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龙泉驿区政务服务中心四项制度
关于落实”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岗位责任制、责任追究制六项制度“的方案
关于贯彻落实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岗位责任制、责任追究制六项制度的方案为规范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转变工作作风,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为入区企业和办事群众提供便捷服务,树立政务服务中心的良好形象。
结合政务服务中心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目标通过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六项制度的实施,进一步转变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作风,改进服务质量,提高政务服务中心工作效能;强化政务服务中心内部管理,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执行力,为搭建一流的便民政务平台,建设新型政务服务中心提供制度保障。
二、六项制度的实施范围政务服务中心全体窗口工作人员三、六项制度的内容及要求(一)首问负责制1.首问负责制是指政务服务中心接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电话咨询或现场咨询办理相关业务时,首位接待或受理的工作人员认真解答、负责办理或协助办理相关事项的制度。
首次依照职责接待办事群众的工作人员是首问责任人。
2.建立首问负责制应当遵循热情、便民原则,各项业务的首问责任人和责任内容,强化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公众的满意度。
3.适用首问负责制的事项主要包括:咨询、办理行政许可、行政确认、公共服务类、其他相关业务的审批、备案、登记(包括通过电话、网络的方式)。
4.申请办理或咨询、投诉事项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内的,首问责任人应当立即受理并予以登记,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办理或答复。
需要相关部门配合办理的,应及时分送给具体承办机构,并负责跟踪办理;不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但属于政务服务中心职责范围内的,首问责任人应当主动告知,及时将服务对象引荐到相应窗口进行办理,并与相应窗口工作人员进行工作交接;不属于政务服务中心职责范围内的,首问责任人应当说明情况,耐心解释,并尽可能提供指导和帮助。
执行首问负责制应当实行现场办理接待登记和收件回执制度。
为民服务中心导办、代办、帮办服务制度
为民服务中心导办、代办、帮办服务制度为民服务中心导办、代办、帮办服务制度为民服务中心作为政府与民众之间的桥梁和纽带,其服务质量的高低直接关系到政府形象的塑造和民众满意度的提升。
为了更好地满足民众的需求,为民服务中心必须建立起高效、便捷的导办、代办、帮办服务制度,来解决民众在政府事务办理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首先,导办服务是为民服务中心最基本的服务内容之一。
导办服务旨在向民众提供各类政府事务的办理指南和相关政策资讯,帮助民众了解办理流程、所需材料和期限要求,提供咨询和解答疑问的服务。
为了实现导办服务的高效性,为民服务中心应建立起完善的数据库和信息系统,及时更新政策和办事流程,确保民众能够得到准确、清晰的指导。
其次,代办服务是为民服务中心的一项重要服务内容。
代办服务针对那些由于时间、距离、知识等原因无法亲自办理政府事务的民众提供代理申请和办理的服务。
为了确保代办服务的规范性和可靠性,为民服务中心必须建立起严格的代办申请和审核制度,确保代办人员的资质和信誉,并对代办流程进行监督和控制,防止滥用权力和服务不规范现象的发生。
最后,帮办服务是为民服务中心的一项人性化服务。
帮办服务主要针对那些有特殊困难或特殊需求的民众,提供个性化的帮办解决方案。
为了提供有效的帮办服务,为民服务中心应建立起社工、心理咨询、法律咨询等多领域的专业团队,提供全方位的帮办服务。
同时,为了更好地服务民众,为民服务中心还应与相关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建立合作关系,共同推动帮办服务的发展。
总之,导办、代办、帮办服务制度是为民服务中心提高服务质量、满足民众需求的重要保障。
通过建立完善的服务流程和规范的工作制度,为民服务中心能够更好地提供导办、代办、帮办服务,为民众办理政府事务提供便捷和高效的解决方案,进一步提升政府形象,增强民众的归属感和满意度。
为民服务中心导办、代办、帮办服务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是政府为民众提供更优质、更便捷服务的重要举措。
在实际操作中,必须解决一系列问题并建立完善的制度体系,确保服务质量的提升和效率的实现。
2024年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制度(2篇)
2024年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制度一、背景和意义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和政府公共服务优化改革的不断推进,政务服务中心在公共服务领域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政务服务中心作为政府机构和公众之间的桥梁和纽带,是提供高效、便捷、优质服务的重要渠道。
因此,建立健全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制度是提升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的关键。
二、建立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制度的目标1.推动政务服务中心建设与发展,提升公共服务的专业化水平和便捷性;2.加强政务服务中心的规范化管理,确保公共服务的公正、公平和规范;3.提高政务服务中心的信息化程度,构建数字化政务服务体系;4.激发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力,不断改进服务方式和工作效率。
三、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制度的内容1.组织架构和职责分工:明确政务服务中心的设置和职责,建立科学合理的组织架构和职责分工,确保各职能部门协同配合,形成合力。
2.工作流程和服务标准:制定标准化的工作流程和服务标准,确保办事的流程和服务的质量一致性,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3.信息化建设和数据管理:加强政务服务中心的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的数据管理系统,实现信息共享和统一管理,提高数据安全性和服务效率。
4.人员培训和激励机制:制定人员培训计划,提升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专业能力和服务意识,建立激励机制,激发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5.投诉处理和纠纷解决机制:建立健全的投诉处理和纠纷解决机制,及时处理投诉和纠纷,保护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共秩序。
6.监督机制和评估机制:建立政务服务中心的监督机制和评估机制,监督政务服务中心的日常运行情况,及时解决问题,提高服务质量和效果。
四、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制度的推行策略1.加强组织领导:政府各级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务服务中心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加强对政务服务中心的组织领导力度,形成各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协同配合的工作格局。
2.加强法规制度建设:建立政务服务中心管理法规和规章制度,明确政务服务中心的职责和权限,规范政务服务行为,保障公共服务的公正、公平和规范。
四项制度服务承诺制度
四项制度服务承诺制度一、背景介绍为了进一步提高我国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效率,促进社会治理的现代化,我国提出了建立四项制度的目标,其中之一就是四项制度服务承诺制度。
这一制度的目的是通过明确公共服务机构的责任和义务,提供高效、便捷、优质的公共服务,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
二、服务承诺内容1. 时间承诺:公共服务机构应当明确办理各项事务所需的时间,并在服务过程中严格按照承诺时间进行办理,如果无法按时完成,应当提前通知申请人并说明原因。
2. 服务质量承诺:公共服务机构应当提供优质的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热情接待、准确回答问题、提供详细的办事流程和所需材料等。
3. 服务便捷承诺:公共服务机构应当提供便捷的服务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线上办理、电话咨询、预约服务等,以满足人民群众的多样化需求。
4. 服务公平承诺:公共服务机构应当公正、公平地对待每一位申请人,不得因个人身份、背景等因素进行歧视,确保每个人都能享受到平等的公共服务。
三、服务承诺的实施1. 建立服务承诺制度:公共服务机构应当制定相应的服务承诺制度,明确服务承诺的内容和标准,并将其公示于机构的官方网站或其他公共平台上。
2. 培训服务人员:公共服务机构应当对服务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服务意识和能力,使其能够更好地履行服务承诺。
3. 监督和评估:相关部门应当对公共服务机构的服务承诺进行监督和评估,确保其服务承诺的落实情况,对未能达到承诺标准的机构进行整改和处罚。
4. 推进信息化建设:公共服务机构应当加强信息化建设,提供在线办理和查询服务,方便申请人随时随地进行办理和查询。
四、实施效果评估1. 申请人满意度调查:相关部门可以通过定期的调查问卷或电话访谈等方式,对申请人的满意度进行评估,了解服务承诺的实施效果。
2. 服务质量指标评估:通过对公共服务机构的服务质量指标进行评估,如办理时间、办理成功率等,评估服务承诺的实施效果。
3. 公众舆情监测:通过监测公众舆情,了解公众对服务承诺的反馈和评价,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改进。
窗口服务四制度
一、首问负责制第一条首问负责制是指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如下统称行政相对人)到各级机关征询或办理有关事项时,首位接待或受理旳工作人员认真解答、负责办理或引荐到有关部门旳制度。
初次根据职责接待行政相对人旳各级机关工作人员是首问负责人。
第二条首问负责制遵照热情积极、文明办事、服务规范、及时高效旳原则。
各级机关应当根据业务职能确定责任内容,实行首问负责制受理及处理成果状况登记制,建立登记台账,对重要来访人员旳姓名、单位、时间、征询或办理事项、成果等进行登记。
第三条首问负责人对属于自己承接旳事项应立即接办;对不属于自己承接旳事项,应将办事人引导至承接人,或将有关事项转交承接人;承接人不在岗旳,或承接人一时不明确旳,首问负责人应现代为接受、转交,负责跟踪办理,并对接待办理事项进行登记,注明办事人姓名或单位名称、住址、联络,办理事项,所收材料旳名称、数量,以及首问负责人、承接人、联络、处理状况等有关信息。
第四条各级机关直接服务于社会旳窗口单位旳工作人员实行挂牌上岗,公告姓名、职务、工作岗位、业务范围和投诉方式,以便服务对象理解工作人员身份信息,积极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第五条根据单位授权,首问负责人对符合条件旳申请,应当场受理。
可以当场办理旳,应当场办理;不能当场办理旳,应当向行政相对人阐明理由。
对于行政相对人提交旳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旳,应当一次性告知所需补正旳所有材料,并予以指导协助。
对把握不准旳,或尤其重大以及紧急旳事项,首问负责人应当及时向领导汇报。
第六条行政相对人通过征询、反应问题、投诉或举报旳,接听旳工作人员即为首问接待人。
属于首问负责人职责范围内旳,应认真负责回答;属于本部门其他处、科、室旳,应将有关旳告知来电人,尽量地为来电人提供协助。
二、限时办结制第一条限时办结制是指各级机关按照规定旳时间、程序和规定处理行政事项旳制度。
第二条限时办结范围包括:各类审批尤其是行政审批(包括行政许可项目和非行政许可项目)和立案事项;社会保障、社会救济、生产安全、救灾赈济、领导交办事项以及其他需要及时办理旳事项。
四项制度服务承诺制度
四项制度服务承诺制度一、背景介绍四项制度是指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领域的四项基本制度,分别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体制、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体制和社会主义社会建设制度。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党的四项基本制度,提高服务质量,我单位特制定了四项制度服务承诺制度,以确保服务的公平、公正、公开。
二、服务承诺内容1. 服务宗旨:以人民为中心,以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
2. 服务对象:我单位的服务对象为所有需要办理相关业务的人民群众和组织。
3. 服务时间:我单位将保持每周七天不间断服务,工作时间为每天上午8:00至下午5:00,中午不停工。
4. 服务渠道:我单位将提供多种服务渠道,包括线上和线下两种方式。
线上渠道包括官方网站、手机APP等,线下渠道包括窗口办理、自助终端等。
5. 服务态度:我单位将以礼貌、热情、耐心的态度对待每一位服务对象,做到平等对待、亲切服务,解答疑问,匡助解决问题。
6. 服务效率:我单位将尽最大努力提高服务效率,确保办理时间合理、快捷。
对于普通性业务,办理时间不超过3个工作日;对于复杂性业务,办理时间不超过7个工作日。
7. 服务质量:我单位将严格按照像关规定,保证服务质量,确保提供的服务达到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同时,我单位将定期进行服务质量评估,及时改进服务不足之处。
8. 服务投诉:我单位将建立健全服务投诉机制,对于服务过程中浮现的问题和投诉,将及时受理并进行处理。
对于有效的投诉,我单位将及时进行整改,并向投诉人反馈处理结果。
三、服务承诺保障措施1. 建立服务监督机制:我单位将建立服务监督机制,设立服务监督电话和邮箱,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和建议,及时改进服务不足之处。
2. 加强服务培训:我单位将定期组织服务培训,提高服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服务意识,确保能够为人民群众提供专业、高效的服务。
3. 定期评估服务质量:我单位将定期组织服务质量评估,对服务过程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加以改进。
政务服务中心工作制度汇编
政务服务中心工作制度汇编政务服务中心首问责任制 (1)政务服务中心一次性告知制度 (3)政务服务中心窗口与部门工作联动制度 (5)政务服务中心窗口AB岗工作制度 (7)政务服务中心窗口人员调整办法 (9)政务服务中心首问责任制一、首问责任制是指服务对象到中心办事或者通过电话、传真、网络等形式进行询问、举报、投诉等有关事项时所接触到的第一位“中心”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首问责任人应对服务对象拟办的事项承担办理或解答、转交、引导的责任制度。
二、所有“中心”工作人员均属首问责任人范围。
三、首问责任人的主要职责:1、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的,要按照中心收件、退件和服务承诺等有关规定及时承办或处理,耐心解答服务对象的询问,一次性书面告知相关办事程序及要求;条件不符合或手续不齐全的,应耐心做好解释说明和具体指导,要按“六件”(即办件、承诺件、上报件、转办件、联办件、退回件)管理规定规范操作。
对服务对象反映的问题必须认真记录、处理,并及时反馈处理意见。
2、不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但属于本窗口、本部门职责范围的,首问责任人要热情主动告知或引导服务群众到承办人或责任人处。
3、不属于首问责任人部门、窗口职责范围的事项,但属于“中心”其他部门、窗口职责范围的,首问责任人要热情主动告知或直接指引服务群众到办理窗口。
4、不属于“中心”职责范围的,首问责任人应主动说明情况,并尽可能帮助其寻找相关承办部门,耐心详细告知承办该事项的具体部门及地址,必要时做好联络、协调工作。
5、首问责任人不能确定服务对象申办事项属何部门职责范围时,应主动告知或将其直接引导到咨询台或“中心”办公室。
6、对电话、传真咨询或举报,首问责任人要将来电来传反映的事项、来电来传人姓名、联系方式等登记在册,及时办理或转告相关部门或窗口,并负责告知来电来传人。
7、属于举报或投诉事项的,首问责任人应主动告知或将服务对象直接引导到“中心”监察室。
8、首问责任人在接待服务对象时,须文明礼貌,热情大方,不得寻找借口进行搪塞,要充分体现政府工作人员为人民服务的精神风貌。
2024年服务窗口规章制度
2024年服务窗口规章制度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和社会的不断发展,服务窗口作为一种重要的社会服务机构,承担着为群众提供各类服务的责任和使命。
为了更好地提高服务窗口的服务质量、提升工作效率,逐步推进政务服务的智慧化、便捷化和高效化,制定和完善服务窗口的规章制度显得尤为重要。
一、服务内容和时间安排:1.服务内容:服务窗口提供的服务内容应涵盖各类政务、民生等服务需求。
例如,办理身份证、户口本、营业执照等证件,提供住房、医疗、教育、社保等方面的咨询和办理服务。
2.时间安排:服务窗口应按照市场需求和群众的时间习惯合理安排服务时间。
例如,工作日的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双休日的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二、服务窗口人员素质和培训:1.素质要求:服务窗口的工作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服务意识和职业道德,态度友好、亲切和耐心,能够积极回应群众的需求和解答问题。
2.培训机制:建立健全服务窗口工作人员培训机制,定期进行业务培训和沟通交流,提高工作人员的服务技能和专业素养。
培训内容包括法律法规、业务知识、沟通技巧等。
三、服务流程和标准化管理:1.服务流程:服务窗口应建立起一套完整、高效的服务流程,包括群众预约、签到、咨询、办理手续、办结等环节。
确保服务过程规范、公平、透明。
2.标准化管理:建立标准化的管理制度,包括服务评估、工作考核、服务质量监督等。
对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办事效率和工作纪律进行评估和考核,并对达到一定标准的工作人员给予奖励和表彰。
四、信息化建设和智能化服务:1.信息化建设:推进服务窗口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服务窗口管理系统,实现数据共享、信息联通。
利用互联网和移动应用平台,提供在线预约、在线咨询等便捷服务。
2.智能化服务:引入人工智能技术,通过自助终端、语音识别、机器人等智能设备,提供更加智能、高效的服务。
例如,群众可以通过语音识别自动查询办事进度、办理业务等。
关于落实”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岗位责任制、责任追究制六项制度“的方案
关于贯彻落实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岗位责任制、责任追究制六项制度的方案为规范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转变工作作风,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为入区企业和办事群众提供便捷服务,树立政务服务中心的良好形象。
结合政务服务中心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目标通过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六项制度的实施,进一步转变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作风,改进服务质量,提高政务服务中心工作效能;强化政务服务中心内部管理,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执行力,为搭建一流的便民政务平台,建设新型政务服务中心提供制度保障。
二、六项制度的实施范围政务服务中心全体窗口工作人员三、六项制度的内容及要求(一)首问负责制1.首问负责制是指政务服务中心接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电话咨询或现场咨询办理相关业务时,首位接待或受理的工作人员认真解答、负责办理或协助办理相关事项的制度。
首次依照职责接待办事群众的工作人员是首问责任人。
2.建立首问负责制应当遵循热情、便民原则,各项业务的首问责任人和责任内容,强化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公众的满意度。
3.适用首问负责制的事项主要包括:咨询、办理行政许可、行政确认、公共服务类、其他相关业务的审批、备案、登记(包括通过电话、网络的方式)。
4.申请办理或咨询、投诉事项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内的,首问责任人应当立即受理并予以登记,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办理或答复。
需要相关部门配合办理的,应及时分送给具体承办机构,并负责跟踪办理;不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但属于政务服务中心职责范围内的,首问责任人应当主动告知,及时将服务对象引荐到相应窗口进行办理,并与相应窗口工作人员进行工作交接;不属于政务服务中心职责范围内的,首问责任人应当说明情况,耐心解释,并尽可能提供指导和帮助。
执行首问负责制应当实行现场办理接待登记和收件回执制度。
四项制度服务承诺制度
四项制度服务承诺制度一、背景介绍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人们对于公共服务的需求也越来越高。
为了提高服务质量,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各个行业和组织纷纷推行了各种服务承诺制度。
其中,四项制度服务承诺制度是一种重要的服务承诺制度,旨在确保服务的公平、公正和高效。
二、服务承诺内容四项制度服务承诺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的服务承诺:1. 服务时间承诺:我们承诺在工作日内,提供全天候的服务。
无论是工作日还是节假日,我们都将全力以赴为您提供优质的服务。
我们的服务时间为每天早上8点至晚上9点。
2. 服务质量承诺:我们承诺为您提供高质量的服务。
我们的服务团队由经验丰富、技术精湛的专业人员组成,他们将竭尽全力为您解决问题和提供匡助。
我们将秉承客户至上的原则,确保您的需求得到及时满足。
3. 服务效率承诺:我们承诺在最短的时间内处理您的请求。
无论是咨询、投诉还是其他需求,我们将在24小时内赋予您回复,并尽快解决问题。
我们将采用先进的信息技术手段,提高服务效率,确保您的权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障。
4. 服务满意度承诺:我们承诺为您提供满意的服务。
在您使用我们的服务过程中,如果您对我们的服务不满意,您可以随时向我们提出意见和建议。
我们将认真听取您的意见,并及时采取措施改进服务质量,确保您的满意度达到最高水平。
三、服务承诺的实施和监督为了确保服务承诺的有效实施和监督,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1. 服务承诺公示:我们将在相关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公示我们的服务承诺内容,让泛博用户了解我们的服务承诺,并对我们的服务进行监督。
2. 服务承诺考核:我们将定期对服务承诺进行考核,评估我们的服务质量和效果。
对于未能达到承诺的部份,我们将积极改进,并向用户公开说明原因和改进措施。
3. 用户反馈机制:我们鼓励用户对我们的服务进行评价和反馈。
用户可以通过电话、邮件、在线留言等方式向我们提出意见和建议。
我们将认真对待每一位用户的反馈,并及时采取措施改进服务。
政务公开和全程办事代理员制度
政务公开和全程办事代理员制度为进一步做好全程办事代理制工作,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相关要求,针对龙泉街道办事处的工作实际,现制定全程办事代理制工作制度如下:
一、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转变政府职能,推进依法行政,规范行政行为。
二、加强对全程办事代理制工作的领导,成立工作机构。
三、全程办事代理制工作实行受理、办理、督察相结合的制度,由受理人员负责全程办理,督察人员定期检查,属于当场办理的事项除外。
四、龙泉街道办事处全部办事事项均在我办政务中心窗口申报,其项目申报、初审、立项过程全部实行全程办事代理制。
五、到我办申办的事项,属于当场办理的事项,应当当场作出决定。
不予受理的事项,告之原因或补正有关材料。
六、全程办事代理工作应当遵循合法、公开、高效、便民的原则,不断完善制度,转变职能、规范服务,创新工作。
七、全程办事代理工作应当接受监督,积极改进办事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
八、全程办事代理工作人员应当遵守廉洁制度和规定。
《政务服务中心运行规范》全文
《政务服务中心运行规范》全文篇一:政务服务中心工作要求规范政务服务中心工作要求规范1、政务服务中心职能定位直面群众服务的第一窗口优化经济发展的第一平台转变政府职能的第一方阵展示政务形象的第一舞台2、服务宗旨廉洁规范便民高效3、工作质量依法办事、严谨便捷;敬业精业、优质高效。
4、工作纪律遵纪守法、按章办事;坚守岗位、文明服务。
5、行政审批要求大厅之外无审批,大厅之内快审批。
6、标准实施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实化于做。
7、“六个不让”不让首问事项在我这里推诿,不让群众办件在我这里延误,不让工作差错在我这里发生,(来自: 小龙文档网:《政务服务中心运行规范》全文)不让违纪行为在我这里出现,不让服务对象在我这里受到冷落,不让中心形象在我这里受到损害。
8、“六零服务”服务受理“零推诿”,服务事项“零积压”,服务方式“零距离”,服务程序“零违规”,服务质量“零差错”,服务结果“零投诉”。
篇二: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行为规范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行为规范一、制定行为规范的原则政务服务中心作为服务部门,起行为规范应该体现:文明、有序、高效、和谐。
二、仪表形象基本要求:着装得体、仪表端庄、举止优雅、精神饱满1、上班时,衣着必须得体、有制服的需着制服。
2、坐姿端正,自然大方;服务时,热情相迎,礼貌待人。
三、环境卫生基本要求:办公用品摆放有序,工作环境干净整洁1、不擅自乱贴乱放。
2、不在工作场所吸烟。
3、不随地吐痰、乱扔杂物、保持窗口卫生。
4、坚持每天一小扫,周末大扫除。
四、工作状态基本要求:主动热情、态度和蔼、举止文明、服务快捷。
1、言行举止要和蔼、谦恭、庄重、得体。
2、坚持微笑服务。
主动为服务对象介绍服务内容,并提供优质服务。
3、服务对象来时有迎声、询问有答声、离开有送声。
4、对服务对象要百问不厌,不得无理推诿、怠慢。
5、坚持文明办公,提倡普通话服务。
6、努力构建和谐的人际关系,善于化解矛盾。
7、认真倾听群众意见,不断改进服务质量。
政务服务中心服务规范
政务服务中心服务规范一、行政服务中心严格按照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的要求,做到“四统一”,即:中心名称、服务窗口、服务项目、服务流程的设置“四统一”。
二、中心保持计算机系统运行正常和网络畅通,符合信息化管理相关规定。
三、中心保持严肃紧张、安静祥和、整洁有序的工作秩序。
工作资料、设备、设施摆放有序,保持环境卫生。
非中心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中心工作区域。
四、中心实行政务信息公开制度。
中心制作服务事项的便民服务指南,其内容应包括服务事项的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理条件、办理时限、收费标准等。
中心除公开本镇的投诉电话外,还公布行政效能投诉中心的投诉电话。
五、中心实行首问责任制度。
首问责任制度是中心首位接待服务对象办理同一事项的咨询(来电、来函、来访) 、申请和其他相关事宜的工作人员,负有指引、解答、回答、办理的责任。
严禁工作人员对服务对象提出的问题、申请和合理要求相互推诿。
六中心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
工作人员在接受办事群众咨询和受理申请人申请的,应当一次性讲清其咨询的问题或者一次性完整告知其申请事项应当提交、补正的材料。
驳回(退回) 申请的应当告知事项作相应记录。
七、中心实行承诺办结时限制度。
中心工作人员在受理事项时,应将办结时限明确告知服务对象,并确保按时完毕。
八、中心实行服务事项全程代理制度。
对需要上报上级部门办理的服务事项,受理窗口工作人员应当同上级主管部门取得联系,直到办理完结九、政务服务中心加强调查研究。
针对服务中心运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开展调查研究,不断加强和完善中心建设。
十、工作人员应当配备齐全,保持相对稳定,实行一岗多能,科学合理的整合人力资源,并坚持以下选派条件:政治思想好、道德品质优、敬业精神强;业务熟悉、综合素质高、协调能力强;工作态度好、办事效率高;文明礼貌、遵纪守法;熟悉微机操作、能讲普通话。
十一、工作人员应当着装整洁、仪表端庄、举止文明,做到语言文明、语气亲切、态度和蔼、口齿清晰、表达清楚,工作人员对外服务应当主动热情、态度诚恳、行为文明、办事公正。
政务服务中心四办工作实施方案3篇
政务服务中心四办工作实施方案3篇政务服务中心四办工作实施方案第1篇为贯彻落实宝委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工作意见》要求,切实完善重大项目审批服务机制,经中心研究决定,建立重大项目"四办"服务工作机制。
具体方案如下:一、"四办"工作涉及的重大项目范围1.新办企业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在1000万元人民币(或到帐100万美元)以上或投资总额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工业和农业项目。
2.新办企业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在3000万元人民币(或到帐300万美元)以上或投资总额在2亿元人民币以上的三产服务业项目。
二、重大项目"四办"工作内容对上述范围内的重大项目,由中心负责组织发改、经贸、外经、建设、国土、环保、安监、工商、卫生等窗口,对项目落户的可行性进行审办;对申办可行的项目证照办理进行会办;对需要上级许可的项目进行帮办;对各窗口办理服务情况明确专人跟踪督办,确保项目早实施、早投产。
三、重大项目"四办"工作流程(一)接待。
中心总值班室负责重大项目的日常接待工作,了解重大项目所涉及的申办事项内容,并及时做好登记。
重大项目申办对象直接到相关窗口咨询、办理有关事项的,窗口人员应热情接待,同时向总值班室汇报。
(二)受理。
由业务科根据重大项目所需办理事项的情况,统一交由相关窗口受理,特殊情况下也可由相关窗口先直接受理,同时向业务科汇报。
(三)审办。
由中心业务科组织发改、经贸、外经、建设、国土、环保、安监、工商、卫生等窗口,对项目落户的可行性提供审批建议,降低企业不必要的资源和时间浪费。
(四)会办。
根据项目办理涉及窗口的多少,对重大项目的办理分别实行不同的会办方式。
项目申办事项只涉及到一个窗口的,由业务科落实人员,引导申办对象到窗口帮助办理。
项目办理涉及到两个窗口的,业务科安排受理窗口填写联办件通知书,并及时传递给联办窗口,并联办理。
项目办理涉及到三个窗口以上的,由中心分管负责人及时召开各相关窗口负责人参加的联办会议,集中办理。
【2018-2019】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市民服务中心(北泉路)-实用word文档 (9页)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市民服务中心(北泉路)篇一:龙泉政务中心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材料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打造一流服务平台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201X年11月16日)龙泉驿区政务(市民)服务中心位于驿都大道世纪广场,融市民服务、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三大中心于一体。
中心面积1201X平方米,入驻房管、社保、公安、税务等44个部门,以及水、电、气等公共企事业单位和9个类别的相关中介机构,设立开放式窗口151个,办理审批及服务事项620项,前后台工作人员共305人,其中党员138人,设立1个党支部8个党小组。
该中心于201X年1月28日投入运行, 日均人流量达6000余人次,咨询达201X余人次,日均办件量达5000余件。
近年来,区政务(市民)服务中心坚持省委总体取向、市委总体战略和区委总体安排,以为民服务创先争优为动力,突出多功能、规范化、人性化服务理念,不断提升服务效能,切实改进服务作风,着力打造全国一流区(市)县级政务(市民)服务中心,为推进“两个带头”、建设“三最”龙泉奠定坚实基础。
一、举全力,构建为民服务一流平台区委高度重视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把政务(市民)服务中心作为展示党委政府形象、密切联系群众的前沿阵地,明确提出要把中心建成“市民之家、百姓乐园”,大力加强软硬环境建设,让老百姓“只进一道门,只找一个人,办完一切事”。
(一)高规格配班子,充分发挥党组织核心领导作用。
成立了由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政务服务领导机构,全面推进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和创先争优工作。
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主要领导多次深入中心现场办公,指导推动创先争优工作深入开展。
按照“三强三熟”(政治强、能力强、作风强,熟悉基层、熟悉群众、熟悉业务)的标准,区委从各部门单位选调精兵强将到政务中心工作。
2024年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建设工作计划(二篇)
2024年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建设工作计划____年,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建设要坚持以____为指导,以全面提升服务水平为抓手,坚持依法行政,推行规范服务,提升工作效能,打造人民群众满意工程。
为推进我县经济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创造良好的政务环境。
一、全面实现“两集中两到位”,大力提高政务服务效率继续完善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改革配套措施,进一步完成内设机构的职能职责归并调整,切实做到“部门围着窗口转,窗口围着群众转”,建立以窗口为主导的行政审批运行新机制。
按照前台受理接件、后台负责审批的要求,所有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事项全部进入政务服务中心办理,彻底实现“一站式、一条龙”服务,为公众提供高效、优质的政务服务。
授予首席代表审批决定权、审批上报权、组织协调权,达到规划和建设局窗口能独立办件,“既能受理,也能办理”,切实帮助群众解决问题。
同时要强化内部监管,做到即充分授权又严格限制窗口的自由裁量空间。
进一步加强窗口工作人员管理,提高人员素质,严格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确保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在县政务服务中心办理到位。
实行“领导驻厅制度”,分管领导定期到中心窗口现场办公,全面提高窗口现场办结率。
二、严格执行“四项制度”,积极延伸服务领域建设窗口设立的挂牌首问责任岗,要明确首问责任人和岗位职责,如实登记首问事项并跟踪办理。
全力打造“依法办事示范窗口”的形象。
建设窗口所有面向社会办理的行政审批事项,按照比法定时限、承诺办理时限,实际办理时限再全面提速的要求,努力实现政务审批环节最少、流程最短、效率最高。
对建设系统行政许可的申请条件、申报材料、法定依据、办理程序、办理时限、办理职责、收费依据和标准、联系方式等“八公开”承诺,自觉接受群众和舆论监督,承担违诺责任。
不断完善管理、考核、评议等各项(____)制度,规范行政行为,明确岗位,明确责任,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
对违反行政效能建设规定,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实行严格问责。
以实现一流的政务服务水平,一流的对外形象为目标,全面提高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岗位职责意识。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意见-成府发[2014]22号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意见正文:----------------------------------------------------------------------------------------------------------------------------------------------------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意见(成府发〔2014〕22号)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省委十届四次全会和国务院、省政府有关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精神,按照市委十二届三次全会《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定》部署要求,现就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思路、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一)总体思路。
坚持“改革创新、转型升级”总体战略,围绕实施“交通先行、产业升级、立城优城、统筹城乡、全域开放”战略,突出“市场化、法治化、现代化、国际化、创新驱动”改革主攻方向,以精简下放行政审批事项为重点,以全面再造审批和服务流程为关键,以提高行政审批信息化水平为手段,以依法规范公开运行为保障,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奋力打造西部经济核心增长极、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大都市营造优良的政务服务环境。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着力构建既充分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又有效加强政府监管的机制;坚持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健全自然人和法人依法平等享受政务服务的机制;坚持围绕企业和公众需求,完善高效有序、方便快捷的政务服务体系;坚持强化对行政审批权力的监督和约束,健全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的机制。
(三)主要目标。
通过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使审批事项明显减少,审批环节明显优化,审批行为更加规范,审批服务和监管更加健全,行政效能更加高效,努力建设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和全国一流的政务服务环境。
政务服务中心规章制度
政务服务中心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便利群众办事、提高政务服务效率,规范政务服务中心的管理运行,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政务服务中心为依法履行政府职能、服务群众需求、促进社会发展的行政单位,负责提供政务服务、咨询服务、投诉与举报服务等公共服务。
第三条政务服务中心的管理遵循依法行政、服务为民、廉洁自律、责任担当的原则,努力提高服务质量,保障办事效率。
第四条政务服务中心应当依法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确保服务公平公正、规范高效。
第五条政务服务中心的主要任务是为群众提供政务服务,解决群众办事难题,加强与社会各界的沟通与合作,推动政府工作的落实和完善。
第六条政务服务中心应当加强内部管理,完善服务流程,提高工作效率,不断提升服务水平,保证服务质量。
第七条政务服务中心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合理设置工作岗位,明确工作职责,不断提升员工的综合素质和服务能力。
第八条政务服务中心应当依法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向社会提供政务服务指南,方便群众了解办事流程与条件。
第九条政务服务中心应当建立健全投诉与举报制度,接受外部监督,及时处理投诉与举报事件,以提高服务公信力。
第十条政务服务中心应当依法加强网络安全,保护用户信息,防范网络攻击,确保政务服务的安全性与可靠性。
第二章政务服务流程第十一条政务服务中心应当按照“便民、快捷、高效、规范”的原则,为群众提供优质的政务服务。
第十二条政务服务中心应当设置一个统一的服务窗口,接受来访群众的咨询与办事。
第十三条政务服务中心应当设置专门的综合服务窗口,提供涉及多个部门的综合服务,方便群众一站式办理。
第十四条政务服务中心应当依法制定并公布各项办事流程和条件,确保办事权利的透明与公平。
第十五条政务服务中心应当建立办事预约制度,为群众提供在线预约、电话预约、现场预约等多种方式,方便群众提前安排时间,避免排队等待。
第十六条政务服务中心应当设立信息查询终端,为群众提供在线查询政务信息的便利服务。
第十七条政务服务中心应当设立投诉与举报窗口,接受群众的投诉与举报事项,及时处理并回复。
成都龙泉驿区政务服务中心四项制度
成都市龙泉驿区政务服务中心“四项制度”一、首问责任制第一条政务中心大厅窗口应在显著位置设立首问责任岗,明确首问责任人,制定首问责任岗职责并公示。
第二条首问责任人的职责:(一)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内的事项,按照有关规定,马上承办;需要补充材料的,要一次性告知应当补齐的全部材料。
确实不能当场告知的,应在最短时间内告知,最长不超过5个工作日;前来服务对象不知道如何办理的,要一次性告知本事项审批办理所需要的法定必备材料、法定程序以及办理时限,并耐心解答对方的询问。
(二)不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应耐心详细地告之应到相关窗口进行咨询、办理,并准确指出相关窗口的具体位置。
(三)属于电话咨询的,应按照上述规定给予答复;属于举报或投诉的,首问责任人应将来电内容、来电人单位、姓名及联系电话等情况详细登记好,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处理或报政务中心,并将处理结果反馈来电人。
第三条首问责任岗的职责:(一)主动热情,礼貌待人,使用文明规范语言,仔细耐- 1 -心地接受咨询,不以任何借口推诿、扯皮、拒绝、搪塞申请人。
(二)对办理有关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申请人,应指导申请人按照要求填写有关申报材料。
(三)对首问事项如实登记,申请材料齐全的当场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的,负责向申请人一次性告知;属即办件的当场办结。
(四)申请事项属于本部门其他工作人员办理的,应引领申请人到具体承办人处办理。
(五)在办理期限内认真答复申请人提出的疑问。
第四条政务中心部门窗口未承担首问责任岗的其他工作人员应当积极支持、配合首问责任岗的工作,并严格按照首问责任制的要求履行职责,为申请人提供服务。
第五条各部门窗口应加强对首问责任岗及首问责任人的管理。
政务中心负责对各部门窗口实施首问责任岗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并纳入窗口工作人员年度考评和部门目标考核。
第六条各窗口首问责任人是首问责任岗直接责任人,部门分管领导、部门首席代表是首问责任岗的负责人和分管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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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龙泉驿区政务服务中心“四项制度”
一、首问责任制
第一条政务中心大厅窗口应在显著位置设立首问责任岗,明确首问责任人,制定首问责任岗职责并公示。
第二条首问责任人的职责:
(一)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内的事项,按照有关规定,马上承办;需要补充材料的,要一次性告知应当补齐的全部材料。
确实不能当场告知的,应在最短时间内告知,最长不超过5个工作日;前来服务对象不知道如何办理的,要一次性告知本事项审批办理所需要的法定必备材料、法定程序以及办理时限,并耐心解答对方的询问。
(二)不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应耐心详细地告之应到相关窗口进行咨询、办理,并准确指出相关窗口的具体位置。
(三)属于电话咨询的,应按照上述规定给予答复;属于举报或投诉的,首问责任人应将来电内容、来电人单位、姓名及联系电话等情况详细登记好,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处理或报政务中心,并将处理结果反馈来电人。
第三条首问责任岗的职责:
(一)主动热情,礼貌待人,使用文明规范语言,仔细耐心地接受咨询,不以任何借口推诿、扯皮、拒绝、搪塞申请人。
(二)对办理有关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申请人,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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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申请人按照要求填写有关申报材料。
(三)对首问事项如实登记,申请材料齐全的当场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的,负责向申请人一次性告知;属即办件的当场办结。
(四)申请事项属于本部门其他工作人员办理的,应引领申请人到具体承办人处办理。
(五)在办理期限内认真答复申请人提出的疑问。
第四条政务中心部门窗口未承担首问责任岗的其他工作人员应当积极支持、配合首问责任岗的工作,并严格按照首问责任制的要求履行职责,为申请人提供服务。
第五条各部门窗口应加强对首问责任岗及首问责任人的管理。
政务中心负责对各部门窗口实施首问责任岗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并纳入窗口工作人员年度考评和部门目标考核。
第六条各窗口首问责任人是首问责任岗直接责任人,部门分管领导、部门首席代表是首问责任岗的负责人和分管责任人。
第七条政务中心的首问责任岗由政务中心督查科负责指定,督查科负责人是首问责任岗的负责人。
二、限时办结制
第八条限时办结制度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向行政机关咨询、办理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时,行政机关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标准,在承诺时限内办结或予以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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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的制度。
第九条政务中心负责各部门窗口执行限时办结制度情况的监督管理。
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本部门窗口实施限时办结制度负总责,部门首席代表为限时办结负责人,事项的受理人为受理事项的直接责任人。
第十条优化流程,精简环节,缩短时限:
(一)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公共服务事项必须在公开承诺时限内办结,只需进行形式要件审查的事项一律实行即来即办。
(二)各部门对保留的事项要再造流程,精简环节,缩短时限,逐事项逐环节明确标准时间和责任人。
(三)各部门审批事项、服务事项的法定条件、程序等依法变更时,应及时向社会公布并同步送政务中心备案。
第十一条确定属即办件的,受理时间从录入电脑之时计算,当日办结;属承诺件的,受理时间为录入电脑并开具受理通知书的当日;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其受理时间为申请人补齐材料的当日。
承诺件的办理期限起算为受理当日的下1个工作日。
第十二条承诺件办结日的确定:
(一)事项符合行政审批条件和标准的,部门窗口须出具有效决定凭证,凭证上的落款日期为办结日期。
(二)事项在审查阶段不符合行政审批条件和标准,且无条件整改的,部门窗口出具有效凭证告知申请人的当日为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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