辣言辞。 政党有机会在政治斗争中通过政治手段自我保护,因而名誉权可 能比政府官员更少。
多数意见害怕美国人放弃目前的宪法制度,但毫无根据,因为美 国人民如此热爱自由,宣扬专制政府的言论根本不可能动摇他们 第一修正案是信任人民的产物,不可能受到反对者的伤害。即使 左派上台后不会允许言论自由,但这并不妨碍他们利用言论自由 保护自己。
回到出发点:信任人民?
如果可以假定常人的判断是基本合理的,那么思想越有害,传播的可能性越 小,政府不需要控制言论;如果一种思想能在自由的情况下广为传播,它很 有可能是有益的,政府不应该控制言论。 绝大多数美国人可能认为共产主义是错误和有害的,可能对也可能错。 假定他们是对的,但如果真是那样,美国完全没有必要禁止共产主义思 想的传播,因为它不可能产生广泛的(有害)影响。 如果他们错了,我们可以期望共产主义通过其内在的感召力在思想的自 由市场上吸引大多数人,最后在他们支持的前提下改变整个国家制度, 而这正是自由民主所希望发生的,因而政府完全不应该压制。压制共产 主义言论就等于失去了改造革新的机会,民主制度将帮助共产主义快一 些征服美国。 也可能出现最糟糕的情况:共产主义确实有害,而大多数美国人错误将 它作为追求的目标,就和德国人拥护纳粹上台那样。这种风险存在,但 是没有想象那么大,历史上只能举出纳粹法西斯的例子。相反,错误压 制的风险是巨大的。 多数中国人可能不接受美国的政治制度,可能对也可能错,但推理同样适用 如果我们对自己的判断有信心,这种思想即使是有害的也应该完全放开, 因为相信中国人的智慧不低于美国人,他们有能力选择对自己最好的制 度;不允许他们选择,说明什么? 如果我们其实并没有十足的信心,如果我们的选择只是没有经过思考的 强加的产物,那么我们就更不应该剥夺外来思想在本土平等竞争的机会, 否则损失选择机会的是我们自己。
网络上的言论自由及其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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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上的言论自由及其限制──从网络名誉侵权角度的探讨相关资料:网络博客侵权网络侵权动态网络侵权百科网络侵权案例侵权裁判文书网络刑事犯罪网络民事侵权网络上的言论自由及其限制──从网络名誉侵权角度的探讨一、言论自由及其限制公民享有言论自由并不是说公民可以随心所欲的发表任何言论,言论自由是有界限的,在法治社会,这个界限主要通过法律来体现和落实。
言论自由的观念本身也有一个演变的过程。
早期的言论自由思想被称为自由主义理论,主要的学说有弥尔顿学说、杰弗逊学说、密尔学说等。
[2] 这种观念的产生和发展和天赋人权观念有着密切的关系,生命、平等、自由、财产和追求幸福是天赋人权,任何政府和权力都无法剥夺之,言论自由同样是一项绝对的权利,其不附随任何义务,荷兰早期思想家斯宾诺莎的《神学政治论》、英国政治思想家洛克的《政府论》以及美国《独立宣言》、法国《人权宣言》都宣扬这种思想和主张,在各种权利自由中,以言论自由为核心的表达自由被认为是其中最重要的人权,是其他权利和自由的保障和基础。
随着实践的发展,这种绝对的自由主义理论也暴露出了问题,在理论上,对自由主义学说也提出了修正的发展,如"由于传播途径的集中、垄断以及大型的通常是分散的、贫穷的利益集团有组织参与的困难,使得意见自由市场已经失去了其应有的功能,因而需要政府进行干预以改善意见自由市场的功能", [3] 这种"市场失灵理论"(又称"自由市场修正理论")主要是从各种利益集团言论自由参与度这一角度来提出政府对言论自由的必要干预,同样,从保护公民隐私权、名誉权以及维护善良风俗等角度提出对言论自由的限制也成为主流观点。
恰当地衡量和解决言论自由与其他利益之间的冲突是对言论自由进行限制的出发点和归宿。
当然,法律不可能从一个极端走向另外一个极端,对言论自由的限制也是有限度的,主要标准是利益的衡量。
历史表明,限制的滥用与自由的滥用一样有害,甚或更为有害,所以需要"对限制的限制",我们应当意识到这一问题,并采取必要的措施尽可能地降低"外溢效应"。
网络言论自由的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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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言论自由的规制下文为大家整理带来的网络言论自由的规制,希望内容对您有帮助,感谢您得阅读。
一、网络言论自由概述一般认为,表达自由指的是言论自由、出版自由以及与之相联系的利用电影、戏剧、音乐、广播、电视、网络等形式表现思想的自由。
而广义的表达自由则包括了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等在内,因为它们是言论自由的实现形式和延伸扩充。
在我国,大多数学者将表达自由作为公民的政治自由,是民主政治的基础,置于政治权利中加以研究,近年,也有学者将表达自由放入精神自由的范畴加以研究,认为表达自由不仅具有政治价值,作为精神自由,还表现为作为人应具有的权利。
我们认为以上两种观点,只是角度略有不同,并不影响表达自由的所涵盖范围的广泛性。
其中言论自由作为表达自由的一项重要内容,在世界各国普遍受到宪法的保护。
但是,言论不仅是指说话,更应该理解为表达,伴随着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言论自由的表现形式及载体更加丰富多样。
特别是今天网络为人类拓展出一个新的信息整合、交换的互动空间。
所谓网络言论自由,其实就是言论自由权在网络上的自然延伸。
但是,网络区别于我们以往的信息载体,所以,网络言论自由具有广泛性、匿名性、即时性等特点。
二、网络言论自由的价值及现实问题正是基于网络言论自由的特殊性,决定了它存在的价值以及由此可能引发的一些现实问题。
其价值主要体现在:一是保障人权。
由于网络开放性、匿名性等特点,网上的言论不带有任何身份的色彩,能够引起他人关注的只有文字的内容。
因此,公民言论表达具有了远甚于传统媒介的平等性。
此外,在现代社会,言论自由的一个重要表现形式就是公民能自由地通过媒体传递自己的声音,表达自己的看法。
但长期以来,作为我国公民基本权利的言论自由却受到来自公权力有意无意的限制。
由国家出资、以行政事业单位的面目出现的主流媒体(报纸、广播、电视)控制着主流话语的权利,它们受宣传纪律的约束,很大程度上代表政府的立场和意志,而普通公民的话语权利却依旧停留在口耳相传的原始阶段。
【最新】浅谈我国网络言论自由的法律限制(word格式) (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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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本司将予以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编辑修改,推荐下载使用!==浅谈我国网络言论自由的法律限制一、问题背景(一)网络言论自由的产生言论自由一词,最早见于约翰弥尔顿1643年出版的《论出版自由》,书中的言论自由被认为是天赋人权的首要部分,是每个公民生而有的权利。
随着网络时代的到来,言论自由的内容被拓宽。
言论自由的表达平台由报刊、杂志等在内的传统媒介转向互联网,网络言论自由也因此成为言论自由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网络言论自由限制的必要性网络言论具有隐蔽、低成本、传播速度快、范围广等特点,因此,越来越多的民众选择通过在网上发帖、发微博等方式,表达个人情感,评论新闻时事以及检举揭发官员贪腐。
就网络举报而言,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去年9月2日正式开通接受网上举报后,20日内统计的网络举报数量达到15253件,日均超过760件。
网络举报一时间成为流行,成为人们解决现实问题的首选。
天价烟周久耕,不雅书记需政富,表哥杨达才以及《财经》杂志副主编罗昌平微博实名举报刘铁男等事件,充分显示了网络举报见效快、影响大、有效防止打击报复等优势,进一步增加了人们通过网络进行检举揭发的信心。
有人说,互联网开启了一个真正言论自由的时代,放宽网络言论自由,对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尊重和保障人权等都具有积极意义;也有人说,处于无政府状态下的互联网是一个充斥色情暴力与谩骂的垃圾场。
用狄更斯在《双城记》中的一段话来总结:那是最美好的时代,那是最糟糕的时代;我们大家都在直升天堂,我们大家都在直下地狱。
说它好,是最高级的;说它不好,也是最高级的。
网络在带给人们便利,为人们表达言论提供方便的同时,也为诬告、误伤、传播虚假信息,打开了大门。
201X年5月,广东一女子因不堪网络谣言攻击而跳楼自杀身亡;12月,高中女生因不堪人肉搜索投河自杀;美国女孩在遭受两名女同学对其长达1年的网络暴力折磨后,不堪承受巨大精神压力自杀;韩国女孩牵着的宠物狗在韩国首尔地铁车厢内排泄,狗主人只为爱犬擦拭,却没有清理座位上的狗屎,韩国网民因此迅速发起了寻找狗屎女运动,曝光了该女孩的身份及就读学校,在巨大的压力面前,女孩不得不公开道歉,却也因此患上了严重的精神疾病。
网络言论自由的边界
![网络言论自由的边界](https://img.taocdn.com/s3/m/17eb0bb205a1b0717fd5360cba1aa81144318f05.png)
网络言论自由的边界网络言论自由是当今社会中备受争议的话题之一。
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发展,人们在网络上表达观点、发表言论的渠道变得更加便利和广泛。
然而,网络言论自由并非没有边界,它也需要在一定的规范和法律框架下行使。
本文将探讨网络言论自由的边界,包括其含义、范围、限制和应遵守的原则。
一、网络言论自由的含义网络言论自由是指在网络空间中,个体或团体可以自由表达观点、发表言论的权利。
这种自由包括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多种形式,涵盖了社交媒体、博客、论坛、新闻网站等各种网络平台。
网络言论自由是言论自由的延伸和拓展,使人们可以更加便捷地传播信息、交流思想、参与讨论。
二、网络言论自由的范围网络言论自由的范围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言论内容:个体或团体可以就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各个领域发表观点和看法,包括批评、评论、表达情感等内容。
2.言论形式:言论可以采用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多种形式,以适应不同人群的表达需求。
3.言论对象:言论可以针对个人、组织、政府等不同对象,但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4.言论平台:言论可以在各种网络平台上进行,包括社交媒体、博客、论坛、新闻网站等,但应当遵守平台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
三、网络言论自由的限制尽管网络言论自由是一项重要的民主权利,但也需要受到一定的限制和约束,以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
网络言论自由的限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法律法规:网络言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传播违法信息、淫秽内容、暴力恐怖等有害信息。
2.社会道德:网络言论应当尊重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不得恶意攻击他人、传播谣言、侮辱诽谤他人。
3.隐私权:网络言论不应侵犯他人的隐私权,不得公开他人的个人信息、私密照片等。
4.版权保护:网络言论应当尊重知识产权,不得侵犯他人的版权、专利、商标等合法权益。
四、网络言论自由的原则在行使网络言论自由的过程中,应当遵守以下几项原则:1.真实性原则:言论应当基于事实真相,不得散布虚假信息或捏造事实。
从言论自由的发展看限制言论自由的两种立场-最新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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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言论自由的发展看限制言论自由的两种立场一、限制言论自由的两种立场(一)限制言论自由的绝对主义立场美国学者亚历山大·米克尔约翰是持绝对主义立场的代表人物。
亚历山大·米克尔约翰认为言论自由的本质是用来保护社会公众参与政治生活的。
因为自治的权利是绝对不可以被在自治的过程中推举出的政治代理人限制的,所以言论自由也是不可被限制的。
亚历山大·米克尔约翰所持的限制言论自由的绝对主义立场并不是说所有的言论都享有绝对的自由,而是主张某些言论不应该被限制。
亚历山大·米克尔约翰将言论分为两类:公言论和私言论。
公言论是与政治有关的、社会公众参加政治生活的言论。
私言论是与政治无关的、与社会公众参加政治生活无关的言论。
例如,只涉及社会利益、他人利益的言论,对于这些言论是应该被限制的。
后来,亚历山大·米克尔约翰认为不光是政治性的言论不应被限制,政治性言论之外的某些言论也不应该被限制,例如关于教育事业的言论,关于哲学的言论和关于科学的言论。
应为这些言论能够提高社会公众的智力。
因此,能够提高人们做出正确的判断的能力以发表更加正确的政治性言论。
美国学者罗伯特·博克也主张言论自由不应该受到限制。
但是他所主张的言论自由的绝对主义立场与亚历山大·米克尔约翰的绝对主义立场有一定的区别。
这种区别在于罗伯特·博克认为只有有关政治性的言论才不能以任何形式加以限制,对于其他的言论是应该被限制的,其他言论包括亚历山大·米克尔约翰所认为不应被限制的有关教育事业的言论,关于哲学的言论和关于科学的言论。
但是亚历山大·米克尔约翰和罗伯特·博克都认为有关政治性的言论不应该加以限制。
(二)限制言论自由的相对主义立场持相对主义立场的学者们认为,任何权利都应该被限制以实现权利义务的平衡,言论自由也不例外。
当言论自由的行使侵犯了社会和其他人的合法权益时,这种言论就不享有绝对的自由,就是应该被限制。
网络言论自由的保护与规制
![网络言论自由的保护与规制](https://img.taocdn.com/s3/m/65cfc922a26925c52cc5bfca.png)
毕业设计(论文)外文摘要目录1 引言 (1)2 网络言论自由概述 (1)2.1 言论自由的含义 (1)2.2 网络言论自由的含义 (2)3 网络言论自由的价值与引发的问题 (2)3.1 网络言论自由的价值 (2)3.2 网络言论自由引发的问题 (4)4 我国网络言论自由保护与规制的现状和不足 (5)4.1 网络言论自由保护与规制的现状 (5)4.2 网络言论自由保护与规制的不足 (7)5 对网络言论自由进行保护与规制的原则与界限 (10)5.1 网络言论自由保护与规制的原则 (10)5.2 网络言论自由保护与规制的界限 (14)6 对网络言论自由进行保护与规制的建议 (16)6.1 完善法律法规 (16)6.2 扭转司法观念 (18)6.3 理顺保护与规制体系 (19)6.4 加强行业自律管理 (20)结论 (22)参考文献 (23)致谢 (24)1 引言截至2020年3月,我国网民已达9.04亿,是全世界网民数量最多的国家。
[1]互联网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巨大的变化,更为人们行使言论自由的权利提供了充分的便利条件,人们越来越普遍、频繁地互联网上发表自己的意见和看法。
言论自由是《世界人权宣言》中规定每个个体都应该拥有的基本人权,[2]也是我国《宪法》中明确赋予公民的一项权利。
[3]网络环境下的言论自由无疑是人权价值的彰显,同时也会在某种意义上推动社会的发展。
但是也并不否认,这一赋权也带来了很多问题,在网络上,谩骂、指责、诽谤、造谣之声并不少见,网络暴力、人肉搜索等行为也偶有发生,这些滥用网络言论自由的行为也无疑侵害了个人合法私权益,扰乱社会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甚至威胁国家安全。
面对如此重要但又具有两面性的网络言论自由,在法律的框架内,对其进行有力保护与合理规制势在必行。
而且随着依法治国战略的大力推行,我们也必然要在网络空间治理上依法行事。
但我国在保护与规制方面还存在很多问题和不足,可能存在过度限制言论自由或监管不到位等情况。
言论自由的形式与界限-精品文档
![言论自由的形式与界限-精品文档](https://img.taocdn.com/s3/m/581231070622192e453610661ed9ad51f01d5474.png)
言论自由的形式与界限-精品文档言论自由的形式与界限美国经典案例“焚烧国旗案”引发了一场长达16年的争论,其间涉及了美国法制与社会生活的众多方面,诸如对宪法和法律的尊重与维护,人权以及公民自由的范围和保障,社会利益与价值观念的冲突等等。
在这些看似冲突和激烈的冲突与对抗背后,恰恰映证了一种和谐,那就是人们在对法律的遵守和人权的保障之间的一种态度上的趋同――谨慎而虔诚。
其实,构成这一探索和反思的主体还是一个古老的论题,那就是政府权力与公民自由的界限。
作为一个力求完善民主,践行法治的民族,美国人的这种谨慎与虔诚是我们实现追求所必不可少的素养,而上述各个争论也是我们不能回避且必须解决的核心问题。
一、言论自由的形式放眼国际社会的历史与现实,任何一个开放的民主的社会,无不将思想自由与表达自由置于宪法和法律规定的重要一环。
“因为没有这些自由,发扬民意,凝聚众志,并以舆论监督政府机构的可能性更微乎其微。
从而在成文宪法里,若把这种自由放在各种基本权利的中心地位是很自然的事。
” [1]针对“焚烧国旗案”,J•Brennan法官提出另一个鲜明的意见:由于第1修正案在字面上只禁止对“言论”的剥夺,但我们长期承认它的保护并不限于口头或书面语言。
尽管我们并不同意任何试图表达观念的行为都构成“言论”,但我们承认,行为可能“带有足够的交流成分而进入第1和第14修正案的保护范围”。
为了决定特定行为是否带有足够的交流成分以使第1修正案发挥作用,我们应探询“传递特定信息”的意图是否存在,且接受者是否有相当可能去理解这个信息。
[2]可见,对言论自由的形式进行技术性的分析,即通过对其归类来确定一个评判是否属于宪法所规定之“言论自由”的标准,就成了解决问题的关键。
自由的三种基本形式包括思想自由、表达自由和行为自由,当今世界各国往往都在不同程度上将这三种自由以宪法条文的形式加以确认,以实现对公民自由的全面和充分的保护。
严格来说,言论自由属于表达自由的一种基本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