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执法队处置突发事件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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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执法队处置突发事件及

应急管理工作的一般原则

主讲人:XXX

题目:综合执法队处置突发事件及应急管理的一般原则

目的:

与各兄弟单位综合执法队同仁共同学习、分享处置突发事件及应急管理工作的经验和体会,了解执法队员在应急处置突发性事件过程中的准备、部署、队形及其指挥程序和一般原则,掌握执行应急处置任务的一般方法,培养良好的实战意识,为今后更好地完成城市综合执法任务打下良好的基础。

讲稿正文:

在1964年出版的《美国城市警察培训教科书》前言里有这样一句话:“中国伟大的哲学家孔子曾说过‘知人者,真知也。’这是我们预防和控制骚乱发生的最重要的思维”。可见西方国家很早就用来自古老中国的智慧来指导其预防、控制暴乱。我理解,这一思维体现出我们中国哲学的精髓,也符合中央提出的科学发展观和建设和谐社会的要求。所以我今天在开篇之前,首先要与同志们分享的一条基本经验就是“以人为本,深入研究综合执法工作所面临的严峻形势,结合实际剖析突发事件的成因和要素,发挥执法者执法优势,引导、控制并化解社会矛盾,做和谐社会的实践者。”

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速度的加快, 社会结构加剧变动, 利益关系深刻调整, 社会正由静态向动态发展。人们思想活动的独立性、选择性、多变性明显增强, 各方面的诉求明显增多, 一些不利于社会稳定、社会管理的问

题也不断暴露出来,突发性事件、群体性事件呈数量上升、规模扩大趋势, 参与人数众多, 组织性、联动性和反复性增强, 处置难度极大。有的因一件细微的事而在很短的时间内演变成聚众堵塞交通、冲击政府机关、围攻执法工作人员等事件, 对社会稳定构成严重威胁。例如:(民治案例),可以说,城市综合执法难度越来越大,在坐的各位都是来自一线的综合执法骨干,相信大家对此都深有体会。

一、现代化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所面临的形势

违反城市管理有关规定的群众集体与执法队员的对抗性日益加剧,各种原因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经常导致暴力抗法、妨害公务案件的发生,执法队员的伤亡案件大幅增加。队员的身心健康也受到严重侵害,极大妨碍了执法队员的正常执法活动,损害了大家的工作积极性。

1、城市管理执法活动中遇到的暴力抗法案件上升趋势迅猛。以某沿海城市(内部资料,城市名称不便于公开)为例,2007年共发生暴力抗拒城管执法案件18宗,被袭执法队员65人,伤36人。2008年发生暴力抗拒城管执法案件上升至53宗,被袭59人,伤45人,死亡1人。2009年案件猛增至146宗,被袭执法队员281人,受伤人数达到196人,死亡1人。2009年比2007年发生暴力抗拒城管执法案件上升了711%,被袭人数上升了332%,受伤人数上升了554%。

2、少部分执法人员自身素质偏低,执法不规范,激化群众之间的矛盾冲突。执法队伍中部分队员的法律知识水平不高,在遇到问题的时候不能熟练地运用法律进行处理,执法行为不够规范,造成了群众的抵触情绪。部分素质低下的执法队员甚至滥用职权,没有站在执法者应有的公正立场之上,在工作中执法不严、执法不公,加深了与群众的矛盾。

此外,还有相当一部分素质偏低的队员,对待弱势群体态度恶劣,“吃拿卡要”。这些违纪违法行为都严重损害了行政执法机关的形象,降低了执法人员的执法权威,极易引发暴力抗法事件。

3、传统的宣传工作、社会舆论导向存在一定的误区。无论是执法机关自身,还是社会舆论,都比较注重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有的媒体为追求热点效应,对极少数行政执法人员的违法违纪报道大肆渲染,甚至有失公正,这些都容易误导群众,影响执法机关权威,造成群众抵触情绪加深。

二、影响城管执法顺利进行的原因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政策性、群众性、实践性、流动性都很强,涉及面广、难度大、矛盾多,情况复杂多变,于种种原因,百姓对立情绪严重,执法纠纷不断。这主要是由于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造成的:

1、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对象复杂而敏感。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对象基本都属于弱势群体,他们大多都从事着最简单的商品买卖活动,维系着最基本的生活需求,加之部分违章者自身存在的陋习,使其对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不理解、不支持、抗拒执法甚至暴力抗法。执法中稍有不慎,执法人员便会成为众矢之的,引来路人的围观、起哄,虽然他(她)们在商品交易活动中偷税、漏税,但由于他(她)们是弱势群体,其价格的低廉和其艰难的处境,极易博得围观市民的同情和谅解。

2、公安、司法保障不够有力。由于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不具有人身强制权,又缺乏有效的司法保障,在遇到现场纠纷时,极易发生围观、拥堵,执法人员往往势单力薄,孤掌难鸣,有口难辩。如遇到暴力抗法时,求助于公安,公安在

不理解的情况下,视事态为一般的打架斗殴处理,而不是按照防碍公务案件受理,从而降低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严肃性,造成了极不好的负面影响,严重的还会激化矛盾,扩大事态。

3、城市功能不够完善。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和城市平民为了生活,从事最小的商品买卖生意,从而流落于街头巷尾,占道经营,用获取的薄利养家糊口,跟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开展“游击战”,给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带来了诸多困难。如果做到“有场可进”、“有市可归”、“有地可停”,那么,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矛盾就会减少很多,城市的文明程度也将很快得到提升。

5、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素质仍需要提高。目前,大多数街道用较低的报酬招聘临时或短期的协管员,成为了执法队的主力,由于人员的素质不高,且冠有“临时”或“短期”之名,导致工作责任心不强,在执法时不懂法规、不讲方法、不讲策略,简单地看待问题和处理矛盾,随意性较大,缺乏对突发事件的现场控制能力和灵活的应变能力,稍有不慎便与管理对象发生争吵,有的酿成恶性事件,在老百姓眼里反应出来的便是执法人员素质不高、态度粗暴、野蛮执法等问题。

正是基于上述原因,才导致城市管理执法的过程中极易引发群体性突发事件,且大多数都与暴力抗法或妨害公务等违法行为有关。

三、城市行政管理中应急处置突发性事件的一般原则

做为政府部门来说,应急就是应急管理,是为了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所采取的一系列管理措施和管

理活动,是对突发事件在酝酿、萌芽、爆发、平息等四个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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