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的个步骤
土地出让流程详细步骤
土地出让流程详细步骤宝子,今天咱就唠唠土地出让流程哈。
一、拟定出让方案。
政府相关部门得先琢磨这土地咋出让。
就像做菜得先想好菜谱一样。
得看看这块地的用途是盖住宅呀,还是搞商业啥的。
还要考虑土地的面积、位置这些因素,然后根据城市规划啥的,制定出一个出让方案。
这方案就像是给这块地找个好出路的规划图呢。
二、方案审批。
这出让方案不能自己想咋定就咋定呀,得经过审批呢。
就像学生写的作业得老师检查一样。
相关部门得看看这方案合不合理,有没有符合各种规定呀。
要是有啥不合适的地方,还得拿回去修改修改。
三、发布出让公告。
审批通过了,就该告诉大家这块地要出让啦。
这公告就像发个朋友圈告诉大家有个好东西要卖似的。
公告里会说清楚土地的位置、面积、用途、出让方式(比如是拍卖呀,挂牌呀还是招标呢),还有竞买的条件之类的。
这样有兴趣的人或者企业就可以来关注啦。
四、竞买申请与资格审查。
看到公告后,那些想拿这块地的人或者企业就可以去申请竞买啦。
不过不能谁都能来掺和,得接受资格审查呢。
就像参加比赛得先看看你有没有参赛资格一样。
得看看你有没有足够的资金呀,有没有相关的开发资质之类的。
五、组织出让活动。
如果资格审查通过了,就到了出让活动这一环节啦。
要是拍卖呢,就大家举牌竞价,谁出价高谁就有希望得到这块地,可刺激了,就像拍卖古董似的。
挂牌呢,就是在规定的时间内大家出价,到时间了出价最高的就有可能拿下。
招标的话,就得看谁的方案最好最符合要求啦。
六、签订出让合同。
最后呀,确定了拿地的人或者企业,就可以签订出让合同啦。
这合同就像是两个人结婚的结婚证一样,把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都规定得明明白白的。
比如说拿地的人要给多少钱,什么时候给,什么时候开始开发这块地之类的。
宝子,这就是土地出让大致的流程啦,是不是还挺有趣的呢?。
关于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手续及办理土地登记程序的通知
关于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手续及办理土地登记程序的通知(1992年11月2日 [1992]国土[办]字第15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土地(国土)管理局(厅),解放军土地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年代团土地管理局:为贯彻执行《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土地管理局[1992]第1号令),加强划拨土地使用权的管理,现将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手续及办理土地登记程序有关事项通知如下:1.申请。
土地使用者持有关证件,向土地据地县土地管理部门提出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手续及土地登记申请,填写《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手续及土地登记申请审批表》(简称《申请审批表》,见附件一)。
2.审查。
市、县土地管理部门对土地使用者的申请进行审查,在《申请审批表》上签署审核意见并在十五日内以书面形式函告土地使用者。
3.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市、县土地管理部门审查同意补办出让手续后,与土地使用者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合同》见[1992]国土[建]字第7号文)。
4.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在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六十日内或在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付款期限内,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市、县土地管理部门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5.办理土地登记。
土地使用者缴纳全部出让金后,土地管理部门直接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登记。
土地使用者在缴纳出让金前已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租贷、抵押合同的,土地管理部门可同时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登记与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或抵押登记。
土地使用权出让登记后发生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行为的,土地使用权转让人和受让人、出租人和承租人、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在土地使用权转让、租赁、抵押合同签订后十五日内,共同到土地所在地市、县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或抵押登记手续。
因处分抵押财产而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权抵押人、抵押权人和新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在土地权利变更之日起十五日内,共同到土地所在地市、县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注销登记和土地使用权转让登记。
《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全文
《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全文为了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以下简称《条例》),加强对划拨土地使用权的管理,特制定《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全文共四十三条,下面是办法的详细内容。
《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了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加强对划拨土地使用权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通过除出让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其他各种方式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第三条划拨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出租、抵押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依法对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活动进行管理和监督检查。
第五条未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并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土地使用者,不得转让、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权。
第六条符合下列条件的,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其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出租、抵押:(一)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二)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三)具有合法的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产权证明;(四)依照《条例》和本办法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向当地市、县人民政府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者以转让、出租、抵押所获收益抵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第七条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单独或者随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转移给他人的行为,原拥有土地使用权的一方称为转让人,接受土地使用权的一方称为受让人。
第八条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方式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等出售是指转让人以土地使用权作为交易条件,取得一定收益的行为,交换是指土地使用者之间互相转移土地使用权的?行为,赠与是指转让人将土地使用权无偿转移给受让人的行为。
第九条土地使用权出租,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单独或者随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租赁给他人使用,由他人向其支付租金的行为,原拥有土地使用权的一方称为出租人,承租土地使用权的一方称为承租人。
划拨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流程
划拨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出租与抵押的流程
划拨土地使用权需要转让、出租、抵押的,土地使用者应按照以下规定办理相关法律手续:
1、申请:土地使用者需要转让、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权的,应持规定的合法文件、资料向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2、回复:行政主管部门在接到转让、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权书面申请书后,在规定期限内向土地使用者给予回复。
3、出让:行政主管部门与土地使用者经过协商后,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4、签约“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行为的双方当事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租赁抵押合同。
5、出让登记:土地使用者在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60日内,向所在地的行政主管部门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登记手续。
6、转让、出租、抵押登记:双方当事人在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登记手续后15日内,到所在地的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登记手续。
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出让手续
划拨⼟地使⽤权转让协议出让⼿续划拨⼟地使⽤权在满⾜⼀定条件的情况下也是可以进⾏转让的,那么,您知道划拨⼟地使⽤权转让的法定依据是什么吗?划拨⼟地使⽤权转让协议出让⼿续和程序都是怎样的呢?详情请阅读本⽂了解。
⼀、划拨⼟地使⽤权转让法定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40条对划拨⼟地使⽤权转让作了两款规定。
1.以划拨⽅式取得⼟地使⽤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的规定,报有批准权的⼈民政府审批。
有批准权的⼈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办理⼟地使⽤权出让⼿续,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地使⽤权出让⾦。
2.以划拨⽅式取得⼟地使⽤权的,转让房地产报批时,有批准权的⼈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决定可以不办理⼟地使⽤权出让⼿续的,转让⽅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将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的⼟地收益上缴国家或者作其他处理。
(⼆)国务院28号⽂件的规定《国务院关于深化改⾰严格⼟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第17条规定,经依法批准转让原划拨⼟地使⽤权的,应当在⼟地有形市场公开交易,按照市场价补缴⼟地出让⾦;低于市场价交易的,政府应当⾏使优先购买权。
(三)对划拨⼟地使⽤权转让的理解依据上述法律和⽂件规定,划拨⼟地使⽤权转让分为政府批准和不予批准两种情况。
政府批准转让的,由受让⽅办理出⼿续。
政府实施出让有两种⽅式:⼀种是协议出让,⼀种是招标拍卖挂牌出让。
因此,划拨⼟地使⽤权转让的实质是:政府收回原划拨⼟地使⽤权⼈的划拨⼟地使⽤权,再出让给新的受让⼈,重新设⽴出让建设⽤地使⽤权。
⼆、划拨⼟地使⽤权转让中办理出让的基本原则鉴于划拨⼟地使⽤权转让办理出让中,涉及到市、县国⼟资源管理部门(⼟地所有权⼈代表)、原划拨⼟地使⽤权⼈和新的出让⼟地使⽤权⼈,并且同时涉及到⼟地使⽤权转让和⼟地使⽤权出让,经济法律关系⽐较复杂。
为规范管理,市、县国⼟资源管理部门在办理划拨⼟地使⽤权转让⼿续时,应把握以下三个原则。
(⼀)进⾏审批许可划拨⼟地使⽤权转让,应当报有批准权的⼈民政府批准。
如何理解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的转让
如何理解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如何理解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一、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的概念、特点1、划拨土地使用权的概念:国务院1990年5月19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43条规定,"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通过各种方式依法无偿取得的土地使用权";1992年3月8日国家土地管理局发布的《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第2条规定,"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通过除出让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其他各种方式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综合上述两项规定,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人通过除出让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各种方式依法无偿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2、划拨土地使用权的特点:(1)取得的法定性,即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并依法经有关部门批准;(2)取得的无偿性,这是划拨土地使用权与出让土地使用权的主要区别之一;(3)使用的无期限性;(4)权利的受限制性,划拨土地使用权人不能随意地处分其划拨土地使用权①。
二、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取得、转让及审批1、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取得:除出让土地使用权外,依法无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各种方式中,划拨是一种最重要的方式,且为原始取得方式。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2条第1款的规定,"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
三、划拨土地转让合同无效的效力补正如前所述,划拨土地使用权在经批准转让为出让土地使用权前,是不得转让的。
但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45条的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其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可以转让、出租、抵押:......(四)依照本条例第二章的规定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当地市、县人民政府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者以转让、出租、抵押所获收益抵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事业单位间划拨用地无偿划转流程分析及建议
事业单位间划拨用地无偿划转流程分析及建议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土地资源的利用与管理成为各地政府及相关部门面临的重要问题。
在推动城市发展的过程中,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和管理至关重要。
事业单位作为社会公益性单位,其用地的划拨和使用可能与其他行业单位不同,需要特殊的流程和管理。
一、流程分析事业单位间划拨用地无偿划转的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环节:确定划转需求、审批流程、合同签订和土地使用。
1. 确定划转需求事业单位需要用地进行办公、科研等活动,但经常面临用地不足的情况。
在此情况下,事业单位需要向相关政府部门提出用地划转的申请,包括用地规模、用途、地点等相关要求。
2. 审批流程政府部门要对事业单位的申请进行审核,包括用地规划和用途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土地是否能够划拨等。
如果符合条件,政府部门会进行评估和审核,确定是否同意划拨给事业单位使用。
3. 合同签订经过审批同意后,事业单位和政府部门需要签订土地使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约定土地使用期限、用途、土地管理方式等内容。
4. 土地使用事业单位获取土地使用权后,需按照土地合同约定进行土地使用,如规划建设、办公使用等。
二、问题分析1. 流程不透明在实际操作中,划拨用地的流程可能存在不透明的情况,即申请人不清楚划拨用地的具体流程和条件,容易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影响办事效率。
由于审批流程繁琐,审批时间可能会较长,申请人需等待较长时间才能获得土地使用权,影响事业单位正常运作和发展。
一些事业单位使用划拨用地后,可能存在违规使用土地、浪费土地资源等问题,导致土地资源的浪费和管理不善。
三、建议政府部门应公开事业单位划拨用地的流程和条件,清晰的告知申请人办事流程和所需材料,提高办事的透明度,减少不必要的纠纷。
应简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缩短审批时间,以满足事业单位对用地的紧急需求,促进事业单位的健康发展。
政府部门应加强对事业单位用地的监管和管理,加强对事业单位用地的使用情况的检查和复核,确保土地使用合法合规。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和划拨管理
出租 承租者与出租者签订土地 使用权及其建筑物、附着 物的租赁合同,承担租赁 合同上所规定的权利和义 ,而不与政府发生关系; 原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所 规定的各项权利和义务仍 由出租者承担。
2、土地使用权出租的条件和要求 (1)条件 •出租的土地使用权应是有偿受让的具有物 权性质的土地使用权。
•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 件对土地进行了投资、开发、利用。这是土 地使用权出租的必备条件。 (2)要求 •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的要求 •土地使用权出租要办理出租登记:土地使 用权出租登记,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 主管部门负责办理
4.抵押合同终止后,抵押权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土地 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的注销手续。
5.抵押人到期未能履行债务或者在抵押合同期间宣告解 散、破产的,抵押权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和抵押合同 的规定处分抵押财产。(处分抵押的土地使用权的普通 方法是采取拍卖的方式。对于处分抵押财产所得,抵押 权人有优先受偿权。)
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的区别
转让 土地使用权受让方一方面要 与转让者签订合同;另一方 面受让方还必须与政府重新 签订合同,办理土地使用权 变更登记,换领新的土地使 用证,同时要承担转让者所 签订的原土地使用权出让合 同中所规定的各种权利和义 务,转让者与政府的出让受 让法律关系终止,而由转让 的受让方与政府建立新的出 让受让关系。
地使用权转移给他方,他方为此支付土地使用权转让金的法律 行为。 2、交换(P139)
也称之为“互易”。土地使用权交换也叫土地使用权互易, 指当事人双方约定互相转移土地使用权或一方转移土地使用权, 另一方转移金钱以外标的物的法律行为。 3、赠与: 土地使用权赠与是指赠与人自愿把自己的土地使用权无偿转给 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一种法律行为。 4、其他方式:一方出土地,一方出资金共同开发,然后根据 开发成果双方分成;以租赁某些单位或组织的土地,或从以土 地合营或入股的单位取得土地使用权或从兼并企业获得土地使 用权的方式。
第7章 土地使用权转让
3.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年限,不得超过出让合同约 定的年限扣除已使用年限的剩余年限,并签订合同。 4.国有土地使用权和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 有权转让,都要依法办理过户登记。采用登记要件 主义,只有登记后才有法律效力,受法律保护。 5.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价格应由地产评估机构进行 评估,同时转让人应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部 门申报成交价。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增值的,转让 方应按照规定缴纳土地增值税;成交价明显低于市 场价格的,市、县人民政府有优先购买权。
(二)国有土地使用权买卖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国有土地使用权买卖合同,当事人一方应尽的义务, 就是他方享有的权利。下面仅就义务进行说明: 1.出卖人的主要义务。交付国有土地使用权;保 证土地开发程度达到法律规定和出让合同规定的标 准;协助买受人办理有关产权转移手续;保证买受 人取得的权利不受第三人追索。 2.买受人的主要义务。按合同规定支付价款;按 合同规定,接受权利交付,并办理有关产权登记手 续。
§ 7—1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概念 、 原则和 1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概念、 条件 —、转让的概念和与出让的区别 、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指国有土地使用权人依 法将其土地使用权转移给他人的行为。就其 本质而言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属于财产权转 移的一种,发生财产权之法律主体的变更, 而财产权之性质和内容不发生本质的变化, 即转让之后,国有土地使用权仍为用益物权, 保留与出让产生的土地使用权一样的性质。 目前,我国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法定形 式有:买卖、交换、赠与和继承4种。
国有土地使用权赠与,当事人必须签订 赠与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不动产的 赠与,须经过公证部门的公证才具有法 律效力。 国有土地使用权赠与的程序一般为协商、 签合同、公证、变更登记。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和有偿使用(四种)中级经济师考试辅导《房地产专业知识与实务》第三章第二节讲义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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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经济师考试辅导《房地产专业知识与实务》第三章第二节讲义1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和有偿使用(四种)
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无偿无期限)
2.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有偿有期限)
3.国有建设用地租赁
4.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入股)或授权经营
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无偿无期限)
1.1 划拨的含义
■国家无偿无期限地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让渡给土地使用者的一种行为
■划拨的最低权限在县级人民政府
1.2 划拨的范围
■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
■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
■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主要指特殊用地)
【2008年真题】
下列各项目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属于划拨范围的是()。
A.汽车加油站
B.地税局机关
C.城市绿地
D.街心公园
[答疑编号2526030104]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查划拨用地范围。
A汽车加油站是商业性经营项目,不能以划拨方式得到用地。
参见教材P38。
1.3 划拨程序
■申请
设计任务书或初步设计
年度建设计划(立项)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审批
■拨地
■发证
1.4 划拨土地转让、出租、抵押的条件
■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经济组织和个人
■有国有土地使用证
■具有地上建筑物的合法的产权证明
不同时满足以上条件的划拨建设用地,不得转让、出租、抵押
【重点难点】划拨土地转让的两种方式。
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流程
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流程1. 准备工作在开始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之前,需要做一些准备工作,包括:•验证土地权属–确认土地是否可以转让–清理土地权属纠纷•确定转让条件–确定土地的性质和面积–制定转让价格和付款方式–具备转让方和受让方的身份证明和资质证明2. 签订转让协议在进行土地使用权转让之前,双方需要签订土地转让协议,包括以下内容:•转让方和受让方的基本信息•土地使用权的详细信息•转让价格和付款方式•转让的条件和限制•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其他相关事项3. 提交申请完成协议签订后,受让方需要向相关部门提交土地使用权转让申请,包括以下步骤:•准备申请材料–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受让方的身份证明和资质证明–土地权属证明–其他相关证明文件•递交申请材料–将申请材料递交给相关部门,并按照要求缴纳申请费用4. 审批和登记申请提交后,相关部门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批,并进行土地使用权登记的手续,包括以下步骤:•审批–相关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和核实–确认申请材料和手续的完整性和准确性–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审批决定•登记–审批通过后,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登记在受让方名下–办理土地使用权证书和相关手续5. 缴纳税费土地使用权转让过程中需要缴纳相关税费,包括土地增值税、契税等,具体流程如下:•确定应缴税费–根据土地转让价格和相关政策,计算应缴税费•缴纳税费–准备相关税费材料–缴纳税费并办理税务登记手续6. 办理手续完成税费缴纳后,还需办理一些手续来完成土地使用权转让,具体流程如下:•土地产权变更–根据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和相关文件,办理土地产权变更手续•公告和告知–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的信息公告或告知相关部门和单位•相关登记和备案–根据实际情况,办理其他相关登记和备案手续7. 完成土地使用权转让经过以上步骤,土地使用权的转让程序完成,受让方正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并可以开始对该土地进行合法使用。
简述划拨方式的步骤程序
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操作步骤大致如下:
1. 划拨土地申请。
单位和个人使用国有土地,需向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使用申请,并填写《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同时要提交相关文件资料,比如身份证明材料、建设项目批文等。
2. 核发划拨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
经审核后,由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用地的,在法定时限内办理审批手续。
申请人通过在国有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网上电子申报系统中填写并提交申请材料。
审批通过后,申请人将获得《划拨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
3. 签订规划条件。
申请人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批准文件》与土地使用权人签订规划条件,其中主要包括了规划用地的位置、规划用地的范围、规划用地的性质、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等。
4. 划拨土地使用权登记。
按照规定程序,土地使用权人可以向所在地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经审查后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确认使用权。
5. 费用缴纳。
划拨土地使用权登记后,需要按照国家规定标准缴纳相关费用。
具体的收费标准依据各地政府的相关政策而异。
6. 使用和管理。
土地使用权人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后,可以开始使用该土地,但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不得改变土地用途或超出规定的开发强度。
同时也要对土地进行
保护和维修,确保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土地出让办理流程
土地出让国有土地出让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一)居住用地七十年;(二)工业用地五十年;(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可以采取下列方式:(一)协议;(二)招标;(三)拍卖。
(四)依照前款规定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具体程序和步骤,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招标出让土地程序1.土地交易的招标可采用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通过土地市场载体、媒体等形式发布招标公告而进行的招标。
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向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发出招标书面邀请进行的招标。
招标人应是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土地交易机构。
2。
属于下列情况的土地交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
(1)具有特定的社会、公益建设条件或其他综合目标的;(2)土地用途有严格限制,可能仅少数单位或个人有受让意向的。
对土地使用者有资格限制或特别要求的,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可对符合条件的用地申请者进行邀请招标。
3.采用招标方式进行土地交易的,投标人少于三人的,招标结果无效,招标人可以重新组织招标或转换为拍卖、挂牌出让方式.4.招标人应当至少在投标截止日前20日发布招标公告或邀请招标书。
因特殊情况需要更改、补充或撤回公告的,并在开标日不少于3日前告知当事人。
5.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标书。
投标人为单位的,由法定代表人书面签字加盖公章;投标人为个人的,由投标人签名。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日前将标书密封投入指定标箱,并交纳投标保证金,保证金按周边土地市场价5%收取。
招标公告中告知允许邮寄标书的,投标人应当挂号邮寄,并以投标截止日前招标人收到标书方为有效。
6。
投标人向招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1)填写好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投标书;(2)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3)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4)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5)以个人身份投标的,须提交身份证影印件;(6)履约保证金到达招标人指定账户的证明材料;(7)招标人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文件。
国有划拨土地怎么进行转让 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
国有划拨土地怎么进行转让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划拨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吗划拨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吗划拨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
具有社会特色的土地使用特性,也指划拨土地使用权。
拨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通过除出让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其他各种方式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
划拨用地转让的处理方法土地使用者需将划拨土地使用权进入二级市场用于以下行为的,须办理出让手续:1、将空地整幅地块的划拨使用权转让或部份分割转让;2、将一幅地块内的划拨土地权连同地上建筑物整体转让或部份分割转让;3、抵押划拨土地使用权后,因不能履行抵押合同而导致土地使用权转移;4、以划拨土地使用权为条件与他人合资合作建房,获取房产分配或其他经济收益;5、以其他形式转让划拨土地使用权的。
6、划拨土地补办出让手续的,出让年限自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房地产管理法》第40条一款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
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划拨用地使用权根据以上规定,我国划拨土地使用权有以下含义:1、划拨土地使用权包括土地使用者缴纳拆迁安置、补偿费用(如城市的存量土地和征用集体土地)和无偿取得(如国有的荒山、沙漠、滩涂等)两种形式。
不论是何种形式,土地使用者均无需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2、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划拨土地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但未经许可不得进行转让、出租、抵押等经营活动。
3、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须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核准并按法定的工作程序办理手续。
4、在国家没有法律规定之前,在城市范围内的土地和城市范围以外的国有土地,除出让土地以外的土地,均按划拨土地进行管理。
划拨土地转让应注意的事项
划拨土地转让应注意的事项一、关于划拨土地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无偿交给使用者使用的行为。
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必须依法报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并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向用地单位或个人颁发《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和《建设用地批准书》.由于土地使用权划拨时,土地使用者未向作为土地所有者的国家支付土地收益,且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对于政府而言,土地使用权划拨属于一种无偿的行政配置方式,因此国家对于划拨用地范围有严格限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54条明确规定:“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应当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但是,下列建设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一)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二)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三)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国土资源部颁布了《划拨用地目录》(国土资源部令第9号),对上述可以划拨的四类用地范围进行了具体细化,因此,只有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建设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方可以划拨方式提供。
划拨土地没有土地使用年限的规定。
但是如果再次上市交易后按普通商品房年限计算,住宅使用年限为70年。
划拨土地是开发商通过划拨的形式的取得的,一般划拨土地上的房屋是用来给村民盖安置房或者经济适用房的,购买划拨土地上的房屋,如果是城中村改造项目那么将无法办理房产证,如果是经济适用房那么在再次上市交易时需要缴纳相应的土地出让金才可以出售。
划拨土地的房屋由于土地成本较低,起相对价格也较低,但是大多不是正规商品房,无法办理全产权房产证,如遇到拆迁等问题,能否得到补偿将会是一个未知数,建议谨慎购买.土地使用权取得与出让土地使用权取得在成本构成上的差别在于有没有交出让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的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区别于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等不同方式,是按标定地价的一定比例收取,最低不得低于标定地价的40%。
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的7个步骤
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的7个步骤什么是划拨土地使用权划拨土地使用权是土地使用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所取得的或者无偿取得的没有使用期限限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54条规定,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应当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但是,下列建设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一)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二)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三)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申请条件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必须在缴清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并按法律、法规和出让合同规定的条件对土地进行投资开发后,方可进行转让。
未完成开发的房地产项目,符合前款条件的,可实施项目转让,转让双方应当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审核和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并在办理登记后将转让合同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符合下列条件的,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其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出租、抵押:(一)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二)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三)具有合法的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产权证明;(四)依照《条例》和本办法规定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当地市、县人民政府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者以转让、出租、抵押所获收益抵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我国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需要经过7个步骤:申请、受理和审查、地价评估、方案报批并发出准予转让通知书、公开交易、签订转让合同、办理出让手续。
以下是详细内容:一、申请交易双方提出转让、受让申请交易当事人申请办理转让手续同时,还应提供转让协议、土地使用证、宗地界址点图、建筑物产权证明、法人资格证明,委托书、身份证明等资料。
二、受理和审查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受理申请后,应当依据相关规定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就申请地块的土地用途等征询规划管理部门意见。
有关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范本4篇
有关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范本4篇全文共4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篇1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范本甲方(出让方):(单位名称)乙方(受让方):(单位名称)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开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以便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第一条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基本情况1.1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和城市规划,甲方享有对一块位于(地址)的土地使用权。
1.2 甲方同意将该土地使用权划拨给乙方,乙方同意接受该土地使用权,并按照规定使用。
第二条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方式2.1 甲方将土地使用权出让给乙方的方式:划拨。
2.2 划拨土地使用权的手续: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后,需向相关主管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转移手续,并承担相应费用。
第三条土地使用权出让的使用用途3.1 该土地使用权的使用用途为:(具体用途)。
3.2 乙方需保证在土地使用权范围内按照规定使用,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与该土地使用权相关的条款。
第四条土地使用权出让的使用期限4.1 该土地使用权的使用期限为:(具体年限)年。
4.2 使用期限届满后,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办理续期手续。
第五条土地使用权出让的转让5.1 乙方不得将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其他单位或个人,否则应当经过甲方同意,并向相关主管部门办理转让手续。
5.2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土地使用权出让给第三方,否则属于违约行为,须承担相应责任。
第六条土地使用权出让的费用6.1 乙方需向甲方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费用,具体金额为:(具体金额)。
6.2 乙方应按约定时间付款,逾期不支付的,应按约定支付滞纳金。
第七条土地使用权出让的保证7.1 双方保证自己有履行本合同的权利能力,无其他损害对方利益行为。
7.2 乙方在使用土地时需按规定进行相应保障措施,确保土地使用权的正常使用及产生的效益。
第八条土地使用权出让的争议解决8.1 凡与本合同履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划拨转出让流程
划拨转出让流程一、概述。
划拨转出让流程是指在资金或者其他资源之间进行转移或者交换的一种操作。
在实际生活中,划拨转出让流程常常涉及到财务、资产、土地等方面的转移和交换。
本文将详细介绍划拨转出让的流程及相关注意事项。
二、流程步骤。
1. 确定划拨转出让的对象和数量,首先需要明确划拨转出让的对象是什么,比如资金、资产或者土地等,以及具体的数量。
2. 编制划拨转出让协议,在确定了划拨转出让的对象和数量之后,需要编制划拨转出让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划拨转出让的条件和方式。
3. 提交申请,划拨转出让方需要向相关部门提交划拨转出让的申请,包括申请表格、相关证明文件等。
4. 审批流程,相关部门会对划拨转出让申请进行审批,包括对申请材料的审核、相关法律法规的遵循等。
5. 签订划拨转出让协议,经过审批通过后,双方需要签订划拨转出让协议,并办理相关手续。
6. 划拨转出让,在签订协议并办理相关手续之后,划拨转出让方可以进行实际的划拨转出让操作。
7. 监督检查,相关部门会对划拨转出让的操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划拨转出让的合法合规。
8. 完成登记手续,划拨转出让完成后,需要及时进行相关登记手续,确保划拨转出让的合法有效。
三、注意事项。
1. 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在进行划拨转出让的过程中,划拨转出让双方需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划拨转出让的合法合规。
2. 注意协议内容,在签订划拨转出让协议时,双方需要注意协议内容的具体条款,确保自身权益不受损害。
3. 注意审批流程,在提交划拨转出让申请时,划拨转出让方需要注意审批流程,确保申请材料的完整和合规。
4. 注意监督检查,在划拨转出让的过程中,双方需要配合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确保划拨转出让的合法有效。
5. 注意登记手续,划拨转出让完成后,双方需要及时进行相关登记手续,确保划拨转出让的合法有效。
四、结束语。
划拨转出让流程是一项重要的操作,需要双方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划拨转出让的合法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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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的7 个步骤
什么是划拨土地使用权划拨土地使用权是土地使用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所取得的或者无偿取得的没有使用期限限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54 条规定,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应当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 但是,下列建设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
(一)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
(二)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
(三)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申请条件
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必须在缴清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并按法律、法规和出让合同规定的条件对土地进行投资开发后,方可进行转让。
未完成开发的房地产项目,符合前款条件的,可实施项目转让,转让双方应当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审核和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并在办理登记后将转让合同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符合下列条件的,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其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出租、抵押:
(一)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
(二)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
(三)具有合法的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产权证明;
(四)依照《条例》和本办法规定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当地市、县人民政府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者以转让、出租、抵押所获收益抵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我国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需要经过7个步骤:申请、受理和审查、地价评估、方案报批并发出准予转让通知书、公开交易、签订转让合同、办理出让手续。
以下是详细内容:
、申请
交易双方提出转让、受让申请交易当事人申请办理转让手续同时,还应提供转让协议、土地使用证、宗地界址点图、建筑物产权证明、法人资格证明,委托书、身份证明等资料。
附件启称附件说明是否必须
转让人转让土地及受让人受让土地由请e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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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和审查
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受理申请后,应当依据相关规定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
行审查,并就申请地块的土地用途等征询规划管理部门意见。
经审查,申请地块用途符合规
划,并且符合办理协议出让手续条件的,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当组织地价评估,确定
应缴纳的土地出让金额,拟订协议出让方案。
三、地价评估
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当组织对申请转让地块的出让土地使用权市场价格和划拨
土地使用权权益价格进行评估,估价基准期日为拟出让时点。
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调决策机构应当根据土地估价结果、
产业政策和土地市场情况等,集体决策、综合确定办理出让手续时应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额,并拟订协议出让方案。
应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额应当按下式核定:
(1) 转让后不改变用途等土地使用条件的:
应缴纳的土地出让金=拟出让时的出让土地使用权市场价格- 拟出让时的划拨土地使用权权益价格
(2) 转让后改变用途等土地使用条件的:
应缴纳的土地出让金=拟出让时的新土地使用条件下出让土地使用权市场价格- 拟出让
时的原土地使用条件下划拨土地使用权权益价格
四、方案报批,发出准予转让通知书
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将协议出让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审批。
协议出让方案批准后,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向申请人发出《划拨土地使用权准予转让通知书》。
通知书内容包括:准予转让的标的、原土地使用权人、转让确定受让人的要求、受让人的权利、义务、应缴纳的土地出让金等。
五、公开交易
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准予转让通知书》的申请人,应当将拟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在土地有形市场等场所公开交易,确定受让人和成交价款。
六、签订转让合同
通过公开交易确定受让方和成交价款后,转让人应当与受让人签订转让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明确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价款。
七、办理出让手续
受让人应在达成交易后10 日内,持转让合同、原土地使用证、准予转让通知书、转让方和受让方的身份证明材料等,向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出让手续。
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批准的协议出让方案、公开交易情况等,依法收回原土地使用权人的划拨决定书,注销土地登记,收回原土地证书,与受让方签订出让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