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职务级别及人为等级的划分
公务员职务和级别是如何划分的
公务员职务和级别是如何划分的公务员职位和级别是如何划分的?公务员除了其所任职务以外,还有级别。
公务员的级别高低,既体现公务员所任职务的等级高低、责任轻重和职位难易程度,又反映公务员的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资历等素质条件和工作状况。
下面我为大家整理了公务员职位和级别划分的相关内容,欢迎阅读!职务与级别的对应关系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中曾经规定,国家公务员的级别分为十五级。
职务与级别的对应关系分别是:(一)国务院总理:一级;(二)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二至三级;(三)部级正职,省级正职:三至四级;(四)部级副职,省级副职:四至五级;(五)司级正职,厅级正职,巡视员:五至七级;(六)司级副职,厅级副职,助理巡视员:六至八级;(七)处级正职,县级正职,调研员:七至十级;(八)处级副职,县级副职,助理调研员:八至十一级;(九)科级正职,乡级正职,主任科员:九至十二级;(十)科级副职,乡级副职,副主任科员:九至十三级;(十一)科员:九至十四级;(十二)办事员:十至十五级。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1993年9月发布的《关于中国共产党机关参照试行<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实施意见》,党的机关工作者的级别划分,参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执行。
职务与级别的对应关系是:(1)中央总书记,中央政治局常委:一级;(2)中央政治局委员、候补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纪委书记:二至三级;(3)中央各部部长,省(自治区、直辖市)委书记,中纪委副书记:三至四级;(4)中央各部副部长,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副书记、常委,中纪委常委,省(自治区、直辖市)纪委书记:四至五级; (5)中央各部局长,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各部部长,地(市、州、盟、直辖市的区)委书记,省(自治区、直辖市)纪委副书记,巡视员:五至七级;(6)中央各部副局长,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各部副部长,地(市、州、盟、直辖市的区)委副书记,地、盟(市、州、直辖市的区)委委员(常委),省(自治区、直辖市)纪委常委,地(市、州、盟、直辖市的区)纪委书记,助理巡视员:六至八级;(7)处长,地(市、州、盟、直辖市的区)委各部部长,县(市、旗、省辖市的区)委书记,地(市、州、盟、直辖市的区)纪委副书记,调研员:七至十级;(8)副处长,地(市、州、盟、直辖市的区)委各部副部长,县(市、旗、省辖市的区)委副书记、常委,地、盟(市、州、直辖市的区)纪委委员(常委),县(市、旗、省辖市的区)纪委书记,助理调研员:八至十一级;(9)科长,县(市、旗、省辖市的区)委各部部长,乡(镇)党委书记,县(市、旗、省辖市的区)纪委副书记,主任科员:九至十二级;(10)副科长,县(市、旗、省辖市的区)委各部副部长,乡(镇)党委副书记,县(市、旗、省辖市的区)纪委常委,副主任科员:九至十三级;(11)科员:九至十四级;(12)办事员:十至十五级。
公务员级别划分及职务
公务员级别划分及职务公务员是指在政府组织机构中担任职务并从事行政管理、公共服务等工作的人员。
为了规范公务员队伍的管理和职责分工,各国都会对公务员进行编制和职级的划分。
本文将就公务员级别划分及职务问题进行探讨。
一、公务员级别划分公务员级别划分是根据公务员的资历、能力、经历和职位要求等因素进行评估和分类,以确定其在组织机构中的职位等级。
一般来说,公务员级别划分分为普通公务员、中级公务员和高级公务员三个层次。
1. 普通公务员:普通公务员是指从事一般行政管理等工作的公务员,其职务一般包括处长、科长、办事员等。
普通公务员主要负责管理执行工作,属于公务员队伍中的基层人员。
2. 中级公务员:中级公务员是在普通公务员基础上经过一定年限和考核晋升的人员,其职务一般包括副处长、副科长等。
中级公务员在行政管理上具有一定的决策和领导责任。
3. 高级公务员:高级公务员是在中级公务员基础上经过进一步考核晋升的人员,其职务包括部门主任、局长、处长等。
高级公务员在公共管理中承担着重要的决策和领导职责,对政策制定和组织管理具有较高的影响力。
值得注意的是,不同国家和地区对公务员级别划分的具体标准和名称可能会有所不同,但一般都可以归纳为以上三个层次。
二、公务员职务公务员的职务是指公务员在工作单位中所担任的具体岗位和职责。
公务员职务的设置与具体工作单位相关,在不同的部门和机构中可能有各自独立的职务体系。
以中国政府机构为例,公务员职务一般按照以下层次划分:1. 一般岗位:一般岗位是指公务员从事一般行政管理工作的职位,如科员、办事员、执行员等。
这些岗位主要负责日常事务性工作,是公务员队伍的基层人员。
2. 领导岗位:领导岗位是指公务员在机构中担任领导职务的岗位,如科长、处长、部门主任等。
这些岗位要求公务员具备一定的管理能力和领导经验,负责具体部门或单位的管理和决策。
3. 高级岗位:高级岗位是指公务员在部门或单位中担任高级职务的岗位,如副局长、局长、书记等。
公务员的等级分类
公务员的等级分类
任何一个国家,都有一个建立在职能、责任、绩效、风险制约及其他因素之上的公务员等级分类系统,以及对应的职称。
国家的公务员等级分类体系是国家机关行政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行政人才和服务能力评价与激励机制的核心。
一般而言,公务员等级分类可以划分为以下几个层次:
第一级:高级管理者(应届毕业生),通常担任资深科室主任、科室副主任等职务;
第二级:中级管理者(应届或已服务一段时间的毕业生),通常担任负责人、副局级领导、中层管理人员等职务;
第三级:初级管理者(应届毕业生或正在参加培训的毕业生),通常担任科室主任助理、副处级领导或技术总指导等职务;
第四级:入门级管理者(已参加过培训,仍在发展阶段的毕业生),通常担任科室主任助理或科员等职务。
以上四级公务员等级分类一般是按照工作层次划分的,而实际情况也可能有所不同。
例如,某些管理人员可能要求担任更高级别的职务,而某些入门级管理人员可能只需要担任基层的职务。
此外,公务员的等级分类还可以根据其工作性质和职业能力分为不同的层次。
一般来说,知识型的公务员一般称为“高级公务员”;而能力型的公务员一般称为“中级公务员”;技能型的公务员一般被称为“初级公务员”。
从更为细致的角度看,公务员等级分类还可以按照技术能力和
学历水平分类:一般而言,技术能力较强的公务员可以称为“高级技术专家”;学历较高的公务员一般称为“高级学者”。
综上所述,公务员的等级分类通常不仅仅是按照技术能力和层次来划分,还可以根据其学历水平和业务能力来区分。
公务员等级分类既是衡量公务员服务能力和绩效水平的重要标准,也是改善公务员现代化服务体系的重要手段。
公务员职位等级排名:人民的名义职位排名.doc
公务员职位等级排名:人民的名义职位排名公务员实职领导职务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
公务员综合管理类的非领导职务分为:巡视员、副巡视员、调研员、副调研员、主任科员(科级虚职,享受正科待遇)、副主任科员(副科级虚职,享受副科级待遇)、科员(县乡基层还有股级)、办事员。
以下是公务员职务大小级别排行从高到低国家级正职: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国务院总理,全国政协主席,国家副主席,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
国家级副职: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候补委员,中央纪委书记,中央书记处书记,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全国政协副主席。
我市炒股高手都在推这款软件广告省部级正职:中共中央纪委副书记,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下属部委行署室和事业单位(党组)正职领导人(特殊规定的副职)各人民团体(党组)正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正职领导人(特殊规定的副职),国家正部级企业正职领导。
省部级副职:中共中央纪委常委,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下属部委行署室和事业单位副职领导人(党组成员)和副部级机关(党组)正职,各人民团体(党组)副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副书记、常委)人大、政府、政协的副职领导人,省纪委书记,副省级城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正职领导人(特殊规定的副职),国家正部级企业副职领导,国家副部级企业正职领导,副部级高校党政正职。
展开剩余84% 省部级正职:中共中央纪委副书记,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下属部委行署室和事业单位(党组)正职领导人(特殊规定的副职)各人民团体(党组)正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正职领导人(特殊规定的副职),国家正部级企业正职领导省部级副职:中共中央纪委常委,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下属部委行署室和事业单位副职领导人(党组成员)和副部级机关(党组)正职,各人民团体(党组)副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副书记、常委)人大、政府、政协的副职领导人,省纪委书记,副省级城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正职领导人(特殊规定的副职),国家正部级企业副职领导,国家副部级企业正职领导,副部级高校党政正职。
公职人员职位级别表
公职人员职位级别表一、一般行政职位级别1. 基层行政人员基层行政人员是公职人员中最底层的一级,他们负责基层行政工作,包括日常事务管理、文件处理等。
他们通常是一些普通的行政工作人员,不具备决策权和领导能力。
2. 中层行政人员中层行政人员负责部门或单位的具体管理工作,包括制定工作计划、组织实施、监督检查等。
他们需要具备较高的管理能力和业务素质,能够协调各方面的工作,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
3. 高层行政人员高层行政人员指的是具有一定管理经验和能力的人员,他们通常担任部门或单位的领导职务,负责整体的组织、规划和决策工作。
他们需要具备较高的领导能力和决策能力,能够有效地指导下属,推动工作的发展。
二、专业技术职位级别1. 初级专业技术人员初级专业技术人员是具备一定专业技能的人员,他们通常从事一些基础的技术工作,需要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操作能力。
2. 中级专业技术人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是在初级人员的基础上,具备更高的专业水平和技术能力的人员。
他们通常从事一些专业技术工作,能够独立完成一些较为复杂的任务。
3. 高级专业技术人员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是在中级人员的基础上,具备更高的专业水平和技术能力的人员。
他们通常是某个领域的专家,在该领域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和权威性。
三、教育科研职位级别1. 教师教师是从事教育工作的人员,他们通常在学校从事教学工作,负责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
2. 科研人员科研人员是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人员,他们通常在科研机构或高等院校从事科研工作,负责科学研究项目的开展和成果的转化。
四、医疗卫生职位级别1. 医生医生是从事临床医学工作的人员,他们通常在医院从事诊断、治疗和护理工作,负责保障人民的身体健康。
2. 护士护士是从事护理工作的人员,他们通常在医院从事病人的护理和康复工作,负责照顾病人的生活和健康。
五、公安执法职位级别1. 民警民警是从事公安工作的人员,他们通常在派出所从事治安管理和案件侦破工作,负责维护社会的安全和稳定。
国家公务员共有十五个等级
国家公务员共有十五个等级国家公务员的职务与级别的对应关系是:1、总理,一级;2、副总理、国务委员,二至三级;3、正省、部级,三至四级;4,副省、部级,四至五级;5、正司、厅级,巡视员,五至七级;6、副司、厅级,助理巡视员,六至八级;7、正县、处级,调研员,七至十级;8、副县处级,助理调研员,八至十一级;9、正乡、科级,主任科员,九至十二级;10、副乡、科级,副主任科员,九至十三级;11、科员,九至十四级;12、办事员,十至十五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三章职务与级别第十四条国家实行公务员职位分类制度。
公务员职位类别按照公务员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
国务院根据本法,对于具有职位特殊性,需要单独管理的,可以增设其他职位类别。
各职位类别的适用范围由国家另行规定。
第十五条国家根据公务员职位类别设置公务员职务序列。
第十六条公务员职务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
领导职务层次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
非领导职务层次在厅局级以下设置。
第十七条综合管理类的领导职务根据宪法、有关法律、职务层次和机构规格设置确定。
综合管理类的非领导职务分为:巡视员、副巡视员、调研员、副调研员、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
综合管理类以外其他职位类别公务员的职务序列,根据本法由国家另行规定。
第十八条各机关依照确定的职能、规格、编制限额、职数以及结构比例,设置本机关公务员的具体职位,并确定各职位的工作职责和任职资格条件。
第十九条公务员的职务应当对应相应的级别。
公务员职务与级别的对应关系,由国务院规定。
公务员的职务与级别是确定公务员工资及其他待遇的依据。
公务员的级别根据所任职务及其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资历确定。
公务员在同一职务上,可以按照国家规定晋升级别。
公务员级别划分及职务
公务员级别划分及职务公务员作为一种特殊职业群体,按照岗位等级划分为不同级别,每个级别分配相应的职务。
以下是对公务员级别划分及职务的详细说明:一、一级公务员一级公务员是公务员中最高级别的岗位,其职务涉及国家政务决策和重要领导职责。
一级公务员通常担任国家机关部门的领导,例如国务院副总理、国务院各部委的部长级职位等。
二、二级公务员二级公务员是次高级别的岗位,由具有较高经验和专业能力的公务员担任。
二级公务员主要担任部门的主管、副主管职务,以及一些特定领域的专家和顾问。
例如,二级公务员可以担任国务院各部委的副部长、局长等职位。
三、三级公务员三级公务员属于中级级别的岗位,通常是公务员职业生涯的中间阶段。
三级公务员可以担任地方政府各级机构的主管职务,例如市长、县长等。
此外,三级公务员还可以担任一些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的高级职位,例如高校校长、医院院长等。
四、四级公务员四级公务员是初级职务级别,通常由新进公务员担任。
四级公务员在职务上起到一定的辅助和支持作用,负责执行、协助和管理工作。
四级公务员在地方政府和部门机构中担任各级普通工作人员的职务,例如科员、助理等。
五、五级公务员五级公务员是最低级别的岗位,属于初级职务。
五级公务员主要负责执行一些基础性、常规性的工作,协助上级公务员完成各项任务。
五级公务员可以担任各级机关的工作人员职务,例如文员、调研员等。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公务员级别划分及职务仅供参考,实际岗位划分和职务设置可能会有所不同,具体情况需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和具体机构的管理要求而定。
总结起来,公务员级别划分及职务从高到低为一级公务员、二级公务员、三级公务员、四级公务员和五级公务员。
不同级别的公务员承担不同的职责,履行各自的工作职能,为国家的发展和人民的福祉做出贡献。
举例说明公务员职务级别
举例说明公务员职务级别
公务员职务级别是指公务员所担任的职务的等级划分,一般分为九个级别。
以下是一些公务员职务级别的例子:
1. 一级巡视员:这是最高级的公务员职务级别,通常是部级或者省级政府的领导干部担任的职务。
一级巡视员具有很高的政治地位和权力,通常负责领导和监督部门的整体工作,并且对下属公务员进行指导和管理。
2. 二级巡视员:二级巡视员是一级巡视员的下一级别,通常是大型省级部门的处级干部担任的职务。
二级巡视员在部门内负责具体的管理和监督工作,以及与其他部门之间的协调和沟通工作。
3. 一级主任科员:一级主任科员是地方政府的一级科级干部担任的职务。
一级主任科员负责具体的科室工作,包括制定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各项任务、协调部门内外的关系等。
4. 二级主任科员:二级主任科员是一级主任科员的下一级别,主要负责具体工作的执行和协调,同时还需要负责部门内部的沟通和协调。
5. 一级科员:一级科员是地方政府的初级科级干部担任的职务。
一级科员主要负责协助上级主管领导完成各项工作,参与制定工作方案和政策,并且根据需要负责具体的实践工作。
6. 二级科员:二级科员是一级科员的下一级别,主要负责协助
一级科级干部的工作,并且需要有一定的执行能力和协调能力。
以上是一些公务员职务级别的例子,不同级别的公务员担任的职务和责任不同,职务级别的提升需要经过一定的选拔和考核,具体要求会根据相关的规定和政策进行的。
公务员级别及职务档次对照表
公务员级别及职务档次对照表中国的公务员级别分为三大类:国家级正职,省部级正职和厅局级正职。
其中,国家级正职分为高级、中级和初级三级,省部级正职分为高级、中级和初级三级,厅局级正职主要分为高级、中级和初级三级。
国家级正职主要分布在政府机构、政治协商机构、驻外使领馆等部门。
其中除国家级行政领导人员外,还应当包括位于中央政府组织内的各种行政机构的工作人员。
此外,还应当担任省部级的国务院官员、中央政治协商机构的官员、驻外使领馆的官员和其它官员等职务。
省部级正职分布在省级行政机构及其派出机构等部门,此外,还要包括市级政府组织结构、公共事业组织、企业单位等。
省部级正职主要任职于省长、副省长、市长、副市长、县长、副县长、县政府机构、派出机构、企业单位等职务。
厅局级正职服务于县政府和行政机关关系紧密的县乡街道机构,还要包括直辖市的街道或者乡镇街道机构、县级政府机构、派出机构和其它政府机构。
厅局级正职主要任职于街道长、其它街道政府机构职务人员、政府企业、社会团体等。
公务员级别及职务等级档次划分是中国新型公务员体系建设的一项重要组成部分,它旨在实施科学管理,将有效地引导公务人员完成政府任务,更好地实现公务员职务能力和职务效率的加强。
国家级正职高级别的档次对应的职务有国家行政机关的领导人员、部委级单位及中央政治协商机构的首席领导人员,中级别对应的职务有省级行政机关的副局级以上的领导人员,以及外交部的公使及其它有关机构的领导人员;初级别档次则对应技术局级以上的领导人员及其它有关机构的副处领导人员。
省部级正职高级别档次对应的职务有省级行政机关的副处室级以上的领导人员;中级别档次则对应的职务有省级行政机关的司局级以上的领导人员;而厅局级正职的高级别档次则对应的职务有县级政府及其直属机构的处级以上的领导人员。
以上就是国家级正职、省部级正职和厅局级正职级别及职务档次的对照表。
从这一级别制度可以看出,中国新型公务员体系建设的目标正在逐步实现,正在有效地推动公务员职务能力。
国家公务员级别划分
国家公务员级别划分公务员有多少个级别,这些级别是怎怎么划分的?想了解的小伙伴看过来,下面由小编小编为你精心准备了“国家公务员级别划分”仅供参考,持续关注本站将可以持续获取更多的内容!国家公务员的级别分为二十七级。
1、公务员领导职务层次与级别的对应关系:1、国家级正职:一级;2、国家级副职:二级至四级;3、省部级正职:四级至八级;4、省部级副职:六级至十级;5、厅局级正职:八级至十三级;6、厅局级副职:十级至十五级;7、县处级正职:十二级至十八级;8、县处级副职:十四级至二十级;9、乡科级正职:十六级至二十二级;10、乡科级副职:十七级至二十四级;11、股所级正职:十八级至二十六级;12、股所级副职:十九级至二十七级。
2、综合管理类公务员与级别的对应关系:1、巡视员:八级至十三级(相当于正厅局级);2、副巡视员:十级至十五级;3、调研员:十二级至十八级(相当于正县处级);4、副调研员:十四级至二十级;5、主任科员:十六级至二十二级(相当于正乡科级);6、副主任科员:十七级至二十四级;7、科员:十八级至二十六级(相当于正村股级);8、办事员:十九级至二十七级。
3、专业技术类公务员。
专业技术类公务员职务,分为十一个层次。
通用职务名称由高至低依次为:一级总监、二级总监、一级高级主管、二级高级主管、三级高级主管、四级高级主管、一级主管、二级主管、三级主管、四级主管、专业技术员。
4、行政执法类公务员。
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职务,分为十一个层次。
通用职务名称由高至低依次为:督办、一级高级主办、二级高级主办、三级高级主办、四级高级主办、一级主办、二级主办、三级主办、四级主办、一级行政执法员、二级行政执法员。
5、军队的职称级别(军衔)分为:上将、中将、少将、大校、上校、中校、少校、上尉、中尉、少尉,一级军士长,二级军士长,三级军士长,四级军士长,上士,中士,下士。
公务员职位按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
公务员职级级别一览表
公务员职级级别一览表公务员是指在政府部门从事行政管理、文职等工作的人员。
公务员职级级别是根据其职务等级、工作经验、能力水平以及绩效等方面进行划分的。
不同级别的公务员对应不同的职权和职责,级别的提升也意味着相应的晋升和福利待遇的提高。
下面是公务员职级级别一览表:一、国家级职级1. 国家公务员正部长级(职位代表:国务院组成部门部长);2. 国家公务员副部长级(职位代表:国家公务员系统中的副部级干部);3. 国家公务员巡视员级(职位代表:国家公务员系统中的正部级干部);4. 国家公务员司局级(职位代表:国家公务员系统中的副厅级干部);5. 国家公务员科员级(职位代表:国家公务员系统中的正科级干部)。
二、省级职级1. 省级公务员正厅级(职位代表:省级政府部门厅级干部);2. 省级公务员副厅级(职位代表:省级政府部门副厅级干部);3. 省级公务员正处级(职位代表:省级政府部门正处级干部);4. 省级公务员副处级(职位代表:省级政府部门副处级干部)。
三、市级职级1. 市级公务员正局级(职位代表:市级政府部门正局级干部);2. 市级公务员副局级(职位代表:市级政府部门副局级干部);3. 市级公务员正科级(职位代表:市级政府部门正科级干部);4. 市级公务员副科级(职位代表:市级政府部门副科级干部)。
四、县级职级1. 县级公务员正县级(职位代表:县级政府部门正县级干部);2. 县级公务员副县级(职位代表:县级政府部门副县级干部);3. 县级公务员科员级(职位代表:县级政府部门科员级干部)。
五、乡镇级职级1. 乡镇公务员正乡级(职位代表:乡镇政府部门正乡级干部);2. 乡镇公务员副乡级(职位代表:乡镇政府部门副乡级干部);3. 乡镇公务员科员级(职位代表:乡镇政府部门科员级干部)。
以上就是公务员职级级别一览表的详细内容。
不同级别的公务员在工作岗位上承担不同的职责和任务,同时也享受着相应的薪酬和福利待遇。
公务员职级的晋升往往需要通过选拔考试或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评估,具备较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才能获得级别的提升。
公务员职务职级对照表
公务员职务职级对照表公务员职务职级对照表公务员是指受聘于国家机关的行政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为国家和社会公共事务服务的人员。
根据不同的职务和级别,公务员会被分配到不同的岗位和层级上。
下面将就公务员的职务职级进行详细介绍。
一、职务类别公务员的职务分为四个类别,分别是领导职务、协助领导职务、主管职务和技术职务。
领导职务包括国家级副部级以上领导干部、省部级正职和副职,以及其他类似职务。
协助领导职务包括省部级正职及副职以下的领导干部、地市级主要领导和县级以上的副职。
主管职务包括省部级正职及副职以下的工作人员和县级以上非领导职务。
技术职务包括专业技术人员、一般工作人员和辅助工作人员。
二、职级等次公务员的职级分为晋升、晋级和升级三个等次。
晋升是指在原所任职务和级别之外,提升到更高一级的职务和级别。
晋级是指在原所任职务和级别之上,晋升到更高一级的职务和级别。
升级是指在原所任职务和级别之上,晋升到原级别中更高的职务。
三、具体职务职级对照表以下是关于公务员的职务职级对照表,用于参考:领导职务:1. 国家级副部级以上领导干部:依次为正部、副部、副部级巡视员、正部级巡视员。
2. 省部级正职:依次为正省部、副省部、副省部级巡视员、正省部级巡视员。
3. 省部级副职:依次为正副省部、副副省部、副省部级巡视员、正省部级巡视员。
4. 其他类似职务:根据实际情况设定。
协助领导职务:1. 省部级正职及副职以下的领导干部:依次为正厅局、副厅局、正处、副处、正科、副科。
2. 地市级主要领导:依次为正实职、副实职、正副处、正科、副科。
3. 县级以上的副职:依次为正、副、副县级巡视员、副县级巡视员。
主管职务:1. 省部级正职及副职以下的工作人员:依次为正专职、副专职、正、副、副巡视员、巡视员。
2. 县级以上非领导职务:依次为正、副、副巡视员、巡视员。
技术职务:1. 专业技术人员:依次为高级、中级、初级。
2. 一般工作人员:依次为高级、中级、初级。
公务员职位级别表(最新)
公务员职位级别表(最新)公务员职位级别表(最新)一、一级职位一级职位是公务员职位中最高级别的职位,通常由国家领导、高级军官和高级政府官员担任。
他们对重要决策和政策制定具有重要影响力,并负责指导国家的整体发展。
二、二级职位二级职位是公务员职位中次高级别的职位。
担任二级职位的公务员是国家政府机构的主要管理者和运营者。
他们负责实施政策、管理资源并监督下属部门的运行。
三、三级职位三级职位是公务员职位中的中级别职位。
担任三级职位的公务员通常是国家政府机构的部门主管或专业领域的专家。
他们负责制定具体政策和管理特定领域的事务。
四、四级职位四级职位是公务员职位中的低级别职位。
担任四级职位的公务员通常是国家政府机构的基层工作人员。
他们负责执行具体任务,执行上级机构的指示,并向上级报告工作进展。
五、五级职位五级职位是公务员职位中的最低级别职位。
担任五级职位的公务员通常是基层政府机构的普通工作人员。
他们负责执行日常事务和提供基本服务。
以上是公务员职位级别表的最新架构。
值得注意的是,各个国家和地区的公务员职位级别可能略有不同,具体的职位等级和职责也会因国家或地区而异。
公务员职位级别表除了反映职位的层次和重要性外,还可以为公务员的晋升和晋级提供参考依据。
根据表中职位的级别,公务员可以根据自身能力和业绩逐渐晋升到更高级别的职位,并获得相应的权益和待遇。
然而,职位级别只是公务员工作中的一个方面,公务员还应具备相应的素质和能力才能胜任工作。
他们需要具备良好的沟通技巧、出色的组织能力、优秀的领导才能以及高度的责任心,才能在日常工作中有效地履行职责。
总之,公务员职位级别表对于公务员的管理和晋升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公务员们应该不断提升自身能力,为国家和人民做出更大的贡献。
以上是对公务员职位级别表的简要介绍,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公务员的等级分类
公务员的等级分类
一级公务员:
1.中央高级官员:一级公务员最高层,受中央主要领导人直接授权,掌握重点职权。
包括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中央军委主席助理、国家总政等。
2.地方高级官员:受地方主要领导人授权,地方高级管理官员是机关型地方公务员中最高级别。
包括省份副省级以上领导职务、地级市机关副处级以上领导、县属乡副县级以上领导及特殊职务的领导人员等。
三级公务员:
1.中央常务官员:受中央有关部门领导授权,受命从事中央政府执行任务、执行决定的官员,其中中央领导职务较为突出,可谓“极少数”。
2.地方常务官员:受省、地、县三级的领导人授权,受命从事地方政府的执行任务、执行决定的官员,其中地方部门领导职务比较突出,一般是较有重视的厅(局)级领导干部。
四级公务员:
1.中央正处级官员:受中央有关部门授权从事部门任务的官员,掌握一定的管理权力,是中央政府正处级干部最为常见的职务。
2.地方正处级官员:受各地方政府授权从事地方公务的官员,掌握地方政府正处级职权,其形式多样,可见于省级机关处级、乡镇机关处级,以及兼任职、挂职等情况。
五级公务员:
1.中央副处级官员:受有关部门领导授权,受命从事中央政府执行任务、执行决定的官员,在有关部门担任辅助性的职责,主要是副处级干部。
2.地方副处级官员:受省级机关(或地方政府)授权,受命从事具体的地方政府执行任务、执行决定的官员,具有一定的管理职权,是基层
政府管理工作中必不可少的职能人士。
公务员职务职级对照表
公务员职务职级对照表
1. 引言
公务员是指在国家机关和其他事业单位中从事行政管理、监察、执法等职务工作的人员。
他们根据职务职级的不同,担负着不同层次的管理和领导职责。
本文将对公务员职务与职级进行对照,以便大家更好地了解和理解公务员制度。
2. 公务员职务
公务员职务是指公务员在具体岗位上从事的工作,根据工作职责的不同,分为以下几个层次:
•普通职务:包括科员、助理、主任科员等。
•中级职务:包括副主任科员、科级、副处级等。
•高级职务:包括处级、副厅级、正厅级等。
3. 公务员职级
公务员职级是指公务员在职务层次上所处的等级,根据职务的级别和绩效进行评定,分为以下几个等级:
•一级:包括正高级、副高级。
•二级:包括中级、副中级。
•三级:包括初级。
4. 职务与职级对照表
下面是公务员职务与职级的对照表:职务职级
科员初级
助理初级
主任科员中级
副主任科员中级
科级二级
副处级二级
正厅级一级
5. 结论
通过本文的介绍,我们可以清晰地了解公务员的职务与职级的对照关系。
不同职务对应不同职级,反映了公务员的工作能力和工作经验的不同层次。
公务员职务职级对照表为公务员的晋升和选拔提供了重要的依据,也为公务员制度的科学运行提供了基础。
希望本文能对大家对公务员制度有更深入的了解和认识。
史上最全的公务员等级划分
史上最全的公务员等级划分公务员等级划分是一个在公务员考试和职业生涯中非常重要的议题。
了解公务员等级划分的具体内容对于考生和从业人员来说都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介绍史上最全的公务员等级划分,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公务员职位等级以及晋升规则。
一、公务员等级划分概述公务员等级划分是为了区分不同级别的公务员职位,并根据职责、岗位要求和绩效表现对公务员进行分类管理。
公务员等级划分通常采用字母和数字的组合标识,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公务员等级划分方式有所不同。
二、公务员等级划分的主要内容1. 一级公务员:一级公务员是公务员中职位最高、级别最高的一类。
通常担任领导职务,负责政策制定和决策执行。
一级公务员需要具备高度的政治敏感性和卓越的领导能力。
2. 二级公务员:二级公务员是一级公务员以下的职位,也是公务员中的高级别。
二级公务员的职责是协助一级公务员工作,负责具体的部门管理和运营。
3. 三级公务员:三级公务员是中级公务员的一种。
主要从事一线行政、技术和管理工作,如基层治理、事务办理等。
三级公务员是公务员队伍中的骨干力量,需要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较强的执行能力。
4. 四级公务员:四级公务员是最常见的公务员等级。
主要从事一些基层的行政工作,如文员、职员等。
四级公务员是公务员队伍中的基础力量。
5. 五级公务员:五级公务员是初级公务员的一种。
通常从事一些辅助性的工作,如办公室助理、文档整理等。
五级公务员是公务员队伍中的实习生和初级岗位。
三、公务员等级划分的晋升规则1. 资格晋升:公务员需要通过参加相应的考试获得晋升资格,包括学历和专业要求。
达到指定资格后,可以申请参加晋升考试。
2. 绩效评估:公务员在晋升中绩效表现起着重要作用。
绩效评估包括个人考核和绩效工资评定等方面。
3. 岗位竞争:公务员晋升也需要竞争岗位。
通常每个职位的晋升名额是有限的,需要与其他候选人竞争,具备更突出的综合素质才能胜出。
四、公务员等级划分的发展趋势公务员等级划分制度在不同国家和地区有不同的变化和调整。
公务员职务与级别分类制度的规定
公务员职务与级别分类制度的规定公务员职务与级别分类制度是指按照公务员职务的特征,将公务员分为不同职务层次和级别,以便于公务员管理和选拔使用的一种制度。
在我国,公务员职务与级别分类制度是公务员管理体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来阐述我国公务员职务与级别分类制度的规定。
一、职务分类制度:我国公务员职务分类制度根据职务层次的不同,分为领导职务、非领导职务和公共管理职务三类。
其中领导职务又分为国家级、省级和县级三个层次。
1. 国家级领导职务:国家级领导职务包括国家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等。
2. 省级领导职务:省级领导职务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党政主管和一些特殊职务,如北京正、副市长等。
3. 县级领导职务:县级领导职务包括县、区、市党政主管和一些特殊职务,如北京市辖区正、副区长等。
4. 非领导职务:非领导职务包括科研、技术、工勤技能、教育、医疗卫生等职务。
5. 公共管理职务:公共管理职务包括行政管理、公共服务、监督管理等职务。
二、级别分类制度:我国公务员级别分类制度根据工作岗位的复杂程度、工作需求的实际需要和个人素质的不同,分为专业技术职务和公务员职务两类。
1. 专业技术职务:专业技术职务主要是针对特定技术岗位所设立的职务级别,目的是为了适应事业单位、公共机构和企业等机构所需的职业技能要求。
一般分为高、中、初级三个层次。
2. 公务员职务:公务员职务主要是对于行政管理岗位所设的职务级别。
公务员职务分为高、中、初级职务三个层次。
其中高级职务包括正厅级、副部级;中级职务包括正局级、副厅级;初级职务包括正处级、副县级。
三、规定:我国公务员职务与级别分类制度的规定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职务与级别制度规定、公务员职务任免和职级晋升细化办法等。
1. 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明确规定了公务员职务分类制度和公务员级别分类制度。
其中第17条规定:公务员职务层次分为领导职务、公共管理职务和非领导职务。
行政级别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国家实行公务员兼任职级制度,并根据公务员的类别和职责确定领导职务和职级。
公务员的领导职务是根据宪法,有关法律和机构规定设立的。
领导职务的级别分为:国家级负责人,国家代表,省部级主任,省部级代表,部门和局级负责人,部门和局级代理,县部门级负责人,县部门级代理,乡镇科级负责人和乡镇科级负责人。
综合管理公务员的等级顺序分为:一级检查员,二级检查员,一级研究员,二级研究员,三级研究员,四级研究员,一级主任,二级主任,三级首席参谋长,第四级首席参谋长,第一级科成员和第二级科成员。
除综合管理外,其他职务的公务员职级由国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另行规定。
根据2018年12月29日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上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的职务,职等和等级以下规定:第十六条国家实行公务员职位分类制度。
根据公务员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公务员可以分为综合管理,专业技术和行政执法。
根据该法律,其他类别的职位可以添加到需要单独管理的特殊职位中。
每个工作类别的适用范围,由国家另行规定。
第十七条国家实行公务员兼职制度,根据公务员的类别和职责设置公务员的领导职务和职级。
第十八条公务员的领导职务应当依照宪法,有关法律和机构规定的规定设立。
领导职务的级别分为:国家级负责人,国家代表,省部级主任,省部级代表,部门和局级负责人,部门和局级代理,县部门级负责人,县部门级代理,乡镇科级负责人和乡镇科级负责人。
第十九条公务员队伍的编制,应当设在部门以下。
综合管理公务员的等级顺序分为:一级检查员,二级检查员,一级研究员,二级研究员,三级研究员,四级研究员,一级主任,二级主任,三级首席参谋长,第四级首席参谋长,第一级科成员和第二级科成员。
根据该法,国家综合规定除综合管理以外的其他职务的公务员职级。
第二十条各机关应当根据其职能,规格,设立限额,职务人数和结构比例,在本机关设立专门的公务员职务,并确定各职务的职责和资格。
公务员级别划分及职务
公务员级别划分及职务公务员级别怎么划分,工作职务又是什么?不知道的小伙伴看过来,下面由小编为你精心准备了“公务员级别划分及职务”仅供参考,持续关注本站将可以持续获取更多的资讯!公务员级别划分及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我国的公务员职务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
领导职务分为十层: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
综合管理类的非领导职务由高至低依次为:巡视员、副巡视员、调研员、副调研员、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
公务员,全称为国家公务员,是各国负责统筹管理经济社会秩序和国家公共资源,维护国家法律规定,贯彻执行相关义务的公职人员。
在中国,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拓展阅读:大学生考公务员的备考时间规划1、什么时候可以报考公务员?首先要了解一下在校学生报考公务员的时间,并不是毕业之后才能报考,本科生大四上学期就可以参加国家公务员考试了,专科生大三上学期就能参加考试!对于很多人来说,大四是最好的考公机会,可以有充足的时间备考。
等到毕业了工作了,想要好好准备公务员考试会非常累。
而且很多省份对于应届毕业生是不限制户籍的,而等毕业之后,想要再考某些职位,可能会因为户籍问题不能报考!2、什么时候开始准备?大一大二了解公考知识很多大学生是在大三下学期开始准备公务员考试,大四上学期参加考试。
殊不知大学最充裕的前两年时光,都被浪费掉了。
大三大四要准备毕业、实习、找工作,那个时候准备公务员,只恨不能分身。
公务员笔试公共科目为行测和申论两门,某些职位还需加专业科目考试,知识点繁多,提前熟悉考试内容,有目的、有方向地积累内容,提前准备是成功上岸的法宝哦!建议大家可以多关注一些公考网站,看一看国考和省考的考试公告、考试大纲、招聘职位表等,等自己参加考试的时候不至于盲人摸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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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职务、级别及工资等级的划分一、公务员职务与级别对应关系1、十个综合管理类领导职位:国家级正/副职、省部级正/副职、厅局级正/副职、县处级正/副职、乡科级正/副职2、八个综合管理类非领导职务:正/副巡视员、正/副调研员、正/副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国家公务员的级别分为五档十五级:(以政府和军队为例,不含党委、人大、政协)第一:国家级:国务院总理(一级)国务院副总理(二级)国务院常委(三级)第二:省级干部(部级干部):正省级干部(正部级干部):(四级)国务院各部委正职干部(如教育部部长、国家发改委主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正职干部(如山东省省长、天津市市长)部队正军职干部(如山东省军区司令员、12军军长)副省级干部(副部级干部):(五级)国务院各部委副职干部(如公安部副部长、国家体育总局副局长)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正职干部(如国家文物总局局长)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副职干部(如山东省副省长、重庆市副市长)各副省级市政府正职干部(如南京市市长)部队副军职干部(如浙江省警备司令部副司令、31军副军长)第三:地市级干部(厅级干部):正地市级干部(正厅级干部):(六级)国务院部委各司正职干部(如教育部社会科学研究与思想政治工作司司长)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正职干部(如山东省交通厅厅长,北京市财政局局长)各副省级市政府副职干部(如宁波市副市长)各地级市政府正职干部(如无锡市市长)部队正师职干部(如1军后勤部部长、34师政委)注:以上为高级干部副地市级干部(副厅级干部):(七级)国务院部委各司副职干部(如人事部人才流动开发司副司长)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副职干部(如黑龙江省建设厅副厅长、上海市文化局副局长)副省级市所属各局及各区县政府正职干部(如南京市教育局局长、江宁区区长)各地级市政府副职干部(如苏州市副市长)部队副师职干部(如35师副政委、179旅旅长)第四:县团级干部(处级干部):正县团级干部(正处级干部):(八级)国务院部委各司所属处室正职干部(如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经济作物处处长)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所属处室正职干部(如江苏省科技厅农村科技处处长)副省级市所属各局及各区县政府副职干部(如沈阳市卫生局副局长、浦口区副区长)地级市所属各局及各区县政府正职干部(如扬州市劳动局局长、滨海县县长)部队正团职干部(如105团政委)副县团级干部(副处级干部):(九级)国务院部委各司所属处室副职干部(如农业部兽医局防疫处副处长)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所属处室副职干部(如江苏省教育厅人事处副处长)副省级市所属各局处室及区县各局正职干部(如南京市科技局科技成果处处长、玄武区卫生局局长)地级市所属各局及各区县政府副职干部(如镇江市民政局副局长、张家港市副市长)部队副团职干部(如105团参谋长)第五:乡级干部(科级干部):乡级正职(正科级):(十级)乡级副职(副科级):(十一级)主任科员:(十二级)副主任科员:(十三级)科员:(十四级)办事员:(十五级)注: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医院等事业单位,其各级干部参照政府各级干部待遇,但不具有行政级别,不属于公务员编制政府各级干部如为上一级党委常委,则其行政级别升一级。
如张家港市市长为正处级干部,若为苏州市市委常委,则为副厅级干部按例,高级干部在60或65岁以后往往调往相应级别的人大、政协担任领导职务,俗称“退居二线”二、公务员的工资级别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三个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办发[1993]85号)的腾规定,新录用的国家公务员试用期工资确定的办法是:(一)直接从各类学校录用的国家公务员试用期工资。
初中毕业生为170元;高中、中专毕业生为180元;大学专科毕业生为195元;大学本科毕业生为205元;获得双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含学制为六年以上大学本科毕业生)、研究生班毕业和未取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为220元;硕士学位研究生为240元;博士学位研究生为270元。
(二)其他新录用国家公务员试用期工资。
按管理权限由主管部门参考录用前本人工作年限和录用后拟任职务确定,原则上应略低于本单位正式任职的同等条件人员。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三个实施办法通知》(国办发[1993]85号)的有关规定,新录用的国家公务员试用期满后,按所确定职务、级别领取相应工资。
具体办法是:直接从各类学校录用的国家公务员,试有期满后的职务工资为:初中毕业生定为办事员一档50元;高中、中专毕业生定为办事员二档60元;大学专科毕业生定为科员一档63元;大学本科毕业生定为科员二档75元;获得双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含学制为六年以上大学本科毕业生)、研究生班毕业和未取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定科员四档99元;博士学位研究生定主任科员二档116元。
分配到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大中专以上毕业生,可提前定级,职务工资可高于同类人员一至二档。
其他新录用国家公务员,按所任职务,比照本单位同类条件人员确定职务工资档次,其基本工资原则上应高于试用期工资。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三个实施办法通知》(国办发[1993]85号)的有关规定,新录用人员试用期满正式任职后,应及时确定其级别。
具体办法是:(一)直接从各类学校毕业生中录用的国家公务员。
初中、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的学生,定为十五级;大学专科毕业生,定为十四级;大学本科毕业生、获得双学士学位和大学本科毕业生(含学制为六年以上大学本科毕业生)、研究生班毕业生和没有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定为十三级;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定为十二级;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定为十一级。
(二)其他新录用人员,根据本人所任职务,比照本单位同等条件人员确定级别。
任科员的公务员,工作年限为15年及以下的,定为十四级;16到20年的,定为十三级;21到25年的,定为十二级;任办事员的公务员,工作年限为10年及以下的,定为十五级;11至15年的,定为十四级;16至20年的,定为十三级。
《2006年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方案实施办法》及工资级别对照表根据《机关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方案》,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实施范围机关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方案的实施范围,限于下列单位中2005年12月31日前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
(一)、按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
(二)、经批准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二、职级工资制的实施列入上述范围的单位,除工勤人员外的公务员。
(一)、套改办法 1、职务工资。
按现任职务执行相应的职务工资标准。
2、级别工资。
公务员的级别和级别档次按照现任职务、任职年限和套改年限重新确定。
现任职务,按干部管理权限任命的职务 任职年限,按正式任命的开始时间计算。
套改年限,按工龄、学历,减去扣除的年限确定。
截止时间2005年12月31日。
按现任职务套改的级别,如低于或等于按原任低一级职务确定的级别,可先按原任低一级职务套改,在此基础上级别再高定一档,级别工资可就近就高套入相应档次;如高于原任低一级职务确定的级别,但级别工资额低于按原任低一级职务确定的级别工资额,可先按原任低一级职务套改,再就近就高套入按现任职务确定的级别对应的工资档次。
按原任低一级职务套改,现任职务的任职年限与原任低一级职务的任职年限合并计算。
套改工资后,根据清理地区、部门和单位自行发放津贴补贴的情况,将清理出的津贴补贴纳入新工资标准200元。
(二)、正常晋升工资的办法 1、晋升职务增加工资 公务员晋升职务后,从晋升职务的下月起按新任职务执行相应的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其中,级别和级别工资按以下办法确定,原级别低于新任职务最低级别的晋升到新任职务的最低级别,原级别在新任职务对应级别内晋升一个级别,级别工资逐级就近就高套入新任级别对应的工资标准。
2、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增加工资 从2006年1月1日起,公务员年度考核累计(连续)五年称职级以上的,从次年1月1日起,在所任职务对应的级别内晋升一级,级别工资就近就高套入新任级别对应的工资标准。
下一次按考核结果晋升级别的考核年限,从级别变动的当年起重新计算。
公务员因晋升职务而晋升级别,如级别晋升两级以上,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的考核年限从级别变动的当年起重新计算,如级别只晋升一级,不影响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
公务员按本实施办法套改确定级别后,自2006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级别未发生变动或因晋升职务只晋升一个级别的,如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并按2005年12月31日时的职务达到级别工资确定表中上一级别规定年限,可从达到规定年限次年的1月1起晋升一个级别,但最高不得突破本职务对应的最高级别,级别工资就近就高进入新任级别相对应的档次。
公务员按此办法晋升级别后,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工资的考核年限从级别变动的当年起重新计算。
公务员已经达到所任职务对应的最高级别的,不再晋升级别工资,只晋升级别工资档次。
3、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级别工资档次 连续两年为称职及以上的,从次年1月1日起,在所任级别对应的工资标准内晋升一个档次。
晋升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与正常晋升级别的考核年限分别计算。
公务员因晋升级别增加级别工资时,如增资额少于或等于原级别一个工资当差,晋升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可与级别变动前的考核年限累加计算。
如增资额超过按级别一个工资档差,晋升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从级别变动的当年起重新计算。
同时晋升级别和档次的,先晋升级别,再晋升级别工资档次。
(三)、新录用人员工资。
1、试用期工资。
新录用人员试用期工资分别为:初中585元、高中、中专605元、大专650元、大学本科700元、双学士740元、硕士学位研究生790元、博士学位研究生880元。
2、试用期满后级别和级别工资的确定。
初中定办事员27级1档295元、高中、中专定办事员27级2档313元、大专办事员26级2档345元、大学本科定科员25级2档381元、双学士定科员25级3档403元、硕士学位研究生定副主任科员24级3档446元、博士学位研究生定主任科员22级1档484元。
其他有工作经历的人员,可按低于单位同类人员的水平执行。
艰苦边远地区新录用人员,试用期可直接执行试用期满定级工资。
三、实行级别和待遇相互挂钩的办法 符合级别与生活待遇挂钩条件的公务员任职满5年,达到规定级别前连续考核5年称职以上,符合以下条件:厅级副职13级、处级正职15级、处级副职16级、科级正职18级、科级副职19级、科员20级、办事员21级的,可以执行现任职务上一层次非领导职务的职务工资、津贴补贴标准及住房、医疗等待遇,级别工资档次在现任职务对应的级别范围内晋升。
退休后,享受上一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的退休费、住房、医疗等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