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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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意见
一、目标任务
6月底,30个重点村全部开工,50个实施村完成图纸交底;7月底,80个行政村污水工程全面开工建设;10月底,基本完成主体工程建设,确保12月份我县农
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通过市级验收。
二、基本原则
1.量力而行,掌握平衡。以《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常政办发〔XX〕51号)为依据,掌握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资金补助的对象、范围和标准,有的放矢地落实治理工作。
2.务实规划,突出重点。要突出水源地、农家乐集聚区、集镇所在地、村庄人
口相对集中区等重点区域,做好分类设计,落实“一村一规”,确保各整治村的重
点区块加快推进建设。
3.因村制宜,灵活治理。工程实施中,不一概照搬照抄规划文本或不按规划随
意施工,要结合村庄实际需求,采取集中治理与分散治理相结合的灵活治理模式,按需施工,讲求实效。
4.统筹兼顾,确保验收。坚持一手抓主体工程推进、一手抓农户改厕和化粪池
改造工作,谋划好农户改厕和纳管的措施,确保有水进、有水出,工程整体通过
验收。
三、工作措施
1.统盘考虑,多途筹资。各乡镇(街道)、行政村要盘算和清晰资金及筹措情况,在设计变更、治理模式和群众投工投劳上减压减量,重点在农户改厕和纳管的资
金措施上想办法,力求资金总体平衡。对部分乡镇(街道)整治前已按要求实施
的村(户),掌握实情后给予一定补助。
2.一村一规,重点推进。各乡镇(街道)、行政村要进一步理清思路,在分区规
划设计的基础上,根据各自实际,突出重点区域,分区块推进。要制定切实可行
的分区块推进工作方案,保证一定比例的重点区块严格按规划设计高标准实施,
对能纳入集镇和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的要纳入污水处理厂实施。
3.客观评审,村户联动。各乡镇(街道)要从实际出发,施工图纸评审时相关责
任人必须到位,评审意见必须具体、细实、全面。在开展农村污水治理时,既要
把握原则,又要讲求实际实效,对一些农房布局分散难以纳管的,在符合出水标
准的前提下,尽可能采用分散模式处理,减少管网铺设。个别确实零散的农户,
则由农户自行做好处理。
4.倒排时间,同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是一个由预处理、管网及终端
处理三个子系统组成的系统工程。各乡镇(街道)、行政村要统筹考虑,明确筹
资渠道、技术路径,倒排时间,明确工程推进节点,克服天气等因素,抓好预处
理建设方案的落实,同时同步有序开展农户改厕和化粪池改造,确保工程整体通
过验收。
四、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是贯彻省委、省政府“五水
共治、治污先行”决策部署的必然要求,更是深入实施县委、县政府“实力工业、
休闲城市、美丽乡村”发展战略的重要抓手,对改善农村生态环境,提升农民生活
品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乡镇(街道)要把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摆在重要
位置,倒排时间节点,加快推进速度。
2.明确职责,狠抓落实。县农办是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牵头部门,要充分发挥
牵头组织和综合协调作用。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整合力量,积极配合,加强指导,共同做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各乡镇(街道)是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责
任主体、业主单位,各党政“一把手”及分管领导要敢于担当、善于担当,亲自抓、抓具体,积极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村两委班子是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的桥头堡、先锋军,要承诺抓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3.强化督查,严格考核。为保证我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又快又好推进,县
农办将于7月份起对各乡镇(街道)就治污项目开工建设进度每月一督查、每月
一通报,督查结果与年终考核直接挂钩。每月督查内容原则上根据本次确定的目
标任务开展督查。同时县农办还将不定期对项目工程进行大检查、抽查,督促工
程建设进度和工程质量。
农村电力体制改革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统筹城乡发展,深化农村电力体制改革,加强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实行城乡各类用电同网同价,构建经济、
优质、安全的新型农村供电体系,满足农村社会和经济快速发展的用电需求。
二、目标和措施
(一)目标
力争在今年内全面理顺全乡农村电力管理体制;改制后,争取农网改造立项和投资,使没有改造过的农村电网全部改造到位,并解决新的农村电网供电能力不足
问题,使农村居民生活用电得到较好保障,农业生产设施用电问题得到基本解决;逐步实现城乡各类用电同网同价目标;基本建成安全可靠、节能环保、技术先进、管理规范的新型农村电网。
在农电管理体制上实行城乡供电一体化管理;在农村电网改造上,要使农村电网技术装备水平上一个台阶,损耗降到合理水平,实现安全可靠供电;在农村电力
营销管理上,建立规范的抄表收费制度,结合农村电网改造进度逐步推行“五统一”(统一电价、统一发票、统一抄表、统一核算、统一考核)、“三公开”(电量公
开、电价公开、电费公开)和“四到户”(销售到户、抄表到户、收费到户、管理
到户);在农村电价管理上,实现农村电价与城市电价逐步有序实现同网同价。(二)措施
1、供电资产。通过清产核资、产权界定以后,凡属国有和集体农村供电资产
(包括国家无偿投资、扶贫资金投资、电力建设基金投入、当地财政无偿拨付、
以及单位和个人无偿捐赠等形式的资产)实行无偿划拨移交;凡属村组集体经济
和农民集资兴建的供电资产,实行无偿划拨移交。
对个人投资建设的农村供电资产,由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对其评估认定。已经收回全部投资的,应无偿划拨;投资尚未完全收回的,按当时实际造价,确未收回的
投资部分由乡报人民政府出资给予适当补助。移交资产后由供电公司统一负责供
电管理工作。
2、债务处理。凡各供电企业(集体)供电部分形成的债务,必须通过清产核资、资产评估等程序,对各类资产、资金进行全面认真的清查。对有净资产的企业,
其债务按集体企业改制相关政策处理;对资不抵债的企业,由县人民法院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规定程序依法对债务进行清偿;
3、资产移交、管理。各相关部门要对接收移交的供电资产进行登记造册,并报
县供电公司,严格按照国家电网省电力公司相关规定纳入供电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各村、各相关部门要抢抓国家实施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的大好时机,对电力改造认真做好规划,积极向上争取电网改造项目和资金,分年度抓紧实施。
在农村电网改造期间,各村、各相关部门要切实把电力安全摆在工作首位,严格
落实安全责任,加强与供电部门基层管理所的联系,对辖区内供电设施设备经常
性开展隐患排查和整改。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领导。乡政府成立由乡长任组长,相关领导任副组长的“乡农村电力
体制改革工作领导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在经发办,由王立川兼任办公室主任,
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领导组下设七个工作组,由各联系村领导任工作组组长,
各联系村部门负责人任副组长,联村部门其余人员及各村四委干部为成员,各工
作组全权负责本辖区内的农电体改工作。
(二)明确责任。各村是农村电力体制改革的主体,各村对该项工作进行指导,实行一把手负总责。要明确专抓力量,搞好调查摸底,深入宣传发动,认真制定
方案,强化工作措施,严肃工作纪律,按期完成改制。乡纪委对在改制过程中弄
虚作假、循私枉法等违规违纪行为要严肃追究其相关责任,派出所对有意妨碍和
干扰改制工作的行为要依法予以打击;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各种媒体加强对电
力体制改革工作的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体改办要帮助各村解决在改
制工作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县供电公司做好移交资产的接收工作,做好接收供电
区域的供电管理相关工作。
(三)时间安排。XX年11月7日全面启动该项工作。