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游戏虚拟物品法律属性分析
网络虚拟财产的法律属性及权利保护
网络虚拟财产的法律属性及权利保护一、网络虚拟财产的概念和特征虚拟性:网络虚拟财产并非现实世界中的实物,而是通过计算机技术和网络技术生成的数字化产品。
这些虚拟财产在现实世界中没有实体形态,只存在于网络空间中。
非物质性:网络虚拟财产不是以物质形式存在的,而是以信息的形式存在。
这使得网络虚拟财产的获取、传输和使用更加便捷高效。
可复制性:网络虚拟财产可以通过复制、传播等技术手段迅速扩散,从而实现价值的快速传递和增值。
一款热门游戏的虚拟道具可以在短时间内被大量玩家购买和使用,从而带动游戏经济的发展。
稀缺性:由于网络虚拟财产的生产成本较低,且不受地域限制,导致其供应量往往无法满足市场需求。
这使得网络虚拟财产具有一定的稀缺性,从而影响其价值。
交易性:网络虚拟财产可以通过在线交易平台进行买卖交易,与其他现实世界的有形商品一样具有交换价值。
这种交易性使得网络虚拟财产成为了一种独立的经济形态。
法律保护:随着网络虚拟财产的普及和发展,越来越多的国家和地区开始关注其法律属性和权利保护问题。
许多国家已经制定了相关法律法规,对网络虚拟财产进行保护和管理,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等。
1. 网络虚拟财产的定义及分类虚拟货币:如比特币、以太坊等,是由网络平台发行和管理的数字货币,具有一定的价值和流通性。
游戏装备:包括游戏中的角色、道具、装备等,这些虚拟物品通常需要玩家投入大量时间和精力才能获得,具有一定的稀缺性和价值。
虚拟服务:如虚拟现实体验、在线教育、虚拟社交等,这些服务通过网络平台提供给用户,具有一定的使用价值和消费需求。
其他虚拟商品和服务:如虚拟艺术品、虚拟土地、虚拟股票等,这些商品和服务同样是基于网络环境产生的具有一定价值的产物。
2. 网络虚拟财产的特征和表现形式可复制性:网络虚拟财产可以被无限次地复制、传播和分享,这使得其具有很高的可复制性。
稀缺性:网络虚拟财产的产生需要消耗大量的时间、精力和资源,因此其数量有限,具有一定的稀缺性。
网络游戏虚拟财产的民事法律属性探讨
网络游戏虚拟财产的民事法律属性探讨随着互联网技术的不断发展,网络游戏逐渐成为了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在网络游戏中,虚拟财产是玩家获取游戏经验、等级进行游戏交易的一种物资形式。
虚拟财产因其没有实体属性而引发了许多民事法律问题。
本文将就虚拟财产的民事法律属性进行探讨。
1. 虚拟财产的定义和种类虚拟财产是指在网络游戏中,玩家通过游戏行为或者充值获得的游戏道具、虚拟货币、装备等物资,实际上并不存在物质形态,只是游戏软件中的数字而已。
虚拟财产按其不同的属性可以分为游戏道具、虚拟货币和装备等不同类型。
其中,游戏道具如特殊技能、任务道具、卡牌道具,具有提升等级、加速任务、获得比赛胜利等各种功能。
虚拟货币包括游戏内货币、游戏内金币,采用货币方式发行,以获取商品、服务和游戏增值项等为目的。
装备则包括武器、防具、彩装等,具有提升玩家战斗力和游戏体验的效果。
2. 虚拟财产的民事法律属性虚拟财产的民事法律属性是一个具有争议的问题,会对网络游戏领域的各种交易和法律纠纷带来影响。
目前,对于虚拟财产是否具有民事法律属性,各个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法规还没有明确的规定。
但是,总体来说,虚拟财产应该具有民事法律属性,具有一些与实物财产基本相同的合法权益。
(1)所有权权益在民事法律属性方面,虚拟财产应当承认产权,所有权可以作为虚拟财产的法律保护基础。
当玩家将虚拟财产转让给其他人时,转让人应该有虚拟财产的所有权,而接受人应该有使用权和收益权。
虚拟财产的所有权可以来自游戏服务提供商或者玩家游戏劳动的成果,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游戏服务提供商并不一定是虚拟财产的所有权归属方,因为游戏服务提供商也可能是虚拟财产的使用权方或者管理权方。
(2)使用权权益虚拟财产的使用权权益,主要表现在虚拟财产的使用权和交易权利等。
玩家拥有虚拟财产的使用权,但是游戏服务提供商通常会对其进行监管,一旦发现用户传播与游戏规则相悖的虚拟财产或者利用虚拟财产进行恶意行为,游戏服务提供商可以限制用户的虚拟财产使用权。
论网络游戏中虚拟财产权利的法律属性
论网络游戏中虚拟财产权利的法律属性论网络游戏中虚拟财产权利的法律属性引言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网络游戏作为一种新兴娱乐方式逐渐走入人们的生活。
在网络游戏中,虚拟财产扮演着重要角色,如虚拟物品、虚拟货币等。
然而,网络游戏中的虚拟财产权利以及其法律属性却鲜为人知。
本文将探讨网络游戏中虚拟财产权利的法律属性,并阐明法律对虚拟财产的保护与规范。
一、虚拟财产的概念虚拟财产是指在网络游戏中通过游戏系统所创造的、不具有实际物质形态的财产。
虚拟财产可以包括虚拟物品、虚拟货币等。
虚拟物品是指在游戏内部存在的具有一定经济价值的物品,如道具、武器等。
虚拟货币则是指网络游戏内部使用的一种交换媒介,用于购买虚拟物品或服务。
二、虚拟财产权利的法律属性1. 虚拟财产与实际财产的区别虚拟财产与实际财产之间存在明显的区别。
首先,虚拟财产是在游戏环境中产生的,不存在与现实世界直接对应的实物。
其次,虚拟财产的所有权是通过游戏系统规定和约定,而非真实的法律制度。
再次,虚拟财产的价值往往相对不稳定,可能受到游戏运营商的调控和变动影响。
2. 虚拟财产权利的主体虚拟财产权利的主体可以被分为三类:游戏玩家、游戏运营商和国家。
首先,游戏玩家作为虚拟财产的使用者和获取者,享有一定的权利。
其次,游戏运营商作为虚拟财产的创造者和提供者,拥有对财产的管理和控制权。
最后,国家作为整个网络游戏产业的管理者,应当制定相应的法律和规则,保护虚拟财产权益并监管游戏运营商的行为。
3. 虚拟财产的合法性与交易行为虚拟财产的合法性是指虚拟财产是否具有合法的所有权及交易属性。
在目前的法律制度下,对于虚拟财产的法律属性存在争议。
有观点认为,虚拟财产是具有一定经济价值的财产,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
而另一些观点认为,虚拟财产仅仅是游戏环境中的一种服务,不具备实质性的财产特征。
对于虚拟财产的交易行为来说,也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
一方面,网络游戏运营商对虚拟财产的交易往往设有一系列的规则和限制,使得部分交易存在合法性和有效性的争议。
浅议网络游戏虚拟财产的法律性质
浅议网络游戏虚拟财产的法律性质随着网络游戏的兴起,虚拟财产也逐渐成为了游戏玩家们的重要财产之一。
虚拟财产价值高低不一,有的物品仅仅几毛钱,有的物品则价值千万甚至更高。
相对于现实生活中的实物财产,网络游戏中的虚拟财产虽然不存在实物形态,但也具有一定的经济价值和法律性质。
首先,虚拟财产的法律性质是一种数字化的权利,类似于知识产权。
网络游戏中的虚拟财产是由游戏厂商制作,并提供给玩家购买和使用的数字资源,它们属于虚拟物品,没有实物形态,但却能够在游戏中具有价值。
玩家购买虚拟财产时,实际上是购买了使用权,享受该虚拟财产所带来的游戏体验和快乐,而并非该虚拟财产本身。
而游戏厂商则是虚拟财产的所有者,掌握着虚拟财产的制作、管理和运营权力。
因此,虚拟财产是一种数字化的权利,它的法律性质也应该被视作一种知识产权。
其次,虚拟财产在法律上也可以被视作一种合法的财产,且应受到保护。
由于虚拟财产存在一定的市场供需关系,个别玩家会利用一些手段获取虚拟财产,从而赚取利润。
因此,在法律上,虚拟财产同样享有财产权保护,玩家也有权依据法律要求保护对其虚拟财产的享有权,并对其失去或遭受破坏进行追偿。
然而,虚拟财产的价值、使用和流通都存在一定的局限性,这也让虚拟财产在法律上的界定成为一种争议。
一方面,虚拟财产的价值不仅受到网络游戏市场的影响,也受到政策环境、流行文化以及游戏厂商的政策影响。
在这样一个多重因素作用下的环境中,虚拟财产的价值会受到较大的波动。
另一方面,由于虚拟财产的数字化属性,它的流通方式相对有限,且上述因素的影响波动也会让规定虚拟财产价值成为难题。
网络游戏中虚拟物品的法律属性
网络游戏中虚拟物品的法律属性网络游戏是依赖于互联网及计算机,可以供多人同时参与的游戏;网络游戏与传统的单机游戏相比,具有互动性,多人可以同时在线游戏,通常而言,一款网络游戏的一个服务器上,在同一时间可以容纳几千人同时进行游戏。
网络游戏的这一特质吸引了人数众多的玩家。
而网络游戏在本世纪初进入中国,在短短的几年中,发展飞速,与之相关的产业也随之萌发并蓬勃发展,其中,除传统的游戏周边产品市场的发展外,虚拟物品的真实货币交易也随之出现,甚至出现了专门从事虚拟交易的中介方,以及专门以游戏为生的人群,那究竟什么是虚拟物品呢?虚拟物品具有什么法律属性呢?本文正是对有关虚拟物品的出现及发展进行了一些思考。
一、虚拟物品的概述(一)虚拟物品的产生及其表现形式本文中所称的虚拟物品是指在网络游戏中或其他虚拟环境下(如虚拟社区),用户在使用运营商所提供的网络服务过程中所产生的角色、道具、虚拟货币等。
虚拟物品是游戏开发商模仿现实世界设计的,因其不具有实在性,故被大家称之为虚拟物品。
特定的虚拟物品是基于特定的网络游戏或虚拟环境而存在的。
比如各种游戏中的“金币”、各种装备,各个虚拟社区的社区币等。
(二)虚拟物品的实质笔者认为,虚拟物品实质上是一种存储于网络游戏或其他虚拟环境的服务器中的电磁记录;不论虚拟物品在虚拟环境中表现为何种形式,其本身只是按照一定规则或指令形成的电磁数据。
特定网络游戏中的虚拟物品依赖于该网络游戏,一旦该游戏不再运营,该游戏中相应的虚拟物品亦不复存在。
二、与虚拟物品有关的法律问题以及相关学说玩家通过游戏获得乐趣,原本是以娱乐为目的的。
无论是单机游戏还是网络游戏,玩家在使用游戏的过程中,按照游戏程序的设定,都会获得游戏中的物品,包括装备、道具、游戏中的货币等。
而这些虚拟物品的表现形式,均是一样的,都是游戏开发者预先设定的。
而大多数人对虚拟物品的关注,以及虚拟物品在现实中逐渐作为一个产业而实际存在,是随着网络游戏的发展而开始的。
网络游戏中网络虚拟财产的法律属性
网络游戏中网络虚拟财产的法律属性随着现代科技的发展,网络游戏的流行已经成为许多人生活中的一部分。
在这些网络游戏中,玩家常常会通过努力获得虚拟财产,如游戏中的金币、装备、房屋等。
然而,这些虚拟财产的法律属性究竟如何呢?本文将探讨网络游戏中虚拟财产的法律属性。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虚拟财产的定义。
虚拟财产是指在网络游戏中由玩家通过游戏机制获得的,在游戏内具有一定价值或者代表一定权益的虚拟物品。
虚拟财产不同于实体财产,它们不存在于现实世界,只存在于游戏的虚拟环境中。
虚拟财产的法律属性可以从多个视角进行分析。
首先,从游戏运营商的角度来看,他们对虚拟财产具有所有权。
游戏运营商通常拥有对游戏及其中的虚拟财产进行管理和控制的权利。
他们不仅可以对游戏环境进行调整,还可以对虚拟财产的产生和流通进行监管。
因此,虚拟财产在法律上属于游戏运营商的财产。
然而,虚拟财产的法律属性并不仅仅限于游戏运营商的所有权。
从玩家的角度来看,他们在游戏中所拥有的虚拟财产也具有一定的权益。
虽然这些权益在法律上并不享有与实体财产相同的保护,但是游戏运营商也通过用户协议等形式对玩家的财产权进行承认和保护。
在某些情况下,虚拟财产甚至可以用作交易或转让。
虚拟财产的法律属性还涉及到游戏经济的运作和监管。
由于大量玩家参与游戏,并且虚拟财产具有一定的价值,虚拟财产的交易和流通已经衍生出一种独特的经济模式。
在有些情况下,玩家可以通过购买虚拟财产获得游戏中的优势,而在其他情况下,玩家可以通过销售虚拟财产获得经济回报。
虚拟财产交易的监管难题也引起了法律界的关注。
近年来,一些国家对虚拟财产的法律属性进行了探讨和规范。
例如,中国在2017年通过的《游戏虚拟财产交易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规定了虚拟财产的性质和运作规则。
根据该办法,游戏虚拟财产的交易受到法律保护,虚拟财产的交易行为需要双方自愿,并且不能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虚拟财产的法律属性在不同国家和地区可能存在一定的差异。
网络游戏道具的法律性质
网络游戏道具的法律性质网络游戏道具的法律性质随着互联网的普及,网络游戏已成为人们休闲娱乐的重要方式。
在网络游戏中,道具是玩家获得胜利或提高游戏体验的重要手段。
然而,网络游戏道具的法律性质一直备受争议。
在法律上,网络游戏道具属于虚拟物品,其法律性质需要通过具体情况进行区分。
1. 网络游戏道具属于虚拟物品虚拟物品是指在网络游戏环境中生成的、可以被玩家所拥有和使用的物品。
虚拟物品是一种数字形式的财产,具有独立的转让、交易和使用权利。
虚拟物品的产生和使用都离不开网络游戏平台,其相对于传统的实物财产而言,具有虚拟、不稳定等特点。
2. 网络游戏道具的法律性质需要具体情况区分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虚拟物品是可以被转让、交易和使用的。
但是在现实中,网络游戏平台往往规定了游戏道具的所有权、使用权和转让权等具体规则。
因此,网络游戏道具的法律性质需要根据游戏平台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区分。
如果网络游戏平台允许道具转让和交易,那么该道具应当被视为一种物品;如果网络游戏平台要求道具仅为虚拟物品,不得转让和交易,那么该道具仅为一个游戏元素。
3. 案例:《玛奇英雄传》“黑色宝石”纠纷2014年,由韩国Neowiz公司发行的网络游戏《玛奇英雄传》中,一枚名为“黑色宝石”的游戏道具发生了争议。
游戏中有一家名为“爱利和”的公司,将黑色宝石转卖给了一名中国玩家,但是这名中国玩家被游戏管理方禁止登陆游戏。
由于黑色宝石被视为一种可以交易和转让的物品,因此“爱利和”公司起诉游戏管理方拒绝该中国玩家登陆游戏的行为,并要求赔偿损失。
最终,法院判决黑色宝石为虚拟物品,且游戏管理方有权对该道具进行管制和禁止。
4. 案例:《拳皇97》“无敌金币”纠纷2012年,一名中国玩家在网络游戏《拳皇97》中,通过人民币交易获得一枚名为“无敌金币”的游戏道具。
但是后来,游戏平台发现该玩家使用了外挂和作弊程序,并禁止了其登陆游戏的行为。
由于“无敌金币”被游戏平台定义为一种不可转让、不可交易的道具,因此该玩家在法院中败诉。
网络游戏虚拟财产的民事法律属性探究
网络游戏虚拟财产的民事法律属性探究随着互联网与数字化技术的发展,网络游戏已成为了现代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而在网络游戏中,虚拟财产作为一种在游戏中具有价值的游戏道具,其在现实生活中的民事法律属性备受关注。
本文就网络游戏虚拟财产的民事法律属性进行探究。
一、虚拟财产的定义虚拟财产是指在网络游戏中,玩家所拥有的具有一定经济价值的道具、物品、货币等。
虚拟财产通常是游戏开发商通过游戏内部系统发行的,玩家可以通过游戏内部活动、充值等途径来获得虚拟财产。
二、虚拟财产的民事法律地位1.产权属性虚拟财产在现实生活中并没有实体,无法被真实占有,只是在游戏中赋予了价值和使用价值。
因此,在民法中,虚拟财产没有独立的产权属性和物权属性。
但是,随着虚拟经济的发展,虚拟财产也逐渐具有一定的货币属性和市场属性,因此也被部分法律界人士认为具有一定的权利属性。
2.合同属性虚拟财产的产生主要是通过网络游戏运营商与玩家之间的用户服务协议建立的虚拟经济关系。
因此,虚拟财产的形成和运作与网络游戏法律关系密切相关,具有明显的合同属性。
在网络游戏运营商与玩家之间的用户服务协议中,通常包含了对虚拟财产的相关规定,如虚拟财产的获得、使用、交易等,这些规定对双方都是具有约束力的。
3.侵权属性对于虚拟财产的使用和交易,也经常会出现恶意的行为,如盗窃、诈骗、抢夺等。
这些恶意行为往往涉及到侵权问题,例如侵犯他人权益、诈骗等行为。
因此,虚拟财产也具有一定的侵权属性。
三、虚拟财产的法律保护虚拟财产虽然没有独立的产权属性和物权属性,但其在网络游戏中具有一定的价值和使用价值,因此需要受到法律的保护。
目前,我国还没有专门针对虚拟财产的法律规定,但在实践中,虚拟财产的权益保护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实现:1.通过用户服务协议进行保护网络游戏运营商和玩家之间的用户服务协议中通常会包含对虚拟财产的相关规定,双方应当按照协议的规定履行相应的义务,维护虚拟财产的权益。
2.通过侵权诉讼进行保护若虚拟财产遭到他人侵犯,玩家可以通过诉讼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在线游戏中的虚拟物品交易合法性分析
在线游戏中的虚拟物品交易合法性分析第一章:引言近年来,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网络游戏已经不再是少数人的消遣方式,而成为了越来越多人日常生活中重要的组成部分。
而在线游戏中的虚拟物品交易,则是在线游戏文化的一个重要表现形式。
随着交易量的不断上升,虚拟物品交易的合法性问题也逐渐受到了人们的关注。
本篇文章将从法律的角度出发,对在线游戏中的虚拟物品交易合法性进行深入探讨,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第二章:虚拟物品的定义虚拟物品指的是在线游戏中的虚拟物品,如装备、货币、道具等。
虚拟物品本质上是一些由开发商在游戏内部设定的数值或功能,与现实世界中的实体财产不同。
虚拟物品通常没有物理载体,只存在于游戏世界中。
第三章:在线游戏中的虚拟物品交易随着在线游戏的普及,玩家们通常会在游戏中收集一定数量的虚拟物品。
而一些高价值的虚拟物品,由于其对实际游戏体验的重要性,成为了一些玩家们的梦寐以求。
这时一些商家和中间服务提供商会开始利用这些玩家之间或者不同游戏之间虚拟物品的差价,进行虚拟物品的交易。
虚拟物品交易已经成为了一个庞大的市场,据估计市场价值已经达到了400多亿人民币。
第四章:在线游戏中的虚拟物品交易是否合法?虚拟物品交易是否合法一直是一个争议话题。
虚拟物品是否构成财产,这是争议的关键。
《民法典》第一千八百一十五条规定:“财产包括动产、不动产和其他物权利益。
”而虚拟物品显然既不是动产、不动产,也不是物权利益。
因此,从《民法典》中扩大的财产范围来看,虚拟物品不构成财产。
当然,这并不是说虚拟物品交易完全没有法律依据。
如果说虚拟物品本身并不构成财产,但是游戏账号则是属于某种注册的账号权利,其内部付费协议也算是一种合约约束,则虚拟物品的交易可能依托于这样的协议构成一方对协议内容的违反。
可以看出,虚拟物品交易的合法性真正取决于这样的协议的具体条款。
比如根据《中国合同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未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另一方可以依法要求其履行,也可以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浅议网络游戏虚拟财产的法律性质
浅议网络游戏虚拟财产的法律性质网络游戏虚拟财产是指在网络游戏中由玩家通过游戏活动得到的虚拟物品、虚拟货币等财产。
随着网络游戏的普及和发展,虚拟财产已经成为了游戏玩家们重要的资产之一。
随之而来的一系列法律问题却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关注。
网络游戏虚拟财产的法律性质是一个备受争议的话题,下面就让我们来浅议一下网络游戏虚拟财产的法律性质。
自从1990年代末期,全球的网络游戏市场迅速扩大,网络游戏虚拟财产这一概念也逐渐出现在了人们的视野中。
虚拟财产的产生与网络游戏的不断发展密不可分,它是游戏玩家们在游戏中通过努力获得的一种“财产”,拥有了虚拟财产,玩家们可以在游戏中得到更好的装备、更高的等级以及更多的游戏体验。
在这种情况下,虚拟财产也成为了游戏玩家们追逐的目标之一,它的价值也日益显现。
虚拟财产的法律性质却一直备受争议。
一方面,有人认为虚拟财产只是游戏中的一种“虚拟物品”,并不具备现实世界中的法律性质,因此虚拟财产在法律上不应受到保护。
也有人认为虚拟财产是玩家通过自己的劳动、时间和金钱所获得的,具有一定的价值,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和规范。
对于这一问题,目前还没有一个明确的法律规定,因此也就产生了人们对于虚拟财产法律性质的不同看法。
对于网络游戏虚拟财产的法律性质,我认为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和讨论:虚拟财产的价值。
虚拟财产在游戏中是具有一定的价值的,它可以通过游戏内的交易市场进行买卖、交换等操作,有些玩家甚至会花费大量的金钱来购买虚拟财产。
这就表明了虚拟财产具有一定的经济价值,它成为了游戏玩家们用以交换、购买物品的“货币”。
我们不能简单地否认虚拟财产的价值,它是玩家们通过自己的劳动和金钱所获得的一种财产,具有一定的“实物”性质。
虚拟财产的产生方式。
虚拟财产是玩家们通过游戏活动所获得的,它是玩家们在游戏中不断努力、付出时间和金钱所得到的结果。
也正是因为这种劳动和付出,才使得虚拟财产具有了价值。
如果我们简单地将虚拟财产定性为“虚拟物品”,就是否认了玩家们在游戏中的劳动和付出,这显然是不合理的。
论网络游戏中虚拟财产的法律性质及其刑法保护
论网络游戏中虚拟财产的法律性质及其刑法保护论网络游戏中虚拟财产的法律性质及其刑法保护摘要: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技术的发展,网络游戏作为一种新兴的娱乐方式,吸引了大量的玩家。
随之而来的是网络游戏中出现的虚拟财产。
本文从法律的角度,探讨了网络游戏中虚拟财产的法律性质,并分析了其所受到的刑法保护。
关键词:网络游戏;虚拟财产;法律性质;刑法保护一、引言网络游戏作为一种通过互联网进行交互的娱乐方式,已经成为现代社会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与传统的电子游戏相比,网络游戏给人们带来了更真实、更具有参与感的体验。
在网络游戏中,虚拟财产作为一种特殊的财产形式,在这个虚拟的世界里拥有着实际的价值。
然而,虚拟财产的法律性质并不明确,这给人们在虚拟世界中的财产权益保护带来了一系列的问题。
本文从法律的角度,探讨了网络游戏中虚拟财产的法律性质及其刑法保护的问题。
二、网络游戏中虚拟财产的法律性质虚拟财产是一种在网络游戏中由玩家拥有的、具有一定经济价值的虚拟物品。
虚拟财产的法律性质主要涉及到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虚拟财产的归属问题,即虚拟财产是否具有所有权;二是虚拟财产的交易行为是否合法有效。
1. 虚拟财产的归属问题根据我国民法的规定,所有权是权利人对物享有的最充分的权利。
然而,虚拟财产并非现实世界的物,而是网络游戏中的虚拟物品。
虚拟财产是由游戏运营商设计、制造并提供给玩家的,在游戏中产生、流通和使用。
因此,虚拟财产并不能被视为实际的物体,对应的所有权也是一个争议性较大的问题。
目前,关于虚拟财产所有权的归属,仍然缺乏明确的法律规定。
一些学者主张,虚拟财产的所有权应当归属于玩家,因为虚拟财产是由玩家通过游戏努力获取的,是玩家通过一定的时间和精力进行劳动创造的结果。
然而,也有学者认为,虚拟财产的所有权应当属于游戏运营商,因为虚拟财产是由游戏运营商创造和运营的,游戏运营商对虚拟财产拥有绝对的控制权。
尽管有不同的观点,但当前的法律规定并未明确虚拟财产的所有权归属,因此虚拟财产的法律性质仍然存在较大的争议空间。
网络游戏虚拟财产的民事法律属性探究(1)
网络游戏虚拟财产的民事法律属性探究随着网络游戏的普及,游戏虚拟财产作为游戏中的一种重要资源,其价值已经超过了数字本身。
网络游戏虚拟财产的出现,引发了人们对其民事法律属性的探究。
本文将围绕网络游戏虚拟财产的民事法律属性展开探究,以期为网络游戏虚拟财产的保护提供一些有益的建议。
一、网络游戏虚拟财产的定义网络游戏虚拟财产指在网络游戏中所拥有的、包括但不限于游戏币、装备、道具、气息等虚拟财产。
这些虚拟财产的形式多样,包括游戏内的数字、物品、服务等,其作用也十分广泛,可以用来购买游戏内的商品及服装、升级游戏角色、参加游戏活动等。
二、网络游戏虚拟财产的民事法律属性1. 财产权属性网络游戏虚拟财产具有完整、独立的物权属性,玩家在网络游戏中所获得的虚拟财产属于其所拥有的财产经济性质,具有财产权利的性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是法律保护的财产权利的合法依据,因此在游戏过程中,虚拟财产的获取、交换、处分等行为都涉及到财产权利,具有应用合同法的价值和意义。
2. 合同权利属性网络游戏虚拟财产的获取、交换等过程都需要进行相关的交易合同,因此虚拟财产具备一定的合同性质。
普通市民在游戏中获得虚拟财产的同时也必须参与虚拟财产的交易,而交易也是在合同约束下进行的。
网络游戏商家和玩家的每一次交易和游戏商家之间的广告宣传,都要依靠合同制度来进行的。
3. 消费品属性网络游戏虚拟财产并不是纯粹的虚拟财产,而是有一定的消费用途,因此在虚拟财产的获取以及在游戏过程中的使用都属于消费品的范畴。
网络游戏商家通过虚拟财产切入消费领域,进行虚拟财产的购买、使用、交易等,将其商业属性与消费市场有机结合。
4. 版权属性网络游戏虚拟财产与软件等一样,其涉及到的版权问题往往也非常重要。
网络游戏虚拟财产的创建、开发、维护等涉及到一系列的知识产权问题,因此游戏制作者和游戏商家通常会对虚拟财产进行保护,确保其知识产权不存在任何侵犯的问题。
三、网络游戏虚拟财产的法律保护建议1.设立虚拟财产合同规定虚拟财产交易尽管在游戏内进行,但也是一种合约行为,需要严格约束。
网络游戏道具法律属性
网络游戏道具法律属性随着科技的迅猛发展,网络游戏已经成为很多人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在网络游戏中,玩家可以通过购买或获得各种道具来提升自己的游戏体验。
道具在游戏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同时也引发了许多法律争议。
本文将探讨网络游戏道具的法律属性,并分析相关法律法规的现状。
一、道具的定义及分类网络游戏道具是指在游戏中具有特定功能的虚拟物品,可以用来增加角色属性、提升游戏进程等。
根据其获取方式和使用方式的不同,道具可以被划分为以下几类:1. 游戏内获得道具:玩家通过游戏内任务、活动、战斗等方式获得的道具,可以直接在游戏中使用。
2. 游戏商城购买道具:玩家可以通过游戏商城使用真实货币购买的道具,这些道具可以为玩家提供游戏内的优势。
3. 玩家交易获得道具:玩家之间可以通过交易行为获得道具,这需要双方达成一致并进行交易。
二、网络游戏道具的法律属性1. 消费属性网络游戏道具具有一定的消费属性,玩家购买道具时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
这涉及到了消费者与游戏运营商之间的权益保护关系。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企业应提供真实、准确的商品信息,不得虚假宣传或误导消费者。
同时,游戏运营商也应当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障道具的质量和效果。
2. 虚拟财产属性道具作为虚拟物品,在法律上被视为一种虚拟财产。
虚拟财产的转让和交易涉及到了财产法律关系。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虚拟财产可以作为一种合法财产而得到保护。
因此,玩家在交易道具时应当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同时游戏运营商也应当提供相应的交易保护措施。
3. 知识产权属性网络游戏道具的外观设计、名称等都可能涉及到知识产权的保护。
游戏运营商应当积极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防止他人未经授权使用、复制或盗用游戏道具。
同时,玩家在游戏中自主设计的道具也可能被视为创作成果,享有相应的著作权。
针对此类问题,法律应当明确维护游戏运营商和玩家的权益。
三、相关法律法规的现状目前,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还没有明确对网络游戏道具的法律属性进行规定。
浅议网络游戏虚拟财产的法律性质
浅议网络游戏虚拟财产的法律性质一、虚拟财产的法律定义虚拟财产属于数字财产的范畴,是一种由网络游戏平台创造、产生和存在的财产形式。
它在现实世界中并不存在实体,但在虚拟世界中却具有一定的经济价值和使用价值。
虚拟财产包括但不限于游戏中的装备、道具、货币、房产等。
二、虚拟财产的法律性质对于虚拟财产的法律性质,主要有以下几种不同的观点:1. 虚拟财产属于游戏平台所有一些人认为虚拟财产是由游戏平台创造和存在的,玩家只是在游戏平台上进行使用和操作,并没有真正的所有权。
虚拟财产属于游戏平台所有,玩家只是一个使用者,而不是所有者。
2. 虚拟财产属于玩家所有另一些人认为,玩家通过在游戏中的努力和投入,获得了虚拟财产,并赋予了其一定的经济价值。
虚拟财产应该视为玩家的财产,具有所有权和使用权。
3. 虚拟财产具有法律效力还有一些人认为,虚拟财产在法律上应当视为一种合法的财产形式,具有交易、继承、赠与等法律效力。
虚拟财产的产生和流转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和规范。
三、虚拟财产的法律问题在实际运作中,虚拟财产所涉及的法律问题也日益凸显。
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所有权确认问题对于虚拟财产的所有权确认一直是一个争议的焦点。
在某些情况下,游戏平台主张虚拟财产属于自己所有,而玩家则主张自己对虚拟财产享有所有权。
缺乏对虚拟财产所有权的明确确认,给虚拟财产的交易和流转带来了诸多不确定性。
2. 虚拟财产交易纠纷问题随着虚拟财产的流行和发展,虚拟财产交易纠纷也越来越常见。
因为虚拟财产具有一定的经济价值,一些玩家会进行虚拟财产的买卖、交易,但在交易中往往会发生纠纷,包括欺诈交易、交易纠纷等。
3. 虚拟财产侵权问题在游戏中,一些玩家会借助各种手段对其他玩家的虚拟财产进行侵权行为,包括盗窃、欺诈、虚假交易等。
这些侵权行为给玩家的游戏体验和财产权益造成了损害。
四、虚拟财产的法律保护针对虚拟财产所涉及的法律问题,法律界和相关部门也逐渐开始关注,并制定了一些相关的法律规定和政策措施,以保护虚拟财产的合法权益。
论网络游戏中虚拟财产的法律性质及其刑法保护
论网络游戏中虚拟财产的法律性质及其刑法保护论网络游戏中虚拟财产的法律性质及其刑法保护引言:随着互联网的迅速发展和普及,网络游戏已经成为了人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在网络游戏中,虚拟财产作为一种特殊的财产形式,逐渐成为了游戏玩家关注的重要问题。
虚拟财产是指由玩家在游戏中通过努力或者购买等方式获得的虚拟物品、虚拟货币等。
然而,虚拟财产的法律性质以及其在刑法上的保护问题引发了许多争议。
本文将从法律角度分析网络游戏中虚拟财产的法律性质,并探讨其在刑法上的保护措施。
一、虚拟财产的法律性质虚拟财产的法律性质是一个复杂的问题。
一方面,虚拟财产并非现实世界的实物财产,更多地是游戏机制设定的虚拟属性。
另一方面,虚拟财产在游戏中具有实际的经济价值,可以通过买卖等行为变现。
因此,我们需要认识到虚拟财产既具有特殊性,又与现实财产存在一定的联系。
网络游戏公司通常通过游戏服务条款明确规定玩家对虚拟财产的使用权。
玩家购买或租赁虚拟物品,通过游戏内的经营活动积累虚拟货币,都依赖于游戏公司提供的游戏平台和技术支持。
因此,虚拟财产在法律上属于虚拟合同约束下的一种权利和利益。
虚拟财产的产生和流转都受到游戏公司的规范和约束。
然而,虚拟财产的另一个特点是,它的实际价值可能高于游戏公司对其设定的价格。
一些游戏玩家通过努力或者市场行为获得的虚拟财产可以通过交易渠道变现,甚至可以在现实生活中获得经济收益。
在这种情况下,虚拟财产的法律性质更接近于财产权。
网络游戏公司对虚拟财产的所有权让渡给玩家,玩家在游戏平台上拥有对虚拟财产的支配与处分权,这与现实世界中的财产权相似。
二、虚拟财产的刑法保护网络游戏中的虚拟财产被认定为一种特殊财产形式,其法律保护问题备受关注。
尽管虚拟财产与现实财产有所不同,但根据刑法的规定,对于侵犯虚拟财产权益的行为,也可以适用相应的刑事责任。
在我国刑法中,虚拟财产的刑事保护主要涉及到以下几个方面。
1. 侵占罪的适用:侵犯虚拟财产的行为,可以涉及到侵占罪的主观要件和客观要件。
网络游戏虚拟财产的法律保护制度
网络游戏虚拟财产的法律保护制度随着网络游戏产业的快速发展,虚拟财产作为网络游戏中的重要组成部分,逐渐成为了一种具有一定经济价值的商品。
网络游戏中的虚拟财产包括但不限于游戏币、装备、道具、游戏账号等,这些虚拟财产在游戏中可以被玩家所使用或交易,因此也具有了一定的实际价值。
由于虚拟财产的特殊性,其产权归属、交易安全、法律保护等问题成为了亟待解决的难题。
本文将就网络游戏虚拟财产的法律保护制度展开探讨。
一、虚拟财产的法律属性虚拟财产的法律属性是法律保护制度建立的前提。
虚拟财产的法律属性主要分为两种观点:一种认为虚拟财产不具有实物形态,因而不具有物权属性,属于一种非物权财产;另一种观点认为虚拟财产具有经济价值,其使用和交易行为受到一定的法律约束,应当受到物权法律的保护。
从我国法律的立场来看,我国《侵权责任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网络信息内容提供者对网络信息内容的制作者或者发布者的侵权行为负有赔偿责任”的,该条规定了网络信息内容的侵权行为,可以看出我国法律对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是有所倾向的。
虚拟财产的归属问题是影响虚拟财产法律保护的核心问题之一。
不同于现实中的物质财产,虚拟财产无法以物理形态进行流通和使用,因此对于虚拟财产的归属问题引发了一系列的争议。
在此问题上,法律对于虚拟财产的归属并没有明确的规定。
对于游戏内获得的虚拟财产,由于其并不具备实际物理形态,因此其归属难以确认,一旦发生纠纷,法律审判也是困难重重。
特别是在游戏内的虚拟财产转让过程中,虚拟财产的归属问题更是难以确定。
三、虚拟财产的交易安全由于虚拟财产具有一定的经济价值,在网络游戏中虚拟财产的交易行为屡见不鲜。
由于交易主体的匿名性、信息不对称等问题,虚拟财产交易可能会面临一定的风险,例如虚拟财产交易纠纷频发、交易中出现金钱诈骗等问题。
虚拟财产交易的风险问题需要法律制度来规范和保护。
目前,我国尚未对虚拟财产交易进行明确的法律管制,因此在虚拟财产交易中当事人难以获得法律上的保护。
论网络游戏中虚拟财产的法律性质及其刑法保护
论网络游戏中虚拟财产的法律性质及其刑法保护随着网络技术的飞速发展以及互联网的普及,网络游戏已经成为人们娱乐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而在网络游戏中,虚拟财产作为一种特殊的财产形式,越来越受到玩家的重视。
本文将探讨网络游戏中虚拟财产的法律性质以及其在刑法中的保护。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虚拟财产的定义。
虚拟财产指的是在网络游戏中,并不具有实际物质存在的财产,如虚拟货币、虚拟物品等。
虚拟财产的产生依托于游戏平台的技术设施和游戏规则,玩家凭借游戏内的努力,才能获得或者交换这些虚拟财产。
虚拟财产虽然并不具备实际价值,但是在网络游戏中有一定的价值和意义。
网络游戏中的虚拟财产存在一定的法律争议。
有些人认为虚拟财产不具备实际物质形态,因此不应被纳入法律的保护范围。
然而,也有人主张虚拟财产应当受到法律保护,因为虚拟财产对于玩家来说,是通过自己的努力获得的一种价值体现,并且在网络游戏市场中有一定的交易行为。
综合考虑,我们认为虚拟财产虽然没有实际物质存在,但是应当被视为一种虚拟权益,并应受到法律保护。
在我国刑法中,并没有明确对网络游戏中虚拟财产的刑法保护规定。
然而,我们可以依据刑法中的相关规定来推断对虚拟财产的保护。
首先,网络游戏中的盗窃行为符合我国刑法中的盗窃罪的构成要件,因为玩家通过非法手段获取他人的虚拟财产,已经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益。
其次,网络游戏中的诈骗行为也可以适用我国刑法中的诈骗罪,因为玩家通过虚假欺骗手段,使他人损失了虚拟财产。
再者,网络游戏中的虚拟财产交易行为,如果涉及到合同违约或者欺诈行为,也应适用我国刑法中的相应规定进行保护。
虽然虚拟财产在网络游戏中只是一种虚拟权益,但是实际上它涉及到了玩家的劳动和收益,具备了一定的经济价值。
因此,我们认为虚拟财产应当受到刑法的保护。
同时,为了更好地保护玩家的权益,完善法律制度,加强对网络游戏中虚拟财产的监管也十分重要。
在立法层面,我们建议相关部门应出台规范性文件,明确虚拟财产的法律性质,并划定其界限和保护范围。
浅议网络游戏虚拟财产的法律性质
浅议网络游戏虚拟财产的法律性质网络游戏虚拟财产的产生和流通并非是法律范畴内的活动。
虚拟财产的产生主要是在游戏中进行各种活动,比如完成任务、击败怪物、参与活动等,得到的虚拟财产都是属于游戏内部的产物。
虚拟财产的流通也是在游戏内进行的,玩家之间通过交易、拍卖等方式进行虚拟财产的交换。
这些活动并没有牵涉到法律的范畴,所以虚拟财产的产生和流通并不受法律的制约。
虚拟财产并非法律上的财产。
根据民法的相关规定,财产是指具有经济价值的客观物体。
而虚拟财产虽然在游戏世界中具有一定的经济价值,但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它并不具备客观物体的实质,更多的是一种虚拟存在。
虚拟财产并不符合财产的法律属性,也不受民法中关于财产的相关规定的保护。
虚拟财产的所有权难以界定。
在现实生活中,财产的所有权是可以通过合法的手续来确认的,比如房产证、车辆合法所有人的登记证明等。
而对于虚拟财产来说,其所有权往往是模糊不清的。
虽然游戏运营商规定了虚拟财产的所有权归属于玩家,但是在实际操作中,玩家并没有得到法律上的明确认可和保护。
虚拟财产的所有权难以界定,这也是其法律性质不明确的一个表现。
不过,尽管虚拟财产的法律性质不明确,但是现实生活中确实发生了因为虚拟财产引发的法律纠纷。
比如因为盗窃游戏账号而导致的虚拟财产损失、因为游戏内交易引发的纠纷等。
在这些案例中,法院往往会通过调解或者判决来解决争议,这也意味着虚拟财产的法律性质正在逐渐受到重视和界定。
网络游戏虚拟财产的法律性质需要进一步的界定和明确。
虽然虚拟财产的产生和流通并不受法律的制约,其本身也不具备财产的法律属性,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却不乏因为虚拟财产引发的法律纠纷。
相关部门需要尽快跟进,对虚拟财产的法律性质进行深入研究和界定,为虚拟财产的合法权益提供明确的保护。
游戏运营商也要重视虚拟财产的管理和保护,减少因为虚拟财产引发的纠纷和矛盾,为玩家提供一个良好的游戏环境。
希望在不久的将来,网络游戏虚拟财产的法律性质能够得到明确和规范,为广大玩家提供更加清晰的法律保障。
探究网络游戏虚拟物品法律属性
探究网络游戏虚拟物品法律属性一、网络游戏产业及虚拟物品定义网络游戏在中国经历了黄金十年,其产业成为互联网产业里面最辉煌的。
2010年,游戏市场其规模合计为349亿元,游戏用户总数突破1.2亿人,同比2009年增长超过37% 。
网络游戏的盈利模式,最初主要是按时间收费,发展到现今,则主要以出售虚拟物品作为盈利方式。
论的网络游戏虚拟物品主要指虚拟货币、虚拟装备等。
在角色扮演游戏中,游戏中的人物可以通过和别人战斗获取财物,如武器、装甲等,当这些物品到一定的程度时,就可以升级,升级后战斗力也会越来越强。
不少玩家只想体验高级别的角色,就会用实体货币购买这些物品来节省升级的时间。
2011年互联网数据中心发布的报告指出,在网络游戏虚拟物品交易领域,用户之间进行虚拟物品交易的需求不断释放,中国网络游戏二级市场已经成长为一个交易额超过100亿元的巨大市场。
二、主要国家地区对网络游戏虚拟物品的法律规定及司法实践尽管虚拟物品的保有量和交易量屡创新高,但是对于虚拟物品的法律属性,在国内外法律界是众说纷纭,没有定论。
(一)韩国及中国台湾地区有关网络虚拟物品的法律规定韩国是当今世界网络游戏最发达的国家,其为制止在网络游戏现金交易等财产取得上的欺诈犯罪行为,明确规定网络游戏中的虚拟角色和虚拟物品独立于服务商而具有财产价值。
服务商只是为玩家的这些私有财产提供一个存放的场所,而无权对其作肆意的修改或删除,这种网财的性质与银行账号中的钱财并无本质的区别。
2003年,台湾地区“法务部”对虚拟财物也做出(90)法檢決字第039030號函释,确定网络游戏中的虚拟财物和账户都属存在于服务器的“电磁纪录”,而“电磁纪录”在刑法诈欺及盗窃罪中均可看作“动产”,视为私人财产的一部分,这就直接承认了虚拟财物所具有的财产价值。
在网络游戏中窃取他人虚拟财物会被视为犯罪行为,最高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另外,台湾也对网络服务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二)我国关于网络游戏虚拟物品法律属性的司法实践关于网络虚拟物品的法律属性,在国内立法方面是个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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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游戏虚拟物品法律属性分析
论文摘要:网络游戏虚拟物品的保有量和交易量随着游戏产生的迅猛发展而屡创新高,由此产生的纠纷也日益繁多。
而在法律界,对于虚拟物品的法律属性并没有定性。
这对于虚拟物品权利人的权益保护是很不利的。
本文从虚拟物品的产生、游戏厂商和玩家的关系和互联网的特征等多种角度对虚拟物品进行了深入分析,剖析了国内法律界对于虚拟物品的多种观点,如债权说、物权说、知识产权说和信息财产说等,认为对于虚拟物品应当将其创设为一种新的财产权,以适应网络社会的发展。
论文关键词:网络游戏虚拟物品法律属性
一、网络游戏产业及虚拟物品定义
网络游戏在中国经历了黄金十年,其产业成为互联网产业里面最辉煌的。
2010年,游戏市场其规模合计为349亿元,游戏用户总数突破1.2亿人,同比2009年增长超过37% 。
网络游戏的盈利模式,最初主要是按时间收费,发展到现今,则主要以出售虚拟物品作为盈利方式。
论的网络游戏虚拟物品主要指虚拟货币、虚拟装备等。
在角色扮演游戏中,游戏中的人物可以通过和别人战斗获取财物,如武器、装甲等,当这些物品到一定的程度时,就可以升级,升级后战斗力也会越来越强。
不少玩家只想体验高级别的角色,就会用实体货币购买这些
物品来节省升级的时间。
2011年互联网数据中心发布的报告指出,在网络游戏虚拟物品交易领域,用户之间进行虚拟物品交易的需求不断释放,中国网络游戏二级市场已经成长为一个交易额超过100亿元的巨大市场。
二、主要国家地区对网络游戏虚拟物品的法律规定及司法实践
尽管虚拟物品的保有量和交易量屡创新高,但是对于虚拟物品的法律属性,在国内外法律界是众说纷纭,没有定论。
(一)韩国及中国台湾地区有关网络虚拟物品的法律规定
韩国是当今世界网络游戏最发达的国家,其为制止在网络游戏现金交易等财产取得上的欺诈犯罪行为,明确规定网络游戏中的虚拟角色和虚拟物品独立于服务商而具有财产价值。
服务商只是为玩家的这些私有财产提供一个存放的场所,而无权对其作肆意的修改或删除,这种网财的性质与银行账号中的钱财并无本质的区别。
2003年,台湾地区法务部对虚拟财物也做出(90)法檢決字第039030號函释,确定网络游戏中的虚拟财物和账户都属存在于服务器的电磁纪录,而电磁纪录在刑法诈欺及盗窃罪中均可看作动产,视为私人财产的一部分,这就直接承认了虚拟财物所具有的财产价值。
在网络游戏中窃取他人虚拟财物会被视为犯罪行为,最高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另外,台湾也对网络服务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二)我国关于网络游戏虚拟物品法律属性的司法实践
关于网络虚拟物品的法律属性,在国内立法方面是个空白。
在司法实践方面,以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审判的全国首例虚拟财产失窃案为
先河,第一次确认了网络游戏虚拟物品可作为财产予以保护。
该案案情大致如下:2003年2月,李宏晨发现自己在红月游戏服务器的账号内所有的虚拟装备丢失。
经查,这些装备已转移到另一个玩家那里。
李宏晨随即向游戏运营商北极冰公司索要施盗者的具体资料,却遭到拒绝。
李宏晨便以北极冰公司侵犯其私人财产为由,将其告上法庭,要求其赔偿丢失的装备及精神损失费。
法院认为,玩家玩游戏时,获得游戏时间和装备的游戏卡均要用货币购买,所以这些虚拟的武器装备是有价值的无形财产。
由于运营商没对这些虚拟物品尽到保护义务,所以应恢复李宏晨所丢物品,并赔偿其经济损失。
后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终审维持原判。
此后,国内的诸多判例,特别是刑事判例中,多数将虚拟物品作为财产进行保护。
但是到底虚拟物品是何种财产,其法律属性为何,并没有什么定论。
三、学术界对于虚拟物品法律属性的观点综述
在国内学术界,对于游戏虚拟物品的法律属性是众说纷纭。
主要有观点以下四种:
(一)物权(所有权)说
持这种观点的人认为,只要具有法律上的排他支配或管理的可能性及独立的经济性,就可以被认定为法律上的物,加之网络虚拟财产与民法上的物之间在基本属性上是相同的。
所以,在理论上认识网络虚拟物品,应当把网络虚拟物品作为一种特殊物,适用现有法律对物权的有关规定。
最有代表性的是台湾法务部关于该问题曾作出的法务部
90法检决字第039030号函,确定网络游戏中的虚拟财物和账户都属存在于服务器的电磁记录,而电磁记录在刑法诈欺及盗窃罪中均可看作动产,视为私人财产的一部分。
(二)知识产权说
该学说认为虚拟物品是一种知识产权。
该说又分为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它应属于网络游戏开发商(他一般不是实际的ISP)的智力成果,应列为知识产权范畴。
也就是说,对于开发商,应作为知识产权中的著作权来对待;对于玩家,则限于该著作权中的使用权,即玩家通过过关斩将或购买获取的并非对这些数据的独占权和所有权,而是使用权。
另一种观点认为,虚拟物品应认定为是玩家的智力成果,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可复制性并需要一定的载体,因此可以将虚拟物品视为玩家的知识产权。
(三)债权说
该观点从游戏官方与玩家是一种服务(消费)合同的关系出发,认为虚拟财产的本质是一种债权性权利,是应该受到法律保护的。
在这种合同关系中,游戏官方与玩家分别是服务提供者和消费者:游戏官方提供符合法定或约定要求的质量、数量等服务,玩家接受服务并支付对价。
所以,游戏官方和玩家是不存在所有权交易关系的,游戏官方也不是以转移游戏及其辅助功能的所有权为目的;玩家购买游戏中的装备和物品目的也是在游戏中的运用,对相关装备的控制仅标志着有权利享受运营商提供的相关服务。
(四)信息财产说
该说的最基本观点是:在传统农业社会时期,其无形物是权利形态的,到了工业社会有了知识产权,到了信息时代或者说信息社会有该了信息财产。
其认为可以把虚拟物品归入到信息财产这种范畴或者说这种形态里面。
虚拟物品是通过玩家自己的劳动产生的,或者购买的,其不是著作权所能够覆盖的信息产品,也即信息财产的一种。
四、网络虚拟物品法律属性之分析
本文认为,要确定虚拟物品的法律属性,首先要确定其主要的法律特征,然后参照既有的法律体系,按其特征来确定是否可以纳入到既有的法律体系中;如果可以,那么便可按照既有法律体系来确定其法律属性。
如果不能纳入既有的法律体系之内,则可以与之相关各个参与者之间实现大致的权益平衡为原则,按照这个原则来确定其法律属性。
在于虚拟物品而言,主要的法律特征有以下几点:
1.基于游戏官方与玩家的协议产生。
虚拟物品只存在于网络游戏空间中。
而网络游戏是由游戏官方提供的,玩家要玩网络游戏,首先要和游戏官方签订一份协议,网络游戏本身及虚拟物品均是基于协议产生的。
这也是许多学者主张虚拟物品的法律属性为债权的主要原因。
2.玩家以付出货币或时间获得虚拟物品。
玩家获得虚拟物品通常有两种方式,一种是花费时间,通过玩游戏,打怪升级,获得虚拟物品;另一种是支付现金,向游戏官方购买,或者通过网络游戏虚拟物品交易平台向其他玩家购买虚拟物品,或者私下向其他玩家购买。
因为玩家是付出了时间或者金钱,且有流通性,所以有学者认为,虚拟物品
有财产属性,可以认为其为物权。
3.虚拟物品的存在没有期限性。
通常,游戏官方和玩家之间的协议没有有效期的约定。
由此,只要玩家一直玩下去,游戏官方就有义务继续提供服务。
4.虚拟物品是一种智力成果,并非是自然界的产物。
所以有有学者认为属于著作权。
5.虚拟物品的虚拟性。
虚拟物品是以游戏运营商提供的游戏环境为依托的,运营商创造了虚拟世界,正是游戏环境的虚拟性决定了这种财产的虚拟性和无形性。
无论是债权论也好,还是物权论,或者知识产权论也好,都是依据虚拟物品的其中某个特征生发而成,并不能涵盖虚拟物品的所有法律特征,所以无论是归结到哪一种论点,都是不全面的,有所缺失的。
虽然虚拟物品是基于玩家和游戏官方的协议产生,但债权论忽略了虚拟物品的同时有物权的部分特征。
在司法实践中,秘密窃取玩家的虚拟物品是以盗窃罪论处的。
盗窃罪的犯罪客体必然是财产或者是物,而不是债权。
如果视虚拟物品为债权的话,那必然面临着一个法律保护的困难。
基于网络世界无比广大,网络用户遍布全球,让玩家仅仅依靠以民事诉讼的方式维护自己对于虚拟物品的权利是不现实的,成本很高,也很难实现其权利。
如果仅仅将虚拟物品视为债权,那对网络游戏产业无疑是个沉重打击,网络世界将会是盗匪横行。
将虚拟物品的法律属性归结为物权,也是有很大问题。
众所周知,物权是法定的,截止目前,物权法并无任何将虚拟物品视为其保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