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惠民计划解读:加快民生科技成果转化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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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 户 搭 建 联 接 桥 梁 : 二 是 而 向 基 层 开 展 重 点 领
域 先 进 适 用 技 术 的 综 合 集 成 和 应 用 示 范 . 提 升
科 技 支 撑 和 服 务 社 会 发 展 的 能 力 : 三 是 通 过 中
央 财 政 资 金 投 人 , 导 和 支 持 地 方 财 政 、 引 和 引 吸 激 励 社会 资本 发展 民生事业 及 其相 关 产业 : 四 是 探 索 新 机 制 .逐 步 形 成 和 完 善 切 合 困 情 和 不 同 地 方 特 色 的 科 技 成 果 应 用 转 化 和 更 好 惠 及 民
ຫໍສະໝຸດ Baidu展 _ 作 . 具 有 行 之 有 效 的 技 术 成 果 展 示 和 推 广 丁 条件 。
环 节 中作 用 。 励 用 户 优 先 作 为 牵 头 承 担 单位 , 鼓 更 好 地 发 挥 其 在 项 目实 施 方 案 设 计 中 的 作 用 : ( ) 调 综 合 绩 效 评 价 机 制 惠 民计 划 强 调 提 高 3强 管 理 T^ 效 率 和 经 费 使 用 效 率 。 《 理 办 法 》 作 管 提 i建 立 项 目执 行 情 况 检 查 、 收情 况 抽 查 、 施 _ } ; 验 实 效 果 评 估 等 相 衔 接 的 制 度 . 强 化 了 对 项 目实 施 的 “ 评 估 ” 注 重 项 目验 收 后 的 长 期 成 效 , 励 后 . 鼓 和 引 导 各 级 组 织 单 位 积 极 采 取 有 效 措 施 推 广 普 及 科 技 成 果 。( 强 调 基 层 主 体 责 任  ̄ ¥ 。《 理 4) J I 管 LJ 办 法 》 要 求 成 立 以 基 层 政 府 领 导 为 组 长 的 领 导 小 组 并 对 项 目实 施 成 效 负 领 导 责 任 . 注 重 发 挥
例 如 , 人 口健 康 领 域 . 点 关 注 适 宜 基 层 的 医 在 重 疗 卫 生 、 民 族 医 药 、 远 程 医 疗 等 技 术 的 转 化 应 用 : 生态 环境 领域 , 先支 持饮 用水 保 障 、 在 优 污 染 土 壤 治 理 、垃 圾 与 污 泥 处 理 等 技 术 的 转 化 应 用 : 公 共 安 全 领 域 , 先 支 持 食 品 安 全 、 灾 在 优 防 减 灾 、 共 安 全 等领 域 先进 技 术 的应 用 示 范 。 公
预 算 审 批 与 使 用 监 督 相 关 业 务 主 管 部 门 要 在 惠 民计 划 先 进 科 技 成 果 目录 指 南 编 制 、咨 询 论 证 、 督 检 查 、 结 验 收 、 广 普 及 等 方 面 发 挥 监 总 推
好 作 用 。 ( ) 级 组 织 单 位 是 惠 民计 划 组 织 管理 2省
众 的做 法 惠 民计 划 主 要关 注 哪 些 领 域 ?
发 展 方 式 的 出 发 点 和 落 脚 点 . 并 将 其 作 为 履 行
政 府 职 责 的 指 导 思 想 和 推 进 各 项 工 作 的 基 本 要
求 。 去 年 7月 . 技 部 召 开 第 四 次 全 围 社 会 发 展 科
《 理 办 法 》 项 目 承 担 单 位 的 要 求 : 、 中 管 对 1在
同 大 陆 境 内 注 册 .具 有 独 立 法 人 资 格 的 企 事 业
范 成 果 要 具 备 先 进 性 惠 民 计 划 强 调 先 进 技 术 在 基 层 转 化 应 用 , 管 理 办 法 》 规 定 要 编 制 和 发 《 布 惠 民计 划 先 进 科 技 成 果 目录 指 南 .申 报 的 项 目实 施 方 案 和 成 果 推 广 方 案 要 体 现 科 技 引 领 作 用 。( ) 调 用 户 优 先 , 求 驱 动 。《 理 办 法 》 2强 需 管 明
进 步 更 多 更 广 地 惠 及 广 大 人 民 群 众 这 就 要 求 我 们 加 快 科 学 技 术 成 果 的转 化 应 用 .提 升 科 技 促 进 礼 会 管 理 创 新 和 服 务 基 层 社 会 建 设 的 能 力 惠 民 计 划 的 主 要 任 务 一 是 营 造 先 进 科 技 成 果 转 化 应 用 的 服 务 平 台 . 为 成 果 提 供 者 和 成 果
就 惠 民 计划 的相 关 情 况 答 记者 问 。 这 次 制 定 惠 民计 划 是 出于 什 么 考 虑 ? 《 民 经 济 和 社 会 发 展 第 十 二 个 五 年 规 划 纲 国 要 》 强 调 要 坚 持 把 改 善 民 生 作 为 加 快 转 变 经 济
实 施 惠 民 计 划 的 宗 旨 是 推 进 技 术 创 新 和 科 技
展 惠 民 计 划 实 施 、 督 管 理 、 效 评 价 等 财 政 监 绩
主 管 部 门 主 要 负 责 经 费 管 理 办 法 的 制 定 . 经 费
《 理 办 法 》 求 省 级 组 织 单 位 编 制 成 果 推 广 方 管 要 案 , 央 财 政 将 采 取 “ 奖 代 补 ” 式 . 补 助 资 中 以 方 后 助 机 制 等 支 持 项 目 所 在 省 市 开 展 科 技 成 果 推 广
确 了 用 户 在 项 目立 项 、 行 、 收 、 效 评 价 等 执 验 绩
单 位 , 从 事 本 领 域 业 务 相 关 T 作 。 2、 够 充 分 应 能 发 挥 产 学 研 用 联 合 的 优 势 . 突 出 用 户 在 项 目实 施 过 程 中 的 作 用 鼓 励 用 户 优 先 作 为 项 目 承 担 单 位 的 牵 头 单 位 。 3、 够 充 分 调 动 相 关 资 源 开 能
项 目 实 施 的 协 涮 组 织 领 导 。 2、 织 专 家 对 项 目 组 实 施 方 案 的可 行 性 、 学 性 、 理 性 开 展 咨 询 论 科 合
位 是 项 目 的 具 体 实 施 者 . 由 产 学 研 用 等 单 位 联 合 组 成 . 基 层 组 织 单 位 的 领 导 和 协 调 下 . 成 在 完 项 目 实 施 方 案 既 定 的 目标 与 任 务
管 部 门 与 财 政 主 管 部 门 共 同 组 织 实 施 科 技 主 管 部 门 主 要 责任 是 惠 民 计划 的 总体 协 调 .发 挥
呼 浩 技 回 222 和 特科 0/ 1
好 相 关 职 能 部 门 的 业 务 归 口 管 理 功 能 .组 织 开
措 施 加 快 项 目实 施 成 果 在 本 地 区 的 推 广 普 及
门 、 方 的 意 见 今 年 4月 , 技 部 、 政 部 共 同 地 科 财
印 发 了 《 技 惠 民 计 划 管 理 办 法 ( 行 ) , 确 科 试 》并 定 了试 点 先 行 的推 进 模 式
科 技 惠 民计 划 宗 旨及 任 务 是 什 么 ?
惠 民计 划 实行 中 央 、 级 、 层 三 级 管 理 . 省 基 强 调 责 任 明 确 、 同 推 进 。 ( ) 民 计 划 由 科 技 主 协 1惠
惠 民计 划在 实 施 机 制上 有 哪些 创 新 和 特 色 ?
证 。设 立 由 技 术 专 家 、 户 、 理 者 参 与 的 项 目 用 管 实 施 专 家 组 , 项 目提 供 技 术 和 管 理 咨 询 3、 对 建 立 任 务 分 丁 与 激 励 的 机 制 . 明 确 领 导 小 组 成 员 分 工 与 职 责 .调 动 项 目承 担 单 位 各 成 员 的 积 极
6月 1 日 . 技 部 、 政 部 召 开 了 科 技 惠 民 2 科 财 计 划 工 作 会 议 , 式 发 布 《 技 惠 民 计 划 管 理 办 正 科 法 ( 行 ) 启 动 了 科 技 惠 民 计 划 ( 下 简 称 惠 试 》, 以 民 计 划 ) 点 丁 作 试 惠 民 计 划 出 台 的 背 景 是 什 么 . 旨 及 任 务 是 宗 什 么 . 注 哪 些 领 域 ? 惠 民 计划 如 何 组 织 管 理 , 关 并 在 实 施 机 制 上 有 哪 些 创 新 ? 基 层 执 行 惠 民计 划 时 要 注 意 哪 些 具 体 问 题 ? 为 此 , 技 部 社 会 发 科 展 科 技 司 司 长 马 燕 合 接 受 科 技 日报 记 者 专 访 .
计 划 优 先 资 助 人 口健 康 、 态 环 境 、 共 安 全 等 生 公
与 社 会 管 理 和 孝= 发 展 密 切 相 关 的 科 技 领 域 l 会
财 政 部 高 度 重 视 、 分 支 持 科 技 惠 民T 作 , 十
去 年 以 来 , 技 部 、 政 部 联 合 展 开 了 大 量 的 调 科 财 研 , 泛 听取 了部 门 、 层 、 家 、 者 的意见 , 广 基 专 学
性 。
惠 民 计 划 特 别 强 调 管 理 机 制 创 新 . 照 分 类 按 指 导 原 则 , 倡 和 鼓 励 不 同 区 域 、 同 发 展 阶 段 提 不
的 地 区 针 对 本 地 民 生 重 大 需 求 和 省 情 区 情 研 究 制 订 惠 民计 划 管 理 细 则 。 ( ) 调 科 技 引领 。 1强 示
科 技 工 作 会 议 .把 科 技 惠 民 作 为 主 题 加 以 重 点
部 署 和 推 进 , 台 了 《 于 加 快 发 展 民 生 科 技 的 出 关 意 见 》 。
惠 民计 划 主 要 关 注 广 大 人 民群 众 最 关 心 、 最
直 接 、 现 实 的 需 求 管 理 办 法 明 确 提 出 , 民 最 惠
基 层 组 织 单 位 的 主 动 性 和 积 极 性 。 ( ) 涮 成 果 5强
《 理 办 法 》 项 目实 施 方 案 的 要 求 : 、 合 管 对 1符
本 地 经 济 社 会 发 展 规 划 和 科 技 发 展 规 划 的 方 向
和 部 署 : 合 优 先 支 持 领 域 和 范 围 , 要 技 术 成 符 主 果 符 合 科 技 成 果 目 录 指 南 : 技 术 所 有 方 与 用 户
基 层 政 府 组 织 惠 民计 划项 目时 . 先 要 认 真 首 学 习 领 会 惠 民计 划 的宗 旨 、 位 、 则 等 , 格 定 原 严 按 照《 理办法》 要求研 究编制惠 民计划项 目 管 的
实 施 方 案 《 理 办法 》 基 层 组 织 单 位 的要 求 : 、 立 管 对 1成 由基 层 政 府 领 导 担 任 组 长 的 领 导 小 组 .加 强 对
普 及 工 作
基 层 政 府 组 织 惠 民 计 划 项 目 时 要 注 意 哪 些
问题 ?
的 主 体 环 节 省 级 组 织 单 位 负 责 项 目 实 施 方 案
推荐 、 审论证 、 督管理 、 实配套 条件 、 目 评 监 落 项 验 收 、 地 区 成 果 推 广 等 工 作 。 ( ) 层 组 织 单 本 3基 位 是 惠 民 计 划 项 目组 织 实 施 的 管 理 责 任 主 体 . 负 责 项 目实 施 方 案 编 制 与 申报 、 担 单 位 遴 选 、 承 组 织 实 施 、 实 配 套 条 件 等 等 。 ( ) 目承 担 单 落 4项
惠 民计 划 如 何 组 织管 理 ?
逐 步 清 晰 了 科 技 惠 民 计 划 的 工 作 思 路 和 计 划 管 理 构 架 及 项 目 实 施 机 制 没 计 今 年 2月 以 来 . 科 技 部 、 政 部 围 绕 《 技 惠 民 计划 管 理 办 法 》 财 科 分
别 召 开 了 多 次 部 门 、 地 方 座 谈 会 ,充 分 听 取 部
域 先 进 适 用 技 术 的 综 合 集 成 和 应 用 示 范 . 提 升
科 技 支 撑 和 服 务 社 会 发 展 的 能 力 : 三 是 通 过 中
央 财 政 资 金 投 人 , 导 和 支 持 地 方 财 政 、 引 和 引 吸 激 励 社会 资本 发展 民生事业 及 其相 关 产业 : 四 是 探 索 新 机 制 .逐 步 形 成 和 完 善 切 合 困 情 和 不 同 地 方 特 色 的 科 技 成 果 应 用 转 化 和 更 好 惠 及 民
ຫໍສະໝຸດ Baidu展 _ 作 . 具 有 行 之 有 效 的 技 术 成 果 展 示 和 推 广 丁 条件 。
环 节 中作 用 。 励 用 户 优 先 作 为 牵 头 承 担 单位 , 鼓 更 好 地 发 挥 其 在 项 目实 施 方 案 设 计 中 的 作 用 : ( ) 调 综 合 绩 效 评 价 机 制 惠 民计 划 强 调 提 高 3强 管 理 T^ 效 率 和 经 费 使 用 效 率 。 《 理 办 法 》 作 管 提 i建 立 项 目执 行 情 况 检 查 、 收情 况 抽 查 、 施 _ } ; 验 实 效 果 评 估 等 相 衔 接 的 制 度 . 强 化 了 对 项 目实 施 的 “ 评 估 ” 注 重 项 目验 收 后 的 长 期 成 效 , 励 后 . 鼓 和 引 导 各 级 组 织 单 位 积 极 采 取 有 效 措 施 推 广 普 及 科 技 成 果 。( 强 调 基 层 主 体 责 任  ̄ ¥ 。《 理 4) J I 管 LJ 办 法 》 要 求 成 立 以 基 层 政 府 领 导 为 组 长 的 领 导 小 组 并 对 项 目实 施 成 效 负 领 导 责 任 . 注 重 发 挥
例 如 , 人 口健 康 领 域 . 点 关 注 适 宜 基 层 的 医 在 重 疗 卫 生 、 民 族 医 药 、 远 程 医 疗 等 技 术 的 转 化 应 用 : 生态 环境 领域 , 先支 持饮 用水 保 障 、 在 优 污 染 土 壤 治 理 、垃 圾 与 污 泥 处 理 等 技 术 的 转 化 应 用 : 公 共 安 全 领 域 , 先 支 持 食 品 安 全 、 灾 在 优 防 减 灾 、 共 安 全 等领 域 先进 技 术 的应 用 示 范 。 公
预 算 审 批 与 使 用 监 督 相 关 业 务 主 管 部 门 要 在 惠 民计 划 先 进 科 技 成 果 目录 指 南 编 制 、咨 询 论 证 、 督 检 查 、 结 验 收 、 广 普 及 等 方 面 发 挥 监 总 推
好 作 用 。 ( ) 级 组 织 单 位 是 惠 民计 划 组 织 管理 2省
众 的做 法 惠 民计 划 主 要关 注 哪 些 领 域 ?
发 展 方 式 的 出 发 点 和 落 脚 点 . 并 将 其 作 为 履 行
政 府 职 责 的 指 导 思 想 和 推 进 各 项 工 作 的 基 本 要
求 。 去 年 7月 . 技 部 召 开 第 四 次 全 围 社 会 发 展 科
《 理 办 法 》 项 目 承 担 单 位 的 要 求 : 、 中 管 对 1在
同 大 陆 境 内 注 册 .具 有 独 立 法 人 资 格 的 企 事 业
范 成 果 要 具 备 先 进 性 惠 民 计 划 强 调 先 进 技 术 在 基 层 转 化 应 用 , 管 理 办 法 》 规 定 要 编 制 和 发 《 布 惠 民计 划 先 进 科 技 成 果 目录 指 南 .申 报 的 项 目实 施 方 案 和 成 果 推 广 方 案 要 体 现 科 技 引 领 作 用 。( ) 调 用 户 优 先 , 求 驱 动 。《 理 办 法 》 2强 需 管 明
进 步 更 多 更 广 地 惠 及 广 大 人 民 群 众 这 就 要 求 我 们 加 快 科 学 技 术 成 果 的转 化 应 用 .提 升 科 技 促 进 礼 会 管 理 创 新 和 服 务 基 层 社 会 建 设 的 能 力 惠 民 计 划 的 主 要 任 务 一 是 营 造 先 进 科 技 成 果 转 化 应 用 的 服 务 平 台 . 为 成 果 提 供 者 和 成 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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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 施 惠 民 计 划 的 宗 旨 是 推 进 技 术 创 新 和 科 技
展 惠 民 计 划 实 施 、 督 管 理 、 效 评 价 等 财 政 监 绩
主 管 部 门 主 要 负 责 经 费 管 理 办 法 的 制 定 . 经 费
《 理 办 法 》 求 省 级 组 织 单 位 编 制 成 果 推 广 方 管 要 案 , 央 财 政 将 采 取 “ 奖 代 补 ” 式 . 补 助 资 中 以 方 后 助 机 制 等 支 持 项 目 所 在 省 市 开 展 科 技 成 果 推 广
确 了 用 户 在 项 目立 项 、 行 、 收 、 效 评 价 等 执 验 绩
单 位 , 从 事 本 领 域 业 务 相 关 T 作 。 2、 够 充 分 应 能 发 挥 产 学 研 用 联 合 的 优 势 . 突 出 用 户 在 项 目实 施 过 程 中 的 作 用 鼓 励 用 户 优 先 作 为 项 目 承 担 单 位 的 牵 头 单 位 。 3、 够 充 分 调 动 相 关 资 源 开 能
项 目 实 施 的 协 涮 组 织 领 导 。 2、 织 专 家 对 项 目 组 实 施 方 案 的可 行 性 、 学 性 、 理 性 开 展 咨 询 论 科 合
位 是 项 目 的 具 体 实 施 者 . 由 产 学 研 用 等 单 位 联 合 组 成 . 基 层 组 织 单 位 的 领 导 和 协 调 下 . 成 在 完 项 目 实 施 方 案 既 定 的 目标 与 任 务
管 部 门 与 财 政 主 管 部 门 共 同 组 织 实 施 科 技 主 管 部 门 主 要 责任 是 惠 民 计划 的 总体 协 调 .发 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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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 、 方 的 意 见 今 年 4月 , 技 部 、 政 部 共 同 地 科 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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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 技 惠 民计 划 宗 旨及 任 务 是 什 么 ?
惠 民计 划 实行 中 央 、 级 、 层 三 级 管 理 . 省 基 强 调 责 任 明 确 、 同 推 进 。 ( ) 民 计 划 由 科 技 主 协 1惠
惠 民计 划在 实 施 机 制上 有 哪些 创 新 和 特 色 ?
证 。设 立 由 技 术 专 家 、 户 、 理 者 参 与 的 项 目 用 管 实 施 专 家 组 , 项 目提 供 技 术 和 管 理 咨 询 3、 对 建 立 任 务 分 丁 与 激 励 的 机 制 . 明 确 领 导 小 组 成 员 分 工 与 职 责 .调 动 项 目承 担 单 位 各 成 员 的 积 极
6月 1 日 . 技 部 、 政 部 召 开 了 科 技 惠 民 2 科 财 计 划 工 作 会 议 , 式 发 布 《 技 惠 民 计 划 管 理 办 正 科 法 ( 行 ) 启 动 了 科 技 惠 民 计 划 ( 下 简 称 惠 试 》, 以 民 计 划 ) 点 丁 作 试 惠 民 计 划 出 台 的 背 景 是 什 么 . 旨 及 任 务 是 宗 什 么 . 注 哪 些 领 域 ? 惠 民 计划 如 何 组 织 管 理 , 关 并 在 实 施 机 制 上 有 哪 些 创 新 ? 基 层 执 行 惠 民计 划 时 要 注 意 哪 些 具 体 问 题 ? 为 此 , 技 部 社 会 发 科 展 科 技 司 司 长 马 燕 合 接 受 科 技 日报 记 者 专 访 .
计 划 优 先 资 助 人 口健 康 、 态 环 境 、 共 安 全 等 生 公
与 社 会 管 理 和 孝= 发 展 密 切 相 关 的 科 技 领 域 l 会
财 政 部 高 度 重 视 、 分 支 持 科 技 惠 民T 作 , 十
去 年 以 来 , 技 部 、 政 部 联 合 展 开 了 大 量 的 调 科 财 研 , 泛 听取 了部 门 、 层 、 家 、 者 的意见 , 广 基 专 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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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 民 计 划 特 别 强 调 管 理 机 制 创 新 . 照 分 类 按 指 导 原 则 , 倡 和 鼓 励 不 同 区 域 、 同 发 展 阶 段 提 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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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 技 工 作 会 议 .把 科 技 惠 民 作 为 主 题 加 以 重 点
部 署 和 推 进 , 台 了 《 于 加 快 发 展 民 生 科 技 的 出 关 意 见 》 。
惠 民计 划 主 要 关 注 广 大 人 民群 众 最 关 心 、 最
直 接 、 现 实 的 需 求 管 理 办 法 明 确 提 出 , 民 最 惠
基 层 组 织 单 位 的 主 动 性 和 积 极 性 。 ( ) 涮 成 果 5强
《 理 办 法 》 项 目实 施 方 案 的 要 求 : 、 合 管 对 1符
本 地 经 济 社 会 发 展 规 划 和 科 技 发 展 规 划 的 方 向
和 部 署 : 合 优 先 支 持 领 域 和 范 围 , 要 技 术 成 符 主 果 符 合 科 技 成 果 目 录 指 南 : 技 术 所 有 方 与 用 户
基 层 政 府 组 织 惠 民计 划项 目时 . 先 要 认 真 首 学 习 领 会 惠 民计 划 的宗 旨 、 位 、 则 等 , 格 定 原 严 按 照《 理办法》 要求研 究编制惠 民计划项 目 管 的
实 施 方 案 《 理 办法 》 基 层 组 织 单 位 的要 求 : 、 立 管 对 1成 由基 层 政 府 领 导 担 任 组 长 的 领 导 小 组 .加 强 对
普 及 工 作
基 层 政 府 组 织 惠 民 计 划 项 目 时 要 注 意 哪 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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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 主 体 环 节 省 级 组 织 单 位 负 责 项 目 实 施 方 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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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 民计 划 如 何 组 织管 理 ?
逐 步 清 晰 了 科 技 惠 民 计 划 的 工 作 思 路 和 计 划 管 理 构 架 及 项 目 实 施 机 制 没 计 今 年 2月 以 来 . 科 技 部 、 政 部 围 绕 《 技 惠 民 计划 管 理 办 法 》 财 科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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